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 泰勒 当春风从贾特兰半岛吹过萨福克郡海岸时,奥威尔还被困在蒙塔古的床上,他的沮丧与日俱增。他开始另一部小说的写作,就是后来的《牧师的女儿》。他在给摩尔的信中提到,出版商哈米什·汉密尔顿有个神秘的项目,但要求有“专门知识”,而奥威尔不具备这样的知识。赫斯附近的风景促使奥威尔又写了一首诗,《皇家留声机厂旁荒废的农场》,发表在《阿黛菲》的4月号上,这真是一首非常糟糕的诗,又回到了关于不确定性的问题:
如同树木生长那样
人可以选择自己的方向
自由的灵魂
没有被重重疑虑羁绊
就可以像箭一般飞翔
飞向心中神灵所在的地方……
诗人陷在没有上帝的现实中,感觉被“从两个方向撕扯着”,像是布里丹的驴子不知道在“水和玉米”之间该如何选择。从给布兰达·索尔科德的信中可以看出,奥威尔这段时间非常不开心,似乎他再次萌生了对布兰达的感情。圣费利克斯学校放假的时候,布兰达离开了索思伍德,她的离开让奥威尔陷入了忧伤,“我真希望你在这里啊,”他难过地说。《牧师的女儿》也叫他沮丧到了极点。他知道书中不乏好的东西,但是整本书不紧凑。丹尼和埃莉诺现在已经结婚了,打算动身去远东。奥威尔告诉这位生活中牧师的女儿,“没有你这里变得无法忍受”。要不是他当时非常忙,他会发疯的。
奥威尔这种夸张的自怜自艾并不是由于他本人不合时宜的严肃引起的。相反,只要他把书写完,就会动身去伦敦(他给布兰达的信中就有这样的暗示)。然而,孤独感仿佛一直伴随着他,他下定决心不惜代价要找到一个伴侣。于是,大约在1934年夏天,一段奇怪的小插曲发生了。乔治·萨默斯比奥威尔小6岁,是个古董商,在索思伍德镇港口尽头的轮渡路上有一些产业。他好像至少周旋于理查德和艾达·布莱尔在当地的几个社交圈里,比如说,他认识他母亲的一个朋友塔博斯太太,而和他们又没有什么特殊的关系。他认识“埃里克”, 所有这些使得这本书有一种不调和的基调,将作者特有的个人经历嫁接到一种想像的心理描述上,二者之间是不调和的。就好像在不同的素材之间偷偷地一座接着一座架构浮桥一样,明显的不真实感冲击着小说的可信度。整个“失忆”的情节和多萝西被托马斯爵士挽救的情节是一样的不可信,沃勃顿先生的出现也是,特别地不对劲,他原来的多变和不可靠,现在却不可思议地被想告诉多萝西好消息的决心所取代。从作品中可以感觉到,作家本人是个决定论者,但是,他又明显地在与这种观点作斗争,这样的斗争在奥威尔以后的作品中还会有所体现。读者会觉得,如果让奥威尔来决定,他会宁可把多萝西再次送回到大街上,而不是回到她父亲那压抑的教区去。
奥威尔一直不喜欢《牧师的女儿》,大家都知道,他称这部作品为“球”[原文是“bollix”,意为“睪丸”——译者注],并且在他有生之年决不会让它再版。他的反对如此强烈以至于他死后11年才重新印刷。尽管基调不调和,读者也强烈地感觉到这个作家对什么是一部好的小说还不是很清楚,书中对人物性格的细节描写却是极富启迪意义的。在对那些落魄生活的描写背后、对萨福克小镇的令人沮丧的回忆背后,隐藏着的是对人类精神信仰和宗教问题的深刻而真实的兴趣,其中首要的就是,对当时宗教生活中个人用品的着迷。20世纪早期的英国学术界弥漫着宗教气息,比如英国天主教派、英国国教派;比如“战时的英国教堂:谐力和反谐力”这样的论文可以从当时的精神大熔炉基普希尔找到隐藏的动力。比如说,奥威尔早期就对英国东部基督教名义下的相互竞争的各个教派进行过详细描绘,包括从“现代主义的”圣埃德蒙派(巧的是索思伍德的教堂也是这个名字),这个教派用“耶路撒冷”字样来装饰祭坛,在领圣餐的时候,从酒杯里吸酒;还有圣韦德金德教派,是英国天主教,永远同红衣主教大人斗个不停。还有就是书中当校长排练那部儿童剧的时候,多萝西和维克多讲的那段长长的争论,提到了《教堂时代》杂志处于错综复杂时期的一系列人物,波特兰·罗素,朱莉安·赫胥黎,还有伯明翰的大主教,维克多对教区长法衣品位的评论(“在复活节的星期日,他穿的是哥特式的制服,用现代的意大利花装饰,天哪,戴的高顶帽像棕色的靴子”),这样的描写又是一幅模仿画,他影射的是奥威尔,而不是他书中角色。
