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汤达和《红与黑》
(一)
1826年,一位品性善良而爱好文学的英国小伙子远赴意大利,他途经巴黎小驻,并递上随身携带的介绍信。由此结交的一位朋友带他去见安瑟洛夫人,对方是一位知名剧作家的太太,每个周二都会接待宾客。小伙子放眼四周,很快就注意到一个胖乎乎的小个子正在神采飞扬地同其他几位客人畅谈。此人一脸胡须,戴着假发,穿着紫罗兰色的紧身裤,愈加衬托出他的肥胖,还有一件暗绿色的燕尾外套,内有一件淡紫色的马甲,以及带饰边的衬衣和平滑的大领结。他的外貌着实古怪,英国小伙子忍不住打听这是何许人也。同伴说了一个名字,对他而言也毫无意义。
“这个人让大家很紧张,”那个法国人接着说道。“他在波拿巴帐下效力,却是个共和派分子,照目前这局势,听他那通轻率的言辞可有些危险。他一度很有地位,还跟拿破仑上过俄国前线。这家伙可能正在讲关于他的趣闻呢,他肚子里装了一大堆这玩意儿,逮着机会就反复讲。你要是有兴趣的话,我找机会把你引见给他。”
机会来了,那胖子极为热情地跟新客人打招呼。闲扯几句之后,小伙子问他是否去过英国。
“去过两回。”
他说自己在英国的时候曾经跟两个朋友在塔维斯托克宾馆住过。然后,他咯咯笑着继续说,他要给他讲述自己在那里的一次奇遇。他在伦敦无聊透顶,有一天对随从抱怨,说他已经看出来了,这个地方没有中意的人可以陪自己。随从以为他需要女人,便四处打探,给了他一个地址,位于威斯敏斯特路,说他和他的朋友可以 在梅勒妮离开他几个月之后,司汤达再度来到巴黎。这已经是1806年了。此时的皮埃尔成了达鲁伯爵,比之前更有权势。司汤达在意大利的所作所为,让皮埃尔对自己的这位表亲印象不佳,只是在妻子的劝说下,他才决定再给司汤达一次机会。耶拿战役之后,他的弟弟马夏尔被派往布伦瑞克,司汤达作为军事特派员助理随同前往。他尽职尽责、表现不俗,因此在马夏尔·达鲁被召往别处之后,由他来顶替原职。司汤达放弃了要当伟大剧作家的想法,决心在仕途上有所成就。他把自己当成了帝国的贵族、荣誉军团的骑士、薪金丰厚的部门长官。虽然他是个狂热的共和主义者,而且把拿破仑视为剥夺法国自由的暴君,却写信给父亲,要求他给自己买个贵族头衔。他在自己的名字上加了一个小品词,称自己为“亨利·德·贝尔”。尽管这么做实在可笑,可他确实是个颇有能力、足智多谋的行政官;在一次叛乱(由于一名法国军官在跟一个德国平民的争吵中拔刀砍死了对方)中,他表现出不凡的勇气。1810年,获得提升的他再次来到巴黎。他在荣军院的豪华套房中拥有一间办公室,还有一笔不菲的收入。他得到了一辆双马拉的四轮篷式马车,一个车夫和一个男仆。他跟一个歌女同居。但是这还不够,他感觉还缺少一个自己喜欢的情人,而且对方的地位可以提升自己的声望。他认定皮埃尔的妻子亚历山德琳·达鲁可以填此空缺。亚历山德琳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比自己的显赫丈夫年轻好多,为其育有四个孩子。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司汤达曾经考虑过达鲁伯爵对自己的厚待和宽容,而且他也没有想想,勾引达鲁的妻子可谓既不明智也不得体,因为他的升迁全都亏人家帮忙,事业上也要靠人家施恩。
