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别于1912年以前和1949年以后稳定的中央政府时期,其间37年(原文如此。——译者注)称之为中华民国时期。民国这些年的特征,在军事、政治方面,是内战、革命和外敌的入侵;在经济、社会、知识和文化领域,则是变革和发展。如果我们在 我们对民国的新看法,必须来自几个方面的研究。本章是导言,属于介绍性的,仅是对一个方面进行探讨;对这个方面,可以看作是主要的和必要的出发点。
外国势力的影响问题
处理中国近现代问题,是一个占优势的成年文明,突然发现自己在世界上处于未成年的地位。由于众人坚守根深蒂固的中国方式,对于接受外来的“近现代”方式就更为困难了。外与内之争的问题,当时就引起了不少人的重视,摆在历史学家面前,仍然是一个界说和分析棘手的问题。
任何人把1912—1949年的中华民国,与其以前的晚清,和其以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相比较,对于这些年外国人给予中国人生活的影响,甚至参与到中国生活中的程度,都会为之震惊。1901年义和团之后的和平协定(《辛丑条约》),标志着盲目抵制不平等条约所规定的外国特权的结果,学生结队群往东京,清政府亦表示将进行效仿外国式的改革。辛亥革命以后,外部世界对民国初年的影响太明显了,几乎难以分类表述。革命党人为了避免旷日持久的内战,会招致外国的干涉,试图于1912年仿照外国模式,创建一个立宪议会制的共和国。于是对袁世凯</a>总统的向外国贷款引起了争论。1917年以后的新文化运动,是由留学海外归来的学者倡导的;1919年的五四运动,是凡尔赛会议的强权政治激发起来的。在共产国际推动下,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了;1923年以后,孙逸仙在苏联帮助下改组了国民党;在爱国反帝的激情鼓舞下,举行了1925年至1927年的国民革命。的确,早期民国所受外国势力影响之深入各地,几乎与1931年以后日本之入侵同样广泛。
但是,“外国”一词是非常含混不清的。在这不必要的争论中,可能会使我们陷入困惑,也必须作出谨慎的解释。例如,在上述的“外国势力”中,有的是外国事件;有的虽是见之于外国,而在中国是效仿的模式;有的思想是渊源于外国,但却为海外留学归来的中国人所思慕;有的虽是发生在中国的事件,但却有外国人或外国思想参与其中。这些都不是简单的情况。
在那个时期,“外国”因素如此广泛地介入中国人的生活;要弄清这些因素,我们需要作出一系列的区别或阐述。首先,本文的大多数读者仍可能感到,中华作为独特的文明,保持有自己的模式,与“西方”是不同的。这个假设受到普遍的赞同。启蒙时期产生的“中华”整体形象,由于受到耶稣教会著作家著述的广为传播,进而又为欧洲汉学家作了进一步发展。这意味着西方对于中华形象,是作为社会文化的整体接受的,这个形象遂形成中央国家的神话,并为饱学之士的统治者孜孜不倦地加以宣扬。[1]在刚进入本世纪之际,这个独特的“中华”文明的整体思想,仍支配着中国人的思维;使用“外国”多是政治上的区分,有时是指西方国家中的事物。
其次,我们必须区别实际外国在华势力的存在。在中国境内有许多外国人——有数万人居住在大城市中,其中大部分是在外国人参与管理的条约港口,数百人一直受历届政府所雇用,数千名传教士住在内地的布道教堂。此外,还有外国驻扎在中国的军队,以及外国海军舰船游弋在中国内河。我们最好想像一下“半殖民地”的情景,在不平等条约下的中国,外国人居于特殊的地位,享有种种特权。本卷以一章的篇幅,专门论述“外国在华势力”。不管用何种界说,“外国在华势力”移植到中国的环境之中,并与之共生繁茂,形成独立自给的诸多亚文化群特点。
