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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金朝_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

作者:费正清 字数:27081 更新:2025-01-10 14:44:57

概述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承认,对于周期性的中国历史来说,按照王朝划分的模式并不是很令人满意的标准。不过,确实有某种例外,如征服王朝,其中每一个王朝所进行的统治,都同时代表了一个外族征服时期。金朝(1115—1234年)就是这些王朝中的一个。它首先推翻了契丹人的辽朝,使外族继续对中国北部大部分地区的统治,只不过统治者从契丹人换成了女真人而已。今天属于北京的这个地区曾经由非汉族人统治长达四百年之久,并随之带来他们的社会的和人种的所有影响——这个事实是太容易被人忽略了。最先侵入中国北部的是契丹人,然后进入了女真人,最后从13世纪早期开始,又闯进了蒙古人。与契丹人与女真人相比,蒙古人更为成功,他们征服了整个中国。就这样,金朝和女真人的统治,既是从北部边疆进入中国本土的非汉族入侵者组成的长链中的一环,同时又颇具自己的特点。女真人用来统治汉人的方式,决不是无足轻重的。契丹人、女真人,还有蒙古人,他们相继采用了不同的政权形式,也程度不同地接受了汉族的文明。将这些差异进行对比,有助于了解外族统治中国的各种类型。

我们有充分理由把金朝当作是外族势力统治中国北部的一个传统舞台。有了女真人,通古斯民族才urchen一词,出自汉文的“朱里真”,似乎是它的最初形式。然而至今,在西方的学术著作中,更常见的写法还是“Jürcded”或“Jürchld”,这实际上是女真族名的蒙文译写(-d是蒙古文表示复数的后缀)。“女真”一词始见于10世纪初,显然与“庐真”有关,据说那是契丹人对于这个族名的读音。辽朝时,因为“真”字恰与辽兴宗的名字相合而需避讳,“女真”由此而被官方改称为“女直”。种种歧异使这个族名的混乱现象进一步加剧,特别是在较早的西方文献中。在16世纪,女真人自称为“诸申”,这很明显地是来源于较为古老的词汇:Jurchen。[1]

不过,女真语在语言学上的亲属关系却是很清楚的。女真人讲的是一种通古斯语,因而一些学者认为,它与突厥语和蒙古语同属一个语系,是具有同源关系的语言,就是说,它们是从同一个语系派生出来的。至今在西伯利亚东北部的部分地区和中国东北地区东部,仍然有人讲这种通古斯语。新疆固尔札西部的锡伯族自治县仍是一个讲满语的独立地域。消亡于16世纪末的女真语与满语具有紧密的亲缘关系,这一点很早就被西方所发现,也被满族人自己所明确地意识到。[2]女真语也是最早被用书面文字记载下来的通古斯语言。我们有关12、13世纪女真语言研究的主要材料,是《金史</a>》中所保存的以汉字转写的女真词汇。编纂于16世纪的汉文与女真文对照的词典,尽管反映的是语音发展的后期阶段,但它对于金朝统治时期“旧女真”常用语的研究,也还是有用的。

女真人源起于东北地区东部那些覆盖着茂密森林的山地,如今归属于黑龙江以南的苏联远东省份(译者注:原文如此)。在早期——就是说在10世纪——女真人似乎就已经扩展到东北平原了,松花江流域一带已成为他们定居的中心。这里我们应该注意的是女真人的生活方式,它虽然与汉族那种定居农业文明相对立,却也不能以简单公式化的游牧方式来说明。在这一点上,女真人不仅不同于契丹人,而且更不同于蒙古人。后两种人更符合于传统上对于草原游牧文化(逐水草而居,住毡帐,主要家畜是马与驼,很少甚至完全没有农业)的描述。可见女真人的生活与经济方式是根据他们各自所处的环境而定:在森林中,占优势的是渔猎;在平原上,则是饲养牲畜或从事农耕。女真人饲养马匹,甚至还输出马匹,但他们主要的家畜是牛。他们地区重要的物产是类似于猎鹰和隼的海东青,辽朝甚至汉族的皇帝都热衷于搜求此物。从一份向辽朝和汉人进献贡礼的清单上可以看出,女真人输出的产品包括:马(中国正是一个需求无尽的市场)、海东青、黄金与珍珠,还有林业产品(蜂蜜、松子及人参,一直是重要的一种中药材)。很明显,女真这些贡品在中国的对外贸易中所占比重很小,在依靠进贡建立起的关系中,有很长一段时期,女真人都只是微不足道的因素。但无疑,与这些比他们更发达国家的偶然接触,在女真人心中点燃了一种渴望,就是效法这些朝廷,也获得这样的威严和显赫,就像他们那些从东北的林莽中走出来的使节曾见到的那样。

