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漫画 首页 名著 中国名著 外国名著 玄幻科幻 都市言情 历史军事 排行 免费
搜索
今日热搜
消息
历史

你暂时还没有看过的小说

「 去追一部小说 」
查看全部历史
收藏

同步收藏的小说,实时追更

你暂时还没有收藏过小说

「 去追一部小说 」
查看全部收藏

金币

0

月票

0

第九章 清代的中兴_剑桥中国晚清史

作者:费正清 字数:35601 更新:2025-01-10 14:52:02

清朝获胜的原因

1864年7月当太平天国的首都南京最后被曾国藩</a>的军队攻陷时,中国士大夫统治阶级中的许多人已在私自庆幸,因为他们亲眼看到了历史中的罕见现象——一个统治了二百多年并且一度鼎盛的王朝,在以后衰败时仍能扑灭一次席卷全国的和难以对付的叛乱。这在传统史学中被称为中兴,自古以来,这样的事例不过荦荦数端而已。在19世纪60年代经常引用的这类事例中,有规模巨大的安禄山之乱被扑灭后肃宗在位时(756—772年)的唐代中兴。

从历史角度看,清代的中兴也许甚至比唐代的中兴更令人瞩目。公元8世纪的帝国将领还远没有摆脱南北朝(317—589年)的军事—贵族文化,但是清末的士大夫尽管身受一千多年越来越无价值的书本文化的影响,却能消灭太平军。另外,唐代的中兴出现了实际上独立的藩镇,而清帝国政权却能经过叛乱而基本上完整地保存下来:总督和巡抚在治理时虽然取得了较大的回旋余地,但是仍要继续依靠皇帝的恩宠以保持禄位。唐肃宗曾从中亚的回鹘人那里取得援助,同治初期的清朝也同样得益于西方“夷人”直接和间接的援助。唐朝虽然能指望用中国的优越文化去威慑甚至同化异族援助者,可是19世纪中国面临越海而来的外国人,他们不但不能被同化,而且拥有比中国自己的文明还要高明的物质文明。

任何中</a>兴的主要事件都是军事性质的,即必须打败叛乱者。

虽然团练和勇都是有用的,但由于有了一种新型的军事组织才可能取得最后的胜利。这种新型组织就是勇营,它是帝国的半正规军队,在当时是一大创举。[1]最早和最重要的这类军队虽然在湖南组成,都称不上“地方军队”,因为它很快就被调出省外与太平军作战。湘军的规模与勇的规模不同,后者一度发展到13.6万人。虽然团练和勇的饷银主要都由绅士筹措,但湘军的饷银则由帝国在省库内拨付。曾国藩打算从湖南的上层人士那里筹款,但效果不大,于是就依靠帝国授权湖南、湖北、广东等省拨付的饷银,以及朝廷批准出售功名、官衔甚至官职的所得来资助他的大军。他的经纪人跋涉数省以兜售北京为此目的而颁发的“执照”。[2]曾国藩在建立他的军事统一组织和训练制度的同时,又成立了一个管理经费和给养的机构。杰出人物如罗泽南</a>、胡林翼和刘蓉(1816—1873年)等人把谦恭的、但又义无反顾的儒家思想付诸实践,从而使他们自己也具有曾国藩那种拯救王朝和拯救文明的坚定决心。

曾国藩:考验中的儒家经世致用之学

曾国藩世界观的哲学基础是关于万物各安其“分”的程朱学说。就人而言,每个人的“分位”存在于等级地位中,即存在于帝国制度和家庭内部的等级地位之中。曾国藩与桐城学派的学者一样,也强调要关心人的福利,但仍认为“伦纪”甚至是一个更重大的问题。早在19世纪40年代的书信中,他就表示了他的看法,认为在人与人的各种关系中如果忽视了“殊”,“其极皆可以乱天下,不至率兽食人不止!”[3]

曾国藩不但是一个虔诚的自我修养实践家(如主张黎明即起,按时练字,熟读经史和写反省日记等),而且对行政问题也有广泛的兴趣。他对经世致用的态度主要是依赖“人治”而不是“法治”。就制度而言,他倾向于保存清朝政府的和社会的惯例,包括各种礼仪在内。他认为政府的当务之急是实现贺长龄</a>和魏源</a>喜用的一句名言:“综核名实。”不过,他又遵循桐城大师的主张,强调只有具有正统学识根底和有修养的人才能改造官僚界内部的习俗,因而最大的需要莫若取“笃实践履之士”。[4]他在一篇早期的著名文章《原才》中主张,只有“贤且智者”的出现,才能使急剧形成严重危机的世风日下的形势得以扭转,并认为只靠几个视国家利益为自己利益的人的领导和榜样,也能改造整个一代人的风气和习俗。他不是没有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但他在翰林院进行的研究使他相信如秦蕙田</a>(1702—1764年)所著的《五礼通考</a>》那样的综合性著作,就足以指导行政实践和社会实践。他提出的唯一意见是增写关于论述诸如盐的专卖、河道管理和货币政策等事务的经济这一节。[5]由于理学总是有“内”“外”——即本质和功能——之分,所以曾国藩认为,清朝的制度虽然在道德和礼仪这两方面没有缺点,但在实际执行方面能够——而且应该——有所变通。他在1851年8月的一篇日记中写道:“前世所袭误者,可以自我更之;前世所未及者,可以自我创之。”[6]

1853年1月曾国藩被任命为负责湖南省地方防务的钦命大臣后,他对文武官员的腐败无能深为震惊和感到痛心。但他除了竭诚领导以外别无良策;曾国藩出于对理学的信仰,认为只有这样的领导才能真正改变摆在王朝面前的命运。他说:“独赖此精忠耿耿之寸衷,与斯民相对于骨狱血渊之中,冀其塞绝横流之欲,以挽回厌乱之天心。”[7]于是曾国藩决定应用其经世致用术的两个方面,即又要注意人的道德品质,又要注意他们的组织能力。他在选用将领时特别强调候选人要具有“忠义朴诚之气质”。他宁愿要学者来当将领,要求需用之人选必须具备“血性”和“廉明”的品质,这甚至比要求他们具备军事经验的心情更为强烈。他要农民出身的“淳朴”的人来当下级军官和士兵[8]

为了管理他的陆军及其附属水师的粮饷,曾国藩经清帝的批准成立了一个官僚机构。虽然他在一开始没有被封为钦差大臣,但他是领有钦命的。[9]这使他有足够的权力,可以给官员颁发札委和授给他们委员的头衔。曾国藩还在他的大本营中设立一个“参谋部”,即绿营的营务处。在湘军进驻湖北然后又进驻江西后,不管曾国藩的大本营设在何处,都在附近城镇设立粮台,以监管船运粮食。此外,在前沿阵地还有管理饷银和弹药的机构。[10]

曾国藩非常注意被委托办事的人的品质。他选拔一名对水战有一定经验的下级绿营军官杨岳斌</a>(1822—1890年)和与地方防务有过短期关系的生员彭玉麟(1816—1890年)来指挥他的水师。尤其是彭玉麟,他证明是一名勇猛、正直和谨慎的儒将,所以深合曾国藩的心意。曾国藩依靠他的一批私人幕友来为营务处、粮台和各种特设的局办事,这些人名义上是他的“食客”,并从他私人俸禄中支领酬金。曾国藩以善于把精干之士招进幕府和量才使用他们而著称。他常常任命幕友至营务处或某个粮台任职,这样就把“食客”转为有委员地位的政府官员并付给官俸。曾国藩的心目中也需要以不贪赃、有实际才能而为人称道的“正人”来充当这样的管理人员。但实际上,他伤感地发现,他不得不在湘军和绿营将领中放宽他的品行标准。他只有对手下官兵的所作所为视而不见,才能彻底维持湘军的战斗力。但对这些挽救其战斗力的办法,儒家的经世致用之学是难得给予承认的。

事实上,湘军的战斗力大大地被许多赞美它的编史者们夸大了。诚然,湘军在1854年10月攻克武昌之举,遏制了太平军企图巩固沿江所有城市的战略锐气。而1854年12月在湖北边缘的田家镇击溃庞大的太平军水师的战绩也显示了曾国藩水师的质量。但当曾国藩沿江而下远征江西时,他被断然阻挡住了。至少他的一半水师被围在鄱阳湖达两年多之久;而且尽管湘军中最精锐的部队回师防守,太平军仍于1855年4月重新攻占了武昌。曾国藩仍继续被围在南昌,而由胡林翼(当时的湖北省代理巡抚,后来又实授巡抚)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内指挥大部分湘军作战。到1856年6月,当驻在南京以东并由向荣统率的江南大营崩溃时(见 也出现了湘军暂时恢复元气的时期,它在两三年内扩充到4万人左右。它尽管遭到几次惨败,但到1859年中期仍能肃清江西和湖北的太平军。军队的规模已经扩大,同时基本上还保持着它的组织形式,可是曾国藩却不得不放弃他在选用军官方面的原则。像罗泽南和李续宾那样杰出的儒将已在战斗中丧生。曾国藩和胡林翼所依赖的新将领再也不是能实际指挥战斗的儒家人物了;剩下的几个儒将驭将比带兵更为内行。在营一级将领中,读书人已不再占优势。这时大部分指挥营的将领只勉强认识几个字,但其中有些人甚至被擢升为统领。[11]经验证明,执行前线任务需要读书人所缺乏的精力,而在文盲和半文盲中,却有具备卓越战术才能的勇将。原为曾国藩水师下级军官的鲍超,在1855年被胡林翼提为统领,带领3000名新兵。据说他只会写自己的名字。鲍超与其他两名20多岁的年轻人毕金科和朱洪章就成了曾国藩最器重的统领。朱洪章自称是一个在下令屠杀数以千计的敌军时难得眨眼的人,在十三四岁时就放弃了读书的机会,未满20岁就参加了勇营。[12]

像鲍超和朱洪章等人虽然善于指挥作战,但容易骄纵他们的官兵。湘军的军纪不断败坏。每当夺取一个城镇,随之而来的即使不是滥杀,也总是掠夺。1858年7月当曾国藩服父丧15个月后复任时,他发现湘军的行为如此之坏,以致地方的团练也常与他们作战。其弟曾国荃返任得更早,他从湖南带来的2000名士兵在粗野的、但有作战经验的营级将领带领下,1858年9月在江西吉安的一次重要战役中赢得了胜利。但在胜利时,他的部队变得那么难以驾驭,以致它不得不立即被解散而代之以新兵。1858年末三河镇之役遭惨败后(儒将李续宾和曾国藩另一个弟弟死于此时),湘军又设法进入安徽。但此时曾国藩所率各营实际上大部分由新入伍的官兵组成,他们被像朱洪章那样久经沙场的粗野将领所带领。尽管曾国藩宣扬爱民(他在1858年末亲自写的军歌以此为歌名),湘军原来的良好风纪似乎再也没有恢复过。

在此以前,曾国藩已经写出他的主张,认为理想的军事将领应“不汲汲于名利”。但到了1856年,他发现大部分湘军军官“皆不免稍肥私橐”。他所能做的就是但求身不苟取,“以此风示僚属,即以此仰答圣主”。[13]到了1859年,曾国藩几乎要把将官划入衙门胥吏和差役这一类儒生认为不得不容忍的无德之人之列。他这时认为,中国古代的伟大而有德行的将领肯定已被历史学家理想化了。根据他自己的经验,像罗泽南和李续宾那样非凡的儒将,“皆邂逅遇之,非求而得之也”。即使他的最优秀的将领,也只有在让他们看到建议擢升其绿营军阶的奏折时,或者在他们预期掠夺战利品的前景特别有利时,才肯卖命。他写信给胡林翼表示了他的极端实用主义,当时他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学“老僧不见不闻……惟懵懂可以祓不祥也”。[14]这就是以我佛的智慧来补儒家经世致用之术的不足!