从这幅外国人建立的生活方式的图景中,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在20世纪20年代,国民革命是在反帝情绪中爆发的。帝国主义的存在,成了较之已往更为团结进行革命的目标。
但是这个革命奋斗的自身,却又显示其受外来势力的影响。革命总常有外国的赞助者。孙逸仙领导的同盟会,在日本的推动下,1905年在东京的中国留学青年中组成的,并得到海外华侨商界的资助,也利用了香港和上海外国行政当局的保护。后来,苏联的革命使者既推动了中国共产党的建立,又推动了国民党的改组。因此,国民革命是利用了外国人,利用了他们的援助、思想和方法,去打击外国创建的事业,以作为国内革命的目标。
但是 尽管在华外国人有其引人入胜的历史,但他们的历史不是中国的。当英美业余剧团在上海公共租界上演《彭赞斯海盗》,并获得巨大成功时,这虽是一个中国的事件,但不是中国历史上的事件。外国人的经历不同于中国人的经历。易卜生的《玩偶之家》之所以在中国能有影响,是因为胡适</a>把它引进了中国的文化大门。
总而言之,中国历史并非发生在中国一切人的思想观念,而是发生在中国人中的思想观念。根据这一观点,现代富有活力的实体,是有其民族国家文化的民族。多数民族大事的编写者,都是按照其种族—文化发展的思路来写编年史的。这是很自然的事,外国是外来的,而且居住不会长久的。事实证明,正如19世纪后期的欧洲殖民当局那样,在20世纪中叶则从殖民地上断然销声匿迹;传教士、外国雇员、在条约港口的居民,最后都从中国舞台彻底消失了。
因而 中国统治阶级至高无上的地位,是从远古时代沿袭下来的。在中国社会黎明时期的商朝,即显出王与政府中辅助王的史官(文人)作用。[19]在周朝的典籍,已经有卿大夫阶级的优秀人物和庶民中的普通人形象。天子君临天下的权力和官僚的施政,在汉代已牢固地确立了。[20]以儒家经典哲学为前提基础,并为科举制度规定的章法所支撑,统治阶级的大厦逐步建立了起来。在明、清两代,终于出现了享有功名的缙绅阶级,被灌输以忠君思想和授予以维护社会—政治秩序的训练。[21]大多数记载(几乎全部是按照统治阶级观点写成的)说明,不足总人口5%的士大夫阶层,是如何全面控制中国社会的军事、商业以及所有其他的集团。
每个思想正常的人都力图维护这种秩序,包括妇女顺从男人,年轻的顺从年长的,个人服从家庭,农民和士兵听从有功名的学者;整个社会都要听从帝国的官僚集团。这种统治因为有很大的灵活性而能更加持久。其灵活性表现在允许农民购买土地,让所有的男人参加考试竞争,承认继母和母亲具有同等的地位,允许商人捐纳进入有功名者阶层。总之,统治阶级已懂得如何吸收社会上的才智之士,使其统治能够长治久安。地主、商人、工匠、僧侣几乎没有独立于官吏之外的力量,其中部分的原因,是地主、商人和官场人物通常都出身自世家子弟。事实上,在乡村和统治阶级内部,家族血缘关系都是和社会结合在一起,同时这又提供了两者之间的流动渠道。[22]旧中国不但是农业—官僚政治,而且是和家族制扎根于这个社会的土壤。这和人烟稀少的亚洲内陆相比,或和靠航海为生与具有自然流动性的沿海边境地带相比,都是不同的。
