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狄更斯与爱伦·厄娜的关系由知情人处理得十分机密,个中细节无法断定。她好像一度拒绝他的求爱,但最终拗不过他的坚持。据相信,他以查尔斯·特林汉姆之名为她在佩克姆买下一栋房子。照其女儿凯蒂的说法,他跟爱伦生了一个孩子;由于对此没有任何记载,可以预计,孩子幼年夭亡了。然而据说爱伦委身于狄更斯并未让他精神焕发、心情愉快;他比她大了足足二十五岁,而且他也不得不面对她并不爱自己的现实。什么痛苦也比不上只有付出、没有回报的热恋。他在遗嘱里留给她一千英镑,她嫁了一个牧师。她曾告诉一位叫本汉姆的牧师朋友,自己一想起狄更斯强加给自己的“亲密关系就感到十分厌恶”。同众多女性一样,她似乎甘心接受自己所处地位的前提条件,可是觉得自己不该为此非要做出任何回报。
就在同妻子分开的同一时间,狄更斯开始为人们朗读自己的作品,为此周游英伦列岛并再度远赴美国。他的戏剧天赋令其收益匪浅,并为此大获成功。然而他过于辛劳,再加上不断的旅途奔波,身体垮掉了,人们开始注意到只有四十几岁的他看上去像个老头子。这些朗读工作并非他的全部活动:在与妻子分开到去世前的十二年里,他写了三部长篇小说,还办了一份颇受欢迎的杂志《一年四季》。难怪他的身体状况变差。他开始犯一些烦人的小毛病,很显然四处演讲耗尽了他的体力。人们劝他放弃,可他不肯;他喜欢抛头露面,还有登台亮相时的激动、面对面的掌声、支配场下观众时的强大感。会不会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他觉得:当爱伦看到人们成群结队、万分仰慕地来听自己的演说,或许会更加喜欢自己。他决定做最后一次巡回朗诵,可中间病得实在厉害,只好半途而废。他回到盖德山庄,一门心思写《德鲁德疑案》。可是为了继续朗读,他需要逢迎经理,于是不得不缩减篇幅,在伦敦又安排了十二场。这是1870年1月。“圣詹姆斯宫聚集了大量听众,当他入场和离开的时候,听众全体起立欢呼。”回到盖德山庄后,他继续写自己的小说。六月份的一天,正在同乔琪单独用餐的他突然生病。她派人去喊医生以及住在伦敦的两个女儿, 就本人而言,我觉得狄更斯的幽默还是相当有趣的,但是他的哀伤部分却丝毫没有打动我。我想说的是,他有强烈的感情,却没有心地。对此我需要赶紧说清楚:他有一颗宽宏的心,对受穷、受压迫的人充满了同情,而且如我们所知,他对社会改革也有着持久而显著的兴趣。但这是一种演员式的情怀,我指的是,他对自身强烈感情的描写,跟出演悲剧角色的演员体会自己所表现的感情是一样的。“赫卡柏是他什么人?他又是赫卡柏的什么人?”说到这里,我想起一位女演员给我讲的故事,她曾经在萨拉·伯恩哈特的剧团里工作过。这位伟大的艺术家正在演出《费德尔》,在她最动人的演说过程中,她突然明显地怒不可遏,原来她注意到舞台侧面有人在大声讲话,于是便冲着他们走去,背对着观众,仿佛是在痛苦地埋住自己的脸庞,实则嘘了一句相当于法语的“闭上臭嘴,你们这些狗杂种”,而后又以一副哀伤的面容优雅地转过身来,继续自己的激情演说,直到精彩的剧终。观众什么也未察觉到。如果没有真心感受,她还能如此崇高而悲情地讲出自己必须要讲的台词,这实在让人难以置信;但是她的情感是一种职业上的情感,仅仅停留于表面,出自神经而非内心,丝毫不会影响她的镇定自若。我毫不怀疑狄更斯是真诚的,但这是一种演员式的真诚;或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总是感觉他的哀伤并不怎么真实(不管他如何地堆积痛苦),于是也不再为之所感动。
