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尔良。我在晚上很早就到达了这里,因为我是逆着地球的自转在作时光倒流的飞行。这里的天气冷扬扬的,但不算太严寒,虽然一次强冷空气正朝南方压过来。天空万里无云,满天闪烁着小而亮的星星。我立即奔赴我在法国区中的那个顶层公寓。这个公寓虽然迷人,却一点也不高,在一楝四层楼的顶层,早在南北战争前就盖起来了,是观赏密西西比河及其两座美丽的姊妹桥的绝佳地点。窗子打开时,还能飘进世界咖啡馆热闹非凡的噪音,以及杰克逊广场周围繁忙的商场及街道的熙熙声音。拉格朗-詹姆斯先生要我明天夜里才同他见面。虽然对这次见面我很迫不及待,但我还是发现这样安排很好,因为我想马上去找一趟路易。
但是首先我冲了一个热水澡,享受了一下凡人们的舒适,然后穿上一套黑色天鹅绒的新西装,很整洁简单的那种,颇像我在迈阿密穿过的服装。我还穿上了一双黑色的新皮靴。尽管很疲倦——假如我现在仍在欧洲,我本该正在地下睡觉呢——我还是出门了,像一个凡人那样步行穿过城市。
不知为什么,我在路过皇家大街,我、克劳蒂娅和路易曾经居住过的旧址,我拐了一下弯。事实上我过去经常这样做,不到走了一半路的时候决不会想起它来。
我们过去的聚会地点就是楼上的那个漂亮的公寓房间,我们在里面住了六十多年。很显然,当我为我犯下的大错自责或者受到他人谴责时,应该考虑到这个因素。路易和克劳蒂娅都是我制造出来的,而且我承认是为了自己而造。不过,在克劳蒂娅认定我应该以生命为我的创造付出代价之前,我们的生活还是很辉煌惬意。
那时,这些房间都布满了当时所能提供的一切豪华摆设。我们有一辆四轮大马车,有好几匹马在旁边的马厩里,有几名仆人住在楼背面的院子。但是这些老式的砖楼现在已经很陈旧了,无人问津,房间近来一直无人租住,也许幽灵除外,楼下的店铺也租给了一个书商。此人从不屑于掸掉橱窗里或书架上的书上面的灰尘。他不时会给我采办来一些书,比如史学家杰弗利-伯顿-拉塞尔写的论邪恶本质的著作,米尔西亚-埃利亚德的精彩的哲学论著,以及我爱读的古典小说。那位老人现在就待在店里读书呢。透过玻璃窗我注视了他好几分钟。新奥尔良的法裔居民和美国其他地方的人真不一样。对这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来说,经济效益根本算不上什么。我后退两步,仰头看那些至铁栏杆。我又想起了那些烦心的旧梦里的那盏油灯,她的声音。她为什么现在这么无情地纠缠着我?这是前所未有的。当我闭上眼睛时,我又听见了她对我说话的声音,但她话语的实质却已经消失。我发现自己再次追忆她的生与死。
我 这地方非常适合晚上散步,你能听见鸟儿的歌唱,这是在老城区所绝对听不到的。黄昏的暮色透过参天大树的繁茂枝叶,照在沿河曲曲弯弯的货栈的屋顶上,久久不褪。你偶然可以碰上几座豪华宅 “莱斯特,把这家伙杀了!你简直是疯了,居然让他离你这么近对你说话。”
我的脑子里全乱了。我一屁股又坐进椅子里,茫然地瞪着天空发愣。门外,夜空好像在带着轻柔舒缓的节奏呼吸,湿冷的空气里飘来一点点皇冠花的香气。从路易的脸上和他交叉放在书桌上的双手上,好像传过来一股股微弱的白热。他用默不作声来掩饰自己,我猜想他是在等待我回答。为什么这样?我也不知道。
“没想到你会这么认为,”我垂头丧气地说。“我还以为你会来一通长篇大论充满哲理的评论呢,就像你在你的回忆录里写的那样。可你看这是怎么回事?”
