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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曲 作者日记选摘_苏珊娜之歌(黑暗塔6)

作者:斯蒂芬·金 字数:13400 更新:2025-01-14 13:52:18

一九七七年七月十二日

老天,回到布里奇屯感觉真好。在那儿他们的招待一直很周到,乔直到现在还把那儿叫做“奶奶镇”,可欧文老是大惊小怪地没个停,我们回家之后他就好多了。一路上只休息了一回,在沃特维尔的安静妇人餐厅吃了点儿东西(不得不补充一句,在那儿我吃过更好的饭菜)。

不管怎么样,我说到做到,一回来就开始找那部《黑暗塔》。找了半天,几乎都快放弃了,终于在车库最角落的地方找到了手稿,就压在泰比装过期购物指南的盒子下面。上面沾了许多“春天的融雪”,蓝色稿纸闻起来一股子霉味儿,不过还好,字还能看清。我从头到尾读了一遍,然后坐下来在驿站那段(就是枪侠遇见杰克那段)又加了点儿内容。琢磨着如果加上一个用原子能发动的水泵会很有意思,所以一点儿没犹豫就添上去了。通常改写老故事都比较倒胃口,就像干嚼夹在发霉面包里的三明治,不过这部小说感觉特别自然……就像套上了一双旧鞋。

这个故事到底该写些什么?

我记不得了,只记得很久很久以前它突然出现在我的脑子里。那时候我正开车去北部,全家人都在车上打呼噜,我突然想起以前戴维和我从伊瑟琳姑姑家离家出走的事儿。我们当时计划回康涅狄格,好像,然后大人把我们抓了回去,这也不用说,接着他们把我们关进谷仓,罚我们锯木头。奥伦叔叔说那叫惩罚任务。我记得好像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儿,可活见鬼,我怎么一点儿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是红色的。后来我想象出一个英雄,魔幻的枪侠,他保护了我。另外还有一样和磁场有关的东西,或者是力量光束之类的。故事的起源我还是比较有把握的,可是奇怪的是怎么感觉那么模糊。噢,算了吧,谁又记得小时候那些鸡毛蒜皮的事儿?谁会愿意?

其他就没什么了。乔和纳欧米在外面玩儿,泰比去英国的旅行基本上已经计划好了。老天,这个枪侠的故事怎么总在我眼前晃来晃去!

我知道罗兰老兄需要什么了:他需要些朋友!

一九七七年七月十九日

今天晚上我骑着摩托车去看了场电影,《星球大战》。估计除非天气变凉,否则我再也不会骑那辆摩托车了。吃了我一嘴的虫子,还真是补充了蛋白质!

一路上我都在想罗兰,我的枪侠。他的名字还是从罗伯特·勃朗宁的一首诗得来的(当然导演瑟吉欧·莱昂也给了我点儿灵感)。原稿是一部小说,那是当然——或者说小说的一部分——但是我觉得每一章几乎都能独立成文。我琢磨着能不能先把它们卖给几本科幻杂志?甚至《奇幻与科幻》杂志?它可是这类小说梦寐以求的天堂。

这念头大概很蠢。

其他时间就在看全明星赛(国家联盟 这部小说去年还在车库的潮湿角落里面发霉,如今有了这个结局也算修成正果。弗尔曼告诉科比,罗兰“非常真实”,许多奇幻小说缺乏的恰恰就是这点。他还问后面还有没有更多探险。我肯定后面还有更多(或者说已经有,还是将要有——说还没写的故事该用什么时态来着?),但具体是什么我还没什么概念。唯一一点,约翰·“杰克”·钱伯斯会重新回来。

今天一直在下雨。孩子们不能在外面玩儿了。晚上安迪·佛切尔帮我们照看几个大孩子,泰比和我带着欧文去了布里奇屯镇上看露天电影。泰比觉得这部片子(《午夜情挑》……实际上是去年的老片了)简直烂透了,可我也没听见她说想回家。至于我嘛,还在想那个罗兰老兄。这回想的是他逝去的爱人。“苏珊,窗边可爱的姑娘。”

老天,她会是谁?