汉文文献一致认为,女真是靺鞨(朝鲜语Malgal)部落中的一部,他们曾长期活动在今朝鲜与东北之间的边境地带。靺鞨本身与其说是一个统一的种族文化的共同体,倒毋宁说是一个由不同部族组成的混合体。在唐朝时,他们曾经是位于东北地区南部的渤海国的臣民,后来在10世纪,靺鞨部落中的一些部又组成了一个以“五国”著称的群体。这个群体说是个联盟也许更合适些,它位于今天吉林省的东北部,并成为女真人的祖先之一。靺鞨的另一部分是被称为“黑水靺鞨”的七个部落,居住在黑龙江的中下游地区(“黑水”是黑龙江的诸多名称之一)。女真人的 地图18 黄河改道,1194年

对于金朝的内部状况,宋并非一无所知,尽管宋对于蒙古势力的崛起究竟知道多少,至今还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但章宗统治下的金朝政府却终于理解了蒙古的危险程度,而且从1192年起,沿西北边界大规模地修壕堑,立堡塞,以防御塔塔儿、汪古、珊竹和其他蒙古部落的入侵。这些防卫措施,以及多次以“惩罚”为由向蒙古地区的出兵,都大大加重了金朝的赋税负担。偏偏在此时,黄河的洪水又冲垮了中国北方农业收入最有盈余的地区。政府于是诉诸于拘括汉人尤其是那些逃税人的土地,将其分给他们所依靠的女真人。这种做法伴随的必然后果,就是加剧了汉人和女真人的紧张关系。

在这种环境下,金朝当然顾及不到有关是否放弃与宋并存的政策等等事宜。在与宋接壤的地区,他们的农业收入不仅受到黄河决口的影响,而且还受到一连串旱灾、虫灾的蹂躏,关键地区山东所受的影响甚至比其他地区更甚。宋廷深知金朝所陷入的困境:向中都(今北京)一年两次派遣的使者就是定期的情报来源,他们恰好要横穿金朝领土上这些受灾最重的地区。

也许不完全是巧合,在后来参加伐金战争的宋朝将领中,有为数不少的人曾经一次或多次出使过金国。从1204年起,宋朝的军队就对金朝淮河一带边界进行不断的侵扰。担负这场收复失地重任的宋臣是韩侂胄,1194年在拥立宁宗一事上有功,曾两次(1189年和1195年)出使金朝。宋军在金朝边界上发动的袭击,不是出于他的暗中唆使,就是出于他的默许,以致在1204年后的几年间,双方的敌意一直在持续上升。最初,这一切并未妨碍正式的外交往来,也未影响到宋向金支付的岁币,但是每当朝廷举行仪式并附带会见外国使节时,就能感觉到那种仇视在升温。在1206年(2月5日)宋廷举行新年朝贺时,金朝贺正旦使节误以为宋朝大臣直呼了金朝皇帝的父亲的名字,认为这冒犯了禁令,因此提出强烈抗议,宋朝当然将此看成是金使傲慢无礼。所有这一切使双方都被激怒,两国间已无法保持原来的关系了。

