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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1900年以前的基督教传教活动及其影响_剑桥中国晚清史

作者:费正清 字数:11575 更新:2025-01-10 14:52:08

19世纪时,商人们来中国谋求利益。外交官和军人来到中国则谋求特权和让步。外国人中间唯有基督教传教士到中国来不是为了获得利益,而是要给予利益;不是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而至少在表面上是为中国人的利益效劳。那么,在19世纪所有那些来中国冒险的人们当中,为什么传教士反而引起了最大的恐惧和仇恨呢?

如果对这个问题有任何一个答案的话,那就是传教士深深地、不可避免地坚信这一主张:只有从根本上改组中国文化,才能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天主教徒和新教徒、自由主义者和保守主义者,全都有这种信念。他们的区别不在最终目标,而在用以达到此目标的策略。他们的共同目标是使中国皈依基督教,而且他们是不达目的不肯罢休的。

不论是新教和天主教,绝大多数传教士都不能容忍中国文化,但又不愿意或者不能够对它进行有意义的改造。他们乐此不疲地传布宗教信仰,有把改变世俗事务置于次要地位之势。虽然他们的人生观和宗教观十分保守,但是他们在中国舞台上的影响却与保守南辕而北辙。因为传教士对中国文化的要求特别苛刻,在中国人看来,他们是公然反对祖先崇祀的人。

只有人数非常少的传教士,主要是新教徒,能够容忍、甚至欣赏中国文化的某些方面,认为自己的任务与其说是破坏中国文化,不如说是来“完善”它。然而说来也奇怪,在这方面走得最远的传教士,正是那些极力主张必须对中国生活方式进行大整大改的人。

所以,虽然有些传教士集中力量抨击中国的古老制度,而另一些传教士则比较强调建立新制度,但是按照其使用的性质来说,所有传教士都向传统文化提出了革命的挑战。使许多中国人感到受威胁的正是这个原因,而不是任何其他原因。

感到受威胁的中国人有这么多,但不是全体中国人都这样。而且也不是无限期地感到受这种威胁。随着时间的流逝和西方的入侵问题开始在中国知识分子心目中越来越占有中心位置,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必须从根本上进行改革。对于旧制度的信念变得淡薄了,到19世纪90年代(如果不是更早的话),许多人开始热望出现一个新的中国。这些新近具有改革思想的中国人对于仍在力图拯救中国人灵魂的“福音派传教士”依然怀有敌意,不过不如以前那样富有战斗性。但是,他们对于为拯救中国而工作了一个世代以上的“世俗派传教士”则表现了新的志同道合者的态度。甚至在一个短暂的、然而是热情的时期内,他们还变成了这种传教士的门徒。

因此,传教事业的影响极为复杂,如果只用一种观点来理解它,就只能模糊它的真正性质。实际上,传教事业有许多不同的影响,每一种影响都引起了中国人一些不同的反应。而且,这些影响和反应之间的相互关系因时因地而异,这部分地反映了中国条件的变化,部分地反映了传教事业本身性质的演变。以下我们首先讨论传教事业性质的演变。

传教事业

起源和早期历史

在近代中国进行的传教事业只是它的世界范围活动的一部分。这种活动由许多渠道形成:宗教的、文化的和民族的。当然,基督教始终主张全人类的得救,因而它具有传布教义的动力。但是,要使这种动力大规模地实现,必须具备某些历史前提。传教活动需要经费资助,需要组织指导。必须克服长途跋涉的技术障碍,正如必须克服妨碍传教工作中民族的和文化的障碍一样。尤其重要的是,许多西方人必须对非基督教世界有足够的关心,使他们愿意积极去参加拯救灵魂的工作。

