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普先生,我打算星期一休一天假,你觉得怎样?”
“噢,我看你这一年来大概还没有休过一天假吧。”
文米克说:“恐怕十来年都没有休过一天假。真是这样。我现在打算休一天假。不光是休假,我还要出去蹓跶蹓跶。不光是蹓跶,我还打算请你陪我一块儿去呢。”
我正想推托说,我目前心情不好,不宜奉陪,谁料文米克已经料到我这一着,说道:
“我知道你忙,我也知道你心情不好,匹普先生。不过你要是肯赏我一个脸,那我就感恩不浅了。我们不会走得很远,而且是上午去。比方说从八点到十二点,就占用你四个钟点吧(其包括在路上吃早饭的时间)。请你勉为难,破格通融一下,好不好?”
想起平常老是要他帮我的大忙,比起来这点事情可实在算不了什么,于是我说我可以勉力而为,一定勉力而为。他听见我答应了,说不出的高兴,连我看着也高兴。根据他的特定要求,我和他约定:星期一早上八点半,我先到他的城堡里去和他碰头;约妥之后,我们就分手了。
星期一早晨,我准时赴约,在城堡门口打了铃,文米克亲自出来迎接我。我一看不由吃了一惊:他打扮得比平常整洁多了,头上戴的帽子也漂亮多了。屋子里早已准备好两杯朗姆酒兑牛奶,两份饼干。老人家今天一定是起了个早,因为我远远朝他的卧室里望去,看见床上空荡荡的。
兑牛奶的朗姆酒和饼干下了肚,凭着这一份运动食谱,我们正要出发,忽然看见文米克拿起一根钓鱼竿往肩上一扛,我不禁大为诧异。我说:“怎么!我们难道是出去钓鱼?”文米克答道:“哪里,我出去蹓跶,总喜欢带一根钓鱼竿。”
我心里感到奇怪,嘴上可没有说什么,便和他一同出发。我们向坎柏韦草地(1)那边走,到得那一带附近,文米克突然说:
“啊呀!这儿有个教堂呢!”
这也没有什么值得惊奇的,可是,使我大为惊奇的是,他好像忽然灵机一动,得了个绝妙的主意似的,兴兴头头地说:
“咱们进去看看!”
于是我们走了进去,文米克把钓鱼竿放在门廊里,我们向四下里望了望。文米克却伸手到外套口袋里,掏出个纸包的东西来。
他说:“啊呀!这儿有两副手套呢!我们戴上吧!”
手套是白色小山羊皮手套,再一看他那邮筒口已经大开,这就引起了我的疑窦。后来我又看见老人家搀着一位小姐,从边门走了进来,于是我的疑心就完全成了事实。
文米克说:“啊呀!史琪芬小姐来了!那我们就举行婚礼吧!”
那位端庄稳重的小姐,衣着依旧和平常一样,只是此刻正在脱下手上的一副绿色小山羊皮手套,换上一副白的。老人家也正准备向婚姻女神的祭坛奉上一件类似的献礼。可是这位老先生的手套却怎么也戴不上去,因此文米克只好让他背靠着一根柱子,自己站在柱子后面,帮他把手套用力拉上去,我也帮着把老人拦腰抱住,让他既使得出气力,又不至于出娄子。靠了这种巧妙的办法,他那副手套终于戴上了手,而且戴得尽善尽美。
接着,教堂办事员和牧师出场了,我们顺次排立在那牵着千里姻缘的围栏跟前。文米克倒真是个死心眼儿,他至今还装作好像一切都是偶然撞上的样子,这会子仪式刚要开始,他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件什么东西,只听他嘴里还在自言自语说:“啊呀!这里还有个戒指呢!”
我充当陪新郎的,也就是男傧相;教堂里一个管领座的有气无力的小女人,戴一顶无边软帽(简直像顶娃娃帽),装作史琪芬小姐的密友。嫁女儿的责任则落在老人家身上,结果老人家无心之中,把主婚的牧师弄得大为不快。事情是这样的:牧师当场问道:“是谁把这个妇女嫁给这个男人的?”老头儿根本不知道我们的仪式已经进行到了哪一个项目,还是只顾对着墙上的“十诫”笑眯眯的。于是牧师又问了一遍:“是谁把这个妇女嫁给这个男人的?”老先生还是没事人儿似的,照旧管他自得其乐,新郎连忙扯高了扯惯的嗓门,对老人嚷道:“老爹爹,你是知道的啦!是谁嫁女儿呀?”老人家不是马上回答是他嫁女儿,而是应声脱口而出:“好极了,约翰!好极了,我的孩子!”牧师一听,沉下脸来,半晌没有作声,弄得我顿时捏了把汗,唯恐这场婚礼当天不能圆满结束。
不过,婚礼毕竟圆满结束了;走出教堂的时候,文米克揭开圣水器的盖子,把自己的白手套放了进去,再重新盖好。文米克夫人却要有远见得多,她脱下白手套不往圣水器里放,却往自己口袋里揣,换那副绿的戴在手上。出了教堂,文米克踌躇满志,把钓鱼竿往肩上一扛,对我说道:“匹普,你倒说说看:谁想得到我们刚刚举行过婚礼呀?”
