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 parti pris de Montesquieu
我们现在的确取得了一些进步。从分权到彼此分割权力的各种力量的平衡。以及从这种表面的平衡到企图通过平衡在各种力量中重建一种力量——贵族,并使它变得神圣不可侵犯。但是,我们还没有走出孟德斯鸠。
通过这一考察,我们得以从台前走向幕后,从作者表面的理由走向他真实的理由。但在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又迎合了他的理由,接受了他向我们提出的角色分配,没有作任何改变。请看艾森曼:他确乎意识到,难题不是法律的,而是政治的和社会的。但恰恰是在列举那些彼此对立的社会力量(forces)[1]时,他又找回了孟德斯鸠的三种力:国王、贵族、资产阶级,并没有走得更远。况且,这个三分法也非孟德斯鸠所独有,这是整个世纪的三分法,属于伏尔泰、爱尔维修、狄德罗、孔多塞,属于一个悠久的传统,一直延续到19世纪,也许至今也没有完全死去。这种信念如此明显,这种显而易见又如此普遍,以至于18世纪的任何一个党派,甚至到大革命开始后,都没有想到去破除它,那么我们是否就应当永远接受它呢?我们是否就能够这样毫不迟疑地进入孟德斯鸠和他那个世纪的范畴中呢?是否就能够无须争辩地确定:他已经非常精确地区分了那些力量(不是根据它们的联合,而是根据它们的定义),而且是按照它们的“自然关联”把它们分开的?
我这么说的意思是,我们应当向自己提出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但它有可能把一切都推翻:18世纪的人们用以思考他们所生活的历史的那些范畴,是否符合历史的现实?特别是,那种如此明晰的关于三种力量的区分,是否有充分的根据?国王当</a>真是一种与贵族和资产阶级有同等意义的力量吗?国王是一种固有的、自主的力量吗?这种力量——既不是就其个人而言,也不是就其权力而言,而是在其角色和功能方面——是否足以区别于另外两者,以至于人们当真可以拿它与另外两者相权衡,骗它入彀或者向它妥协吗?而“资产阶级”自身,那些或穿长袍礼服[2],或做买卖金融的显要人物,在那个时期,是否已然成为贵族及其对立面的对手,以至于人们已经可以在孟德斯鸠为其让出地盘的下院里,觉察到一场将在大革命中庆祝凯旋的战斗所赢得的最初的理论胜利?提出这些问题,就是要质疑18世纪人们的那些信念本身,并且提出关于绝对君主政体和资产阶级两方面在孟德斯鸠生活和思考的历史阶段的性质这一棘手的难题。
然而不能不看到,有一种观念在18世纪所有政治文献中占据着统治地位:这种观念认为,绝对君主政体是为了对抗贵族而建立起来的,而国王依靠平民来抗衡他的封建对手的力量,迫使后者就范。日耳曼主义者和罗马主义者[3]关于封建制和绝对君主政体两者起源的大辩论,就是在这一普遍信念的背景上展开的。我们在《论法的精神》的很多段落中[4]都能发现这个辩论的回声;在人们不常读的最后三章里也是如此——那里的所有内容都是为它服务的,而我们读后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孟德斯鸠把自己归在哪个党派。一方是日耳曼主义者(圣西蒙、布兰维里耶和孟德斯鸠,后者学识更广博,见解更精微,但立场却同样坚定),他们带着乡愁,缅怀原始君主政体的时代:一位由贵族们选出的国王,同等地位人中的一员,就像起初在日耳曼“森林”中发生的那样;他们用它来反对那个变得绝对的君主政体:一位与大人物斗争、牺牲大人物的利益以便在平民中获得助手和盟友的国王[5]。另一方是体现资产阶级精神的绝对主义党派,罗马主义者(度波长老[6],“对贵族的诅咒”[《论法的精神》, 我们不应否认,同一时代的人们在思考自身历史的同时,也在历史中生活;而他们的思考仍然在寻找着科学的标准,缺乏必要的距离使思考成为对生活的批判。在思考一段其深层动力已被他们遗忘的历史时,人们会很容易将思考限制在他们历史生活的直接范畴上,往往把政治意图当成现实本身,把表面的冲突当成事情的实质。在这里,历史与感知到的世界并无太大的不同。人人都可以在历史中直接而明显地“看到”一些“形式”“结构”、人群、倾向和冲突。孟德斯鸠在他的著名论点中,就求助于这种显而易见:“有三种政体:……最无学识的人所拥有的观念,也足以发现它们的性质。”(《论法的精神》, 我认为,为了阐明这个时代的意识形态难题,的确有必要利用历史研究的最新成果,重新审视关于绝对君主政体、它“与资产阶级的联盟”以及这个资产阶级自身性质的公认的观念。
