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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_客厅里的绅士

作者:毛姆 字数:5182 更新:2025-01-06 12:14:18

“我相信你留着这笔钱。”我说。

“我当然留着。我把所有钱都投在上海了,离开中国的时候,我全部投进美国铁路债券。安全 “有趣的是,即使现在,你竟然还想不起我在医院。”他说,机灵地看着我。“你的记性肯定糟透了。”

“真该死,差不多三十年了。你要想到那以后我见过成千上万的人。我没理由比你记得我还要记得你吧。”

“那是。我想也是。”

他似乎安心了。终于,他烟抽够了,老妇给自己烧了一筒烟抽着。然后,她去到小孩躺的竹席上蜷在一旁。她一动不动,我猜她倒床就睡着了。当我终于离开,我发现人力车夫蜷在人力车的踏板上睡得很熟,我只得把他摇醒。我认得路,我想透透气活动一下,所以给了他几个皮阿斯特,告诉他我想走一走。

我带走的是个奇怪的故事。

格罗斯利讲他在中国的二十年,我听得有点惊恐。他挣到钱了,我不知道有多少,但从他说话的样子,我应该想到大概有一万五到两万镑,对于一个港口稽查来说,这是一大笔钱。他不可能老老实实挣到这笔钱,他的交易具体如何我所知甚少,但我从他的突然沉默,从他会意的一瞥和暗示猜测,他要是觉得值得的话,卑鄙的交易他也不会犹豫。我想没有比走私鸦片更让他有利可图的事情了,他的职位给了他机会来安全地获利。我相信他的上司经常怀疑他,但从未找到可以用来处置他的渎职证据。他们满足于把他从一个港口调到另一个港口,但他不受干扰;他们盯着他,可他太机灵。我看得出来,他既害怕告诉我太多他的丑事,又想夸耀自己的精明。他很得意中国人信任他。

“他们知道可以信任我。”他说。“这让我有机可乘。我一次也没有出卖过中国佬。”

他以自己是个老实人而沾沾自喜。中国人发现他喜欢古玩,他们常常送他一些,或是把东西带来让他买;他从不过问来历并廉价买进。当他买得够多了,他就送到北京去卖个好价钱。我想起他是怎样靠买拍卖品然后典当来开始商业生涯的。二十年来,凭着卑鄙手段和小聪明,他一镑一镑累积,他赚的每一分钱都投到上海。他过得悭吝,把一半薪水攒起来;他从不休假,因为他不想浪费自己的钱,他不愿和中国女人有什么关系,他想让自己免于纠缠;他滴酒不沾。他一心想着一个目标,攒够钱就可以回英国,过他少年时代想过的生活。那是他唯一想要的东西。他在中国仿佛梦游;他不关心周围的生活;它的多彩与奇妙,它可能有的乐趣,对他来说毫无意义。他的眼前总是有伦敦的幻影,标准酒吧,他站着,脚搁在栏杆上,帝国与亭子的舞会,勾搭来的妓女,综艺戏院里半庄半谐的演出,快活剧场的歌舞喜剧。这才是生活、爱情与冒险。这才是浪漫。这才是他一心向往的东西。这些年来他过得像个隐士,想着可以再过庸俗生活的那个目标,这的确令人印象深刻。他的性格由此可见。

“你瞧。”他对我说。“即使可以回英国休假,我也不愿回去。我想一劳永逸地回去。然后,我想过时髦生活。”

他看到自己每晚穿着晚装钮扣眼里插一朵栀子花出门,他看到自己身穿大衣头戴棕帽肩挂一副歌剧眼镜去看德比赛马。他看到自己打量那些女人并挑出一己所好。他决心在抵达伦敦的那晚喝醉,他二十年没醉过了;他的工作让他醉不起,他得保持清醒头脑。他要小心别在回国的船上喝醉。他要等到了伦敦才喝。他将有一个多么美好的夜晚!他想了二十年了。

我不知道格罗斯利为什么离开中国海关,要么这地方他待不下去了,要么他的工作到期了,要么他攒够钱了。不过,他终于启程了。他坐的是二等舱;他打算到了伦敦才开始花钱。他在哲麦街住了下来,他一直想住那儿,他直接去到一家裁缝店,给自己定做了一套衣服。一流。然后,他在城里转了转。跟他记得的不一样了,交通更繁忙了,他觉得困惑,有些茫然。他去了标准酒吧那里,发现他常常闲坐饮酒的酒吧不见了。莱斯特广场有家餐馆,他有钱的时候常在那儿吃饭,但他找不着;估计拆掉了。他去到亭子,但那里没女人;他很烦,又去帝国,发觉舞会也没了。这简直当头一棒。他不是太明白。唉,不管怎样,二十年的变化他必须有所准备,要是做不了别的事情,他还可以醉酒。他在中国得过几次热病,因为气候的变化又复发了,他感觉不太好,四五杯下肚,他乐得上床睡觉。