像这样一成不变的现象,反映帝国定儒家于一尊有着长期的实践,用以巩固社会秩序的准则来教化民众。中国生活的繁多复杂,看来远远超过编年史作者的记述。地理环境,地方习俗,建筑风格,方言,货币制度,农作物,工艺,交通和技术,其间有着巨大的差异,刚刚开始探索。然而,中国之所以长期能团结为一个国家,实有赖于普遍从事农业的农民村落,血缘家族结构,薄弱的统治阶层,古典文献,官方语言(官话),以及儒家定皇帝为至尊的社会等级制度。显然,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是儒家的学说和中央的行政权力战胜了地方的独立性。或许,我们应该称这是普遍文化与区域文化,或高级文化与通俗文化的共生现象。总之,在正统典籍和皇帝的诏令中,奉为神明的中央大传统,已经懂得应如何与分散在农村和边缘地区的次要传统共存,并凌驾于其上。
现在,让我们试着确立沿海中国的特性及其成长足迹。首先,海洋有其独有的特征,与其他地区是不同的。例如在古代海洋的渔业收获和海上的航行,较之陆上的生产和通行少受限制与控制。同时,在克服阻力和移动运载工具时,在水上利用风力,较之在陆上利用人力或畜力所用的能量要少得多。因此以磅来计算,一条船比起一辆大车,使用起来更加便宜,也较少受到控制;一小批水手所运输之货物,在陆上则需要一个大商队。在贸易事业上,海洋提供的经济收益远高于陆上贸易。中国人大规模发展横贯陆上河道和</a>运河运输时,已经认识到这个原理了。
与此同时,海洋上的天气比陆地上的天气更为危险。在陆上,公路和驿道的设施,客栈或驿站能为人们提供可靠的保护和帮助。首先,陆路(及陆上的河道)可以由驻军和庞大的税吏机构所控制;而在近期以前,人们只能在海岸构造允许的范围内控制海洋。总之,海洋甚至能鼓励小规模的冒险事业和开拓精神,而陆地则便利了官僚政府。政府如果想要在控制陆地的同时,也控制住海洋,就需要发展海军力量,就需要在设备和技术上进行比较多的投资。
所有这些基本因素,再加附近不存在可以与之竞争的海上力量,使得早期的中国忽视了海洋,而听任海洋为私人团体所利用。于是由中国沿海和远下南洋的海上帆船贸易,遂在私人手中兴盛起来。这不像在亚洲内陆大草原,强大的蒙古人势力多次遭受中国人的讨伐;在中国沿海,不需要用像对付蒙古人那样的国力去进行扩展。
另一方面,早就有人提出,史前的中国北部是一个被陆地封闭的社会,接触不到海洋。这个陈旧的假设,已为近几十年来的考古革命彻底否定了。对依靠耕作,使用陶器和磨制石器的新石器文化的发掘表明,这些不仅存在于华北平原,而且还存在于中国东南部沿海,是“平行的地区性发展……特别是在台湾”。的确,台北县大岔坑新石器遗址,有公元前3000年初期的绳纹陶器,是整个东南沿海的典型遗址。[23]这表明在新石器时期,确凿无疑地能够进行相当规模的海上航行。从这些事实上来看,沿海的中国和大陆的中国,是同样的古老。[24]
毫无疑问,广州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很早就出现了口岸之间的冒险事业,布劳德尔将其称为沿地中海的“不定期货船运输”[25]。在地中海、波罗的海以及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的浅海海域,相互争斗的城市和城邦,能够“通过贸易、海盗行为、抢劫,为夺得更好的贸易与殖民条件,以便从其相互关系中获取利益”[26]。而中国最详细的记载,可以与之相比的情况,是元朝末年长江下游对峙的汉王陈友谅和吴王朱元璋</a>两军的水师在鄱阳湖中交锋——但这也很难说是真正的类似。[27]