清帝国的政策:向同治时代过渡

从1859—1861年这三年,人们可以看到太平天国的兴起,同时也看到清朝对欧洲人的政策从敌对转向妥协,这部分是由于在随着幼主登位而产生的权力斗争中,宫廷决策人有了变动的缘故。

在向同治年间过渡的时期,任用汉人担任省的要职这方面的政策可能没有发生什么变化。清朝的统治者已经非常信任他们的受过严格教育的士大夫。据报道,咸丰帝在他深为尊敬的教师杜受田(1787—1852年)的推荐下,选择了信仰理学的汉族诗人兼政治家祁寯藻</a>(1793—1866年)担任领班军机大臣。[15]虽然祁寯藻在1855年退隐,但他的许多意气相投的好友在京师仍身居高位。他在军机处的继承者文庆是一个颇有阅历的满人,此人自1853年以来一直担任户部尚书</a>,并推荐过胡林翼为湖北省巡抚和骆秉章继续担任湖南省巡抚。1856年文庆去世以后,清帝愈加听信肃顺(1815?—1861年)之言,后者是平日陪侍清帝的最能干的宗人。肃顺是清帝另一名宠爱的皇亲端华的兄弟,他在1854年起开始被任命为御前侍卫和工部侍郎。他在担任包括理藩院尚书在内的一系列要职后,在1858年末又任户部尚书。肃顺为人骄横悠肆,但对汉族文人则颇具爱才好士之风,并且任用了郭嵩焘和王闿运</a>等湖南才子当他的幕僚。曾国藩在1860年夏季被授予两江总督之职,就是出于肃顺的保举。[16]

肃顺一意孤行,急于想纠正政府中各种臭名远扬的弊端。他与其说是一个儒家,不如说是一个法家;他的作风严厉。1858年后期,在北京发现了一起举人考试贿赂案。清帝在肃顺及其同僚的建议下,下诏把一名满族高级主考官及六名被指控的同犯处以极刑。行刑后的八个月,即在1859年11月,肃顺对发行钞票的官办银行进行了调查,此举再次震动了北京的官场。纸钞与声名狼藉的大额劣质咸丰铜钱,是清廷谋求解决其财政危机的无可奈何的办法之一。肃顺把数十名被控贪污的户部胥吏连同许多经官方批准经营的银行主关进狱中。他因此以勤奋和意志坚强著称。但当时在北京的郭嵩焘后来指出,肃顺的行动还算不上彻底的改革。他认为,清政府的主要缺点在于官场讲究排场以及政府政策的颟顸。他断言某些不法行为是难以避免的,这使人想起曾国藩议论他的将领的一些话来。他写道:“颟顸而宽,犹足养和平以为维系人心之本,颟顸而出之以严,而弊不可胜言矣。”[17]

肃顺任理藩院尚书时,已经继承了明清帝国的政策,即凭借天子的威严作为主要支柱,以确保中国对亚洲腹地各部族首领的控制。因此,要清帝与欧洲的蛮夷酋长平起平坐,这对他来说是特别难以忍受的。从所有迹象看,肃顺是要求废除1858年天津条约中某些条款和鼓励僧格林沁加强大沽湾防务的那个非正式的王公集团的幕后策划者(见 当1860年8月僧格林沁的部队被 咸丰帝不愿看到所有这些现实,特别不愿看到欧洲军队仍在天津留驻,所以他一再推迟返京日期。他再也不能回京了,因为他在1861年2月患了重病(可能是肺结核)。他在夏初时稍有好转,但在8月20日病情突然恶化。在两天后去世之前他一度苏醒,但时间短得只能立下两道遗诏:其一是立他的五岁独子载淳为皇储,另一纸是授权四位侍卫大臣(载垣、端华、肃顺和景寿,都是宗人)和在热河的四名军机大臣“赞襄一切政务”。前四人所受的权力既不能被解释为顺治</a>帝未成年时多尔衮的那种摄政,也不能说成是康熙</a>帝未成年时鳌拜及另外三大臣的辅政。(可以推测,这八人在怎样抬高他们的作用这一点上未能取得一致意见。肃顺在他们之中最为机敏,但又是地位较低的宗人,决没有资格当摄政。)然而这八人对自己作为“顾命之臣”的身份信心十足,以致他们以幼主的监护人自居,并且指望代他来作决定。

但并不是把权力全部授予他们。由于他们只受权“赞襄”,所以不能合法地启用通常代替“朱批”的御玺。他们不得不求助于两位皇太后的固有的权力,因为母后的地位能够合法地代表幼主使用御玺。咸丰帝去世后留下了25岁的皇后钮古禄氏,她为人随和,没有野心。但这时的天子载淳的生母却是叶赫那拉氏,即后来的慈禧太后(1835—1908年)。按照规矩,8月22日的诏令晋封叶赫那拉以及位居其右的东宫钮古禄为太后。八名咨询大臣在谒见两位太后时,提出此后他们起草的一切敕令和诏书,都要由两位皇太后加盖她们掌握的御玺来批准。但叶赫那拉过去曾为先帝整理过奏折,因而她们坚持要先看过一切草拟的敕令、诏书以及奏折,才能在任何文书上加盖御玺;而且由咨询大臣提名的高级官员任命事项,也必须要经过她们的批准。这八名咨询大臣勉强同意了。但两位皇太后并不公开上朝听政,她们只召见这八个人。

这种做法并无错误,因为在此以前的清史中,从没有皇太后上朝听政之事。但在以前的朝代中都有很多这样的先例,而且中国的传统是可以援引的。北京的官员这时发起了一场运动,以使两位皇太后实际执政,或者按照历史上常见的做法实行“垂帘听政”。[19]恭亲王无疑是幕后人,他最后获准前往热河行宫。当时在热河的军机处的一名官员写信声称,恭亲王设法晋见了两位太后,并缓和了她们对欧洲人的恐惧心理。[20]9月14日,即恭亲王启程回京后 外国武装和太平军的失败

1862年淮军的出现标志着曾国藩的军事体系扩展到了上海地区。与湘军相比,淮军实力较强,这不但是由于淮军官兵的质量较高,而且他们还拥有西方的枪械弹药。在淮军最初的13个营中,有8个营实际上是从湘军调来的。调来的湘军将领中有两人证明是特别值得器重的,一个是程学启,此人原为太平军,在安庆投降了曾国荃,另一人是木匠出身的湖南人郭松林。已经证明是当时清朝最优秀将领之一的刘铭传</a>(1836—1896年),原来是个私盐贩子。他和其他淮军将领曾经带领的一批骁勇的士兵来自合肥附近多山的西乡,那里是一个宗族观念很强的地区。[27]李鸿章</a>麾下更为粗鄙的将领证明比一些儒将更适应于使用西方武器。早在1862年6月,程学启已经把他的一支部队改建成拥有100支滑膛枪和步枪的“洋枪队”。到9月份,淮军至少已从洋行购进了1000件这类小型武器。但洋行不能迅速供应大炮。在1862年整整一年中,刘铭传迫切地搜求西方大炮,但毫无所获。但到了1863年中期当淮军因从安徽征募士兵和吸收投降的太平军而增加到4万人时,它确已掌握了许多现代的大炮,还至少有1万支步枪。刘铭传还雇了几名法国炮手,此外还有约20名西方人在淮军“洋枪队”中当教官。

虽然淮军终于掌握了一些西方武器,但它在早期进攻敌人城镇时得到的最大帮助却是由常胜军中外国军队操纵射击的大炮(常胜军中还有比淮军射击技术高明的中国步枪手)。虽然英国人在1862年5月后一般地说避免直接参战,但他们找到了一个得心应手的工具,他就是身为清廷军官而这时听命于李鸿章的华尔。华尔虽然年轻鲁莽,却显然具有聚集约140名外国军官在一起共事的领导能力。海军中将何伯一度对华尔怀有敌意,这时也给他提供包括攻城大炮在内的枪支弹药。华尔用他与商人杨芳共有的汽轮运输他的步枪手,此举也有助于李鸿章在1862年7月和8月迅速取得胜利。李鸿章向曾国藩报告时写道:“华尔打仗,实系奋勇,洋人利器,彼尽有之。”[28]

同时期,李鸿章已经接任了薛焕的职务,在1862年4月份任代理江苏巡抚,12月任该省巡抚。在7月份,他从吴煦(在12月份前仍为布政使)那里接管了厘金税。当清帝国的海关税收用于维持保卫上海的英法军队和维持常胜军时,李鸿章接管后增收的厘金税收却使扩充淮军和支援曾国藩及曾国荃有了可能。与薛焕不同,他不主张鼓励欧洲人扩大他们在战争中的作用。他知道上海的洋人中间讨论的一项建议,即邻近该商埠周围的农村应归外国租界当局管辖。李鸿章忠于清帝,同时对他称之为“中国”或“中土”这一政体的尊严也非常敏感。他在给曾国藩的信中写道:“无论军事如何紧急,鸿章却未求他出队帮助……既输下气,且张骄志。”[29]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李鸿章最先使用了“自强”一词。

李鸿章虽然希望避免欧洲人进一步插手战争,但仍很珍视常胜军的援助;这支军队虽然由西方人率领,却有效地置于中国人的指挥之下,这件事是值得详细说明的。历史上不乏“蛮夷将领”为中华帝国军队效劳的先例;以华尔为例,使他欣喜的不但是经济的报酬,而且有绿营副将的军衔,此事说明欧美的属员是可以归清廷节制的。华尔在1862年9月死后,准备让其继承者白齐文率领常胜军进攻南京的计划虽经曾国藩和清帝的批准,却未能实现。因为白齐文与杨芳为了财政事务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对南京的远征不得不取消,最后由戈登来率领这支华洋合璧的队伍。李鸿章理解,这支队伍的外国军官绝不可能被中国人指挥。于是在1863年1月中旬,他与士迪佛立将军取得一致意见,准备任命就要退出英军现役的戈登为绿营的总兵和常胜军的副管带,与一名曾与华尔共过事的绿营将领共同指挥。李鸿章保证定期支付常胜军官兵饷银以及英国人供应弹药的费用。但他坚持常胜军应从4500人减至3000人,戈登应受李鸿章个人指挥。李鸿章答应英国人提出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如果调动常胜军越出上海周围30英里,要事先取得英国当局的同意。可是在2月份,当李鸿章要常胜军去围攻上海西北30英里以外的太仓时,他压倒了士迪佛立的反对意见。戈登在1863年3月开始指挥常胜军。虽然李鸿章立即要他进攻苏州和更远的地方,但英国人并没有反对。

常胜军的大部分军官是习性粗暴的美国人,他们对戈登的约束,深为不满。至少爆发过两次哗变,骚乱则是时有所闻。但戈登个人骁勇善战,他给其部下的印象不亚于华尔,并且他还是一名杰出的战术家。他接收了华尔的那艘浅水明轮铁炮舰海生号(它船尾的转动炮床上装有能发射32磅炮弹的火炮),此外,他还有新式的英国大炮。从1863年1月起,淮军就一直企图解救在常熟被忠王部队围攻的太平军降军,常熟离苏州北面仅30英里,是粮食供应的主要基地。直到4月份戈登带了榴弹炮和科赫恩迫击炮赶来时才解了围。淮军当时正在围攻通往苏州的战略城市太仓。5月份,戈登乘海生号赶到,经过四小时的炮击后轰开了太仓城墙,使程学启的士兵占领了该城。所以李鸿章成为西方技术的坚定信仰者是不足为奇的。他得意洋洋地写信给曾国藩说:“炮力所穿,无孔不入……西洋炸炮,战守攻具,天下无敌。”[30]戈登在一封私人信件中回顾说,“人们原来期望不会有那么大的破坏”;但他认为他的战斗会加速使苏州投降,从而及早结束战争。[31]

“中国的戈登”之所以重要,不仅仅是体现在他身上的维多利亚时代的英雄主义。他对镇压太平军战争的重大贡献在于,他的炮兵与李鸿章的淮军一结合,就把忠王的大批部队牵制在苏州周围,这些部队本来可用来大举进攻南京外面的曾国荃部队的。