一九七八年九月九日

终于拿到了 不过这些事儿对我来说都算不了什么。我恨透了奥灵顿这个地方,路上车太多是一个原因。他妈的今天欧文差点儿被一辆大卡车擦着,把我的魂儿都吓掉了。不过房子后面一块奇怪的宠物坟场倒给了我点儿小说灵感,实际上那边的牌子上写的是“宠物公墓”几个字,实在太诡异了!滑稽,却也让人毛骨悚然。基本上能肯定是《恐怖殿堂》一类的故事。

※※※※

1《末日逼近》(thestand),又译作《立场》。《死亡地带》(thedeadzone),又译作《死亡区域》。

一九八〇年六月十九日

刚跟科比·麦考利通过电话。唐纳德·格兰特打了电话给他。那家伙可是正式出版了许多奇幻小说的(科比老是开玩笑说,就是唐·格兰特“让罗伯特·e·霍华德坏了名声”)。无论如何,唐会愿意出版我的枪侠系列,而且不改变原来的题目《黑暗塔》(副标题是“枪侠”)。棒极了,不是吗?我马上就有自己的“限量版”了。他会发行一万本,还有五百本我亲笔签售。让科比放手和他去谈吧。

我的教师生涯终于结束了,迫不及待想好好庆祝庆祝。我又把《宠物公墓》拿出来仔细看了一遍。上帝,太恐怖了,要是真出版了的话读者肯定会想把我凌迟处死。这本书根本不能有见光的一日……

一九八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出版商周刊》(我们儿子总是把这几个字念成“出版周商刊”,不过似乎还算得上靠谱儿)登出了理查德·贝彻曼新书的书评……又一次,亲爱的,我被狠狠挖苦了一番,他们竟然暗示故事情节无聊。我的朋友,那绝对是胡扯。噢,只要一想起这件事儿我就忍不住跑到超市从折扣柜台拎两捆啤酒回来。而且我又开始抽烟了。怎么着,告我呀!不过我决定到四十岁就戒烟,我发誓。

对了,两个月后的今天《宠物公墓》正式出版,那将是我事业终结之日(一个小玩笑……至少我希望只是玩笑)。我想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在封面新书预告那部分加上了《黑暗塔》。干吗不呢?是的,我知道那本书早就卖光了——老天爷,本来也只印了一万册——可它是一部真正的小说,是我的骄傲。估计我不会再回头写罗兰老兄和他的枪侠之旅,但是,是的,它是我的骄傲。

啤酒下肚的那一刻,想想这个心里会好受一点儿。

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老天,今天双日出版社的山姆·沃恩给我打了通电话(他就是《宠物公墓》的编辑)。简直是疯了!我一直知道会有疯狂追捧《黑暗塔》的读者听说没有下一部会火冒三丈,因为他们给我写了信。但是山姆说他们竟然写了三千封!你肯定要问怎么会搞成这样儿。告诉你吧,原因是我脑子秀逗了,谁叫我当初把《黑暗塔》放在了《宠物公墓》的新书预告上。我觉得山姆也有点儿不高兴,他没错儿,他说过把新书放在预告栏里又不让读者看到就像把一块肥肉放在饿狗眼前晃悠,一边把肉抽回来一边说“不行,不行,你就是得不到,哈哈。”另一方面,上帝,基督耶稣,那帮家伙真是他妈的被宠坏了!他们总是想当然地以为如果他们想要的书存在,他们就有权利得到它。对中世纪的人来说这绝对是闻所未闻的奇事。那时候他们也许听过书的名字,可一辈子从没见过书的影子也不稀奇;那年头纸张可贵了(这点我会放在下一部“枪侠/黑暗塔”里面的,如果我有时间坐下来码字的话),书籍是需要你用生命来保护的。我喜欢靠写小说养家糊口,可是你如果说这个行当没有一处不好那绝对是睁眼说瞎话。总有一天我要写本儿小说,让神经质的书商做主人公!(开玩笑)

今天还是欧文的生日。他七岁了!会讲理的年龄!简直不敢相信最小的儿子已经七岁,而我的小女儿已经十三岁,出落成漂亮的小妇人了。

一九八四年八月十四日(纽约)

刚参加了一个出版社的会,和艾琳·科斯特一道,当然还有我的代理人科比老兄。他俩都竭力劝我把《枪侠》做成好卖的简装版,可是我不同意。也许以后我会,但现在我可不愿意让太多人读这本还没完成的小说,直到/除非我再开始接着写下去。

