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保尔著
孙仲旭译
(选自《作家看人》)
1949年初在特立尼达,我即将中学毕业时,有个消息传到女王皇家公学的我们这些六年级学生这儿,说是北边某个小一点的岛上,有个年轻的严肃诗人刚刚出了本精彩的诗集处,单件掺着洗女作。我们之前从未听说过这种情息,不会听说关于一本新出诗集的消息,也不会听说任何书的消息。到现在,我还纳闷这则消息是怎样传到我们那儿的。
当时,我们那里只是个主要从事农业的小殖民地,我们总是——也没什么不乐意——说我们是地图上的一个点,这样说,能让人看开了,我们真的很小。我们的人口才五十万多一点点,我们的种族多样化。在这个岛上,尽管我们人数不多,但现存的殖民地欧洲和亚洲移民次文化及次次文化之间,彼此几乎完全隔绝,而像大海一样包围着我们的,是一个被移植过来的非洲。我们的各种各样人口中,只有一部分受过教育,而且是以有限的本地方式,对此,我们六年级的学生都很清楚:我们能看出我们所受的教育,只会把我们带进专业或者职业上的死胡同。
这种殖民地上总会如此:这儿那儿,时不时会出现一些读书和写作的小圈子,虚荣的无害池塘出现又消失,成不了什么气候,比如演变成一种有组织或者可靠的文学或文化生活。似乎不可思议的是,居然还有人是思想生活的守护者,在留意新动静,能够认真评价一本新出的诗集。
然而那样一件事,还是以最奇特的方式出现了,这位年轻诗人在我们眼里成了名人。他来自圣卢西亚。如果说特里尼达是地图上的一个点,那么圣卢西亚可以说是这个点上的点。他那本书是在巴巴多斯出的。对居住在岛上的人来说,大海就是天堑,造成不同的风景、不同的房子,彼此的居民总是在种族上略微不一样,有着奇怪的口音。但是这位年轻的诗人和他的书克服了这一切:正像在维多利亚时期的布道中所言,美德与奉献克服万难,最终取得了成功。
促成此事的,或许还另有其他因素。当时,关于重视我们本土的海岛“文化”,人们议论很多,就是在那时,我讨厌起了这个词。这种议论集中在一个颇具才华、名为“小加勒比人”舞曲组合(他们的根据地,就在离我当时所住地方不远的一幢居民住宅里)和钢鼓乐队上,后者是小街上的即兴性而效果非凡的音乐表演方式,用油桶和废铁演奏,是二战期间在特立尼达发展起来的。有了这些稀奇,人们觉得本地人就不会两手空空地进入国际社会,他们就有了可以宣称是自己拥有的东西,最后至少能够挺直腰杆,感到心安理得。
寻求这种安慰的人,有很多实际上是有钱人、中产阶屋里,虽然还级和高等阶层,许多方面说来各个种族的都有,有份好工作,却没有强烈的种族归属感,不完全是非洲、欧洲或者亚洲的,这些人除了这个海岛别无祖国。往前一代人左右,他们对自己不是黑人亦非亚洲人没有什么不满足,但是到这时,随着他们的成功,他们对殖民地人得不到尊重这一点看得更清楚,这让他们在工作和自身方面都受其害,他们不再满足于藏而不露,不再感念小恩小惠,而是要为自己争取更多。
对于本地文化、钢鼓乐队和舞曲的议论,也出自那些在政治上雄心勃勃的人。说这种话,会让潜在的黑人选民感到受用。当时选举权仍有限制,但是人们知道自治即将到来。曾经有一位对这种文化谈得很多也写得很多,就是艾伯特·戈麦斯。他在市里是个政客,还想爬得更高。他是个葡萄牙人,极胖。胖根本不影响他,而是让他成了个人物,在市里很容易给人认出来,也给人议论很多(甚至在我们六年级学生中也是),并且在街头的黑人中间深受爱戴。也许显得奇怪的是,那些黑人直到一九四几年时,仍然缺少一位黑人领袖,艾伯特·戈麦斯就以这样的领袖自居。作为市里的黑人领袖,他走强硬的反亚洲人、反印度人路线。印度人是农村人,完全不是他的选民。我听说有过一段时间,他抽烟斗,蓄两撇两端下垂的胡子,尽量打扮得像是斯大林。