实际上,曾国荃的士兵差一点遭覆没之祸。他率领了2万名士兵已在1862年5月末来到离南京南面仅几英里的突出地带。但太平天国的京城由于其坚固的城墙和堡垒而无法攻破,又由于它周围有河流山冈而难以使之孤立。忠王已于6月份撤离上海返回苏州,准备在南京发起反攻。反攻在10月份开始,当时他带大军从苏州赶到,后面又紧跟着来自浙江的军队。曾国荃的部队由于遭到一场严重的瘟疫和不断受到挫折而元气大伤,到1863年1月已濒于崩溃。但忠王因出于对苏州地区的关心和对皖北粮食供应的需要,对这次反攻一直不能全神贯注。[32]他带了饷银和粮食在1863年7月中回到南京,并在一个多月内,以自己的“洋枪军”不断打败曾国荃。但在9月中旬,他匆忙赶回苏州,这次他留在那里直到11月末快要陷落之前。如果没有戈登及他的大炮,淮军不可能那么快威胁苏州,因而忠王后来在著名的“自述”中不断详细谈到“洋鬼子”大炮造成的可怕后果,这些话并非夸大之词。[33]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湘军和淮军有了戈登的援助,竟使清朝不需要有损于本国主权完整的外国援助就能对抗太平军。1862年和1863年春,随着捻军在山东和河南威胁的增长,清廷越来越急于要把太平军赶快打败。1862年6月,在卜鲁斯的敦促下,总理衙门得到清帝的批准,让英国人和法国人在上海训练中国军队。7月,李鸿章勉强将薛焕的一千多名残兵转交英国人,另外交给法国人600名。李鸿章要求总理衙门不要扩大这类计划,因为担心欧洲人会逐渐侵犯清朝的权力。按照李鸿章的主意,11月份的一道谕旨要求这类计划应着重“练将”,因为“统带(华兵)不可久借外人”。[34]晚至1863年3月,士迪佛立将军在安庆访问曾国藩时,他建议把英国人在上海训练中国军队的数目增至1万人。士迪佛立盘算使用这1万人配合李泰国正在装备并预期在夏末到达的舰队一起攻打南京。李泰国本人早在5月份就已返回,他与李鸿章商讨财政问题时,透露有六百多名要为清廷效劳的英国官兵,将随同八艘炮舰前来。李鸿章立刻注意到这与1862年初经曾国藩修正的赫德的最初建议有出入:原建议提出,这支舰队将主要由湘军水师驾驶,英国人只是提供训练和援助。李鸿章警告总理衙门说,李泰国为人骄横、险恶和狡诈。但问题在于北京是否迫不及待地要取得胜利,以致会听任李泰国和士迪佛立为所欲为。

6月初,李泰国在北京拿出了他与已经脱离英国皇家海军来指挥中国水师的阿思本海军上校签订的一份契约,这使恭亲王和文祥大吃一惊。根据契约规定,清帝的命令只有在“直接下达给李泰国”时,阿思本才服从,另外,李泰国“如对任何合理的命令不满时,可以拒绝下达”。李泰国除了提出这份既成事实的契约外,还提出要求说,他身为海关总税务司得亲自接受海关关税收入,这项税款在此之前都是送交海关华人监督指定的“海关银行”的;此外,他不但应负责从关税收入分配经费给这支新舰队,而且还应分配给一切外国人训练的中国军队,包括戈登的队伍在内。如果不能满足这些条件,李泰国威胁着要撤走海关的一切外国工作人员。他在给总理衙门的要求中写道:“为什么总税务司要为地方官员征收关税?”总理衙门行文通知李鸿章,认为李泰国的用意是“思借此一举,将中国兵权利权全行移于外国”。[35]

李泰国忽视了一个事实,即清廷与太平军作战的运气大大好转了。此外,他习惯于与何桂清和薛焕那些没有骨气的官员打交道,却不了解已涌现出来的一批新型的地方行政官。曾国藩和李鸿章不但拥有精兵和具备进取的思想,并且还得到朝廷的信任。李泰国谋求取得卜鲁斯的支持,因为后者认为如果能从地方拿走关税收入和外国训练的军队,清朝的中央政府定会从中得利。因此,卜鲁斯在1863年6月16日向总理衙门建议:(1)“帝国政府应[通过李泰国]自己来掌握关税收入”;(2)由戈登等英国军官带领的中国军队在与省抚共同作战时,“不应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36]卜鲁斯的建议遭到恭亲王的断然拒绝,因此,这位公使就到蒙古去“游山玩水”,把谈判之事交给李泰国和赫德自己去进行。在赫德的建议下,拟订了一套章程,内容是任命阿思本为“帮同总统”,隶属于曾国藩任命的中国水师总统麾下;两名水师总统都归曾、李二人管辖。这些规定得到清帝批准,但李鸿章抱怨说,如果舰队由600名英国水手操纵,中国的管带就不可能真正进行指挥。曾国藩也写信给恭亲王说,除非中国人能实际操纵舰只,否则就难以学会使用它们。但总理衙门对清廷的这种名义上的控制似乎已经满足,虽然还不是心甘情愿的。它在8月份知照李鸿章道,除非在阿思本到达前能收复南京,否则“迟久不克,兵船必往,殊难谕禁”。既然谕旨已经规定舰队归曾、李二人指挥,因此总理衙门希望他们二人能设法进行控制,并从李泰国和阿思本手中收回原属自己的权利。[37]

曾国藩和李鸿章也许将不得不设法满足一下北京的心意,因为湘军在以后许多个月中还不能收复南京。但阿思本在9月随同舰只到达时,对自己只成为一名中国人的“帮同总统”大为不满,而对究竟谁掌握实权则毫不考虑。在北京,他因受李泰国的煽动,采取了僵硬的立场。10月18日,阿思本限总理衙门在48小时内承认他与李泰国的契约,否则他将“立即解散舰队”。到了20日,当总理衙门未予答复时,卜鲁斯写信给恭亲王,说他得先请示伦敦,才能让清政府接管舰队——这样就出现了使炮舰落入别人手中的可能。但文祥相信,真正不愿冒险看到舰队落到太平军之手的人却是卜鲁斯。于是他请美国公使蒲安臣设法调解,他宣称清廷宁愿“退到长城以外”,也不愿接受阿思本的条件。[38]最后找到了解决办法:舰只退回英国,在那里出售。总理衙门给李泰国和阿思本以丰厚的补偿,但解除了李泰国海关总税务司之职而让赫德接替。中国海军的现代化被推迟了,但也避免了外国人在中国军事和财政方面施加更大的影响。

戈登不止一次要求其中国同僚程学启不要处决投降的太平军首领(他认为这是违反文明战争常规的行动),虽然这个要求屡次遭到拒绝,他仍继续援助淮军。有八名守卫苏州但决定投降的太平军首领被李鸿章处决,戈登认为这有损他的荣誉,因为他曾在一次私人会见中似已保证过他们的安全。他一怒之下几乎要率兵去攻打李鸿章,但被赫德等人劝阻,他们说李鸿章没有“事先策划”此事,于是戈登又为李鸿章上阵作战。[39]但是常胜军内部的军纪这时已经败坏。它协助围攻了几个城市后(最后一次是在1864年5月围攻常州),戈登和李鸿章一致同意予以解散。不久伦敦也送来了同样内容的指令。戈登愉快地接受了绿营的提督军衔,但他仍拒绝了清帝赏赐的1万两纹银。

在此期间,1862年5月收复宁波的战绩是欧洲人和该商埠一个“夷人专家”双方主动努力的结果。宁波道台张景渠在1861年12月太平军攻占该商埠时已经乘一艘法国船只逃往定海,据说还携带了大量海关库银。他组成一支300名士兵的小部队,命名为“绿头勇”(后又称常安军)。此外,在其麾下效劳的还有布兴有,此人是著名的广东海盗,已被提为绿营游击,并指挥着80艘海盗船和大批“广勇”。[40]5月10日英国皇家海军的乐德克上校宣称外国船只遭到太平军炮击,于是就指挥得到两艘法舰支援的四艘炮舰炮击宁波,这时这支临时由各方拼凑而成的军队就已准备投入行动。大约300名英军和70名法军将大炮架在城根;太平军在猛烈的炮火下撤离该城。英法军队和中国的勇军进了城门,为张景渠前道台掠夺和占领该城;张景渠也立刻向商人募集捐款,以资助进一步的中西联合作战。

李鸿章奉清帝之命去援助浙江北部,派了数百名华尔的常胜军去守卫宁波。乐德克的军官也着手训练“绿头勇”,这时它终于发展成有1000名士兵的队伍。同时一名法国海军上尉在宁波海关税务司日意格的帮助下组成一支中国分队,名叫“花头勇”,又称常捷军,外国人则称他们为“法华军”。这支部队很快就扩充到2000人,甚至一度到3000人。[41]到1862年12月末,这几支部队在海军少尉德克碑指挥下夹攻制酒的绍兴城,并于3月15日攻克。

左宗棠</a>感到由欧洲人带领中国军队很危险,因为他担心会造成喧宾夺主的后果。[42]新任宁波道台拨出关税款项,但只计划供给约2000名中国士兵和150名欧洲军官之用。与华尔和戈登的军队一样,许多外国军官以及他们带领的中国兵主要关心的却是在攻占一座城镇后怎样掳掠财物。

左宗棠还是利用西方人以及他们训练的华人作为自己部队的助手。1863年夏,当德克碑难以从绍兴绅士那里收回某些曾经保证给他的部队提供的巨额“债款”时,杭州的富商兼银行家胡光墉(1825—1885年)安排他与左宗棠进行了一次会晤。胡光墉自1862年以来就当了左宗棠的买办,为他采购给养。胡光墉所做的这一安排是为了使德克碑不丢面子,而又能按左宗棠的条件来为他效劳。虽然左宗棠最后升为闽浙总督,32岁的德克碑还不过是一名绿营副将,但左宗棠仍免他行跪拜礼而与他握手。德克碑在 在1864年7月南京失守后还幸存的太平军将领中,除了参加捻军的赖文光外,实力最强的要数李世贤和汪海洋;后者是安徽人,当时还只有30多岁,他在19世纪50年代中期参加太平军,一直在浙江作战。李、汪二人分别经</a>过江西进入福建。1864年10月,李世贤占领了福建沿海的漳州,并在那里雇了16名外国人帮助训练他的部队使用西方武器。李鸿章奉清帝之命派了8000名淮军在郭松林率领下前往漳州,部队中还有英国教官训练的步枪手。左宗棠则在福建北部设立了大本营以监视其他太平军的动向;他指令由福建的海关税务司法国人美理登男爵训练的中国军队协助进攻漳州,该地在1865年5月中旬被收复。[45]李世贤和汪海洋这时在广东会师,但是出现了一场不幸的内讧,李世贤在8月份在汪海洋的教唆下被暗杀。汪海洋在1866年1月1日战死。西方的武器显然为叛乱的结束作出了贡献。

长江下游的战后问题

收入的窘困和文官政府

太平天国战争使士大夫制度的政府经历了一场严厉的考验。即使充分利用了帝王的权威,也不能确保军事上的胜利。后来,随着从造反者那里收复了城市及其周围地区,就必须把民政恢复起来。复兴的问题紧接着一次次的胜利而出现了。而儒家的经世致用之道再一次要经受考验。归根到底,在进入战后时期的地区,行政的首要任务是哪些事情呢?究竟哪一方面更为紧迫——是帝国政府的安定的社会秩序和财政要务呢,还是迅速恢复农村的生活?假定少数几个政治家怀有最善良的愿望,他们是否有可能改变太平天国叛乱前地方政治的习俗和制度?