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再碰它了。而且现在我又有了个点子,我想写一部以小丑为主人公的长篇,他实际上是世界上最可怕的怪物。这主意不赖吧;小丑从来都很吓人的。至少对我来说。(小丑和小鸡,我都害怕。)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夜里我做了一个梦,仿佛打通了在写《小丑回魂》时碰到的几个死结。有没有想过这个世界(甚至多个平行的世界)是被光束支撑起来的?而且光束的发射器放在龟壳上?也许我能把这个想法变成全书的高潮。我知道,听起来很疯狂,可我肯定以前在哪儿读到过,大概是印度神话,说一头大乌龟用龟壳撑起了我们所有人,而且它就是创造世界的乾神。我还记得以前听过一则笑话,一位女士对一位有名的科学家说,“进化论全是胡扯,所有人都知道撑起整个宇宙的是一头乌龟。”听罢科学家(但愿我能想起他的名字,该死,我忘记了)回答,“也许吧,夫人,可是谁又支撑乌龟呢?”那位女士嗤笑一声,说,“哦,你可别想糊弄我,乌龟下面还是乌龟,一路到底。”

哈哈!听见了吧,理智的科学家们!

不管怎么样,我一直把一本空本子放在床头,只要梦见点儿什么就全都记下来,有时写字的时候脑子还没完全清醒。今天早上我写的是别忘了乌龟!还有一句:看那乌龟宽宽脊,龟壳撑起了大地。思想迟缓却善良,世上万人心里装。优美谈不上,我承认,但是对一个只醒了四分之三就写下这几句的人来说已经很不错了。

泰比抱怨我喝酒太多,我想她没错儿,可是……

一九八六年六月十日(洛弗尔/龟背大道)

老天,我们买了栋房子!太高兴了!刚开始我的确被房价吓着了,但住进来以后我的笔简直停不下来。而且——听起来有些吓人,可事实就是这样——我又想继续写那部题为“黑暗塔”的小说了。我本来以为永远都不会再碰它,可昨天晚上我去社区中心喝酒的时候,耳边竟然响起了罗兰的声音,他说“有很多世界,很多故事,但是时间已所剩不多了。”

结果我转头没喝酒就回来了。已经记不得上次一晚上滴酒没沾是什么时候,不过今天绝对少有。感觉就像如果我不这样反而会更糟糕。真的会很糟,我琢磨。

一九八六年六月十三日

夜里我起来上厕所,头很疼。可我站在马桶前面的时候,仿佛看见蓟犁的罗兰正催我赶快开始从大螯虾那部分写下去。我会的。

我知道它们是什么玩意儿。

一九八六年六月十五日

开始写新书了,简直不敢相信我真的再一次捡起这个又臭又长的老故事。但感觉从 一九八九年六月十九日

我刚刚从参加戒酒项目“一周年庆”上回来。整整一年,滴酒未沾,而且连大麻都没碰!简直不敢相信。不过我一点儿也不后悔。毫无疑问,戒烟戒酒救了我的命(也许也挽救了我的婚姻),可是我只希望我的灵感千万别也同时被戒了。项目里的人说千万不要勉强,自然会来的,可还有一个声音(我觉得是乌龟的声音)一直在催我快点儿,时间紧迫,必须整装待发。原因?自然是为了《黑暗塔》,一方面因为读者来信雪片似的从世界各地飞过来。他们读完《三张牌》之后都希望知道下面的故事是什么。可是不仅如此,另一方面,我体内有某样东西也希望我继续把故事写下去,但是,该死的,我也得知道该怎么写下去才行呀。

一九八九年七月十二日

洛弗尔这儿的书店里藏着许多宝贝。猜猜我今天在书店里掏到了什么?理查德·亚当斯写的《沙迪克》。不是那本写兔子的,而是写一头神秘的巨熊。我想我会从头到尾再读一遍。

写作方面,感觉还没来……

一九八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好吧,下面的事儿的确有些邪们儿,所以做好心理准备。

早上十点我在写稿子的时候(坐在打字机前面,正想着要有一听冰镇百威该有多好,至少一听),门铃响了。一个花店伙计站在门口,手里捧着一打玫瑰。不是送给泰比的,而是送我的。卡上写着祝你生日快乐——曼斯菲尔德的戴维、山迪和梅根。

我几乎都忘了,今天竟然是我四十二岁生日。我抽出一朵玫瑰,思绪不知道飘到哪儿去了。我知道这听起来非常奇怪,相信我,但真的是这样,我仿佛听见了悦耳的哼鸣,玫瑰花瓣上点缀着晶莹的露珠,仿佛一个个小水塘。哼鸣声越来越洪亮,越来越甜蜜,玫瑰变得……怎么说呢,越来越玫瑰。这时候《黑暗塔》第一部里面的杰克突然蹦进我的脑海,还有埃蒂·迪恩和那家书店。甚至连书店名字我都记得:曼哈顿心灵餐厅。