他开始了一连串示爱的举动。可他身上那倒霉的缺乏自信依旧十分碍事。他时而欢快、时而又忧伤,时而轻浮、时而又冷淡,时而热情、时而又漠然:什么也不起作用;他说不准伯爵夫人到底喜不喜欢自己。他羞辱地疑心:由于他的忸怩,她在背后会笑话自己。最后,他找到一位老朋友,袒露自己的困境,让对方给自己出下一步的主意。两人经过商讨,朋友问了几个中肯的问题,还记下了司汤达的回答。下面就是马修·约瑟夫森总结的问题答案:“勾引德·B夫人能有什么好处?”(德·B夫人是他们对达鲁伯爵夫人的称呼。)“答案如下:他要遵从自己的性格意愿;他会赢得巨大的社会条件;他要进一步追求对人类激情的探究;他会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自尊心。”司汤达还做了一处小脚注:“最好的主意就是进攻、进攻、再进攻!”这确实是个好主意,但对于一个无法克服胆怯的人而言,却很难实行。然而几周之后,司汤达受邀到达鲁家位于巴切维尔的乡间别墅小住,在一个不眠之夜后,他决心在 司汤达从未怀疑过,自己的作品将得以流传,但他估计要等到1880年,甚至1900年,自己才会获得应有的评价。面对同时代人的忽视,很多作家都相信,后人会承认自己的价值,借此来自我宽慰。然而事实却往往不是这样。后人都忙忙碌碌、疏忽大意,而当他们真的关注过去的文学创作时,也只会在当时曾经获得成功的作品中寻觅。一位故去的作家,生前备受冷落,而后来却被从故纸堆里重新挖掘出来,这种几率堪称微乎其微。就司汤达而言,则是由于一位教授(否则也不为人知)在巴黎高等师范学校的讲座上热情称赞他的作品,恰巧在他的学生当中,又有一些聪明的年轻人日后都成了名。他们在阅读司汤达时,从中发现了一些符合当时思想气候、在年轻人当中盛行的观点,于是便成了他的狂热崇拜者。其中最富才华的当属希波利特·泰纳,多年之后,已经成为知名大学者的泰纳撰写了一篇长文,在文中呼吁人们格外关注司汤达的心理洞察力。顺便要说一下,当文学批评家提到一个小说家的心理因素时,他们所说的心理跟心理学家所说的意思并不太一样。就我个人理解,他们的意思是说,小说家更加强调笔下人物的动机、思想和情感,而非行为;但实际上,这会导致小说家主要展现人性的丑陋一面,诸如其嫉妒、恶毒、自私、卑鄙——也就是他本性中阴暗而非光明的一面;这样做具有真实感,因为我们都很清楚自己内心有多少可憎的东西,除非我们完全是白痴。“若不是得上帝恩宠,赴刑场的就是约翰·布拉德福了。”自从泰纳的这篇文章之后,出现了大量关于司汤达的评论,人们普遍认为,他是十九世纪法国三位伟大的小说家之一。
他的情况极为特殊。大多数伟大的小说家都著作等身,尤其是巴尔扎克和狄更斯。我们完全可以相信,假如他俩活到老年的话,将会一部接一部地继续编写故事。人们通常认为,在一个小说家所需要的一切才华中,大幅度地编造故事是最为关键的。这项才华,司汤达几乎完全不具备。然而他可能又是小说家里最具独创性的一位。正如他在年轻时代(他当时想要成为一名伟大的剧作家)从未想出构建一部戏剧的想法,就写小说而言,他似乎也无力从自己的大脑中构思出一个情节。他的 (一)肉体之爱,即动物、野人和堕落了的欧洲人的爱。
(二)激情之爱,即阿伯拉尔对爱洛伊斯、朱莉对圣普乐的爱。
(三)L’Amour
Go?t,即曾在十八世纪令法国人欢喜,马里沃、坎比勇、杜克洛、德毕内夫人优雅描写过的爱。(我原封不动地写出l’amour
go?t,是因为不知该如何翻译才好。我认为,它的意思是指对钟意的人感受到的那种情爱,如果这个词放在牛津辞典里的话,我宁可叫它‘色欲’而不是爱。)
