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若干普遍趋势
明朝统治的将近300年,很难说是一个一成不变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中发生的变化,触及中国文化和思想的各个方面。历史编纂学就其最广泛的意义来说,也不例外。虽然革新是在一个长时期内逐渐发展的,但整个来看,明朝最后100年的历史著述与最初100年的区别相当大。区别明显地表现在质量和数量上。在这一章里,将对这些变化作详细的阐述。这里可以把它们概括为对原始资料的一种更为批判的态度,这在16世纪变得逐渐明显,并使后一时期区别于较早的时期。
16世纪的经济发展,特别是长江下游地区的经济发展,使更多的人有能力接受文化教育。识字的人大量增加,对读物(包括历史著述)的需求也增加了。这个普遍趋势的一个方面,是科举考试录取名额的大量增加。这些人也是历史著述预期的读者。考中进士(他们构成历史出版物的作者和编者的大多数)的平均数从1388—1448年间每三年约150名增至1451—1505年间每三年290名和1508—1643年间每三年330名。[1]在16世纪,跟书籍和知识的普及同样可喜的,是印刷术和出版事业的发展。据一位专家说,在明朝的后半期,印刷“达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如果没有超过以前各个时期,也与之相等”。[2]
的确,明朝在文化思想上的突出成就不能与前此各个时期相提并论。在历史著述领域也是这样。历史著述方面的重要革新在这之前就出现了,到了明代成为历史著述的榜样。突出的例子是《史记</a>》和《汉书</a>》的纪传体之于正史;《资治通鉴</a>》之于编年史;《通鉴纪事本末</a>》之于记事史;《通典</a>》和《文献通考</a>》之于政书。以上仅举了最重要的类型中的少数几种。已故的吉川幸次郎教授论证,律诗无疑在唐代达到了发展的最高阶段,以后再也不能企及。[3]
但是,在唐宋时代只有相当少的能读会写的人具有欣赏以至模仿大诗人的能力,而在随后的时代,这种人的数目大大增加了。吉川幸次郎认为,更广泛的社会阶层对过去文化成就的分享的增长,这本身就是一个进步。他暗示他的这个看法并不只限于诗歌方面。看来这也适用于历史著述;有独创性的早期样范为愈来愈多的人所知,他们于是在自己的历史著述中也加以采用。
在这里对我们所说的历史著述作些说明,也许是适宜的。它包括按中国传统分类法中的史部所列入的著述:
1.分为本纪、志、表和列传的纪传体官修史书或正史
2.私人或半官方编写的与纪传体正史类似的别史
3.官修的和私人撰述的编年史
4.纪事本末体史书
5.大多限于一个时期或某件事情的杂史
6.皇帝和大臣的诏令奏议汇编
7.传记
8.职官志
9.政书
10.地理志,包括方志
对以上著述,还应加上子部中的一些类目:
1.大多分在兵家类的有关军事和边防的著述
2.分在杂家或小说类的政书
这种分类法在各种目录中不尽相同。[4]有许多在《四库全书总目</a>》中列入子部的书或整批的书,在其他目录中列入史部,奏议集在《四库全书总目》中列入史部,而在别的地方列入集部。
除去这些严格意义上的历史著述之外,另有许多著作对历史研究可能很重要。某一作者的文集可能包含对奏议的补充和作者的友人们的传记材料;关于作者访问过的有趣的地方或作者参与过的事件的记述;有关历史或政治问题的志、论、说,以及与友人和同事的往来书信。作者的文集中有时甚至有短篇历史著作,而在任何书目或目录中均未提及。此外,有许多小说和剧本应当看成是它们所产生的时代的文化史和社会史的原始资料。最后,明代的诗歌也表现了那个时代的精神,应看成是历史研究的资料。[5]
明朝头100年的历史著述的特点,是政府编纂庞大的全集。进行这种汇编是继续元代和更早朝代的传统。 到16世纪初,历史学家在他们的著述中开始逐渐采用陈白沙和稍后的王守仁</a>的新方法,他们愈来愈多地知道了文献资料和故事传说的根本区别,同时他们也认识到文献资料未必总是提供真实的信息,而各种故事传说也可能包含一些真实性。向新方法过渡的最早的代表之一是祝允明</a>(1461—1527年),他是一位反对朱熹学派的非正统思想家。他的各种杂记集(如4.5.8)把有价值的信息与无法证实的传说结合在一起;但他1499年刊行的苏州杰出人物的传记集《苏材小纂》(3.5.1),基于墓志、履历和其他的文献资料,被看成是可信的著作而受到赏识。在他的最后一部著作《祝子罪知录》中,他对历史人物提出的见解往往与传统的看法大相径庭。据说他的著作对于李贽</a>的《藏书》具有相当大的影响。[12]
但明代历史著述的这个新趋向,在王世贞</a>(1526—1590年)这样的作家的著作中才有了充分的表现,他也来自苏州地区。不像明代早期的作家,王世贞有机会接近实录,他1590年刊行的《弇山堂别集</a>》(2.2.6)和1614年刊行的《弇州史料》(2.2.8)中发表的各种历史论文,就主要根据这些实录。他的论文《史乘考误》,清楚地显示出他对各种资料的相对价值和需要选择与批判性评价的理解。例如,他在这篇论文的前言中说</a>:
国史之失职未有甚于我朝者也。故事有不讳,始命内阁翰林臣纂修实录。六科取故奏,部院咨陈牍而已。其于左右史记言动阙如也。是故无所考而不得书,国忸衮阙则有所避而不敢书。而其甚者,当笔之士或有私好恶焉,则有所考无所避而不欲书。即书,故无当也。史失求诸野乎?然而野史之弊三。一曰挟郄而多诬,其著人非能称公平贤者,寄雌黄于睚眦,若《双溪杂记</a>》、《琐缀录》之类是也。二曰轻听而多舛,其人生长间阎间,不复知县官事,谬闻而遂述之,若《枝山野记</a>》、《翦胜野闻》之类是也。三曰好怪而多诞,或创为幽异可愕以媚其人之好,不核而遂书之,若《客坐新闻》、《庚巳编</a>》之类是也。无已,求之家乘铭状乎?此谀枯骨谒金言耳。虽然,国史人恣而善蔽真,其叙章典述文献不可废也。野史人臆而善失真,其征是非削讳忌不可废也。家史人臾而善溢真,其赞宗阀表官绩不可废也。
在这篇文章里,王世贞把他对历史著作不加选择地引用其他著作的一般批评具体化了。在1594年刊行的《国朝献征录</a>》(3.1.2)中也看到对原始文献资料的很大重视,此书是焦竑</a>(1541—1620年)[13]编的一部由墓志铭、纪念碑和明代杰出人物的讣告组成的庞大的传记性汇编。
焦竑大为称赞的李贽(1527—1602年)是明代最独特的非正统历史著作家。[14]他的刊行于1599年的《藏书》,是一部上起周代下至元代的杰出人物分类传记集,在这部著作里,李贽用全新的标准和观点评价历史人物。《藏书》的《世纪列传总目前论》一开始就说:“人之是非,初无定质。人之是非人也,亦无定论。”[15]照李贽的话,不同的人在不同时间所持的意见和判断差异很大。他说,如果孔子</a>复活,他的观点将与他在2000年前发表的观点很不相同。这些看法还不足以作为依据把李贽归入反儒家一流,但它们清楚地表明他反对朱熹学派所创立的官方的正统理学,照后者看来,孔子一旦作出判断(不论真是他作出的或据说是他作出的),就必定是一切时代的唯一准绳。
在历史和历史人物的评价方面,朱熹在他的《通鉴纲目》中立下一个榜样,在明朝至少受到官方无可争议的高度尊重。[16]李贽坚持他的基本观点,对不少历史人物的评价必然与正统的评价相矛盾。例如,李贽尊秦始皇</a>这个直到目前为止的一切儒家历史编纂学深恶痛绝的人为“千古一帝”。[17]他的《藏书》只涉及明以前时期,但三年后,在1602年《续藏书》(3.3.15)刊行。在这部著作里,李贽对明朝人物同样作出独立的非正统的评价。虽然李贽不得不承受他在著作和公开谈话中发表的非正统思想的后果而在狱中自尽,但在清初,当他的书被禁时,他的著作却被重印并大为流行。
1676年刊行的黄宗羲</a>论明代思想史的伟大著作《明儒学案</a>》(3.4.6),代表了历史著述另一类型的革新。[18]《明儒学案》实际上是 总的来说,晚明时期的文化繁荣和思想多样化几乎在一切形式的历史著述中都是明显的。下面各节将详细讨论明代历史编纂的各个方面。
国史馆
从古时起,保存记录或档案就被看成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官方的历史编纂者(史或史官)就担任这一任务。[27]这种思想体现在某些儒家经典中。不管这些经典中描述的政府机构实际存在与否,它成了后代的样范,像这样的段落“(天子)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在中国历史上联系到官修史书被一再地引证。[28]
7世纪前半叶,建立了史馆,成为独立的政府机构。它的主要任务是写起居注和编实录,这是以后写前朝国史或正史的依据。[29]这种史馆在以后的时代继续起作用。
在明朝 5.这一段论述给史官提供工作的地方和设备,这里不讨论。
6.妥善保管的处所。在古代,国史被称为石室金匮之书,[44]因为它被妥善保管以备传诸后世。明朝也是这样做的。每月有一小箱,每年有一大箱。它们应被放置在东阁[45]的左右房。史官每月编成的草稿,应装订成七册,一册为起居注,六册为来自六部的材料。每册的封面应注明年月和负责史官的姓名。完成的册子要送大学士审查,放进一只小箱,用文渊阁的印章加封。到了年底,内阁和史官要打开箱子,取出各月的草稿,将它们放进一只大箱子,用同样的方法加封,从此不再开启。
7.(这一段论述缮写者应遵守的规则,这里不讨论。)
8.处理这篇奏议之前的事件。万历朝的头两年(1573年和1574年)和 史官的主要任务是编撰实录,其他工作只是为这一任务作准备。但是,掌管编撰工作不专属史官,还有一个广大得多的官员集团参与其事。根据《大明会典》[50]中制定的规章,大学士要担任总裁,翰林院学士担任副总裁。他们由皇帝任命,任务是规定纂修条例,检查纂修官[51]准备的草稿,纂修官是从内阁、翰林院、詹事府、春坊和司经局选出的。崔纂和誊录则是诰敕房和制敕房选派的。
实际的纂修者名单表明,这些规章从16世纪初起就被严格遵循了。即使在更早的时期,做法也似乎大体上跟后来的规章一致。纂修官总是翰林院的居多。有时候,显然有20或20多个编修。只有很少的——有时没有——纂修官是从别的部门来的。此外,誊录和崔纂主要选自品级较高的官员,或者,至少也是国子监的生员。总之,参加纂修工作的人的数目相当大。例如,纂修于1522—1525年间的《武宗实录》开头的名单,记录了参加纂修的97人的姓名和官职。[52]此外,肯定还有许多职员、随从和仆人。
