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的相互亲缘关系:形态学、胚胎学、残迹器官 2
发生和胚胎学
在整个博物学中这是一个最重要的学科。每一个人都熟悉昆虫变态 一般是由少数几个阶段突然地完成的;但是实际上却有无数的、逐渐的、虽然是隐蔽的转化过程。如芦伯克爵士所阐明的,某种蜉蝣类昆虫(chloeon)在发生过程中要蜕皮二十次以上,每一次蜕皮都要发生一定量的变异;在这个例子里,我们看到变态 的动作是以原始的、逐渐的方式来完成的。许多昆虫,特别是某些甲壳类向我们阐明,在发生过程中所完成的构造变化是多么奇异。然而这类变化在某些下等动物的所谓世代交 替里达到了最高峰。例如,有一项奇异的事实,即一种精致的分枝的珊瑚形动物,长着水螅体(polypi),并且固着在海底的岩石上,它首先由芽生,然后由横向分裂,产生出漂浮的巨大水母群;于是这些水母产生卵,从卵孵化出浮游的极微小动物,它们附着在岩石上,发育成分枝的珊瑚形动物;这样一直无止境地循环下去。认为世代交 替过程和通常的变态 过程基本上是同一的信念,已被瓦格纳的发见大大地加强了;他发见一种蚊即瘿蚊(cecidomyia)的幼虫或蛆由无性生殖产生出其他的幼虫,这些其他的幼虫最后发育成成熟的雄虫和雌虫,再以通常的方式由卵繁殖它们的种类。
值得注意的是,当瓦格纳的杰出发见最初宣布的时候,人们问我,对于这种蚊的幼虫获得无性生殖的能力,应当如何解释呢?只要这种情形是唯一的一个,那就提不出任何解答。但是格里姆(grimm)曾阐明,另一种蚊,即摇蚊(chironomus),几乎以同样的方式进行生殖,并且他相信这种方法常常见于这一目。摇蚊有这种能力的是蛹,而不是幼虫;格里姆进一步阐明,这个例子在某种程度上“把瘿蚊与介壳虫科(cidae)的单性生殖联系起来”;——单性生殖这术语意味着介壳虫科的成熟的雌者不必与雄者交 配就能产生出能育的卵。现在知道,几个纲的某些动物在异常早的龄期就有通常生殖的能力;我们只要由逐渐的步骤把单性生殖推到愈来愈早的龄期,——摇蚊所表示的正是中间阶段,即蛹的阶段——或者就能解释瘿蚊的奇异的情形了。
已经讲过,同一个体的不同部分在早期胚胎阶段完全相似,在成体状态中才变得大不相同,并且用于大不相同的目的。同样地,也曾阐明,同一纲的最不相同的物种的胚胎一般是密切相似的,但当充分发育以后,却变得大不相似。要证明最后提到的这一事实,没有比冯贝尔的叙述更好的了:他说,“哺乳类、鸟类、蜥蜴类、蛇类,大概也包括龟类在内的胚胎,在它们最早的状态中,整个的以及它们各部分的发育方式,都彼此非常相似;它们是这样的相似,事实上我们只能从它们的大小上来区别这些胚胎。我有两种浸在酒精里的小胚胎,我忘记把它们的名称贴上,现在我就完全说不出它们属于哪一纲了。它们可能是蜥蜴或小鸟,或者是很幼小的哺乳动物,这些动物的头和躯干的形成方式是如此完全相似。可是这些胚胎还没有四肢。但是,甚至在发育的最早阶段如果有四肢存在,我们也不能知道什么,因为蜥蜴和哺乳类的脚、鸟类的翅和脚,与人的手和脚一样,都是从同一基本类型中发生出来的。”大多数甲壳类的幼体,在发育的相应阶段中,彼此密切相似,不管成体可能变得怎样不同;许多的其他动物,也是这样。胚胎类似的法则有时直到相当迟的年齿还保持着痕迹:例如,同一属以及近似属的鸟在幼体的羽毛上往往彼此相似;如我们在鸽类的幼体中所看到的斑点羽毛,就是这样。在猫族里,大部分物种在长成时都具有条纹或斑点;狮子和美洲狮(puma)的幼兽也都有清楚易辨的条纹或斑点。我们在植物中也可以偶然的看到同类的事,不过为数不多;例如,金雀花(ulex)的初叶以及假叶金合欢 属(phyllodineous acacias)的初叶,都像豆科植物的通常叶子,是羽状或分裂状的。
同一纲中大不相同的动物的胚胎在构造上彼此相似的各点,往往与它们的生存条件没有直接关系。比方说,在脊椎动物的胚胎中,鳃裂附近的动脉有一特殊的弧状构造,我们不能设想,这种构造与在母体子宫内得到营养的幼小哺乳动物、在巢里孵化出来的鸟卵、在水中的蛙卵所处在的相似生活条件有关系。我们没有理由相信这样的关系,就橡我们没有理由相信人的手、蝙蝠的翅膀、海豚的鳍内相似的骨是与相似的生活条件有关系。没有人会设想幼小狮子的条纹或幼小黑鸫鸟的斑点对于这些动物有任何用处。
