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俩一起承受了后果。
我的枪声引来四辆警车。我请赶来的警察带我们火速赶往威尔郡区警察局——我以一级谋杀的罪名逮捕了这个女人。在威尔郡警察局的办公室里,玛德琳承认是她杀死了李-布兰查德,接着编造了一个完美的故事——李、玛德琳、巴奇的三角恋爱,她在1947年的冬天与我们两人结识,关系日渐亲密。我参与了对她的审讯,发现玛德琳编的故事一点漏洞都没有。那些经验老到的凶杀组侦探都信了她的话:李和我都争着想娶她,玛德琳想选我做她未来的丈夫。李去找爱默特,让他把女儿“给他”,当爱默特拒绝时,李把他打了个半死。玛德琳想报复,就跟着李来到了墨西哥,在恩塞纳达把他砍死。一点都没提到黑色大丽花的案子。
我证实了玛德琳的说法,并说我只是最近才想到李一定是被谋杀了。然后我去质问玛德琳,给她讲我对此事的推理,逼得她自己承认了所做过的事。玛德琳被送去了洛杉矶女子监狱,我回到了爱妮岛旅馆——还是不知道该对雷蒙娜怎么办。
由于道德败坏和不恰当的警察行为,我被从洛杉矶警察局开除了。这是由警察巡官和副警察局长们组成的专案委员会作出的一致决定。我并没有就此提出异议。我想过把雷蒙娜交给警察,来个戏剧性的大逆转,但随之放弃了这个想法。如果我这样做的话,罗斯-梅拉德就得承认他知道这件事,就会受到不好的影响;李的名字会被抹得更黑;玛莎就会知道了。再说,其实两年半以前我就应该被开除了,《私密》杂志对我的报道也让我终可将这件难以抉择的事交给警察局去处理了。
我交回了警枪、非法得来的点45手枪和1611号警徽。我搬回了李买的那幢房子,跟罗斯借了500块钱,想等着我的臭名销声匿迹后再去找工作。贝蒂-肖特和凯的影子总让我烦扰,于是我去凯的学校找她。校长看我的眼光好像我是一只刚从木头家具里爬出来的虫子似的。他说凯在我的事情见报后的第二天递交了辞职信,信上说她要开着车环游全国,再也不回洛杉矶了。
大陪审团最终判定玛德琳三级杀人罪——在心理失衡和恶劣环境影响下的预谋杀人。她的律师——大律师杰瑞-吉斯勒,让她认了罪。精神病医生认为玛德琳患有“严重幻想型暴力精神病,擅长表现不同的人物个性”,鉴于此,法官判决将她送到阿塔斯卡德罗州立医院接受“不确定时间的治疗,但治疗时间不能低于本州对此类罪行惩处的最低年限:十年监禁”。
这个贱女孩为她的家人承担了罪过,而我承担了自己的罪过。洛杉矶《每日新闻》报的头版刊登了一张大幅照片,可以作为我跟斯普拉格家的道别:女警带着玛德琳走出审判厅,爱默特坐在辩护席上流泪,雷蒙娜病得两颊深陷,玛莎在一旁看护着她。可以说,照片里的每个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所以也可以说它像一把锁一样锁住了我,我再也不会提起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