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参加维尔迪兰家的“小核心”、“小集团”、“小宗派”,只要满足一个条件,但这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那就是要默认它的信条,其中有一条就是要承认当年得到维尔迪兰夫人宠爱的那位青年钢琴家既“压倒”普朗岱,也“压倒”鲁宾斯坦①(维尔迪兰夫人说:“瓦格纳的曲子,再也不可能有人弹得象他那样好了!”),还要承认戈达尔大夫的医道比博丹②还要高明。随便哪个“新会员”,要是维尔迪兰夫妇不能说服他承认别人家的人晚会全都跟连阴天那样无聊乏味的话,那就马上要给轰将出去。在这一方面,妇女要比男人难以驯服,她们不愿抛弃从事社交活动的好奇心,不愿放弃亲自到别的沙龙去体会体会是否比这里更有意思的意愿,而维尔迪兰夫妇感到这种探索精神,这种轻佻的邪魔可能传染开来,对这个小教会的正统教义会带来致命的打击,于是不得不把女性“信徒”一个一个赶了出去——
①普朗岱(1839-1934),法国钢琴家;鲁宾斯坦(1829-1894),俄国钢琴家、作曲家。
②博丹(1825-1901),法国名医。
除了大夫的年轻太太外,那年的女性“信徒”几乎就只剩下(尽管维尔迪兰夫人本人是个有德行的人,出自一个极其富有然而门 ①萨拉-贝尔纳(1844-1923):法国名噪一时的杰出女演员。
“我看哪,”维尔迪兰夫人后来对她丈夫说:“咱们不该那么谦虚,把咱们送给大夫的东西的价值说得那么低。他是个科学家,不通人情世故。他不识货,咱们怎么说,他就真以为是那么回事。”
“我一直不敢跟你说,”维尔迪兰先生答道,“我早就看出来了。”
到了元旦,维尔迪兰先生就不送戈达尔大夫一颗值三千法朗的红宝石而说价值无几,而是买了一颗只值三百法郎的假宝石,却说是无价之宝。
当维尔迪兰夫人宣布斯万先生晚上要来的时候,大夫大吃一惊,高声叫道:“斯万?”那话音简直有点近乎粗暴了,因为这位老兄总是自以为料事如神,对于小小不然的新闻也比谁都感到意外。看到没人搭理,他真是急不可耐,吼了起来:“斯万?斯万是谁?”等到维尔迪兰夫人说:“不就是奥黛特提起过的她的那位朋友吗?”他这才平静下来,直说:“噢!好,好!”至于那位画家,他很高兴看到斯万给领进维尔迪兰夫人的家门,因为他猜想他已经爱上了奥黛特,而他自己是乐于促成好事的。“再也没有比做媒更有意思的了,”他跟戈达尔大夫咬咬耳朵,“我已经做成多起了,甚至是在女人跟女人之间。”
当奥黛特跟维尔迪兰夫妇说斯万很“帅”的时候,他们还担心他是一个“讨厌家伙”呢。哪知道他给他们的印象好极了;他们不晓得,这是由于他经常出入于上流社会的缘故。
跟那些哪怕是聪明过人然而从来没有厕身社交界的人比起来,他多少具有进出过社交界的人士的一个优点,那就是不再由于一心要想进去,或者由于毫无根据的反感而歪曲它的形象,把它看成无足轻重。进出过社交界的人士,他们的风度中摆脱一切冒充风雅的成分,摆脱了显得过分亲切的担心,呈现出潇洒自如,一举手一投足都显得优美,仿佛四肢灵活,做出的姿势恰如他们所愿,而身体的其余部分不会做出任何不合时宜的笨拙动作。社交界人士在向别人介绍给他们的不相识的年轻人优雅地伸出手来,或者是向别人为之介绍的一位大使不卑不亢地躬身时,那简直是一种基本的体操动作,在不知不觉之间,渗透到了斯万的整个社交生活中,因此当他面对象维尔迪兰夫妇和他们的朋友这些地位比他低下的人们时,本能地表示出一种殷勤,主动接近他们,而这在他们看来,一个“讨厌家伙”是绝不会如此的。他对戈达尔大夫表示了片刻的冷淡:眼看这位大夫在他们两人还没有交谈以前就向他眯了眯眼,莫测高深地微微一笑(戈达尔管这种鬼脸叫“要来的都来吧”),斯万以为大夫多半曾经在哪个烟花场中见过他,可他自己极少涉足那种地方,也从来没有沉溺于花天洒地之中。斯万一想这个联想有点不雅,特别是在奥黛特面前,她可能会对他产生不良的好印象,因此赶紧敛容。不过当他得悉在他身边的那位妇女就是戈达尔太太时,他心想她的丈夫是那样年轻。不至于在他妻子面前暗示那样的游乐,对大夫那种狡黠的神情也就不再作刚才那样的解释了。画家马上就邀请斯万跟奥黛特一起去参观他的画室,斯万觉得他这个人挺可爱的。“也许您得到的盛情款待比我当年还有过之呢,”维尔迪兰夫人以假装生气的口吻说,“他会把戈达尔的画像给您看的(这是她向画家订的货)。”她又提醒画家:“比施大师(‘大师’是她对画家的戏称),您可记着点儿,眼神要画得美,眼角要画得细巧逗人。您不是不知道,我要的主要是他的微笑,我请您画的是他微笑的肖像。”她认为她最后这句话说得十分巧妙,又高声重复一遍,让很多客人都能听见,甚至为此随便找出一个借口,让几个客人往她身边靠拢一些。斯万要求结识所有的人,甚至包括维尔迪兰家的一个老朋友,叫萨尼埃特的,他有广博的文献知识,拥有巨资,门 “那可是不胜荣幸之至……”斯万正要往下讲,大夫跟他做了个鬼脸,把他的话头打断。敢情大夫记得,在普通的会话里用强调语气,用庄严的形式,已经过时,所以一听到有人一本正经地用一个庄严的字眼(例如刚才的“荣幸”),就觉得说话的人有一副学究气。而如果这个字眼碰巧又在他所称之为陈词滥调之列,那就不管它是如何常用,大夫就认为这个句子必然滑稽可笑,赶紧自己接上碴,用上一句他以为对方想要讲的套话,其实对方连想都不曾想到。
“法兰西不胜荣幸之至!”他高举双臂,狡黠地高声大叫。
维尔迪兰先生忍不住笑了起来。
“那几位先生在笑什么呢?看起来你们那个角落里全都是乐天派,”维尔迪兰夫人高声叫道。她又象孩子撒娇似地补了一句:“我一个人呆在这里受罚,你们难道还以为我挺高兴吗!”
维尔迪兰夫人坐在一把打了蜡的瑞典式松木高椅子上,这是瑞典一位提琴家送给她的,虽然看起来象张板凳,跟周围古色古香的精美家具毫不相称,可是她还是把它保留下来;她的忠实信徒们不时给她送的礼品,她摆在外面,好让馈赠者认出时心里高兴。她也曾劝他们只送花和糖果,这些东西是不能长久保存的;可是说也没用,结果她家里慢慢地就堆满了脚炉、椅垫、挂钟、屏风、气压计、瓷花瓶,重复冗杂,杂乱无章。
她坐在她那高高在上的位子上兴致勃勃地参加她的信徒们的谈话,为他们开的玩笑而心花怒放,不过自从那次笑得下颌骨都脱了臼以后,就再也不敢当真放声大笑,而代之以一个手势,表示她笑得连眼泪都流出来了,这就既不费力又无危险。要是哪位常客对某个“讨厌家伙”,或者对某个原是常客后来被打成“讨厌家伙”的人说上一句俏皮话,维尔迪兰夫人就会发出一声尖叫,把她那双已经开始蒙上一层白内障的小鸟似的眼睛紧闭,突然用双手将脸捂上,严密得什么也看不见,仿佛面前出现了什么猥亵的场面或者是要闪避一个致命的打击似的;她装出正在竭力憋着不笑出来,简直象是如果笑将起来,就会笑得昏死过去似的。维尔迪兰先生一直自以为跟他妻子一样和蔼可亲,可当真开怀大笑,马上就笑得喘不过气来,跟他妻子那位经久不息的假笑这种高招相比,真是望尘莫及,自愧不如,这是他最难过的一件事。维尔迪兰夫人则为她的信徒们的兴高采烈而飘飘然,为友好情谊,恶意中伤和斩钉截铁的断言所陶醉,她象一只吃了在热洒中泡过的食料的鸟,栖息在她那张高椅子上,为这充满着友情的气氛而抽噎。
维尔迪兰先生请斯万允许他点上烟斗(“在这里的都是朋友,不必拘礼”),再请年轻的艺术家坐上琴凳。
“不,不,别麻烦他,他到这里不是来受折磨的,”维尔迪兰夫人高声叫道,“谁要折磨他,我可不答应。”
“可这怎么叫麻烦他呢?”维尔迪兰先生说,“我们发现的那个升F调奏鸣曲,斯万先生也许还没有听过;他可以为我们弹弹那首为钢琴改编的曲子。”
“啊!不,不,别弹我的那首奏鸣曲!”维尔迪兰夫人叫道,“我可不想跟上次那样,哭得得了鼻炎,外带颜面神经痛;谢谢了,我可不想再来一次;你们都是一片好意,可是该卧床一星期的不是你们!”