这项工作的挂名领袖是监修。名义上他是总裁的上级,但实际上对工作似乎无多大影响。他必须从世袭贵族的最高等级公或侯中选出。以《武宗实录》为例,监修是公。3位总裁是大学士兼尚书</a>(正二品)。[53]2个副总裁,一位是翰林学士(正五品),另一位是侍讲学士(从五品),40个纂修,8位是侍读(正六品),3位是修撰(从六品),21位是编修(正七品),8位是检讨(从七品)。3位崔纂是太常寺卿(正三品),尚宝寺卿(正五品)和中书舍人(从七品)。47个誊录,2位是尚宝寺少卿(从五品),1位是吏部员外郎(从五品),3位是大礼寺右寺副(从六品),6位是中书舍人(从七品),1位是翰林院待诏(从九品),1位是光禄寺署丞(从七品),3位是鸿胪寺主簿(从八品),12位是鸿胪寺序班(从九品),2位是译字官(无品级),可能来自四夷馆,15位是国子监生员,1位是翰林院秀才。最后,有一个官员掌收一应文籍和一个尚宝寺少卿(从五品)。
对整个《明实录</a>》来说,得不到像这样详细的参加纂修工作的官员的名单,但从《太宗实录》起,尚存的名单中开列的60—100个官员的名字,他们的官衔与纂修《武宗实录》的官员的官衔相似。因此,完全可以把它们看成是全部《明实录》的纂修班子的典型。指派数目相当多的高级官员参与纂修工作,也表明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在誊录中发现有品级高至从五品的官员是令人吃惊的,我们不得不怀疑他们是否真的做抄写工作。专门的史官只做小部分纂修工作,它主要是由翰林院和内阁在其他几个政府部门的官员的帮助下完成的。实录的纂修是在最有权势的政策制定官员——大学士的监督下进行,这一事实进一步证实了它的重要性。
实录的纂修主要是一件政治工作,而不是一种超然的学术活动。由于监督纂修的大学士往往卷入了前朝的政治争论,他们当然渴望将他们的个人观点注入原文而牺牲与之对立的观点。此外,他们有时候还可以表达地区或集团的观点。因此,《明实录》的政治偏见一直受到同时代学者的严厉批评。[54]
但是,大学士在规划当前的政策上有许多紧迫的事情要做,只能偶尔过问纂修工作。他们参加决定凡例的工作,但不得不把直接的监督任务留给副总裁,后者没有多少别的任务,从而在纂修工作的监督中处于关键地位,因为他们是纂修官的上级。崔纂的名字总是列在纂修官之后,他们的作用也许仅限于纂修的组织和技术方面。他们对内容没有影响。除去嘉靖和万历两个皇帝的实录(均用了10年)外,纂修工作通常用3—5年。
实录不是为了刊行。在一朝的实录纂修完成后,将正本在一个精心规定的仪式上呈给皇帝,仪式的规则最初是在1403年确定的,后来在1536年和1577年作了修改。[55]实录和宝训[56]在一个庄严的行列中从史馆送到奉天殿和华盖殿。纂修班子的全体官员身着朝服跟在后面。然后,在皇帝面前和礼乐声中,将实录和宝训置放于华盖殿。 上面提到的偏见,不仅限于按照儒家政治伦理观的一般标准进行褒贬,就像一切中国历史家所普遍承认并运用的那样,而且与高层的许多集团和个人有密切联系,他们在日常政治生活中互相进行斗争。至少有一次皇帝本人也被卷入了。这不仅说明这样一个事实,即如果大学士之间发生了重要变动,正在纂修中的实录要修改,而且也说明这样一个事实,即在两个已知的例子中,已经完成并封存起来的实录,也一反惯例和常规,又拿出来重写。
出于同样的理由,建文皇帝(统治时期1399—1402年)的实录的真实性是可疑的。据一些人说,这个时期的一些事迹在万历朝被补充进《太祖实录》。它们不包括在这些实录的现存抄本中,而构成了《太祖实录》的头九卷,有些抄本有副题《奉天靖难[事]迹》,在这个标题下叙述了燕王的篡位。由于这几卷用了建文皇帝的年号,而这个年号在万历朝之前没有正式用过,因此不清楚它们是同《太祖实录》的其他部分一起纂修的呢,还是后来补充进去的(见1.1.2)。
景帝朝的实录也有类似的问题,景帝是在他的哥哥于1449年被蒙古人俘虏后即位的。统治了八年之后,他被一次支持他哥哥的政变所废黜,这时他哥哥已被释放回来;他在几天后死去。《英宗实录》(1.1.5)包括从1436—1464年的三朝,景泰朝的实录(卷187—262)跟在它之前和之后的实录同样详细,但有一个特别的副题叫做《废帝郕戾王附录》,并分开立卷,即卷5—91。偶尔有一些明显反对景帝和这时起主要作用的于谦</a>(1398—1457年)[71]的偏见。正是他在这危急的日子里,在英宗皇帝被蒙古人俘获后,挽救了明朝,使其没有过早地灭亡。于谦在1457年的政变中,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杀。
但是,早期的批评没有特别指责《英宗实录》的这一部分,像它们指责建文时期的实录那样。16世纪末,有一篇奏议要求为惠帝和景帝纂修单独的实录,奏议的作者沈鲤</a>没有举出任何内容上的缺陷作为这个建议的根据,而只是从规格上强调,后来被承认为合法的皇帝的实录应单独纂修,而不应附在别的皇帝的实录中。[72]
最严重的争论是围绕《光宗实录》(1.1.12)的争论,光宗是明朝统治时期最短(仅一个月)的一个皇帝。这些争论是由东林党人及其同情者与他们的对手之间的政治斗争激发起来的。进入17世纪后,这个斗争愈演愈烈,《光宗实录》遂成为党派论争的牺牲品。这部实录最初是在接近东林集团的人士的主持下纂修的。但当反东林集团在臭名昭彰的宦官魏忠贤[73]周围团结起来以后,东林党人大都被从政府中清除了。于是发出了一道圣旨,纂修一部类似于“白皮书”的《三朝要典》(2.8.4)。它的主要目的是指责东林党,为反东林集团的政策辩护。这项工作在1626年完成。于是,已于1623年完成并保存在皇史宬的《光宗实录》被启封,按照《三朝要典》进行修改,尚未完成的万历朝实录的有关部分也一起进行了修改。[74]这一不平常的做法,只有永乐朝修改《太祖实录》可与之相比,但后者的主使者是皇帝本人,而前者则是在官员中的一个党派集团和宦官的怂恿下进行的,皇帝只扮演一个被动的角色。