从政之前,他是个文化人。上世纪三十年代及四十年代初,他出版过一份名为《灯塔》的月刊。他还写诗。我们家里有他的诗作中最薄的一本《三十三首诗》,四五英寸见方,带图案的绛红色布面装订,献给他的母亲,“因为她不读诗。”我模模糊糊还记得 我当时对诗歌根本没感觉,大概跟语言有关系。我们的印度人社区离开印度才五十年,要么时间更短。我有说印地语的家庭背景,那种语言我不会说,但听得懂。我们的大家庭里年长一些的人用印地语跟我们说话时,我用英语回答。英语是我们当时开始掌握的语言,我当时在写作上的雄心,就是想写作散文体的英语。我现在对诗歌的感觉很有限,还是后来在散文体写作实践中才产生的。
我在六年级时没用功学英语,等我看到课本——《抒情歌谣》等等——时,觉得自己挺幸运。之前一年,我在学校里对诗歌倒了胃口,原因在于弗兰西斯·帕尔格雷夫所编的《黄金宝库》。我曾经很喜欢学校里初级读本上的绕口令式童谣,六十多年后,我还记得起来。如果我准备好去读帕尔格雷夫所编的书,他应该加强那种愉悦感,但是他所编的维多利亚时代诗歌选集没能让我读下去,单是看到那本红色软皮书,就让我不喜欢(软皮是战时书籍制作的节约之举)。他挑选那些诗,让我觉得诗歌是种很遥远的东西,一种矫情,在寻找稀奇的情感和唱高调。就像艾伯特·戈麦斯让我认定“plethora”这个词永远不能为我所用一样,帕尔格雷夫让我认定了诗歌不适合我读。
所以在1949年,我不可能对沃尔科特做出评价。但是我们至少应该买了那本薄书。它不便宜(比一本企鹅版书还要贵,够买两张很好座位的电影票),可是也不算贵:本地钱一元,相当于四先令二便士,合现在的钱二十一便士。但是如果说英语是我们当时正在掌握的语言,这种买书之事却仍然跟我们很遥远。我们买课本,买名著的平价版本。我父亲——一个籍籍无名的印度民族主义者——偶尔会去市中心夏洛特街的一间铺子里购买印度杂志(《印度评论》和《现代评论》),还从巴尔布哈德拉·拉姆帕塞德(他所卖的书的扉页上,都敲了一枚紫色的大印章,我对巴尔布哈德拉·拉姆帕塞德的了解仅限于这枚印章,我从来没能了解这个人和他的书店)那里购买关于印度的书。但是因为人们都在谈论,就专门去买一本例如沃尔科特那本书,会显得好像是浪费。这一点,反映出我们毕竟还是受到我们生活贫穷这一观念的制约。尽管作为一个作家,我有赖于人们购买我的新书,但是在我身上,买书就是浪费的观念还是保持了很多年。
直到1955年,我才见到了沃尔科特的那本书,当时我已经在英国待了四年多。那几年我过得很惨淡。大学毕业后(我读的是英语)一年左右的时间里,我在伦敦努力想走上作家之路,生活艰难。当时唯一的幸事——确实是件极大的幸事——就是我幸运地在BBC对加勒比海地区广播部得到一份兼职工作,为每周一次的文学节目《加勒比海之声》当编辑。
《加勒比海之声》是BBC在战后开播的,是世界范围内普遍出现的新黎明的一部分——当时看来如此——已经播出了十年左右,我和我父亲给它投过短篇小说,我上大学时,认识了这个节目的制作人亨利·斯万兹。这时,刚好亨利要去加纳待几年——他的家族在西非当时或者以前有过生意上的事:亨利跟我说过当时或者以前有过一种朗姆酒,人称斯万兹朗姆酒——去那里的电台工作(新黎明的一部分),是他宅心仁厚,建议让我接手他在BBC《加勒比海之声》的工作。
这把我从赤贫状态中救了出来。除了扣除的,我每周能拿到八几尼,要求的是每周去三个半天。事实上,我每天都去,因为在BBC里让我感觉兴奋,能与人交往,而且可以不必待在我在基尔伯恩的爱尔兰人聚居区的两居室寄宿舍(跟别人共用浴室)里,寄宿舍在戈蒙特国家电影院——据说是全国最大的电影院——高大的砖墙后面。
我得以了解了《加勒比海之声》的档案库,对亨利的编辑才能的认识也加深许多。他性格忧郁,某些方面说来,这项工作对他来说是大材小用,他的有些愚蠢的同事说他清高。亨利上大学时,自己就在文学方面雄心勃勃,在《加勒比海之声》的档案库里,我觉得能够看出他的雄心在编辑工作中得到了升华。他认真对待那边群岛上的写作,看到可取之处及观点,而在那些作品中,却根本没有或者也许只是很少(绝非巧合的是,他离开那个节目后没几年,这种写作就黯然失色,同时失色的,还有把加勒比海地区写作视为英语文学新生力量的浪漫想法)。亨利对诗歌和语言有感觉,我在这方面缺乏。他也许自己就想当个作家,我不知道。他在节目上每季度对于所完成作品的总结精彩绝伦,让我望尘莫及。就是因为他很是不一般的评价,我终于读到了沃尔科特和他的《二十五首诗》(25Poems),即1949年那本著名的书,这次我总算拿到了一本。