同时,与其他贸易中心的距离,起初也限制了中国沿海的远距离航行。中国一直是处于孤立的闭塞状态,跨海到九州或吕宋,大致有500英里危险的海域航程;到暹罗的距离,比这还长一倍多;与越南的联系,是陆路优于海路。在商、周历史的最初两千年,甚至到公元前221年秦朝统一以后,到前汉建立的这段时间里,航海活动可以到达的范围内,没有什么较大的社会存在。这一事实,更使之航海失去了任何战略的紧迫性;这种海洋上的竞争,依然是早期中华文明的次要部分。汉武帝用兵,主要是对付亚洲内陆的匈奴。汉代的海上远航队,曾被派往越南的北部;南中国沿海和北部朝鲜派出的海上远征军,但比之从陆上越过长城的汉代远征军,仍是居于次要部分。[28]
中国早期对南亚的贸易,是由阿拉伯人经手发展起来的。在7—9世纪,从西亚来到中国的商人和水手,以波斯语作为交往和交易的混合用语。四个世纪以后的马可·波罗时期,情况依然如此。波斯湾的撒拉夫是主要的西方商业中心,即是后来的霍尔木兹。巨大的“波斯船”给中国人以深刻的印象,使自己无法与之相比。最大的船来自锡兰,船长200英尺,能载600人或700人。[29]
中国后来在造船和航海技术的发展,使我们遇到一件长期存在的怪事(按欧洲的标准),中国人在15世纪初已具有向海外扩张的能力,但它却没有去进行扩张。[30]
对这件怪事注意的人很多,但从事对这个问题研究的人却很少。当中国人的航海技术优于中世纪欧洲人的航海技术时,中国建造的船只很早就是平底,没有龙骨,容易隔成横断的密封舱舱壁(像剖开竹子的横断面一样)。早在汉代,中国人创造了平衡船尾的柱形舵,而在中国人使用了此种舵的一千年以后,西方才有此物。同时,中国人还发明了罗盘,记载在航海中使用罗盘,至少比欧洲人要早一个世纪。[31]中国人的航海技术和造船技术之优于欧洲人,是宋代中国技术总优势的重要部分。如同在中国沿海那样(那里的人们必须对付季风和在其间时时袭来的强大台风),中国人的水上驾驶技术,在长江或其他内河航行上已有了长足的发展。在哥伦布以前的时代,中国商人比欧洲人面临更长的航程,更汹涌的海域。例如比起比斯开湾,台湾海峡犹如一贮水之池。唐代时,由中国去日本的航程,无疑与在地中海中航行具有同样的危险性。
中国早期的航海时代,大约是在1150—1450年的三个世纪。而1127年正是宋王朝受金人所迫,从开封迁至杭州,以后就更加依赖海上贸易。毫无疑问,阿拉伯人在伊斯兰教的旗帜下,在地中海和印度洋水域进行扩张,曾经是推动欧洲人和中国人航海的共同因素。但是进步的中华文明使中国在航海活动上,远领先于分散和缺乏资金的欧洲人。随十字军运动而来的商业活动,使意大利的海上力量进入地中海时,南宋建造了更好的船只和建立了强大的舰队。南宋人于1132年成立了统率全部水军的指挥部[32],建立舰队时营造的船只,仍少于雇用的船只或征用的商船。政府兴建海港,鼓励对外贸易,并由设在九个港口的市舶司对这种贸易征收税额。[33]
南宋时期中国沿海的早期成果,在1279年以后为蒙古帝国所继承。中国的海军力量和海上贸易,成为蒙古人继续进行其全球扩张的一个部分;中国的海军和海上贸易仍不断向前发展。1274年,蒙古对日本发动了进攻,使用了有900艘船只的舰队,运送了25万的士兵。1279年,蒙古人在缴获了南宋800艘船只的舰队后,于1281年远征日本,派出4400艘船舰——士兵数量之多,为欧洲人在海上所未曾见。1292年,约有1000艘舰船的蒙古舰队出击爪哇,这和哥伦布时代以前欧洲的任何远征相比,是规模更大的一次远征。[34]
继蒙古海上力量而起的,是明初的海上力量,在1405—1433年之间,曾七次进入印度洋,或跨越印度洋从事大规模的海上远征。当时,中国人的海上航行事业是杰出的。例如,这时中国远涉大洋的典型平底船,长250英尺,宽110英尺,吃水深度为25英尺,排水量约为1250吨。这种船可能有高达90英尺的六个桅杆和十几个密封舱,在长距离的航行中,平均速度为每小时可能达4.4海里。这样的船只,显然优于哥伦布时代以前欧洲的船只。[35]中国的航海事业已步入成年,当时有能力超过葡萄牙和西班牙,成为世界上潜在的头等海上强国。