(四)来自名利场中的爱,由于这种爱,德·肖纳女公爵在准备嫁给吉尔先生时说:‘在一个平民老百姓眼里,一位女公爵永远都是三十岁。’”
司汤达又补充道:“这种将所爱对象的一切都视为完美的愚蠢行为,在吉拉迪夫人的圈子里,被称为结晶。”假如他不抓紧利用出现在眼前的这一有益想法,他也就不是司汤达了;不过直到数月之后,他才在所谓“天才的一天”想到那个日后闻名的类比。他是这样比喻的:“在萨尔茨堡的岩盐坑,把一根没有叶子的树枝丢进废弃矿井的深处,两三个月之后,再将其取出,上面覆盖着光亮的结晶体:其中最小的细枝并不比山雀的脚更大,却满是数不清的光彩夺目的钻石。没有谁还能认出原先的树枝。”
“我所说的结晶,指的是思维的运转,让我们的大脑从周围的一切吸取新发现(即我们所钟爱的对象具有的新的优点)。”
所有恋爱过和失恋过的人都应该认识到这个例子的巧妙之处。
(五)
就这两部杰作而言,《帕尔玛修道院》更宜阅读。圣伯夫称书中人物都是些毫无生气的木偶,我认为此言差矣。诚然,男主人公法布利斯和女主人公克莱利娅·昆蒂形象模糊,在故事中大多扮演些颇为被动的角色;莫斯卡伯爵和山瑟维日诺公爵夫人却鲜活生动。这位放荡淫乱、肆无忌惮的公爵夫人堪称人物塑造上的经典。然而《红与黑》显然却是更引人入胜、更富创新性、意义更大的成就。正因为此,左拉将司汤达称为自然主义流派的开山祖师,而布尔热与安德烈·纪德则将他誉为心理小说的创始人(尽管不太准确)。
跟大多数作家不同,对于批评,不管有多恶毒,司汤达均坦然受之;然而更值得注意的是,当他把书稿交给自己想听取意见的那些朋友时,对于他们常常是大量的修改建议,他都不加犹豫地接受。梅里美说,司汤达不断地重写,但他从不改写。此言是否属实,我不能确定。我曾在他的一份手稿中看到,他在很多不满意的词上划了小叉,而这么做肯定是在修订时用以改动的。对于由夏多布里昂引领一时、诸多小作家百般模仿的华丽文风,他深恶痛绝。他说(很可能并不真实)在动笔之前,他曾读过《拿破仑法典》以磨练自己的语言。他避开当时流行的景物描写和大量隐喻。他所采用的那种冷漠、明晰、克制的风格,极大地增加了《红与黑》故事的恐怖感,为其平添迷人魅力。
正是《红与黑》让泰纳在那篇著名的文章中给予其很大关注;不过作为一名历史学家和哲学家,他感兴趣的主要还是司汤达对人物心理的敏锐观察、对动机的准确分析,以及其观点的新奇和独创。他不无道理地指出,司汤达关心的,并非情节自身,主要是在于这些情节是由人物的情感、独特性格和感情变化所引起的。因此,他极力避免用戏剧化的方式描写戏剧性的情节。作为例证,泰纳引用了司汤达对主人公行刑前的描述,并十分真切地说,大多数作者都会将之视为可以详述的一个情节。以下则是司汤达的处理方式:
“牢房里的空气恶劣极了,于连已经觉得难以忍受。幸亏向他宣布行刑的那一天,阳光明媚,万物充满勃勃生机,于连也觉勇气倍增。在露天中行走,令于连陶醉,就好像漂泊已久的海员重新踏上陆地一样。‘走吧,一切都很好,’他心里对自己说,‘我一点儿也不缺乏勇气。’这颗脑袋从来没有像它即将落地时那样地充满诗意。从前在韦尔吉树林里所度过的那些美好的时刻,此时纷纷涌进他的脑海。一切都进行得简单而得体,在他这方面没有任何做作的表现。”
可是泰纳明显对作为艺术品的小说不感兴趣。他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要激发起人们对一位受冷落作家的兴趣,与其说是评论研究,倒不如说是一篇颂词。受到泰纳劝诱而结识《红与黑》的读者很可能会有些失望,因为作为艺术品,这部小说很可惜有缺陷。
