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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章(1)_北回归线

作者:亨利·米勒 字数:13119 更新:2025-01-13 16:29:32

我在一点半钟去找范诺登,这是先前约好的。他曾预先告诉过我,如果不开门就是说他在同某人睡觉,也许是他那个格鲁吉亚女人。

他还是露面了,刚刚大吃大喝了一顿,不过像往常一样显得疲惫不堪。他一起床就诅咒自己、诅咒工作、诅咒人生,他一起床便百无聊赖、心烦意乱,想到自己昨夜没能死去便懊恼不已。

我在窗旁坐下尽力劝慰他一番,这是一件很乏味的事情,必须哄得他真的起床。早晨——凌晨一点到下午五点都是他所说的“早晨”——他常利用早晨的时间沉涸于幻想之中,多半是重温往昔的旧梦,回忆他的“娘儿们”。他努力去追忆她们是如何离开他的,在一些关键时刻同他说了什么,他是在哪儿跟她们睡觉的等诸如此类的琐事。他躺在床上咧着嘴笑,诅咒谩骂,同时以那种奇怪的、令人生厌的方式用手指比划,似乎要表明他对此类事情已深恶痛绝,不屑用语言表达。床头挂着一只灌洗器,这是他用来应付“紧急情况”的,是为“处女们”预备的,他总像一头警犬一样追逐她们。跟某一位这些神话中的姑娘睡过后他仍称她为处女,而且几乎从不提她的姓名。“我的处女,”他总这么说,如同他说“我的格鲁吉亚女人”一样。进卫生间前他说,“如果我的格鲁吉亚女人来了,叫她等着,说这是我说的。听着,你若愿意要就要她好了,我已经烦她了。”

他斜眼看看天气如何,深深叹了口气。若是下雨他便说,“他妈的这鬼天气,叫人难受。”若是阳光明媚他又说,“他妈的这鬼太阳,叫人睁不开眼。”正要刮胡子,他猛然想起没有干净毛巾了。“这个他妈的鬼旅馆,他们太吝啬,连每天给一块干净毛巾都舍不得!”不论他干什么,到哪儿去,事情总是不对头,不是来到了一个鬼国家便是找了一个鬼工作,或者就是某个鬼女人把他弄得不舒服。

他嗽嗽喉咙说,“我的牙齿全坏了,这都是因为他们这儿给人吃的鬼面包。”他大张开嘴,扯开下唇叫我看,“看见了吗?昨天拔了六颗牙,要不了多久就得重装一副假牙,这就是为生计奔波的结果。我到处游荡的时候全部牙齿都好好的,眼睛也很明亮。现在再看看我!我还能玩娘儿们真是不简单。老天,我想找个有钱的娘儿们——像卡尔那个小滑头找的一样。他给你看过那个女人给他写的信了吗?你知道她是谁?他不肯告诉我她的名字,这个狗东西……他怕我把她从他身边夺走。”他又嗽嗽喉咙,盯着空牙洞看了许久。他忧伤他说,“你比我走运,至少还有朋友,而我,除了那个用他的有钱女人逗我发疯的小滑头以外,我身边一个人也没有。”

他说,“听着,你认识一个叫诺尔玛的女人吗?她整天在大教堂附近闲荡,我看是个搞同性恋的。我昨天把她带到这儿来,在她屁股上搔痒了……我甚至把她的裤头褪下来了……后来我厌烦了。老天,我再也不愿那样勉强什么人了,那不值得。她们要么干,要么别干——浪费工夫跟她们搏斗是愚蠢的。在你正跟一个小婊子拼命搏斗时,也许外面露天咖啡座上有十来个娘儿们恨不得马上跟你睡呢。这是真的,她们全为了跟人睡觉到这儿来,她们认为在这儿干没有罪……可怜的傻瓜!有些从美国西部来的教师是货真价实的处女……我说的全是真的!她们整天坐着想这件事,你根本不用怎么挑逗她们,她们正巴不得呢。那天我弄了上个结了婚的女人,她说她已有六个月没有跟人睡过了。你能想象到吗?老天,她十分上劲儿!我还以为她要把鸡巴从我身上吸下来呢,她还一直哼哼卿卿的。‘你怎么样?’她不住地这样问,像疯了一样。你知道这个婊子想干什么?

她想搬到这儿来往。你想想!她问我爱不爱她,可我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我从不间她们的名字……也不想知道。这些结过婚的女人!老天,你若见到我带到这儿来的所有结过婚的女人,你就再也不会想入非非了。这些结过婚的女人比处女更糟,她们根本不等你动手——她们自个儿替你把那玩艺儿掏出来,过后她们还要谈论爱情,真叫人恶心。告诉你,我真的恨起娘儿们来了!”

