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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子卷之十八

作者:佚名 字数:6917 更新:2025-06-10 13:56:16

六反

畏死远难,降北之民也,而世尊之曰贵生之士;学道立方离法之民也,而世尊之曰文学之士;游居厚养牟食之民也,而世尊之曰有能之士;语曲牟知伪诈之民也,而世尊之曰辩智之士。行剑攻杀暴憿之民也,而世尊之曰磏勇之士。活贼匿奸,尝死之民也,而世尊之曰任誉之士。此六民者,世之所誉也。赴险殉诚死节之民,而世少之曰:失计之民也;寡闻从令。全韩子卷十八:法之民也,而世少之曰朴陋之民也;力作而食,生利之民也,而世少之曰寡能之民也。嘉厚纯粹,整榖之民也,而世少之曰愚戆之民也。重命畏事,尊上之民也,而世少之曰怯慑之民也。挫贼遏奸,明上之民也,而世少之曰:调谗之民也。

此六民者,世之所毁也。奸伪无益之民六,而世誉之如彼;耕战有益之民六,而世毁之如此,此之谓六反。布衣循私利而誉之,世主听虚声而礼之,礼之所在,利必加焉。百姓循私害而訾之,世主壅于俗而贱之,贱之所在,害必加焉。故名赏在乎私恶当罪之民,而毁害在乎公善宜赏之士,索国之富强,不可得也。古者有谚曰:为政犹沐也,虽有弃发,必为之爱。爱弃发之费,而忘长发之利,不知权者也。夫弹痤者痛,饮药者苦,为苦惫之,故,不弹痤饮药,则身不活,病不巳矣。今上下之接,无子父之泽,而欲以行义禁下,则交必有郄矣。且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出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韩子卷十八后便计之长利也。故父母之于子也,犹用计筭之心以相待也,而况无父子之泽乎?

今学者之说人主也,皆去求利之心,出相爱之道,是求人主之过于父母之亲也。此不熟于论思,诈而诬也,故明主不受也。

圣人之治也,审于法禁,法禁明著,则官法必于赏罚,赏罚不阿,则民用官,官治则国富,国富。则兵强,而霸王之业成矣。霸王者,人主之大利也。人主挟大利以听治,故其任官者当能,其赏罚无私,使士民明焉,尽力致死,则功伐可立,而爵禄可致,爵禄致,而富贵之业成矣。富贵者,人臣之大利也。人臣挟大利以从事,故其行危至死,其力尽而不望。此谓君不仁,臣不忠,则不可以霸王也。

夫奸必知则备,必诛则止,不知则肆,不诛则行。夫陈轻货于幽隐,虽曾史可疑也;悬百金于市,虽大盗不取也。不知则曾史可疑于幽隐,必知则大盗不敢攫,悬金于市。故明主之治国也,众其守而重其罪,使民以法禁而不以廉耻。母之爱子也倍父,父令之行于子也十母;吏之于民无爱,令之行于民也万父母父韩子卷十八母积爱而令穷,吏用威严而民听,严爱之策,亦可决矣。且父母之所以求于子也,动作则欲其安利也,行身则欲其远罪也。君上之于民也,有难则用其死,安平则尽其力。亲以厚爱,关子于安利而不听;君以无爱利求民之死力而令行。明主知之,故不养恩爱之心,而增威严之势。故母厚爱,处子多败,推爱也,父薄。爱教笞子,多善用严也。令家人之治产也,相忍以饥寒,相强以劳苦,虽犯军旅之难,饥馑之患,温衣美食者,必是家也;相怜以衣食,相惠以佚乐,天饥岁荒,嫁妻卖子者,必是家也。