司汤达对自身的兴趣要超过对其他任何人的兴趣,他始终都是自己小说里的主人公,《阿尔芒斯》中的奥克塔夫、《帕尔玛修道院》中的法布利斯,还有未完成的《吕西安·娄凡》中的同名主人公,都是司汤达本人心目中的理想。他让自己的主人公甚得女士青睐,并且成功赢得她们的芳心(他本人便为此不惜一切代价,却很少得逞)。他让主人公在她们身上达到目的,所用方法都是他自己曾经谋划却不断告败的。他让主人公像自己一样出口成章,但却明智地从不为此举例,只是加以断言而已,因为他很清楚,如果小说家事先告诉读者,某某人物机智过人,而后举例证明其机智,结果往往达不到读者的预期。他把自己的惊人记忆力,自己的勇气,自己的怯懦,自己的野心、敏感、工于算计,自己的多疑、虚荣、容易发怒,自己的肆无忌惮和忘恩负义,都给了主人公。他赋予主人公最可爱的特点(也是他在自己身上发现的)就是于连在遭遇公正和怜爱的时候,会被感动得热泪盈眶:这表明假如他的生活环境不同的话,原是不会这般卑鄙可耻的。
如我所言,司汤达不具备凭借自身大脑编造故事的才分,《红与黑》的情节取材于对一次审判的新闻报导,这次审判在当时备受关注。一个名叫安托万·贝尔德的年轻神学院学生先后在米休先生家和德·歌东先生家担任家庭教师;他企图诱奸,或者已经诱奸了前者的妻子和后者的女儿。被解雇以后,他想要继续学习,以便成为牧师,可是由于其声名狼藉,没有哪家神学院愿意接受他。他突然认定这种局面是米休一家造成的,为了复仇,他在米休夫人做礼拜的时候将其开枪打死,然后又饮弹自尽。枪伤不足以致命,于是他受到了审判;他试图以那个不幸的女人为代价拯救自己,却被判处死刑。
这个令人厌恶的悲惨故事很是吸引司汤达。他认为贝尔德的罪行其实是强大而叛逆的人性对社会秩序的反抗,是不受虚伪社会传统所约束的自然人的情感表达。他非常鄙视自己的法国同胞,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中世纪时曾拥有的活力,越发变得安分守己、举止体面、枯燥乏味、平淡无趣、缺乏激情。他可能想到,经过了恐怖时代的畏惧,经过了灾难般的拿破仑战争,他们很自然地会欢迎和平安宁的日子。司汤达对活力的珍视超过其他一切品质,他钟情意大利,宁肯住在那儿而不是自己的祖国,这是因为他自认意大利是一个“爱恨交织的国度”。那里的人爱得极度狂热,可以为爱而死。那里的男男女女沉溺于自身的激情,全然不顾由此引发的灾祸。那里的男人虽在一怒之下杀人或被杀,但却活得真实率性。这可是纯粹的浪漫主义,很明显,司汤达所说的活力,其实就是别人所说的、并且加以谴责的暴力。
“如今只有一部分人尚有活力残存,”他写道。“上层阶级是一点儿都没有了。”因此在动手写《红与黑》的时候,他把于连塑造成一个出身工人阶级的小伙子;不过他赋予于连一个更聪明的脑子、更坚强的意志,还有更多的勇气,这些都要胜过那个倒霉的原型。他用高超技巧所塑造的这个人物具有持久的魅力,此人对特权阶级充满了忌妒和仇恨,是每一代人都会出现的典型代表,而且可能一直这样下去,直到社会没有阶级差别为止。到那个时候,人性无疑已经改变,对于智力较高、能力较强、胆量较大者拥有的优势,那些智力较低、能力较弱、胆量较小者已不再怨恨。以下是我们 德·拉莫尔侯爵有个女儿,她的名字叫玛蒂尔德。她美貌动人,但却傲慢任性;她对自身的高贵血统有着极为强烈的意识,为自己的祖先感到无比骄傲,他们冒着生命危险争取厚赏,最终均被处决(一个是在查理九世主政期间,另一个则是在路易十三时代)。出于天性的巧合,她也像司汤达一样极为珍视“活力”,对于那些追求自己但却平平庸庸的年轻贵族们根本看不上眼。埃米尔·法盖曾在一篇颇有意思的文章中指出:司汤达在其列举的几种爱中漏掉了l’amour
