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
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迪托—奥义书》
译者序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英国现代著名小说家和剧作家,一八七四年一月生于巴黎英国大使馆。他的父亲劳伯特?奥蒙得?毛姆,当时在驻法英国大使馆任法律事务官。毛姆生下时,他父亲已有三个儿子,他是家庭中最小的成员。他八岁丧母,十岁丧父,因家中无人照顾,被送往坎特依叔父处居住。在他渡过英吉利海峡, 正如作者在小说中交代的,他这本书并不想“阐述所谓《奥义书》的哲学体系。”
“我懂得太少了,但即使懂得很多,这也不是阐述《奥义书》的地方……我想的只是拉里。”在本书结尾时,他又说,“我是个俗人,是尘世中人;我只能对这类人中麟凤的光辉形象表示景慕,没法步他的后尘。”因此,他和克里斯朵夫?衣修午德[注]不同,并不打算向西方推荐吠陀经哲学,或者提倡人人都学拉里;单拿一点来说,不近女色,如果人人都象拉里那样奉行,岂不会造成灭种的灾祸!毛姆的道德观是如我国嵇康在《绝交书》中所主张的“四民有务,各得志为乐”。他把拉里捧得很高,但并不把艾略特?谈波登那个“大大的势利鬼”贬得很低。他对放浪形骸的索菲?麦唐纳只有同情,对当模特儿兼妓女的苏姗?鲁维埃能够有一个归宿感到欣幸,对头脑简单的格雷?马图林,在他的笔下绝少挖苦,而往往突出他的忠厚和慈爱,但对伊莎贝儿则毫不徇情地揭露她蓄意破坏索菲和拉里婚事的阴谋,尽管他很欣赏她的美,并且是她多年来的“知心”朋友。但他接着也写伊莎贝儿获悉拉里分散自己财产,并且返回美国预备当司机的消息后,伤心啜泣的情景,从而让读者自己对伊莎贝儿作出结论。不妨说,伊莎贝儿的用心是狠毒的,但是,她破坏的是一个本来不可能有好结果的婚姻,因为如果索菲连伊莎贝儿布置那点诱惑都抵御不了,拉里即使学会了瑜伽修道士的那点法力,能把她从自甘堕落的道路上拉得回转吗?
尽管作者在本书开头声称,他几乎没有什么故事可述,但是,他仍旧充分运用了叙事的技巧,从而抓住读者的注意力。在翻译本书的过程中,我时常碰到这样的情形,即一面译,一面盘算着不知他对这种铺开的局面怎样收拾法。但是,使我佩服的是他笔头一转,很快就结束掉;例如在 我想如果有个金圣叹的话,很可能在这一段后面插进一些双行批语:“随手收拾掉汉普顿宫,妙。盖汉普顿官之游不过是为了找个场合让伊莎贝儿能向作者倾吐胸臆,现在目的已达,再叙述作者领她游览汉普顿宫便是呆鸟矣。”
但是,本书最成功的还是人物的塑造;不但几个主要人物写得非常成功,连些次要人物,如布雷德利太太,矿工考斯 这一点描绘,我认为也是从维特根斯坦身上移植过来的。最后,还有维特根斯坦在战后当的小学教师与修道院园丁工作,和拉里回美国后预备当的卡车司机和开出租汽车同样都是不求闻达的表现,毛姆只是把他的蓝本首尾倒置一下而已。
毛姆从不讳言他小说中的人物是从真实生活取材的,所以我的这点考证——如果并没有被别人发现的话——并不足奇;问题倒是为什么毛姆挑中维特根斯坦这样一个人作为他小说的主角。《刀锋》出版于一九四四年,是他一九四○年来美国后的第一部小说。人们可以想象得出在他流寓美国期间,盘算和估量——特别是从大西洋彼岸——他所经历的两次大战之间这段时期,以他阅历之深,接触面之广,而选择了维特根斯坦,一定是经过反复考虑的。现在,我们可以看出,拉里这个人确是一次大战的产物,而他反映的时代——两次大战之间的时代——则是欧洲中心主义的黄昏时代。在这个时期,世界文化中心虽则仍在欧洲,而欧洲的文化中心,在毛姆看来,无疑在法国,但它已经不能给来此寻求人生真谛的人以满意的回答了。
拉里在巴黎博览群书,学会了几种语言,但是,巴黎和法国只成为他的中途岛;他最后带回去的,既不是恩夏姆神甫要把他当迷途羔羊圈回去的天主教,也不是他想从波兰矿工考斯第口中探听的神秘主义,而是印度的吠陀经哲学。小说中无一语涉及纳粹的兴起,但是,小说反映的欧洲的精神空虚,已足够说明为什么纳粹主义能够乘虚而入了。
小说不是历史,不需要反映一个时代的全貌,但它反映的那一部分,特别是其中的人物,必须给人以真实感,不能只是影子。有时候,由于文学修养差,欣赏不了作家所创造的人物,这情形是有的。我当学生时,对莎士比亚的黎耶王形象就不能欣赏,后来读了A.C.布雷德利[注]的《莎士比亚悲剧》才发现自己的文学修养不足。但是,有些名家笔下的人物,如最近我读到的狄更斯的《小杜丽》,就只能说是概念的产物了。毛姆的《刀锋》之所以可贵,就在于为我们提供了两次大战之间那个时期的一个人物画廊。
周煦良一九八○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