1206年夏季,宋朝大臣韩侂冑认为出兵北伐的最后时机已经成熟。辅佐他的制置使叶适</a>(1150—1223年)是著名的学者,被委任起草一份伐金诏书,叶适却以反对兴兵为由拒绝了,结果被贬斥到一个州去做官。取代他的李壁,是韩侂冑的追随者,也是主战派成员之一。他起草的伐金诏书于1206年6月14日颁布后,在宋朝各地广为流传。六天以后,宋帝正式宣告北伐战争开始,举行了庄重的祭告天地、祖先、社稷的仪式,这个仪式一旦举行,战争便已无法挽回。与此同时,金朝明白战争势在必行,他们也按照通常的惯例,动员全体军队,举行隆重的仪式,向祖先和神灵告称1165年和议现状已被破坏,他们将出师应战。

宋朝的这份伐金诏书被全文保存下来,其内容是表达对金统治的愤慨,声讨金朝的罪行。它断言金朝因作恶多端和无能,已经失去了上天的护佑,因而也就失去了统治他们国家的合法资格。诏书还强调,他们坚信金朝统治下的汉人能够起来反抗女真人并且站在宋朝一边。

宋军部署在最重要的前线即淮河一线的总兵力达16万人。这个数字看来是可信的。金军于1206年12月动员来防御宋军的兵力,从东到西,包括驻陕西与宋富饶的四川接壤地区的军队,总数为13. 5万人。表面上,战争开始时,宋军在人数上要比对手略占优势。但很快就可看出,宋朝在这场战争中注定是失败者。的确,宋军能够夺下淮河北岸的边境城镇泗州,但这算不上什么伟大胜利,因为这个城镇就像一个曾亲历该地的宋人所记载的那样,仅靠一道低矮的泥墙防护,根本无法防守。宋朝又企图派兵攻取金的战略要地湖北北部的唐、邓二州,但可悲地遭到失败。

不过,数万宋兵的溃散也部分地归因气候。多日来连续的大雨,冲垮了不得不在野外露营的士兵们的帐篷。给养无法及时到达,将士们为饥饿所困。军马所需的干草也变湿腐败。当时的宋朝史料也承认,宋朝对于这场战争组织混乱,领导无能。而在金朝一方,1206年秋,金兵已深入到宋的领土,对宋的大量城镇展开了围攻,他们还向西进军,占领了宋在陕西南部的几个军事要塞。

宋朝曾寄希望于金朝的汉人,以为他们会兴奋地与宋军一起抗金,事实证明这只是幻想。汉人的大规模反抗并没有发生。相反的倒是宋在四川的节度使、世代在四川任高官的吴曦公开宣布降金,被金封为蜀王。由于吴曦手下掌握着7万士兵,此举对于宋军在四川的防御是一个沉重打击。发生于1206年12月的吴曦反叛,导致了宋军西线的全面崩溃。宋朝遭受了最沉重的打击,但是1207年3月29日,一批忠于宋的官员杀死了吴曦。尽管从1207年4月以后双方之间再没有过重大的、决定性的交锋,战争却仍在继续。

为恢复和平共存局面所做的初次试探出于宋朝一方。就像1140年那次主战派与主和派的争夺权力一样,这回在杭州的宋廷中,主张与金并存的一派再度得势。韩侂冑被罢免官职,不久后被杀(1207年11月27日)。他和他的一派被指控应对发起这场不负责任的战争承担责任。而金朝对于被拖进这样一场没完没了的战争也不感兴趣,便同意恢复正常关系,而实际上,他们更希望的,是追回宋朝支付的岁币。金希望停战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北方边境上蒙古的威胁。在1207年下半年到1208年的和谈期间,金朝坚持要将韩侂冑作为主要的“战犯”,一再要求将他引渡。得知韩已被诛之后,他们又要求将韩的首级献给金作为赔罪的证物。宋朝最终接受了金的要求。1208年7月,金廷宣布停战,1208年11月2日,新的和议在宋的努力下正式达成。宋同意付给金的岁币增加了白银5万两,绢5万匹,韩侂冑的首级被涂漆后封于函中,当然也被很快送到金朝。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战争证物被摆放在金朝皇族祭奠祖先的家庙中。[16]