罗马天主教

这些先决条件得到满足的方式,与现代欧洲文明兴起的历史,与它空前的技术发展和经济增长,与它想要发现和改造这个世界的强烈动机是分不开的。在蒙古人统治时代,早期的努力没有取得结果,此后天主教在华的传教活动在16世纪80年代积极地开始了,当时允许意大利的耶稣会士利玛窦</a>(1552—1610年)进入中国。不久,其他天主教教派的传教士都加入利玛窦及其同事的事业,揭开了一个蓬蓬勃勃的工作时代。这个时期与后来在华传教活动的时期有几个主要方面大不相同。首先,虽然国籍和方法的不同造成了传教士之间相当大的不和,但他们都是罗马天主教徒,体现了教皇这个唯一至高无上的宗教权威的扩张。(1727年北京设立了一个小规模的俄国东正教传教士团,但是它的成员好像没有在中国人中间进行过任何福音传道工作。) 从长远看,同属必需的另一种形式的著作是编写供外国人使用的关于中国生活和状况以及该地传教进展情况的资料。这类出版物中主要的是《中国丛报》,这是首批赴华的美国传教士之一裨治文(1801—1861年)1832年在广州创办的月刊。1833年卫三畏(1812—1884年)与裨治文一起工作,在他们的共同编辑下,这个期刊直到1851年底为止成了发表西方人士论中国的严谨学术著作的主要园地。

医学和教育是这个早期阶段新教活动的另外两个重要领域。 杨光先死后约两百年内,《不得已》的内容的渊博和感情的强烈仍是无与匹敌的。不过在整个这一时期内,中国的作者们对基督教的看法仍极模糊,而在鸦片战争的余波里,许多著名的士大夫,其中包括魏源</a>(1794—1856年)、夏燮(1799—1875年)、徐继畲(1795—1873年)和梁廷楠(1796—1861年),在他们论述西方的著作中都有对外国宗教的批判性评述。

在确定基督教的异端性质时,任何私人著作不论它流行多么广泛,可能都不能与19世纪60年代以前发生的许多著名事件的影响相比拟。1724年雍正帝对基督教下禁令时便把它作为被禁止的教派而载入清代法典,而同一年颁布的《圣谕》有皇帝的详尽批注,结果基督教在许多人心目中便与最恐怖的秘密会社之一的白莲教联系起来了。雍正以后的一百多年,当某些基督教教义对太平军运动的思想发生深刻影响时,基督教的危险性质似乎终于成为定论。[16]

虽然禁止基督教的条款已从1870年版的大清律中删去,虽然大多数教士也竭力断绝和太平军的关系,但是不能够一朝夕之间根除在数十百年中养成的心理联想。因此,甚至在它合法化以后,基督教仍被许多中国人视为异端,即具有此类组织进行政治和社会颠覆的全部特征的异端。在某一方面,西方人的这种宗教在1860年以后甚至不如以前那样为人们所宽容。因为如上所述,中国人最怕的就是异端和力量的结合,而在1860年以后的时代,基督教的社会和政治力量在中国却空前地增大起来。

传教士对传统社会制度的威胁

在全国范围内,外国传教士和中国全体居民的比率,直至1900年可能还不到十万分之一。即使考虑到中国基督教徒也高度集中的某些城市中心的这种比率高得多,但显然也不能主要根据数量来理解1860年以后基督教事业的危险性。质的因素,例如传教士的远见卓识和外部政治上的支持比量的因素重要得多。像一个机体对于外界物体(甚至是显微镜才能见到的物体)的侵入的反应一样,中国社会的社会、政治和各方面力量只有脆弱的平衡,它能轻易地被仅仅少数传教士和中国基督教徒所打乱。

传教士和绅士

至迟到19世纪末,在许多情况下还要晚得多,大多数中国社会中的上流社会是绅士集团。[17]绅士比中国任何其他社会阶级都更加深刻地与中国的文化水乳交融,更全面地坚持中国是一切文明的中心的主张。他们从孩提时起就接受儒家传统和价值的教育,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声望在很大程度上建立在积极同这种传统和价值打成一片的行动上。因此当儒教受到攻击时,绅士阶级遭受的损失最大。

19世纪下半叶,传教士充当这种进攻的先锋。卜鲁斯爵士也许夸大其词地说,传教士“系统地歪曲了中国的道德状况”。[18]不管是否进行过系统的歪曲,他们对中国道德状况——尤其对某传教士称之为“儒教的梦魇”——的攻击,则是无情的和不妥协的。

这种攻击也是很放肆的。虽然还没有人对传教士的中文宗教著作进行内容丰富的分析,但是迄今暴露出来的一些例子(特别是新教徒的小册子)却表明它们恰恰没有适应中国人的感情(典型的例子是19世纪70年代美国传教士散发的攻击祖先崇拜的小册子,书名叫《辨孝论》)。看来,新教传教士公开布道的特点是比较粗鲁的。艾约瑟(伦敦会;1823—1905年)向我们描写了1851年春季他的一次旅游:

我带着一名传教士会友到龙华。正值一年一度的春节而有大群大群人们汇集在那里。我们尽可能明白地发表演说,劝人们不要搞偶像崇拜;这一席话使法师们非常愤怒……

我们到江湾去参加另一次盛大节日。嘈杂声……使得我们几乎无法讲道。因此我们退回到郊区一座古庙……这里立即聚集了大群听众,其中有一些杂耍艺人;他们几乎一动也不动地倾听了将近一个小时:我们告诉他们搞迷信是错误的,他们的儒家学说有很大的缺陷,然后我向他们约略说明了基督教的伟大之处。[19]

因为孔子</a>被认为是使中国不能皈依基督教的大敌,传教士自然要把他们的挫折、失望和愤怒的情绪倾泻到孔子影响最直接的体现者绅士阶级身上。有一个传教士写道:“在中国文人主要从儒家学到的温文尔雅</a>的外表下面,几乎只有狡诈、愚昧、野蛮、粗野、傲慢和对任何外国事物的根深蒂固的仇恨。”[20]19世纪在中国没有几个传教士认为这种评述是太过分了。

一旦把传教士对绅士的敌视与绅士对传教士的怨恨摆在一起来看,人们对于19世纪中叶以后在中国出现的文化冲突的深度和强度便有了一定的认识。中国人认为传教士——特别是天主教徒——是受物质利益的驱使,传教士则反唇相讥,认为中国人陷入了世俗尘网之中而不能自拔。传教士认为中国人迷信,中国人则对传教士最钟爱的信仰采取疑而不信的态度。每一方对另一方都感到莫测高深。每一方认为另一方属于低级文明。实际上很难设想不发生更激烈的思想交锋。

传教士除了向绅士是否有资格在文化和道德方面居于领导地位这一问题提出挑战以外,他们在1860年以后还对绅士历来把持社会领导权的情况构成了直接威胁。构成威胁的方法多得不可胜数,这里仅举其数端。传教士,特别是天主教士,经常打扮成儒家文人学者。除绅士以外,在地方上只有他们才被准许和官方平等来往(根据条约)。传教士开设孤儿院,从事救灾,这些社会义务按习俗本来是由绅士担任的(如果他们要担任的话)。他们在内地享有治外法权,使他们甚至比绅士阶级更不受制于中国法律。

具体侵犯绅士传统特权的最重要一点也许是这一简单事实:传教士也在为人师表。他受过教育,最低限度也能读能写,因为这些本事如果说不是绅士所专有,无疑也是绅士阶级最具特色的属性之一。传教士也开办学校,从而在真理问题上唱对台戏。他在公开场合宣讲这些真理。特别是新教徒,还撰写和散发大量著作。一位新传教士领袖恰当地概述了这件事对有教养的中国人所起的影响,他说:

这不能不触怒他们。布道会使他们受辱,因为你这样做时就处在老师的地位上。发行宗教书籍或科学书籍也会使他们受辱,因为你这样做时也就认定中国并未保有全部真理和知识……提倡发展点什么吧,也会使他们感到侮辱,因为这是暗示中国并未达到文明的顶点,而你却站得比他们更高。[21]

传教士和老百姓

虽然中国有教养的阶级的敌意(哪怕对其起因不甚了了)被普遍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但传教士认为,数目多得惊人的没有文化的群众心地却像白纸一样洁净:他们安定,有可塑性,能接受基督教信仰。杨笃信在谈到普通老百姓的时候,为大多数人进行过辩护:“总的来说,这些人温和、勤劳、不怀恶意。说到与外国人的关系,在我看来,老百姓是不招惹外国人的,除非他们的上司挑起敌意和仇恨。要说他们是喜欢我们,或者愿意和我们交往,未免有些过分;但要说他们对我们怀有敌意,这也离谱甚远。”[22]

这样乐观地描述中国群众,在心理上无疑是必要的,因为传教士决不能接受“老百姓”会自动厌弃他们的说法。但是这种描述不见得符合事实。虽然大多数皈依者确是来自老百姓,但是压倒多数的老百姓确实也不愿意和外来宗教发生任何关系。此外,19世纪的最后几十年老百姓公然敌视传教士和中国皈依者的行动在全中国均有案可查,而这种敌对行为不全是他们的“上司”挑拨的结果。

