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保尔著
孙仲旭译
写这一章,让我下笔不易。我1957年认识了安东尼·鲍威尔(AnthonyPowell),他当时五十二岁,是他声誉正隆之时,我当时25岁,在伦敦处境窘迫,囊中羞涩,出版了一本书。出于我没能明白的什么原因——我们之间千差万别——他待我以友谊,我是过了段时间,才相信了这种友谊,友谊是真实的,并且一直持续至1994年,当时他老了,背驼,行动缓慢。那天,他在他位于萨默塞特郡的住宅大门处跟我道别,他说得有种仪式感,让我知道那会是我们之间最后一次见面,也的确如此,不过后来他还继续跟别的人见面。
六年后,他去世了。有个电视新闻节目邀请我接受采访,谈谈他。我欣然同意,但是后来在演播室里,我沮丧地发现关于他的写作,我几乎没什么好说的,只能虚张声势;在晚间新闻上,这也不会成为一条好新闻。我跟这位了不起的人做朋友做了那么多年,对他的作品却读得很少。
我当时珍视他的友谊与大度,乐于跟他交谈,觉得他博览群书,从来都很睿智,却一直拖着没有连贯性地阅读他的作品。他写作多卷本长篇小说《伴着时光之曲而舞》(ADancetotheMusicofTime),一直写到1974年,之后,他年过七十后,还写过零零碎碎的小说及戏剧作品。在似乎是遥远的过去,我读过他的长篇巨著中的头两卷。我记得的很少,本来以为是因为其主题,英国式教养跟我距离太遥远。鲍威尔以身为英国作家而自豪,他觉得这一点优雅而特别,人们早晚会再来审视这一点。读了那两卷长篇后,我有了种印象(当时我因为觉得奇怪而并不认可这一印象),而且一直不曾忘记,那就是作者希望展示他对英国风俗有多么了解。
后来过了很久,我读了系列中的 这样做的好处,是等我开始旅行时,看到的那些地方都是新鲜的,但好处仅限如此。曾经有好多年,我渴望进入广阔的世界,此时我已经置身于此,可是我跟其中的时事保持距离,生活得就像在特立尼达时一样。我批评过从我那种背景来的人,说他们缺乏好奇心,我指的是文化方面的好奇心,可是我批评的那些人对事物的相对重要性自有看法,他们也会对我缺乏政治好奇心而惊讶不置。一旦我开始审视这些事,就看出了自己的这种无知(没有别的词可以名之)。这种有局限的观念,也是我们的历史及文化的一方面。从历史上说,恒河平原的农民无权无势,我们曾经被各个暴君统治,经常是被远远地统治,那些暴君来来去去,经常我们连他们的名字都不知道。在此背景下,没理由会对公共事务感兴趣——如果这种事情可以说存在的话。恒河平原上在政治方面如此的情况,在战前的殖民地特立尼达也是如此。在这方面,在从印度乘轮船远道来此的人们眼里,没有什么能让他们受到震动。
对于房子里面我们这些孩子而言,奇怪的是,外面的世界——我们无法控制的——也在我们的内心世界产生回响。在我外婆家的房子里,甚至在我们住在西班牙港时,时常有宗教活动,读印度经书,有可能持续一上午、一天或者两天,有时是一周。
梵文学者达尼拉姆(大家都不是特别尊敬他)有可能骑着摩托车从乡下来。他长相英俊,身材修长,棕色的皮肤闪闪发亮,带着心不在焉的表情。他的额头上刚刚用檀香灰糊点过,但是除此之外,他看上去根本不像是个梵文学者。摩托车让他显得时髦,也可以说他(就像有些梵文学者)在某个美军基地有份薪水优厚的工作,开卡车,一天五美元(如果卡车是自己的,就是一天十美元)。可是在达尼拉姆换上他从绑在自行车后架上的一个小盒子里取出来的东西(他的腰布、白色束腰外衣、念珠和带流苏的时髦围巾)之后,在他懒洋洋地坐在为他铺好的棉布床单上,并且用他柔和的声音博学地说这说那时,他看着挺好,听他说话,也让人感觉不错。
我不懂梵语和宗教讲道用的印地语,(就像古代罗马人)学会了带着这样一个观念生活,即我们的宗教——尽管在我们看来是个人的事,是个体拥有的——是种神秘之事,用我们儿童不懂的语言进行,有些礼拜仪式中的象征既像是村子里才有的,又让人觉得熟悉而又遥远:用灰泥砌起来的土祭坛,是我们仿照古代的覆草祭坛所建,上面插上了砍来的小香蕉树,还有献祭用的发出香味的火堆,点的是浇上澄清黄油和红糖的油松木片。