曾国藩到达南京后只有8天,就已经决定解散他指挥的全部12万名湘军(但不包括左宗棠的部队)。早在1864年8月14日,大约2.5万名曾国荃最精锐的军队连同其将领一并退役,可能他们已经掠夺了足够的财富,说什么也要解甲归田了。[46]剩下的12万人分期退役,大部分在1864—1865年进行,有的在1866年退役,因为还需要这些人来守卫安徽江西地区,以防止太平军残余死灰复燃。

从自己解散湘军这一点来看,曾国藩显示出他没有追求个人权势的野心。他还认为,李鸿章的淮军和左宗棠的另一部分湘军将有足够的力量去对付仍在帝国其他地方肆虐的叛乱。但不管怎么说,曾国藩的决定是由于以下两个痛苦的现实造成的:他的军队的军纪进一步败坏了,同时他发现非常难于及时筹措足够的饷金按期发给军队。自他担任两江总督及钦差大臣以来,他有权处理大量财政收入。但他的支出却增加得更快。在1862年,对驻安徽的湘军饷银的发放有时拖欠8个月;而在1863年末,驻南京地区军队的饷银被拖欠了16个月。[47]同时,许多已经取得绿营的总兵或提督军衔的统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想“肥私囊”,而更糟糕的是,他们的军队正在变成老百姓的祸灾。鲍超麾下经常打胜仗的军队更是臭名远扬。即使像不识字的朱品隆和唐义训等曾国藩的贴身将领,也树立了很坏的榜样。曾国藩获悉朱、唐二人虚报他们所辖各营兵员名额,要对他们的部队做彻底的核查,但却找不到一名将领愿意出头去干这种有损友情与面子的事。此外,将领们常常争吵不休。朱品隆与唐义训除了放任士兵肆意掠劫城镇的店铺住家外,还被发现犯有曾国藩认为是不可宽恕的罪过,即甚至在面临全军惨败时也不互相支援。[48]对这类行为的失望心情以及南京发生的屠杀,使曾国藩对是否值得保持他的官兵队伍产生了怀疑。

曾国藩保卫从皖北到江西这条漫长战线的行动以及他指挥的围攻南京之战,使他的财源非常拮据。长江流域各省许多地方的农业已经遭到破坏,唯一大量而且可靠的收入是厘金税——内地过境税或货物税(见 但在1862年,原江西省的一名知府沈葆桢</a>经曾国藩保举被任命为该省巡抚,当时沈葆桢出于责任心,认为必须把江西省的防务需要放在更优先的地位。他不愿把该省厘金税的全部收入移交给曾国藩,也不愿把那部分折征的漕粮所得提前分配给曾。曾国藩不得不求助于清帝,希望沈葆桢能拨更多的款。江西省虽然没有满足曾国藩的愿望,但从1860年中至1864年中确实为湘军提供了850万两纹银,此数大致相当于这四年曾国藩直接指挥的军队全部上报收入数的一半(也就是说,不包括胡林翼和左宗棠指挥的以及分配在广西和贵州两省服役的几支军队的上报收入)。[50]江西提供的税款对曾国藩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上海区的大部分厘金收入主要被李鸿章用作淮军军费。李鸿章除定期给曾国荃运送大批弹药外,只能从他的厘金收入中每年约抽30万两纹银给曾氏兄弟。

曾国藩的厘金税制扩大到两江辖境以外,1860年夏,他得到湖南巡抚骆秉章的同意,在长沙成立东征局。曾国藩的一位绅士出身的老友黄冕被任命主持局务。他在1855年曾协</a>助制定湖南省的厘金税制。东征局当时得到湖南巡抚的批准,对盐、茶和其他主要商品增收厘金税五成,特别用于曾国藩部队的需要。此事于1861年1月上报清帝,从这时到1864年中期为止,这4年多中用于该省征募新兵的费用以及拨给曾国藩作军饷的湖南厘金税款共达200万两。1862年4月,清帝批准曾国藩的请求,把广东省的厘金系统扩大供湘军使用。于是在广东北部的韶关和广州设立新的厘金局,这两个机构的办事人员都从曾国藩的大本营中抽任。[51]这种跨省的措施只是因为曾国藩得到清帝的支持才得以实现。

但是曾国藩的厘金系统必然会碰到传统的人员培训和根深蒂固的陋习等方面的明显缺陷。就像大部分将领重视军衔和财富更甚于慎独德行那样,少数具有理财能力的文人也被发现缺乏献身公益的精神。虽然曾国藩继续对黄冕和李瀚章等人的廉洁深信不疑,但在1860年中期随着他控制的厘金系统迅速扩大,他不得不把他了解的那些才干胜于清廉的人派进厘金局。早在1861年春,曾国藩手下的厘金税吏及其将领的贪污已恶名远播,曾国藩自认,胡林翼两次写信责备过他,说他“嫉恶不严,渐趋圆熟之风,无复刚正之气”。曾国藩辩解的唯一理由是战争形势紧急,而他能使用的只有这些人,别无其他选择。1862年,左宗棠写信给曾国藩说,不幸的是,他也发现那些能实干的人格外贪婪。曾国藩答复道:“鄙意好利尚有偏裨之才。惟没干者,决当屏斥。”他哀叹道,“为德为才,得一已难,两者兼全,更不数觏”。[52]

曾国藩认为,厘金税之所以腐败,并非全是他下属的过错。因为他的助手充其极只能在地方绅士中选用比较廉明的人,这些人不仅愿意屈尊俯就,而且还有足够的才干设法征收大量税款。李瀚章在江西的经验使曾国藩相信,只有地方上那种追逐私利的小绅士才对经管厘金税卡感兴趣。曾国藩断言,“江西厘务,立法不为不密;只因各卡贤员过少,遂觉前此之成法皆虚”。尽管他信仰程朱的道德学说,但到1863年时却无可奈何地退而承认,在教育儒家君子时,应考虑到“利”。他痛感自北宋王安石</a>变法失败以来,儒生中鲜有谈“利”之风。曾国藩发现自己与南宋的实用主义者叶适</a>(1150—1223年)的观点是一致的,后者写道:“仁人君子不应置理财于不讲。”[53]

曾国藩与归他管辖的三省巡抚,有责任监督地方的吏治,包括征收田赋和司法行政,并且还要在经济和道德风尚方面医治地方上的战争创伤。在皖南曾国藩进行指挥的 胡林翼在1857年秋季着手搞减税,作为他整顿湖北省的活动的一部分。由于战争和洪水造成的破坏,他要求让一批县暂时免除田赋和漕粮的份额。但对33个应照常征缴漕粮的县,他争取清帝的批准进行一次大改革——大量削减极重的浮收和取消名义上有数十种他称之为“浮费”的收入。这里面包括过去巡抚本人、布政使、督粮道以及府道都享受的津贴。他还认为,只有官僚机关和基层机关的弊病得到纠正,“刁绅劣监”才不会再要求分润从包揽完纳中取得的好处。这些无耻的权贵也真能以揭发县衙腐败为手段来进行威胁,从而迫使知县及其下级默认他们包揽赋税的做法。在太平军叛乱之前,湖北省大户用米缴纳漕粮,小户则按过高而不合理的米折银和钱折银的折算率缴现钱。现在所有的户都按照以钱计算的统一税率用现钱来缴纳,但胡林翼却不得不依靠知县们来约束吏役以使新税率真正得到贯彻。湖北省的督粮道及其助手到各个县,先与知县和地方“绅耆”协商,把每地米价和银—钱折换率以及州县衙门的财政需要等因素考虑在内,才能决定一项新的当地划一税率。大部分县每担米应缴的新税率在铜钱四五千文之间,而在以前,各种税款合计有时高达1.2万甚至2万文。

胡林翼完全相信这种“中饱”之款可以为政府所有或留在百姓手中。[65]他有时采取有力措施来推行新规定。在1858年初,他解除了一名容许征收浮收的知州的职务。但看来他更多的只是严词训诫地方官员,要他们保持警惕和严惩违法的吏役。他说过一段有代表性的话:“州县亲民之官,一吏胥之不能制,即不免于率兽以食人,尚何能与民众分忧耶?”在此期间,湖北的许多地方恢复了正规的田赋。胡林翼之信写于他在1861年9月末死去之前不久,这说明“陋规”仍在该省地方行政中盛行。[66]

1860年后期,曾国藩向江西当局建议,田赋和折征漕粮都应当在次年恢复。代理布政使李桓因此开始与地方官员协商;1861年9月,他起草的章程被曾国藩批准。该省与湖南湖北一样,许多上级向县摊派的费用都被取消了;但全省的田赋和漕粮却被订成统一的新划一税率,这又是与湖南湖北不同的。当曾国藩写信给李桓和江西巡抚时正对胡林翼之死深为悲痛,他似乎已决定在江西省进行田赋改革。他希望新税率会在百姓之间产生新的印象,从而使他们能“踊跃输捐”。但他担心由于这项计划“不利于官”,官府会多方加以阻挠。他决心要弹劾那些“违抗新章”的州县官员。[67]

虽然曾国藩作出这种告诫以纪念胡林翼,但江西省地方官员德才俱劣,所以他怀疑浮收是否真能大量削减。但在1862年,当为人非常谨慎负责的江西知县丁日昌提出了减轻地方官员负担的具体措施以答复曾国藩的问题时,曾十分高兴。他与新任巡抚沈葆桢联名上疏并得到清帝的批准,取消江西州县亏空的高达二百余万两的巨额应缴税款(此款的大部分事实上在出现亏空时每年已由江西省府向北京垫交)。曾国藩和沈葆桢还为该省在1861年遭太平军侵袭的地区争取到了削减田赋和漕粮的负担。

尽管这些措施能使江西的知县们办事更加方便,但曾国藩发现在以后两年中他们的负担并未大大减轻,其中有些人为了完成任务还陷入困境。这部分是由于白银贬值,而在1864年的规定中改铜钱为征税单位前,白银是江西省征收农业税的法定通货。1863年6月,曾国藩在描述江西局势时说:“州县之入款顿绌,而出款则不少减。牧令深以为不便,而绅民于大减之后仍尔催征不前。”[68]1863年期间湘军军费增加,此事使曾国藩越加后悔不该把江西省田赋税率定得偏低。

这时曾国藩考虑的一个重大问题是关于减少江苏省漕粮份额(还有法定税率)以及把一个浮收份额特重地区的负担予以减轻的建议。他支持这个主张,不过鉴于最近江西省税制改革的经验,他对诸如浮收等有关问题仍然犹豫不决。

当淮军在1863年春季已经巩固了松江区并迫近太仓时,对许多达官显绅来说,早就需要进行的财政改革的可能已经在望了。自从明初以来,苏松太道分担帝国漕粮数量之大很不成比例。这里面积约4000平方英里,在19世纪50年代人口大致为1000万,分布于31个县,它得天独厚,盛产米棉,虽然它每年米的收成很可能超不过湖北湖南两省中的同类地区。但在19世纪初期,根据漕粮税制,苏松太被规定要提供年征大米总数的32.7%,即全国法定总数520万担中的170万担。[69]这种不正常的状况是由于从南宋到明代这段时期中不幸的历史发展变化造成的——向在国有土地上耕种的佃户征收的租,在土地转到私人手中时转变成税;明代开国皇帝根据租率向江南几个府开征实物税,但遭到那里激烈的顽抗。虽然向苏松太开征以白银缴纳的税在清初已经稍减,但漕粮份额的严重不公平的现象从没有改正;它们的负担至少是近邻常州府的3倍,而后者也盛产大米,并且同样靠近运河。从明代到清初,苏松太道规定的漕粮份额甚至很少缴足一部分。只是从18世纪60年代至19世纪20年代当长江流域特别繁荣时,它应缴的漕粮才相当及时地全部上缴了。但自从1833年的大水灾和大饥荒以来,江苏省不得不以天灾和歉收为由,每年请求清帝部分豁免负担的漕粮。