书中寓意深刻的语言和对《圣经》故事的借用更加强化了书的宗教氛围。多萝西用《圣经》中的言词来规劝自己。当她到监狱里作为一种逃避时,托马斯的谨慎的男仆把她比作被拯救的从良妓女。甚至科利夫太太一天晚上在索思桥缝补的灯笼裤“好像也包含着一种冻僵了的、可怕的贞洁,这是修女的头巾或者隐士的连帽衫都不具有的”。这些描述的背后是一些对现世的依恋。最明显的是一种极端的吹毛求疵,让奥威尔把他作品中的人物放置一边,而他自己充当了其中的角色。多萝西一想到要从还留着老处女梅菲尔小姐口水的圣杯里吸东西,就觉得很恐怖,这种恐怖通过对身体反映的细节描写表现了出来:“那张嘴巴实在让人没有食欲;你绝对不想让这张嘴巴从你的杯子里喝东西”。梅菲尔小姐突然不再是散发着杜松子酒和樟脑丸的老女人,而变成了鬼一样的地下生物,引起了多萝西内心最深处的恐惧。书中甚至模仿了M.R.詹姆斯的一部令人毛骨悚然的鬼故事,讲的是一个男人在黑暗中在卧室里磕磕碰碰地摸到了枕头底下有一张嘴巴,“有牙齿,头发散乱在嘴巴四周,那决不是人的嘴巴”。同样,你几乎看不到一两章是没有谈到钱的,多萝西同管账人之间的争斗被用最详细的细节描写记录了下来。试问,其他30年代的小说会告诉读者一包薄荷或者一磅便宜的丹麦熏肉的价格吗?
但是最终,这一切全都是偶然。《牧师的女儿》最后在一系列长长的冥想式的段落中揭示了主题,多萝西回忆了她最后才发现的信仰的丧失和她成长环境的安全感:
换个角度说,从深层意义上讲,教堂里的环境对她来说是必要的,让她放心,因为她发现,教堂里所发生的一切,不管是多么荒谬,人们做这些事的目的是多么怯懦,有一些东西——很难说清是什么,有一些庄严的东西,在精神层面上是高尚的——而这些东西在外面的世界里是很难找到的。对她来说,也许你不信,去了教堂比没有去要好得多;遵守那些古老的教条比追逐虚无的自由要好得多。
多萝西知道自己再也没法去祷告了,但她同时又意识到,她以后的人生将不得不继续这种精神的追寻:对她来说,就好像父亲对那些商人玩的小把戏一样(父亲在咸肉卖5便士一磅的时候,故意不看那些卖肉的),成了生活的一部分。故事以一封奇怪的、令人不满的短信结束了。信是关于多萝西不能或者说不愿意离开为她设定的那条道路。沃勃顿先生给她描绘的她将来的生活,比如她父亲去世,剩下的那点钱花光了,这些都不能令她退步。但是,她承认,可能在领圣餐的时候,她要站在梅菲尔小姐的左边而不是右边了。
奥威尔即将结束在索思伍德的生活,在摩尔收到他的稿子之后不到2个礼拜他就离开了那里。内莉姨妈通过丈夫那帮研究世界语的朋友关系,帮助奥威尔找到了一份工作。弗朗西斯和米范威·维斯特普在汉普斯苔德的南方大道经营一家书店,需要一个兼职的助理;提供食宿。这个职位刚好解决了奥威尔眼前的困难,虽然工资很低,但是地点离文学圈子很近,每天还可以有几个小时的时间用来写作。10月份的第3个星期的周末,他离开了索思伍德。但是,这个地方一直留在他的脑海中;他在那里的经历也一直没有被遗忘。比如说,在《一九八四》中,有一幕是讲温斯顿·史密斯在爱心部的监狱里的经历,警察偷袭了他和朱莉娅藏身的地方,逮住了他,他在监狱里看到一个狱友把偷藏的一点食物给一个快要饿死的人吃,史密斯看着,觉得恐怖极了。监视屏里传出一声咆哮,“巴姆斯德,2713号!J.巴姆斯德!把那片面包扔掉。”J.巴姆斯德是杰克·巴姆斯德,他是索思伍德镇从蒙塔古的家里走出来在主干道对面的杂货店老板的儿子,很久以前的夏天,他哥哥常常睁着眼睛躺在床上,听着隔壁嘀嘀嗒嗒的打字声,一直响到凌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