那就是在大家族里,我们自己拥有的半个世界。外面还有个我们对其了解很少的世界,一直在那儿,你出去就总是能看到,从另外一种意义上说,是神秘的。在特立尼达,我们长大时,带着对于社会或联想到人们时的极为简单的概念:家以外,是甘蔗种植园、油田、政府建筑等,政治一度意味着一个留着大胡子,名叫图拜尔·尤利亚·巴兹·巴特勒的格林纳达人,他是个黑人,对《圣经》狂热,有一些关于启示录的具有种族色彩的说法。1937年时,他在油田鼓动了一场大罢淡绿细直纹短工(期间有个黑人警昨晚刚洗的衣察被活活烧死),然后他就不清楚下一步该怎么做。政治也可能意味着艾伯特·戈麦斯——西班牙港的那个葡萄牙人,留着斯大林式八字胡,梦想成为特立尼达三十万黑人的领袖。
在这种背景下,读到路易十四的宫廷(在《自学历史》丛书中,之所以读,是为了得到关于莫里哀以及其他人的背景知识)或者法洗衣粉放在红国大革对角绷着黑色命,或者法洗衣粉放在红国十九世纪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政局变迁时,都像是读到一个童话之地的事。没有一个人看来真有其人。宫廷是什么?廷臣是什么?贵族又是什么?我得在心里编造出来,不过多数时候,我由着它们停留在字面意思上。这样,我得到了很多事实,缺少内容,难以掌握,但是我当时生活在茫然无知的云雾中,我周围的世界——在举行宗教活动时我外婆的家里,在我上学时的课本里——一片混沌。我这样也活得轻松;奇怪的是,我所受的教育,让我学到的东西很少,想着就应该是那样。
我因为成绩优异获得奖学金到了英国时,就带着这种见识上的不足。我 我本来以为我和《新政治家》的缘分到此为止,可是还有位乐善好施的人——肯定是托尼——在大特恩斯泰尔街关注着我,他力劝助理文学编辑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又收到了几本别的书,一本关于约翰·黎里和委婉语的(我喜欢这本),几本关于牙买加的书,让我想出了几个笑话。我开始发表文章了,《新政治家》甚至刊登了我编的关于牙买加的几个笑话(“每天吃一根香蕉,牙买加人就不会来烦你”),这搁在今天会通不过的。后来我转而评论小说,每月一次,千字专栏,十个几尼。每篇专栏都得写一周。我写了三年。
我当时住在一套家具过多、疏于收拾的阁楼房间里,在马瑟尔山。年老的房东夫妇两人以前都结过婚,阁楼里多余的家具放得满当当。颇大的客厅里,有个隔出来的角落,是放煤的,那里也有老鼠,眼睛亮晶晶的,你走近,它们就会受惊。后面的屋顶窗俯视着一个滚球球场。有些晚上,球场另一边的那座房子里传来练唱《圣徒行进而入》的声音。燕八哥到处袭击花园,把赃物带上有窗的屋顶。有时一颗樱桃从它们的嘴里掉落,失望的鸟儿显然生气了,叽叽喳喳叫着抓挠屋顶上的瓦片。
当时我已经辞了一件工作,起初之所以做,主要是为了寄钱给我母亲(她的信里只提钱)。我当时正在以一种可以说孤立无援的方式写本新书,出于某种原因——也许我感觉这本书只是临时性的——是在没有格子的纸上用手写。住阁楼的那段时间,我感觉灰心丧气,只有《新政治家》每月一次给我提了点精神。当时每逢周五出刊日,我会去马瑟尔山的公共图书馆,看他们有没有用我的稿子。阅览室里,总有一个身材修长、穿着黑色套装的人排在我前面。他有二三十岁,杂志摊开放在面前,他露出由衷的微笑,一边打着响指。轮到我时,我先看我的那篇有没有刊登,有的话,我会特别不好意思,小心翼翼不去读它,也不去看刊登的那几页,读杂志时,我把那几页捏在一起。看到自己的名字印成铅字,我就会感到腼腆或者虚荣,我始终未能克服这一点。