故法之为道,前苦而长利;仁之为道,偷乐而后穷。圣人权其轻重,出其大利,故用法之相忍,而弃仁人之相怜也。学者之言皆曰轻法,此乱亡之术也。

凡赏罚之必者,劝禁也。赏厚则所欲之得也疾;罚重则所恶之禁也急。夫欲利者必恶害,害者,利之反也,反于所欲,焉得无恶?欲治者必恶乱,乱者,治之反也。是故欲治甚者,其赏必厚矣;其恶乱甚者,其罚必重矣。今取于轻刑者,其恶乱不甚也,其欲治又不甚也。其欲治又韩子卷十八不甚也者,此非特无术也,又乃无行。是故决贤不肖愚智之分,在赏罚之轻重。且夫重刑者,非为罪人也,怀明主生。之法揆也。治贼非治所揆也,治所揆也者,是治死人也。刑盗非治所刑也,治所刑也者,是治胥靡也。故曰重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此所以为治也。重罚者,盗贼也,而悼惧者,良民也。欲治者奚疑于重刑?若夫厚赏者,非独赏功也,又劝一国受赏者𠥼利,未赏者慕业,是报一人之功,而劝境内之众也。

欲治者何疑于厚赏?今不知治者,皆曰重刑伤民。轻刑可以止奸,何必于重哉?此不察于治者也。夫以重止者,未必以轻止也,以轻止者,必以重止矣。是以上设重刑者,而奸尽止,奸尽止,则此奚伤于民也?所谓重刑者,奸之所利者细,而上之所加焉者大也,民不以小利。蒙大罪,故奸必止者也。所谓轻刑者,奸之所利者大,上之所加焉者小也。民慕其利而傲其罪,故奸不止也。故先圣有谚曰:不踬于山而踬于垤。山者大,故人顺之;垤微小,故人易之也。今轻刑罚,民必易之,犯而不诛,是驱国而弃之也。犯而诛之,是为民设陷也。是韩子卷十八五。故轻罪者,民之垤也,是以轻罪之为民道也,非乱国也,则设民陷也。此则可谓伤民矣。

今学者皆道书策之颂语,不察当世之实事,曰:上不爱民,赋敛常重,则用不足而下恐上,故天下大乱。此以为足其财用而加爱焉,虽轻刑罚,可以治也。此言不然矣。凡人之取重罚,固巳足之之后也,虽财用足而厚爱之,然而轻刑,犹之乱也。夫当家之爱子,货财足用,货财足川则轻用,轻用则侈泰,亲爱之则不忍,不忍则骄恣,侈泰则家贫,骄恣则行暴,此则财用足而爱厚轻利之患也。

凡人之生也,财用足则隳于用力,上治懦则肆于为非。财用足而力作者,神农也;上治懦而行修者,曾史也。夫民之不及神农、曾、史亦明矣。老聃有言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夫以殆辱之故,而不求于足之外者,老聃也。今以为足民而可以治,是以民为皆如老聃也。故桀贵在天子而不足于尊,富有四海之内而不足于宝。君人者虽足民不能足。使为天子,而桀未必以天子为足也,则虽足民,何可以韩十卷十八六为治也。

故明主之治国也,适其时事以致财物,论其税赋,以均贫富;厚其爵禄以尽贤能,重其刑罚以禁。奸邪使民以力得富,以事致贵,以过受罪,以功致赏,而不念慈惠之赐,此帝王之政也。

人皆寐则盲者不知,皆默则喑者不知。觉而使之视,问而使之对,则暗盲者穷矣。不听其言也,则无术者不知;不任其身也,则不肖者不知。听其言而求其当,任其身而责其功,则无术,不肖者穷矣。夫欲得力十而听其自言,虽庸人与纸获,不可别也。授之以鼎俎,不败。人君之所任,非辩智,则修洁也。任人者,使有势也。智士者未必信也,为多其智,因惑其信也。以智士之计,处乘势之资,而为其私急,则君必欺焉。为智者之不可信也。故任修士者,使断事也。修士者未必智,为洁其身,因惑其智。以愚人之所惛,处治事之官,而为其所然,则事必乱矣。故无术以用人,任智则君欺,任修则事乱,此无术之患也。明君之道,贱德义,贵法术,倒言而诡使,参听无门户,故智者不得诈欺。计功而行赏,程能而授事,察端而观失,有过者,罪有能者。韩子卷十八八得。故愚者不任事,智者不敢欺,愚者不敢断,则事无失矣。