可是我们无权硬要让一个作家非拿出自身并不具备的东西,假使狄更斯真的欠缺马修·阿诺德所说的伟大诗人不可或缺的高度严肃性,那么他也有很多别的优点。他是一个非常伟大的小说家,才华横溢。他认为《大卫·科波菲尔》是自己最好的作品。一位作家在判定自身作品的时候,往往并非一个好评委,可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狄更斯的判断似乎很正确。《大卫·科波菲尔》在很大程度上是一部自传,这一点我想尽人皆知;但狄更斯是在写一部小说,而不是自传,虽然他从自身的生活经历中提取了大量素材,但在这些素材的使用上,却只选取适合目的的。至于其他部分,则依靠其丰富的想象力。他决不是一个好的读者,文学上的交谈只会令他厌烦,而他在人生后期在文学界的交游似乎并未怎么影响到他,反倒是童年时代在查塔姆最早阅读的那些作品,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些作品当中,我认为斯摩莱特的小说是最终对他影响最大的。斯摩莱特呈现给读者的人物,并不怎么具有传奇色彩,但却非常生动。他们与其说是角色,倒不如说是一种种“性情”。
善于观察人物十分符合狄更斯的性格特点。密考伯先生的原型是他的父亲。约翰·狄更斯是个夸夸其谈、花钱随意的人,但他并不傻,更不是没有能力;他这人非常勤奋、友善、慈爱。我们都知道狄更斯是如何塑造他的了。如果说福斯塔夫是文学史上最著名的喜剧人物的话,那么密考伯先生当属最著名的一个人物了。有人批评狄更斯(在我看来实属不公),说他不该让密考伯最终成为一名受人尊敬的澳大利亚地方官,有些评论家认为,此人应当始终轻率鲁莽、毫无远见。澳大利亚是个人烟稀少的国度,密考伯先生相貌堂堂,受过一定教育,而且出口成章,我不明白他在那种环境下,又有以上优点,为什么就不能获得官职。不过狄更斯的高超之处不仅仅在于对喜剧人物的塑造。司悌佛手下那个温顺的仆人,其刻画令人拍手叫绝,他那神秘阴险的特点让人不寒而栗。乌利亚·希普的身上颇有些大众情节剧的味道,但他绝对是一个强大而可怕的人物,对他的刻画也是十分娴熟。的确,《大卫·科波菲尔》全书都是生动鲜活、新颖独特的人物,彼此间差异极大。现实生活中从来就没有过密考伯夫妇、辟果提和巴基斯、特拉德斯、贝特西·特洛伍德和迪克先生、乌利亚·希普和他的母亲这样的人物:他们都是狄更斯天马行空想象出来的人物,但又不乏活力、前后一致,而且被刻画得惟妙惟肖、真实可信,以至当你阅读的时候,很难不信以为真。或许他们并不是真的,但却是鲜活的。
狄更斯塑造人物的大致方法便是,把原型人物身上的性格、特征、缺点进行夸张处理,让他们每个人嘴里讲的话语(或者一串话语),都能将其本性深深地印刻在读者的脑海里。他笔下的人物从未显示出任何发展变化,总的来说,他们一开始是什么样,最后就是什么样。(在狄更斯的作品中确实有一两处例外,但他所表现出的人物本性的变化并不可信;这种变化是为了引发最后的圆满结局的。)用这种方式刻画人物的危险就是,故事的可信度可能会受到影响,其结果便是漫画型人物。就这种类型而言,如果作者呈现给你的是一个让你捧腹大笑的人物,那倒也无妨,比如说密考伯先生,可要是他想让你同情这个人物的时候就不行了。狄更斯在处理女性人物上从未有过什么上佳表现,除了张嘴就是“我决不会抛弃密考伯先生”的那位密考伯太太,以及贝特西·特洛伍德以外,其他的都是漫画式人物。取自狄更斯初恋情人玛丽亚·比德内尔的朵拉,实在过于愚蠢和幼稚;而取自玛丽和乔琪·贺加斯的艾格妮丝,又过于完美和懂事:她俩的形象都极度乏味。小艾米莉在我眼里是一处败笔。狄更斯显然想让我们对这个人物产生同情,可她只得到她应得的。她的抱负就是成为一名“淑女”,大概还希望司悌佛能娶自己,她跟着他跑了。她似乎成了他很不称心的情人,整天郁郁寡欢、泪眼汪汪、自怜自艾,难怪他逐渐厌烦她。《大卫·科波菲尔》中最让人莫名其妙的女性人物当属罗莎·达特尔。我猜测狄更斯原打算在故事中更加充分地利用这个角色,而他之所以未能这么做,是因为害怕触怒公众。我只能推测司悌佛曾是她的恋人,由于他甩了她,她对他怀恨在心,可是却依然爱着他,怀有一份嫉妒、渴望、报复的情感。狄更斯在这里所创造的人物,正是巴尔扎克可能着力刻画的。在《大卫·科波菲尔》的主要人物中,司悌佛是唯一一个得到“直接”刻画的(我们借用的是演员在提到“直接角色”时所用的措辞。)