这样一场小戏,每当钢琴家要演奏时总要演出一番,却总跟首次上演一样,观众都乐于观看,仿佛它说明女主人是何等独出心裁,她对音乐又是何等敏感。聚在她身边的人赶紧招呼在远处吸烟或者打牌的人,让他们往前靠靠,示意就要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发生,还象在国会辩论时的关键时刻中那样,嚷道:“听着,听着!”到了 “您说那里的宴会没有多大意思,我相信也是这样;您去参加这样的宴会,真是难能可贵。”维尔迪兰夫人说,在她眼里,共和国总统是个特别可怕的讨厌家伙,因为他手里掌握着诱惑人和强制人的手段,要是她拿来对付她的信徒的话,那是会叫他们退避三舍的,“听说他耳背得厉害,吃饭还用手指头呢。”
“本来嘛,上那儿去,您是不会玩得痛快的,”大夫带着点怜悯说。当他想起一桌只有八个人的时候,又问道:“莫非那是知己朋友间的便酌?”那种热心劲儿与其说是出之于好奇,倒不如说是出之于一个语言学家的钻研精神。
然而共和国总统在他心目中的威望最终毕竟还是胜过了斯万的谦虚和维尔迪兰夫人的恶意,戈达尔在每次聚餐的时候总要关切地问道:“咱们今晚能见到斯万先生吗?他跟格雷维先生有私交。我想他就是一个大伙所说的gentleman(绅士)吧?”他甚至送给他一张牙科展览会的请帖。
“有了这张请帖,您还可以带别人进去,不过不能带狗。您知道,我所以说这个话,是因为我有几个朋友不知道这个规定,临时添了麻烦。”
至于维尔迪兰先生,他可注意到了斯万有这样强有力的朋友而以前一直没有说起,这一发现在他妻子身上产生了何等不良的印象。
要是没有安排外出活动的话,斯万就到维尔迪兰家中参加这个小圈子的活动,不过他只是到晚上才来,而且尽管奥黛特一直恳求,他也没有答应跟他们在一起吃晚饭。
“如果您愿意的话,我可以跟您单独吃饭,”她对他说。
“那维尔迪兰夫人呢?”
“啊,那很简单。我只消跟她说我的衣服还没有做好,我的马车来晚了就行了。总有办法应付的。”
“您真好。”
不过斯万心想,如果让奥黛特知道(他只同意在晚饭后同她见面),他还有比跟她在一起更大的乐趣的话,那么她在他身上不久就更要得寸进尺了。再说,他早已爱上了一个长得鲜艳丰满得象一朵玫瑰花似的小女工,她的体态之美远过于奥黛特,他宁愿在黄昏时分跟她在一起,然后再去跟奥黛特相会。出于同样的理由,他从来没有答应奥黛特上他家去接他一起到维尔迪兰家去。小女工总是在他家附近他的马车夫雷米知道的一个街角等他,到时候登上车来,坐到斯万身旁,在他怀里一直呆到维尔迪兰家门口。等他进客厅的时候,维尔迪兰夫人指着他早上送去的玫瑰花对他说:“我可要说您了,”同时指着奥黛特身边的位子叫他坐下,这时钢琴家正为他们两个人演奏凡德伊的那个乐句——它仿佛是他俩爱情的国歌。他总是从小提琴的震音部分开始,有几拍是不带伴奏的,占着最显著的地位;然后这震音部分仿佛突然离去,而那个乐句就象霍赫①室内画中的物体由于半开着的狭窄门框而显得更深远一样,从遥远的地方,以另一种色彩,在柔和的光线中出现了;它舞姿轻盈,带有田园风味,象是一段插曲,属于另一个世界。这个乐句以单纯而不朽的步伐向前移动,带着难以用言语形容的微笑,将它的优美作为礼品向四面八方施舍;可是斯万现在却仿佛觉得这个乐句原来的魔力顿然消失了。这个乐句仿佛认识到了它所指引的那种幸福的虚妄。在它轻盈的优美之中已经有点万事俱休的感觉,就好象是随着徒然的遗憾之情而来的超脱之感。不过对他来说,这些都无关紧要,他不大去考虑这个乐句本身,不大去考虑这个乐句对那在创作时并不知道世上有斯万和奥黛特存在的那位音乐家意味着什么,也不大去考虑它对今后几百年的听众意味着什么,而只把它看作是他的爱情的一种证明,一种纪念品,足以使维尔迪兰夫妇,使这位年轻的钢琴家想起奥黛特,想起他斯万,同时把他们两人连结在一起。甚至他也打消了请一位音乐家把那首奏鸣曲整个演奏一遍的打算(奥黛特一时心血来潮,曾经这样要求过的),以至于在全曲当中他依然只知道这一段。奥黛特也附和着说:“咱们干吗要其余部分呢?这才是咱们那一段。”更进一步,后来他都苦于思索了,以致当这个乐句在他们耳畔掠过,离他们虽是那么近,可又象是在无穷远处,虽是为他们而奏,却又不认识他们的时候,他都感到遗憾了,为这个乐句有一种含义,有一种内在的、不变的而又不为他们所知的美而感到遗憾——就象是当我们收到我们所爱的女子送来的珠宝或者所写的情书时,我们会怪怨宝石的水色和语言中的词语为什么不纯粹是由一段短暂的恋情和一个举世无双的情人的精髓所构成一样——
①霍赫(1629-1677),荷兰画家,善于表现室内光的效果。
他时常在到维尔迪兰家去以前跟那个年轻女工在一起呆的时间太久,以致钢琴家刚把那个乐句演完,他就发现奥黛特回家的时刻马上就要到了。他总是把她送到凯旋门背后拉彼鲁兹街她那小住宅的门口。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正是为了不要求她给以全部特殊优遇,他才牺牲早些看到她,跟她一起到维尔迪兰家去这个对他来说并不那么必要的乐趣,而保留伴送她回家的特权——这是她十分领情而他也更为重视的一项特权,因为这样,他就会感到没有别人看到她,没有人介入他们两人之间,而且在跟她分手以后,也没有人妨碍她在精神上与他同在。
就这样,她每晚都坐斯万的马车回去。有一晚,当她从车上下来,他跟她说“明天见”的时候,她快步跑到房子前的小花园里采摘最后一朵菊花,在车走动以前送到他的手里。他在归途中一直吻着这朵花,过了几天,花枯萎了,他就小心翼翼地把它收在写字台里。
可是他夜晚从不踏进她的家门。只有两个下午,他去参加了在她看来是如此重要的活动——吃午茶。在这里的这些小街上,几乎全都是一所挨着一所的矮小住宅,只是偶尔有几家昏暗的小铺子(这是这个过去名声不佳的地段的历史遗迹)打破这种单调一致。这些小街的寂静和空荡、花园和树上残留的白雪、冬季的衰败景象,城市中保留下来的自然景色,这些都为他在进门时感到的温暖和看到的花朵增添了神秘的色彩。
奥黛特的卧室位于高出于街面的底层,面临着与跟前街平行的一条狭窄的后街;卧室右边是一道陡直的楼梯,两旁是糊着深色壁纸的墙,墙上挂着东方的壁毯、土耳其的串珠、一盏用丝线绳吊起的日本大灯(为了避免来客连一点西方文明的现代化起居设备都享受不到,点的是煤气)。这道楼梯一直通到楼上的大小客厅。两间客厅前面有个狭小的门厅,墙上装着花园里那种用板条做的格子架,沿着它的整个长度摆着一个长方形的木箱,里面象花房里那样种着一行盛开的大菊花,这在那年月还是比较罕见的,虽然还没有日后的园艺家培植的那样巨大。斯万看了虽然有些不快,因为种大菊花是头年才在巴黎流行开的风尚,但这回看到这些在冬季灰暗的阳光中闪烁的短暂的星辰发出的芬芳的光芒,在这间半明半暗的小屋中映出一道道粉红的、橙黄的、白色的斑纹,心里还是很高兴的。奥黛特穿着粉红色的绸晨衣接待他,脖颈和胳膊都裸露着。她请他在她身边坐下,那是在客厅深处的许多神秘的隐秘角落之一,有种在中国大花盆里的大棕榈树或者挂着相片、丝带和扇子的屏风挡着。她对他说:“您这么坐着不舒服,来,我来给您摆弄一下。”她面带那种行将一显身手的得意的微笑,拿来几个日本绸面垫子,搓搓揉揉,仿佛对这些值钱东西毫不在乎,然后把它们垫在斯万脑袋后面和脚底下。仆人进来把一盏盏灯一一放好,这些灯几乎全都装在中国瓷瓶里,有的单独一盏,有的两盏成双,都放在不同的家具上(也可以说是神龛上),在这冬季天已近黄昏的苍茫暮色中重现落日的景象,却显得更持久,更鲜艳,更亲切——这种景象也许可以使得伫立在马路上观赏橱窗中时隐时现的人群的一个恋人遐想不已。奥黛特这时一直盯着她的仆人,看他摆的灯是不是全都摆在应有的位置。她认为,哪伯只有一盏摆得不是地方,她的客厅的整体效果就会遭到破坏,她那摆在铺着长毛绒的画架上的肖像上的光线就会不对劲儿。所以她急切地注视这笨家伙的一举一动,当他挨近她那唯恐遭到损坏而总是亲自擦拭的那对花瓶架时,就严厉地申斥他,赶紧走上前去看看花是否被他碰坏。