他一言不发地坐着,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沉思般的绿眼睛闪亮了一下,他好像被什么东西深深地折磨着,好像我的话刺痛了他。但显然不是我对他的文章的辱骂所致,我对他写的东西总是漫骂加抨击。那只是开玩笑,嗯,半开玩笑的性质。
我不知该说什么、做什么才好,他正在折磨我的神经。等他又开口时,他的声音很轻柔。
“其实你并不真的想做人,”他说。“你才不信那一套呢,对吧?”
“不,我信!”我回答,并对我声音里的诚恳感到很不好意思。“你怎么会不相信呢?”我站起来,又在房间里踱步。我先在这小屋里绕一圈,然后踏进杂草丛生的花园,边走边用手拨开挡住路的粗大坚韧爬藤。我心乱如麻,对他再也不知说什么好。
我在想我的凡人岁月,尽量避免把它编成神话,可是徒然,我无法把那些回忆从脑子里抹去——最后一次猎狼,我的那些狗在雪地里奄奄一息。巴黎。林荫大道旁的那座剧院。没有完成!其实你并不想当人。他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呢?
我出去在花园里待了好像很久很久。但最后不管是好是坏,我还是回到了屋里。我发现他还坐在桌旁,以那种十分悲哀、几乎心痛欲裂的表情看着我。
“你瞧,”我说,“世上只有两件事我相信——一是任何凡人在真正了解‘黑色礼物-为何之后都不可能拒绝它。你别跟我讲大卫-泰柏特拒绝了我这件事,大卫不是个一般人。二是我相信,如果可能的话,我们全都想再变成人。这些就是我的信条。别的没有了。”
他不耐烦地打了个手势表示接受,然后仰靠在椅子里。椅子的木头在他的体重下发出轻轻的咯吱声,他没精打彩地抬起右手,用手指梳理着他那头蓬松的黑发,完全没意识到这一简单的手势很诱人。
这场面使我蓦然想起我把血输给他的那个夜晚,想起他直到最后一刻还同我争辩说我不能这么做,但最后还是让步。我事先已经全都跟他解释过,当时他还是那个喝得醉醺醺、发着烧的年轻农场主人,躺在病床上,床柱上全是玫瑰花形的树痕。但这样的事怎么能解释得清!那时他那么坚定地要追随我,那么肯定地认为凡人的一生对他已经毫无意义——当时他那么痛苦,那么年轻,心急如焚!他那时知道什么?他读过密尔顿的诗吗?听过莫札特的奏呜曲吗?马卡斯-奥理略这个名字对他来说算得了什么?他很可能以为这是个黑奴的花稍名字呢。瞧这些佩带轻剑和珍珠柄手枪的农庄主人,多么野蛮无知、狂妄自大!他们崇尚放纵无节制,回顾起来,我会在这方面满足他们。可现在他已经远离了那个时代,不是么?成了《夜访吸血鬼》及其他荒谬书名的作者!我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我太爱他了,所以要耐心,要等着他再开口。是我用肉血塑造了他,使他成为我的超自然折磨者,难道不对么?
“要再变成人没那么简单,”他说,把我从回忆中惊醒,又回到这间布满尘土的小屋。他故意把嗓音放温柔,几乎带着安慰和恳求。“没这么简单。你不可能同一个凡人交换身体。老实说,我觉得这根本不可能,就算能实现——”他顿住不说。
我没插话。我想说,要是能实现呢?要是我能再次明白活着意味着什么呢?
“那你的身体怎么办?”他带着恳求地问我,很艺术地控制着自己的愤怒。“你当然不能把你所有的威力都拱手交给这个怪物,这个男巫。别人告诉我,他们甚至测不出你的威力有多大。不行!这念头太离奇。跟我讲讲,他是怎么找到你的踪迹的!这才是最关键的。”
“这是最次要的,”我回答。“很显然,如果他能转换身体,他也必能离开自己的身体。他能作为幽灵游荡很久,寻找、并发现我。他处在这种状态时,我对他来说一定很显眼。所以,这没有什么稀奇,你明白吗?”
“这我知道,”他说。“我读过也听说过这样的事。我认为你找到一个真正危险的怪物。这比咱们的现状更糟糕。”
“为什么?”
“这意味着又一次有人想拚命寻求长生不死,透过交换身体!你以为这个凡人,不管他是谁,打算穿着这个或任何别的凡人的身体长大,并听任自己老死吗?”