过了一段时间,我开始旅行,跟《新政治家》的关系无法再维持下去。过了几年,我再次安定下来后,《新政治家》所付的十个几尼不能满足我的需要。托尼帮我找了份给《每日电讯报》(DailyTelegraph)写小说书评的事,每篇三十镑,几乎够养家糊口。但他们有一些官僚主义的规矩:必须评论一定数量的书,而且在相应部分的头一句里,必须提到相关书名。因为这些规矩,我不容易像以前给《新政治家》写稿那样写篇像样的书评。这让长篇小说评论更像是读之无味的特约文章,好像我写的东西也没人读。为《每日电讯报》写稿,对一个人的名气无所裨益,但三十英镑倒是实打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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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期间,托尼一直以自己的方式前进不已,每隔两三年出一本书,也写书评。托尼和《笨拙》周刊最后不欢而散,可是他接着就开始为《每日电讯报》写书评。那里的文学编辑是H.D.齐曼(H.D.Ziman),是个平庸的作家,经常在《每日电讯报》编辑部一边来回走动,一边口授书评,跟刚进来的人打招呼,然后继续那样做。我好像记得他的道具之一是个烟斗,但我不能确定,现在也找不到人问。他是新西兰人,我想是吧,但除此之外,他全无过人之处。托尼性格大度而又喜欢收集人,齐曼让他着迷,我不知道是哪一点。他称他为“Z”,不止一次跟我讲过关于“Z”的故事,他觉得很不一般,可是我都记不住了。对托尼而言,他为齐曼着迷,会为他跟《每日电讯报》的友好关系增添几分魅力。让他评论的那些书本来可以给他寄到萨默塞特郡,但他更喜欢来伦敦看看那些书,我想他同时也是想感受一下编辑部的氛围。
接着有桩天大的好事改变了他的生活。他父亲去世后,给他留下一笔不小的款子。这桩迟来的好事,加上他的生活因此不再过得紧巴巴的,很可能影响了他的写作,让他的自传性长篇小说的最后几卷在某种程度上活泼了一点。他的父亲是位军人,最风光的时候,是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当时很少有人得到提升,托尼还一直以为他父亲很穷。托尼说他以前去看望他父亲时,在接受老人家掏钱请他喝一杯杜松子酒时,觉得不应该。到现在,托尼可以忘掉像“霍洛·伍德”和后来出现的那么多“霍洛·伍德”了。他和太太开始了文化性质的漫游。
他的朋友们乐于跟这位刚刚放松下来的人在一起,看到他以前的忧郁一扫而光。因为我感觉尽管英国式写作生活让托尼有了特殊风格,但是也让他变得忧郁。他的同时代人或者接近同时代人在这方面做得要好很多——沃,格林,奥威尔,康诺利(不过也许康诺利做得没那么好),贝杰曼,艾米斯。对所有这些人(除了格林),托尼都以自己的方式喜爱他们,把他们作为个性之人而喜爱他们。他特别喜爱的是出语戏谑的沃;这种对每个人都珍视的做法,消解了可能会有的或多或少的嫉妒。我也珍视他,觉得他值得效仿,他为我树立了一个榜样,让我对往前的艰难路程有所准备。
有时他来伦敦时,会邀请我去跟他在“旅行者”餐馆共进午餐。他会谈到他写书中的困难,让我提建议,却并非真的想听;经常——在他交好运之前——我会看到他变得心不在焉,略微有点驼背,很忧郁,他的脸色几乎是灰白色,他那张老人的脸上支楞着短短的毛发或者汗毛。
我以前常会想他干吗要写作,他干吗要踏上写作人生,干吗要坚持下来(开始者众,坚持者寡),是不是真的需要这样。他的写作,似乎不像是因为需要而写。他似乎不曾冒过任何风险。大学毕业后,他进入出版界;然后是战时,战争对他没有太多要求,战后他回到了图书业。跟格林、奥威尔和沃都不同,他在任何时候,都不曾主动接触世界,他信奉的,就是他的世界就已经足够。