老百姓害怕和敌视外国人的原因不一而足。有时其起因不过是一时一地之事。例如,19世纪60年代初期,湘赣地区许多人把天主教和太平军的基督教等同起来,认为天主教传教士暗地里勾结叛乱分子。虽然在经历过和叛乱分子长期与剧烈斗争的湖南、江西等地容易产生这种畏惧心理,但是在清帝国其他地区,这种畏惧心理却远没有那么明显。

民众厌恶传教士和中国皈依者的另一些原因则更为普遍。它们大体上可分为两类:即一类是对社会和经济的不满,一类是由文化、种族和迷信等恐惧引起的变态心理状态(这也可以大致归之为排外情绪)。前一类原因是直接或间接地由体现在天津与北京条约中新的法律安排引起的。后一类原因虽然在1860年以后变本加厉,但主要是非政治因素造成的,而且在条约时代以前好几十年就已经起着作用。[23]

引起民众不满的一个共同根源是1860年以后许多中国教徒所表现的傲慢的甚至是肆无忌惮的行为。据报道,有些中国教徒穿着西装,坐轿子招摇过市,因教堂事务而闯入衙门,或者利用他们和外国人的关系进行敲诈勒索和拒不纳税。特别令人愤愤的是,中国教徒普遍乐于依仗教会的支持和庇护,同非基督教徒的对手打官司。某些传教士(主要是天主教传教士)纵容,甚至鼓励这种行为。因为他们能够对衙门施加相当大的影响,使得有时作出偏袒基督徒而压制非基督徒的、是非颠倒的裁决。事情一发不可收拾到这种地步,即莠民自然要纷纷攀附教会,这便进一步加剧了中国教徒和普通中国人之间的摩擦。

传教士有力地插手于中国教徒的诉讼案件,除助长社会的不和以外,也是造成败诉一方经济困难的直接原因。另外一些经济上的不满更普遍地存在于居民中间。在反基督教徒暴乱以后,非基督徒平民常常必须支付传教士强行勒索的赔款。[24]一旦基督教徒由于宗教原因不再为“敬神”的节日和仪式捐款,非教徒平民还必须分担更多的费用。这种愤懑情绪司空见惯,而对于挣扎在死亡线上的贫苦人民来说,增摊的费用可能成为一个沉重的负担。

在中国籍的天主教商人掌握地方经济重要命脉的地方,不时暴露出潜在的更加爆炸性的经济不满。当这样的地区(例如1886年夏季的重庆)受到经济危机的打击时,当地居民几乎必然把他们遭受苦难的愤怒锋芒指向天主教徒众。

民众反基督教情绪的社会和经济根源,常常由于各种更愚昧、更荒谬的力量而变得火上加油。这类力量之一就是当时传教士所说的“迷信”。例如普通中国人认为,为了保障或恢复地方上的幸福,不许冒犯“神灵”。因此,每当传教士设立新的建筑物,在高度、地势或方位上都故意无视当地风水时,或者中国教徒在干旱季节拒不参加求雨典礼时,非教徒居民便深为不安。

基督徒奇异的风俗习惯是使中国民众疑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新教传教士之应用现代医术(天主教传教士在这方面不如此之甚),还有某些天主教的教规,例如忏悔、临终涂油的圣礼以及为临死婴儿施洗的仪式,在中国文化中便没有相应的东西;而基督教之反对祖先崇拜,则是公然向成为中国文化核心的价值挑战。这样,基督教必然会被误解,人们也必然会把最凶恶的动机算到传教的账上。

最后,民众的敌对行动还有一种更荒谬的原因,即愚昧而强烈的种族偏见。我认为,只要细心研究就会发现,这种偏见双方都普遍存在。(驻台湾的一位加拿大传教士不同寻常地与自己教会里的一个中国女士结婚时,引起了其他传教士的强烈非议。)不过这种偏见在中国人中间尤其厉害。因为,西洋人的古怪行为和相貌使得他们在中国人中间很显眼,同时绝大多数中国人又与西洋人之间很少有或根本没有个人来往。他们把西洋人作为整体来看待,而不知道他们也是一个一个的人。因此就可能相信他们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而在某些人身上看到的可疑行为很容易以偏概全,以为他们人人有份。只要西洋人仅仅被认为是不开化但又可以教化的野蛮人时,他们便能得到同情和帮助。但是,一旦他们被看成是野兽和魔鬼(不是人,或比人更坏)时,他们便不可救药。这时候,唯一的办法就是把他们驱逐出境。