我得承认我听懂他的意思,便告诉他那人的嗓音,他尖锐的英国口音与其中的文化韵味,以及它听起来好像不像年轻人的声音。
他吓得打颤,说:“他很可能是泰拉玛斯卡的人。他很可能在那儿了解了你的情况。”
“他只要买本平装的小说就能了解我。”
“是的,可是你别信他,莱斯特,别信他讲的是真话。”
我告诉他我把这事对大卫讲了。如果这人是泰拉玛斯卡的,那大卫会知道的。不过我自己不相信那人是。那些学究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这个人身上有股邪性,而泰拉玛斯卡的人健康得无以复加。再说,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自己去找他谈谈,把一切搞清楚就行。
他又陷入思考,表情哀伤。瞧他这副样子,我也感到难过。我想抓住他的肩膀使劲摇晃地,可这样只会令他发怒。
“我很爱你。”他轻声说。
我很吃惊。
“你总是执着地想办法要成功,”他继续说。“你从不放弃。可是这事没办法成功。你和我,我们俩都处在水深火热里。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不是真的地狱。”
“不,我不信,”我说。“你瞧,无论是你说还是大卫说什么都无关紧要。我要亲自去同拉格朗-詹姆斯谈。我要搞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谁也阻止不了我。”
“哈,原来大卫-泰柏特也警告过你不要去找他了。”
“别在我的朋友里找同盟!”
“莱斯特,假如这个人接近我,使我相信我有危险了,我就会消灭他。明白吗?”
“我当然明白。他不会接近你的。他选中了我,而且有道理。”
“他盯上你,是因为你粗心大意,浮夸而自负。呵,我这么说可不是要伤害你。真的。你渴望引人注意,被人接近和理解,并想调皮捣蛋,把一切搅乱,再看天是否真会塌下来,上帝是否真会下凡揪着你的头发把你抓走。但你要明白,上帝是不存在的。你自己也可以当上帝。”
“你和大卫都是这种腔调,劝我别去,尽管他声称见过上帝,而你不信上帝存在。”
“大卫见过上帝?”他充满敬畏地问。
“不是真见过,”我作了个藐视的手势咕哝着。“可你们俩人都骂我。玛瑞斯也是这么骂我。”
“唔,当然,你招来一片责骂声。你总是这样惹恼一些人,使他们反扑过来,把刀直插你的心脏。”
他指的是克劳蒂娅,但他受不了说出她的姓名。我知道若是我说出她的名来就会伤害他,就像当面诅咒他一样。我本想说,那是你在里头插了一手!我制造地的时候你也在场,她举起刀时你在场!
“我再也不想听了!”我说。“你就待在这个地球上乏味地唱一辈子我这也不行那也不可的陈腔滥调吧。哼,我可不是上帝,也不是来自地狱的魔王,虽然我有时冒充是。我也不是狡诈的伊阿古。我并不施毒计搞阴谋害人。也不会压抑我的好奇心和我的精神。没错,我想知道这个人是不是真能换身。我想知道会出什么事。我不会放弃。”
“然后你最终会高奏胜利的凯歌,虽然无胜利可言。”
“嘿,会有的。一定会胜利的。”
“不会。我们学得越多,就越明白胜利不存在。难道咱们就不能顺其自然,随遇而安,做我们该忍受的事,其余别无所求吗?”
“这是我听过的对自然下的最可鄙定义。请认真观察一下自然吧——不是诗歌里的,而是外面现实世界中的自然。你在自然界里看见什么?是什么创造了这些在潮湿地板下爬行的蜘蛛?是什么创造了这些长着斑斓翅膀、看起来像长在暗处大毒花的蛾?还有海中的鲨鱼,它为什么要存在?”我凑近他,把双手摆在他的书桌上,直视着他的脸。“我还满以为你会明白这一切呢。另外,我可不是天生就是怪物!我生下来是个凡人小孩,和你一样。比你还强壮!活下去的意志比你还强!你刚才说那种话真狠心……”
“这我知道,我说错了。你有时把我吓坏了,我只好对你胡乱攻击。这很愚蠢。见到你我很高兴,虽然我害怕承认这点。你有可能真的把你自己在沙漠里毁了,我一想到这就不寒而栗!我现在离开你真没法活下去!你刚才让我感到生气!你怎么不嘲笑我了?你以前干过的。”
我站起身来,背对着他。我看着窗外的杂草在江风的吹拂下瑟瑟摇摆,皇冠草的卷须垂挂下来,遮挡住打开的屋门。
“我没笑你,”我说。“但是我打算继续干下去,这事没必要对你撒谎。上帝呵,你看见没有?假如我只在凡人身体里待五分钟,我说不定会学会什么呢!”