de
tête。这是一种来自想象的爱,在想象中茁壮成长,往往又在性爱的高潮中枯萎死亡。德·拉莫尔小姐在不知不觉间就对父亲的秘书产生了这种爱意,其中的几个阶段司汤达已讲得十分精妙。她对于连既喜欢又反感。她爱他是因为他跟自己身边的这些贵族青年截然不同,因为他就像自己一样鄙视他们,因为他的低贱出身,因为他同自己一样的自尊心,因为她感觉到了他的野心、他的无情、他的放肆、他的堕落,还因为她害怕他。
最后,玛蒂尔德交给于连一张纸条,示意他等众人都睡下的时候搬着梯子爬进她的房间。我们后来知道,他完全可以轻手轻脚地走楼梯上去,她却让他这么做,可能是想试试他的胆子。克莱芒蒂娜·德·古利亚尔曾爬梯子下到自己藏匿司汤达的地下室里,这显然点燃了他浪漫的想象;他让于连在去往巴黎的路上半道停在了德·雷纳尔夫人所住的小镇维里埃尔,弄到梯子,在半夜里爬进她的卧室。或许司汤达觉得:让自己的主人公在一部小说里两次使用这种方式进入女士卧房有些难堪,因为一收到玛蒂尔德的纸条,他就让于连提到梯子,自嘲地说道:“这是我命中注定要使用的工具。”可是这些自嘲也无法掩盖一个事实:司汤达在这里所表现的创造能力不尽人愿。诱奸之后所发生的故事写得也很精彩。这两个自我中心、喜怒无常的人儿不知道他们是爱得热烈,还是恨得疯狂。两人都想驾驭另一方,都想激怒、伤害、羞辱另一方。最终,于连凭借老套的伎俩使这个高傲的女孩儿乖乖就范。很快,她就发觉自己怀孕了,于是告诉父亲,说她打算嫁给自己的恋人。于连依靠造假、权谋,以及自我克制,眼看就要实现自己的一切愿望了,可他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全书从此便开始支离破碎。
我们得知于连头脑聪明、为人狡猾;为了向未来的岳父毛遂自荐,他要对方写信给雷纳尔夫人,以证实自己的人品。他很清楚,她对自己的通奸罪过痛悔不迭,很可能像全世界所有的女人那样,因为自己的软弱而痛斥他;他也清楚,她深深地爱着自己,他应当想到,自己娶另一个女人会令她不快。在其忏悔神父的指示下,她给侯爵写了一封信,在信中告诉对方:于连的一贯伎俩就是潜入别人家庭并破坏其安宁,他的最大目的,也是唯一目的,就是佯装无私,实则图谋控制家中主人及其财产。以上控诉,不管是哪一个,都不合乎情理。她说他是个伪君子,是个卑鄙的阴谋家:司汤达似乎未能注意到,虽然我们读者知晓,于连的确是这种人,可雷纳尔夫人并不知晓;她所知道的,仅仅就是于连堪称楷模地履行了自己作为孩子们的家庭教师的职责,赢得了他们的喜爱,他也深爱着自己,在她最后见到他的那一回,他冒着丢掉事业,甚至丢掉性命的风险,陪自己度过了好几个钟头。她是一个是非分明的女人,不管听忏悔的神父给她施加了什么样的压力,我们都很难相信她会同意写这种连自己都不肯相信的东西。不管怎样,德·拉莫尔侯爵还是收到了来信,他大为震惊,坚决反对这桩婚事。为什么于连不说这封信纯粹是一派谎言,只是一个妒火中烧的女人歇斯底里的爆发?或许他已经承认了自己曾经是雷纳尔夫人的情人,但她年已三十,而他才十九岁,是她勾引的他,难道不是可能性更大吗?我们知道这并非事实,但确实非常可信。德·拉莫尔侯爵可谓饱经世故,这种人往往把人尽量朝坏处想,这种一定程度的玩世不恭令他相信无风不起浪,同时也容易对人性的脆弱怀有宽容之心。自己的秘书居然同一个没有社会地位的乡下绅士之妻有过风流韵事,对他而言,必定感到有趣而非震惊。