旧制度的反应:反基督教的暴力行动

由于传教士及其追随者引起的疑惧和愤怒,清末反基督教的冲突极为普遍。从1860—1900年这40年间,发生了需要通过最高级外交途径来处理的数百起重大事件或骚乱,至于地方上不难了结的案件则有数千起之多。(19世纪60年代冀东一个天主教传教士报告说,有一年他的工作被200多起较轻的“迫害”事件所打乱。)其次,除这类事件以外,有时候清帝国一些主要地区充斥着煽动性的反基督教小册子、标语[25]和传单,这在某些情况下看来是对传教士挑起的文字论</a>战的反应。

清末反基督教的作品大体上可分为两类。 传教士也专心致志于培养中国 科学和数学

20世纪中国人反对基督教的主要论据之一是,它的主张与现代科学的成果有出入。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新教传教士在19世纪把西方科学传入中国时都起了主要作用。的确,虽然在创建中文科学新词汇中存在着一些专门问题,但是新教徒创作的科学和数学著作比所有其他非宗教问题著作的总数还要多。

科学方面最有成就的翻译小组之一由有相当汉学造诣的英国传教士伟烈亚力(1815—1887年)和卓越的中国数学家李善</a>兰(1810—1882年)所组成。他们在19世纪50年代曾在上海共事,翻译了欧几里得的《续几何原本</a>》(九卷)、赫希尔的《谈天</a>》(十八卷加一卷)、奥古斯塔斯·德·摩尔根的《代数学》(十三卷)和卢米斯的《代微积拾级》(十八卷)等书。多产的李善兰还翻译了威廉·惠威尔的著作(与艾约瑟合作)和约翰·令利的著作(与艾约瑟及韦廉臣合作)。

由于西方著作的翻译如果要有被人阅读的机会,就必须译成可诵的汉文,又由于即使传教士中最有造诣的学者(像伟烈亚力)也不能写出任何典</a>雅的文学语言,因此必须采取一种特殊的写作方法。实际上这是耶稣会士早在250年前就已采用过的方法。首先,外国传教士把原文口译给他的中国助手听。然后,助手把口头翻译改写成文言文。最后,如果传教士对汉文也有一套功夫,他就要通读译文,以使表达更加准确和晓畅。

19世纪最充分使用这种方法的是傅兰雅(1839—1928年)。英国人傅兰雅最初作为教会学校的教员来到中国,他可以称为“世俗派传教士”的最初典型。虽然他在各种教育事业中与传教士合作,但他和教会的任何差会没有关系,并且他重视加强中华民族更甚于使中国人改信基督教。傅兰雅的使命是向中国传播西学,特别是传播科学。

傅兰雅在上海江南制造局当过28年(1868—1896年)翻译。他一生翻译了129篇译文,其中有57篇自然科学,48篇应用科学,14篇陆、海军科学,10篇历史和社会科学;他离开中国担任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路易斯·阿加西斯东方语言文学教授职位以后,继续从事翻译工作。江南制造局刊行了傅兰雅的77篇译文。

除替中国政府工作以外,傅兰雅还积极参加与倡导西方科学有关的许多私人事业。他是上海格致书院的干事,也是其创始人之一:这个书院是一批关心促使中国了解西方的中外人士在19世纪70年代中期创建的。傅兰雅每星期六晚在书院进行幻灯教学,是院里举行征奖论文比赛的热情支持者。这项比赛开始于1886年,“目的在于诱导中国知识界探讨各科西方知识,以便将它们运用于中国”。[37]1876年至1892年间,傅兰雅还担任图文并茂而颇有影响的杂志《格致汇编》(后来的英文名称为《中国科学与工业杂志》)的编辑。《格致汇编》上的文章通俗易懂,许多是新教传教士写的,它们涉及的范围有大量科学的及其有关的问题。