他又瞧了一眼窗外,在下檬檬细雨,五天来一直这样下着。

“乔,你去多姆大饭店吗?”我叫他乔是因为他叫我乔,卡尔同我们在一起时也是乔。每个人都是乔,因为这样简便些,还可以愉快地提醒你别把自己看得太重了。言归正传,乔不想去多姆大饭店——他在那儿欠的钱大多了。他想去“库波勒”,想先在那儿溜达一会儿。

“正下雨呢,乔。”

“我知道,去他妈的!我得运动运动,我得把肚子里的脏东西冲洗出去。”听他这么说,我产生了一种印象——全世界都包孕在他肚子里,在那里面腐烂。

穿衣戴帽时他又陷入一种半昏睡状态,他站着,一只胳膊穿过外衣袖子里,帽子斜扣在头上。他开始大声说梦话——里维那拉避寒地,太阳,如何在偷懒中虚掷了一辈子光阴。他说,“我对生活的全部要求不外乎凡本书、几场梦和几个女人。”他沉思着喃喃自语,同时带着最最温柔、最最阴险的微笑望着我。

“喜欢我的笑容吗?”他问,接着又厌恶地说,“老天,我若能找到一个可以这样朝着她笑的阔女人该有多么好!”

他显出极其疲倦的样子说,“现在,只有一个阔女人才能救我。一个人总是追逐新的女人便会厌倦的,这会变得机械起来。

你瞧,问题在于我无法恋爱。我是十足的利己主义者,女人只是帮我做梦的,仅此而已。这是一种罪孽,同酗酒、抽大烟一样。我每天都得换新的女人,否则就不自在。我想得太多了,有时也觉得自己很好笑——我那么快就把它拔出来,这其实又是多么没意义。我干那件事完全是机械的,有时我根本不在想女人,可是突然注意到一个女人在看着我,好,得了,这一套又重新开始了。还来不及想自己在干什么我就把她带到屋里来了,连对这些女人们说了什么我都不记得了。我把她们带到屋里,在她们屁股上拍一巴掌,还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就完事了。真像一场梦……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他不大喜欢法国姑娘,忍受不了她们,他说,“她们不是想赚钱就是想叫你娶她们,她们骨子里全是婊子。我情愿对付一个处女,她们还给你一点点幻想,开始还挣扎几下。”其实全一样,我们瞥了一眼那个露天咖啡座,所看到的妓女中没有一个是范诺登不曾睡过的。他站在酒吧门口把她们一一指给我看,他细致地描述她们,谈到她们的优缺点。“她们全都不够性感。”他说,接着便用双手比划,心里又想起漂亮、有趣、急不可耐地要干那件事儿的处女。

这番逻想刚刚进行了一半,他猛然打住不说了。他兴奋地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指给我看一个鲸鱼般大块头的女人,她正要坐到一把椅于上去。他咕噜道,“这是我的丹麦娘儿们。看见她的屁股了?丹麦式的。这娘儿们是多么喜欢干那件事儿呀!她简直是乞求我的。到这儿来……现在看看她,从这边看!看看那个屁股,好吗?硕大无比。告诉你,她趴到我身上时我双手去搂还搂不过来,她的屁股把全世界都遮住了。她让我觉得自己像一只爬进她身体里的小爬虫,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迷上她——我猜是因为她的屁股。它是那么不谐调,上面又有那么多皱褶!你无法忘掉这样一个屁股,这是实实在在的……实实在在的事实。其他女人或许会叫你厌烦,或许会给你一瞬间的幻觉,可是这个娘儿们——她的屁股!天啊,你不会忘记她的……就好像上床睡觉时身上压了一座纪念碑。”

这个丹麦娘儿们似乎叫他兴奋起来了,那股懒散劲儿一扫而光,眼珠都快要从脑袋里凸出来了。当然,一件事情使他联想起另一件。他想从这家鬼旅馆里搬出去,因为这儿的吵闹声叫他心烦。他还想写一本书,这样脑子里就有事情可想了。然而那件见鬼的工作在碍事儿。“这件鬼工作叫你浑身没劲儿!我不想写蒙帕纳斯……我想写我的生活。我的思想,我想把肚子里的脏东西弄出来……听着,把那边那个娘儿们弄来!很久以前我跟她睡过,她曾在中央菜市场附近祝是个很有意思的婊子,她躺在床边上,拉起裙子。那样试过吗?还不坏。她也并不催我,只是躺着玩她的帽子,我却从容不迫地在她身上使劲儿。等我达到高潮,她好像不耐烦了——‘完事了吗?’好像这根本无所谓似的。当然啦,是无所谓,这一点我他妈的清楚极了……只是她那种冷血动物的样子……我还真有点儿喜欢……那样子很迷人,知道吗?起身去擦自己身上时她唱起来了,走出旅馆时还在唱,连‘再见’都不说一声。她挥舞着帽子、哼着歌儿走掉了。这是能整治你的婊子!睡起来倒还不错,我想我喜爱她还要胜过我的处女呢。可跟一个对此根本无动于衷的女人睡觉是一件邪恶的事情,直叫你的血发热……”沉思了一会儿他问,“若是她有点儿感情,你能想象出她会是怎样的?”