狄更斯在读者心中塑造了一个绝妙的司悌佛形象,他魅力十足、风度翩翩、举止优雅,他对人友善、心肠很好,他具有极强的亲和力、能够同各色人等和睦相处,他乐观开朗、勇敢无畏,他自私自利、鲜廉寡耻、不顾后果、冷酷无情。作者在这里刻画的,是那种我们大多数人都熟悉、不管到哪儿都能让人开心却又惹下祸事的人。狄更斯没有给他安排一个好下场。我估计菲尔丁或许会更加宽宏一些;因为正如奥诺太太在提到汤姆·琼斯时所说的那样:“假如妓女们就这么来了,也不该责怪小伙子们;因为那只是他们的自然本性。”当今的小说家不得不做到,自己所讲的故事既要有可能性,还要有必然性。狄更斯当初可没有这种限制。试想,在离开英国数年以后,司悌佛乘船从葡萄牙回来,居然在离雅茅斯不远的地方遭遇海难、溺水身亡,而此时大卫·科波菲尔正好到那儿短期拜会老朋友,这种巧合实在让读者难以相信。假如司悌佛必须得死,以此来满足维多利亚时代恶有恶报的要求的话,狄更斯完全可以想出一个更加真实可信的方式让他身亡。
(六)
济慈英年早逝,而华兹华斯活得太久,此乃英国文学之不幸;同样不幸的是,当我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们处于创作巅峰的时候,当时盛行的出版方法却鼓励那种散漫啰嗦的文风,也鼓励英国小说家们几乎生来就有的讲题外话的倾向,这对他们的创作是很有害的。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家,其实就是靠笔头儿生活的工人。他们必须接受合同上的要求,为十八、二十或者二十四期报纸写出一定篇幅的稿件,他们还得精心安排故事,让每一期的结尾都能够吸引读者接着买下一期。毫无疑问,准备要写的故事主线他们早已了然于心,可是我们都知道,如果在出版之前写好两三期,他们就心满意足了,等到需要的时候才去写其他部分,满心指望单凭自己的创造力就能产生出足够的素材以填充必需的页码;而根据他们自己的供认,我们知道他们有时缺乏创造力,在没东西可写的情况下却仍需竭尽全力。有时候,他们的故事都已经完成了,却碰巧还有那么两三期需要写,于是便不得不想方设法推迟结尾。他们的小说自然也就形式散乱、没完没了;实在是迫不得已才搞得偏离主题、啰里啰嗦的。
狄更斯是用 moi!reprit
vivement
M.
Homais,quoiqu’il
lui
faudra
suivre
les
autres
au
risque
de
passer
pour
un
Jésuite”;更没几个说出如何改正的。
法语倾向于修辞,而英语倾向于意象(由此造成了两个民族之间的极大差异),福楼拜的文体,其基础就是修辞。他大量(甚至过度)地运用了三项式手法。这种句子由三部分构成,通常按照重要程度的不同依次排列。它是达到平衡效果的一种简单满意的方法,演说家们对之可谓是充分利用。下面是来自伯克的一个例子:“他们的愿望应该对他非常重要;他们的意见应该受到高度尊重;他们的事务应该受到不断的关注。”福楼拜一直没有摆脱这种句子,其危险就是,一旦用的次数太多,就会造成单调。福楼拜在一封信中写道:“我被明喻所包围,就像有些人被虱子缠身一般,我倾尽自己的一生时间去碾压它们,我的措辞充满了这些东西。”批评家们说过,在他的信中,明喻是自发性的,而在《包法利夫人》中,却过于矫饰、工整平衡,显得不够自然。下面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夏尔·包法利的母亲来拜访爱玛及其丈夫,“Elle
observait
le
bonheur
de
son
fils,avec
un
silence
tristeme
quelqu’un
de
ruiné
qui
regarde,à
travers
les
carreaux,des
gens
attablés
dans
son
ancienne
maison.”这句话写得让人叫绝,可其中的明喻本身实在是太惹眼了,分散了你的精力,你本应关注的是故事的气氛:明喻的目的则是要增加表述的力量与意义,而不是对其进行削弱。