他也许会说——不过我这是在强作解人——在像格林那些人手里,关于海外生活的长篇小说华而不实,粗鄙的外国背景容易让角色有戏剧性。如果问他(他曾经考虑得很深入),他会说,过去有很多伟大作家都守着他们的社会,也的确如此。值得一读的狄更斯一直写英国,托尔斯泰写俄罗斯时最见功力,巴尔扎克是在写法洗衣粉放在红国时。但这些作家都是先驱者,写人所未写。到1930年托尼开始写作时,关于欧洲的这些重要社会,几乎没有什么仍然没人写过。种种原因之下,那些社会本身也变小了——战争,革对角绷着黑色命;而这些一度未受挑战的社会的周围世界逐步扩大了。一个社会不言自明的主题总是本身,对于本身在世界上地位如何,它自有看法。一个变小了的社会不能沿用原先的方式,即社会评论的方式来写。
关于既变小了,又被人写滥了的这个社会,沃的做法是正确的,也就是写了本戏谑性的童话(《衰亡》)和后来的浪漫故事(《旧地重游》),后者是关于对上流社会的渴望(本质上说来,就像沃尔科特年轻时所写的,关于圣卢西亚的贵族之海中的褐色头发),几乎有着女性特点,在这种渴望中,有五六十年之久,民细直纹短袖我主的英国社会曾经梦想变得贵族化。那种幻想并非托尼的目标。他希望把握得正确,忠实于自己的经验,事实上是重新再写一遍。从某种意义上说也不难,因为素材就在手边(我们订交后,他跟我提到过他创作起来不顺利);从另外一种意义上说,这样是自己打败自己,因为之前已经有人这么做过,不具原创性的书就没有生命。(就像利·亨特十九世纪时的自传,在书里,作者似乎在列举他所做或者看到的他赞许的事,就像一次遍游欧洲大陆的教育旅行;要么就像五十年前漫画家奥斯伯特·兰开斯特乏味的多卷本自传,在这里提到,只是因为那些书能说明问题,作者在书中,绝对是乐于在有关名人的神圣记忆之外绝不多言,满足于说:“我也在场。”文化程度太高的社会,自有其陷阱。)
既然在本章提到了沃尔科特的名字,他的名字又让我想到了别人,在我看来(我并不想过分强调这一点),托尼对待自己的世界,有点像我父亲对待自己的世界,不过当然,这两个世界以及两种写作之间不具可比性。我父亲早期的短篇排除了岛上其余的事物,甚至可以说,也排除了时间。他这样做,是出于个人痛苦的原因,但是他作为一个作家,不应该这样做。当先行者不容易,同样,也有很多诱惑让人去做平淡无奇之事。如果在他这一领域有 齐曼——托尼嘴里的“Z”——后来不再担任《每日电讯报》的文学编辑,接替他位置的,是戴维·霍洛韦,他以前在《新闻记事报》(NewsChronicle)。有一天我去《每日电讯报》取书或者交稿时,霍洛韦跟我说:“你跟鲍威尔是朋友,对吗?”霍洛韦有点斜视,让他显得腼腆或者心怀恶意。这时他并不显得腼腆。我承认我是鲍威尔的朋友后,他说:“你觉得他写得怎么样?”我还没能说什么,他就说——有点像是很恼火地猛翻他有毛病的眼睛:“我愿意出钱让他别写了。”就这么说,可是一周接一周,他还是在版面的头条位置刊登托尼的首席评论。
事实上,托尼的那些书评写得很好,比他的小说还要好。书评中涉及的作家范围极其广泛,包含了他的平生思考,而且是以直截了当的方式写就。托尼写这些书评,并非看中《每日电讯报》的稿费,他写,是作为他写作生活的一部分。他认为一个作家的晚上就应该这样度过,他说这让他从周一到周五都有东西读。他周六上午写书评,他的规矩,是决不在书评上花更多时间,因为有了这种规矩,时间总是够的。为了找到那种口吻,他在写作时,想象他是在跟某一个人介绍这本书。
我真希望我也能学他的规矩。我当时发现写一篇书评(为《新政治家》周刊)所花时间越来越长:周六上午,然后是周六全天、周日晚上大部分时间,然后甚至是周一上午。等我发现文学编辑是周三上午做版时,我又利用了这段多出来的时间。一开始,我两三个小时就能完成一篇书评,跟在大学里写一篇文章所需的时间差不多,我觉得太多了。我有过一个错误想法,也就是这样工作我干得越久,就能写得越顺手,成为一位马尔科姆·马格里奇。到头来,它开始浪费我的时间,因为对琐碎的想法较真,而且几乎没有什么回报。主要就是因为这样(除了这项工作毫无价值和有那么多新书盼着我读,令我心虚),我一旦可以不依靠这种稿费,就放弃了定期书评的工作,再也没有捡起来。如果我现在还写书评,我想会比我三十岁时多花一倍时间。