可是,在胚胎生涯中的任何阶段,如果一种动物是活动的,而且必须为自己找寻食物,情形就有所不同了。活动的时期可以发生在生命中的较早期或较晚期;但是不管它发生在什么时期,则幼体对于生活条件的适应,就会与成体动物一样的完善和美妙。这是以怎样重要的方式实行的,最近卢伯克爵士已经很好地说明了,他是依据它们的生活习 性论述很不相同的“目”内某些昆虫的幼虫的密切相似性以及同一“目”的其他昆虫的幼虫的不相似性来说明的。由于这类的适应,近似动物的幼体的相似性有时就大为不明;特别是在发育的不同阶段中发生分工现象时,尤其如此;例如同一幼体在某一阶段必须找寻食物,在另一阶段必须找寻附着的地方。甚至可以举出这样的例子,即近似物种或物种群的幼体彼此之间的差异要大于成体。可是,在大多数情形下,虽然是活动的幼体,也还或多或少密切地遵循着胚胎相似的一般法则。蔓足类提供了一个这类的良好例子;甚至声名赫赫的居维叶也没有看出藤壶是一种甲壳类:但是只要看一下幼虫,就会毫无错误地知道它是甲壳类。蔓足类的两个主要部分也是这样,即有柄蔓足类和无柄蔓足类虽然在外表上大不相同,可是它们的幼虫在所有阶段中却区别很少。
胚胎在发育过程中,其体制也一般有所提高;虽然我知道几乎不可能清楚地确定什么是比较高级的体制,什么是比较低级的体制,但是我还要使用这个说法。大概没有人会反对蝴蝶比毛虫更为高级,可是,在某些情形里,成体动物在等级上必须被认为低于幼虫,如某些寄生的甲壳类就是如此。再来谈一谈蔓足类:在 这两个原理,即轻微变异一般不是在生命的很早时期发生并且不是在很早时期遗传的,我相信,这解释了上述胚胎学上一切主要事实。但是首先让我们在家养变种中看一看少数相似的事实。某些作者曾经写论文讨论过“狗”,他们主张,长躯猎狗和逗牛狗虽然如此不同,可是实际上它们都是密切近似的变种,都是从同一个野生种传下来的;因此我非常想知道它们的幼狗究有多大差异:饲养者告诉我,幼狗之间的差异和亲代之间的差异完全一样,根据眼睛的判断,这似乎是对的;但在实际测计老狗和六日龄的幼狗时,我发见幼狗并没有获得它们比例差异的全量。还有,人们又告诉我拉车马和赛跑马——这几乎是完全在家养状况下由选择形成的品种——的小马之间的差异与充分成长的马一样;但是把赛跑马和重型拉车马的母马和它们的三日龄小马仔细测计之后,我发见情形并非如此。
因为我们有确实的证据可以证明,鸽的品种是从单独一野生种传下来的,所以我对孵化后十二小时以内的雏鸽进行了比较;我对野生的亲种、突胸鸽、扇尾鸽、侏儒鸽、排孛鸽、龙鸽、传书鸽、翻飞鸽,仔细地测计了(但这里不拟举出具体的材料)喙的比例、嘴的阔度、鼻孔和眼睑的长度、脚的大小和腿的长度。在这些鸽子中,有一些当成长时在喙的长度和形状以及其他性状上以如此异常的方式而彼此不同,以致它们如果见于自然状况下,一定会被列为不同的属。但是把这几个品种的雏鸟排成一列时,虽然它们的大多数刚能够被区别开,可是在上述各要点上的比例差异比起充分成长的鸟却是无比地少了。差异的某些特点——例如嘴的阔度——在雏鸟中几乎不能被觉察出来。但是关于这一法则有一个显著的例外,因为短面翻飞鸽的雏鸟几乎具有成长状态时完全一样的比例,而与野生岩鸽和其他品种的雏鸟有所不同。
上述两个原理说明了这些事实。饲养者们在狗、马、鸽等近乎成长的时期选择它们并进行繁育:他们并不关心所需要的性质是生活的较早期或较晚期获得的,只要充分成长的动物能够具有它们就可以了。刚才所举的例子,特别是鸽的例子,阐明了由人工选择所累积起来的而且给予他的品种以价值的那些表现特征的差异,一般并不出现在生活的很早期,而且这些性状也不是在相应的很早期遗传的。但是,短面翻飞鸽的例子,即刚生下十二小时就具有它的固有性状,证明这不是普遍的规律;因为在这里,表现特征的差异或者必须出现在比一般更早的时期,或者如果不是这样,这种差异必须不是在相应的龄期遗传的,而是在较早的龄期遗传的。