他又说,“听着,我要你明天下午跟我一道去俱乐部……那儿有一场舞会。”

“明天不行,乔。我答应要帮卡尔帮到底……”“听我说,别管那个讨厌的家伙!我要你帮我一把,是这么回事,”——他又用双手比划开了——“我搞到了一个女人……她应允在我不上班的晚上来跟我过夜。可我还没有完全掌握住她,她有一个母亲,你知道……算是一个画家之类的货色。每一回见面她都要唠叨个没完,我想实情是当妈的吃醋了。若是我先跟这个妈睡一觉她就不会介意了,你明白这类事情……总之,我想你也许会乐意要这个妈的……她还不错……若是没有看见她女儿我自己也会考虑要她的,女儿年轻漂亮,一副水灵样儿——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她身上有一股纯洁的气息……”“你听着,乔,你最好还是找别人去……”“唉,别这样!我知道你对此怎么想,我只是请你帮我一个小忙。我不知道怎样才能甩掉那个老女人,我想先喝醉酒再躲开她——可我认为那年轻的不会高兴的。她俩都是缠缠绵绵的女人,从明尼苏达州还是什么地方来的。好了,明天过来叫醒我,行吗?否则我会睡过头的,另外,我要你帮我找一间房子,你知道没有人帮我。给我在离这儿不远的一条僻静的街上找一个房间,我只有呆在这儿了……这儿,让我赊帐。你得答应帮我做这件事,我会时常给你买顿饭吃的。无论如何你得来,跟那些蠢娘儿们说话急得我要发疯,我要跟你谈谈哈夫洛夫洛克·霭理士。老天,我已把那本书找出来三个星期了,结果一次也没看过。人在这儿就跟烂掉差不多。你信不信?我从来还没有去过卢浮宫,也没有到过法兰西喜剧院。这些地方值得去吗?

不过我看这也能多多少少叫人别胡思乱想。你整天干什么来着?

不觉得无聊?为了跟女人睡觉要干什么?听我说……到这儿来。

先别走掉……我很孤独呢。你知道吗?这种状况再持续一年我就会发疯的,我一定得离开这个鬼国家,我在这儿无事可做。我明白现在在美国叫人不痛快,反正都一样……可在这儿人会疯掉的……那些下贱的蠢货整天坐着吹嘘他们的作品,所有这些人都一文臭钱不值。他们都是潦倒失意的人,这才是他们来这儿的原因。听着,乔,你想过家吗?你是一个有意思的家伙……你好像还喜欢这儿。你在这儿发现什么了?但愿你能告诉我,我真心希望能不再想自己的事情。我心里乱极了……好像那儿有一个结……我知道我快要把你烦死了,可我一定得找个人谈谈。

我不能同楼上那些家伙谈……你知道那些狗东西是什么货色……都是写署名文章的人。卡尔,那个小滑头,他自私透顶了。

我是一个利己主义者,可我不自私,这是有区别的。我想我是一个神经病患者,我无法不想着自己,这并不是我认为自己重要……只是我无法去想别的事情,就是这样。如果能爱上一个女人或许会好一些,可是我找不到一个对我感兴趣的女人。我心里乱糟糟的。你看出来了,是吗?你说说我该怎么办?如果你处于我的位置怎么办?听着,我不想再强留你了,可你明早得叫醒我——一点半——怎么样?你若替我擦皮鞋,我还会多给你一点儿。还有,若有一件干净的替换衬衣,也把它带来,行吗?见鬼,那件活儿都快把我累趴下了,却连一件干净衬衣都挣不来,他们对待我们像对待一群黑鬼一样。唉,算了,见鬼!

我要去散步……把肚子里的脏东西冲出来。别忘了,明天!”