她觉得她那些中国小摆设全都有“逗人”的形态,而兰花,特别是卡特来兰,也是一样,这种花跟菊花是她最喜爱的花,因为这些花跟平常的花不同,仿佛是用丝绸、用缎子做的一样。她指着一朵兰花对斯万说:“这朵兰花仿佛是从我斗篷衬里上铰下来似的,”话中带着对这种如此雅致的花的一番敬意;它是大自然赐给她的一个漂亮的、意想不到的姐妹,在实际生活中难以觅得,而它又是如此优雅,比许多妇女都更尊贵。因此她在客厅中给它以一席之地。她又让他看画在花瓶上或者绣在帐幕上的吐着火舌的龙、一束兰花的花冠,跟玉蟾蜍一起摆在壁炉架上的那匹眼睛嵌有宝石的银镶单峰驼,一会儿假装害怕那些怪物的凶相,笑它们长得那么滑稽,一会儿又假装为花儿的妖艳而害臊,一会儿又假装忍不住要去吻一吻被她称之为“宝贝”的单峰驼和蟾蜍。这些做作的动作跟她对某些东西的虔诚恰成鲜明的对比,特别是对拉盖圣母的虔敬。当她在尼斯居住时,拉盖圣母曾把她从致命的疾病中拯救过来,因此她身上总是带着这位圣母的金像章,相信它有无边的法力。奥黛特给斯万递上一杯茶,问他:“柠檬还是奶油?”当他回答是“奶油”的时候,就笑着对他说:“一丁点儿?”一听到他称赞茶真好喝的时候,她就说:“您看,我是知道您喜欢什么的。”的确,斯万跟她一样,都觉得这茶是弥足珍贵的,而爱情也如此需要通过一些乐趣来证实它的存在,来保证它能延续下去(要是没有爱情,这些乐趣就不成其为乐趣,也将随爱情而消失),以至当他在七点钟跟她分手,回家去换上晚间的衣服时,他坐在马车上一直难以抑制这个下午得到的欢快情绪,心想,“能在一个女子家里喝到这么难得的好茶,该多有意思!”一个钟头以后,他接到奥黛特的一张字条,马上就认出那写得大大的字,她由于要学英国人写字的那种刚劲有力,字写得虽不成体,却还显出是下了功夫的;换上一个不象斯万那样对她已有好感的人,就会觉得那是思路不清、教育欠缺、不够真诚、缺乏意志的表现。斯万把烟盒丢在她家里了。她写道:“您为什么不连您的心也丢在这里呢?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是不会让您收回去的。”
他的 正当他要为几个月来把全部时间都用来看望奥黛特而后悔的时候,他却心想在一件宝贵无比的杰作上面花许多时间是完全合乎情理的事情。这是一件以另有一番趣味的特殊材料铸成的杰作,举世无双;他有时怀着艺术家的虔敬、对精神价值的重视和不计功利的超脱,有时怀着收藏家的自豪、自私和欲念加以仔细观赏。
他在书桌上放上一张《耶斯罗的女儿》的复制品,权当是奥黛特的相片。他欣赏她的大眼睛,隐约显示出皮肤有些缺陷的那张纤细的脸庞,沿着略现倦容的面颊上的其妙无比的发髻;他把从美学观点所体会的美运用到一个女人身上,把这美化为他乐于在他可能占有的女人身上全都体现出来的体态上的优点。有那么一种模糊的同感力,它会把我们吸引到我们所观赏的艺术杰作上去,现在他既然认识了《耶斯罗的女儿》有血有肉的原型,这种同感就变成一种欲念,从此填补了奥黛特的肉体以前从没有在他身上激起的欲念。当他长时间注视波堤切利这幅作品以后,他就想起了他自己的“波堤切利”,觉得比画上的还美,因此,当他把塞福拉的相片拿到身边的时候,他仿佛是把奥黛特紧紧搂在胸前。
然而他竭力要防止的还不仅是奥黛特会产生厌倦,有时同时也是他自己会产生厌倦。他感觉到,自从奥黛特有了一切便利条件跟他见面以后,她仿佛没有多少话可跟他说,他担心她在跟他在一起时的那种不免琐碎、单调而且仿佛已经固定不变的态度,等到她有朝一日向他倾吐爱情的时候,会把他脑子里的那种带有浪漫色彩的希望扼杀掉,而恰恰是这个希望使他萌生并保持着他的爱情。奥黛特在他心目中的形象已经到了固定不变的地步,他担心他会对它感到厌倦,因此想把它改变一下,就突然给她写了一封信,其中充满着假装出来的对她的失望和愤懑情绪,在晚饭前叫人给她送去。他知道她将大吃一惊,赶紧给他回信,而他希望,她在失去他的这种担心而使自己的心灵陷入矛盾之时,她会讲出她还从来没有对他说过的话。事实上,他也曾用这种方式收到过她一些前所未有的饱含深情的信,其中有一封是一个中午在“金屋餐厅”派人送出的(那是在救济西班牙木尔西亚水灾灾民日),开头写道:“我的朋友,我的手抖得这么厉害,连笔都抓不住了,”他把这封信跟那朵枯萎的菊花一起收藏在那个抽屉里。如果她没有工夫写信,那么当他到维尔迪兰家时,她就赶紧走到他跟前,对他说:“我有话要对您讲,”他就好奇地从她的脸,从她的话语中捉摸她一直隐藏在心里没有对他说出的是什么。
每当他快到维尔迪兰家,看到那灯火辉煌的大窗户(百叶窗是从来不关的),想到他就要见到的那个可爱的人儿沐浴在金色的光芒之中时,他就心潮澎湃。有时候,客人们的身影映照在窗帘上,细长而黝黑,就象绘制在半透明的玻璃灯罩上的小小的图象,而灯罩的另一面则是一片光亮。他试着寻找奥黛特的侧影。等他一进屋,他的眼睛就不由自主地闪发出如此愉快的光芒,维尔迪兰对画家说:“看吧,这下可热闹了。”的确,奥黛特的在场给这里添上了斯万在接待他的任何一家都没有的东西:那是一个敏感装置,一个连通各间房间,给他的心带来不断的刺激的神经系统。
就这样,这个被称之为“小宗派”的社交机构的活动就为斯万提供跟奥黛特每天会面的机会,使他有时能以假装对跟她见面不感兴趣,甚至是假装以后不想再跟她见面,但这些都不会产生什么严重后果的,因为尽管他在白天给她写了信,晚上一准还是会去看她,并且把她送回家去的。
可是有一回,当他想起每晚总少不了的伴送时忽然感到不快,于是就陪他那小女工一直到布洛尼林园,好推迟到维尔迪兰家去的时间。就这样,他到得太晚,奥黛特以为他不来了,就回家了。见她不在客厅,斯万心里感到难过;在此之前,当他想要得到跟她见面的乐趣时,他总是确有把握能得到这种乐趣的,现在这种把握降低了,甚至使我们完全看不到那种乐趣的价值(在其它各种乐趣中也是一样),而今天才是第一次体会到了它的分量。
“你看见没有,当他发现她不在的时候,那张脸拉得多长!”维尔迪兰先生对他的妻子说,“我看他是爱上她了。”
“什么拉得多长?”戈达尔粗声粗气地问。他刚去看一个病人,现在回来找他的妻子,不知道他们讲的是谁。
“怎么?您刚才在门口没有碰上斯万家中最漂亮的那一位?”
“没有。斯万先生来了?”
“才呆了一会儿。斯万刚才可激动,可神经质了。您看,奥黛特走了。”
“您是说,她现在已经跟他打得火热,已经到了‘人约黄昏后’的阶段了?”大夫说,对他用的暗喻洋洋得意。
“不,绝对不是。咱们关起门来说说,我觉得她处理不当,简直是个傻瓜,实在是个傻瓜。”
“得了,得了,得了,”维尔迪兰先生说,“你知道什么呀?他们两个之间什么关系也没有?咱们又没有去看过,咱们怎么知道?”
“要是有什么的话,她是会对我说的,”维尔迪兰夫人郑重其事地反驳道,“我对你们说吧。她什么事情也不瞒我。她这会儿没有人,我跟她说过,她应该跟他睡觉。可她说她不能,她虽然钟情于他,可是他在她跟前总是畏畏缩缩的,她也就不敢大胆了。她还说她并不以那样一种方式来爱他,他是一个柏拉图式的情人,她不愿玷污她自己对他的感情。这都是她的话。斯万这个人倒恰恰是她所要的那种人。”
“对不起,我的意见可跟你不一样,”维尔迪兰先生说,“这位先生并不完全合我的心意;我觉得他有点摆架子。”
维尔迪兰夫人整个身体都僵直了,脸上现出一副死气沉沉的表情,仿佛她已经变成了一座雕像,这么一来倒显得她没有听到那叫人无法忍受的“摆架子”三个字。对他们“摆架子”,那不就表明他比他们“高明”吗?
“不管怎么说吧,如果他们之间没有什么关系,我也并不认为那是因为这位先生认为她是个贞洁的女人,”维尔迪兰先生酸溜溜地说,“不过,这倒是真的,他仿佛觉得她是个聪明人。不知你有没有听到那天晚上他是怎样跟她谈凡德伊的奏鸣曲的;我是衷心喜欢奥黛特的,可是跟她讲什么美学理论,那才是天字第一号的大傻瓜呢!”
“嗨,别说奥黛特的坏话,”维尔迪兰夫人装出孩子撒娇的样子说,“她是很可爱的。”
“那也不妨害她可爱呀!我并不是说她的坏话,我只是说她既不是个贞洁的女人,也不是个聪明的女人。”他又对画家说,“说到底,她贞洁不贞洁又是什么大了不起的事儿呢?贞洁了,她也许就远不如现在这样可爱了,是不是?”