章宗生前看到了与宋的和平关系的恢复。他死于1208年12月29日。在他近二十年统治的几乎整个期间,他都在致力于加强金的防御能力,同时为把金朝变成像唐、宋那样政治体制的国家而加紧进行各项改革。为了将当时制、律混淆的法律予以统一,他下令修订一部新的法典,这就是颁行于1202年的《泰和律》,在这点上他功不可没。另一意义重大的事件,是大约与此同时,章宗与谋士们经过长久拖沓的讨论之后,终于从五行中选定了土作为金朝的德运。

按照传统的政治观念,每个正统的王朝,都相应地以五行中的一种物质来表示。宋朝选定的是火,代表他们王朝的颜色便是红色。对这种所谓德运的正式采用,是极富政治意义的行动。它意味着金朝从此以后就作为合法的继承者,在汉人正统的王朝中占据了一席之地。而从政治意义上说,选定土,意味着代表整个世界,这特别是针对于宋的,金认为自己对天下的所有一切,也就是说对全部文明世界的统治都已合法化。宋朝因而再不能宣称自己是中国土地上进行合法统治的惟一国家。甚至如果说宋金关系恶化的原因应该部分地归咎于金使用汉人的概念为自己树立了正统王朝的新形象,那么,这种假设可能也是合乎情理的。[17]

总之,章宗的统治标志着女真人汉化的顶点,也是对世宗那种出以公心但多少有些不合时宜的保持旧俗做法的反动。1206年到1208年的战争说明了金朝的军事实力基本上并未减弱,它仍然是宋朝不能轻视的对手。但是这一切,包括国内旨在解决汉族人民与女真统治者之间关系的诸多改革,在蒙古人的猛攻之下都瓦解了。

金朝不被承认的皇帝

1208年之后的金朝处于这样一个时期,即来自外部的威胁与内部的统治危机并存,对于皇位继承权的问题一直存有争议。开始时按照女真旧俗,皇位在传给下一代之前都是先在兄弟之间相传。章宗死后,更准确地说是他还未咽气的时候,他的哥哥(译者注:应为叔父)卫王就被宫廷内的一个集团拥上了皇位,这就是完颜永济,世宗 成吉思汗选择金朝作为他的进攻目标,其原因似乎可以回溯到12世纪末叶的几起往事。作为蒙古部宿敌的塔塔儿部(辽、金史料称之为阻卜)与蒙古部曾经发生过多起血腥仇杀。塔塔儿部与金曾有过松散的关系,但在1190年前后,他们不肯再效忠于金。于是在1196年,金宗室完颜襄便率领了一支金兵前去镇压,蒙古人也参加了这场战役来向他们的宿敌报仇。金与蒙古的军队深入漠北,并最终于1196年的8月成功地对塔塔儿人予以毁灭性的打击,他们的部落长也在这场战役中被杀。

在这场战役中蒙古人与脱斡邻勒统治的克烈部在一起作战,这个部落曾与他们结成联盟,金朝皇帝对于他们协助镇压塔塔儿的势力和野心而给予酬报;脱斡邻勒被赐为王,从此便被称为王汗;而铁木真</a>(他是在1206年登基称汗时才被称为成吉思汗的)得到的却只是个较低的、可能源于契丹的官衔(札兀惕忽里)。无论怎样,从那时起,尽管金朝赐给他的官衔确实提高了他在众多草原部落中的威信,但他却只能将自己看成是金的藩属。不证自明的是,当他1206年即位称成吉思汗以后,就不再满足于被金作为藩属对待了,他的目光已瞄准从金手中夺得正式的独立,摆脱以前那种藩属地位。想要征服金朝领土的另一个动机,很可能因为在草原游牧民眼中,金朝有着令人难以置信的财富。 地图19 成吉思汗的对金战役

1212年秋季,蒙古人再次发动进攻。翌年春,他们再次通过了居庸关,这一次他们甚至更加向南,直深入到中国北部,蹂躏了河北、山东和山西的部分地区,夺下了几个城镇。在1213年到1214年间那个冬季,蒙古人有效地实行了对中都的封锁。