嘉靖时对《孝宗实录》(1.1.7)提出了类似的建议,它是在大学士焦芳[75]主持下纂修的。由于批评者一致谴责焦芳歪曲事实和诽谤他所不喜欢的人,建议修改实录并非没有理由。皇帝也承认这一点,但他仍然不愿照建议去做。[76]在《光宗实录》问题上,皇帝显然既无决心也无实权阻止有利害关系的集团进行别有用心的修改。
天启皇帝死后,当东林党人重新掌权时,《光宗实录》再次重写。先前的改写本连同《三朝要典》被销毁。现存的1628年本,偏见一点不比 在纂修和对待实录时所持的政治偏见,很早就引起强烈的批评。明代的作家如王鏊</a>(1450—1524年),[79]郑晓(1499—1566年),[80]郎瑛</a>(1467—约1566年),[81]沈德符</a>(1578—1624年)[82]和其他一些人从总体上谴责《明实录》。《国榷》(1.3.7)的作者谈迁</a>(1594—1658年)[83]的批评,可以看成是比较宽厚的。他写道:
史之所凭者,实录耳。实录见其表尚不见其里。况革除之事,杨文贞未免失实。泰陵之盛,焦泌阳又多丑正。神熹载笔者,皆逆奄舍之人。[84]
最后一句话透露出,作为一个不同的阶级的成员,所有的官员都有对宦官的偏见。尽管有些宦官出身于上等人家,尽管有许多官员或甚至大多数官员同宦官合作,利用宦官达到自己的目的,但他们总是热心于为他们的干下坏事的同僚在宦官中找替罪羊。[85]虽然某些宦官被认为是“好太监”,但总的来说,几乎在一切历史著述中,不论是官修的还是私修的,对宦官的强烈偏见是明显的,因为作者几乎无一例外都是官员,或至少也是绅士阶级的成员。他们中的极少数(例如沈德符)表现出某种比较宽宏大量的态度,企图做到公平,甚至超越了他们自己的阶级的限制。宦官写的书尚存少数。刘若愚</a>的《酌中志</a>》(约1638年)(4.2.7)是最重要的之一,其中包含有许多只有太监才知道的宫廷生活的细节。
明代作家在时间上离他们所写的事件仍然相当近,对它们有个人的看法。这样,他们更有可能强调《明实录》的消极方面而不是它的积极方面。清代历史家有一种更积极的态度。也许,他们生活的年代距离实录中涉及的事件越远,他们越能作出更客观和实事求是的判断。《明史》的主要纂修者之一徐乾学</a>(1631—1694年)[86]写道:
明之实录,洪永两朝最为率略。莫详于弘治,而焦芳之笔,褒贬殊多颠倒。莫疏于万历,而顾秉谦之修纂,叙述一无足采。其叙事精明而详略适中者,嘉靖一朝而已。仁宣英宪胜于文皇,正德隆庆劣于世庙。此历朝实录之大概也。
直到万历中期(16世纪末),实录似乎是不公开的。但1588年,内阁中的副本由于经常使用而磨损破烂,下令重抄。只有当这件工作在1591年完成后,实录的稿本或它的有些部分才在皇宫之外流传。以后,富贵人家想拥有一部实录的抄本以显示门 这类著述中最突出的,是谈迁的《国榷》(约1653年,1.3.7),起1328年,终1645年,包括了整个明代。它根据文献资料,写明朝的最后25年最为详尽。最后这部分占整个著作的六分之一。 有些传记集专收一个特定地区的人,如祝允明的《苏材小纂》(3.5.1),朱睦的《皇朝中州人物志</a>》(1568年,3.5.2)。有些限于一个特定时期,如王世贞的《嘉靖以来内阁首辅传》(3.6.6)。[112]最后,还有分类人物传记,如学</a>者、诗人、方伎(3.4.1—5),军事长官(3.7.4),宗室成员(3.7.3)。最杰出的学者传记集,黄宗羲的《明儒学案》(3.4.6),前面已经提到。[113]
各种历史评论
在传统的分类法中,评论集或笔记一般分在子部的杂家或小说类。不过很明显,大多数笔记提供了有关历史问题的重要资料:
在多数情况下,[笔记]作者的目的是想为学术性的和机智的谈话提供材料,这个目的在这类作品的序言中常有说明。但作者往往希望写下自己的体验和见闻以补充正史。另一个目的是举例说明传统道德,例子好坏都有。最后,还有一个动机,它经常伴随其他的动机出现,这就是为了娱乐。由于是学者为学者而写,不言而喻,它们也反映出士大夫阶级的意识形态,包括这个阶级的全部传统观念。我们很少能了解下层阶级;大多数事件的记载来自有学识的官僚阶级。[114]
这些笔记的范围和内容可说是无所不包。许多主要的是谈论儒家经典、文学和较早时期的历史。这种笔记对明代的思想和思想史很重要。它们也讲述各种惊人的或流行的故事,对某一时代的生活和思想的各个方面提供了有价值的资料。但这类著作跟小说一样,不能在谈历史资料的一章中充分讨论,尽管小说以至诗歌对了解明代的文化与社会有极大的重要性。
我们将把讨论限制在对明代的政治和社会史提供了直接资料的笔记的范围内。笔记较之其他任何历史著作更是个人的;在笔记里,作者的主观的、个人的态度变得很明显。因此,它们是真正意义的“野史”。
然而《四库全书总目》和其他大多数传统目录无一例外地将笔记通通列入子部,《千顷堂书目》适当注意到许多笔记的历史著作性质,而把它们比较合适地列入史部中的别史和杂史类。有些笔记包括到作者在世时为止的整个明代,往往有正史中所没有的有价值的资料。
它们中间最突出的,是沈德符的《野获编》(1619年,4.1.5)。他的笔记主要谈论历史、政治和制度问题,根据的是从他曾任京官的祖父和父亲那里得来的材料,他自己在北京和别处的经历,以及其他各种资料。作者的不带偏见和往往是非传统的看法,提高了这部作品的价值。虽然此书被禁,但清代学者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它重编于1713年,重印于1827年、1869年和1959年。[115]