很明显,到19世纪中期,这种税制不能再长期推行了。这时,苏松太道已成战争的关键地区,最后说服北京改变这种不现实的税额的时机到来了。早在1863年2月,松江知府方传书要求李鸿章奏请大量削减苏松太的税额。[70]苏州人冯桂芬</a>在1862年4月就进了李鸿章的幕府并且长期以来主张改革苏松太的财政,他实际上一直就此事在给李鸿章出主意。减低过高的赋额显然是可取的。各方许多人都表示支持。1863年6月,北京的两名官员在同一星期奏请减赋,但回避了与漕粮一起开征的浮收(合法的和不合法的)这一有分歧的问题。这两人就是潘祖荫</a>和丁寿昌,前者是苏州人,任光禄寺卿,其祖父当过军机大臣;后者是苏北人,任御史之职。同时曾国藩和李鸿章就苏松太负担的份额问题于6月27日联名上疏。新任江苏省督粮道的郭嵩焘以及该省巡抚李鸿章本人都推测,清帝可能在太仓和苏州尚待收复和需要民众支持之时批准减赋,而不会拖到战后的将来。

但在上海进行的讨论实际上超出了负担份额的问题。冯桂芬和郭嵩焘曾请教过的前苏州知府吴云也强调同时减收浮收的必要性。浮收项目在苏松太地区为数极多,其中既有为“耗米”和漕运征收的合法浮收,也有一些违法项目,它们或入衙门吏役(这些人负责征收漕米及其折征的现钱)之手,或入仓吏、船户或旗丁等人的私囊。在大户中较正派的人最多只缴纳规定的浮收,那些狡猾的大户则与衙役串通,使其地“注荒”而逃避一切完纳(甚至连漕粮也不缴)。“以江苏大户之众多,其力足以陵压州县,州县不敢校也。一切浮费皆取给于小户。”[71]

冯桂芬和吴云生动地描述了小户的苦难。有些小户认为明智之举是向包揽税赋的人——如衙役或“刁生劣监”——行贿,这些人能把小户重新划分为大户,使他们免缴赋税。“于是大户日益增,小户之困日益甚。”而孤立无援的农民土地所有者则倍蓰加算沉重的浮收,并以折磨和拷打迫使他们缴纳。有人弃地外逃,有人则可能聚众抗税。

吴云和冯桂芬都认为这种局势不能容忍,至于怎样补救,两人则不一其说。吴云认为,规定的沉重份额一旦被减轻,一切就会顺利。在战后的恢复时期,“每邑延请公正绅士出为襄理,官绅合力,可期弊绝风清”。换句话说,他希望派地方上流绅士中较正派的人来抵消“巨室土豪”和衙门吏役的影响。

冯桂芬则坚持,衙门吏役在浮收中有着巨大的既得利益,所以他们必然要进行勒索。他认为,实际从漕粮中贪污的所得,绝大部分落到了他们之手,其数十倍于州县官员,三倍至五倍于地方绅士。他还坚持,只有清帝批准的浮收才应予保留;而如果漕米改由海运,连这些浮收也可以减轻。[72]他为李鸿章和曾国藩起草的奏议的 曾国藩很快把郭嵩焘和冯桂芬二人的观点加以折中,主张把主要力量放在减轻规定的赋额方面。曾国藩也持郭嵩焘的现实态度。他在6月2日复信郭嵩焘时提到了江西的经验,那里由于大量减征浮收,致使“州县穷苦异常,而民仍征输不前”。经验迫使曾国藩实际上放弃了桐城学派的基本信仰(即适当的领导和学者的努力可以移风易俗)。他这时承认,吏治中的一些倾向确实已不能纠正。他说:“大抵风俗既成,如江河之不可使之逆流。虽尧舜生今,不能举斯世而还之唐虞。贤者办事贵在因俗而立制。所谓‘除去泰甚’者耳。”[74]曾国藩感到冯桂芬的奏稿“陈义过多”,其中建议裁减浮收一节“断不可遽奏”。他劝李鸿章,即使苏松太地区的浮收在将来得到核减,“浮收竟可不必入奏,不必出示”。他还建议各县征收浮收可按该县风俗人情而为之制。“大户名目可革则革,办法不必一律,减法不必一价,但使小户实有所减而已。”[75]

曾国藩的这些折中说</a>明了联名奏议的最后内容。奏议的唯一提议是把苏松太道的“浮赋”减到该道在19世纪50年代实际缴纳漕米数量较大的七年的平均数字,即定额的一半左右。据说,核减不但公平,而且有助于医治松江和太仓的战争创伤和鼓励民众支持清廷即将进攻苏州之战。显然出于冯桂芬的劝告,李鸿章决定在联名奏议后加一“附片”,建议如果裁核苏松太的赋额,还应“裁减陋规为禁止浮收之委”,同时还要“革除大小户名目”。李鸿章与曾国藩还有不同之点,他建议设局来为苏松太的漕粮定出适当的浮收额,由“绅衿平民一律完纳”。[76]

使许多人惊奇的是,清帝分别在7月9日和18日两道上谕中迅即批复。 冯桂芬的建议得到苏松太区一些知名绅士的支持,这些人都拥有大量的地产。由于地主要依靠他们佃户的劳动,所以像潘曾玮(1819—1886年,道光时期军机大臣潘世恩的幼子)那样的隐退官员并不一定同情为了微利与衙役又倾轧又勾结的小绅士。此外,在冯桂芬与潘曾玮那样有名望的绅士和几十万属于苏松太小户的自耕农两者的经济利益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冲突。[79]

李鸿章以他一贯的实用主义态度,对冯、刘二人的观点兼收并蓄。最迟到1863年12月当他的衙门搬到已被收复的苏州时,他要冯桂芬起草 1864年11月,左宗棠报告了关于他设立一个制定章程的局所拟定的新漕粮之事。他指望把规定的份额减少1/3。每亩地的税率也作相应的调整。这项工作较苏松太所进行的要简单得多,因为只需把土地分成九等。左宗棠还打算解决浮收问题。他知道地方政府的开支必须有来源,所以提出了一种规定的浮收,名叫“运费”。这项运费是在清帝批准的漕米浮收之外以运输名目另外征收。左宗棠暗示,县令可以视情况需要使用附加的“运费”收入,不用说明用途。但他规定的“运费”不高,对每担应缴的漕米只收八文,这比19世纪50年代向杭嘉湖征收的海运特别费用多四文半钱。[83]与冯桂芬的意见不同,左宗棠不认为他征收的“运费”会引起更强烈的贪婪。他认为制度应“因俗”制宜,这点与曾国藩是一致的。结果,户部提出减赋8/30,此议在1865年5月被清帝批准。在杭嘉湖恢复征收糟粮的工作落到了新任浙抚马新贻身上。负责征税的局拟订的税率表比左宗棠设想的要高,从1865年秋季开始按新税制征税。[84]

同时,关于苏松太漕粮的争论仍在苏州继续进行。该城最有影响的绅士学者可能是潘曾纬,他力图说服布政使刘郇膏接受冯桂芬的观点,但没有效果。在北京当官的苏州府吴江人殷兆镛在1865年5月中旬曾上疏,列举江苏省税制的弊病,其中不但攻击了李鸿章严厉的厘金税赋,而且还攻击了似乎与田赋一起恢复的沉重的浮收。[85]

曾国藩和李鸿章1865年6月9日的 曾国藩和李鸿章的 捻军战争及其影响

捻军对华北的冲击

虽然太平军的失败给长江流域带来了安全,但另一叛乱集团捻军的力量却在逐渐壮大,它使华北本身面临巨大的威胁。清廷对捻军之战分两个阶段,每个阶段所投下的镇压力量之大都不亚于对太平军的征剿。 捻军自以为他们是仁义之师。1855年夏末,“盟主”张乐行(1811—1863年)在雉河的集市上张贴告示,尤其攻击当地府县为钱财而把百姓刑讯致死,说他们“以刀锯而代扑责,用贿赂而判生死”。被保存下来的为数很少的19世纪50年代的捻军文献表明,他们并不仇视满洲人,也不仇视白莲教主张的千年至福说。捻军自视为“义军”,而义军必须依靠自己的努力和良好的军纪而不是靠神的力量,来致社会于安宁——“救我残黎,除奸诛暴”。[89]传统的中国价值标准遭到象征性的和实际行动的攻击。在产生许多捻军领袖的毫州和蒙城地区,清朝官员发现自明代以来就存在的一些庙宇近来被大事修缮,庙内只供奉盗跖(春秋</a>时期的著名盗寇,中国文献称他为“举世大盗”),因而大为震惊。但捻军军纪都禁止擅自掠夺村庄和强奸妇女,犯者处死。许多领袖显然都拥护“劫富济贫”这句传统的绿林口号。[90]此外,人们都盛传,许多下层捻军头子宁死不愿出卖战友,甚至牺牲父母子女也在所不惜。当时在安徽指挥战争的儒将袁甲三(1806—1863年)见到捻军视死如归的情景感到惊愕。他说:“每遇行刑,谈笑歌舞,既不畏朝廷之法,并不恋骨肉之情。”他的儿子袁保恒写道,捻军“以重然诺轻生死为义”。[91]这种有骨气的态度所表现的力量,无疑是捻军能吸引那么多老百姓的原因。

他们在1855年后能成功地控制着安徽西北那么多村社,这必须归因于清帝国鼓励团练自卫组织在华北采用的出人意料的形式。在广东、湖南或江西省,上层绅士常主动组织团练和勇,但在皖北、河南、山东和直隶等省则不同,显贵士绅很少真正愿意亲自采取这样的措施。很明显,异端的白莲教传统在华北农民中的影响,比三合会在广东或湖南农民中的影响要广泛得多。农村的动乱非常普遍,所以拥有大量家财的显贵士绅都不愿把武装和不可靠的人安置在周围。华北的大绅士非常愿意住在城市,在城里兴办城团或练勇。[92]

由于淮河以北的平地稻田甚少,只从事旱地耕作,农村或市镇最宜于建立周围有沟壕的圩或寨来保护自己免遭骑兵的袭扰。围墙很结实(一般只高七八英尺),可以用砖加固,上有土炮的炮眼。除非放下吊桥,否则不易越过约15英尺的深沟。圩寨内部权力往往集中在团练首领之手,他们通常是大宗族的成员,但其身份甚至不一定是小绅士。一个圩寨团练领袖的称号为团总或团长,而指挥一批团练的将领被称为练总。当时一名有见地的作者曾这样描述典型的皖北村社:“择诸少年豪侠习技击,而以一人总其事,谓之练总,每秋熟时,练总率队刈获,与田主中分之,田主不能私有其产。”[93]团练头子的这些行为在某些方面与捻军的头目相似。

皖北的清军将领发现农村的团练并不是补充人力的方便来源,这并不令人奇怪。他们组织的大部分团勇都是城市贫民,这些人中间的异端影响并不是根深蒂固的。在1854年,河南的乙未进士和深受曾国藩器重的好友袁甲三打算在皖北搬用曾国藩在湖南的作为,即吸收农村人力组成一支新的帝国军队。他从农村民团中选人,组成各有700人的五个营,每营各有自己的响亮的名称:“忠仁”、“忠义”、“忠礼”、“忠智”和“忠信”。但这五个营在蒙城附近 学者们认为发生这一惊人变化的原因,是在1864年春,一支试图解南京之围而被阻于湖北的太平军参加了捻军。1864年3月,这些太平军和捻军的首领决定组成四支别动部队,每队由捻军和太平军将领联合指挥。主要的一支入侵湖北的军队拟定由太平军的“遵王”赖文光和已得太平天国“梁王”封号的张宗禹联合率领。江地和罗尔纲都认为,正是太平军的影响才使捻军从此由正规的和永久性的(而不是“亦农亦兵”的)军队组成,并且这些部队还有了更集中的领导和捻军得以闻名的高超骑术。[112]但是正如张珊所总结的那样,这个假设势必被合肥历史讨论会上提出的有着充分文献根据的观点所修正,因为张珊指出,赖文光的残余部队人数很少,而且骑马也从来不是太平军的特长。有明显的证据表明,捻军的旗制在1863年后还继续实行,而且持续到捻军运动结束时为止,而太平军一套组织术语显然没有被捻军和太平军的联军所使用。[113]