傅兰雅的另一个计划也必须在这里谈一谈,虽然它的目的比单纯传播科学知识要更加广泛。这就是傅兰雅1885年在上海建立的一个非营利性的书店格致书社。到1888年,该书社拥有约650种关于西方问题的书籍,在天津、杭州、汕头、北京、福州和香港设有分店。

历史和国际法

现代科学和工业革命的真正宠儿,即敢于从事写作的传教士,通常都想把精力用于自然科学和应用科学(包括军事科学)。但是在其他领域,特别是历史和国际法领域,也出现了传教士的许多有影响的出版物。最早的出版物之一是裨治文的《美理哥合省国志略》。裨治文此书最初出版于1838年,经过了许多次修订,最后修订本于1862年出版,书名为《联邦志略》。它是中国叙述世界历史和地理的两部草创著作——魏源的《海国图志</a>》(1844年)和徐继畬的《瀛环志略》(1850年)——中有关美国的材料的主要来源。

另一部被广泛阅读的历史著作是慕维廉(1822—1900年)的《大英国志》(1856年)。慕维廉的译文之所以受到中国学者的赞扬,在相当程度上是由于他的合作者、19世纪50年代上海文学界的主要名人蒋敦复</a>(1808—1867年)的技巧。

传教士另外编纂的历史读物有谢卫楼的《万国通鉴》(上海,1882年),史亚实称此书“使整个一代中国人对于伟大而不可思议的外部世界获得了一些初步的概念”,[38]另外还有李提摩太所译麦肯齐的《19世纪的历史》(1880年)(下面将有所评述),他的这本通俗译著于1894年出版,书名叫《泰西新史揽要》。

传教士的译著产生重要影响的另一个领域是国际法。这主要是由于美国传教士兼教育家丁韪良的努力。丁韪良的国际法译著中最重要的是《万国公法》(北京,1864年),它使中国政府掌握了亨利·惠顿的权威著作《国际法原理》。

史亚实对谢卫楼著作的评价,如果不计较它的盛气凌人的语气,则对于传教士的所有非宗教著作都是适用的。这种著作使受过教育的中国人能得到向来很难得到的关于西学方面和关于西方世界总的方面的丰富资料。而且直到19世纪最后几年为止,它们是这些知识的基本来源。可是,这类著作只不过给我们提供了像一部非常复杂的故事的章回题目,故事的内容尚有待分晓。

我们可以简单地谈谈在填充故事的内容时,未来的学者们需要探索的几个问题。 有些基督教改革派人物,其中包括蔡尔康(李提摩太和林乐知的中国合作者)和极罕见的天主教家庭出身的改革派之一马良(马相伯,1840—1939年,在19世纪70年代他实际上做过耶稣会牧师),他们基本上被学者们所忽视。另一些基督教改革派,如王韬</a>(1828—1897年)和马良之弟马建忠</a>(1844—1900年),人们给予他们应得的评价是改革者,而不是基督徒。马建忠年轻时期曾经就读于天主教学校,后来留学法国。19世纪70年代末回到中国以后,他参加了李鸿章的幕府,由于他对西方具有无与匹敌的知识,迅速成为李鸿章最器重的外交顾问。王韬的经历更加异乎寻常。在帮助麦华佗</a>准备《新约全书》的委员译本以后,1854年他在上海接受洗礼。19世纪60年代他在香港与理雅各密切合作翻译中国七部经书。60年代末他与理雅各在苏格兰度过两年以后,回到香港,于1874年自办报纸。王韬著的书和他每天写的关于时事和改革的政论</a>文章,使他享有西方问题专家的声誉。1884年回上海后,他到傅兰雅的格致书院工作,90年代初,他经常为有改革倾向的传教士刊物《万国公报》写稿。