1492年以后,征服全球的欧洲海军力量,从年代上来看,只是晚明时期突然爆发的奇迹。这是一场由技术进步发展、民族竞争、宗教狂热和资本主义冒险精神共同造成的突变,但在中国却没有出现这种资本主义的冒险精神。欧洲的扩张,是一个渐进的积累过程,起初也很缓慢。只是在1511年阿尔布魁克占领了马六甲以后,才能继续向远东渗透,只是由于那里没有出现中国的海军力量。因为尽管迟至1430年,中国的航海活动虽仍优于欧洲,但在中国的国家和社会中仍然是次要传统。在驱逐了蒙古的君主,并在陆海两方面显示其早期扩张能力时,明朝诸帝立即发现,仍然受着亚洲内陆边陲的蒙古骑兵的威胁。这支复起的蒙古军事力量,于1449年俘虏了明朝的皇帝[36],并包围了北京。重新崛起的蒙古,导致了农业—官僚政治在中国本土占支配的地位。临近“长城,一个武治的社会发展了起来。中国北境的边患,成为人们忧心忡忡的大事。而实际上在整个明朝的中叶和晚期,一直在困扰着许多当朝的政治家”。这种“恶化的中蒙关系”,影响了中国其他一切对外交往。[37]
沿海的中国尽管早熟,但仍依附于大陆的中国,甚至是大陆中国不重要的附属物。最能说明问题的事实,是造船、航海和对外贸易,依然在学者们感到兴味的事物中不占重要的地位。海洋和有关海洋方面的工艺,根本不能吸引中国的文人。中国与日本和东南亚的海上交往,只是在唐代才为编年史者所记录。广州和刺桐(泉州)的阿拉伯商人,在宋代才成为人们注视的人。在这种中国内在的转变中,与沿海中国一起发展起来的航海—商业生活,却一直被贬低和受到忽视。
中华帝国面向陆地的倾向,妨碍了其向海上的扩张,在许多方面都得到证实。1405—1433年明代的海上远航,是宫中太监、伟大的郑和等人做出的空前辉煌壮举。郑和是穆斯林教徒,并不是正式官员,妒忌他的官僚们几乎毁掉了他所有的航海记录。中国民间的海上贸易,在通往爪哇和马六甲以东的东西航道上,继续在发展。1511年以后,葡萄牙人在爪哇和马六甲,发现已有大批的中国船只和商人在那里活动。但是,明朝政府对于对外贸易并不给予支持,而却对其加以管制和征收税额,实毫无鼓励政策可言,并限定中国人不准出海。的确出现了这种武断的规定,只有外国派来的纳贡使团到来时,才准许进</a>行对外贸易。
在16世纪50年代,当日本“海盗”(倭寇)出没在中国沿海时,实际上其中大部分都是中国人。明朝政府对于防倭,就像对付来自长城边陲草原的袭掠者那样,采取严禁猖獗的沿海走私,也禁止贸易。为了“迫使他们(倭寇)因饥饿而投降”,有一个时期,沿海居民奉命须撤至内地,因而造成大量的居民安置工作和经济生活的混乱。[38]对于官员们来说,海洋意味着给他们添麻烦的问题,而不是发展的机会。官员们的治国之道,即使没有涉及沿海边界的内容,肯定也几乎不会涉及公海上的事务。保甲及其他登录在案的控制办法,要塞、驻防军和警卫海疆的巡逻分队,对官办造船厂的管理,都是官员们注意之所在。中国航海家们对海外各地真实的了解,很少能列入国策中进行讨论。[39]
研究明史</a>的学者认为,中国的失误在于1405年后,没有像欧洲那样去从事扩张。但当人们一旦注意到当时中国的真实状况,从传统制度和占主要地位的农业—官僚政治文化价值观考察,这就不会令人不解了。如果不能从这种文化概念中得到教益,那么,对问题的看法仍然会是一片模糊。[40]