不管怎么说,捻军由于再也守不住自己的老巢而经常流窜,因此不得不特别注重骑术。张宗禹虽然在1863年6月收复了雉河,但在8月份决定“空其巢”并回到河南南部。大批捻军带着家眷,有的甚至带着同族的人追随他前往。李鸿章后来说:“捻以走为业……大率亲族男女偕行,穷年奔窜,练成猾劲。”[114]捻军事实上已成为专业性的流寇。

在1863年末,单由张宗禹率领的部队据说已超过万人,其中有数千名骑兵。此后,数量比太平军骑兵多得多的捻军骑兵前往湖北。追赶捻军和太平军新别动队而到湖北的僧格林沁更加担心的是捻军而不是太平军。他这时拥有5000多匹马。1865年5月,在不断追击敌人达两月之久以后,这位亲王在山东省西南的曹州附近中了捻军一次巧妙的伏击而身亡。他死后只剩下2000匹马还在官军的手中。他部下的许多满洲骑兵实际上已携马潜逃,投奔了捻军。[115]

历史学家通常认为清廷剿捻之战的转折点是1865年5月25日任命曾国藩为镇压捻军的钦差大臣,这是僧格林沁死后五天的事。对这位老政治家的新任命表明清廷充分认识到北京自身的安全这时要依靠汉族官员了。在1860—1861年,河南和山东两省的巡抚已由汉人担任。1863年,刚被擢升为驻扎广州的总督、前湘军将领刘长佑转任直隶总督,这个职务是很少由汉人来担任的。曾国藩担任了拥有安徽、山东和河南三省军权的钦差大臣是这一趋势的标志。李鸿章所指挥的仍有6万名之众的淮军以及在曾国藩麾下效劳的李鸿章的将领,这时是王朝安全的保障。三十多营淮军此时奉命向山东省疾进。6月6日,李鸿章派约6000名士兵乘四艘轮船和五艘西洋帆船前往天津,里面有1000名步枪手和炮手,他们拥有戈登的一些大炮,并在上海附近受过英国人的训练。现代武器显然压倒了捻军的骑兵。据李鸿章的一名将官回忆当时的情景:“悍贼奄忽而至,驰骤如风雨”,但被“连环枪炮”所阻,而且实际上被击溃了。[116]

许多历史学家曾把捻军的失败归因于曾国藩在1865—1866年制定的政策——首先,用笼络百姓及圩主的办法来控制皖北的圩寨。[117]他悬赏搜集捻军首领的情报,并宽恕那些因贫困或受裹胁而偶然跟从捻军的人。他要圩寨坚守壁垒和保护里面的百姓及其牲畜粮秣,使之不落入捻军之手,这是传统的“坚壁清野”战略。新的圩寨村长由居民提名,知县批准,钦差大臣亲自发给职衔执照。村长然后不但编制倡首为敌者及“甘心从逆”者的“莠民册”,而且编制包括“自新”的原捻军追随者和“全未从匪者”的“良民册”。取得“良民”身份必须有五户愿在村长前为他具结担保,而村长则向知县具结。

为了保证这一工作的进行,曾国藩专门派人充当他的“委员”去捻军大批出没的村庄调查,并与知县和“耆绅”咨商,查获并清除了隐藏的活动分子。到1866年8月,经过13个月的工作后,蒙城有59名捻军“惯匪”,毫州有46名,颍州有5名被捕和处决,惟徐州一名未获。有些委员仅作了调查姿态。他们既未得到知县也未得到“耆绅”的合作。在许多地方,新的村长是经过改头换面的原来的“圩主”,只不过没有再被认出是捻军罢了。曾国藩因一些“莠民”实际上就是绿营士兵而感到震惊,同时对有些委员不负责任和玩世不恭的态度表示失望。[118]

曾国藩“调查”圩寨的结果不论在哪一方面说都不是有成效的,因为捻军在1865年7月已经离开他们的老窝,再也没有回来。他们的失踪,再加上帝国军队的日益加强,基本上说明了在侠盗的这些旧巢窟中又恢复了旧秩序。

在曾国藩指挥剿捻战争的17个月中,他还被认为对清廷的胜利贡献了一个重要的理论概念,即实施封锁的战略。他在1865年7月提议,他最精锐的部队不应追击捻军,而应守住四个关键基地,即安徽的临淮、江苏的徐州、山东的济宁和河南的周家口。一年后,即在1866年7月,曾国藩进一步提出要选择一些航道作为自然屏障,来限制叛乱者的活动。最早论述“画河圈地”的人可能是一度当过曾国藩幕僚的赵烈文,他把李鸿章最后战胜捻军的原因归之于曾国藩的战略,而罗尔纲等人是赞同这种意见的。[119]但这种说法把问题搞乱了。因为曾国藩的河流封锁战略是利用军队以及河流、河坝和运河来阻止捻军进入重要的、但防守薄弱的地区,而李鸿章后来在1867—1868年实施的战略可以用他自己所说的“觅地兜围”这个词来描述则更为恰当。他更多地利用骑兵和大炮来包围捻军,同时依靠河流和运河来阻止他们的逃窜。

曾国藩从江苏徐州派军守卫4个省的13个府,它们是通向直隶省和北京的必经之地。捻军骑兵这时依靠自己的机动性更甚于依靠民众的支持,这是因为清廷在华北部署了新的地方军队,民众起义的次数少得多了。因此,剿捻战争的 在这关键时刻,淮军将领刘铭传和潘鼎新兼用骑兵和大炮,把捻军拒于山东之外,并在因小说《水浒传</a>》闻名的匪巢梁山训练使用英制的大炮。捻军战败后,其首领在10月20日至23日作出了极为重要的决定。赖文光和其他头目打算重返山东,张宗禹及其部下将向西经河南直奔陕西,这样就分成了东西两支人马。张宗禹之所以启程前往陕西,是因为那里的东干回民之乱还在继续,他希望找到一个新根据地。[121]

赖文光和自封为“鲁王”的捻军首领任柱12月再次被逐出山东,并于1867年1月侵入湖北。也许他们想仿效明末的叛乱者而进入四川。但是,如果真是这样,他们对骑兵的依赖就把他们拴在平原上了。他们打算渡过汉水,但在2月份遭到惨败,于是在湖北放弃了他们的计划而后撤,6月份却又成功地突入运河以东的山东省。[122]

同时,1866年12月7日,清帝因曾国藩健康不佳接受了他的辞呈,任命李鸿章为钦差大臣。李鸿章担任新统帅后,采用了在江苏建立的财政制度,[123]并且使用了现代武器和总数达4900人的骑兵(大部分来自察哈尔和满洲)。亚洲腹地骑兵和欧洲武器的结合,使流寇感到有压力了。

山东的东捻在6月30日抵达芝罘附近,北京为之震惊。地方官请外国人援助,于是200名英、法海军陆战队应邀准备保卫这一商埠。美国驻芝罘的领事发现捻军仍是一支有纪律的部队:“他们并不杀伤人,除非遭到抵抗。”赖文光显然取得少数外国人的援助并拥有少量滑膛枪,但仅此而已。[124]

就李鸿章而言,在豫、皖两省巡抚所派官兵的紧密合作下,在运河设置了外围封锁线。在山东巡抚丁宝桢的勉强帮助下,又企图在胶莱河上设置内层封锁。当丁宝桢的一个将领守卫的那部分胶莱河失守时,李、丁二人都受到严厉指责。但叛乱者被迫退入苏北,并于11月份在那里再次战败。捻军不断企图突破运河的封锁,但都未能得逞。最后,任柱手下的一名“营将”受李鸿章重赏的诱惑而暗害了任柱。12月,捻军残部在离山东北部沿海不远的河被彻底打败。赖文光逃到江苏扬州,在1868年1月被俘和处死,他至死骄顽不悟。[125]

随着迟早总要代替地方民团的省级军队的成长,帝国在各地方上的统治同时得到恢复。改编山东省一级军队时,湘军的训练方式造就了一支新省军,总数约两万人,尚未包括1500名满洲骑兵。[126]这些扩充的省军开始剥夺地方团练经理自行征收费用的权力。早在1864年1月1日朝廷就下令规定,在山东、河南和直隶三省,只有那些“官为经理”的民团才准许继续存在。按照清帝批准的这一制度,1866—1867年在沿运河的山东省各城市成立了许多“团营”。“团长”可由绅士担任,但应听命于省级将领并由地方经管官员发饷,同时地方官员又设法通过其基层官僚机器来恢复税制。[127]

东捻在山东正被歼灭时,西捻却远在陕西。1867年1月在西安附近,张宗禹狠狠地打败了陕西巡抚的部队,4月份又会同东干回民攻打西安。但新任陕甘总督左宗棠宣布了他对付捻军的先捻后回、先陕后甘的策略。10月,捻军被迫向北撤往高原,到11月中旬,甚至已撤至比现在的延安更远的地方。12月,张宗禹率领1.7万军队(大部分为骑兵)渡过了黄河的冰冻区而进入山西。[128]到1868年1月初,他进入河南北部,1月17日又到了直隶省境内。2月3日,即张宗禹离开陕北后的七个星期,他已经逼近离北京约80英里的直隶省府保定。

清帝这时动员了京畿的精锐部队;他赏罚兼施,以此来激励邻近诸省的军队。由醇亲王率领并已扩充到近两万人的神机营留守京都。其他部队被动员进击,而新成立的山东军以及在1866年改编的勇营——豫军,迫使捻军再向南后撤。[129]由于有被困在西面的太行山和东南的黄河之间的危险,张宗禹率全军向东北突围,在4月进入山东。

张宗禹渡过运河的行动是致命的,因为这可使官军再一次利用南面的黄河、西面的运河和东面的大海来实施封锁的战略。5月16日,李鸿章奉命限期一个月消灭捻军,否则将受惩办。5月21日,他与追击捻军来到直隶并在那里全面指挥数省军队的左宗棠会面,商定了进行“长围”的战略。这战略旨在保卫从天津至黄河约400英里的运河,它需要10万多名军队才能进行守卫。但李鸿章自己的军队连同山东和河南两支军队只能凑集约8万人,因此只能在两岸建立“长墙”。李鸿章和左宗棠二人都看到民众对官军怀有敌意,用军队强逼百姓来营造长墙会引起灾难。李鸿章除了命军队造墙外,还想出了“民捐民办”的制度。绅士们得到了钦赐封号的诺言,平民则获准免税。由于依靠“民力”,运河以西的直隶部分长墙在6月初完成,山东省的部分则在6月份稍后时竣工。[130]这时淮军迫使从直隶撤出的全部捻军进入山东北部的包围圈。7月,张宗禹遭惨败,大批捻军这时响应了李鸿章投诚的号召。8月16日,张宗禹跳入徒骇河失踪。捻军运动至此全部被镇压下去了。

对中兴的透视

自从太平军在湖北首次遭到挫折直至1868年的14年中,人们不但看到了王朝幸存下来,还看到了清朝政体的主要特征也恢复原状。由于一位现代史学家的才能,“中兴”一词取得了适合这一时期的更确凿的意义。芮玛丽在论及“中兴”时说:“不但一个王朝,而且一个文明看来已经崩溃了,但由于19世纪60年代的一些杰出人物的非凡努力,它们终于死里求生,再延续了60年。这就是同治中兴。”[131]

今天一些对旧中国不很同情的学者可能没有芮玛丽的那种热情,或者可能提问:这些政治家究竟杰出在哪里?但是作为时代骄子的曾国藩、李鸿章及其同僚等前人确实成功地镇压了叛乱,恢复了王朝的地位,甚至重新振兴了王朝的治国精神,这可以说是事实俱在。他们建立起来的勇营肯定不属于清朝的旧军制,这时却可以与旗兵和绿营军相匹敌。但勇营仍是清帝批准建立的,同样忠君,并且这时成了王朝安全的屏障。在这一实力基础上,清帝仍继续利用由于长期公认的正统地位而产生的有利条件:即他是文化和道德方面的仲裁人,有权封赐功名,批准奖赏,敕建纪念碑和祠庙;他也是任命下至知县一级官僚的唯一权威。尽管作了某些必要的调整,固有的制度仍继续存在。