察士然后能知之,不可以为令。夫民不尽察贤者,然后能行之,不可以为法。夫民不尽贤,杨朱、墨翟,天下之所察也,千世乱而卒不决,虽察而不可以为官职之令。鲍焦、华角,天下之所贤也。鲍焦木枯,𬝨角赴河,虽贤,不可以为耕战之士。故人主之所察,智士尽其辩焉;人主之所尊,能士尽其行焉。今世主察无用之辩,尊远功之行,索国之富强,不可得也。败十万之众,死伤者军之乘,甲兵折挫,士卒死伤,而贺战胜得地者,出其小害,计其大利也。夫沐者有弃发,除者伤血肉,为人见其难,因释其业,是无术之事也。先圣有言:日规有摩而水有波,我欲更之,无柰之何。此通权之言也。是以说有必立而旷于实者,言有辞拙而急于用者。故圣人不求无害之言,而务无益之事。人之不事衡石者,非贞廉而远利也,石不能为人多少,衡不能为人轻重,求索不能得,故人不事也。明主之国,官不敢枉法,吏不敢为私利,货赂不行者,韩子卷十八境内之事尽如衡石也。此其臣有奸者必知,知者必诛。是以有道之主,不求清洁之吏,而务必知之术也。

慈母之于弱子也,爱不可为前。然而弱子有僻行,使之随师,有恶病,使之事医,不随师则陷于刑,不事医则疑于死。慈母虽爱,无益于振刑救死。则存子者非爱也。子母之性爱也,臣主之权策也。母不能以爱存家,君安能以爱持国?明主者通于富强,则可以得欲矣。故谨于听治,富强之法也。明其法禁,察其谋计,法明则内。无变乱之患,计得则外无死虏之祸。故存国者非仁义也。仁者,慈惠而轻财者也;暴者,心毅而别诛者也。慈惠则不忍,轻财则好与,心毅则憎心见于下;易诛则妄杀加于人。不忍则罚多宥赦,好与则赏多无功;憎心见则下怨其上,妄诛则民将背叛。故仁人在位,下肆而轻犯禁法,偷幸而望于上;暴人在位,则法令妄而臣主乖,民怨而乱心生。故曰仁、暴者皆亡国者也。

不能具美食而劝饿人饭,不能为活饿者也,不能辟。草生粟而劝贷施赏赐,不能为富民者也。今学者之韩子卷十八十言也,不务本作而好末事,道虚惠以说民,此劝饭之说。劝饭之说,明主不受也。书约而弟子辩,法省而民讼简,是以圣人之书必著,论明主之法必详。事。尽思虑,揣得失,智者之所难也。无思无虑,挈前言而责后功,愚者之所易也。明主操愚者之所易,以责智者之所难,故智虑不用而国。治也。酸耳咸淡,不以口断,而决于宰尹,则厨人轻君而重于宰尹矣。上下清浊,不以耳断,而决于乐正,则瞽工轻君而重于乐正矣。治国是非,不以术断,而决于宠人,则臣下轻君而重于宠人矣。人主不亲观听,而制断在下,托食于国者也。使人不衣不食,而不饥不寒,又不恶死,则无事上之意。

意欲不宰于君,则不可使也。今生杀之柄在大臣,而主令得行者,未尝有也。虎豹必不用其爪牙,而与鼷鼠同威;万金之家,必不用其富厚,而与监门同资。有土之君,说人不能利,恶人不能害,索人欲畏重巳,不可得也。韩子卷山八:人臣肆意陈欲曰侠,人主肆意陈欲曰乱。人臣轻上曰骄,人主轻下曰暴。行理同实,下以受誉,上以得非,人臣大得,人主大亡。明主之国,有贵臣,无重臣。贵臣者,爵尊而官大也;重臣者,言听而力多者也。明主之国,迁官袭级,官爵受功,故有贵臣;言不度行而有伪必诛,故无重臣也。

