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爱格妮离开伦敦那一天,我再没见到乌利亚·希坡,我到驿车车务处去跟爱格妮告别、给她送行,才见到他,因为他也在那儿,要坐同一辆车回坎特伯雷。我看到他穿着那件又瘦又窄、腰短肩高的桑椹色大衣,带着一把像小帐篷的大伞,高踞驿车车顶后部座位的边儿上,而爱格妮呢,当然坐在车里面,这还使我多少觉得有点受用;在爱格妮看着我的时候,我为了尽力对他表示友好,都受了那样的罪,我得到这点小小的受用,原也应该。在驿车的窗户那儿,也像在宴会的席上,他老在我们跟前打转,没有一时的间歇,就像一只大个的秃头雕〔1〕一样,把我对爱格妮说的每一个字都咽了下去,也把爱格妮对我说的每一个字都咽了下去。
<em>〔1〕 这种鸟主要吃死动物的肉,且贪而无厌。</em>
他在炉旁把他那番心腹话对我泄露了以后,使我感到忐忑不安,因而我经常想到爱格妮对我说的关于合伙那番话。“我只是按照我希望是对的那样办。我感觉到,为爸爸的心神安定起见,就必须做这样一种牺牲,所以我劝爸爸就这样做好啦。”为了她父亲的缘故,她对任何牺牲,都会以同样感觉忍受,以同样感觉自持;这种使人苦恼的预感,从那时以后,一直沉重地压在我的心头。我知道她都怎样疼她父亲。我知道,她都怎样出于天性要尽孝道。我从她自己嘴里听到,她承认自己是不知不觉地使她父亲走上歧途的原因,所以她对他负有深恩,她热烈地想要报答。我看到她和那个可厌至极、身穿桑椹色大衣的赤发鬼〔2〕那样不同,我就觉得极度不安,因为我感觉到,就在他们二人之间那种不同里——她那一方面就是灵魂深处都是纯洁的自我牺牲,而他呢,就卑鄙龌龊,下流无耻——就在这种不同里,潜伏着最大的危险。所有这种种情况,毫无疑问,他知道得十二分透彻,而且在他那狡猾阴险的心里,都仔仔细细地考虑过。
<em>〔2〕 英国有个国王叫红威廉(1056—1110),即威廉 那一天在主教法庭里,我们有一个延期续审的案件——是关于一个面包师在教区税民会上反对交纳修路捐逐出教会的案件——因为,按照我自己所作的估计,证词口供之多,恰有《鲁滨孙漂流记》两倍之长,因此我们结束这个案件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不过,我们判决,把他逐出教会六星期,罚了他无数的罚款;然后,那个面包师的代诉人、法官、和原、被告两造的辩护士(他们都是关系亲密的)一同出了城;斯潘娄先生和我,就一同坐着双马四轮敞车,驱车而去。
双马四轮敞车,是一桩很漂亮的玩意儿。那马都把长颈高拱、四蹄高举,好像它们知道它们是属于博士公堂的。在博士公堂里,有很多关于派头排场的方面,大家无不争胜斗强,因此那时候,很出现了一些异常精挑细选的车马、夫役;不过,我自己却向来一直认为,并且将来也要一直认为,在我那个时期,众目所视、众手所指的争胜斗强之物是衣浆的硬度。我认为,在民教法学家中间所穿戴的衣领等物,都硬到人类的天性难以忍受的程度。
我们坐车出城,一路行来,很感惬意,斯潘娄先生就把我所做的这种职业,轻描淡写地讲给我听。他说,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种职业更文静高雅的了,你绝对不要把它和代讼师的职业混为一谈,因为这种职业,完全是另一回事,它比起别的来,是个非常非常冷的冷门儿,决不容外人轻易就插进来,它不像别的那么机械刻板,可比别的更有利可图。他说,我们在博士公堂里办起案件来,比在任何别的机关里,都更自由随便,因此,我们就成为一个特权阶层,自成一个世界,与众不同。他说,我们主要是受雇于代讼师这件不愉快的事实,是无法掩饰的。但是他却又告诉我,说代讼师是人类中的低能的,凡是稍微讲点体面的民教法学家,一概都是看不起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