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你说了我一直想成为女巫的,”丽迪莎说,“可是你想象不到对我来说那有多难,我们住在那么宏伟的大庄园里,又是那么古老的贵胄世家,就连家徽都比别人家的多几条腿。这些全都不利于我实现我的女巫梦想。有句话我说了你别介意,但我真的好想生在你那样贫贱的家庭里。有一次我到厨房去,偶然看到两个女仆正在咯咯笑着看一本柏符先生的搞笑道具专卖店的商品目录,我这才知道有这么一家商店。她们一见我来就笑着跑了,那本目录被留在了那里。那上面有好多东西我都想买,却买不成。因为我的贴身侍女总是悄悄观察我的一举一动,然后去报告给我妈妈。好在厨娘是个好人,我把钱和商品的编号给她,让他们把东西直接寄到她在面包火腿村的姐姐那里。就算这样,我还是不能买太大的东西,因为女仆们总是跑到我房间里打扫卫生,我怕被她们发现。我有一阵子特别想买那种会冒绿泡泡的大锅,不过听你的意思,那纯粹是搞笑的东西吧。”
丽迪莎从篱笆那边又捡回来几根树枝,把它们插在面前的地上。每一根树枝的末梢都闪动着蓝色的光。
“嗯,那口锅嘛,对别人来说是搞笑的,”蒂凡尼说,“可是到了你手里,我想它也许会给你变出炸鸡来。”
“你真这么想吗?”丽迪莎热切地问。
“我都不知道我还会不会想问题了,现在我可是大头朝下埋在沙子里的呀。”蒂凡尼说,“你那个‘鸵鸟法’听着有点像巫师的魔法。等等……那是从巴格洛斯小姐的书里找到的,对吗?哦,不好意思,不过我还是觉得它只是糊弄人的,不是什么真东西。只有那些不懂魔法的人才会相信这些玩意儿,他们以为魔法就是变个花花草草呀,弄点爱情魔药呀,还有不穿内裤跳舞什么的——我真的很难想象有哪个女巫会这么跳舞……”蒂凡尼犹豫了一下,出于诚实的天性,她又接着说,“不过,也许奥格奶奶来了兴致的时候会这么跳吧。人们想的这些东西只能说是魔法剥掉了所有外壳以后的样子。可真正的魔法是离不开各种外壳的。只是你呢,找了这么一个傻丫头才相信的‘咒语’,把它用在我身上,居然奏效了!你们家族里出过女巫吗?”
丽迪莎摇了摇头,她长长的金色秀发在月光下更加光彩熠熠了:“我没听说过。我只知道我祖父喜欢钻研炼金术——当然了,只是业余爱好。他炼金炼得我们庄园的东翼都被炸没了。至于我妈妈……我实在想象不出她施魔法的样子,你能吗?”
“她?当然了!”
“呃,反正我是从来没见过。她这个人本心还是不坏的。她说,她全部的希望就是我能用最好的样子生活。她自己的娘家人全都在火灾中丧生了,你知道吧。一个都没剩下。”丽迪莎说。
蒂凡尼没办法讨厌这个丽迪莎。你能讨厌一只困惑的小狗吗?可她还是忍不住说:“那么你呢?你的本心也不坏吗?我是说,在你做了一个偶人来代表我,然后把它大头朝下埋在沙子桶里的时候?”