八经

一,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制也;势者,胜众之资也。

废置无度则权渎,赏罚下共则威分。是以明主不怀爱而听,不留说而计。故听言不参,则权分乎奸;智术不用,则君穷乎臣。故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则不非,鬼则不困。势行教严,逆而不违,毁誉三行而不议。故赏贤罚暴,举善之至者也;赏暴罚贤,举恶之至者也。是谓赏同罚异。

赏莫如厚,使民利之;誉莫如美,使民荥之;诛莫如重,使民畏之;毁莫如恶,使民耻之。然后一行其法,禁诛于私家,不害公罪。赏罚必知之,知之道尽矣。

右𠔿情

二,力不敌众,智不尽物,与其用一人,不如用一国。故智力敌而群物胜,揣中则私劳,不中则有过。下君尽巳之能,中君尽人之力,上君尽人之智,是以事至而结智,一听而公会。听不二,则后悖于前;后悖于前,则愚智不分;不公会,则犹豫而不断,不断则事留,自取一听则母堕壑之累。故使之讽,讽定而不怒。是以言陈之由,必有炭籍。结智者,事猤而验;结能者,功见而谋。成败有征,赏罚随之。事成则君收其功,规败则臣任其罪。君人者,合符犹不亲,而况于力乎?事智犹不亲,而况于悬乎?故非用人也,不取同,同则君怒,使人相用则君神,君神则下尽,下尽则臣上不因君,而主道毕矣。

右主道

三,知臣主之异利者王,以异为同者劫,与共事者杀。故明主审公私之分,审利害之地,奸乃无所乘,乱之所生六也。

主母后姫,子姓弟兄,大臣显贤,任吏责臣。韩子卷十八十四。主母不放,礼施异等,后姫不疑,分势不贰,庶适不争,权籍不失,兄弟不侵,下不一门,大臣不拥,禁赏必行,显贤不乱。臣有二因,谓外内也。外曰畏,内曰爱。所畏之求得,所爱之言听,此乱臣之所因也。外国之置诸吏者,诛其亲昵重帑,则外不籍矣;爵禄循功,请者俱罪,则内不因矣。外不籍,内不因,则奸宄塞矣。官袭节而进,以至大,任智也。其位至而任大者,以三节持之。日质,曰镇,曰固。亲戚妻子,质也;爵禄厚而必镇也。参伍贵帑固。也。买者止于质,贪饕化于镇,奸邪穷于固。忍不制则下失,小不除则大诛。名实当则径之,生害事,死伤名,则行饮食,不然而与其雠,此谓除阴奸也。繄曰诡曰易,见功而赏,见罪而罚,而诡乃止。

是非不泄,说谏不通,而易乃不用。父兄贤良播出,日游祸,其患邻敌多资,聊辱之人近习,曰狎贼,其患发忿,疑辱之心生。藏怒持罪而不发,曰增乱,其患徼幸。妄举之人起,大臣两重,提衡而不踦,曰卷祸,其患家隆。劫杀之难作,脱易。不自神,曰弹威,其患贼。夫酖毒之乱起,此五患者,人主不知,则有劫杀之事。废置之事,生于韩子卷十八十五,内则治,生于外则乱。是以明主以功论之内,而以利资之外,是故国治而敌乱。即乱亡之道,臣憎则起外若眩,臣爱则起内若药。