接着,砰!一只手搭在了我的肩上,我扭头一看是泰比。她想看看是谁送的花,还问我是不是睡着了。我说没有,可实际上我的确睡着了,就站在厨房里。

你晓得那种感觉像什么吗?就像《枪侠》里面罗兰在驿站对杰克催眠的那一段。催眠对我自己是没用的。小时候有一次在陶善集会上,一个家伙把我叫上了台,试着对我催眠,可丝毫不奏效。我记得我哥哥戴维还挺失望的,他本来希望我能学小鸡叫来着。

不管怎么样,我想我可以继续写《黑暗塔》了。不清楚我受不受得了复杂的情节——过去几年的失败让我有些,怎么说呢,怀疑自己——但我还是想先试试。我能听见那些虚构的人物在呼唤我。谁知道呢?也许手头这本里会出现一头巨熊,就像理查德·亚当斯小说里的沙迪克!

一九八九年十月七日

今天我动笔开始写下一部《黑暗塔》了,而且——和《三张牌》一样——我完成第一部分的时候心里就在奇怪,怎么等了这么长时间才动笔。和罗兰、埃蒂、苏珊娜在一起就像喝下一杯清凉的水,或者就像在和好久不见的老朋友叙旧聊天。而且,那种感觉又涌了上来,仿佛不是我在写小说,而只是为小说提供了一条管道。可是你猜怎么着?我一点儿没意见。早上我在打字机前面坐了整整四个钟头,饮料和提神的药品想都没想过。一次都没想过。琢磨着这部就叫《那片荒原》。

一九八九年十月九日

不行——荒原。就两个字,同t.s.艾略特的那首长诗里的一样(实际上他的是“荒原”,单数形式,我记得)。

一九九〇年一月十九日

今晚连写五个钟头,《荒原》终于宣告完工。读者看到结果肯定会怨声载道,猜谜竞赛没有结束小说就戛然而止。我自己知道故事还在继续,可我没办法再写下去,脑海里有一个清晰的声音告诉我(像以前一样,听起来就像罗兰),“该暂时搁笔了——合上你的书,语侠。”

撇开吊人胃口的结局不谈,故事本身我还算满意,可它明显和我以前的作品不一样。着实是一部大部头,足足八百多页,而我只花了三个多月的一点点时间。

他妈的,真是不可思议。

而且也是几乎不用怎么改动。当然,情节上还是有几处不合理的地方,可你只要想想这本书有多长,就会发现漏洞少得几乎让人不敢相信。当我需要一点儿灵感刺激时,整部小说一次又一次地从我的笔下流泻出来,太不可思议了。比方说从查尔斯·派勒什写的《梅花点阵》1里面信手拈来的十七世纪俚语:“哎,没错儿”或者“随便您”还有“我的小伙子”等等,这些词儿从盖舍嘴里吐出来那么自然(至少在我听来是这样)。再比方杰克重新回来的方式,老天,太酷了,不是吗?

惟一担心的是苏珊娜·迪恩(以前是黛塔/奥黛塔的那个)后面的命运。她有了身孕,可我不知道孩子的父亲会是谁。魔鬼吗?不大像。也许等故事继续再发展下去两三部我才需要担心这个问题,可不管怎么样,我的经验告诉我,长篇小说里面如果女主人公怀了身孕却不知道孩子父亲是谁,那肯定就砸锅了。原因说不上来,不过怀孕这个桥段已经用得太滥了!

噢,好吧,或许也没什么要紧的。这段日子罗兰和他的卡-泰特已经让我有点儿烦,估计要过段日子我才能再捡起这个故事,尽管我知道书迷们肯定会被剌德火车上吊人胃口的结局气得大吼大叫。记住我的话。

不过我还是很高兴这样写了,对我来说这样的结局正好。从许多方面来说,《荒原》感觉上就像本人“造梦生涯”的顶点。

甚至也许比《末日逼近》更精彩。

※※※※

1《梅花点阵》(thequineunx),英国作家查尔斯·派勒什(charlespalliser)一九八九年所著维多利亚式的悬疑小说。

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还记得我说过会有人抱怨《荒原》的结局吗?看看下面的!