“好吧,”他绝望地说。“我希望你会发现这个人用一大堆谎言勾引了你,他想要的其实是-黑血-,并希望你送他下地狱。我还要再警告你一次,我如果见到他,假如他威胁到我,我就杀了他。我没有你的力量,我只依靠我的偷袭,正如你总说的那样,我的‘小小回忆录-距离本世纪的世界实在太遥远,所以谁也不会相信它写的是事实。”
“路易,我不会让他伤害你。”我说。我扭头朝他狡黠地眨眨眼。“我绝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的。”
说完我就走了。当然,这是对他的谴责,他也感觉到了它的分量,我先满意地看到这点,然后才又转身走掉。
克劳蒂娅奋起攻击我的那天夜里,他也在场,一个无可奈何的目击者,吓坏了。但并不想介入,连我喊他的名字也不听。他曾扛着我的“死去的身体”(这是他认为的)并把它扔进沼泽地。这个天真的嫩小子,还以为轻而易举就把我甩掉了呢。但现在为啥还想它呢?不管他是有意还是无意,那时他毕竟爱过我,我也从没有过丝毫怀疑——我也爱他,爱那个愤怒而可怜的孩子。他为我感到悲哀,我也会给他同样多的报答。不过他是很会替别人伤心的!他愁眉苦脸,就像别人穿衣服那样家常便饭,伤心就像烛光那样使他满意,泪水对他来说像珍珠那样,说来就来。这一套把戏对我来说一点不灵。
我回到我的顶层住宅,把我所有的漂亮电灯都点亮,尽情搞了几个小时的“高级物质享受”,在超大萤幕上看了无数卷录影带,然后躺在柔软的长沙发上睡了一会儿,这才出门去打猎。我厌倦了没完没了的游荡。我也渴了。这里远离法国民区的万家灯火,也远离闹市区那些永远灯火通明的高楼大厦。在那些我刚形容过的田园般街道和市中心那些凄凉破旧的砖楼和瓦房,新奥尔良的黑夜很快就会降临。我穿过那些寂寥空旷的商业区,路过一座座关门的工厂、仓库和灰白的盒式小房屋,游荡到河边的一个神奇的地方。这地方除了对我有吸引力之外,恐怕无人会问津。这是块靠近码头的空地,在快车道的巨大悬臂下伸展开来。快车道通向河上的那两座高高的姊妹桥。自从我第一次见到这两座桥,我就把它们叫作“迪克西门大桥”。我得承认,官方给这两座桥起了另外不怎么好听的名字。但是我几乎不在乎什么官方不官方。对我来说,这两座桥将永远叫“迪克西门大桥”。我回到家以后,总是不等很久就散步到它们旁边欣赏。观赏它们的那几千个亮闪闪的小灯泡。我明白它们不像布鲁克林大桥那样是精美的艺术杰作(布鲁克林大桥激发过诗人哈特-克雷恩的灵感,写出赞颂该桥的诗篇。它们也没有旧金山的金门大桥的那种宏伟肃穆。但它们毕竟是桥,而桥都是优美和激发人遐想。而且,当它们都被照得通亮时(就像这两座桥现在这样,)它们的许多湾梁和大梁就呈现出一种神秘的壮丽景像。让我在这里再补充一点:同样的灯光奇观也出现在南国半夜漆黑的乡村,那里有巨大的炼油厂和电力站,灯光使它们从漆黑的平原上拔地而起,出奇地壮丽。此外,它们都有喷云吐雾的烟囱和、水远燃烧的天然气火焰,更给它们增添光彩。埃菲尔铁塔现在也不仅仅是一副铁架子,而是成为耀眼迷人的灯光雕塑。但现在我们讲的是新奥尔良。我绉踏到这块河边的空地,这边是一堆黑黝黝的单调房屋,那边是一排废弃的仓库,北边是一个很大的废物堆放场,堆满废机器之类,铁链围墙上也难免长满茂密的开满美丽小花的爬藤。哎,这里真是思考问题的场地,也是绝望自杀的场地。