斯万在楼梯平台上碰到了维尔迪兰家的听差头,刚才他上楼的时候,他正好离开了一会儿。奥黛特临走时托他告诉斯万(这已经是一个钟头以前的事情了),假如他来,就对他说,她可能在回家以前先上普雷福咖啡馆喝杯巧克力。斯万马上到普雷福咖啡馆去,可是马车每走一步都被别的车辆或者过街的行人挡住;要不是怕招惹警察干涉,时间会耽误得更久的话,他真想把他们碾死。他计算他所费的时间,把每一分钟都延长几秒,唯恐时间跑得太快,这样他就可以相信有更多的机会到得早些,还能找到奥黛特。突然间,就象一个发烧的病人刚从睡梦中醒来,意识到他刚才反复出现在脑海而难以从中分辨出自己的那些梦幻是何等荒谬一样。斯万也在自己身上发现,自从在维尔迪兰家里听到奥黛特已经走了的消息以后,他脑子里盘算的思想是何等异乎寻常,他心里的那种痛苦又是何等前所未见,他只是在此刻才发觉,仿佛他是刚从梦中醒来一样。什么?所有这些烦躁不安,全都是因为他要到明天才能见到奥黛特,而这不正是他在一个钟头以前在到维尔迪兰家去的路上所盼望的事情码?他不得不看到,把他载到普雷福咖啡馆去的这辆马车依然如故,可是他自己已经不再是原来那样一个人了,他已经不是单独一人,现在另有一个人和他在一起,这个人附在他身上,和他融而为一,也许不再能摆脱,不得不象对待一个主人或者一种疾病那样来与之周旋了。然而自从他感觉到有一个新人就这样附到他身上那一刻起,他也就感到生活更有意思了。能不能在普雷福咖啡馆见到她,他心中完全无数(这等待是如此折磨着他,以至在见到她以前,他方寸已乱,既不能思想,也不能回忆什么来使他的脑子平息下来),然而果然能够见到她,这次会见很可能跟往常一样,并没有什么了不起。跟每天晚上一样,一见到奥黛特,向她那变化无常的脸悄悄地投过一瞥,他马上就把视线转向他方,免得她从中看出有什么欲念的成分,而不再相信他并没有任何的私心杂念;这时他就不再有工夫去想她,而一心盘算找出什么借口来使他可以不立即离开她,同时不露声色地确保第二天能在维尔迪兰家中再次看到她,也就是说找出什么借口来把跟这个可接近而不敢拥抱的女子的不能开花结果的聚首而激起的失望与折磨在当时持续下去,并在第二天重新品尝。
她不在普雷福咖啡馆。他决心到环城马路所有的饭店去找她。为了争取时间,当他到一些饭店去的时候,他就打发他的马车夫雷米(里佐画中的洛雷丹诺总督)上另一些饭店,如果他自己找不着,就到指定的地点去等马车夫。马车夫不见回来,斯万心里直翻腾,仿佛一会儿看到他回来说:“夫人在那里,”一会儿又看到他回来说:“夫人哪个咖啡馆里面也找不着。”眼看天色已晚,也许今晚可能以跟奥黛特相会而告终,这就可以结束他的焦灼;也许不得不死了今晚找到她的念头,只好未曾相遇而黯然回家了。
马车夫回来了,可是当他在斯万面前停下的时候,斯万并没有问他“找到夫人没有?”却说:“明天提醒我去订购劈柴,看来家里的快用完了。”也许他心里在想,如果雷米在哪个咖啡馆看到了奥黛特还在等他的话,那么这个倒霉的夜晚就已经被一个业已开始的幸福的夜晚取而代之了,他就用不着匆匆忙忙地奔向那已经到手、妥善收藏、万无一失的幸福了。不过这也是出之于惯性的作用;有些人的身体缺乏灵活性,当他们要躲避一次冲撞,把他们行将烧着的衣服从火苗边拽开,要作出一个紧急的反应时,他们却不慌不忙,先把原来的姿势保持一会儿,仿佛要从这个姿势中寻得一个支点,一股冲力似的。斯万这会儿则是在心灵中缺乏这么一种灵活性。假如车夫对他说:“夫人在那里。”的话,他多半也会这样回答:“啊!好,好!让你跑了这么多路,我没想到……”并且继续谈订购劈柴的事,免得让他看出自己情绪的激动,同时让自己有时间从不安转入幸福。
车夫再一次回来告诉他,哪儿也找她不着,并且以老仆人的身分,提出自己的意见:
“我想先生只好回家了。”
当雷米带来他最后的、无法改变的回音时,斯万尽可以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可是这次当他看见他打算要他放弃希望,不再寻找时,他可就装不出来了。他高声叫道:
“不,我们一定得把这位夫人找到;这是最重要不过的事情。要是她没有见着我,她会十分懊恼的,这可是件大事,她会生我的气的。”
“我可不明白,这位夫人怎么会生气,”雷米答道,“是她没等先生就走了,是她说要到普雷福咖啡馆,而她又不在。”
这时四面八方的灯火都纷纷熄灭了。在林荫大道的树荫下,在神秘莫测的黑影中,越来越稀少的行人在踯躅,几乎分辨不出来。不时有个女人的身影走到斯万跟前,在他耳边嘟嚷两句,请他送她回家,把斯万吓了一跳。他惶惶不安地从这些暗淡的身子边擦过,仿佛是在黑暗的王国,在鬼魂丛中寻找欧律狄克①一般——
①欧律狄克是希腊神话中歌手俄耳甫斯的妻子,被毒蛇咬伤而死,为了把妻子找回,俄耳甫斯亲身到了冥界。
在产生爱情的种种方式中,在传播大恶的种种媒介中,有一种是再有效不过的,那就是有时掠过我们体内的强烈的激动之流。我们这会儿乐于与之相处的那个人,她的命运就算是定了,我们从此爱的就是她了。在这以前,她是否比别人更合我们的心意,甚至仅仅是跟别人同等程度地合我们的心意,这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们对她的兴趣应该专一。假如她不在我们身边,而我们对跟她相处的种种乐趣的追求,在我们身上突然由一种急迫的需要取而代之时,这个条件就实现了。
这个需要以她本人为对象,这是一种荒谬的需要,是这个社会的法律所不允许实现,所难以宽解的一种需要——这就是要占有她的那种荒唐的、痛苦的需要。
斯万让雷米带他到最后几家还没有关门的餐馆;这是他冷静地设想中的那个幸福得以实现的唯一条件;现在他不再掩饰他内心的激动,不再掩饰他对这次相会是何等的重视,于是答应他的马车夫,如果得以成功,就给以重赏,仿佛除了他自己以外再加上另一个人抱着成功的愿望,就可以使奥黛特出现在内环路上的某一个餐馆似的——哪怕她这时已经回家睡觉了也罢。他一直赶到金屋餐厅,两次走进托尔多尼饭店,都没有找着;他又从英国咖啡馆出来,惊慌失措地大踏步赶到在意大利人大道一个街角等着他的马车那里,可就在这时候,他迎面撞上了一个人;她就是奥黛特;她后来解释道,她在普雷福咖啡馆没有找到坐位,就上金屋餐厅吃饭去了,她坐在一个凹角里,没有被他看到。她正在找她的马车。
她根本没有想到会在此时此地碰上他,因此大吃一惊。而他呢他跑遍了整个巴黎城,也并不是因为他认为有可能碰上她,而是因为要是死掉这颗心的话,对他自己未免过残酷了。他的理智一直认为今晚这份快乐是不可能实现的了,现在它却成了再现实不过的东西;他自己并没有去忖度种种可能来促成这份快乐的实现,它纯粹是外来的东西;他也用不着绞尽脑汁来赋予它以现实性,这现实性是它自己产生出来的,是自己向他投来的。这个现实光芒四射,驱散了象梦幻一样飘荡在他心中的孤独之感;而在这个现实之上,他在无意之中构筑起幸福的遐想。这就象一个在晴朗的日子到达地中海岸的旅客一样,对他刚离开的地方是否存在有所怀疑,这时他不去回顾这些地方,却听任迎面而来的海水的既明亮又始终如一的蔚蓝色的光芒照得自己眼花缭乱。
他跟她一起登上她的马车,让他自己的车子跟在后面。
她手上拿着一束卡特来兰,斯万透过她的花边头巾,看见她头发上也有同样的兰花系在用天鹅的羽毛制成的羽饰上。她在披巾下穿的是一件黑丝绒的袍子,下摆张成三角形,露出白罗缎的衬裙,在袒胸的上衣口有一块也是白罗缎的插绣,上面也插了几朵卡特来兰。她刚从跟斯万的不期而遇的惊讶中恢复过来,马就踢到了什么障碍物,闪向一旁。他们两人都给震得离开了原来的位置,她一声尖叫,吓得心突突地跳,连气也喘不过来。
“没有什么,”他对她说,“别害怕。”
他扶住她的肩膀,把她的身子紧紧靠在自己胸前,又说:
“千万别说话,只消用手势回答我的问题就行了,免得您喘得更厉害。您上衣口上的花给震歪了,我来给您扶一扶正,您该不介意吧?我怕您的花会掉出来,我想把它插牢一点儿。”
她从来没有见到男人对她这么彬彬有礼过,微笑着答道:
“不,哪儿会啊,我怎么能介意呢?”
他却为她的回答而显得很难为情,这也许是由于他自己刚才提出了一个借口却又装得十分诚恳,甚至已经开始相信自己确是诚恳而难为情吧。他叫道:
“啊!不,不,千万别说话,您会喘得更厉害的,您只消做个手势就行了,我会明白您的意思的。您果然不介意?您看,您身上有一丁点儿……我想是一丁点儿花粉;您同意我用手把它掸掉吗?我不会使很大劲的,我把您弄痛了吗?也许我把您弄痒痒了?我并不想碰袍子的丝绒,免得把它弄皱了。不过您看,这些花实在应该固定一下,要不然就要掉出来了;我这就把它们插进去一点……您说实话,我还不至于招您讨厌吧!我想闻一闻,看看花的香气是不是全都跑了。什么味儿也闻不见。跟我说实话吧。”
她微笑着耸耸肩膀,仿佛是说:“您真傻,您明明知道我很高兴。”
他用另一只手沿着奥黛特的面颊轻轻地抚摸;她睁眼注视着他,带着佛罗伦萨那位大师所画的女人(他觉得她跟她们是相象的)那种含情脉脉而庄重的神情;她那两只跟画上的女人们相象的明亮秀气的大眼睛仿佛要跟两颗泪珠那样夺眶而出。她粉颈低垂,就跟异教画和基督教画中所有的女子一样。她这时的姿态当然是她惯常的姿态,但她也深深知道这个姿态是适合于当时的场合的,而她也注意着别忘了摆出这样一副姿态;她似乎需要竭尽全力来保持面部的位置,仿佛有一股看不见的力量把它吸引到斯万那边去。当她不由自主地把她的脸迎向斯万的双唇时,斯万用双手把它捧住,保持一段距离。他要让奥黛特有时间来回味一下她久已追求的梦想,来亲眼看到它的实现,就好象人们邀请受奖的孩子的母亲亲眼看看她钟爱的孩子的成就似的。也许斯万自己还有意要好好最后一次凝视一下他迄今还没有占有,甚至还没有吻过的奥黛特的脸,就好象是一个人在离别一个地方时要好好看一下他就要永远离开的那个景色一样。