同这个叫伊雷娜的阔女人的通信一直持续了六个多月。最近我天天都向卡尔汇报,好叫这场恋爱开始,因为在伊雷娜那方面这件事可以无限期地发展下去。最近几天来双方都写了雪片似的大批信件,我们寄出的最后一封信几乎有四十页厚,是用三种语言写的。这最后一封信是一个大杂烩;其中有旧小说的结尾,有报纸星期日增刊上摘抄下来的片言只字,有重新组织过的给劳娜和塔尼亚的旧信,还有从拉伯雷和彼脱罗尼亚作品中胡乱音译过来的片断,总之我们都把自己累坏了。最后伊雷娜决定要同这个通信人谈谈了,她终于写了一封信通知卡尔在她的旅馆里碰头。卡尔吓得屁滚尿流,给一个陌生女人写信是一码事,去拜访她、同她做爱却完全是另一码事。到赴约前最后一分钟他仍吓得发抖,我不由得想自己恐怕不得不代他去了。我们在伊雷娜住的旅馆前下了出租车,卡尔抖得很厉害,我只好先扶着他沿这条街走了一会儿。他已经喝下了两杯茴香酒,一点儿作用也没有。一看到旅馆他便快垮了,这是一个富丽堂皇的地方,有一个又大又空、英国女人可以呆呆地在里面坐好几个钟头的大厅。为了提防卡尔溜掉,服务员打电话通报他的到来时我一直站在他身边。伊雷娜在家,正在等他。他跨进电梯时又绝望地瞥了我最后一眼,当你用绳索勒住狗的脖子时它作出的正是这种无言哀求。穿过旋转门出来,我想到了范诺登……我回旅馆去等电话,卡尔只有一小时时间,他答应在去上班前先告诉我结果如何。我又翻检了一遍我们写给她的那些信的复写件,我试图想象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可就是想不出。她的信写得比我们好得多,显然信是真诚的。现在他们搂在一起了,不知道卡尔还尿不尿裤子。

电话铃响了,他的声音有些古怪,有点儿尖,既像是被吓坏了,又像是很开心。他让我代他去办公室,“给那个狗杂种怎么说都行!告诉他我快死了……”“喂,卡尔……能告诉我……”“你好!你是亨利·米勒吗?”是个女人的声音,是伊雷娜,她在问我好呢。她的声音在电话上非常悦耳……悦耳。一刹那间我变得茫然不知所措,不知道该对她说什么。我想说,“喂,伊雷娜,我认为你很美……我认为你美极了。”我想跟她说一件真实的事情,不管听起来这有多么傻,因为我现在听到她的声音后知道一切都已经变了。可是不等我镇定下来卡尔又接过了听筒,扯着古怪的尖细嗓子说,“她喜欢你,乔。我把你的事全告诉她了……”在办公室里我只得替范诺登读要校对的稿子。到了休息时间他把我拉到一边,脸色阴沉沉的,“很难看。

“这么说这个小滑头快死了是吗?喂,这里面有什么名堂?”

“我想他是去看那个有钱的女人了。”我平静地说。

“什么!你是说他去找她了?”他显得很激动,“喂,她住在哪里?叫什么名字?”我假装一无所知,他又说,“我说,你是个不错的人。你为什么不早点几告诉我这件风流韵事?”

为了安慰他,我最后答应一从卡尔那儿打听到细节就全部告诉他,我自己在见到卡尔之前也急不可耐呢。

卡尔上门时伊雷娜穿着晨衣,梳妆台上摆着一桶香槟,屋里很暗,她的声音很好听。他给我讲了屋里的全部细节,香槟酒、侍者是怎样把它打开的、酒发出的声响、她走上前来迎接他时那件晨衣又如何沙沙作响——他告诉我一切,唯独不谈我想知道的。

他去找她时大约是八点,到了八点半,一想到工作他便局促不安。“我给你打电话时大约是九点是不是?”

“是,差不多。”

“我当时很紧张,你瞧……”

“我明白。往下讲……”

我不知该不该信他的话,尤其是在我们编造了那些信之后。

我甚至不知道是否听清了他的话,因为他讲的内容完全是荒诞不经的。不过,若是知道他就是这类人,他的话倒也像是真的。

接着我又想起他在电话上的声音——又恐惧又开心的古怪调子。现在他为什么不更开心一些呢?他自始至终都在笑,活像一只红润的、吸饱了血的小臭虫。他又问一遍,“我给你打电话时是九点钟,是不是?”我厌烦地点点头,“是的,是九点。”现在他肯定当时是九点钟了,因为他回忆起曾掏出表来看了看。再次看表已是十点钟,到了十点钟她正躺在长沙发上,两手握着自己的乳房。他就这样一点儿一点儿他讲给我听。到了十一点他们便拿定了主意,他们要逃走,逃到婆罗州去。去他妈的那个丈夫吧!她从来没有爱过他,若不是他年纪大了、缺乏激情,她根本就不会写 车刚一开范诺登便掏出一张报纸把他的锅碗瓢盆包扎起来,新住处严禁做饭。待我们到了目的地他的行李已经又全部打开了,若是我们到达时那老板娘没把头探出门来还不会那么叫人难堪。她嚷道,“我的天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是什么意思?”