丽迪莎的体内一定有极大的储水量,现在她又拿出了那种说哭就哭的架势。
“好啦,”蒂凡尼说,“其实我不在意的。不过,坦白说,我确实希望一切都只是咒语造成的!这样的话,只要把那个偶人拿出来,我们就可以把这件事情忘掉——如果是那样那就好了。请你千万别再哭了,你一哭,到处都要变得湿漉漉的了。”
丽迪莎抽了抽鼻子:“哦,这样就行了吗,好啊。只是,我不是在这儿施的魔法,我是在我们家弄的,在我们的藏书室里。”
她那句话的最后一个词在蒂凡尼脑海中叮当一响:“藏书室?有好多书的那种?”女巫是没必要和书打太多交道的,但是蒂凡尼读过自己找得到的每一本书。你永远不知道自己能从一本书中发现什么。“这个季节很少有这么暖和的晚上,”她说,“你们家也不太远,是吧?咱们走一趟如何?不出几个小时就可以回来的,到时候你还可以回房间去睡觉。”
自从见到丽迪莎以来,蒂凡尼 果然,远处有一个门把手正在被吱吱嘎嘎地转响。
丽迪莎压低了声音说:“咱们从另一扇门溜出去好吗?如果让他看到我们,他会吓坏的。”
一点灯光从长长的走廊的另一端向这边移动着,只不过你要观察它一会儿,才能看得出它是在移动。丽迪莎打开了通往户外的门,匆匆来到了原本应该是草坪的地方(已经十年没人剪过草了)。蒂凡尼有一种感觉,这里修剪草坪肯定用的也是泰勒先生那种老而朽矣的速度。草上带着露珠,有一种曙色将至的味道。她们走到扫帚那里的时候,丽迪莎又嘟囔了一声:“对不起,等一下。”然后经由另一扇门跑进了沉睡的大宅子。五分钟之后,她又出来了,还带着一个大包。“这是我在葬礼上穿的衣服。”扫帚在轻柔的晨风中起飞时,她说,“明天就是老男爵的葬礼了,不幸的老人家。我妈妈出门总是把丧服带在身边的,她说谁也预料不到会不会有人突然辞世。”
“那倒是很有意思的一种观点,丽迪莎。嗯……我说,等你回到城堡以后,能不能把你做的事都告诉罗兰?别的我都不在乎,只是请你跟他说说你用的那个咒语。”蒂凡尼说完,等着听到回答。丽迪莎坐在她身后,却保持着沉默。好沉默喔。太沉默了——你都能听到这种沉默了。
蒂凡尼只好一直盯着地面那些飞速后退的景物。这儿一缕,那儿一缕,谁家升起了炊烟——这么早,太阳都还没从地平线上升起来呢。不过一般来说,村里的女人都起得很早,她们比赛着生火做饭,谁都想当第一,证明自己是勤劳能干的主妇。蒂凡尼叹了一口气。有一把扫帚就是这点不好,当你骑着它飞上天时,你就会俯视别人。这样当然不对,可你就是控制不住自己,你所看到的人们,无非是一群匆匆跑动的小黑点。而当你有了这种心思以后,你就应该去找其他女巫陪你谈谈心,让你恢复清醒了。“一个人不能单独当女巫。”俗话不是都这么讲吗?这不光是一种劝诫,更是一种戒律。
在她背后,丽迪莎说话了,听起来,她是每个字都斟酌过后才开口的:“你为什么没有更生我的气呢?”
“你是什么意思?”
“你当然知道我的意思!我对你做了那样的事!可是你却对我始终都那么……好!”
蒂凡尼很庆幸丽迪莎看不到她的表情,还有,她也很庆幸自己看不到丽迪莎的表情。
“女巫们一般不生气。大吼大叫地发脾气是解决不了什么问题的。”
沉默了一会儿,丽迪莎又说:“如果这样的话,那我可能不适合当女巫。我有时候会感觉特别生气。”
“哦,我也经常感觉特别生气,”蒂凡尼说,“可我一般都会把生气的事先放到一边,等我想出办法了再去处理它。当女巫的要点就是这个——当巫师也是同理。很多时候我们不用魔法,实在要用的时候,一般也都是用在自己身上。好了,看,城堡马上就要到了。我会把你送到屋顶上的,然后我就要回地牢了,我要去试试躺在稻草上睡觉舒不舒服。”
“你听我说,我真的是非常、非常——”
“好啦,我知道了。你已经说过好多遍了。我对你没什么意见,只是你自己惹出来的麻烦,还得你自己去解决——这也是当女巫的一个要点,嗯……”然后她心里想:但我原先并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