这类笔记中常被引用的另一部笔记,是朱国祯的《涌幢小品</a>》(1621年,4.1.6),他也是一部大型综合体明史的作者。[116]也许卷数最多的笔记是张萱</a>的《西院闻见录》(1632年,4.1.7)。[117]它包含的传记材料是按不同的人在某种情况下表现出来的道德或其他品质分类的,这些人主要是官员。它包含的引文是按政府部门和这些部门内的官员的职能编排的。引文引自奏议和其他著作,其中有些已失传。最后一小部分以民俗和宗教为特点,内容主要引自其他资料。它一方面接近于传记著作,另一方面接近于经世文。它是有用而重要的资料。
其他笔记如焦竑的《玉堂丛语</a>》(1618年,4.2.6),[118]或刘若愚的《酌中志》(约1638年,4.2.7),主要谈政府体制和官宦生活。它们往往在国家体制上对正史和别史作了补充。《酌中志》谈皇宫中的事件与活动,特别是最后四朝。它是由宦官写作的少数作品之一,因而是有关晚明时期内廷事件和生活的重要资料来源,因为它没有反映官吏对宦官的偏见。
被《千顷堂书目》归入子部的其他比较一般性的笔记,含有与明史有关的材料。其中最突出的出版于《千顷堂书目》包括的时期之后。这就是顾炎武写于1671—1695年间的《日知录</a>》。它涉及的题目范围广泛。这些笔记不像其他许多作家的笔记那样是随便写的,而是基于顾炎武广泛的阅读和旅行观察。它含有有关明史许多方面的有价值的资料。
对研究明代有用的其他作品有,郎瑛的《七修类稿</a>》(1566年或稍后,4.3.3),何良俊</a>的《四友斋丛说</a>》(1573年,4.3.5),谢肇淛</a>的《五杂俎</a>》(约1600年,4.3.11),[119]和焦竑的《焦氏笔乘》(1606年,4.3.13)。有的笔记如田艺蘅</a>的《留青日札</a>》(1573年,4.3.6)含有文化史和民俗学资料。有的如徐禛卿的《翦胜野闻》(约1500年,4.5.7)涉及过去一个有限的时期。笔记更经常谈</a>论的是作者在世时的事件。李贤</a>的《古穰杂录</a>》(1460年以后,4.5.3)涉及的时期从宣德到天顺朝,而张瀚</a>的《松窗梦语</a>》(1593年,4.6.4)涉及嘉靖、隆庆和万历初期。
另外一些作品只涉及某一地理区域。大多数目录把它们列入地理和方志,包括这样一些作品如周晖</a>写南京的《金陵琐事</a>》(1610年,4.9.5),[120]陆粲</a>写江苏南部的《庚巳编》(约1520年,4.9.2),和屈大均</a>写广东的《广东新语</a>》(约1680年,4.10.2)。[121]
有些作者(如沈德符和顾炎武)专门对一些问题发表相当客观的批评意见,这些问题是他们通过自己广泛的知识和阅历所真正理解的。另一些作者(如郎瑛)专门搜集各种奇闻轶事。还有一些作者热衷于对某个问题、某些人和他们的行动发表自己的个人意见(如徐禛卿),或叙述他们自己的经历(如谢肇淛和李贤)。其余的作者是比较没有偏见、见解比较开明的民间学者(如沈德符和田艺蘅)。如此看来,王世贞的批评不是没有根据的。[122]不过,笔记中包含着无比丰富的资料,必须仔细加以评价。
经世文
16世纪后期历史著作新趋势的一部分是个人和多人的经世文的辑录。
经世文主要由题本组成。在报告事实并提出对策的限度内,它们与奏本有区别(奏本也称奏疏或奏议)。[123]题本在许多情况下是解释政府的决定和政治行动并使之具体化。作为历史资料,题本并不由于皇帝没有批准它所建议的行动,或者——像经常发生的——由于皇帝根本没有见到它而减少其价值,因为它的价值在于它所提供的情况和发表的意见本身。
题本不仅常常提供作者管辖范围内有关情况的有价值的资料,而且帮助我们了解对某些问题的各种看法,恰当地估计政府中的摩擦和斗争。特别是各监察机构的御史,他们是皇帝的“耳目”,职责就是向皇帝报告一切,保证官僚执行法定的政策,公布官员的一切不适当的或违法的行为,批评政府的政策。因此,御史的题本特别多。
其他提供资料的文书包括建议、请愿,或者不归入奏议的向皇帝的报告(议、表、笺、策);对其他政府部门的通知(揭、檄);皇帝的命令(谕、诏、敕);对下属的命令(牌)。但还有一种疏、义、表之类的著作纯属私人性质,必须将它们与官方文书区别开来。[124]此外,领导官员之间关于他们管辖范围内的问题的半官方通信,有时可能非常有启发。
关于政策的最重要的奏议,在实录和其他历史著述中通常都有摘录。此外,某个官员的最重要的奏议照例要在他的传记中提到。但通常只是摘录而不是全文。为了得到奏议的全文,差不多总是需要转向奏议总集或专集。
奏议和其他经世文的选编始于16世纪下半叶,并且是这个时期一项真正的新发明。这类作品中最早的,有万表的《皇明经济文录》(1554年,5.1.3),下限到嘉靖初年。几乎总是像这类辑录那样,材料是按题目编排的。其中最全面的要数陈子龙</a>等人的《皇明经世文编》(1638年,5.1.8)。它包括从明初到编者所处时代为止的430人的奏议和其他政治著述,并有作者的小传。许多材料涉及边防。这部作品已经重印,是特别重要的明史资料。[125]
除去这些全面的辑录外,还有只限于一定时期的辑录,但这类辑录在嘉靖时才开始出现(5.2.1—6)。专门的辑录通常包括所有可以得到的奏议或奏稿的未经删节的全文,它们或是作者在他整个仕宦生涯中写的,或是在任某一官职时写的,或是在某一时期写的。这些辑录中最早的文献从宣德和正统时起,但大部分是从明朝后半期起。尚存100多种这类辑录。