我们对中国历史作了简略的概述,随之即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欧洲人来到东亚水域——特别是1600年以后的荷属东印度公司、英属东印度公司的到来。在这个时期,日本虽是短暂,但却是充满活力的海上扩张,和中国在东南沿海海上力量的重新崛起是一致的。但在17世纪的明清两代交替之际,掌握海上领导力量的,既不是明朝的皇帝,也不是满洲征服者,而是一批批中国的海盗头子。这些海盗力量的日益强大,表现在对东亚的国际贸易规模和在价值方面;这项贸易,促使巴达维亚、马六甲、澳门、厦门、长崎、平户、马尼拉(以及阿卡普尔科)之间进行交往。但是中国海疆的军事—商业力量的壮大,是由私人促成的。在这种壮大的事业中,郑成功</a>(国姓爷)达到了最高峰。在1659年,郑氏统率一千多艘舰船驶入了长江,在其1661年去世前,曾围攻过南京,但无功而还。
随着满洲人统治在中国最终的建立,本于大陆而轻于航海的观点又重新被确定下来,直到1684年以前,禁止一切海外贸易;对海船的大小也作出限制。而且,满洲统治者也成了崇奉儒家的皇帝,重新肯定中华帝国的农业—官僚政治理想。清帝们设想,“对中国盛行的文明秩序,是合乎‘礼’的一部分;必须使这种秩序与海外贸易隔离开来,免得受外界混乱的污染”。因此,其目的在于“阻止接触,而不是从中受益;控制洋人,而不是与其合作”,这就导致了“单方面作出决定和实行官僚主义的规定,而不是谈判和信守条约”的中国作风。[41]
在此,我们看到亚洲内陆游</a>牧部落和半游牧部落的边缘文化,正加强了中国腹地的反海上航行的传统。人们都普遍注意到,蒙古和满洲对中国的征服,加强了中国君主政体的专制主义;而满洲人很少鼓励,甚至根本不鼓励航海事业。其结果是航海事业一直处于从属地位,使之成为内陆统治沿海,官僚持续统治商人的一个重要部分。清朝在战略上依然专注于亚洲内陆。[42]
但是中国国内的商人,在习惯上依附于官吏的情况,并没有阻止中国商业向东南亚的扩散;而清朝的官员却不愿随商人渡海前往那里。自宋代以来,中国的对外贸易,对国内贸易的发展已经起了作用;但没有任何的海外市场,能与大陆上帝国的国内市场相比。8世纪至13世纪,中国早期国内贸易的发展,曾为这个官僚体制的国家成功地遏止住了;但从此以后,中国国内的商业,日渐摆脱了官僚的控制。在明代,像福建的茶叶和浙江的生丝等地区特产,或者像江西景德镇瓷器制造中心的特产,都通过经营长途贸易的商号而贩运到帝国全境各地。长江和大运河,成为日益扩大的国内贸易著名的大动脉。到了18世纪,这种国内贸易,使中国成了大于欧洲的半自由贸易区。总之,中国的农业—官僚政治传统,此时正有赖于活跃的商业经济;官员们在其私下的打算中,比其在意识形态的宣传上,更为充分说明他们是承继了这种经济。清朝虽然仍在高唱反对航海业的潜在力量,但是茶叶、生丝和瓷器的出口,以及大米和鸦片的进口,却揭示了贸易上的真实情况——巨大的和基本上自给自足的中国国内贸易,已为大规模的国际贸易做好了准备;同时在东南亚欧洲殖民地的中国华南商人,则急于充当这种贸易的代理人。
中国沿海的这种扩张,开创了日后西方贸易和企业侵入中央帝国的主要渠道。对此的研究几乎没有开始,但是对不同方面的轮廓还是能辨认出来的。[43]在暹罗的中国人于18世纪对华的大米贸易中很快成了商业巨头,大规模的中国移民也随之出现在那里。到1767年,统一该国达14年之久的披耶达信,就具有一半的华人血统,而且他以具有华人血统而引为自豪。中国商人在沿马来半岛及其周围,直至槟榔屿,在所有帆船贸易停泊的港口中,其地位日趋突出。1819年以后,当华人入居新加坡时,该地的情况证明,那里的创建者T.S.莱佛士已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在西班牙人统治下的马尼拉,一度因中国海盗林阿凤(即林凤。——译者注)而感到担优,因为马尼拉的大量贸易都操在中国人手中。阿卡普尔科的大帆船贸易,从中国装载丝绸出口,又从墨西哥运来银元进口中国,因而大获其利。