然而不管怎样,于连占据主动。德·拉莫尔侯爵已为他在精锐部队中谋得军职,还赠与他一份足以带来丰厚收入的地产。玛蒂尔德不肯堕胎,深陷爱河的她已经表达了自己不管结不结婚都要与于连一起生活的决心。于连只需讲清形势,侯爵就会被迫让步。从小说一开头,我们就已经看到:于连的长处恰恰在于他的自控能力,他的激情、嫉妒、仇恨、骄傲,都从未主宰过他;而他的肉欲,在所有激情中可说是最为强烈,也不过是类似于虚荣心这样的急切愿望而已(就像司汤达本人一样)。可在书中的危急关头,于连却做了小说里的一件致命之事:他的行为与其性格极不相符。就在他最需要克制自己的时刻,其表现却活脱脱像一个傻瓜。读了雷纳尔夫人的信,他拿出手枪,驱车赶到维里埃尔,向她开了枪,并未将她打死,但让她负了伤。
于连这一极不明智的举动令评论家们大惑不解,他们一直在寻求可以解释的理由。一种说法是,当时的风气就是以一个感情夸张的情节来结束小说,不幸死亡是最好的;可是假如这真是一种风气的话,倒完全应该导致司汤达避开这种结局,他可是决意逆潮流而行的。还有人指出,原因也许在于他对暴力犯罪的极度崇拜,把它视为活力的最高体现。我觉得这种解释也不太可能。司汤达确实把贝尔德的恐怖举动看作“富有艺术感的犯罪”,可是难道他看不出自己把于连塑造得跟那个可怜的敲诈者差别很大吗?维里埃尔距离巴黎二百五十英里,即使每一站都更换马匹,即使于连日夜兼程,也要花上几乎两天,足够他化解怒气、恢复理智了。如果那样的话,司汤达深入刻画的这个人物就该调转头来,而且由于已让德·拉莫尔侯爵面对玛蒂尔德怀孕的残酷事实,就该迫使他同意这桩婚事。
那么是什么让司汤达犯下这个奇怪的错误(人人都同意,这个错误乃是其伟大小说中的一个缺陷)?很显然,他不肯让于连获得成功,尽管于连实现了野心,身后还有玛蒂尔德和德·拉莫尔侯爵,司汤达依然不会让他赢得地位、权力和财产。如果不这么写,《红与黑》就会成为另外一本书了,而巴尔扎克在其后来讲述拉斯蒂涅发家的众多小说里就是这么写的。于连必须死。巴尔扎克凭借其旺盛的创造力,可能已找到一种为《红与黑》结尾的方式,让读者能够接受,不仅看似可信,而且无法避免。但我认为司汤达却不会以任何别的方式结尾。我相信,他所获取的材料令他心醉神迷、难以挣脱;他紧随安托万·贝尔德的故事,感到自己有一种继续下去,一直到悲惨结局的冲动,而不管什么可信不可信。但是上帝、命运、机会,无论你怎么称呼这种主宰人类生命的神秘力量,它都是蹩脚的讲故事者;而小说家的工作和权利,则是纠正残酷事实中的不可能之事。这一点,司汤达力不能及,这不能不说是一大憾事,但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了,没有哪部小说称得上十全十美,部分上是由于这一手段天生的缺陷,部分上则是由于写作小说的人的不足。虽说有如此严重的缺点,《红与黑》依然是一部非常伟大的小说,阅读此书实在是一种独特的体验。
五
巴尔扎克和《高老头》
(一)