在许多情况下,某一作者的奏议并不单独出版,而是包括在他的文集中。有时一个作者文集中的一部分或大部分由一种比较带个人性质的奏议组成,它们或者是对皇帝的恩宠表示感谢,或者是一份辞职书,等等。一般来说,一个作者的文集中包含的奏议,不是被看成历史文献,而是被看成文学作品。尽管如此,文集中的奏议仍然含有别处找不到的大量有价值的材料。
经世文也被辑录进各种有关政治机构和政府管理的作品。这类作品不限于官方和半官方出版物,而往往是由私家编纂的。不过,私家作品的作者或编纂者必须有接触官方材料的机会。典型的关于政府机构的私家著作,有王世贞的《锦衣志</a>》(6.2.10)([126]和各种关于翰林院的志(6.2.6—9),均写于16世纪中期或稍后时期。
《官制大全》在16世纪有各种版本,构成一个新的类别。它们列出所有京师和地方政府及其下属部门的文武官员名单以及各部门负责官员的品级。名单按省、府编排,有关于行政区的地理介绍,包括关于北部边疆地区和关于外国人的章节,还有少数地图。这些参考手册在它们出版的时代可能十分流行,但其中只有极少数留存下来。《大明官制大全》(6.1.6)是留存下来的这类手册中最突出的例子。为了帮助官吏处理诉讼案件,出版了许多注释本的《大明律》,载有法律条文和条例,时间主要在16世纪和17世纪初(6.3.3—7)。[127]
在论述军事的著作中,有两部杰出作品。王鸣鹤的《登坛必究》(1599年,7.2.6)论述军事科学,有地图和关于地理、军事组织与准备、战略、战术和装备的具体说明;还有明代有关军事问题的重要奏议。茅元仪[129]的《武备志》(1621年,7.2.7)也有地图,它是一部关于军事战略战术、装备与战争手段、军事组织与边防的百科全书。这部著作关于明代至17世纪初的论述特别有力。论述装备和边防的部分之所以使人感到兴趣,是由于有许多例证。这部著作最好的体现了晚明时期军事科学知识的状况。
还有许多关于军事计划、边界问题,或外国人的专题著作。它们包含所谈事件的参与者或目击者的叙述,以及有文献根据的论文。最多的是关于蒙古和北部边界包括满洲在内的作品。
现尚存一些关于永乐皇帝出征蒙古的个人记述,是皇帝身边的高级官员写的(7.3.2—3)。还有以个人的经历为依据的专题著作,作者是边疆的官员如马文升</a>、[130]王琼</a>[131]和萧大亨。[132]萧大亨的著作提供了关于蒙古人的习俗和他们与中国的关系的 区别于地方志、地方手册和帝国行政地理的两部最重要的地理著作,是以作者的实地考察为基础,前面已经提到。[151]徐宏祖有许多新的地理发现,最值得注意的是他查明金沙江是长江的上游和指出澜沧江和怒江的上游是不同的河流。[152]徐宏祖的地图提供了有价值的资料。出版于17世纪之前的其他地图,有罗洪先</a>的《广舆图》(1541年,8.1.3),[153]它主要是根据朱思本(1273—约1338年)的所谓“蒙古地图”,而加以补充。
在15世纪初和随后的海上远征中新得到的地理知识,在郑若曾著作中的地图中和《武备志》[154]里得到体现。精心绘制的中国及其邻国的详图,附有文字说明,出现在陈组绶的《皇明职方地图》(1635年,8.1.8)中。
前面提到的关于水利、河道和</a>交通的作品,是从管理的角度写的。还有别的许多关于地理和经济的作品,是从其他角度写的。其中之一是潘季驯</a>[155]的《河防一览</a>》(1590年,8.2.6),[156]这是一部专论治理黄河、淮河和河南、安徽、江苏和浙江的其他河道的著作,论述防洪的预防措施。另一部类似的作品是张国维</a>的《吴中水利全书</a>》(1636年,8.2.8),这是一部全面论述江苏南部河道的治理与灌溉的专著,根据的是作者本人的经验和有据可查的文献,包括地图和文献材料。另外一些规模较小的著作(8.2.1—5),论述有限的地区或题目。万历时期的《商程一览》(8.2.7)对明代的交通路线作了富于见识的概述,这是一本旅行指南,全面描述明帝国的陆路、水路、歇息处和路程,特别注意边疆地区。[157]
前面已经谈到关于财政管理和政府经济事业的半官方著作。除此之外,还有论述农业各方面的。其中最突出的是徐光启</a>(1562—1633年)[158]的《农政全书</a>》(1640年,9.1.3),这是一部关于农业历史和晚明农业实际状况的大型类书,附有插图。这部作品谈到这样一些题目如田制、农事、水利、农器、树艺、蚕桑、蚕桑广类、种植、牧养、荒政、野莱等,最后一项是讲遇荒年时可以食用的野生植物。
一部最值得注意的科学著作是李时珍</a>[159]著名的药典《本草纲目</a>》(1593年)。它包括对前人有关这个题目的所有可以得到的著作的详细研究,以及他本人行医几十年所作的试验和诊察的成果。李时珍的著作立即出了名,特别是在最近几十年吸引了药物学家的注意。
宋应星</a>[160]著名的《天工开物</a>》(1637年,9.1.2)是一部杰出的科学技术著作,附有插图,述及农村和城市的各种生产行业,广泛介绍那个时代的工艺和制造技术,包括灌溉、织布、磨坊、抽水、打井、烧窑、舟车、锻造、开矿,等等。
本节提到的著作在某种程度上展示了晚明时期中国在物质文明上的成就。
方志