不过他在她跟前依然还是如此腼腆,以至在那晚以为她摆弄卡特来兰花开始,以占有她的身体告终之后,往后那几天,他还是使用同一个借口,这也许是因为他怕冒犯她,也许是因为怕露出撒谎的马脚,也许是因为缺乏提出比这更高的要求的勇气(其实他是可以再次提出的,因为奥黛特第一次并没有感到不快)。如果她上衣胸口戴着卡特来兰花,他就说:“今晚真不幸,您的卡特来兰花用不着重新摆弄,不象那晚那样乱,然而这一朵仿佛不太正。我倒想闻闻它们是不是特别的香。”要是她没有戴花呢;他就说:“哦!今晚没有卡特来兰花,没法子摆弄了。”就这样,在一段时间内,头一晚那个程序就一直没有变动,总是以用手指和嘴唇轻轻抚弄奥黛特的胸口开始,每次的接吻和拥抱也总是以这样的抚弄为先导;很久以后,当摆弄卡特来兰花(或者类似的礼节)早已过了时,“摆弄卡特来兰”这个暗喻却成了他们习惯性地用来代表肉体的占有这种行为(其实也无所谓占有不占有了)的普通词语,长期留在他们的言语之中,来纪念那个早已被遗忘了的习俗。也许用这种特殊的说法来表达“性关系”,其意义跟它的各种同义词不完全一样。我们尽可以对女人已经感到厌倦,尽可以把跟各种不同类型的女人的交欢看成是并没有什么两样,早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但是如果那女人不是那么容易到手——或者我们认为不是那么容易到手——以至我们必须在与她的交往中制造一个突如其来的插曲,就象斯万第一次通过摆弄卡特来兰那样,那么这种交欢就会变成一种新鲜的乐趣。斯万那晚急切地盼望着的(他心想如果奥黛特中了他的计,那她是猜不出来的),正是从卡特来兰的宽大的浅紫色花瓣中能结出占有这个女人之果;他那晚感到,而奥黛特也许只是因为没有充分意识到才予以默认的那种乐趣,在他的心目中因此就是一种迄今没有存在过,而是他试图创造出来的乐趣,是一种完全与众不同,完全新鲜的乐趣(正如上帝创造出来的第一个人见到地上的天堂中的花儿时所感到的一样)——他给它起的那个特殊的名称也保留了这点痕迹。
现在,每天晚上,当他把她带回她家时,他就总得进去;她时常穿着晨衣把他送出来,一直送到他的马车边,当着车夫的面和他吻别,说:“给人瞧见了,又有什么关系?”他不上维尔迪兰家去的那些夜晚(自从他可以在别的地方和她相会,这种情况就不时发生了),他到上流社会的社交圈子里去的那些夜晚(这也越来越难得了),她就请他不管时间早晚,在回家前一定先上她家去。这是春天,一个晴朗而寒冷的春天。在从晚会上出来的时候,他登上他的四轮敞篷马车,把毛毯盖到腿上,对跟他同时回家,请他跟他们一道走的朋友们说他不能从命,说他去的是另一个方向,而车夫就扬鞭策马快步,反正他知道该上什么地方。朋友们都感到惊讶,斯万敢情变了。再也收不到他要求介绍女人的信了。他不再注意别的女人,避免到能碰见女人的地方。在餐馆里,在乡下,他的举止也全然变了;朋友们原来可以据以把他辨认出来,也以为今后将永远不变的那种举止也不知哪里去了。一种一时的异常的性格不仅能取代正常的性格,也能消除正常的性格直至此时所由表现的恒常的外部特征,激情在我们心中造成的变化也是如此!与此相反,现在却有一件事情是不变的,那就是不管斯万晚上到哪里,他必然要去跟奥黛特相会。把他和她相隔开的这段路程就是他每天必不可少地要走一次的路程,仿佛这是他生命历程中无法避免的一个下滑的徒坡。说实在的,当他在哪个晚会上呆的时候过久时,他时常也想直接回到家里,不再跑这一趟远程,到第二天再去看她;单凭在这么晚的时候不辞辛劳地上她家去,并且猜想跟他道别的朋友们准会窃窃私议:“他是身不由己,准有个娘们强迫他不管时间早晚都得上她家去。”这一点,就使他感到他自己是在过着堕入情网的人们的生活,不惜为感官享受的追求而牺牲休息和利益,准是着了魔了。然而他尽管未加思索,却确信这时她准在等着他,决不跟其他人在别的什么地方,而他准能在回家以前见到她的面,这个信念消除了那晚奥黛特不在维尔迪兰家时他那种焦躁不安的情绪,这种情绪固然早已淡漠,然而随时还会重现,而他现在心中是如此宁静,简直可以说是一种幸福。奥黛特之所以在他心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也许正应该归功于那晚的焦躁不安。通常,别人跟我们是如此无关,以至当其中有一个人能主宰我们的哀乐时,我们就会觉得他仿佛是属于另一个世界,满身都是诗情画意,能把我们的生活化为一片我们与之同在的感情的海洋。有时,当他在晴朗的寒夜,从他的马车上眺望皎洁的月亮照射下的空无一人的街巷时,他就想到那张跟月色同样明亮而略带玫瑰色的脸,它有一天曾突然从他的脑际浮现出来,从此就将神秘之光投向这个世界。如果他在奥黛特打发她的仆人去睡觉以后到达,他就在按小花园的门铃之前,先到后街去,那里相邻的住宅的窗户全都一模一样,也全都一片漆黑,唯有她卧室那一扇还亮着。他在窗框上敲敲,她就答应一声,然后到大门背后等着。她的钢琴上摆着她喜爱的乐谱,《玫瑰圆舞曲》啦,或是塔里亚菲科①的《可怜的疯子》(她在遗嘱上写明,在葬礼上要奏这个曲子),他却要她弹凡德伊那个乐句,虽然奥黛特弹得很不怎么样,但我们对一部作品的最美好的印象时常是得之于笨拙的指头在走调的钢琴上弹出的不符要求的音响的。他深深地感觉到,他那份爱情是在别处无法找到与之相应之物的东西,是除了他自己以外再也没有人能验证的东西;他也明白,奥黛特的素质也不足以解释他为什么对在她身边度过的时光是如此重视。时常,当他十分冷静地用理性来考虑的时候,他也想不再为了这假想的乐趣而在学问方面和社交方面作出这么重大的牺牲了。但当他一听到凡德伊的那个乐句,它就会在他心中腾出足以容纳它的空间,他的心胸就会因而扩大,为某一种形式的享受留出位置——这种享受也是在它自身之外无法找到与之相应之物的,然而不象爱情的享受那样是纯粹个人的事情,却象一个高出于具体事物的客观现实那样摆在斯万面前。凡德伊那个乐句在他身上唤起了这种对未曾体会过的魅力的渴求,却没有给他带来什么明确的东西使他得以满足。因此,那个乐句在斯万心中消除了对物质利益的关怀,消除了人皆有之的那些考虑所留下的空白,却并没有找到东西来填补,斯万便尽可以在那里镌刻上奥黛特的名字。此外,奥黛特的感情中有所欠缺、有所令人失望的地方,那个乐句也会来加以弥补,注入它那神秘的精髓。当他谛听这个乐句时,从他的脸上仿佛可以看出他正在吸着一种麻醉剂,使他的呼吸更加深沉。音乐给予他的那种转瞬即将化为一种真正的热望的乐趣,在这样的时刻,确实象是我们在做香料的实验时的那种乐趣,象是当我们接触一个不是为我们所造的世界时的那种乐趣——这个世界,在我们看来没有形式,因为我们看不见它;没有意义,因为它为我们的理智所不能掌握;我们只能通过一种感官才能到达那里。斯万的眼虽是敏锐的绘画鉴赏家的眼,他的脑子虽是人情世故的精细的观察家的脑子,它们却从此要带上无法消除的无聊乏味的生活的痕迹;当他感到自己变成了一个与人类无关的人,盲目的人,失去了逻辑能力的人,几乎变成了一个荒诞的传说中的独角兽,变成了仅仅通过听觉来感知世界的怪物时,这对他来说倒是可贵而神秘的休息。既然他要在这乐句中搜寻他的智力所不能及的意义,他就需要以何等的沉醉来不让他的心灵得到理性的任何帮助,来使他的心灵单独通过这乐音之廊,通过这乐音的阴暗的过滤器啊!他已经开始意识到,在这乐句甘美的乐音底下隐藏着怎样的苦楚,也许还是难以消除的隐痛,然而他并不以为苦。让这乐句说什么爱情是脆弱的吧,他的爱情却是如此牢固!他玩弄这乐句散发出的忧郁之情,感觉到它正在流经他的身体,然而总觉得它却象是使他的幸福感更深刻更甜蜜的一种爱抚。他让奥黛特十次、二十次地重复这个乐句,要求她在弹奏的同时不停地吻他。每一个吻都激起另一个吻。啊!在谈恋爱的初期,亲吻是如此自然地诞生!吻一个接着一个,要把一个钟头之内接的吻一个一个数出来,那跟把五月间原野上的鲜花一朵一朵数出来同样困难。这时,她假装要停下来,说道:“你搂着我,叫我怎么弹呀?我可没法子同时兼顾,你倒打定主意,我是该弹那句乐句呢,还是该跟你亲热?”他生气了,她却哈哈大笑,接着是一阵急风骤雨般的亲吻。要不然的话,她忧郁地看着他,他这就又看到她那张值得进入波堤切利的《摩西传》这幅画的脸,于是把奥黛特的脖颈摆弄一下,让它保持必要的倾斜;当他按照十五世纪西斯廷小教堂的墙上那样用色粉颜料把她的肖像画好以后,想到她这会儿就在身旁,坐在钢琴边,随时准备接受亲吻和交欢,想到她是个有血有肉的人,活生生的人时,他就如痴如狂,双眼圆睁,下巴伸出象是要吃人,扑到波堤切利笔下这个少女身上,把她的面颊拧将起来。等他走出了她的家门,又回来把她吻了又吻,因为他刚才一时想不起来她身上的气味或线条的某一特征;当他登上马车,踏上归途,他为奥黛特祝福,因为她同意他每天都去,而这样的聚会,他想并不会给她带来多大的欢乐,却由于可以使他免于产生妒意(再也不会吃象那晚在维尔迪兰家没有见到她时的那种苦头了),而能帮助他不必再遭那样的危机(那第一次是如此痛苦,也该是唯一的一次),就能度过他生命中的那一连几个小时的不同寻常,简直是如痴如狂的时刻,就象他乘车在月夜穿过巴黎的街道时那样。当他在归途中看到月亮现在已经移转,几乎已经靠近地平线时,也想到他的爱情也遵照一些不变的自然规律,自问他现在正在经历的这个时期能否长时持续下去,那张可爱的脸儿的地位是否会越来越下降,越来越失去它的魅力,不久就会从他的脑际消失。自从斯万堕入情网,他感到事物是有魅力的,正如他年轻时自以为是艺术家时那样;然而这不再是同样的魅力,现在的魅力,只有奥黛特才能赋予各种事物。青年时期的灵感被后来的放荡生活驱散了,现在他觉得又在他身上重新萌发,不过这些灵感全都带有特定的生活的反映和印记;现在当他独自一人在家跟复原中的心灵共同度过漫长的时刻时,他感到一种神妙的乐趣,他又逐渐恢复成为他自己,不过是处于另外一种地位了——