我只能满足于作一些非常简略的提示。不过我想说,今天看来几乎可以确定的是,研究17世纪乃至18世纪(至少是18世纪上半叶)的历史学家所面临的最大危险,就在于把后世资产阶级——那个从事革命并且从革命中产生的资产阶级的形象,投射到这个时代的“资产阶级”身上。真正的现代资产阶级,自下而上彻底撼动了先前的经济和社会秩序的资产阶级,是依靠大生产经济,全心全意追求赢利,随后又把它重新投入到生产中去的工业资产阶级。但就其一般情况而言,这个资产阶级在18世纪还并不为人所知。那个阶段的资产阶级完全是另一回事:它的最先进的成分也主要依赖于商业经济。工业经济是在一定时期内从积累中产生的,而商业经济也构成了积累的一个时期,人们从这一点出发最常得到的结论是商业经济在原则上与封建社会互不相干。没有什么比这更可疑的了。因为只要看到这种商业经济当时是在什么方向上起作用的,我们就足以做出结论:它是封建体系本身的一个被充分整合了的部件:重商主义正是进行这种整合的政策和理论。任何在当时看似处于领军地位的经济活动(贸易,手工工场),实际上都效力于国家机器,服从于国家机器的赢利和需要。[7]手工工场的建立,首先是为了向宫廷提供奢侈品,向军队提供武器装备,以及向王室贸易提供出口物资,其赢利返还国库。大型航运公司的创办,首先为了将海外的香料和贵金属带回国内,而这或多或少又总是为了王室经营的收益。因此,在其结构中,这个时代的经济回环就像被导向它的目的地那样被导向了国家机器。而这一导向对应的方面,就是那些时不时给这类经</a>济运作带来活力的“资产者”,并不具有其他经济的和个人的前景,可以超出这个国家机器所服务的封建秩序:富起来的商人,除了一些罕见的例外,都不是把收益投资到私人生产中,而是投资到地产上——他购买地产是为了由此获得头衔,跻身于贵族;或者是投资到某些作为行政机关公务人员的官职上——他购买官职是为了享有比如一笔年金那样的进项;再就是投资到国债上,这可以确保他获得巨额赢利。因而,经商致富的“资产者”的目的,就在于要么通过购买地产或者资助某个被他娶了女儿的家庭,直接进入贵族社会,要么通过袍服[8]和官职直接进入国家机器,要么通过年金进入国家机器的赢利。正是这种情况,使这个暴发的“资产阶级”在封建国家中获得了一种如此特殊的处境:它宁愿在贵族中占据一席之地,也不去与之斗争;而且,因为想要进入它似乎是在与之斗争的这个阶层,它对这个阶层的维持和撼动至少是半斤八两:它的经济活动和个人历史的整个回环当时仍然被收纳在封建国家的限度和结构之内。
这一点确定下来,显然就推翻了关于绝对君主政体与资产阶级之间联盟的传统图式,以及关于绝对君主政体的公认的观念。那么就必须要问,即便在当时让它和贵族相对立的各种冲突中,绝对君主政体的性质和功能究竟是什么。
迄今为止,人们对这个问题作出过两种回答。两者都放弃了那种——根据专制者的滑稽可笑的漫画——把国王塑造成封建主死敌的观念,并代之以另一种观念,也就是认为这个历史阶段的基本冲突并不是让国王与封建主相对立,而是让封建主与上升中的“资产阶级”或人民相对立。但这种一致也就到此为止。
因为 [5]《论法的精神》,le Débonnaire):“他完全丧失对贵族的信任,提拔了一些微不足道的人。他剥夺贵族的职位,把他们赶出王宫,任命了一些外人……”
[6]让-巴蒂斯特·度波长老(AbbéJean-Baptiste Dubos,1670—1742),法国历史学家、美学家,法兰西科学院终身秘书,著有《法兰西君主政体在高卢的建立》等。他敌视贵族,是“ [8 robe,参见此处译注。——译注
[9]参见马克思本人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一段文字,有关孟德斯鸠仍然(在1845年)倾向于被赋予这样的意义:“例如,在某一国家的某个时期,王权、贵族和资产阶级为争夺统治而争斗,因而,在那里统治是分享的,那里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就会是关于分权的学说,于是分权就被宣布为‘永恒的规律’。”
[中译文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16]可参见《关于宪法》:“……只要稍加思索,就不难察觉,这种平衡只可能是幻想或灾难,它会使政府毫无作用,甚至不可避免地会使相互竞争的各种权力联合起来反对人民。因为十分明显,这些权力宁肯自己相互冲突,也不愿呼吁主权者来解决它们的问题。英国就是这样的证人,在这里黄金和君权经常使得天平偏向同一方向,在这里反对派本身时而争取改革人民代表制度,显然只是为了和多数人一致行动而把改革推迟,它对改革大概也是反对的。这是一种使人惊异的政府。在这里社会美德只是可耻的滑稽行为,自由的幻影消灭自由本身,法律把专制政体固定下来,人民权利是公然买卖的对象,甚至羞耻心也抑制不住贪污行为。”罗伯斯庇尔,《革命法制和审判》,赵涵舆译,王之相、王增润、立知校,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145页。——译注
[17]阿尔贝·马迪厄(Albert Mathiez,1874—1932),以研究大革命史著称的法国历史学家,著有《法国革命史》《热月反动》《吉伦特派与山岳派》等。——译注
[18]《道德沉思录》,第147节。亦可参见致孟德斯鸠的信和致索兰(Saurin)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