范诺登被她吓住了,他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只是用法语道,“是我……是我,太太!”说完他又转向我恶狠狠地咕哝道,“这个笨蛋!看见她的脸色了?她要给我找麻烦呢。”

这家旅馆位于一条阴暗的小道后面,呈一个长方形,同一所现代罪犯教养所十分相似。衣橱又大又没有一点光泽,尽管瓷砖墙上映出的影子很堂皇。窗子上都挂着鸟笼子,到处钉着小小的珐琅牌子,用陈腐的语言请求客人们不要做这个、不要忘记那个。这家旅馆几乎一尘不染,只是穷得一贫如洗,破破烂烂,一副衰败景象。铺椅垫的椅于用铁丝捆在一起,令人不快地联想到电椅。范诺登的房间在五楼,上楼时他告诉我莫泊桑一度也曾在这儿住过,同时又说大厅里有一种古怪的气味。

五楼上有几扇窗子没有玻璃,我们站下看了一会儿那几位正穿过院子的房客。快到吃饭时间了,人们正三三两两地回屋里去,他们都显得无精打彩、萎靡不振——靠诚实劳动换饭吃的人总是这样的。窗子大多都大敞着,昏暗的房间仿佛是许多正打哈欠的大嘴。屋子里注的房客也在打哈欠,或是在替自己搔痒。他们坐卧不宁地动来动去显然毫无目的,说他们是一群疯子也并不过分。

我们顺着走廊朝五十七号房间走去,这时前面突然有一扇门开了,一个头发蓬乱、目光像疯子一样的老妖婆偷偷从门里窥视我们。她吓了我们一大跳,我们傻站在那儿,惊呆了。足足有一分钟,我们三个人站在那儿,一步也挪不动,甚至无法打一个有意义的手势。我看见老妖婆背后摆着一张厨桌,桌上躺着一个浑身赤裸裸的婴儿,这是一个比一只拔光毛的鸡大不了多少的小把戏,最后那老家伙拎起身边一只污水桶朝前跨了一步,我们闪到一边让她过去,门在她身后关上时里面的婴儿发出一声令人心碎的尖叫。这是五十六号房间,五十六与五十七之间是卫生间,老妖婆到那几倒脏水去了。

我们一踏上楼梯范诺登便不吱声了,不过他的目光仍很动人。打开五十七号的房门后,在极短的一刹那间我觉得自己就要发疯了。一面大镜子上盖着绿纱、歪斜着呈四十五度角挂在门对面,镜子底下放着一部婴儿车,车上堆满了书。范诺登见到这些根本没有笑,他冷淡地走过去抓起一本书翻看了一遍,那副样子很像一个刚走进公共图书馆的人不假思索地走到离他最近的一个书架前去。若是这时我不曾无意问瞧见墙角里摆着一副自行车把,这也不会显得那么荒唐可笑。这副车把摆在那儿显得非常宁静、十分心满意足,似乎它已在那儿打了多年瞌睡。

这又突然使我觉得我俩仿佛也已在这间屋里仁立了很长的、无法计算的一段时间,就像现在这样。这是我们在梦中想起的一种姿势,这是一场我们永远难以摆脱的梦,又是一场微微打个手势、稍稍眨眨眼便会粉碎的梦。然而更叫人惊奇的是,我脑子里忽然掠过一场真实的梦境、一场昨天夜里才做过的梦,我在梦中看到范诺登正像现在这样呆在一个角落里研究那副车把。不过不同的是,角落里没有自行车把,却有一个蜷起两条腿趴着的女人。我看到他站在那儿低头望着那女人,眼睛里流露出焦急热切的神色,当他极想得到一件东西时总是这副样子。

这件事是在哪一条街上发生的已变得模糊不清了,只有两堵墙之间的夹角还在,还有那女人发抖的身子。我看见他用他那种迅捷的牲口方式朝她猛扑过去,全然不顾周围发生了什么事,只是打定主意要随心所欲地去干。他的目光像是在说——“事情完了以后你尽可以宰了我,只是现在先让我把它弄进去……我必须把它弄进去!”于是他俯在那女人身上,他俩的脑袋都撞在墙上,他勃起得那么厉害,简直根本无法进入她身体里去。突然,他直起身子,整整衣服,脸上一副十分厌烦的样子。做出这种表情是他的拿手好戏,猛然发现他的那玩艺儿扔在马路上,他便准备一走了之。那玩艺儿跟锯子锯下来的一根扫帚柄差不多粗细,他漠然地把它捡起来夹在胳膊底下。他走开时我看到两只很大的球体在那根扫帚柄一端荡来荡去,像郁金香的球茎,我听到他自己对自己咕哝:“花盆……花盆。”