所有这一切都正好发生于金廷本身陷入混乱无序状态的时候。1213年八月,当那个连自己的即位是否合法还是个疑问的卫绍王正在为他的国家的防御能力深感忧虑之时,却死于一场宫廷政变。这场政变的头目是一个女真贵族、来自纥石烈部的胡沙虎,他曾在西京(山西大同)任右副元帅,蒙古人来时却弃城逃走。胡沙虎拥立章宗的哥哥吾都补(1163—1223年)为帝,后者庙号宣宗(1214—1223年在位)。胡沙虎废掉卫绍王并拥立一个他相信自己能够控制的皇帝上台的原因之一,显然是因为他惟恐自己会因丢失了战略要地而失宠和遭到惩罚。

这些事件都恰恰发生在蒙古军队向中都进军的时候,他们的骑兵分队已经袭击了河北、山东和山西的北部。然而,除了金朝宫廷内部的纷争之外,造成金兵决定性失败的,还有另一个因素,那就是中国北方因持续干旱而引起的大面积饥荒,这也使女真这部战争机器的后勤部分受损。在做最后挣扎的时刻,政府曾经力图化解民族之间一切现存的差异,以此来鼓励各种群体的人民一致起来抵抗蒙古人,文武官职都向契丹人和汉人开放了,再没有了以前的各种限制。

1214年春天,金廷遣使向蒙古人求和,并将卫绍王的一个女儿送给成吉思汗为妻。蒙古人从中都撤兵,但北方的政局却仍是动荡不定的,于是,宣宗决定迁都到南京(开封),这里不仅位于中国农业最发达平原的中心,而且北部可以用黄河作为防线。成吉思汗却将这次迁都说成是金朝为恢复战争所做的准备,因此决定再次向中都进军。1215年5月31日,中都城被蒙古人以及归附于他们的原金朝臣民如契丹人、汉人等团团包围。迄至当时为止,这个首都是蒙古人在东亚所征服的人口最多、最重要的城市。

大约与此同时,金和西夏之间的外交关系,在已经紧张了多年之后终于崩溃。1214年以后的十年,是以时断时续的战争和紧张的对峙为特征的时期。金与西夏以前的友好关系被这一可悲的阶段所代替。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两国宫廷内的互相倾轧和权力斗争,并逐渐损害了他们反击蒙古人的能力。

山东的造反

中都,作为金朝的政治中心和军事重心,它的悲惨陷落,是与这个国家在其他方面所遭受的严重挫折并行的。

1214年,金要宋提前一年支付1208年和议所规定的岁币,以弥补过去的损失,却遭到宋的断然拒绝,因而加剧了本已摇摇欲坠的金朝的财政危机。这又与山东地区所爆发的诸多造反事件遥相呼应。山东在中国是这样一个地方,纵观历史,它从来都是社会反抗和宗教叛乱的温床(见地图20)。

地图20 辽东和山东的反叛

从12世纪40年代起,尚书省之下就设有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工部、刑部和兵部,数个世纪以来,它们一直是中国中央官僚制度中的主要部分。六部的组织结构和作用根据中国当时盛行的模式而在唐、宋(还有辽)各有变化,这里无需赘述。这里应提到的另一个中央机构是枢密院,始建于1123年,在与宋交战期间曾经南移,一度掌管过有关汉族人口中诸如赋税、徭役和兵役等事务。枢密院后来发展成为皇帝的一个参谋部,是中央最高的军事指挥机构。从这点来看,它与宋朝的枢密院非常相似,但对比于宋朝的行政官署,金的枢密院一直是从属于尚书省的。

海陵王统治时是官署设置最多的时期,他为了把金朝国家从部落的和贵族的政治体制转化为中国的官僚政体而采取了大量措施。到12世纪末,几乎所有宋曾设立过的中央官署都已有了金的摹本。它们的名称可能不同,但作用却是相同的。在这些官署中,还确实包括了那些明显具有汉族传统特色的机构,诸如掌管天文、占星的官署,国史馆,以及掌管与皇帝家族和礼仪事务有关的各种行政管理机构与部门等。