这样那样的荣誉落到托尼身上,足以让他自以为虽已年老,却依然是位成功作家,冬天的狮子。他跟首相撒切尔夫人两次共进晚宴(跟一大帮杰出人士一起),其中一次在唐宁街。牛津大学授予他荣誉学位,校长哈罗德·麦克米兰(前首相)用拉丁语念了颂词。麦克米兰和托尼都会喜欢那篇古风犹存的应景之作,里面说托尼是米南德再世,把他比成这位人们对其了解很少的古希腊剧作家。此后没过多久,我刚好在纽约遇到了麦克米兰先生,地点是在《迪克·凯维特节目》乱七八糟的等候室或者接待室。麦克米兰先生穿着厚厚的褐色粗花呢衣服,还披着斗蓬,看起来身躯庞大,但是他又老又有病,态度冷淡。我问起那篇颂词,特别是关于米南德那段。我们对此人了解多少?他用他那双大手做了个摊手的动作,并以当时已经减弱的宏亮声音说:“零零碎碎。”我手头的书里也是这样告诉我的,就是这个词。所以我想他并不比我们了解的多很多,事实上,他用这样一个模糊的学术参照物,在颂词中冒了次险。
托尼喜欢跟荣誉学位有关的仪式。他和他太太瓦奥莱特照了很多相,他们特别高兴的是遇到了二流诗人菲利普·拉金(PhlipLarkin),托尼曾经把他挂在嘴边,极尽溢美之词,我感觉他即将把拉金加入他的收藏。我挺高兴他没有这样做,因为我们很快就读到——在拉金去世后——对托尼最严重的侮辱,出自拉金的日记或者两人在牛津那次认识后,拉金所写的一封信中。拉金当时长得体态臃肿,根本称不上一表人才,不知为何,却说托尼长相丑陋(主要是无中生有),以此来侮辱他。
托尼的大度,他主动接近人的习惯,让他得到了某种保护,同时又会让他招致这种拉金式的侮辱。有个周日上午——当时我在他们家过周末——托尼和瓦奥莱特带我去了相去较远的一座宅 一时间舆们一起收进屋论大哗,最重要的是,文字纷飞之上,点了导火索的布罗却安安静静,稳稳当当。
周一至周六出版的《每日电讯报》有份姐妹报纸《星期日电讯报》(SundayTelegraph)刊登了对这本书的肯定性书评,作者崇拜托尼。托尼听说《每日电讯报》要刊登一篇“更狠”的文章,我想特别是“更狠”一词让托尼生气,有人说托尼根本不应该指望这两份报纸——《每日电讯报》和《星期日电讯报》——会刊登很正面的书评,托尼只是说:“干吗不应该?”他为《每日电讯报》写了好多好多年书评,他们欠他人情。
布罗的书评让托尼耿耿于怀,他放不下,也许布罗最希望的就是这样。布罗淡绿细直纹短干吗要针对托尼?很多人纳闷,没有谁真正知道。布罗经常批评他的父亲伊夫林·沃,但他不想让任何别的人也来批评;也许在托尼所讲的喜欢谁谁的故事中,他越了界。也许根本就没有理由,布罗只是想说话狠一点,而托尼是个容易击中的靶子。
尽管托尼因为痛苦和愤怒而精神不稳定,他对布罗之行为所做的解释,揭示了他一贯的大度。他说:“布罗一直讨厌他父亲的朋友。”他仍视自己为伊夫林的朋友。
但是在布罗终于开口谈这件事时,还是像以前一样话说得狠。他说他父亲伊夫林根本没时间把托尼当作家来交往,几乎不认为他是作家,从来没有批评过他,但是也从来没说过他什么好话。我不知道这些话里有几分真实,我挺高兴托尼没有听到这些话。
尽管现在布罗和托尼都已不在人世,然而在布罗死后,他的恶言恶语还在纠缠着托尼。晚年时托尼记日记,内容直率,不遮不拦,未经删削的第一卷真的颇有可读之处,让读者得以很好地了解这个人、他的智慧与大度。但是布罗写了那篇书评后,不少人觉得出版者未经编辑就出日记,做得太大意了,在这些显然是放言无忌的日记中,托尼会让自己再次招致布罗式的猛烈抨击。尽管荒唐的是,居然有人会觉得布罗之流刻薄起来还需要理由,但是托尼后来的日记中,却因此删掉了任何会刺激布罗公牛的内容。经过这番清洁程序后,出来的书淡如白开水,除了人名单子以外,几乎没有别的东西。这样做是一番好意,但最后几卷日记中的托尼,却坐实了他的敌人对他的评价。
而托尼·鲍威尔身上能让人重新衡量他的那一部分,世人却无由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