佣人气喘吁吁、大汗淋漓地跑来了,范诺登不解地望着他。

这时老板娘也昂首阔步地进来了,她径直走到范诺登面前,从他手中夺过书,把它塞进婴儿车里,然后,她一言不发推起婴儿车来到走廊上。

范诺登忧伤地笑着说,“这儿是一座疯人院。”他的微笑若隐若现、难以描述,有一瞬间那种做梦的感觉又回来了。我隐约觉得我们正站在一条长长的走廊的尽头,那儿挂着一面凸凹不平的镜子。范诺登沿着走廊摇摇晃晃走过来,一副潦倒失意的样子,活像一只黯淡的灯笼。他踉踉跄跄、跌跌撞撞地不时闯进一个门里去,门开处或有一只手把他一把拽进屋去,或有一只蹄子把他蹬出来。越向前走他便越发沮丧。他身上流露出的这种优郁像骑自行车的人夜里在又湿又滑的道路上行驶时用牙咬着的提灯。他在这些阴暗的房间里进进出出,待他一坐下椅子便散架了;待他打开箱子,里面却只有一只牙刷。每间房子里都有一面镜子,他便全神贯注地站在镜子前发牢骚。由于没完没了地发牢骚,由于不停地发牢骚、咕哝。喃喃自语和诅咒谩骂,他的上下颚脱节了,下垂得很厉害。他一蹭下巴上的胡子,下颚上便掉下几块肉来,于是他十分生自己的气,一气之下用脚踏在自个儿的下颚上,用高鞋跟把它碾个稀烂。

这时仆人把行李送进来,事情已变得越发古怪了,尤其是当范诺登把健身器械绑在床脚上练起桑多式体操来之后。他朝那仆人笑着说,“我喜欢这个地方。”他脱去外衣和背心,仆人不解地盯着他看。他一手提起箱子,另一手里拎着装灌洗器的袋子。此时我站在前厅里,手里捧着笼罩在一层绿色薄雾中的镜子,没有一件东西是有实用价值的,前厅也没多大用处,像一条通到牲口棚去的走廊。每当我走进法兰西喜剧院或皇家剧院,同样的感觉便会涌上心头。这些地方到处是小摆设,地板上的活动门、胳膊、胸脯和打蜡地板、烛台和身穿盔甲的人、没有眼睛的塑像及躺在玻璃匣子里的求爱信。什么事情在进行着,但没有多大意义,就好像因为箱子里放不下,而把剩下的半瓶卡尔瓦多斯酒喝掉一样。

我刚才说过,上楼时范诺登曾说起莫泊桑也在这儿住过,这一巧合似乎给他留下了印象。他一厢情愿地认为莫泊桑当年住的正是这问屋子,在这儿写出了那些令人毛骨惊然、也使他声名大振的故事。范诺登说,“他们像猪秽一样生活,这些可怜虫。”

我们坐在一个圆桌旁的两把舒服的扶手椅里,这两把椅子已经年代久了,都用皮条和支架加固着。身边就是床,挨得这么近,我们简直可以把脚搁上去。衣柜就在我们身后的一个角落里,很方便,一伸手便够得到。范诺登已把他的脏衣服全倒在桌上,我们把脚伸进他的脏袜子和衬衣堆里,坐在那里心满意足地抽烟。

这个臭气熏天的地方对他产生了魔力,他对这儿很满意。我起身去开灯时他提议出去吃饭前玩一会儿纸牌,于是我们在窗前坐下玩了几把双人皮纳克,脏衣服堆在地板上,练桑多式体操的器械挂在吊灯上。范诺登已把烟斗收起来了,又在下唇内放了一小块鼻烟。他不时朝窗外啐一口,大口大口的棕色口水落在底下人行道上发出响亮的噗噗声,现在他挺满意。

他说,“在美国,你无论如也不会住到这种下流地方来,即使是在四处流浪时我睡觉的房间也比这个好。不过在这儿这是正常的——正如你看过的书里讲到的。如果我还回去我要把这儿的生活忘得一干二净,像忘掉一场恶梦一样。或许我会重新去体验过去那种生活……只要我回去。有时我躺在床上恍馏忆起了过去,一切都是那么真切,我得摇摇头才能意识到自己在哪儿。身边有女人时尤其是这样,最使我着迷的就是女人了。