不过还有另一方面,那就是金朝同时还忠实地继承了契丹辽(还有渤海国)的许多传统。与那些正统的汉族王朝通常只建一个国都不同,辽立有五京,金朝也是如此。这两国的情况都可以作如下解释:即它是连统治者也还没有固定居处的那个时代的残余,同时也是一种依季节不同而移居的仪式化制度的遗留。从一个更实际的角度上说,多国都的制度也为在不止一个场所建立中央集权化制度提供了某些手段。金朝的五京制度特别复杂,因为像南京和中京的名称,在不同时期所指的,都不是同一个的城市。

通过国都名称的变化,能够很清楚地看到金朝主要政治中心转移的情况。燕京(今北京)在被海陵王立为政治中心以前一直称为南京,而从海陵王以后,则被称为中都,蒙古人攻陷北京以后,洛阳又成为中都了。

在汉族人口占优势的地区,地方行政制度机构主要是按照唐、宋等朝代汉族的统治模式建立的,因此,它是金朝官制中比较缺乏有特色的部分。县和府(或州)是地方行政机构的基层单位,它们行使职能的方式多少与同时代汉族的宋朝类似。县、州之上相当于省一级的机构,是路,金朝共有19路。在地方和省一级的行政机构上,宋与金之间行政区域惟一的不同在于金朝的地方,部分地属于军事组织,而在边境地区则是部落组织。这些将在有关金朝兵制的小节中再作概括的介绍。

人才的选拔

即使从上一节对于金朝官制的简要叙述中也可以看出,这样一个官僚体制对于官吏的需求是大量的。有关金朝后期官僚体制中的官吏数目,我们可以通过图表得到一些概念。在1193年官吏数目为11499人,其中4705人是女真人,6794人是汉人。这个数字在1207年据说已提高到总数为4. 7万人。由此来看,金朝拥有官吏的数目,至少可以与北宋前期相比(1046年是1.27万人)。[27]那么,为数如此众多的官吏,是通过什么途径入仕的呢?

正如在此之前的辽朝一样,金朝也采取一种双重的取士政策。在汉族一方,建科举之制,根据人的才能高下来取士;与此同时,人才的选授和升迁还有另一个区别对待的原则,区别的依据,则是个人所出身的社会集团关系或个人的地位。因而,这样的一些制度诸如荫袭制、世袭职官、以官功入仕等,都成为入仕途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科举取士和某些社会群体有优先权这两个原则之间,金朝一直努力寻求一些保证女真人特权的手段。开国初,当女真人占领辽朝领土以后,曾将辽朝的官制简单地纳入金的官僚机构之内,正规的取士制度却发展得颇为迟缓。

金朝科举制始建于1123年,那年金朝 另一个从辽朝沿袭下来的特征是一种称为乣的单位,最初源于阵前士卒的分队。金朝共有九个称为乣的单位,大多数驻扎在东北。最后,还有八个特殊的职官,名叫诸部节度使,这个名称就表明了它所统辖的是所属人口中有部分党项人、蒙古人、契丹人,还有奚人。他们沿国家的西部和西北部边境一线驻扎,像其他组织一样,是为边境防御而设立的军事组织。

社会结构

一件不可思议且颇具有讽刺意味的事,就是在《金史》这部被看成为“半野蛮人”国家的官修史书中,却比绝大部分汉族王朝的史书中保存了远远更为清晰的有关人口控制和人口普查制度的材料。[33]即使像宋朝,尽管如我们所知,也有很丰富的统计数字,但却没有按年龄段统计的精确数据,也没有类似的人口登记政策。但是从《金史》的有关章节中,我们却可以得到毫不含糊的材料,不仅有按年龄的统计,而且还有三年一籍的方法。人口登记从最基层的统计做起,也就是说,由村里的头目,在猛安谋克中则是由寨使负责。寨使人数根据户数不同而异,50户以下的村寨一般只有一个寨使,300户及300户以上的,寨使有时多达四个。在村镇和城市中有里正、主首。在籍户开始的时候,这些人必须到各家去登记家庭成员的姓名、年龄和性别,所得实数汇总后层层上报,在籍户开始后的三个月之内必须送达户部。与其他有些朝代对人口年龄的统计准确度很差的情况形成对照的是,金朝的统计有对不同年龄段的明确记录。17岁到60岁之间的人都被称为“丁”;不过,身体有残疾和智力不足者,则不能算在丁之内。