伟大的小说家用自己的作品丰富了全世界的精神宝库,而在这些人当中,窃以为巴尔扎克是最伟大的一位。他是唯一一位我会毫不迟疑地冠之以天才的人物。天才一词,在当今用得太过随便。头上顶了这个词的人,如果我们判断更为理智的话,用才干来形容他们就足够了。而天才同才干并非一回事。很多人都有才干,这并不稀奇,可天才却很稀奇。才干是灵巧而娴熟,可以后天培养;而天才是与生俱来的,奇怪的是,它常常跟严重的过失挂上钩。根据牛津辞典解释,天才就是“天生的高超智力,诸如任何艺术门类(不管是思考还是实践)中的高手所表现出来的那样,是(一种)本能的,超常的想象、创新、发明、发现能力”。那么本能的、超常的想象能力,正是巴尔扎克所具备的。他并不是一个现实主义者(诸如某种程度上的司汤达和写《包法利夫人》时的福楼拜),而是个浪漫主义者,所以他眼中的生活并非原貌,而是受到了同时代人都有的各种倾向(常常是渲染性的)的影响。
有的作家仅凭一两部书就声名鹊起,有时候是因为在其大量的著述当中,只有某个片断证实具有不朽的价值,普雷沃神父的《曼侬·莱斯科》即是如此;有时候则是因为他们的灵感(来自一种特殊的体验或是由于独特的性情)仅仅用在了无甚意义的创作上。他们只能畅所欲言一次,假如再写作的话,就会老调重弹,或是下笔无物。巴尔扎克的创作力惊人。诚然,他的作品参差不齐。就他所写的这样一部巨著而言,不可能始终达到最高水平。文学批评家往往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作家的高产,我觉得这样很不对。马修·阿诺德就把这看成是天才的一大特点。他在提起华兹华斯的时候说,令自己肃然起敬、在脑海中树立起这位诗人崇高地位的,正是其大量的佳作,即使是在他那些平平之作被一扫而清后依旧如此。阿诺德接着说:“如果对每个诗人的单篇作品或是某几篇进行比较的话,我不敢说华兹华斯就比格雷、彭斯、科勒律治或者济慈高超。……我认为他的高超之处在于他能写出更为大量的佳作来。”巴尔扎克的小说绝没有《战争与和平》史诗般的波澜壮阔,没有《卡拉马佐夫兄弟》的撼人心魄,也没有《傲慢与偏见》的独特魅力:他的伟大之处不在于某一部作品,而在于他惊人的鸿篇巨制。
巴尔扎克所涉及的领域囊括其时代的整个生活,范围也是遍及全国。他对人的认识(不管这种认识是怎么得来的)不同寻常,尽管在某些方面不如其他地方准确;而且他对社会中产阶级(医生、律师、职员、记者、店主、乡村牧师)的描写,比起上流世界、城市工人群体和耕作者群体,都要可信。如同所有的小说家一样,他写起恶人来要胜过写善者。他具有惊人的构造才能和非凡的创造力。他就如一股自然的力量、一条激荡湍急的河流,漫过堤岸、横扫眼前的一切,或者如一阵飓风,一路咆哮,吹遍宁静的乡村与都市的街道。
作为一名描绘世界的艺术家,他的独特才能在于他对人物的想象,不只是通过人物的彼此关系(除了纯粹写冒险故事的作家,所有小说家都这么做),而且(尤其)通过人物与其所在的社会之间的关系。大多数小说家都是选择一组人物(有时候不过两三个),在他们眼里,就好像这些人物生活在玻璃橱窗下一般。如此一来,常常产生一种强烈的效果,但不幸的是,同时也造成了虚假效果。人不光过自己的日子,还生活在别人的世界里:在自己的生活中,他们扮演主角;在别人的生活中,他们的角色有时候倒也重要,但常常却是微不足道的。你去理发店理发,此事对你而言无关紧要,可是由于你不经意的一席话,可能就成为理发师一生的转折点。通过把其中暗含的一切意思显现出来,巴尔扎克得以生动形象、令人激动地呈现出生活的千差万别、它的混乱无序和相互冲突,以及导致重要结局的那些起因有多么遥远。我相信,他是第一位详细探讨经济在人类生活中所发挥的无比重要性的小说家。他认为,仅仅说金钱是万恶之源是不够的;在他看来,对金钱的欲望、对金钱的渴求,是人类行为的主要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