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真是这样。匹普先生,你可还记得,从前有一年过圣诞节,那时候你年纪还小,我在葛吉瑞家里吃饭,忽然有几个官兵找上门来,要葛吉瑞替他们修理手铐?”
“我记得清清楚楚。”
“你可还记得,后来官兵去追捕两个逃犯,我们也跟着去看,葛吉瑞背着你,我带头走在前面,你们拼命在后面跟?”
“我一切都记得清清楚楚。”他哪儿知道,除了这最后一点是他胡诌以外,其他我记得才叫清楚哪。
“你可还记得,我们在一条水沟里看到了那两个家伙,他们正在扭打,其中一个被另一个打得够呛,满脸是伤?”
“仿佛就是眼前的事。”
“你可还记得,后来官兵点起了火把,把那两个家伙围在当中,我们要把热闹看到底,在黑魆魆的沼地上一个劲儿跟在他们后面走,只见火把把那两个家伙的脸照得通亮?我特别要说的是这一点——你可还记得,那时我们四周是一片黑沉沉的夜色,而火把却把那两个逃犯的脸照得通亮?”
我说:“记得,完全记得。”
“匹普先生,那么我可以告诉你:今天晚上坐在你后面的就是那两个逃犯中间的一个。我清清楚楚看见他就坐在你的背后。”
我吩咐自己“要沉住气!”然后问他:“你看见的是两个之中的哪一个?”
他毫不犹豫地答道:“是脸上带伤的那一个,我敢赌咒我看见的就是他!那副嘴脸,我愈想愈觉得没错儿。”
我竭力装出一副和我毫不相干的神气,说道:“太希奇了!真太希奇了!”
和他谈了这一席话,我心里所增长的不安,真是怎么说也不为过分,尤其一想到康佩生曾经“像个鬼魂似的”躲在我后面,那份惊骇更是难说难描。因为,自从蒲骆威斯避匿以来,我何曾有片刻工夫不想到康佩生;要是当真有过片刻工夫没想到他,那恰恰就是他紧挨在我背后的那会子。我尽管用尽心机,处处留神,偏偏这一回竟是这样糊涂,这样疏忽,正好比关严了远远近近前前后后的百十扇门窗,堵塞了他的一切来路,回头一看,他居然就在我的跟前。他是因为我来看戏才跟着来看戏的,这一点也是无可怀疑的;尽管表面上看来我们的周围似乎并没有什么了不得的危险,其实,危险却一直隐伏在我们的身边,一触即发。
我向伍甫赛先生问了几个问题。先问,那人是什么时候进来的?伍甫赛答不上来,只是说先看见我,然后又看见我背后有那么个人。他是过了一会才认出那人来的,一开头他还模模糊糊以为那人是和我一起来的,说不定是我从前乡下的老乡亲。我又问,那人衣着如何?他说,穿一身黑衣服,很讲究,别的方面也并不怎么引人注目。我又问,那人脸上有没有破相?他说并没有,我也认为并没有,因为,我当时虽然在想心事,没有去留意坐在我后面的是些什么人,不过,其中要是有个破了相的人,那一定会引起我注意的。
凡是伍甫赛先生能记得起的,凡是从他嘴里能够探听出来的,他都一五一十告诉了我,我请他吃了些便点,为他消除消除夜来的疲劳,才和他分手。到得寺区,时间已是介于午夜十二点和下半夜一点之间,四处栅门已关。我进了栅门,回到家里,一路注意,周围并没有人影。
赫伯尔特早就回来了,我们两个人就坐在炉边,作了一次十分认真的商讨。讨论下来一筹莫展,唯一的办法就是把我今天晚上所发现的动静告诉文米克,并且提醒他说,我们等着他给我们出主意。我考虑到我如果到他的城堡去得太勤,可能要连累他,便决定写封信告诉他。上床睡觉以前就把信写好,连夜出去投进邮筒,看看附近依旧没有一个人影。赫伯尔特和我都认为,除了小心防范之外,没有其他办法。从此我们便十二万分小心——说得夸张一点,简直比从前还要小心百倍——我自己尤其注意,根本就不到缺凹湾那一带去,纵使划船经过那儿,也只是朝着磨池浜随便望望,就像看其他景物一样。
【注释】
(1)指登场人物而言。
上一章曾提到我于无意中两次遇见熟人,其中一次已经谈过,现在来谈 原来我已经告诉过文米克,说贾格斯先生有一次请我的几个朋友吃饭,当场叫茉莉把她的手腕伸出来给我们看过。
文米克接下去又说:“我再说,老兄!碰巧——明白吗,是碰巧!——碰巧这个女人从她案发被捕的那一天起,就在衣着打扮上大翻花样,把身腰装点得比本来纤巧多了;尤其是她的衣袖,弄得非常巧妙,把她那两条胳膊衬托得十分细弱,至今还传为奇谈。她身上只有一两处青肿——在一个荡妇身上,这算得了什么!——不过她两只手背上都有伤痕,于是问题来了:她是不是被对方的指甲抓伤的呢?贾格斯先生说了,茉莉是穿过一大片荆棘地时给拉破的,因为那些荆棘,你说它高吧,够不到她脸上;说它矮吧,她的手却不能不碰着;何况她皮肤上果然发现了荆棘刺,于是就提出来作为证据,后来又到现场检查,发现那一片荆棘地果然有人钻过踏过,偶尔还有从她衣服上扯下的碎片,还有一小摊一小摊的血迹。可是贾格斯先生最大胆的论据还在后头呢。庭上为了要证明茉莉的嫉妒成性,提出她还有一项很大的嫌疑,说是她很可能为了要向那个男人报复,就在凶杀案发生前后,丧心病狂地杀害了她自己和那个男人所生的一个孩子——当时大概三岁左右。对这个问题贾格斯先生是这样对付的:‘我们断定这些伤痕并不是指甲抓破的,而是荆棘拉破的,我们已经带诸位到荆棘地上去看过。诸位则一口咬定是指甲抓破的,还提出一个假设,说她害死了自己的亲生孩子。那么,由这个假设而引出的一切推论,诸位总也应当承认吧。假定说,这个女人杀害了自己亲生的孩子,孩子死命抓着她不放,结果抓伤了她的双手。推论下去怎么样呢?诸位现在可不是在审她谋杀亲生孩子的罪;既然如此,何不一审?说到这个案子,诸位如果一定要拿她的伤痕大做文章,那么我们只能认为,大概你们是要找些解释,好振振有辞地证明这些伤痕并非你们的捏造吧?’”文米克又说:“老兄,总而言之,贾格斯先生说得整个陪审团招架不住,只得认输。”
“从那以后,她就一直在贾格斯先生家里帮佣吗?”
文米克说:“是的;不过,还不光是这样;她一获得开释、到他家里去帮佣以后,就一直驯服得像现在这个样子。她对于自己的职分还是后来一样一样学会的,可是她的野性子却是一开头就被驯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