现在让我们应用这两个原理来说明自然状况下的物种。让我们讨论一下鸟类的一个群,它们从某一古代类型传下来,并且通过自然选择为着适应不同的习 性发生了变异。于是,由于若干物种的许多轻微的、连续的变异并不是在很早的龄期发生的,而且是在相应的龄期得到遗传的,所以幼体将很少发生变异,并且它们之间的相似远比成体之间的相似更加密切,——正如我们在鸽的品种中所看到的那样。我们可以把这观点引伸到大不相同的构造以及整个的纲。例如。前肢,遥远的祖先曾经一度把它当作腿用,可以在悠久的变异过程中,在某一类后代中变得适应于作手用;但是按照上述两个原理,前肢在这几个类型的胚胎中不会有大的变异;虽然在每一个类型里成体的前肢彼此差异很大。不管长久连续的使用或不使用在改变任何物种的肢体或其他部分中可以发生什么样的影响,主要是在或者只有在它接近成长而不得不使用它的全部力量来谋生时,才对它发生作用;这样产生的效果将在相应的接近成长的龄期传递给后代,这样,幼体各部分的增强使用或不使用的效果,将不变化,或只有很少的变化。
对某些动物来说,连续变异可以在生命的很早期发生,或者诸级变异可以在比它们 最后,不管残迹器官由什么步骤退化到它们现在那样的无用状态,因为它们都是事物先前状态的记录并且完全由遗传的力量被保存下来,——根据分类的系统观点,我们就能理解分类学者在把生物放在自然系统中的适宜地位时,怎么会常常发见残迹器官与生理上高度重要的器官同等地有用。残迹器官可以与一个字中的字母相比,它在发音上已无用,而在拼音上仍旧保存着,但这些字母还可以用作那个字的起源的线索。根据伴随着变异的生物由来的观点,我们可以断言,残迹的、不完全的、无用的或者十分萎缩的器官的存在,对于旧的生物特创说来说,必定是一个难点,但按照本书说明的观点来说,这不仅不是一个特殊的难点甚至是可以预料到的。
提要
在这一章里我曾企图示明:在一切时期里,一切生物在群之下还分成群的这样排列,——一切现存生物和绝灭生物被复杂的、放射状的、曲折的亲缘线连结起来而成为少数大纲的这种关系的性质,——博物学者在分类中所遵循的法则和遇到的困难,——那些性状,不管它们具有高度重要性或最少重要性,或像残迹器官那样毫无重要性,如果是稳定的、普遍的,对于它们所给予的评价,——同功的即适应的性状和具有真实亲缘关系的性状之间在价值上的广泛对立;以及其他这类法则;——如果我们承认近似类型有共同的祖先,并且它们通过变异和自然选择而发生变化因而引起绝灭以及性状的分歧,那么,上述一切就是自然的了。在考虑这种分类观点时,应该记住血统这个因素曾被普遍地用来把同一物种的性别、龄期、二型类型以及公认变种分类在一起,不管它们在构造上彼此有多大不同。如果把血统这因素——这是生物相似的一个确知原因,——扩大使用,我们将会理解什么叫做“自然系统”:它是力图按谱系进行排列,用变种、物种、属、科、目和纲等术语来表示所获得的差异诸级。
根据同样的伴随着变异的生物由来学说,“形态学”中的大多数大事就成为可以理解的了,——无论我们去观察同一纲的不同物种在不管有什么用处的同原器官中所表现的同一形式;或者去观察同一个体动物和个体植物中的系列同源和左右同源,都可以得到理解。
根据连续的、微小的变异不一定在或一般不在生活的很早时期发生并且遗传在相应时期的原理,我们就能理解“胚胎学”中的主要事实;即当成熟时在构造上和机能上变得大不相同的同原器官在个体胚胎中是密切类似的;在近似的而显明不同的物种中那些虽然在成体状态中适合于尽可能不同的习 性的同原部分或器官是类似的。幼虫是活动的胚胎,它们随着生活习 性的变化而多少发生了特殊的变异,并且把它们的变异在相应的很早龄期遗传下去。根据这些同样的原理——并且记住,器官由于不使用或由于自然选择的缩小,一般发生在生物必须解决自己需要的生活时期,同时还要记住,遗传的力量是多么强大,——那么,残迹器官的发生甚至是可以预料的了。根据自然的分类必须按照谱系的观点,就可理解胚胎的性状和残迹器官在分类中的重要性。
最后,这一章中已经讨论过的若干类事实,依我看来,是这样清楚地示明了,栖息在这个世界上的无数的物种、属和科,在它们各自的纲或群的范围之内,都是从共同祖先传下来的,并且都在生物由来的进程中发生了变异,这样,即使没有其他事实或论证的支持,我也会毫不踌躇地采取这个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