自1600年至1900年的三个世纪,当欧洲殖民者接掌东南亚时,海外华侨成为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所有的殖民地强国——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甚至法国,在其于东南亚的鼎盛时期,发现中华帝国对其毫不介意。中国商人则在当地经营零售业务,且常充当对当地居住民族的税务征收人员,是特权拥有者的中间商。到了19世纪,当西方“苦力”贸易的航运船只,载来越来越多的中国移民到达这个地区时,沿海华人的侨民社团,即使没有满洲人政府的监管,也已成为当地的一股商业势力。
我们由此得到一个农业—官僚政治帝国的形象,既要在大陆内地小心谨慎地保存其意识形态结构,又要以其国内贸易用</a>沿海地区为中介,进入发展中的商业—军事世界的关系网中。这个商业—军事世界,包括主要为欧洲资本主义服务的海上贸易、民族竞争、殖民主义和技术革新。
条约口岸的混杂社会
这些范围广泛的论题和形象,对剖析中国现代历史提供了怎样的看法?1842—1943年之间一百年的条约体系,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居间的过渡方式,缓和了农业中国和商业西方之间因文化交往而引起的震动。如在 从19世纪90年代起,人们可以看到,与海上的传统有着联系,或带有其特色的现代中国生活特征。首先是包括基督教等外国事物的走红和其正当性,然后是传布日广的民族主义意识,国家之间为生存而斗争的紧迫感。随之而来的是,竞争发展的观念,科学技术重要性的思想,不受家庭纽带约束的个人主义概念,模糊的政治权利和立宪政府的政治观点。最后,构成以上这一切的基础,是资本主义企业的独立地位及其对于法律保障的要求。
本卷所突出叙述的这类论题,说明相对于广袤中原腹地的诸多问题,而沿海中国的问题是有限的。在中国,深层次的问题不在于简单的发展,和更为广泛对外交往中的城市生活方式与贸易制度,而这些都是早就孕育在中国的古老社会之中的。相反,中国农村的问题是延续下去还是中断,是如何重塑传统秩序,以求重视现代技术、现代平等主义和政治参与的问题。如同我们所看到的那样,这是一个社会转型和再生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一个革命的问题。但是在1911年,中国社会还不能接受革命,其根本的原因,乃是农民群众存在着政治消极态度和缺乏领导;另一个原因,是出于爱国心而产生的恐惧感,担心持久的混乱会招致外国的干涉。因此,革命阵营的各派都“接受妥协,让革命尽快停下来,达成袁世凯当权的协议;其中的决定性因素,是外国势力的广泛存在”[50]。
可是,外国的存在,外国人在中国的无孔不入,这对于农业中国的广大群众来说,仍然是无足轻重的。传统的中国农村社会,继续保持未受城市的急剧变革破坏的风气。在20世纪20年代,中国新型的民族主义领袖,并不是直接从传统的农村社会产生的,也不去着重地关心农民的问题。总之,农村中国是一个广阔的领域,是处于以城市为中心,并受外国激励的革命者所关心的范围和能力之外。对此,我们将在这篇导言以外的篇幅中来讨论。