①塔里亚菲科(1821-1900),法国歌唱家及作曲家。
他只是在晚上才到她家去,不知道她白天干点什么,也不知道她过去是怎么回事;他连一点点情况都不了解,而这样一些情况时常会促使我们去想象我们所不知道的事情,推动我们去打听的。因此他从来也不问一问她在干些什么,她过去的经历又是怎样。有时他也想起,几年以前,当他还不认识她的时候,有人曾经跟他说起过一个女的(如果他记得不错的话,应该就是她),说她是一个妓女,是一个由别人供养的情妇,总之是这样一种女人,由于跟她们很少来往,他只能认为她们具有某些小说家的想象力久已赋予她们的那一套根本反常的性格。想到这里的时候,他也总是一笑了之。他心想,要正确评断一个人,只消一反众人对他的毁誉就可以了。奥黛特跟那样一种性格是风马牛不相及,她善良、纯真、热爱理想、几乎不会撒谎;譬如,有一天为了跟她一起去吃饭,他要她写信给维尔迪兰夫妇,说她有病,等到第二天维尔迪兰夫人问她好一点没有,他亲眼看见她面红耳赤,说话结结巴巴,脸上不由自主地反映出撒谎是何等难受和痛苦,而当她在答话中就头天的病编造一些细节时,她又仿佛以哀求的眼神和悲伤的声调,请求对方饶恕她言词的虚伪。
难得有些日子,她在下午到他家来,打断他的遐想或对弗美尔的研究(这是他最近才恢复的)。仆人通报克雷西夫人在他的小客厅。他就上客厅去见她,等他把门打开,奥黛特一看见他,她那粉红色的脸上就挂上一丝微笑,嘴唇的曲线、两眼的神色、面颊的轮廓也都变了。当他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她的微笑就浮现在他眼前——前一天的那个微笑,某一次迎上前来时的那个微笑,那天在马车上问她是否同意为她摆弄卡特来兰花时作为回答的那个微笑;奥黛特在其他时间的生活,他一无所知,仿佛是出现在中性的,没有色彩的背景上的无数的微笑,就象华托的一些素描习作当中,从各种位置,各个方向,用三色铅笔在淡黄色的纸上绘出来的笑容。但是,在斯万以为是一片空白的奥黛特的那一部分生活方面(因为他想象不出,然而他心底里又不信那会是一片空白),有一天,有那么一位朋友(他早料到他们两人在相爱,在谈到她的时候只敢说些无关紧要的事),说他那天早上看见奥黛特走在阿巴蒂西街上,穿了一件饰有臭鼬皮的披肩,戴了一顶伦勃朗式的帽子,上衣上别着一束紫罗兰。这番描写使得斯万深为震惊,因为这就使他突然发现奥黛特除了跟他在一起以外别有一番生活;他要弄明白她穿了这套他从来没有见过的衣服倒是要取悦于谁;他下定决心要问她那时是到什么地方去的,仿佛在他的情妇的平淡无奇的生活中(简直是并不存在的生活,因为这是他所不能目睹的),除了对他的微笑以外,唯有这件事是最重要的——戴了一顶伦勃朗式的帽子,上衣上别着一束紫罗兰外出。
除了请她弹奏凡德伊那乐句而不要弹《玫瑰圆舞曲》外,斯万并不试图让她演奏他自己所爱好的曲子,也不试图纠正她在音乐和文学方面的低劣趣味。他很明白,她并不是一个智力高超的人。当她说她是多么希望他跟她讲讲伟大的诗人们的时候,她心想这就可以知道许多象博雷利子爵①那一套浪漫的英雄诗体了,甚至还更加动人。至于弗美尔,她问斯万这位画家是否吃过哪个女人的苦头,是不是哪个女人启发他画的画,而当斯万说这些问题谁也不清楚的时候,她对这位画家也就不感兴趣了。她常说:“我相信,如果诗歌真实,诗人说的全是他们所想的话,那就再也没有比这更美的了。可是诗人时常是最斤斤计较的人,这方面么,我倒是知道一点。我有个朋友,她爱过一个那样的诗人。他在诗里谈的尽是什么爱情哪,天空哪,星星哪。好!她可大上其当!这位诗人花了她三十多万法郎。”如果斯万想教她什么叫做艺术美,教她诗歌或者绘画该怎么欣赏的话,那就要不了多一会儿她就不爱听了,直说:“啊……我原来可没有料到是这么回事。”他感觉得出她是多么失望,因此宁愿撒谎,说他刚才所说的都算不了什么,都是鸡毛蒜皮,说他没有时间深入谈下去,还有好些东西没说呢。可她赶紧就说:“什么?还有好些东西?……你倒说说看,”可是他不说,他明知道他要说的在她心目中是多么无关紧要,跟她所希望的相距又是多么遥远,决不会象她设想的那样耸人听闻,那样激动人心;他也怕她对艺术的幻想破灭了,对爱情的幻想也会同时破灭——
①博雷利子爵是平庸的专写社交生活的诗人。
确实,她觉得斯万在智力上并不象她原来设想的那么高明。“你总是那么含蓄,我简直是莫测高深。”斯万对金钱毫不在乎,对每个人都亲切,对人体贴,对这些,奥黛特越来越赞叹不已。一个比斯万伟大的人物,譬如说一个学者,一个艺术家,当他为周围的人赏识的时候,在他们的情感当中证明这个人的智力果然超群的时候,时常不是他们对他的思想如何赞赏——因为他们根本不能理解这些思想,而是对他的优良品质的尊重。使得奥黛特对斯万产生尊敬之情的也是他在上流社会中的地位,不过她也并不指望斯万把她引进上流社会中去。也许她感觉到,斯万并不能在上流社会中取得成功,她甚至担心,他只要一谈起她,他的朋友就会透露出她唯恐别人知道的关于她的一些情况。因此,她要他答应决不要提起她的名字。她说,她之所以不到上流社会的社交界去,是因为她曾经跟一个女的吵翻了,而这个女的为了报复,说过她的坏话。斯万反对这种说法,他说:“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认识你那位朋支啊。”“不,坏话传千里,人心又都那么坏。”斯万虽然不明白那是怎么回事,却也认为“人心都那么坏”和“坏话传千里”这两句话一般说来总是对的;这样的事例有的是。奥黛特那档子事是不是也是这样的一个事例呢?他心里存着这样一个问题,但是存不了多久,因为他自己的心情也挺沉重,就跟他父亲当年面临难题时一样。再说,上流社会的社交界使得奥黛特如此害怕,也许她就不会产生进入这个社交界的强烈愿望;这个社交界跟她所了解的相去是如此之远,她是不会对它有个清楚的认识的。奥黛特在某些方面依然还是很纯朴的,譬如她跟一个歇业的女裁缝还保持着友谊,差不多每天都爬那又徒又暗又脏的楼梯去看她,然而她还是拼命追求派头,不过她所谓的派头跟上流社会人士的概念并不一样。对后者来说,派头产生于很少数一些人,由他们推广及于一定泛围,离他们这个中心越远就越削弱,只是扩及到他们的朋友或他们的朋友的朋友这个圈子里而这些人可说是登记在册的。这个名单上,上流社会中的人士能数得出来,他们对这样的事情无不知晓,从中提炼出一种口味,一种分寸,以至象斯万这样的人,只要从报上看到某次宴会有哪些人参加,用不着求助于他对社交界的那套知识,立刻就能说出这个宴会是怎样一种派头的宴会,这就跟一个文学家一样,只要听你念出一句句子,马上就能精确地评定出作者的文学价值。奥黛特属于缺乏这种概念的人之列(不管上流社会人士对他们是什么看法,这样的人多得出奇,社会各阶级里都有),他们心目中的派头根本不一样,按照他们所属的社会阶层而具有不同的样子,但都有这样一个特点——不管是奥黛特梦寐以求的也好,戈达尔夫人为之倾倒的也好——那就是人人都能直接学会。上流社会人士的派头,说实在也是人人都能学会的,但需要一定时间。当奥黛特说某人“只到够派头的地方去”的时候,斯万就会问她所谓的够派头的地方是什么意思,她就会带着小看他的意思答道:
“够派头的地方就是够派头的地方呗!象你这样的岁数,还问人什么叫够派头的地方,你叫我怎么说呢?譬如说吧,星期天早上的皇后大道,五点钟时的湖滨,星期四的伊甸剧院,星期五的跑马场,还有舞会……”
“什么舞会?”
“巴黎的舞会呗,我说的当然是够派头的舞会。对了,埃班谢,你是知道的,他在一个证券经纪人那里工作;你也一定知道,他是巴黎最知名的人物之一。这个金发的大高个小伙子,穿得真帅,钮孔上总戴一朵花,短外衣是浅颜色,背上有条缝;他带着他那个‘老来俏’,哪出戏的首场演出也落不了。嗯,他有天晚上就办了一个舞会,全巴黎所有够派头的人物都去了。我也真想去,可要进场就得出示请帖,我可没能弄着。不过,我幸亏没有去,去了也是挤死人,什么也瞧不见。最多也只能吹嘘吹嘘参加过埃班谢的舞会罢了。我这个人哪,你不是不知道,我可不是那种爱虚荣的人!再说,在一百个说参加过那个舞会的女人当中,至少有一半是撒谎。不过,象你这么帅得不能再帅的人怎么也没有去,我真纳闷!”
斯万也不打算改变她对什么叫做派头的看法;心想他自己对派头的看法也未必就对,也同样荒唐,同样无关紧要,毫无必要来灌输给他的情妇,因此过了几个月,她对他交往的人是否感兴趣,全看他们能不能给他送来赛马的入场券,戏剧首场演出的门票了。她希望他保持一些能派用场的关系,可是自从她有回在街上看到维尔巴里西斯侯爵夫人穿着一件黑毛料的衣服,戴了一顶有帽带的软帽以后,就认为斯万交往的那些人未必就够派头。
“亲爱的,可她看起来象个剧场里的引座员,象个老看门的!这算什么侯爵夫人!我不是侯爵夫人,可你要叫我穿着这么一套破烂衣服上街,打死我也不干!”