我要她们只有一个目的——忘掉我自己。有时我完全沉溺在幻想之中,竟想不起那女人的名字以及我是在哪儿找到她的。好调笑,是吗?早晨醒来时旁边有个健壮的暖烘烘的身子陪伴你是件好事,这会叫你心里自在。你会变得高尚些……直到她们开口扯起爱情之类的软绵绵的蠢话。为什么所有女人都要大谈特谈爱情,你能告诉我吗?显然她们是觉得你和她好好睡一觉还不够……她们还要你的灵魂……”范诺登自言自语时嘴边常挂着“灵魂”这个词儿,起初我一听到这个词便觉得好笑。一听到这个词从他嘴里说出来我便会发歇斯底里,不知怎么搞的我总觉得这个词儿像一枚假硬币,尤其是当他说这个字眼时总要吐一大口棕色口水,并且在嘴角上流下一道涎水。我从不顾忌当面笑他,所以范诺登每回一吐出这个小词儿一定会停下让我开怀大笑一番,接着他又若无其事地自个儿说起来,越来越频繁地提到这个字眼,每一回调子都比上回更动听一些。女人想要的是他的灵魂,他这样对我说。

他已经一遍遍重复了好多次,可是每一次仍要从头提起,就像一个偏执狂老是要谈在他心头索绕的事情。从某种意义上来看,范诺登是个疯子,这一点我已确信无疑。他怕独自一人呆着,他的恐惧是根深蒂固、无法摆脱的,趴在一个女人身上、同她结合在一起时他也仍旧逃不出自己为自己筑成的炼狱。他对我说,“我什么都试过了,甚至还数过数,考虑过哲学难题,可全没有用。我好像成了两个人,其中一个始终在盯着我。我生自己的气,气得要命,恨不得去自杀……可以说每一回达到性欲高峰时都是这样。约摸有那么一秒钟我完全忘记了自己,这时我甚至已不存在了……什么也没有了……那女人也不见了。这同领受圣餐差不多。真的,我真这么想。完事以后有几秒钟我觉得精神振奋……也许这种精神状态会无限期地持续下去——若不是身边有个女人,还有装灌洗器的袋子,水在哗哗流……这些微小的细节使得你心里清楚得要命,使你觉得十分孤独,而就在这完全解脱的一瞬间内你还得听那些谈论爱情的废话……有时这简直要叫我发疯……我不时发疯。发疯也不会叫她们走开,实际上她们喜欢我这样。你越不去注意她们,她们越缠着你不放。女人身上有一种反常的气质……她们在内心深处都是受虐狂。”

我追问道,“那么,你想要从女人那儿得到什么?”

他开始摆弄自己的双手,下唇也放松了,一副十分垂头丧气的样子。最后他才结结巴巴地吭出几句没头没尾的话,言词中却流露出辩解也无益的意思。他不假思索他说,“我想叫自己能被女人迷住,我想叫她帮我摆脱自我的束缚。要这样做,她必须比我强才行,她得有脑子而不仅仅是有阴户,她必须得叫我相信我需要她、没有她我就活不下去。给我找一个这样的女人,好吗?如果你能办到我就把工作让给你,那时我就不在乎会发生什么事情了。我再也不需要工作、朋友、书籍或别的什么了。只要她能叫我相信世界上有比自己更重要的东西就行。天呀,我恨我自己!我更恨这些王八蛋女人——因为她们没有一个比我强。”

他接着说,“你以为我喜欢自己,这说明你根本不了解我。

我知道自己很了不起……如果没有一些过人之处我也就不会遇到这些难题了。使我烦躁不安的是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人们认为我是一个追逐女色的人。这些人就这么肤浅,这些自命不凡的学者整天坐在咖啡馆露天座上反复进行心理反刍……还不坏,嗯——心理反刍?替我把它写下来,下星期我要把这话用在我的专栏里……对了,你读过司太克的书吗?他写得好吗?叫我看那像一本病历。我衷心希望自己能鼓足勇气去拜访一位精神分析学家……找个好人,我的意思是,我不想见到留山羊胡子、穿常礼服的奸滑小人,比如你的朋友鲍里斯。你怎么能容忍这些家伙呢?他们不叫你厌烦吗?我注意到你跟谁都讲话,你根本不在乎。也许你做得对,我也希望自己别他妈的这么挑剔。

可是那伙在大教堂附近荡来荡去的脏兮兮的小犹太佬真叫人讨厌,他们说起话来同教科书一个味儿。如果我能天天跟你谈一阵也许心里会轻松一些,你很善于倾听别人讲话。我知道你根本不在乎我怎么样,不过你有耐心,也没有什么理论去探讨,我猜你准是事后把这些都记在你那本笔记上了。听着,我不在乎你说我什么,可是别把我写成一个追逐女色的人——那样就太简单了。有朝一日我要写一本关于我自己。关于我的思想的书,我指的不仅仅是一份内省分析……我是说我要把自己放在手术台上,把所有内脏都摆出来让人看……每一件东西。以前有人这样做过吗?你在笑什么?我讲得太天真了?”