起乱

四,参伍之道,行参以谋多,揆伍以责失。行参必折,揆伍必怒。不折则渎上,不怒则相和。折之微,足以知多寡,怒之前,不及其众。观听之势,其征在比周而赏异也,诛罚而罪同,言会众端,必揆之以地,谋之以天验。之以物,参之以人,四征者符,乃可以观矣。参言以知,易视以攺其泽,执见以得非常,一用以务近习,重言以惧远使,举往以悉其前,即迩以知其内,疏置以知其外,握明以问所暗,诡使以绝黩泄,倒言以尝所疑,论反以得阴奸,设谏以纲独为,举错以观奸动,明说以诱避过,卑适以观直谄,宣闻以通未见,作斗以散朋党,深一以警众心,泄异以易其虑。似类则合其参,陈过则明其固,知罪辟罪以止威阴,使时循以省衷,渐更以离通,比下约以侵其上,相室约其廷臣,廷臣约其官属,兵士约其军吏,遣使约其行介,县令韩子卷十八十六约其辟吏,郎中约其左右,后姬约其宫媛,此之谓条达之道。言通事泄则术不行。

右立道

五,明主其务在周密,是以喜见则德偿,怒见则威分。故明王之言,隔塞而不通,周密而不见。故以一得者,下道也;以十得一者,上道也。

明主兼行上下,故奸无所失。伍。官连县而邻谒过赏,失过诛,上之于下,下之于上亦然。是故上下贵贱,相畏以法,相诲以和。民之性,有生之实,有生之名;为君者有贤知之名,有赏言之实。名实俱至,故福善必闻矣。

右参言

六,听不参则无以责下;言不督乎用,则邪说当上。言之为物也,以多信不然之物,十人云疑,百人然乎,千人,不可解也。呐者言之疑,辩者言之信,奸之食上也,取资乎众,籍信乎辩,而以类饰其私,人主不餍忿而待合,参其势资下也。有道之主,听言督其用,课其功,功课而赏罚生焉。故无用之辩不留朝,任事者知不足以治职,则放官收,说大而夸,则穷端,故奸得而怒。韩子卷十八十七:无故而不当为诬,诬而罪臣,言必有报,说必责用也,故朋党之言不上闻。凡听之道,人臣忠论以闻奸,博论以内一。人主不智,则奸得。资明主之道,巳喜则求其所纳,巳怒则察其所搆,论于巳变之后,以得毁誉公私之征。众谏以效智,使君自取二以避罪,故众之谏也败,君之取也无。

副言于上,以设将然;今符言于后,以知谩诚。明主之道,臣不得两谏,必任其一,语不得擅行,必合其参,故奸无道进矣。

右听法

七,官之重也,母法也。法之息也,上暗也。上暗无度,则官擅为;官擅为,故奉重无前。奉重无前,则征多,征多故富。官之富重也,乱,功之所生也。明主之道,取于任贤于官,赏,于功,言程主喜,俱必利,不当主怒,俱必害,则人不私父兄而进其仇雠,势足以行法,奉足以给事,而私无所生,故民劳苦而轻官。任事者母重,使其宠必在爵;处官者母私,使其利必在禄。故民尊爵而重禄。爵禄所以赏也,民重所以赏也,则国治。刑之烦也,名之缪也。赏誉不当,则民疑。民之重名,与其重赏。韩子卷十八十八也。均赏者有诽焉,不足以劝;罚者有誉焉,不足以禁。明主之道,赏必出乎公利,名必在乎为上。赏誉同轨,非诛俱行,然则民无荣于赏之内,有重罚者,必有恶名。

故民畏罚所以禁也。民畏所以禁,则国治矣。

右类柄

八,行义示则主威分;慈仁听则法制毁。民以制畏上,而上以势卑下,故下肆狠触,而荥于轻君之俗,则主威分,民以法难犯上,而上以法挠慈仁,故下明爱施,而务赇纹之政。是以法令隳,尊私行以贰主,威,行赇纹以疑法,听之则乱治,不听则谤主。故君轻乎位,而法乱乎官,此之谓无常之国。

明主之道,臣不得以行义成荣,不得以家利为功。功名所生,必出于官法。法之所外,虽有难行,不以显焉。故民无以私名,设法度以齐民,信赏罚以尽能,明诽誉以劝沮。名号赏罚,法令三隅,故大臣有行则尊君,百姓有功则利上,此之谓有道之国也。

右主威

韩子卷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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