宋代的理学继续得到慈禧太后的支持,原因之一是把它作为抗衡实用主义的恭亲王力</a>量的手段,另一个原因是用它来延续国家与文化的实质,这种实质正是清朝统治阶级领导成就的标志。从太平天国叛乱的爆发直至捻军战争终结的18年中,北京的会试及乡试一次也没有停办过。此外,有三年在全国范围安排了恩科会试和乡试。在叛乱盛行地区的乡试当然被迫中断了,只有在山西省,这些名义上三年一次的考试才未受影响。湖北省推迟过1次,四川、河南和山东推迟过2次,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和陕西3次,湖南和江南4次,广西5次,贵州和云南6次。但一有可能,就计划和举行专门的补考。在湖南,早在1857年初就举行补考。按规定应在南京举行的江苏、安徽两省补考于1859年在杭州举办,那时帝国的胜利还相当渺茫。[132]由于乡试功名最后能使人获得官职,这些及时举办的补考使士子们为了自己的前程而倒向清朝。不但考试尽可能按期进行,到1870年几乎所有中断的考试都已补齐。

可是在此期间,大部分官员的质量下降了。清王朝沿用前几代皇帝的旧例,不但照常捐卖监生功名和一些官衔职称,而且捐卖实授官职,甚至也卖知县职位。巡抚们仅就“军功”也已经在推荐候补人了。在全帝国将近1290个县中约有512个县的地方志材料表明,1850年以后,捐纳的知县大致增加了一倍,其数相当可观。[133]

实际上,许多成为知县的低级生员,如果功名资格不与捐纳相结合,无疑是当不成的;当然,有些甚至没有生员功名而有才能的文人也是通过捐官发迹的。但大部分捐纳知县的候选人被认为是城市商人,他们企图通过浮收和其他盘剥形式来捞钱。[134]这样的弊病由于所有知县的任期越来越短而更加严重了,他们的任期甚至比知府和其他高级官员的任期更短。

知县的任期短暂只能意味着地方政府的进一步腐化。因为同治时期所恢复的制度中,有一项就是恢复基层官僚机器的决定性作用。1868—1870年任江苏巡抚和为人非常谨慎的丁日昌认为,衙门胥吏的权力正在扩大。胥吏的人数不但比知县及其私人幕僚和仆役要多,而且更了解条例和地方情况;他们之所以有权主要是任期比其上级更长。他说县令任期最多四五年,短则二三年,而胥吏的子孙则是世操此业。丁日昌在1868年的奏折中说,江苏的胥吏“空缺”可由在职者出售,代价高达1万两,此数比捐纳知县的代价更高。[135]洪亮吉</a>(1746—1809年)曾经估计,在18世纪一个县有胥吏200—1000名,人数视县之大小而定。而1862年的进士、山东人游百川御史估计,捻军以后的时期,大县有胥吏两三千名,小县至少三四百名。此外,胥吏与差役相勾结,后者走乡串村与地保(地方)联系。19世纪初,浙江省的一些县已有差役一千五六百名,而山东的一个大县至少有1000名。1851年,咸丰帝在一名御史的奏折上批注道:“直隶、河南等省白役,一州一县何至盈千累百之多?” 1870年以后时期的材料说明,一个村的一件杀人案要出动一二百名差役去陪同进行调查的胥吏。还必须招待就餐和致酬。[136]大部分知县不得不依靠这批下属取得收支平衡和在一两年内积累一笔资产。这样,成为这一世纪中期叛乱主要原因的地方政府陋习,显然在这场大破坏中被保存了下来。

县以下的事务,仍然是不学无术的吏役为了攫取权势而与地方的名门大族不是勾结,就是倾轧。但北京的确设法使省一级的官员主要由取得高级功名的文人来担任,因为这些人对王朝的支持更为坚定。现有的最完整的统计材料表明,[137]在同治时期,65.9%的知府取得高级功名——贡生或贡生以上;此外,任期三年以上的知府的这种百分比要比知县的百分比大。

在督抚一级的领导层,清帝已经表现了灵活性。一般说来,清帝同意吏部的意见,即有“军功”的人如担任高级省职,仍需要相应的学术资格。但到19世纪60年代为止,北京除了允许破格外,别无其他选择。典型的巡抚是一名文官,他能成功地驾驭军人和征收厘金税,此外,他通过某种考试还可能担任过省内的按察使或布政使,这通常是担任巡抚之职的垫脚石。[138]湘军将领成为巡抚的人中有左宗棠、唐训方(都是举人);刘长佑、曾国荃和李瀚章(都通过考试成为贡生);刘蓉和刘坤一(都只是生员)。太平军战败后,勇营将领担任高级文官的人较少。淮军将领中有少数功名获得者,其中只有三人在19世纪60年代成为按察使或布政使,他们是刘秉璋(进士和翰林)、潘鼎新(举人)和张树声(生员)。随着剿捻战争的结束,北京停止有“军功”的候选人可以担任布政使或按察使的做法,除非他们有正规的高级功名,或者符合文官条例规定的资历。[139]

清廷收敛了满族的种族傲慢气焰,同时坚信通过正途上升的士大夫可以培养成更可靠的省一级官员,它希望这样做足以确保它的官僚机器的忠诚。但清帝也有办法迫使省巡抚和勇营将领放弃战争年代的那种松弛习惯。其中的关键在于清帝具有任命官僚的绝对权威,以及他有抽取各省财政资源的新办法。对最近因剿捻战争而受破坏的地区,田赋豁免到同治六年(1868年1月24日结束)。[140]但根据北京的指令,各省官员必须负责每年从这些地区的其他土地赋税和厘金中抽出不同名目的款项上缴北京和解交其他省份,这种指令一反旧制。随着许多省份的田赋和漕粮税制的中断,户部在19世纪50年代已经感到要估计每省掌握的多余资金是越来越困难了。按照惯例,各省对多余资金的估计能使户部逐年比较切合实际地估算出每省未来应负担的任务,这种制度称为“春秋拨”。在对次年田赋的“冬估”(它由每省随同本省开支的报告上送)中,已经决定了“拨”往北京或其他省份的总数。这个制度在太平军叛乱爆发后不再可靠,于是清廷在19世纪50年代决定宁可单凭主观的估计,估计是根据户部本身对每省财政状况的粗略计算作出的。在对太平军和捻军战争的整个时期,清廷已从某些省份的特定财源中抽款作为“协饷”,拨给其他有军事开支的省份。为了满足北京自身开支的需要,清廷这时还采用了摊派办法。它在1863年开始施行,那时有几个省被分摊每年的固定份额作为它们上缴的传统京饷(在此以前由每省逐年作出估算)。1868年后不久,所有省份和大部分新海关都已摊派了京饷的款额,一年按期可以征得总数800万两。不久,又规定在各省开征其他专款,以应京师的特殊需要。[141]

北京怎么才能够保证这些估算的收入能迅速地和大部分上缴呢?从这里可以看到清帝具有任命官员这一毋庸置疑的特权的重要性了。因为督、抚的任期从来不固定。除了像李鸿章和左宗棠那些与为王朝效忠的军队有特殊关系的人以外,其他各省巡抚的主要职责就是维持秩序,以及为清帝或帝国在各省的军费开支筹措经费。[142]研究这一时期的历史学家们常常忽视这个事实:如果省一级长官不能上缴他分摊的收入,北京能够不费力地撤换他。在咸丰和同治时期,总督和巡抚的平均任期非常短。咸丰时期约87.5%的巡抚和同治时期60.4%的巡抚的任期不到三年。咸丰时期73%的总督和同治时期52%的总督任期也不到三年。[143]清帝在决定撤换或调动督、抚时,解缴税收的能力是主要的考虑标准。1866年命令开征“固本京饷”新专款的上谕严厉地警告说:“自奉文日起,或一月一解,或两三月一解,总须按期赶到,不得稍有拖延。如该督抚等任意迟逾三月不解,总由户部指名严参,照贻误京饷例议处。”最近对刘坤一担任江西巡抚之职(1865—1874年)的研究指出,他之所以赢得恩眷,主要是因为他注意上解国家的收入。[144]

由于这些压力的结果,厘金税收和关税——新商业税——收入都牢牢地置于清帝控制之下。各商埠关税的实际数字由赫德定期上报,该项收入的处理由清帝直接监管。当然,在实际征收的厘金税中,只有一部分落到各省高级官员之手。[145]但这部分税收也处于清帝广泛的权力范围以内,因为毕竟只有北京才能任命有大量厘金收入的省的督抚。到1869年,上报清帝的全国厘金收入为1460万两,此数仍超过全部关税(包括通行税共1000万两)。

由于清帝能决定两江总督、湖广总督以及江苏和湖北两省巡抚等职的人选,所以对财源的间接控制还能使李鸿章的淮军也置于清帝掌握之中。1870—1871年的淮军军费每年达700万两,其中38%来自江苏省的厘金税收入,29%来自上海和汉口的海关,15%来自其他省份的“协饷”,所余主要由江苏和湖北省库拨付,[146]这与剿捻战争的最后几年相似。清帝为了继续表示全力支持李鸿章.1868年初任命李鸿章之友丁日昌为江苏省巡抚。1868年9月,当支持李、丁二人的曾国藩调任直隶总督时,李鸿章的同科进士闽浙总督马新贻(1821—1870年)被任命为两江总督。清帝显然极为倚畀李鸿章,视之为最有用的心腹臣工。

1867年当剿捻战争快结束时,李鸿章已被任命为驻湖广总督,他在1869年1月才来到武昌,但在11月又奉召去四川调查吴棠总督被参劾贪污的案件。李鸿章在四川时,还负责处理川、贵两省爆发的反基督教案件。1870年2月,他奉命去贵州负责征剿那里的叛乱者。但在3月中旬正当李鸿章在准备他的西南远征时,他又奉召去陕西与回民作战,那时左宗棠在全力对付甘肃省的叛乱者。李鸿章于5月到达陕西;他似乎命里注定要协助镇压 那么,19世纪70年代的中国是否很像太平天国前几十年的中国呢?当然,不能够忽视范围更广的外部世界,即李鸿章要全力对付的那个“民族力量日益扩张的凶恶的新世界”。对他在这方面的表现不管你想怎么说,他本人以及他开始懂得与华尔和戈登一起去争取的西方武装确实给保卫北京本身的那个省带来了安宁——或者毋宁说,有力地制止了混乱。李鸿章也不是用武力强行维持国内秩序的唯一官员。在山东和河南,新勇营已在不断发展,同时又像直隶省那样,两省还独立地大力把绿营军重新训练成所谓的练军。巡抚丁宝桢效法直隶的曾国藩,在1869年10月得到清帝批准,改组有1.4万名士兵的山东绿营军,遣散了大批疲而弱者,并对较精悍的进行训练。1872年河南巡抚上奏说,他已向由地方官或派往该地的将领监督的绿营军“营汛”灌输了力量,从而能找出潜藏的奸盗。[148]与日益注意到中国国际关系的李鸿章不同,这些巡抚更关心维持国内秩序和筹集财源等重大任务。