她也不明白斯万为什么住在奥尔良滨河路,她嘴里不说,心里可觉得这种地方跟他这么帅的人不般配。
当然,她自称爱好“古董”,说起她喜欢花整天的工夫到寄售店去“收集小摆设”,去搜寻“古玩”的时候总是眉飞色舞。虽然她对白天干什么事讳莫如深,从来不回答这方面的问题,从来“不作任何汇报”,简直把这当作是荣誉攸关的事情,当作是一种家规,但是有一次还是对斯万说她曾应邀到一个朋友家里,她家里什么都是“古色古香”的。斯万问她是哪个时代的,她说不上来,想了半天才说是“中世纪”的,其实她的意思是说她家的墙上装了细木护壁板而已。不久以后,她又对他说起这位女友,还找补了一句说:“她家的餐厅是十八世纪风格的!”说话的语调有点吞吞吐吐,然而那神气又很肯定,仿佛是在谈起这么一个人。你头天晚上还跟他在一起吃饭,可从来没有听人说过他的名字,而宴会的东道主又认为他是这么知名,以为听话的对方是肯定知道他是何许人的。她觉得那餐厅太难看了,墙上光秃秃的,仿佛房子还没有盖完似的,妇女在那里也显得难看,这种摆设是决不会时兴的。后来,她第三次提起这个餐厅,还把设计这个餐厅的人的姓名和地址写了出来,说等到她有钱的时候,她也要叫他来看看能不能给她也这么搞一下,当然不是照那老样,而是她早就梦寐以求的那样一间餐厅,可惜她的住房太小,装不下带那么高的餐具架的文艺复兴式的家具,还有象布卢瓦宫堡里的那种壁炉。就是那一天,她在斯万面前说出了她对他在奥尔良滨河路的住宅的看法;因为他曾批评她的女友不搞路易十六时期的风格(尽管这种风格搞的人少,却挺美的),而是搞仿古式的。奥黛特是这么对他说的:“你总不能要求她跟你一样住在破烂的家具和磨光了的地毯中间吧!”在她身上,中产阶级的讲求体面毕竟还是占了轻佻女子的业余爱好的上风。
她把那些爱收集小摆设,爱诗歌,鄙视斤斤计较,追求荣誉与爱情的人看成是高出于他人的杰出精英。其实也用不着当真有这些爱好,只要口头上这样说说就行;谁要是在饭桌上说他喜欢闲逛,喜欢上老铺子抚摩积尘盈寸的旧货,说他在这商业的时代永远也不会吃香,因为他向来不计私利,身上犹有古代遗风,那她回家就说:“这个人可值得敬仰,他感情是多么丰富,我原来真没想到!”而她对他的好感就油然而生。可是与此相反,象斯万这样的人,他们真有那些爱好,可嘴上不说,就要遭到她的冷淡。不错,她也不得不承认斯万不重金钱,然而她马上就撅起嘴来找补一句:“在他身上,这可是另外一回事;”敢情对她的想象力起作用的不是不计私利的实际行动,而是嘴上说说的空话。
斯万自己也感到他时常不能使她梦寐以求的事情如愿以偿,他想尽办法使她至少乐于跟他在一起,竭力不去反对她那些庸俗的思想,不去反对她在种种场合表现出来的低劣趣味,反而象欣赏一切出之于她的东西一样欣赏这种趣味,甚至为之所迷,认为这个女人的本质正是通过这样一些特征表现出来,成为可见的事物。因此,当她要去看《黄玉王后》①上演而面有喜色的时候,或者当她担心要看不上花展或者赶不上王家街茶座的有英国松饼和吐司的午茶时(她认为一个有风度的女人是应该每场必到的)斯万就会跟我们大家看到天真活泼的孩子或者呼之欲出的肖像时那样兴高采烈,感到他的情妇的心情在脸上表露无遗,禁不住上前去捧起来亲吻。
“啊!小奥黛特要我领她去看花展,她要让大伙欣赏欣赏她的美貌,好极了!我不能不从命,我一定领她去。”斯万的眼睛有点近视,他在家里工作时不得不戴眼镜,出外参加社交活动时就戴单片眼镜,这样可以多保留一点本来面目。当她第一次看到他戴单片眼镜的时候,她不禁喜形于色:“男人戴了这个,真是没得说的,太帅了!你这么一戴,多漂亮!真是十足地道的绅士。就差一个称号了!”说的时候不免有点遗憾之情。他也喜欢奥黛特讲这样的话,就好比如果他被一个布列塔尼女子爱上的话,他也是乐于看见她戴上当地那种特殊的头饰,乐于听她说她信鬼的。斯万也跟许多人一样,他们对艺术的爱好的发展是与肉欲无关的,直到那时为止,在他对两者的满足之间一直存在着奇怪的不协调现象;他在越来越粗俗的女人陪伴下享受越来越精细的艺术作品的魅力,带上一个小女仆到包厢里看他想看的颓废戏剧的演出或者去看印象派画展,心里还深信如果带去的是一个有教养的女子,她也未必多懂一些,然而不会象小女仆那样老老实实地不妄加评论。不过自从他爱上奥黛特以后,跟她抱有同感,努力使两人一条心,这对他说就成了一种甜蜜的事业,因此他竭力喜欢她所爱的东西,把不仅模仿她的习惯而且接受她的观点看成是一种乐趣,更因为她的这些习惯和观点并不是她聪明才智的产物,而仅仅起着使他想起她的爱情这么一种作用,所以他的这种乐趣也就更加强烈。他之所以再次去看《塞尔施-巴尼娜》②的演出,找机会去听奥利维埃-梅特拉③指挥乐队,都是出之于对接受奥黛特的一切观点的乐趣,出之于得以同意她的一切爱好的感觉。她所爱好的作品和地方具有使他跟她更接近的魅力,跟那些更美的但是和她联系不起来的作品和地方所固有的魅力比起来,在他眼里显得更加神秘。此外,年轻时搞学问的信念已经越来越淡漠,饱经沧桑的人的怀疑主义不知不觉地也渗入了这样的信念,他心想(由于经常这么想甚至还说),我们所爱好的对象本身并没有什么绝对的价值,一切都依时代、阶级而异,都是一时的风尚,最庸俗的风尚也不比被认为是最高贵的风尚价值小些。奥黛特对能否弄到美术展览会剪彩典礼的请帖那份重视,本身并不比他当年跟威尔士亲王同桌吃饭感到的乐趣更可笑;同样,他也并不觉得她对蒙特卡洛或里基山④的赞赏就比他自己对荷兰(在她想象中是丑陋的)和对凡尔赛(她认为是凄凉的)的爱好来得没有道理。因此他就不到后两个地方去。心想这是为了同她抱有同感,只爱她所爱的地方——
①法国作曲家维克多.马塞(1822-1884)的作品。
②《塞尔施-巴尼娜》,是根据乔治-奥内同名小说所编的剧本。
③奥利维埃-梅特拉(1830-1889)是奥黛特所喜爱的《玫瑰圆舞曲》的作者。
④蒙特卡洛是摩纳哥大公国的一个城市,以其赌场而知名。里基山在瑞士,海拔1800米,景色优美。
他喜欢奥黛特周围的一切,喜欢能以看到她,跟她谈话的一切场合,因此也喜欢维尔迪兰家的那个社交团体。跟他们在一起的一切游乐活动——聚餐、音乐、游戏、化装宵夜、郊游、戏剧,甚至是难得为那些“讨厌家伙”举办的“盛大晚会”当中,总有奥黛特在场,总能看到奥黛特,总能跟奥黛特谈话,而维尔迪兰夫妇在邀请斯万参加时又把这些看成是对他的无法估量的恩典,这就使得斯万在这“小核心”里比在任何地方都更感到惬意,竭力为核心里的人摆出一些好处,心想他这辈子都会有兴趣参加这个社交圈子的活动的。然而他从来不敢想象(怕常想就会对他的预料产生怀疑)他会永远爱奥黛特,不过,假如他一直同维尔迪兰家交往(这种设想,从原则上来说,跟他的理智的抵触要少些),那么他在将来总是可以继续每晚都看到奥黛特的;这也许并不等于永远爱她,但就目前来说,当他还爱她的时候,他所求的也就是不至于有朝一日看不到她罢了。他心想:“多可爱的环境啊!这里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这里的人比上流社会中的人更聪明,更爱艺术!维尔迪兰夫人虽然有些夸大其词,未免可笑,却又是对绘画和音乐怀有何等真诚的爱好,对美术和音乐作品是何等热爱,又是何等乐于取悦于艺术家啊!她对上流社会的人士的观感固然不很对头,然而上流社会的人士对艺术界的看法又何尝正确?可能我不太想在跟他们的谈话当中增长多少才智,虽说戈达尔总爱来一些愚蠢的文字游戏,我却非常乐于跟他交谈。至于那位画家,当他想一鸣惊人的时候表现出的那种矫揉造作劲儿固然有点讨厌,却是我所认识的最有头脑的人之一。再说,在这里人人都感到自由自在,可以无拘无束,用不着装模作样而做他不愿做的事情。在这客厅里,人们的心情每天都是何等愉快啊!除了少数例外情况,我一定不到别的什么地方去了。我将在这里慢慢培养我的习惯,度过我的一生。”