堪萨斯州劳伦斯镇的约翰·t·斯皮尔的来信:

亲爱的金先生:

或者我是不是该长话短说,直接叫你“混蛋”?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花了大价钱买的唐纳德·格兰特版的枪侠系列第三部《荒原》竟然这副样子!书名倒真是贴切,果然是“堆满垃圾的荒原”。

我是说,故事本身还是不错的,别误会,甚至可以说很棒,可你怎么能这样随便“续上”一个那样的结局?根本就不是结局嘛!就好像你自己写累了,然后说“好吧,管它呢,反正我不需要绞尽脑汁想出个好结尾,那帮愿意付钱买书的笨蛋肯定会照单全收。”

本来我想把书退回来的,不过后来还是决定收藏,因为至少那些插图还挺漂亮(尤其是奥伊的那幅)。但是故事情节绝对是骗人的。

金先生,你会写“骗子”两个字吗?操你妈,你这个骗子!

诚挚的批评者

约翰·t·斯皮尔

堪萨斯州劳伦斯镇

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一九九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下面一封让我心情更糟糕。

佛蒙特州斯通镇科芮塔·维尔夫人的来信

亲爱的斯蒂芬·金:

不知道您会不会收到这封信,不过抱希望总归没错。我读过您大部分作品,都非常喜欢。我来自你的“姐妹州”佛蒙特,是个七十六岁的年轻“祖母”,特别喜欢的是您写的《黑暗塔》系列,呃,我是说直到现在都很喜欢。上个月我去医院,一帮脑科专家会诊后说我脑袋里的肿瘤终究还是恶性的(刚开始他们告诉我“别担心,科芮塔,肿瘤是良性的”)。我知道你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只要“跟随你的灵感”就行,不过他们说恐怕今年的独立日我都熬不过去,估计下一部“黑暗塔奇谈”问世我等不到了,所以我想您能不能提前告诉我最后结果会怎样,至少告诉我罗兰和他的卡-泰特能不能最终到达黑暗塔?他们在那儿又找到了什么?我发誓绝对不会告诉第二个人。希望您能满足一个老妇人的临终遗愿。

诚挚的

科芮塔·维尔

佛蒙特州斯通镇

一九九二年三月六日

我一想到自己安给《荒原》的草率结尾心里就特别堵得慌,觉得自己真是个混蛋。我得给科芮塔·维尔夫人回封信,可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如果我告诉她我也不知道罗兰的故事该怎么收尾,她会相信吗?我怀疑,可“这就是事实”,杰克期末论文的最后一句就是这么写的来着。那座该死的黑暗塔里到底有什么东西我也不知道,甚至不比……呃,不比奥伊知道得多!我甚至不知道它矗立在那一大片盛开的玫瑰花田当中,直到那段文字从我的指尖流泻出来、显示在新买的苹果机电脑屏幕上!科芮塔会信吗?要是我说,“科芮塔,听我说:一阵风吹来,灵感自然流泻。接着,风停树静,我能做的一切只有等待,和你一样,”她又会如何作答?

他们每个人,上到最睿智的批评家、下到最蠢笨的读者,都认为掌握一切的是我。全是胡扯。

我压根儿不是。

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格兰特版的《荒原》全卖光了,简装本也卖得很火。我应该很高兴,的确也是,可是抱怨结局的读者来信还是雪片似的飞过来。大体能分三类:恼羞成怒的读者,迫切想知道这个系列下一部什么时候能出来的读者,还有迫切想知道这个系列下一部什么时候能出来的恼羞成怒的读者。

可是我思路全卡住了,风愣是没吹过来,起码现在还没。

不过同时另一部小说的灵感又冒了出来,女主人公在当铺里买了一幅油画,结果自己跌进了油画的世界。嘿,也许她去了中世界,会碰上罗兰!

一九九四年七月九日

我戒酒以后泰比就不大和我闹别扭了,可是,老天爷,今天早上我们俩大吵一架。在洛弗尔的家里,当然。我正准备出门散步,她让我看看今天的莱维斯屯《太阳报》登的一则新闻,斯通翰姆的居民查尔斯·“齐普”·麦考斯兰正在七号公路上散步时被一辆汽车当场撞死,肇事司机逃逸。我平常就在这条公路上散步,当然,所以泰比劝我就待在龟背大道,而我则试图说服她我同其他任何人一样也享有七号公路的权利(上帝啊,老实说我每天也不过只走半里路)。我们吵得越来越厉害。最后她求我至少别再上斯莱布城山丘,那儿视野太短,要是有人不小心开上人行道避都没法儿避。我答应她会好好考虑一下(要是我们继续争下去那我肯定得中午才能出门了),但是见鬼,我可不愿意那样儿怕东怕西地活着。而且那个斯通翰姆的倒霉鬼让我散步被车撞着的几率变得大概只有一百万分之一。我这么对泰比说,结果她说:“以前你还说过成为一个成功作家的几率比这还大一些呢。”

她这么一说我倒是哑口无言了。

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九日(班哥尔)