把这些人称为“基督教改革派”是什么意思呢?当然,这不意味着他们的改革思想是建立在明确的基督教概念上面,或者他们把改革看成是将来使中国基督教化的桥梁(像某些传教士所希冀的那样)。(实际上,在大多数情况下很难知道他们与基督教的关系有多深、多久。19世纪对于基督徒的责骂如此其甚,致使受过教育的中国教徒都尽量隐瞒自己的基督徒身份,在王韬印行的大量著作中,无一个字提及他是一个基督教徒,只是他在19世纪50年代一篇未发表的日记中随带了一笔。)此词更多的是意味着,这些人是早期摆脱了儒家樊篱的人。对他们大多数人来说,基督教似乎并不能取代儒家的思想体系(而明治时代的许多新教教徒则用基督教取代了)。毋宁说,它使人注意到这一事实:其他合法的和值得尊重的世界观都是可能存在的。一旦把这一点弄清楚了,儒家社会便 与人们所想象的相反,在19世纪90年代走向前台的新改革派人士,他们虽然比旧改革派更加激进,但一般都在旧学方面更有根底。实际上,他们中间某些最著名的人物是从儒家今文学传统中找到他们改革思想的主要根据的。大部分旧改革派人物是因多年来直接生活在通商口岸才走向改革主义的,新改革派则不同,他们一开始就有志投身于改革(诚然,有时是在短暂地访问通商口岸以后才有志于此的),只是在后来才实际上卜居于通商口岸,那时这样做通常是出于方便或政治安全的原因。最后还有一个不同之点,但这不同之点的性质是自相矛盾的:即虽然19世纪90年代比较重要的改革派中没有一人是基督教徒,但其中某些人——像他们名义上的基督教前辈那样——至少是受到了基督教或其传教方法的深刻影响。

紧接中国败于日本之后,康有为</a>(1858—1927年)领导的新改革派于1895年首先取得了全国性的声望。在后来几年间,维新改良的浪潮高涨。它在1898年夏天臻于极盛,此后即戛然而止,因为慈禧太后的政变使敌视激进变革的势力重新掌权。

正是从1895—1898年这个时期,传教士对于中国改革尝试的影响达到顶点。在某种程度上,这种影响是通过私人关系取得的。李佳白的尚贤堂(1894年建)以促使北京官员对改革感兴趣作为主要目标,他在1896年声称,他个人认识250多名官员,另外还和200人有交往。[44]威尔士传教士李提摩太是另一个把培植与中国高级人士的私人关系作为促进改革的有效方法的人。李提摩太拜访过李鸿章和张之洞</a>等显贵人物。(李提摩太的特点是操切从事,他在1894年试图劝说张之洞提出倡议,使中国在规定的年限内变成相当于外国的保护国。张之洞的反应显然并不热情。)1895—1896年冬天,李提摩太访问北京时,结交了康有为、梁启超</a>(他曾短时间担任过李提摩太的秘书)和短命的强学会的其他成员,也经常在强学会的集会上发表演说。

比私人交往更有影响的是新教传教士的改革主义的著作,它们从19世纪80年代末起迅速传播开来。1891年李提摩太担任了出版这类著作的主要赞助机构广学会的总干事。广学会出版了他所译麦肯齐的著作(1894年)和林乐知所编关于中日战争的书(《中东战纪本末》,1896年)。从1889年起,它还出版有影响的月刊《万国公报》,由林乐知和蔡尔康任总编辑。

作为主张改革的宣传者,传教士在这些年所取得的成就超出了他们最狂热的梦想。每年广学会从销售出版物中得到的收入从1893年的800美元猛增到1898年的1.8万美元。1896年傅兰雅兴高采烈地报告:“书籍生意正在全中国迅猛开展,这里的印刷商不能满足书籍生意的需要。中国终于觉醒起来了。”[45]林乐知关于中日战争的书籍(书中有一节清楚地说明了作者的改革派观点)和李提摩太所译麦肯齐的书(这两本书很受人欢迎,中国书商一再非法翻印),[46]都是1896年长沙乡试举子的必备读物。强学会出版的 [15]引自保罗·科恩《中国和基督教》, [28]这一段论述根据保罗·科恩《清代中国与西方的冲突:1850—1900年》,载克劳利编《近代东亚文集》, [30]在这一节我着重依据小海亚特《新教在华的传教活动(1877 1890年):慈善工作的制度化》,载《中国论文集》 [48]当然也有例外。19世纪70年代初期韦廉臣发表了一篇文章,建议逐渐成立议会政府。参看刘广京《19世纪的中 国:旧制度的瓦解和西方的影响》,载何炳棣等编《中国的危机》两卷集,卷1,第104页注。到20世纪初,有些传教士也曾宣称他们同情年轻革命者的事业。但一般说来,传教士似是害怕官府结果会不管真假,都把基督教徒与革命者混为一谈,从而作出强烈不利的反应。见希夫林《孙中山和中国革命的起源》,第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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