当然,巡抚和总督还有提高学术、移风易俗和整饬吏治的任务。这些都是咸丰和同治时期的上谕中三令五申的理学要务。但事实上,注重八股文的科举制度形成了自己的力量。官绅在府县所办的书院除了培养少数擅长写华丽空洞的韵文的优秀学者外,很少有其他成绩。为了鼓励绅商平民为战争捐款,清帝自1853年起就批准了长期增加各省地方上生员的名额。到1871年当不能再听任长期增加生员名额时,在每年的府学考试中生员的全国限额已增加了20%——从1850年的25089人增加到30113人。但在省一级每三年的乡试中,录取士子的全国限额保持在1851年的1770人这一数字以下——1881年下降至1254人,但到19世纪80年代中期又恢复到正常的1500人左右。(例如,在1881年,江苏和安徽二省举人的名额只有114人,山东省60人,广东省72人。)[149]为了帮助有前途的考生(包括那些已有低级功名但准备参加高级考试的人),认为有必要增设书院。现有的研究材料说明,在同治时期,直隶省成立了29所这样的书院(它们或是新设,或是在废弃旧书院基础之上成立的),而在道光时期成立了37所,咸丰时期成立了10所。在广东省,道光、咸丰和同治在位时成立的新书</a>院分别为46所、28所和31所。[150]这样,另一个战前的制度得到了恢复。但是,生员名额增加20%一事,意味着新书院甚至不得不更加注意练习写八股文,可是学生甚至对从中挑选片言只语作为文章题目的《四书</a>》的意义也不很了解。每个书院通常只能收10—15名学生,超过百名的极少,这就进一步限制了它们的作用。

道光年间各省高级官员不时筹措捐款,在省会或其他大城市兴办从事真正学术研究的书院。这种专门书院通过杰出的学者来领导,对学术空气能产生相当大的影响。1840年后的16年,陈澧(1810—1882年)担任了广州学海堂的山长(见 同治时期的学术界中,在1864年被李鸿章任命为苏州正谊书院山长的冯桂芬(1809—1874年)代表了另一种倾向。当1863年他在江苏推行田赋改革时,事实上他已有了一项较全面而激进的改革计划。他在1840年成为翰林前曾当过江苏省某些官员的幕友达七年之久,他最初只是一名知县的幕友。他主张研究经世致治国之道,推崇顾炎武</a>论述地方吏治和社会问题的文章。到1861年末,他完成了40篇文章并汇编成集,名为《校邠庐抗议</a>》。[153]他所提出的具体改革要比魏源激进得多(见 陈澧的汉学观点在同治时期风靡一时,在苏州书院的冯桂芬却只能无可奈何地眼看着他设法要清除的积弊仍在盛行。1862年冯桂芬送给曾国藩一份手稿,要求曾国藩作序以示赞同。曾国藩看了十几篇文章后发现他的主张实难付诸实施,所以直到1864年收复南京以后才答复。但曾国藩确实把冯桂芬全部(或几篇)文章的副本送给他的朋友、博学的军机大臣李棠阶。李棠阶给军机处同僚的一份帖子只提到了冯桂芬建议中的一个问题,即以有功名的人取代京畿各部胥吏的可取性。但他指出,“然非朝廷彻底盘算,握定主意,不为浮议所淆夺,则必不能行”。[155]实际上冯桂芬很谨慎,未发表他的《校邠庐抗议》,他在此后的有生之年除了在书院讲授经史外,主要对语文学和西方数学(根据当时能得到的中文译文)进行了专心致志的研究。只是在他1874年去世以后,他的几个儿子才决定将《抗议》一书中比较不招物议的一半连同他的其他著作一起付印。《抗议》的全文到1885年才发表,但是即使在那时,他的较重要的建议也未被最讲经世致用的学者们予以认真采纳。[156]

当冯桂芬和陈澧在他们主要关心的问题方面发生分歧时,活到19世纪70年代的曾国藩却信奉另一学术重点。甚至在忠君之士中,他晚年也看到过丑恶,还被迫作出过许多妥协来获取来之不易的胜利,他又恢复了原来的观点:即不道德的社会归根到底一定要由有德之士来纠正;树立正确的道德准则和态度必须成为首要的目标。经世致用之术不管多么重要,必须处于从属地位。1869年8月他任直隶总督时,发表了他的著名文章《劝学篇</a>,示直隶士子》,开列了当时最讲中庸</a>之道的学者们公认的四门学问:(1)经过自我修养而获得的“义理”;(2)考据;(3)辞章;(4)经世致用之学(经济)。但曾国藩着重指出,一定要把个人以全部才能献身于维护“伦纪”的行动看得比处理实际事务的知识更重要,而这种献身行为只有通过立志和居敬,通过履行程朱的修身之道才能做到。他说:“苟通义理之学,而经济该乎其中矣。”陈澧主张通过汉、唐、宋代的注疏研究经学;曾国藩则不同,他宁取朱熹的注疏以及这位圣人自己的哲学著作。但他不反对那些服膺朱熹学说的人去搞考据或辞章,也不反对为此目的而去研究马端临</a>的《文献通考</a>》和秦蕙田的《五礼通考》:他认为这两书合起来能提供经世致用之学的详尽无遗的明确知识。[157]曾国藩与冯桂芬不同,他的战时经验使他深感在固有制度范围内进行调整有着局限性。因为这个制度实在根深蒂固,以致它有了礼的神圣性质。但另一方面,由于有了清帝的支持,清政府的措施毕竟全力以赴地使湘军和淮军取得了胜利。曾国藩只有赞助把原来的政体全部保存下来的一途。

根据这种情况,芮玛丽的卓见仍会有助于说明这一时期的历史。因为正是她最终论定,清代的中兴体现了“重新强调中国传统制度有效性的最后一次巨大努力……这个时代的伟人们看到了正在扩大的阴影中的胜利”。[158]早在19世纪70年代初,旧秩序在江苏、山东和直隶等省已经明显地恢复。苏松太地区的“大户”继续逃税;衙役们又活跃于山东,又在包揽税收和中饱浮收;连直隶省在内的小绅士都感到进一步获取举人功名无望,就充当包税人或搬弄是非的讼棍或讼师,与衙役或相勾结,或相倾轧。新的大规模叛乱没有再爆发,这在很大程度上必须归功于已经拥有西方武器的许多省的勇营,甚至重新受训练的绿营军。[159]同时,由于王朝加紧对官员人事的控制,总督和巡抚曾因设法改进吏治而扩大自己在任命地方官员的作用方面的灵活性越来越受到限制。大半辈子搜罗“人才”的曾国藩在1872年去世之前哀叹,随着大部分地方恢复了和平,日子比较好过了,可是能够激励真才实学的挑战也不常见了。他说:“而在上者亦不欲屡屡破格,以开幸门。仍需援资按序,各循常调。”[160]虽然仍须把曾国藩的一生视为中国士大夫统治阶级经世致用之学的胜利,但他的成就实际上是由于清帝在战时给予的支持和灵活性才取得的。由于传统价值标准的影响,忠君的士大夫在任何特定时期都不得不满足于清帝所给的回旋余地。这一事实对冯桂芬等人所提改革根本制度的建议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少数人虽然把注意力转向国际关系和设法获得他们所认为的那种西方强国的秘密,但是他们也面临着同样的限制。

(杨品泉 译)

* * *

[1]王尔敏:《清代勇营制度》,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卷4 [13]《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2, [15]徐世昌</a>:《清儒学案》卷107, [26]《清代筹备夷务始末·同治朝》卷9, [28]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 [30]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3, [65]《胡文忠公遗集》卷23, [97]张瑞墀:《两戡乱记》,载范文澜编《捻军》 [117]蒋湘泽:《捻军叛乱》, [126]《山东军兴纪略》卷4A, [130]《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8, [131]芮玛丽:《同治中兴》(1966年版序言), [134]许大龄:《清代捐纳制度》,第146—149页。参阅李国祁等编《中国地方志研究》第1册,第384—387页。

[135]丁日昌:《丁中丞政书》卷5,第19—20页。

[136]瞿同祖:《清代中1国的地方政府》,第39、59页。盛康</a>编:《皇朝经世文续编》卷28,第46页。《大清十朝圣训·咸丰朝》卷7,第4页。葛士濬编:《皇朝经世文续编》卷22,第6页。

[137]根据中国本土全部180个府中的70个府的材料。李国祁等编:《中国地方志研究》第1册,第206—207、374—377页。

[138]魏秀梅:《从量的观察探讨清季布政使的人事嬗递现象》,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71年6月,第525、529—530,533页。又见她关于按察使的论文,第487、491—492页。

[139]盛康:《皇朝经世文续编》卷21,第20、31页。

[140]《剿平捻匪方略》卷320,第7—8页。

[141]彭雨新:《清末中央与各省财政关系》,载《社会科学杂志》卷9第1期(1947年),第83—91页。刘锦藻编:《清朝续文献通考》卷69,第8261页。

[142]见阿谢德《光绪时期四川的总督》,载《远东史论文集》第4集(1971年),第41 52页。刘广京:《对清末地方权力范围的再估计》,载《清华学报》卷10第2期(1974年7月),第219—223页。

[143]魏秀梅:《从量的观察探讨清季督抚的人事嬗递》,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4卷第1期(1973年5月),第259—292页;见表,第276—281页。

[144]上谕引自刘坤一《刘忠诚公遗集·奏疏》卷3,第40页。李国祁:《同治中兴时期刘坤一在江西巡抚任内的表现》,载《国立师范大学历史学报》第1期(1972年),第260页。

[145]见刘广京《对清末地方权限的再估计》,第195页注2。

[146]王尔敏:《淮军志》,第276页。

[147]芮玛丽:《同治中兴》序言,第7页。

[148]《丁文诚公遗集》卷7,第23—24、37页。钱鼎铭的奏折,引自罗尔纲的《绿营兵志》,第204页。

[149]张仲礼:《中国的绅士》,第87—88、124页。

[150]王兰荫:《河北省书院志初稿》,载《师大月刊》第25期(1936年2月),第1—63页;第29期(1936年9月),第1—105页。刘伯骥:《广东书院制度沿革》,第67—74、314页。

[151]汪宗衍:《陈东</a>塾先生年谱》,第67—69、90、97页。陈澧:《东塾集》卷2,第14、28—30页。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2册,第602、607、614页。

[152]张之洞:《张文襄公全集》卷204,第13—15页;卷213,第21—22、24页。艾尔斯:《张之洞与中国的教育改革》,第50—54页。

[153]记述冯桂芬传记的最佳著作依然是百濑弘的《论冯桂芬及其著述》,载《东亚论丛》第2期(1940年)。关于《校邠庐抗议》书名的意义,见冯桂芬的自序,1898年版,第4页。

[154]特别是卷1,第13—14、16页。

[155]曾国藩:《曾文正公手写日记》卷3,第1428页,1862年11月8日条。《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13,第7页。李棠阶:《李文清公遗书》卷5,第17—18页。

[156]但熟识冯桂芬的丁日昌在1868年曾奏请专门开科考试法律,以征召新胥吏,并应准许有功名者应试;丁日昌:《丁中丞政书》卷5,第20页。

[157]《曾文正公全集·杂著》卷2,第57 58页;《书札》卷32,第29—32页。

[158]芮玛丽:《同治中兴》1966年版序言,第9页。

[159]洛日乌斯基:《1863年苏松太减赋问题及其后果》,第245 248页。《大清德宗实录》卷12,第6页。《山东通志</a>》卷81,第2565页。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册,第342页。参阅《曾文正公全集·杂著》卷2,第68页。钱鼎铭:《钱敏肃公奏疏》卷4,第1—2、22页;卷6,第23、26页。

[160]引文载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2册,第583页。

打赏
回详情
上一章
下一章
目录
目录( 24
APP
手机阅读
扫码在手机端阅读
下载APP随时随地看
夜间
日间
设置
设置
阅读背景
正文字体
雅黑
宋体
楷书
字体大小
16
月票
打赏
已收藏
收藏
顶部
该章节是收费章节,需购买后方可阅读
我的账户:0金币
购买本章
免费
0金币
立即开通VIP免费看>
立即购买>
用礼物支持大大
  • 爱心猫粮
    1金币
  • 南瓜喵
    10金币
  • 喵喵玩具
    50金币
  • 喵喵毛线
    88金币
  • 喵喵项圈
    100金币
  • 喵喵手纸
    200金币
  • 喵喵跑车
    520金币
  • 喵喵别墅
    1314金币
投月票
  • 月票x1
  • 月票x2
  • 月票x3
  • 月票x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