这个第一天不过接踵而来的很多事情之一斑。一切都不对劲。当格罗斯利告诉我一桩又一桩事情如何令他失望,他的声音变得愤愤不平。老地方没了,人不一样了,他发觉很难交上朋友,他异常孤独;他从未想到在伦敦这样的大城市会是这样。问题在于伦敦变得太大,不再是九十年代早期那个快活宜人之地。它四分五裂了。他勾搭了几个女子,但她们不如他以前认识的那么好,她们不像从前那么有趣了,而他隐约感到她们觉得他是个古怪的家伙。他不过四十出头,她们却把他看成老人。当他试图跟站在酒吧周围的很多小子交朋友,他们却不睬他。不论如何,这些小子并不知道怎样喝酒。他愿意喝给他们看。他每晚都喝醉,在那个该死的地方,这是唯一可做的事情,但是,啊,他第二天很不舒服。他觉得那是因为中国的气候。他做医学生的时候,每晚可以喝一瓶威士忌,早晨依然精力充沛。他开始常常想起中国了。他想起自己从未觉得有所留意的种种事情。他在那儿过得不坏。或许他远离那些中国女子太傻了,她们有些人小巧可爱,她们不像这些英国女子那样装腔作势。你只要有他这笔钱,就可以在中国过得很快活。你可以养个中国女子,加入俱乐部,会有很多不错的朋友一起喝酒、玩桥牌和打台球。他想起中国的商店,吵闹的街道,负重的苦力,停着帆船的港口,还有岸上耸立着宝塔的河流。有趣的是,他在那儿的时候从未怎么想过中国,而现在——好,他心里放不下了。他念念不忘。他开始觉得伦敦不是一个白人待的地方。它简直没落了,就是这样,有一天他想,或许他回中国是件好事。当然这很傻,为了能在伦敦过上好日子,他像奴隶一样工作了二十年,而去中国住却很荒唐。有他这笔钱,他应该哪里都可以过得快活。但不知为什么,除了中国,别的事情他没法考虑。有一天,他去看电影,看到上海的一个场景。事情就这样定了。他烦了伦敦。他恨它。他要离开,而这一次,他会一去不复返。他回国一年半了,对他来说,这比他在东方的二十年还要长。他坐上一艘法国船从马赛启航,当他看到欧洲的海岸沉入大海,他松了一口长气。到了苏伊士,他感受到了东方的第一阵气息,他知道自己走对了。欧洲完了。东方是唯一去处。

他在吉布提上过岸,在科伦坡和新加坡也上过岸,但是,船虽然停靠西贡两天,他却留在船上。他一直都喝得很多,觉得有点不舒服。不过,船到海防要停四十八个小时,他想还是上岸看看的好。抵达中国之前,这是最后一站停留。他要去上海。到了那里,他打算住进一家酒店,到处看看,然后找个女人,并给自己找个住处。他要买一两匹马来参加赛马。他很快就会交到朋友。人在东方,不像在伦敦那样死板冷淡。上了岸,他去酒店吃饭,吃完饭,坐上一辆人力车,告诉车夫他想找个女人。车夫带他去到我坐了好几个小时的那所破旧房子,里面住着那位老妇和那名女子,现在则是他孩子的母亲。过了一会儿,老妇问他想不想抽烟。他从未抽过鸦片,他总是害怕这东西,但现在他觉得不妨一试。那晚他觉得很愉快,那女子惹人怜爱;她很像中国女人,小巧可爱,就像一个玩偶。好,他抽了一两筒,他开始觉得很快活很舒服。他待了一夜。他没睡觉。他只是躺着,感觉很平静,想着事情。

“我在那儿一直呆到我的船去香港。”他说。“船开了,我还待着。”

“那你的行李呢?”我问。

我这么问,或许因为我对于人们如何将切实的细节与生活中理想的一面结合起来有着不应有的兴趣。在一本小说中,当不名一文的情侣驾驶一辆又长又快的赛车翻山越岭,我总想知道他们怎样设法支付这笔钱;我经常问自己,当亨利·詹姆斯笔下的人物剖析自己的处境之余,他们怎样应付自己的生理需求。

“我只有一箱衣服,我从来不想多买衣服,我和那女人坐人力车去拿箱子。我只想呆到下一班船到来。你瞧,我在这儿离中国很近,继续往前之前,我想我要等一等,习惯一下,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我明白。最后这句话泄露了他的想法。我知道到了中国门口,他没勇气了。英国令他这么失望,他现在害怕把中国也拿来接受考验。要是这也令他失望,他就一无所有了。多年来,英国就像沙漠中的海市蜃楼,但是当他屈从这一诱惑,那些闪亮的池塘、棕榈树和绿草都是空的,只有起伏的沙丘。他有中国,只要他不再见到它,他就拥有它。

“不知为什么,我留下来了。你知道的,你会惊讶日子过得有多快。我似乎没时间做我想做的一半事情。我在这里毕竟很舒服。这老太婆烟烧得真好,而她则是个可爱的小女人,我女人,然后有了小孩。一个活泼的小家伙。你要是在某个地方过得快乐,去别的地方有什么好呢?”