除了数量有限的传记、笔记和关于边防与军事组织的著作外,几乎所有在前面几节中提到的作品都涉及整个中国,并且是从中央的角度写的。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地区之间差异很大的中央集权国家,有其特殊问题。向心力与离心力之间的紧张状态同中国的历史一样古老并持续到今天。中央政府能对地方势力实施它的权力到什么程度,因时而异。不过,政治理论总是支持中央集权的理想而不给地方的特殊权益留有余地,更不必说主权了。因此,作为整体来看的中国制度史的作者,倾向于强调帝国行政一致的方面,而将他们的陈述普遍化。他们必须在明帝国的地方差异中找出一个共同的标准来描述土地制度、赋税或乡村行政。
这样,一般的资料可能经常描述一种实际上根本不存在的划一的局面。某一地区的特殊性很少受到注意。福建沿海居民依靠在公海捕鱼和海外贸易为生,早在明代就因此导致移居海外,这个特点被忽视了。在20世纪之前,少数民间学者如顾炎武开始注意到独特的地理和地区特点对中国历史发展的重要性。只有在最近几十年里人们才明白,为了更清楚地观察中国总的发展,就有必要进一步认真研究地区的特殊性和发展。
应当从这一点去理解对方志资料日益增加的注意。这些资料中最重要的是各级行政区如省、府、州、县的志或方志。在中国目录中,它们分在史部的地理类。但它们既非地理也非历史,而是近于政书。它们与地理和历史的区别在于它们只描述一个行政区。它们的主要用途是作为地方官员的参考手册,因为地方官员通常是外地人,需要它们提供有关该地区行政的一切情况。此外,编辑和出版这类手册,提高了一个地区的声望。赞同方志的出版,被看成是一种促进地方上的自我认同和团结的行动。
虽然方志详略不同,但大体上包括同样的题目。[161]它们是该地区的地图或全景图,指出该地的一些重要场所;它相对于星座的位置和它在中国的位置;该地区作为一个行政单位的历史及其后来的演变;自然地理;四周的边界和地区内的划分;街道、广场、桥梁、津渡;公共建筑如衙门、学堂和书院、佛寺和道观;有关历史发展、灌溉、河道、军事防御、人口和赋税的资料;历任官员、乡试和会试的中试者和保举为官者的名单;杰出官员和本地人中的著名官员、学者、藏书家、艺术家或孝子烈女的传记;涉及本地区的各种文章,包括奏议和其他文献、论文和碑铭材料。有时也包括本地作家的诗文和其他文学作品的选录。
在分类上差别很大。有的府志以县为单位,尽可能将所有的材料加以分类,但大多数不这样做。各种方志对题目的论述常常详略不一。嘉靖之前编纂的方志相当简略。但在方志中仍可看出总的趋势的影响,即提供更多的文献证据和强调经世文,它们在16世纪中逐渐变得详细,资料更加丰富。
方志包含了丰富的资料,到目前为止利用得还很有限。不过它们不总是不带偏见的。虽然在明代通常是中央当局命令地方官收集当地的资料,从而开始修纂方志,但他们始终需要地方绅士的合作,同时方志也为地方绅士的利益服务。由中央政府任命并向中央政府负责的地方官员,为了执行行政任务在一切事情上都必须依靠当地的绅士。在修纂方志上也不例外。为方志收集资料的绅士阶级成员,必定会避免把有损他们利益的材料包括进去。这可能涉及这样一些问题如人口数字、田产、确定的赋税定额、徭役,或甚至立传官员的选择。根据绅士阶级成员影响负责官员的程度,他们可以设法取消那些企图约束绅士活动的人的传记,突出那些与绅士合作得好的人。[162]
根据各种目录特别是《千顷堂书目》所提供的资料,足以推定在明代修纂的方志有2000多部,其中有近1000部保存下来。它们之中只有大约6%是在16世纪以前修纂的,在嘉靖时期(1522—1566年)修纂的不超过15%。数量的增加与质量的提高相一致有如上述,并可能出于同样的原因。明代方志以北直隶、南直隶和浙江这些财富、教育和政权中心为最多;最少的是广西、云南和贵州,这些地方在明代仍是发展不充分的边远地区。
方志的编纂不限于各种行政区域。还有专门写山岳、湖泊、寺院、道观和书院的。它们一般仿照其他方志的写法。
除通志(省志)外,有少数杰出的关于某些较大地区的作品。它们包括何乔远的《闽书》(1630年,8.13.4),这是一部内容广泛的关于福建的专著,起自古代终于1620年,特别着重于明代。是书分22门,包括地志、建置、风俗、版籍、在福建任职的文武官员、考试、福建的知名男女,还有关于琉球群岛、植物、动物和本地出产的描述。每一门的材料按府、县排列。内容的范围和材料的编排严格遵照通志。然而,没有一部明代的通志像《闽书》那样详尽与全面。曹学佺</a>的《蜀中广记</a>》(晚明,8.16.2)是一部大文集,包括12篇专论,涉及四川的各个方面,采用一种稍微不同的格式。大多数材料选自较早的文献,下限至明以前。与明代有部分关系的五篇专论是谈名胜、边防、州府、风俗和方物的。
除方志外,有少数作品论述一个具体的府或县。其中有几部是由在该行政区任职的官员写的,这些地方长官通常也是方志编纂的负责人,他们从一府之长或一县之长的角度谈论该地区的管理问题。他们的观点与绅士的观点不同,前面已经谈到,绅士常常影响方志的内容。这些重要论著一般都收在作者的文集中,很少能单独得到。1570—1573年任福建泉州府惠安县令的叶春及</a>写的《惠安政书》(8.13.3)和1558—1562年任浙江严州府淳安县令的海瑞</a>[163]根据他在淳安的经验写的《兴革条例》,就是两种这样的作品。[164]两位作者,特别是海瑞,是严峻守法的官员,热心保护老百姓,制止绅士的非法行为。因此,他们的说明对了解中国16世纪时的地方状况特别重要。