泰比和我刚从班哥尔礼堂参加完我们小儿子的毕业典礼回来(当然还有他的四百个同学)。他终于拿到了毕业文凭,现在算是正式高中毕业。班哥尔高中和班哥尔初中都成为了历史,秋天他就要上大学,而我和泰比将要开始想办法应付如今越来越流行的空巢综合征。每个人都说,一切一眨眼就过去了,你会连连称是……然后,一切果然就过去了。

他妈的,我心里堵得慌。

有点儿不知所以。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这一切到底是什么,阿尔菲,1哈哈?)这么挣扎着从摇篮爬到坟墓到底是为什么?啊?“人生道路的尽头”又是什么?耶稣啊,太残酷了。

我们今天下午要开车去洛弗尔龟背大道上的家——过一两天欧文也会过来的。泰比知道我希望在湖边写写东西,老天,她的直觉灵得可怕。当我们从毕业典礼回来的路上,她问我,风有没有吹起来。

实际上,答案是肯定的。不仅吹了起来,还是一阵狂风,我简直等不及想开始《黑暗塔》系列的下一部。是该看看猜谜竞赛的结果如何了(埃蒂用“愚蠢的问题”——换句话说,谜语——让长着机器脑子的布莱因目瞪口呆,这个想法几个月以前就出现在我脑海里)。不过我有感觉,这并非故事的主线。这部里面我想写写苏珊,罗兰的初恋,而且我想把他俩这段“牛仔浪漫史”放在虚构的中世界的眉脊泗(实际上就是墨西哥)。

跨上骏马会有时,再踏狂野征途路。

其他孩子都不错,虽然这段时间纳奥米患了过敏症,大概是贝类食物过敏……

※※※※

1原文是“whatsitabout,alfie?”,一九六六年美国电影《阿尔菲正传》(alfie)中的经典台词。

一九九五年七月十九日(洛弗尔,龟背大道)

上一次中世界的探险我就像乘着喷气式火箭车过了一个月,整个过程晕晕乎乎,就像吸了毒品腾云驾雾。我本来以为这回要难一点儿,难很多,可结果是我再一次穿上了异常合脚的旧鞋子,就像那双三四年前在纽约买的巴利西部牛仔短筒靴,舒服得不愿意脱下来。

现在已经写完了两百多页,罗兰和他的伙伴们正在调查大流感遗留下来的废墟,并且找到了兰德尔·弗莱格和阿巴加尔留下的蛛丝马迹。

我想,也许最终弗莱格就是沃特,罗兰的死对头。他的真名其实就是沃特·奥·迪姆,刚开始只是个普通的乡下小伙子。实际上这也完全说得通。如今我已经清楚地发现以往写的每一部小说都或多或少和这部有关系。而且你知道吗,我一点儿不觉得别扭,提笔创造这部小说总让我觉得回老家了。

可是为什么同时还觉得危险?为什么我总有一股挥之不去的预感,要是有一天我被发现心脏病突发倒在书桌上(或者驾着哈雷车翻下七号公路),那时肯定正在写这部一点儿不普通的西部传奇?大概因为我知道有太多人正等着我结束这一切,而我也愿意结束这一切!上帝,非常愿意!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绝对不会让它成为我的作品集中的《坎特伯雷故事集》或者《艾德温·德鲁德之谜》1。可是我一直觉得那股阻止我创作的力量正在找我,只要我一动笔就更容易被发现。

够了,最近我变得有点儿神神叨叨。得出去散散步。

※※※※

1《坎特伯雷故事集》(canterburytales),乔叟代表作,但是未完成乔叟便去世。《艾德温·德鲁德之谜》(themysteryofedwindrood),查尔斯·狄更斯的最后一部侦探小说,也是未能完成便去世了。

一九九五年九月二日

再过五个礼拜估计就可以完工了。这本书比以前更有挑战性,不过整个故事仍然向我涌来,情节曲折,内容丰富。昨天晚上看了黑泽明的《七武士》,我突然有个想法,第六部是不是也可以这么写,题目就叫《末世界的狼人》什么的。估计我得到路边租碟片的地方看看有没有那部《七侠荡寇志》,就是黑泽明电影的那部美国版。

说起路边,下午为了避让一辆面包车我差点儿跳进路沟里——司机左摇右晃,分明喝得烂醉——就在七号公路最后一段路,当时我正准备拐进树阴更多的龟背大道。我不打算告诉泰比,否则她一定会暴跳如雷。不管怎么说,现在我已经经历过所谓的“行人梦魇”,不过幸好不是在公路临斯莱布城山丘的那段。