《金史》中保存有三次(1187年、1195年和1207年)全国籍户的数字。它们不仅对于金史的研究很有意义,而且将其用来与宋的人数进行参照,对于估算12到13世纪全中国的人口总数,也是非常有价值的(参见表7)。

表7 金朝的人口总数

由于我们看不到金朝早期的数字,因此人口的增长只能以20年为一个周期来估算,即平均每年的人口增长率是0.9%。如果将其与中国历史上其他时期的数字相对照(例如,在1779年到1794年间人口平均增长率是0. 87%),这个数字肯定是合理的。在金朝,每户的平均人口数多少要高于其他朝代通常的五到六人。金朝的户规模较大,原因是奴仆使用的普遍。例如,在1183年的籍户中,猛安谋克户的户平均人口为7. 8人,而每户平均占有的奴仆数则不少于2. 18人。皇族每户拥有的奴仆人数更为可观,每户超过163人。如果将所有这些因素都考虑在内的话,可以推定,作为一个社区内的生活和消费单位中的核心家庭,它的规模与中国历史上其他时期的家庭是大抵相同的。

金朝的人口相当多。在12和13世纪,仅仅金朝,不包括宋,就有不止5300万人,远远超过同时期任何一个欧洲国家的人口。1207年时,金朝的国土供养着几乎与742年的唐朝所全部拥有的那么多人口。至于这样的几千万人在地理上是如何分布的,我们并不十分明了。《金史》的《地理志》记载了当时每路的户数,可惜的是,它并没有说明这些数字所据的年代。不过可以推断,这是在蒙古人入侵之前,是1215年金朝将东北丢给蒲鲜万奴前不久的数字,因为这个总户数甚至比1207年籍户时还多。金朝人口在整个国土上的地理分布可参见地图23。

地图23 金朝的人口分布,1211年

从这一分布情况可见,几乎金朝全部人口的1/4都生活在开封附近(今河南)的黄河平原。另一个人口稠密区是山东东部。 对于女真这个少数民族来说,他们对待汉人也并非一视同仁,而是清楚地将其划分为“北人”与“南人”。北人是原先归附于辽朝的汉人,南人则是居住于河南和山东的前宋遗民。这从世宗,这位具有敏锐观察力的皇帝的一些论述中可以明显地看出,他认为北人不可靠,其俗诡随,善于随风倒,而南人在他看来则率直正派,“南人劲挺,敢言直谏者多”。[34]这个看法明显地不同于有关地域特点的老生常谈</a>。13世纪,北方汉人还是像他们12世纪时的河南祖先一样普遍地具有重信义的特点,而“真正的”南人,特别是广东人,则颇与12世纪的燕京人相像。

尽管女真人在迅速汉化,但在管理帝国时肯定存在语言问题。上朝时汉文的奏本必须被译成女真文时,常常造成拖延和误解。特别是在早期,那时即使是受过教育的女真人,也很少能够掌握汉语。更复杂的问题出在文字上,1119年女真人正式颁行了一种特殊的文字,即所谓的女真大字,它明显是在契丹大字的基础上创制的。1138年又颁布了一种女真字,称为“小字”,现在仅存于很少的一些石刻中。金亡之后这种文字还被满洲人继续使用到17世纪。这样,女真字、契丹字和汉字一起,成为金代并存的三种完全不同的文字,以至于在各民族间和在官僚机构中,就不仅简单地存在着语言障碍,而且还存在着文字障碍。