中国的社会革命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到来,而且也不容易找到一个外国模式。由于中国的农民队伍无比庞大,又密集和稳定;而社会革命的因素,必须主要从这个社会内部发动起来,不能一蹴而就。这个古老的农业社会,只有被城市—海上的思想(如物质进步的思想)所渗透,为更强烈的商业精神所支配,被新的价值观(如妇女平等的观念)所打破,被战争、劫掠和破坏所瓦解时,才能逐步地发生变化。所有这一切,都必须一一展示在人们的面前。可是即使是如此,中国的农业社会也绝不是书写新篇章的白纸。新的启示,不得不以新的方式而使用旧的词语来表达,并从旧的因素中创造出新的体系。
中国沿海只是导致变革的一条渠道;事实上,这引出了某种其自身无法完成的任务。古老农业—官僚政治中国存在着造反的传统,曾经是一些追求千年盛世的教派——像北方的白莲教的传统;一些在商业繁盛地区中的兄弟会组织——像南方的三合会的传统。这种叛乱的传统是秘密和狂热的,常常像义和团那样的消极面貌出现,具有深刻的反理智特性,而且容易变质造成地方上的长期纠纷。[51]因此,在20世纪,曾经为革命化中心的中国腹地和农业—官僚政治主要传统,到底发生什么情况,是另一个要讨论和研究的领域。在这个领域内,甚至较上述简论的中国海上次要传统更为复杂,涉及的面也更广。我们才刚开始了解这个领域中的民间宗教、家族和地区经济的结构。
本卷以下两章论述中国经济和外国势力的情况,涉及截至40年代后期的一些内容,为 在 [7]约翰·海厄姆:《专业化的发源地》,载亚历山大·奥利森、约翰·沃斯编:《现代美国的知识构成,1860—1920年》。
[8]保罗·A.科恩在他的《传统和现代性之间:晚清中国的王韬和改革》 [9]就中国而言,文化交往的心理学和思维过程,似乎研究得不够。关于隐喻思维一次受欢迎的讨论,见朱利安·杰恩斯《两院制思想垮台时的自觉意识的起源》,比较 [39]威尔斯:《从王直到施琅沿海的中国》, [43]人们仍能从乔治·萨姆森审慎的考察中获益,见他的《西方世界和日本:欧洲和亚洲文化相互作用的研究》, [45]关于欧洲通过条约口岸体系的扩张,见罗兹·墨菲:《外国人:西方在印度和中国的经验》, [46]张荣洋注意到,到1838年时,“当时在广州的西方人和中国人所熟悉的贸易和合同的中国做法,必须与沿海的商人一起重新加以改革……人们对政治和洋行……日益依赖的中国代理人和掮客的作用,与后来条约口岸买办的作用十分相似的情况,印象很深刻”,见他的《清朝的官员和商人》,第138页。
[47]这个问题在侯继明的《1840—1937年中国的外国投资和经济发展》中提出,书中有一大批文献资料。
[48]在与施坚雅启发人的开拓性著作《泰国的中国社会:一部分析性的历史》(1957年)作比较时,1977年出版的萨拉辛·维拉福尔的《纳贡和利润:1652—1853年的中国暹罗贸易》,特别是中泰关系的研究放在现在有待研究的崭新史料的基础之上,见维拉福尔的参考书目说明,第342—360页。
[49]在寻找一种与新教徒伦理相似的儒家伦理时,托马斯·A.梅茨格甚至提出,“中国现代化改革的观点本身就扎根于传统”——一个引起热烈讨论的题目,见托马斯·A.梅茨格的《摆脱困境:理学和中国的演变中的政治文化》的“专题讨论”,载《亚洲研究杂志》39.2(1980年2月),第235—290、282页。
[50]芮玛丽:《革命中的中国:第一阶段:1900—1913年》,第55页。
[51]关于近期对义和团现象的周密</a>观察,见马克·埃尔文《清朝官员和追求千年盛世的教徒:关于1899—1900年义和团起义的反思》,载《牛津人类学学会杂志》10.3(1979年),第115—1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