“你在这儿快乐吗?”我问他。

我打量着这间又大又空的破屋。房内毫不舒适,没有一件小小的私人物品令人觉得可以给他家的感觉。格罗斯利原封不动住进了这间暧昧的小公寓,它本是幽会之所和欧洲人吸鸦片的地方,并由那位老妇打理,而他与其说是居住,不如说是暂住,仿佛第二天他还会打点行李离开。过了一会儿,他回答了我的问题。

“我一生从没这样快乐。我常想,总有一天我要去上海,但我觉得我不会去了。老天在上,我再也不想见到英国了。”

“有时候你会不会很孤独,想找人说话?”

“不会。有时候,一个中国流浪汉跟一位英国船长或一位苏格兰技师来这里,然后我去船上,我们聊聊从前。这里有位老兄,是个法国人,在海关做过,他讲英语;我有时去看看他。不过,我其实不太需要谁。我想很多事情。有人打岔,我会心烦。鸦片我抽得不多,你知道的,我只是早上抽一两筒安安胃,但我要到晚上才真正抽。然后我会想事情。”

“你想些什么呢?”

“哦,什么都想。有时候想伦敦,我小的时候它什么样子。但多半是想中国。我想我有过的好日子,我是怎样挣钱的,我想我从前认识的人,还有中国人。我有时很险,但总是平安无事。我想知道我可能有的女人是什么样子。小巧可爱。我现在后悔自己没养一两个。中国这国家了不起;我喜欢那些商店,有个老头蹲着抽水烟,还有那些店招。寺庙。的确,那才是一个人住的地方。那才是生活。”

幻影在他眼前闪耀。幻觉将他抓住。他很快乐。我很想知道他最后会怎样。当然,这还没完呢。或许,他一生中第一次将现在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四十四

我乘一艘小破轮从海防往香港,船顺着海岸航行,沿途停靠法国属下的各个港口装货卸货。这船很旧很脏。除了我只有三位乘客。其中两位是去海南岛的法国传教士。一个年长,有一大把方正的灰白胡须,另一个年轻,有张圆圆的红脸,长着一小丛一小丛的黑胡须。他们多数时间在读祈祷书,年轻那位在学中文。另一位乘客是美国犹太人,名叫埃芬贝因,是跑袜品生意的。他个子很高,体格强壮,举止笨拙,有张蜡黄的长脸,端正的大鼻子,黑黑的眼睛。他的嗓音又高又尖。他咄咄逼人,脾气暴躁。他骂这船,骂船员,骂侍者,骂食物。他什么都不满意。你始终听到他的嗓音因为生气而抬高,因为他的展品箱没有放在应该放的位置,因为他不能洗热水澡,因为苏打水不够凉。他是个愤愤不平的人。每个人似乎都在密谋怠慢或伤害他,他不停威胁要给船长或船员精确的一击。因为我是船上唯一讲英语的人,他很喜欢我,我在甲板上安静不到五分钟,他就会过来坐在我的身旁,告诉我他最新的不满。他强迫我喝我不想喝的东西,当我谢绝,他则叫道:哦,来吧,够朋友些。还是给我叫上一杯。令我不解的是,他不停称我为兄弟。他很讨厌,但我必须承认,他常常很逗;他会用生动的语言损他的犹太同胞,听来煞是有趣。他讲个不停。他一点也不喜欢一个人待着,他从未想到你可能不想有他做伴;但是当他跟你在一起,他老在留神你是否冒犯了他。他重重地伤害你的感情,你要是随意蜷起腿,他觉得你在侮辱他。跟他交往太累了。他是那种让你理解大屠杀的犹太人。我给他讲了有关和会的一则小故事。说的是在某一场合,巴岱雷夫斯基先生敦促威尔逊先生、劳合·乔治先生和克列孟梭先生接受波兰对但泽的主权要求。

“要是波兰人没得到它,”他说,“我警告你们,他们会很失望,会有暴动,他们会暗杀犹太人。”

威尔逊先生显得很严肃,劳合·乔治先生摇着脑袋,克列孟梭先生皱起眉头。

“要是波兰人得到但泽,那会怎样?”威尔逊先生问。

巴岱雷夫斯基先生面露喜色。他摇着狮子般的长发。

“哦,那就完全另一码事了。”他答道。“他们会很狂热,会有暴动,他们会暗杀犹太人。”

埃芬贝因一点也不觉得这个故事好笑。

“欧洲没用。”他说。“要是照我的方法,我会把整个欧洲沉入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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