我喜欢来到这里,踩着湿软荒凉的泥土,置身又高又密的荒草,有时踩到满地的碎玻璃,聆听着密西西比河低沉的脉动(虽然见不到它),凝视着遥远闹市区的玫瑰色灯火。这块荒凉可怖、周围是别致的老房子的大空地,才好像是现代世界的精华所在。在空旷而危险的道路上,偶尔才有一、两辆汽车疾驶而过。我还要指出,这一地区虽然道路黑暗危险,但本身并不是很黑。高速公路桥上的路灯平稳均匀地洒下来一片明亮灯光,桥下的几盏路灯也大放光采,营造出一块固定而又好像无源头的现代都市阴影。这地方令你扑向它的怀抱,对不对?你难道不是很渴望在这儿的泥土上徘徊寻觅一番吗?严格地说,站在这里有一种神圣而伤感的感觉:你看,一个微不足道的身影站在广阔的天地里,远处传来大城市的低沉噪音和工业区吓人的机器轰呜,偶然也有大卡车隆隆地从头顶上驶过……这些都使你心中震颤。从这儿到一座用木板钉上的租屋有一小段距离,在布满垃圾的陋室里我找到两个罪犯,他们昏热的脑子因吸毒而麻木发呆。我伏在他们身上安静而缓慢地吸血,使其失去知觉但还活着。完事后我又回到那片寂寥的空地,双手插在衣袋里漫游,踢着地上的罐头盒,在高速公路的桥下转了半天圈子,然后跳上桥走出去,朝着较近的那座“迪克西门桥”的北翼走去。我的密西西比河多么深沉而黑暗。桥上的空气总是那么新鲜凉爽。尽管城市上空悬着一层阴沉的雾气,但我仍能望见满天清洌的群星。我在桥上踯躅许久,思索了路易和大卫对我说的一切,但仍十分渴望明天半夜与这个奇怪的拉格朗-詹姆斯见面。终于我也厌倦了这条大河。我扫视城区,寻找那个疯子般的凡人特务,但找不到他。我又扫视郊外的居民区,仍见不到他的踪影。但我还是放、心不下。夜一分一秒地过去,我踏上返回路易家的归途。他家还是那样漆黑荒凉。我在那些狭窄的小街上游走,或多或少还在寻找这个凡人特务,并保持警惕。路易待在他的秘密巢穴的那口棺材里口口上每天破晓之前他都躲进那里去——显然还是安全的。然后我又步行返回那片空地,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想着这两座“迪克西门桥”上的灯光如何把我带回十九世纪的那些漂亮汽船,它们看上去都像巨大的结婚蛋糕,上面插着腊烛飞快驶过。这难道是个前后不一致的隐喻吗?这我不管。我的脑海里只响起了汽船上的音乐。我又试着去设想下一个世纪,设想它将带给我们什么形态,并像每个世纪都必然有的那样,将如何以新的暴力来混淆美和丑。我观察着高速公路桥巨大的悬臂和美观的钢筋混凝土桥拱,看到它们如雕塑般光滑优雅,结构简单而怪异,似无色的草叶柔和地弯曲。终于有火车开过来,远远地沿着钢轨轰隆轰隆地从那些仓库前驶过,拖着一长串乏味肮脏的车厢,打破夜的宁静,骇人听闻,用它尖厉的哨叫深深震荡我那过于人性化的心灵。
在火车最后一阵“轰隆啊啷”渐渐隐去之后,夜又归于平静,空虚再度笼罩。桥上没有汽车驶过,宽宽的河面上悄悄地漫起一层厚雾,遮住隐去的星斗。我又泣不成声。我想起了路易,想起他的忠告。但我还能怎么办呢?我从不知退缩。我绝不半途而废。假如那个丧气的拉格朗-詹姆斯明天晚上不来,我定会搜遍世界找他。我不想再和大卫谈什么了,我不想再听他的劝告;我不想听。我知道自己会把这件事干到底。我不住地盯着“迪克西门桥”看。我无法把它们闪烁的壮丽灯火赶出我的脑海。我想去看一座闪有烛光的教堂——有许许多多闪动跳跃的小烛光,同我在巴黎圣母院教堂里见到的一样。烟气像祷告一样从灯芯里升起。还有一个小时太阳才升起。时间足够。我慢慢朝闹市街区走去。