一九九五年十月十九日

比我预计的时间长一些,不过今晚我总算写完《巫师与玻璃球》了……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九日

泰比和我刚刚送走了乔和他的妻子;他们回纽约去了。临走的时候我给了他们一本刚出版的《巫师与玻璃球》,今天刚出来的。有什么比一本刚出炉的新书更妙的礼物?那样子、那味道,尤其是封面上还印了你自己的名字!写作绝对是全世界最棒的工作,可以在想象的世界里挥鞭驰骋,还有人付给你大笔大笔的钞票。再加一句,我觉得那儿惟一真实的就是罗兰和他的卡-泰特。

我觉得我的老书迷们一定会喜欢这本的,不仅仅因为单轨火车布莱因的故事最终告一段落。不知道佛蒙特州那个患脑瘤的老奶奶还在不在?估计已经不在了,可要是她还在人世,我真希望能给她寄一本……

一九九八年七月六日

泰比、欧文、乔和我今晚去牛津镇看了场电影,《世界末日》。比我想象的精彩,估计部分是因为我和家里人一起看的。科幻主题加上世界末日的噱头,让我想起了黑暗塔和血王。倒也不怎么意外,对吧?

早上我写了点儿那部关于越南的小说,原来只是随便写写,现在已经换成在苹果电脑上打字了,估计我是当真了。尤其满意萨利·强重新出场的方式。问题是:罗兰·德鄯和他的朋友最终会不会与鲍比·加菲的伙计泰德·布劳提根重逢?那些追逐泰德老兄的低等人又到底是谁?故事越来越像一道倾斜的水槽,最终所有东西都会流到中世界和末世界里。

《黑暗塔》将会是部扛鼎之作,我丝毫不怀疑。等我写完,我打算好好休息一阵。甚至金盆洗手。

一九九八年八月七日

下午我又去散步了。晚上我带弗莱德·侯瑟参加了一场在弗雷伯格召开的会议。回来的路上他提出希望我资助他,我答应了;估计他终于清醒过来想认真做点儿什么了。对他是件好事儿。后来他聊到那些所谓的“时空闯客”,他说这段日子附近七座小镇这样的人频频出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频繁,当地人都在议论这件事儿。

“那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我问他。他没有回答,只给了我一个非常古怪的表情。我追问下去,最后他才说:

“你在场大家就不愿意说了,斯蒂夫,因为报道说过去八个月二十多个这样的人出现在龟背大道附近,而你却说连一个都没见过。”

我觉得这种想法荒唐无比,所以我没作声。直到会议结束后——我也透露了一些新书的风声——我才明白他的话是什么意思:大家不愿意在我面前谈论“时空闯客”是因为他们认为我应该负责。他们真是疯了。我知道自己一直是“美国的恐怖巫师”,也已经习惯了这种称呼,可现在这个实在是过分了……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日(波士顿)

欧文和我今晚待在君悦酒店里,明天就启程去佛罗里达了。(泰比和我一直商量着想在那儿买块地,不过还没告诉孩子们。我是说,他们只有二十七、二十五和二十一岁——等他们再长大些就会明白了,哈哈。)早些时候我们和乔一道去看了一部叫做《浮世男女》1的电影,罗伯特·拉贝导的。真是怪诞。不过说到怪,今天离开缅因的时候我也经历了一件邪门的事儿,就像纽约夜晚的噩梦什么的。记不得具体是怎么回事儿,但是早上醒过来的时候,我发现床头小本子上写了两行字。一行是婴儿莫俊德,就像查斯·亚当姆斯的卡通形象。这个我还是能明白的,肯定指的是《黑暗塔》小说里苏珊娜的孩子。可是我想不通的是另一行字:6/19/99,噢,迪斯寇迪亚。

迪斯寇迪亚听上去挺像《黑暗塔》系列里面的名词,不过绝对不是我的创作。至于6/19/99,应该是日期,对不对?什么意思?今年的六月十九日?那时候泰比和我应该已经回到了龟背大道的家里,可就我所知,这不是任何人的生日。

也许是我生平第一次遇上时空闯客的日子!

※※※※

1《浮世男女》(hurleyburley),一九九八年出品的美国影片。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二日

又回到湖边了,感觉真棒!