我拿到的那本是二印,1949年4月印刷,一印之后三个月。当时我应该已经离开了女王皇家公学,不知道有这 ***
而这一地区别的作家就没这么走运,我会提三位:埃德加·米特尔霍泽,塞缪尔·塞尔文和我自己的父亲。
埃德加·米特尔霍泽1909年出生在圭亚那,比沃尔科特年长二十岁,早年生活艰苦,漂泊不定。他颇受好评的长篇小说《办公室某上午》——现在已经找不到了——由伦敦霍格思出版社1950年出版,沃尔科特的《二十五首诗》在巴巴多斯自费出版之后一年。跟沃尔科特一样,米特尔霍泽是个黑白混血儿,混血的历史较早。但是跟沃尔科特不一样的是,他并不把自己归到黑人一边。米特尔霍泽对自己的名字玩尽花样,有时在字母“o”上标变音符号,有时笼统地说他的祖先是荷兰人,有时(在他晚年时,好像对此研究过似的)他提到祖先是瑞士人,十八世纪时移民圭亚那。当然,这些说法中,有些会是真的。
埃德加小说中的办公室在特立尼达,书中角色是一系列脸谱化的各个种族的人,当地人读来会感到很震撼,但那是埃德加写这些事的荷兰或者瑞士式写法。又完成两部长篇小说后,埃德加去了塞克和沃伯格出版社。当时,让他开心的是发现跟他的出版人弗雷德·沃伯格相比,他的肤色并没有黑得太多,这样评价一位出版人会让人感到意外。他当时已经开始写作奴隶种植园情节剧(种族,性和鞭子),背景在圭亚那,他从种植园和荷兰人的角度来写。他的书《基华纳的孩子》、《基华纳之血》、《胡布图斯的痛苦》可以说流行一时。但是这一题材已经是或者变得书满为患,埃德加如今已经销声匿迹。
这一地区的每个作家都必须设法坚持下来,不让自己文思枯竭,并克服此地的限制。沃尔科特借用西班牙戏剧,换用本地角色来改写。埃德加拿手的是写关于种植园的长篇,让他有了用武之地,想到可以大段叙事,他感到高兴。他无法一直守着《办公室某上午》里那种不起波澜的特立尼达素材,那本朴素的长篇小说已经从他的特定角度,把他对这块殖民地想说的全说出来了。埃德加有可能说这种朴素——即他只写外在事物的方法——跟背景及素材是相称的,不存在可以深入的深度。
1965年初——我早就离开了《加勒比海之声》和BBC对加勒比海地区广播部,总的说来,是离开了电台界——埃德加送了我一本绿皮小册子,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在特立尼达印刷。这本小册子的内文排得很紧凑,只有几页,收入的是本地读书会会员的作品。这个读书会是某个爱尔兰法官的主意,他来到这个殖民地不久,他提供饮料,鼓励他们读书,应该也是他出钱资助印刷这本小册子。里面有埃德加所写的一个短篇,我想有乔治·兰明(GeorgeLamming)的一篇,然后还有我父亲写的一个短篇。
我对这个短篇很熟悉。我父亲是在很难捱的情况下写的这一篇,当时我们沦落到住在我外婆在西班牙港的房子里的一间。这个短篇很短,可是我记得我父亲是如何辛辛苦苦写成的。他很珍视这一素材,那是他作为作家所存不多的素材中的一部分:关于伴随他出生而来的悲惨境遇:他的母亲被他父亲赶走,在身无分文的情况下,也许全部是走路,去她母亲家生孩子。这个短篇的背景是在1906年,短篇中的每个人都很穷,没有保障,近于无助,没有一个是真正的坏人。我父亲以他自己的方式来处理这种贫穷和烦扰的背景,他又另外涂上了古老礼拜仪式的美丽色彩,孩子出生后必须进行那些仪式。他会觉得这样容易写,然而同时,他肯定经常想到(尽管他什么也没有说过)在他所写的故事发生后过了四十年,他仍然感觉不适应这个世界。
我很珍惜那本小册子,把它保存久得超过了必要。我想我曾经想过请人复制一份,当时还不像后来那么容易,我也不知道怎样找人。后来我收到埃德加所写的一份怒气冲冲的信,要我把这本小册子寄还给他。他火冒三丈,他的要求不容拒绝。我把它寄去了,附带表达了歉意。