他以为维尔迪兰夫妇固有的品质其实只是他出于对奥黛特的爱而在他们家中体会到的种种乐趣在他们身上的反映,所以当这种种乐趣越来越增长时,那些品质也就变得越来越当真、越深刻、越重要了,由于维尔迪兰夫人不时为斯万提供唯一能为他带来幸福的机会;由于某天晚上奥黛特跟某一位客人聊的时间多了一些,而斯万感到心焦,一气之下就不主动问她是否同他一起回去的时候,维尔迪兰夫人总是对奥黛特说:“奥黛特,您不送斯万先生回去吗?”从而使他心里平静下来,感到快活;由于那年夏季行将到来,斯万心里直打鼓,不知奥黛特是否会撇开他单独出去度假,不知他是否还能每天都跟她见面,而正是维尔迪兰夫人邀请他们两人都上她乡间的别墅度假的;于是这些都在不知不觉间让他的感激之情和利害观念渗入他的理智之中,影响他的思想,居然宣称维尔迪兰夫人有一颗“伟大的心灵”。要是他在卢浮宫美术学校的老同学谈起某些杰出的艺术家的话,他会答道:“我百倍地更喜欢维尔迪兰夫妇。”而且他还会用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庄严口吻说:“他们是高尚的人,而高尚这种品德是这世上唯一最重要的东西,是区别人的唯一标准。你看,这世上一共只有两种人:高尚的和不高尚的。我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年龄,应该下定决心,一劳永逸地决定应该敬爱哪些人,应该蔑视哪些人,下定决心永远站在受人敬爱的人们那一边,同时为了弥补跟另一种人在一起浪掷了的时间,至死也不离开受人敬爱的人们。”我们有时说一件事情,并不因为这件事情是真的,而只是因为说了痛快,而且当我们自己说的时候,还仿佛觉得这话是出之于他人之口。这种情况,我们自己也并不时常意识到。斯万这时正是以我们在这种情况下的心情接着往下说:“好吧!事情就这么定了,我这就决定只爱心灵高尚的人们,从此只在高尚的环境中生活。你问我维尔迪兰夫人当真聪明不聪明?我可以向你保证,她的行为表明她心灵高尚,而要是思想不高超的话,心灵是不会达到这样的高度的。诚然,她对艺术的理解是深刻的,然而她最可爱的地方并不在这里:她那么巧妙,那么高明地为我尽力,她对我的关怀,她为我所作的既崇高又亲切的一举一动,显示出任何哲学教科书所不及的对人生的深刻理解。”
他也许还能承认,在他父母的老朋友当中也有同维尔迪兰夫人一样纯朴的人,有他年轻时的同伴当中也有象他们那样热爱艺术的人,在他的熟人当中也有心灵高尚的人,然而自从他崇尚纯朴、艺术和心灵高尚以来,他却从没有再看到他们。而这些人不认识奥黛特,同时即使他们认识她,也不会费尽心机来促成他跟她的接触。
这么一来,在维尔迪兰夫妇这个圈子里,象斯万这样爱他们,或者自以为爱他们的忠实信徒恐怕再也数不出来了。然而当维尔迪兰先生说斯万并不合他胃口的时候,他不仅说出了他自己的想法,也猜到了他妻子的心思。很显然,斯万对奥黛特的感情太特殊,他是不会向维尔迪兰夫人透露他俩之间的秘密的;也很显然,他又是巴如此的谨慎来对待维尔迪兰夫妇的好客,时常以他们意想不到的理由就不上他家吃饭,他们只能认为他是不想回绝哪个“讨厌家伙”的邀请;也很显然,尽管他十分小心谨慎地提防,他们还是慢慢地发现他在上流社会里有显赫的地位;所有这一切都促使他们对他恼火。然而最深刻的原因还不在这里,而是因为他们很快就感觉到在他灵魂深处还保留着一个别人无法进入的王国,依然还默默地认为萨冈亲王夫人并不可笑,认为戈达尔的玩笑并不逗人,总而言之,虽然他对他们一贯殷勤亲切,从来不公开反抗他们的信条,但他们却不能使他衷心接受,不能使他彻底归化,这在别人身上还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他们原本可以原谅他跟一些“讨厌家伙”来往的(在他心底里,他却也是千百倍地更喜欢维尔迪兰夫妇和他们的“小核心”的),只要他做出个好榜样来,当着那些信徒的面背弃那些家伙就行了。然而他们也明白,要他发誓跟那些人断绝来往,那是不可能的。
奥黛特请求他们邀请的那个“新人”,虽然她自己也只见过很少几次面,他们却对他寄以很大的希望,这跟对斯万是何等的不同!这位“新人”就是福什维尔伯爵。原来他正是萨尼埃特的连襟,这使那些信徒们不胜诧异:这位老文献家态度那么谦卑,他们原以为他的社会地位要比他们低微,不料却出自一个富有而且几乎是贵族之家。当然,福什维尔浑身散发出冒充风雅的气味而斯万则不是;当然,他决不能象斯万那样,把维尔迪兰家这个圈子看得比任何别的地方都高出一筹。然而缺乏斯万那种心计,不象他那样,对以维尔迪兰夫人为首的那些人指责他所认识的人们的明显错误时避免随声附和。至于画家有时发表的自命不凡的夸夸其谈,戈达尔所开的庸俗的玩笑,斯万虽然跟他们两个都要好,可以原谅他们,然而鼓不起勇气,也没有那份虚情假意来为他们叫好,而福什维尔却是那样愚钝,虽然并不懂得画家谈的是什么,竟为之倾倒,对戈达尔的玩笑也听得津津有味。正是在福什维尔在维尔迪兰家吃的第一顿饭桌上,两个人之间的差异全都暴露了出来,突出了福什维尔的品质,也加速了斯万的失宠。
那天晚上,餐桌上除了常客之外,还有一位巴黎大学的教授,名叫布里肖,他是在温泉跟维尔迪兰夫妇认识的。要不是校内教务繁忙,研究工作又重,闲暇时间很少的话,他是很乐意常上他们家来的。他对人生有这样一种好奇之心(也可以说是迷信),这种好奇心跟人们对他们的研究对象的一定程度的怀疑态度相结合,就会在任何一行一业中,使得某些聪明人(譬如不信医学的医生,不信拉丁文翻译练习的中学教员)博得思想开阔、头脑敏锐、甚至高人一等的美名。他装模作样地在维尔迪兰夫人家中搜求他在讲哲学,讲历史时可资对照的当今实例,首先他认为哲学和历史都无非是为人生之途作准备,其次他也认为在这小宗派里可以看到以前仅仅在书本里看到的东西,现在在行动中表现出来;最后可能也是因为他从小就被灌输了对某些人的尊敬之情,而且在不知不觉之中把这种尊敬之情一直保持在心头,现在他却想剥去他自己大学教授的外衣,跟这些人一起放肆放肆——其实这些言行之所以显得是放肆,也仅仅因为他道貌岸然地穿着大学教授的外衣的缘故。
刚一开饭,坐在维尔迪兰夫人(她可为了这位“新人”的光临而在衣装打扮上没有少下工夫)右首的德-福什维尔先生就对她说:“您这件白外衣(robenche)可真是独出心裁。”那位大夫一直好奇地打量着这位被他称之为“姓氏中带‘德’字的人”,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总想找机会引起他的注意,跟他拉上关系,这时抓住了nche这个字,头也不抬地说:“nche?nchedeCastille?(布朗施?布朗施-德-卡斯蒂利亚?)①”,然后继续低着头左顾右盼,既拿不稳大伙对他这句话会有什么反应,又流露出洋洋自得的神气。斯万苦笑一下,表明他认为这种用同音异义字进行的文字游戏实在荒唐,而福什维尔则恰如其分地流露出一种欢快情绪(那种真诚坦率着实叫维尔迪兰夫人看了高兴),表明他既欣赏大夫所说的那句话的精巧,自己又精于为人处世之道——
①布朗施-德-卡斯蒂利亚(1185-1252),法国国王路易八世之妻,路易九世(即圣路易)之母,曾两度为摄政王后。
“您觉得这位科学家怎么样?”她问福什维尔,“跟他在一起,你就没法子接连谈上两分钟的正经话。”她又转过脸来对大夫说:您在医院里是不是也这么老开玩笑?这么着,倒是不至于整天闷得慌。我看我也该申请住进您的医院才是。”
“我想我刚才听见大夫说起了那个老泼妇布朗施-德-卡斯蒂利亚——请原谅我这么说话。夫人,我说得对不对?”布里肖问维尔迪兰夫人。维尔迪兰夫人喜不自禁,两眼紧闭,双手捂住脸,格格地闷声直笑。“天哪!夫人,我不想故作惊人之笔,来吓唬现在在座而鄙人有所不知的虔敬的贵宾们……不过,我得承认咱们这个难以用言语形容的雅典式共和国——啊,那是十足地道的雅典式共和国,它的第一个警察头子正是这位采取愚民政策的卡佩家族的女人。就是这么回事,我亲爱的主人,就是这么回事,没有错。”他以铿锵有力的声音,一个音节一个音节地吐出他对维尔迪兰先生提出的反对意见的回答。”《圣德尼编年史》①这部作品所提供的资料的可靠性是毫无问题的,它在这一点上就留下了不容置疑的证据。这位圣者的母亲哪,不信教的无产者再也挑不出比她更好的保护人了;她不但生了一个被称为圣者的儿子,还培养了一批蹩脚的圣者(絮谢尔②就是这样说的),以及一些圣伯尔纳③之流;谁沾上她的边都难免挨骂。”——
①絮谢尔(约1081-1151),圣德尼市的教士,路易六世及路易七世时的大臣,在法国王权的加强方面起过极为重要的作用。
②教反对路易六世及路易七世。鼓吹神秘主义,极力反对阿伯拉尔“理解而后信仰”的主张。
③圣伯尔纳(1090-1153),中世纪神学家,在法国政教冲突中帮助巴黎主《圣德尼编年史》即《法兰西编年史》,13世纪编于圣德尼市。
“这位先生是谁?”福什维尔问维尔迪兰夫人,“他说起话来气儿还挺粗的。”
“怎么?您不认识这位大名鼎鼎的布里肖?他在全欧洲都是遐迩闻名的。”
“噢!他就是布里肖!”福什维尔高声叫道,他刚才并没有听真。接着又双眼圆睁瞧着那位客人对维尔迪兰夫人说,“您待会儿跟我详细介绍介绍。能跟一位名人同桌吃饭,总是很有意思的。您邀请的客从都经过精心挑选,在您这里是决不会厌烦的。”
“是的,尤其是他们都有一种安全感,”维尔迪兰夫人谦虚地说,“他们想谈什么就谈什么,大家畅所欲言,从来不会冷场。布里肖今天谈的还不怎么样;有一天在这里可是说得有声有色,叫你简直要拜倒在他脚下。要是在别人家里,他可就变了样了,机智也没有了,话就跟牙膏一样,你不挤就出不来,他甚至会变成一个讨厌家伙。”
“这倒真怪!”福什维尔不胜诧异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