圣路易天主教堂彻夜上锁,但这些锁对我来说形同虚设。我站在教堂正面,站在黑暗的门厅里,盯着圣母雕像下面正在燃烧的腊烛。虔诚的教徒在点燃这些腊烛之前把捐献投入黄铜的硬币箱。他们把这称为“祭典烛”。过去我常在黄昏时坐在广场上,倾听这此教徒来来去去。我喜欢腊油的味道;我喜欢这座黑暗的小教堂,一个多世纪以来似乎根本没有发生什么变化。我深深吸一口气,把手伸向衣袋,掏出两张折皱的美钞,塞进黄铜箱口。我举起那根长长的腊烛芯,把它凑近一个小火焰点燃,然后用它点燃一根新的腊烛,看着这捧小火舌窜成桔红色,变得明亮。我心想,这真是奇迹。一个小火苗就能造出那么多别的火焰;星星之火就能燎原。嘿,我用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就增加宇宙的光亮度,对不对?这样一个奇迹永远解释不清。所谓魔王和上帝在一家巴黎咖啡馆里一起聊天的事根本就不存在。不过,大卫的疯狂理论在我做白日梦想起时还是给我带来慰藉。“增生并增殖”,这是伟大的上帝耶和华说的——从亚当和夏娃的肉身增殖出许多孩子,正像从两朵小小的火焰增殖出一场大火一样……
突然传来一个声音,尖厉而又清晰,像有人走路故意发出脚步声那样,响彻整个教堂。我吓了一跳,僵直地站在那里,没想到这里还有别人。然后我记起了巴黎圣母院教堂,也听到有女孩的脚步从石头地面上传来。蓦地一阵恐惧攫住我。莫不是她也在这儿?如果我仔细搜寻角落,这次我准会看到她,也许她仍戴着户外软帽,秀发被风吹散乱,两手塞在一副羊毛的露指长手套。她会用她大大的眼睛仰视着我。金色的秀发、美丽的凤眼。
那个响声再次传来。我讨厌这种恐惧!我慢慢转过身来,见到路易的身影从阴影里冒出来。毫无疑问是路易,只有他一个人。烛光逐渐暴露出他那平静而略显憔悴的脸。他穿着一件破旧的外衣,脏兮兮的衬衫衣领敞开着。他看上去有点冷。他慢慢走过来,一只手牢牢地抓住我的肩膀。
“可怕的灾难又要降临到你的头上,”他警告我,烛光幽幽地映现在他深绿色的眼底。“你就要独自去对付它。这我清楚。”
“我会打赢的,”我勉强笑着回答;见到他我有点兴奋。接着我耸耸肩。“这点你现在才明白呀?我一直都很清楚。”
但我很吃惊他居然在这里找到我,而且他竟敢在天快亮时出来。此刻我仍在为我所有疯狂的想像而颤抖不已——她来了,像在我的梦境中那样出现,而且我一直想弄明白原因。突然我又为他担起心来,他好像太脆弱,皮肤苍白无血色,双手长而纤细。但我仍能感到他有一股冲劲,那种爱思考、从不冲动的力量,此种生命全方位考虑问题,讲话慎重。他们从不拿自己与即将升起的太阳开玩笑。
他猛地松开我,后退几步,悄悄溜出大门。我在后面追他,忘了把教堂的门锁上。我想这是不可原谅的错误,因为教堂的安宁绝不该受到破坏,所以我看着他穿过寒冷昏暗的晨雾,沿着广场对面“蓬塔巴”公寓大楼旁边的人行道走掉。他轻松地迈着大步,姿势优雅地匆匆走去。晨曦出来了,灰白而致命,为下垂屋檐下的商店橱窗抹上一层暗淡单调的色泽。我也许还能忍受半个小时。他却不能。
我想起我还不清楚他的棺材藏在哪儿,不知他还要走多远才能到达它。对此我一无所知。他在走到离河最近的那个街拐角之前,转过身来瞧我。他朝我挥挥手。这一姿势里包含的感情远比他说的所有话都丰富。我转身锁上教堂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