早餐是在里把路以外一家饶有风趣的小酒馆里事先定好的,酒馆坐落在坎柏韦草地南边的高坡上;屋子里备有弹子台,供我们在隆重肃穆的大典之后松松心眼儿。如今,文米克先生伸出胳膊去搂着他太太的时候,他太太再也不像从前那样把他的胳膊推开了;她坐在靠墙的高背椅里,俨若一架大提琴乖乖地躺在琴匣里;她任他拥抱,一如大提琴落在琴师手里,任其摆布;这一幕叫人看得煞是有趣。
早饭极其精美可口,要是有哪一道菜有人不赏光,文米克就说:“要知道,这都是订好的,账款已清,只管放心吃吧!”我向新婚夫妇祝过酒,向老人家祝过酒,又向文米克的城堡祝过酒,临别时又特别向新娘致意,总之,尽量显得愉快随和。
文米克送我到门口,我重又和他握手告别,祝他幸福。
文米克搓着双手说:“多谢你啦!我这位夫人是个饲养家禽的能手,你决想不到她这一手有多高明。多早晚来吃几个蛋试试吧。”一会儿他又把我叫了回去,低声嘱咐道:“我说,匹普先生,别忘了,我这话完全是在沃伍尔斯说的呀。”
我说:“我明白。在小不列颠街不能提。”
文米克点点头说:“那一天已经给你走漏了风声,以后还是别叫贾格斯先生知道的好。他也许会觉得我婆婆妈妈,已经成了个软心肠的人了。”
【注释】
(1)在伦敦南郊。每年八月有盛大庙会,以此著名。
马格韦契在监狱里病得很厉害;从他收监待审,一直病到开庭。他折断了两条肋骨,半边的肺给刺伤了,呼吸非常困难,非常痛苦,而且情况日见严重。由于受伤的缘故,连说话的声音也低得叫人听不见,所以他话也说得极少。不过他还是非常想听我说话,因此我现在别的可以不干,首先就得给他讲,给他念,凡是我认为他应当听的,都让他听听。
他的病情实在太严重,不能在普通牢房里待下去,一两天以后,就搬到监狱病房里去了。因此我倒有了陪伴他的机会,否则那是办不到的。要不是病情严重,肯定还要给他上脚镣手铐,因为他们说他是个本性难移的越狱犯,还说了他许许多多坏话。
我虽然每天去探望他,可是待在他身边的时间短,不在他身边的时间长,因此只要他病情有一点轻微的变化,从他脸上一眼就看出来了。我记得我始终没有见到他有过什么好转的迹象。自从进了监狱以后,他就日见消瘦,精神一天比一天委靡,病情一天比一天恶化。
他变得驯服了,听天由命了,足见他的精力已经耗尽。有时候我看他的神态,听他无意间说出声来的轻轻的一言半语,就不免得出这样一个印象:他大概是在思忖,如果他这一辈子的遭际好一些,说不定也会成为一个好一些的人吧!不过他可从来没有露出过这种意思,来为自己辩解;对于那些早已铁定不移的往事,他也不想去文过饰非。
偶尔也有过两三次,我亲耳听到了照料他的犯人当中有人暗暗提到他是个出名的不可救药的坏蛋。他听了,脸上掠过一丝笑意,以信任的目光对我看了看,似乎相信我早在童年时代就已经看出他身上也有那么一点小小的可取的地方。至于平时,他则总是低首下心,深自负疚的样子,我从来没有听见他叫过苦。
到了开庭日期,贾格斯先生叫递了个呈子,要求延期再审。这显然是估计到马格韦契已经挨不到下次开庭了,结果申请被驳回。于是立即开审,马格韦契被带上庭来,坐在一张椅子里。我设法挨到被告席旁边,待在栅栏外,握着他伸给我的手,庭上也并没有禁止。
审判的过程非常简单,非常爽快。能够为他辩护的话都辩护过了——无非是,他克勤克俭,已经养成了习惯,他发财致富是合法的,体面的,等等。可是他毕竟潜逃回国来了,如今正坐在法官和陪审团的面前,这是无论怎么说也抹煞不了的。现在既是问他这个罪名,那怎么能不判他的罪呢?