另一类材料,比方志的范围更小,只包括家族或氏族,名称很多,有家谱、家乘、宗谱、族谱等。虽然许多平民家庭早在宋代就已经编写家谱,但到16世纪才变成一种普遍的习俗。[165]王世贞在评论明代历史编纂工作[166]时特别提到作为史料的家谱,表明明代史家知道它们的重要。然而,《千顷堂书目》的作者显然没有特别注意这类著作。在这个目录的谱系类,[167]开列了约120个书名,其中只有70部显赫家庭的家谱,排除了宗室。我们可以推测,编成但未出版的族谱、宗谱或家谱的实际数字要大得多。
结束语
早在1645年,在清朝刚建立以后,编纂明朝正史的准备工作就开始了。这件工作拖延了几十年。直到1723年《明史稿》(2.1.8)才完成,直到1739年定本《明史》(2.1.9)才刊印。在二十四史中,《明史》被列为编纂得最仔细因而也是最可靠的史书之一。正史编纂者可以得到的许多资料如今已不复存在。另一方面也很明显,正史对明朝历史所作的解释,是根据清朝政府官方的新儒学正统观念。在这方面某种偏见是可以预料的。凡是涉及晚明时期明帝国与满洲和蒙古的关系的题目,其论述必然是偏颇的。不过,作为一种资料,这部官修史书最严重的不利在于,在很大程度上代替它的明代原始资料尽管有所遗失,许多仍然存在。就此而论,值得在这里指出,清代文字狱中禁止的大多数作品一直被保存下来,而大多数遗失的作品不在被禁之列。[168]这可能是直到今天在许多国家看到的现象的又一种说明。一本被列入禁书名单的书,被认为有特殊价值,从而被小心地保存下来。禁令实际上是最有效的广告形式。
不过,18世纪的文字狱的确阻抑了对明史的兴趣。学者不敢发表任何有关明史的著述。只是到了19世纪晚期政府的控制松弛下来时,有关明史的书才再度出现。这时几乎同时出现了两部至今仍然有用的编年体著作:夏燮(1799—1875年?)的《明通鉴》(约1870年,1.3.11)[169]和陈鹤(1757—1811年)的《明纪》(1871年,1.3.12)。随后在1887年,龙文彬</a>(1821—1893年)的《明会要</a>》出版。[170]它仿照961年的《唐会要</a>》,收入有关明代政治和社会制度的材料,选自正史和200多种其他资料,分15门,近500子目。
一般来说,明史研究在清代遭受的挫折,其影响几乎一直持续到20世纪中叶。只是在最近数十年,明史作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关键时期才在中国、日本和西方引起应有的注意。
* * *
[1]见《明清历科进士题名碑录》[379](1732年序;1969年台北影印),1和2。
[2]K.T.吴:《明代的印刷和印刷业者》[595],《哈佛亚洲研究杂志》,7,(1942—1943年), [4]关于不同的历史著述分类体系,见郑鹤声《中国史部目录学》[61](上海,1930年)。
[5]见吉川幸次郎《元明诗概说》(618)(东京,1963年)。
[6]译者按:应为11095册。
[7]见波得·奥尔布里希《13和14世纪蒙古统治下的中国邮传》[410](威斯巴登,1954年), [12]间野潜龙:《祝允明的史学》[369],见《明代文化史研究》(京都,1979年), [37]关于宋濂、魏观和詹同的传记及(或)介绍,分别见《明人传记辞典》[191], [42]间野潜龙:《明实录研究》[370],重印,《明代文化史研究》,见《东洋史研究丛刊》,31(东京,1971年), [50]《大明会典》[465],221, [54]例如,见吴晗《读史劄记》[594]( [64]《大明会典》[465],221, [91]牟复礼:《诗人高启,1336—1374年》[399], [95]见本章此处。
[96]关于“综合体”,见杨联陞《中国官修史书的结构》[609], [101]《明人传记辞典》[191], [110]见本章的《有关历史或作为历史资料的明代政府出版物》。
[111]有重印本,25卷(台北,1970年)。
[112]见本章的《引言:若干普遍趋势》。
[113]见本章的《引言 若干普遍趋势》。
[114]赫伯特·弗兰克:《13和14世纪中国私家历史著述的某些方面》[167],见《中国和日本的史家》, [123]关于明朝奏议的种类和传送,见赛拉斯·吴:《明代奏议的传送及对传送网的评价》[596],《通报》,54(1968年), [128]《明实录》[380]中有关蒙古和满洲的章节,田村实造摘录出来单独出版,书名《明代满蒙史料》[496],18卷(京都,1954—1959年)(7.3.27);有关东南亚的章节,赵令扬等编成《明实录中之东南亚史料》[48],两卷(香港,1968和1976年);有关云南历史的章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云南民族调查组编成《明实录有关云南历史资料摘抄》[123](昆明,1959年)(7.5.13)。
[129]《明人传记辞典》[191], [152]谢交敏(音):《徐霞客:中国近代地理学的先驱》[214],载《美国地理学家协会年刊》,48(1958年), [155]《明人传记辞典》[191], [167]黄虞稷:《千顷堂书目》[260],10,第43—48页。
[168]富路特:《乾隆</a></a>朝的文字狱》[187](巴尔的摩,1935年);林恩·安·斯特鲁夫:《历史在传统中国社会中的用途:清代编史工作中的南明》[481](安阿伯,1974年)。
[169]有中华书局的新式标点四卷本(北京,1959年);翻印本分成六卷(台北,1978年)。
[170]有新式标点的两卷本(北京,195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