据我所发现,当今最优秀的法国作家都刻意避免修辞。他们力图简单、自然地把要说的话说出来。他们避免明喻,就好像明喻确实是福楼拜比作的害人虫似的。我相信,这就是他们往往不太尊重他的文体的原因,至少是《包法利夫人》的文体,因为等他写《布法与白居谢》的时候,已经放弃了装点性的修辞;这也是他们喜欢他的书信中那轻松、流畅、自然的风格,而不喜欢他那些伟大小说里造作风格的原因。当然,这只是个样式问题,我们并不能据此判断福楼拜文体的优劣。风格可以如斯威夫特般拘谨,如杰里米·泰勒般华丽,或者如伯克般夸张:哪种都不错,至于你喜欢哪个、不喜欢哪个,完全取决于你个人的喜好。
(五)
《包法利夫人》出版之后,福楼拜写了《萨朗波》,这本书被普遍看作是败笔,之后则是又一个版本的《情感教育》,他在书中再次描写了他对伊莉莎·施勒辛格的爱。法国的许多学者将之视为福楼拜的代表作。这本书杂乱难读。主人公弗里德里克·莫洛部分上就是福楼拜本人,就像他看自己一样,部分上又是马克西姆·迪康,就像他看他一样;然而这两个人差距实在过大,所以合为一体不怎么真实,这个人物始终不可信,毫无一点趣味。不过这本书开头堪称绝妙,快到结尾时有一个阿诺克斯夫人(伊莉莎·施勒辛格)和弗里德里克(福楼拜)分别的场面,可说是凄美到了极点。此后,他 但他具有一种冒险精神,据猜想,可能是到了最后,他再也无法忍受生活的平淡无奇(这似乎是环境强加给他的)。尽管他曾经厌恶海员生活,但还是下定决心再度出海;1841年,他乘“阿库什尼号”捕鲸船离开新贝德福德,驶往太平洋。水手舱里的人粗俗野蛮、没有文化,只有一个例外,是个十七岁的男孩儿,名叫理查德·托比亚斯·格林。麦尔维尔是这样描写他的:“托比天生就有惹人喜爱的外表。身穿蓝色长衣和短腿裤的他是甲板之上样子最为漂亮的水手。他个头儿极矮、身材瘦小,手脚非常灵活。他原本就有些黝黑的肌肤被热带阳光晒得更深,浓密又黑亮的几绺头发包住鬓角,使他大大的黑眼睛更显幽暗。”
经过了十五个月的航行之后,“阿库什尼号”驶入努库希瓦,马克萨斯群岛中的一个小岛。两个小伙子厌倦了捕鲸船上的艰苦生活以及船长的粗暴,决定逃走。他俩偷偷在外衣的前部藏了很多的烟草、船上的饼干、白棉布(给土著的),往小岛的腹地逃去。几天之后,经历了种种坎坷的两人到了住有泰比人的山谷,受到对方的热情招待。此后不久,托比被打发走,其借口是去寻医问药,因为麦尔维尔在路上伤了腿,走路时疼痛难忍,实则却是筹划逃跑。泰比人可是出了名的食人族,从审慎的角度看,如果长时间指望他们一直保持善心可决非明智之举。托比再也没有回来,很久以后才发现,他被绑架到一艘捕鲸船上去了。根据麦尔维尔自己的说法,他在山谷里过了四个月。他受到了礼遇,还跟一个名叫法雅薇的女孩儿交上了朋友,同她一块儿游泳划船,除了害怕被吃掉之外,过得还算开心。后来碰巧有个捕鲸船的船长来到努库希瓦泊船,听说泰比人手里有一个水手。由于自己手下的许多船员半途逃掉,他就派了一整船的土著前去确保麦尔维尔获释。麦尔维尔(还是根据他自己的说法)说服土著允许他到海边,在冲突中用钩头篙杀死一人,成功逃走。
他如今所在的“朱丽叶号”上的生活,比“阿库什尼号”还要艰苦,在航行数个星期依然没有找到鲸鱼之后,船长把船开到了塔希提岛旁边。船员们暴动,很快就在帕皮提审讯后移交给当地监狱。“朱丽叶号”又雇了一批新的船员起航出海,囚犯们很快也都放了。麦尔维尔伙同另一个老船员(是个落魄医生,麦尔维尔管他叫“长鬼医生”)驶往邻近的茉莉亚岛,在那里受雇于两个农场主锄土豆。当初给马萨诸塞州的叔叔干活儿的时候,麦尔维尔就讨厌耕地,如今更别提是在波利尼西亚的热带骄阳下了。他跟长鬼医生离开了那里,靠当地土著的接济过活,最后又甩掉医生,说服一艘捕鲸船(他称其为“利维坦号”)的船长雇用自己。他搭乘此船去了檀香山。他在那儿都干了什么,谁也说不清楚。估计找了一份职员的差事。而后又在一艘美国护卫舰“美国号”上当了一名普通水手,一年之后,该船到达其家乡,他随即辞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