根据当时的惯例(我是这次亲至法庭听审,惊心动魄之余才知道的),每一次庭期需得留下最后一天向犯人宣判,而且为了加强效果起见,死刑都在最后宣判。写到这里,要不是记忆中又浮现出当年那个难忘的情景,我简直不能相信我当时看到了三十二个男女,给押到大法官的面前,听候死刑的判决。三十二个人当中 虽然我依旧每天去看望他,可是能够逗留的时间却比从前更短了,因为监狱里对他看管得更严了。我看出(也可能是我多疑)监狱里的看守怀疑我要带毒药进去让他自尽,因此我每次总要他们先在我身上搜过,然后才在他床边坐下。我还向那个守在近旁寸步不离的狱吏声明,只要能让他相信我来探监并无他意,他有什么吩咐,我都可以从命。可是并没有人难为马格韦契,也没有人难为我,只是职责所在,不能不公事公办,不过态度也不是很严厉。那位狱吏,我去一次就告诉我一次,说是马格韦契的病情每况愈下,同室的其他几个病囚,以及以护士身份侍候病囚的另一批囚犯(感谢上帝,他们虽然都是些作恶多端的人,却并不因此就丧尽恻隐之心),每次告诉我的也都是同样的消息。
我一天比一天看得明白,他每天无非就是无声无息地躺在那里,仰望着雪白的天花板,脸上神采全无,听到我说话的声音才会微微一亮,过后便又黯然无光。有时候他简直——不,他根本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遇到这种时候,他便轻轻按一下我的手作为回答,不久我也就渐渐能领会他这种动作的意思了。
到了 现在,我只剩下孤零零一个人了;我通知房东,寺区那几间屋子,我打算等订定的租期一满就迁出,在到期之前暂时先分租一部分出去。我立即在窗口贴出招租条子,因为我负了一身的债,手头又几乎一文不名,面对这样的境况,我这才真叫惊慌万分了。说得更确切些,应该说我当时要是好好想一想的话,一定会惊慌万分,不过当时我只觉得精疲力竭,不遑他顾,只知道自己已经大病临头,别的什么都糊里糊涂。最近一阵的紧张奔忙,虽然推迟了病的爆发,却并没有把病赶走。我只知道这会子病魔正在向我大举进攻,此外就什么都不知道,也什么都不在乎了。
开头一两天,我不是躺在沙发上就是躺在地板上——反正是在哪儿倒下来就躺在哪儿——脑袋沉重,四肢作痛,没有一点主意,没有一点气力。随后便是一个漫漫长夜,焦虑和恐怖折腾了我整整一宿,第二天早上醒来,我想要在床上坐起来回想一下夜来的情况,却怎么也撑不起来了。
一上午我就躺在床上,竭力想把自己的脑子理一理,是梦是真好好分一分:我到底有没有深更半夜摸到花园坊的埠头去,还想到那里去找我那条船?我到底有没有在楼梯上晕而复苏至于再三,一时惊恐万状,弄不懂自己是怎么下床的?我到底有没有忽然一阵心血来潮,觉得他要上楼来了,以为楼梯上的灯火都已吹灭,于是便出去点灯?我到底有没有听到有个人疯疯癫癫的又是说又是笑,又是哼哼,弄得我说不出的苦恼,可是又依稀感到这似乎都是我自己发出的声音?这屋子的一个黑角落里到底有没有一只闭着炉门的大铁炉,到底有没有人曾经反复叫喊,说炉子里烧化的是郝薇香小姐?想着想着,眼前总会浮起石灰窑的那一片白茫茫的烟雾,把这些印象全搞乱了,最后,透过这一片烟雾,我看见面前有两个人正瞅着我。
我吓了一跳,问道:“你们来干什么?我不认识你们呀。”
于是其中一个弯下腰来,拍拍我的肩膀,答道:“喂,先生,我相信这件小事你很快就会料理清楚的,不过你现在已经被告下来了。”
“我欠了多少债?”
“一百二十三镑十五先令六便士,先生。是欠珠宝店的账吧。”
“你们要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