我决定先放十天假,然后再开始干活儿。我很想知道《亚特兰蒂斯之心》1到底会怎么样,大家想不想知道鲍比·加菲的朋友泰德·布劳提根会出现在《黑暗塔》史诗里吗?老实说,我自己心里也没数。不管怎么样,这段日子读者对《黑暗塔》系列的热情有所减退——销售量实在让人失望,和我其他的书相比(除了《玫瑰疯狂者》2以外,那真是我的滑铁卢,至少从销售业绩上来说)。不过我可不在乎,等整个系列完成肯定会卖得很火的。

泰比又跟我吵了一架,还是对我的散步路线有意见。她求我不要再在公路上散步了,然后她又问了一句“风吹起来了吗?”,意思是我有没有打算开始动笔写下一部《黑暗塔》。我说没有。来吧来吧考玛辣,故事尚未打开。但它马上就会开始了,而且里面会有一种叫做考玛辣的舞蹈,这点我特别清楚:罗兰在跳舞。为什么?为谁?这我就说不上来了。

不管怎么说,我问泰比为什么问起黑暗塔,她回答:“你和枪侠在一起的时候比较安全。”

大概她在开玩笑,不过听起来有点儿奇怪,不大像她的风格。

※※※※

1《亚特兰蒂斯之心》(heartinantis),斯蒂芬·金一九九九年出版的小说集,包含了五个由越南战争串联起来的小故事。

2《玫瑰疯狂者》(rosemadder),斯蒂芬·金于一九九五年出版的小说。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七日

晚上和兰德·侯斯顿、马克·卡里诺聊天来着,他们都很兴奋,从《世纪邪风暴》聊到《血色玫瑰》(还有《王国医院》),但没有一本能引起我的兴趣了。

我昨晚做了噩梦,醒过来大哭了一场。我在想,黑暗塔即将坍塌,噢,迪斯寇迪亚,世界愈发黑暗。???

从《波特兰先锋报》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八日剪下的新闻头条:

缅因州西部的“时空闯客”现象至今无法解答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九日

今天感觉就像宇宙里所有的星球都排成一线的日子。全家人都来到了龟背大道。乔一家人中午就到了,他们的小儿子真是可爱!可爱极了!有时候我会对着镜子自言自语,“你已经做爷爷了,”镜子里的斯蒂夫只是大笑。这种想法太荒唐了,镜子里的斯蒂夫还以为自己只是一个大学二年级学生,天天去上课、参加反越游行,晚上和弗利普·汤普森、乔治·麦克洛伊德在匹萨店里喝啤酒。而我的小孙子,漂亮的伊森现在在干什么?噢,他正把气球拴在自己的脚趾头上,咯咯笑得开心。女儿纳奥米和老三欧文昨天晚上到的。我们一起吃了父亲节晚餐,大家对我说了一箩筐好话,搞得我以为自己已经死了!上帝,我真是太幸运了,家庭和睦,有更多故事可以写,还活在世上。估计这个礼拜会发生的最糟糕的事儿就是我的儿子、儿媳妇把他们妈妈的床压塌——两个小傻瓜正在床上打架呢。

你知道吗,我一直在考虑可以再捡起罗兰的故事。等我一写完手头这部关于写作的书(实际上,《论写作》这个题目也不赖——简单明了,直切主题。)可是此时此刻,阳光明媚,天气晴朗。我得出去散散步了。

也许待会儿会再写点儿。

摘自波特兰周日《电讯报》,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日:

斯蒂芬·金死于洛弗尔的家附近

深受欢迎的缅因作家下午散步时死于非命

目击者称肇事司机在七号公路上撞上金时“正在开小差”

作者:雷·卢瑟尔

洛弗尔,缅因:(独家报道)缅因州最受欢迎的小说家昨天下午在他夏日度假屋附近发生车祸,不治身亡。肇事司机是弗雷伯格的布赖恩·史密斯,据处理事故的内部人员称,史密斯承认事发当时他“开了小差”,一条洛威拿犬从车后爬出来,用鼻子顶驾驶座后面的车载冰箱。

事故发生在当地人所称的斯莱布城山丘附近。“我甚至没有看见他,”事发后史密斯声称。

金生前创作了多部流行小说,包括《小丑回魂》、《撒冷之地》、《闪灵》以及《末日逼近》等。事故发生后他当即被送进布里奇屯的北康柏兰纪念医院,于周六晚六点零二分宣告死亡,享年五十二岁。

医院方面说死因是严重的脑损伤。金的家人本来齐聚一地庆祝父亲节,今晚不接受任何采访……

来吧来吧考玛辣

战斗已经开始!

人类的敌人与玫瑰

与太阳共同升起。

苏珊娜之歌(黑暗塔系列·6)(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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