这件事过后不久,传来了令人震惊的消息。有一天,住在伦敦南部郊区的埃德加往自己身上泼透了汽油,然后自色小塑料桶浸焚,就像越南的那个和尚一样。我从来没弄清楚是什么让他这样做,也不清楚他怎么有这种勇气和想到这种办法。有人说他之前已经皈依佛教,我本来觉得对一个外人而言,这样做极有难度。但是我不知道这种说法有几分可靠,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怎么会转化成最后的抑郁。在这种抑郁中,他做事还极有条理:检查他的文字资料,整理好(要么只是希望销毁),不嫌费事地寄给我一本绿色的小册子,然后生气地记着从我这儿要回去。
作家主要是为了他的写作而生活。无论怎样评价其作品,埃德加仍然是一位具有奉献精神的作家。我想知道在最后的痛苦和走向决绝的日子里,他心底有没有多少想到他在写作上,并未完全尽其才。
塞缪尔·塞尔文是个特立尼达的印度人,出生于1923年,他并非来自(比如像我的家庭)农业性特点更为根深蒂固的印度社区,据说在那种地方,不管什么样的印度人都能讨生活。塞尔文那里的印度人是半城市人,脱离了农业社区,正在很快失去自己的传统。做过各种各样的战时工作后,塞尔文加入了《特立尼达卫报》,有段时间为晚报开一个专栏,用的名字是迈克尔·温特沃斯,这个名字很文雅,讨人喜欢,与其说是笔名,倒不如说更像是伪装。1950年(比我早四五个月),他去了英国。1951年,他发表了他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更亮的太阳》,是对一个特立尼达半市民印度人眼里的战时生活的简单重组。对任何一种写作而言,首创性写作都不容易,在这本书里,塞尔文用尽了他简单的素材。
特立尼达题材最适合塞尔文发挥才能,而在遥远的伦敦,这一题材退色了,要么说是他与其失去了联系。他的第二本书《一岛一世界》就写得艰难,到最后问世时,这本书文字罗唆,内容荒唐,通篇是穷人对于在简单的背景下简单生活的哲学性总结(这样做,塞尔文就否认了自己于1950年移居英国的目的)。他来到《加勒比海之声》的播音间——我们邀请他录制一篇采访——基本上还是这个调调。那种言词无味、不肯反思和自许甚高的做派,令人忍无可忍。我当时还年轻,二十三岁不到,我不觉像个浮夸的牛津大学老师一样说:“太值得赞美了。”牛津的老师会那样说,本来也能糊弄过去。可是,我接着又加了句自己的话:“不过还是再说回你这本破书吧——”这句话脱口而出,道歉无济于事(尽管萨姆露出谅解的亲切笑容)。我们当时是用唱盘录音,不容易编辑。那次采访只好作废。四十年后,我在格罗斯特路书店外面的一个书摊上看到了那本让我得罪人的书,开价五便士,我买了,作为一个小小的补偿行为,并把它放上了我的书架。
如果不是转而以在伦敦的西印度群岛的黑人移民为主题,塞尔文本来会沉寂下去。他长于掌握流行的黑人语言,运用纯熟。他写流浪汉故事,写得引人入胜,并不做作(《孤独的伦敦人》,1956年),似乎取自生活,事实上有套路,自有规律,就像戴蒙·鲁尼恩(DamonRunyon)的纽约故事,或者说像W.W.杰可布(W.W.Jacob)的伦敦老码头的夜班看守人故事。故事有真正的喜剧特点,塞尔文用加勒比海地区英语所写的具有创造性的作品(他并非只是记录)至少应该在选集中有一席之地。然而这种新素材跟以前的特立尼达素材一样,存在着局限。似乎有几个同样的黑人角色和改头换面后同样的笑话(在伦敦,黑人无助地敲白色的门),然后这些角色和笑话在黑人社区变得过时,接着在英国本身也变得过时。最后,塞尔文离开伦敦,去了加拿大。我猜测那边有份工作或者补助,但是对他作为一个作家而言,这第三个家会是荒凉之地。他于1994年去世,未留下任何有分量的东西。