我笑是因为每回一谈到这本他有朝一日要写的书,事情就显得有点儿滑稽了。只要他一说“我的书”,整个世界立即便缩小到范诺登和他的公司伸手可及的范围之内。这本书一定要绝对用自己的观点写成,一定要绝对十全十美,这便是他不可能着手开始写的原因之一。一旦有了一个想法他便提出疑问,他记得陀思妥耶夫斯基写过这个,或者哈姆森写过,或是别的什么人写过。“我并不是说我要写得比他们好,不过我想与他们有所不同。”他解释道。于是他不去写自己的书,却一个个作家挨着往下读,以便确实弄清他不会踩到这些作家的私人领地上。书读得越多他便越瞧不起别人,这些作家没有一个能令他满意,没有一个达到他为自己规定的那种十全十美的境地。他常常会全然忘记自己连一章也没有写完,却严然以屈尊的态度谈论这些作家,仿佛署着他大名的书已摆满了一书架,而且这些书都是广为人知的,因而再提到书名也显得多余了。他从来没有公开撒谎,不过那些被他硬拉住听他宣讲他的独到哲学和批评观、听他发牢骚的人显然都想当然地以为在夸夸其谈的言辞后面立着一大堆大部头著作。尤其是那些年轻的。傻呼呼的处女,他是以给她们念自己的诗的借口把这些女孩子哄骗到房间里来的,另一个更妙的借口便是要征求她们的意见。他一点也不感到难为情或是不好意思便把草草写着几行诗的一张脏兮兮的纸条拿给她们看——按照他的说法,这是一首新诗的枝干部分——然后他便摆出十分严肃的架势要她们诚实地发表意见。通常她们什么评论性意见也说不出来,因为这几行诗毫无意义,她们看后完全摸不着头脑。于是范诺登便抓住这个机会向她们讲解他的艺术观,不用说,这套观点全是他为了应景胡编乱造出来的。

扮演这样一个角色后来成了他的拿手好戏,从埃兹拉·庞德的诗到上床间的过渡变得又简单又自然,像从乐曲的一个调转为另一个调。事实上,如果过渡实现不了便会造成不和谐,当范诺登对付他称之为“容易上钩的女人”的傻娘儿们时一出错便会造成这种不和谐。自然,尽管生来便是这样一个人,他一提起那些致命的判断错误仍不免犹犹豫豫。不过一旦开始谈起一个这类错误他便十分坦诚,其实一讲起自己做的蠢事他还能反常地从中得到几分乐趣呢。比如说,有一个女人,他追求这个女人已经差不多有十年了——先是在美国,后来又在巴黎。这是同他保持真诚友好关系的唯一一个异性,他们不仅都喜欢对方,还相互理解。起初我觉得他若真能把这个女人弄到手,问题也就解决了。促成他们成功结合的一切因素都有了——只是缺少最基本的。贝西为人处事几乎同范诺登一样乖张。对于把自己献给某个男人,贝西丝毫不感兴趣,正如她对于餐后甜点心不感兴趣一样。她通常会自己挑出选中的男人,然后自己向他提议上床睡觉。她长得不丑,可是谁也不能说她长得好看。她的身材很好,这是最主要的——据说她很欣赏自己的身材。

他们两个人十分亲密,有时为了满足贝西的好奇心(同时也是徒劳地希冀显显本事,从而激发贝西的情欲),范诺登同别的女人约会前便设法把她藏在自己的衣橱里。完事后贝西从藏身之处钻出来,他们便会满不在乎地谈论此事。就是说,他们几乎对一切都漠不关心,除了“技术”。“技术”是贝西最喜欢用的词之一,至少在我有幸聆听到的那几次讨论中是这样的。范诺登会问,“我的技术有什么毛病?”贝西说,“你太粗鲁。如果你还希望勾引我就得温柔一些。”

如同我说的,他们彼此间十分理解。我在一点半钟去找范诺登时常看到贝西坐在床边,被子掀到一边,范诺登在请求她抚摸自己的下体……他说,“只要轻轻摸几下,这样我就有勇气爬起来了。”要不他就催促贝西吮吸它,她不干,这时他俩便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我永远也没法把这个婊子弄到手,”他说。

“她一点儿也不尊重我,我向她倾诉心曲,得到的就是这个。”他会突然又冒出一句,“你跟我昨天介绍给你的那个金发女郎玩得怎样?”这话当然是对贝西说的,贝西嘲笑他,说他没有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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