我在此想提的第三位作家,是我的父亲西帕萨德·奈保尔,他只写过有数的几个短篇。他出生于1906年,1953年去世。就像沃尔科特和很多年后的塞尔文,他也为《特立尼达卫报》工作过。跟他们两位不一样,他一直没有放下这份工作。一开始,他在1928年或者1929年当农村通讯员,擅长报道关于印度人的新闻,然后成了个进行全面报道的作者。除了两次短暂的间隔,他一直待在这家报纸,直至去世。他在1939年开始写短篇小说,但只是到了在世的最后三年里,他才因为亨利·斯万兹和《加勒比海之声》而有了读者,也有了不多的经济回报。在那之前,他郑重其事的写作只是为了他自己,出自他的个人需要。
他写的是特立尼达印度人的生活,视其为一种自给自足的生活,在一个出生于1906年的人眼里,会如此认为。跟塞尔文不一样,他没有看到种族融合以及在印度人这方面,语言和礼拜仪式逐渐被冲走。我父亲早期的短篇中,没有出现其他种族。长老会的教师是印度人,传教士也是。古老的礼拜仪式是重要的,能够愈合伤痛,让破碎的家庭重聚。举行这种能带来正面影响的礼拜仪式,是村级社区的功能之一。我的父亲把这一切视为整体,然而再过一两代,这些都会消失。
他可能是印度人海外侨民中的第一位作家,首先来写这些背井离乡的人,没有保障的农民,他们像是出于一种必要的本能,寻求重建他们留在身后的社会,很大程度上他也成功了。事实上,这是一个较大的薇拉·凯瑟式主题——我的父亲大胆地把故事推至1906年,他出生的那一年——却是个印度题材,而印度永远也不会想了解自己的历史、文学及其他,任何别的人也不会。尽管如此,和我所提的另外两位作家相比,他身上的先驱色彩更浓,他更有原创性。要想做到他所做的,需要熟悉旧做法,并且拥有现代性表述的才能。他所做的,别人都不曾做到;他付出了艰辛的劳动,我可以作证,而他所做的,却完全没有得到承认。
我父亲在努力把他的素材放进他所认为的“短篇小说”时,反而破坏了素材,例如巧妙的结尾。他可悲的愿望,是他那些背景遥远的短篇能够在英国或者美国的杂志上发表,他觉得巧妙的结尾会有帮助。这样,在实际写作中,他会订下高目标,然后又降低目标。因为他能想到的巧妙结尾实在很少,而且因为“短篇小说”这个词迷惑了他(注:“短篇小说”的原文为“story”,也有“故事”的意思),他觉得自己的素材很少,他对的确完成的数量很少的几篇写了又写。事实上,如果他能后退一步,就能看到有更多可以写的东西。如果他能从他关于古老礼拜仪式之美的短篇小说后退一步,考虑一下殖民地背景,也许会有别的想法。但是这样后退一步到糟糕的殖民地背景,很可能会让他感到痛苦,而他在写作中,不愿面对痛苦。
我以前经常让他写写他的童年,我想了解。他幼时丧父,家境贫寒,在各个亲戚家长大。时不时的,他会让我看到那种童年中喜剧性的一面。他却从来不写,也从来没有给我原原本本讲述过,所以我一直不知道。如果我们在一个有写作传统的地方生活过,自白式的自传也许是种写作形式,我父亲就有可能不会这么耻于写自传。但是那种写作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写作都不会有读者,在像特立尼达这样一个地方,历史上有那么多暴行,写个人痛苦会招致嘲笑。关于这种嘲笑,我可以讲一个匪夷所思的故事:1945年,西班牙港的电影院里放映关于纳粹集中营受难者的新闻片时,廉价座位上的黑人又笑又叫。也许这种行为——并不总是恐惧或悲伤——对奴隶制时代的残酷惩罚也起了火上浇油的作用。
黑人诗歌中,有种诉苦传统,跟布鲁斯音乐的一样,这样做似乎是正确的。还在上学时,借助于我们读到的书本——关于马提尼克岛的诗歌之类——我早就意识到评论这种诗时,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和从诗歌的角度评价比起来,更侧重详加解释,大段引用原诗,以证明诗人的痛苦或愤怒。接纳年轻的沃尔科特的,就是这种传统。
根本不存在有可能接纳我父亲的印度式或者殖民地式或者自白式的写作传统。他早年经历的那么多痛苦,在另外一个社会有可能造就他成为一名作家的素材,始终未能得见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