这是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即一种官方通用的女真文字的创制并不意味着其他两种文字的废止。对于汉语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它毕竟是人口中占绝大多数的人和他们中的文化精英所使用的语言。金朝与高丽、西夏和宋的外交通信似乎一直是完全使用汉字的。但是在金朝的官僚机构内,契丹文字也继续通行,所通行的如果不是那种极为复杂的契丹大字的话,那么至少也是半拼音化的契丹小字。1138年规定,对于汉人和渤海人的委任要用汉字书写,对于女真人用女真小字,对于契丹人则用契丹字。此后几十年间,甚至在国史馆这类敏感的机构中,契丹字也始终被使用着。在所有的金朝皇帝中,世宗要算是最有民族感情的一位,但他本人也赞许契丹文字,说它比女真字能够更好地表达深奥和复杂的诗句,这反映了契丹小字在字母和语音能够很容易地表示女真语发音的特点。而更重要的还是这样一个事实,即契丹文在相当长时期内一直充当了汉族文学向女真人传播的媒介。汉文的著作被翻译(或者转写?)成契丹文,然后又从契丹文译成女真文。直到世宗之后,契丹字才被停止使用了。1191年至1192年间朝廷开始排斥契丹字,在国史馆一类机构中,仅仅认识契丹字的人都被解雇了。

汉人建立的宋朝对于他们的女真对手的文字,从未付出过任何努力来了解研究,这是很令人奇怪的。当他们掳获到女真字的文件或其他材料时,竟没有一个人能够看懂。中国后来的朝代,特别是明清两朝,都曾建立过负责翻译的机构和学习翻译的学校,形成一套复杂的制度。但是在宋朝,也许是出于民族自尊心,却不肯去付出这种努力。而在高丽,事情就完全两样了,女真语一直被教授和学习,直到金朝灭亡后的几个世纪。[35]

社会阶层

从金朝复杂的民族问题转到它的阶级结构,我们面临着一个明显的难题,像所有的朝代史一样,我们所依据的主要文献《金史》,都是从都市的和官僚机构的角度出发来记录人物、事件和结构的,至于金朝统治下中国人口的社会状况及其变化,我们却知之不多。但是我们有理由设想,这些文献之所以相对较少,其原因是与北宋相比,金朝统治期间的社会并没有发生值得注意的变革。在中国农村地区,生活与在宋朝统治时期肯定没有太多的不同,而像开封那样的城市生活,我们也不难想像,当攻城的激战过去以后,生活很可能就一切如故,惟一不同的就是宋朝宫廷和它那帮高官显宦已不存在。所以不能说女真人对中国北方的征服导致了社会的大变动。虽然许多中国人,特别是上层人士,从外族入侵中深深感到个人的痛苦,但中国人口的阶级结构并没发生根本的改变。富人、受过教育的人和有社会影响力的人继续依靠剥削劳动大众、佃农和贫穷的小地主为生。我们也不能说在金朝农民受到的剥削比在辽朝或宋朝时更为苛酷。女真人征服中原后出现的惟一新因素,就是对奴隶的广泛使用。

关于女真人口和它的阶层之内的变动,我们掌握较多的是这个社会阶梯最上层的有关材料。金朝最高的社会阶层毫无疑问是皇室完颜氏。也有其他完颜氏,他们是那个部落中非贵族家庭的后代,但后来统治金朝的酋长们的家庭比一般完颜氏享有大得多的威望和权力。他们是女真这个少数民族之中的少数,一个小的精英集团。但是正如我们在前面章节所提到的,他们中许多人身居高位,尤其在建国之初的那些年,他们实际上掌握着国家的军事和政治大权。根据1183年的籍户数字,这部分人共有170户,包括了982名氏族成员。在这个数字之上,还必须加上27808个奴隶,也就是说每个皇族家庭都拥有163名以上的奴隶。由于占有奴隶的多少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和经济指标,并影响到财产税的征收,所以将其与每个普通的猛安谋克户平均占有两个奴隶相比,我们就能对这些家族的财富之巨有个大体的概念。皇族与普通军户间的不平等还表现在拥有土地的数量上。皇族每户平均占有土地数为2166亩,而普通军户每户仅仅占有274亩。皇族成员豪富而傲慢,他们中的大多数虽然占有土地,却不居住在那片土地上,而生活在京城中。他们的懒惰和挥霍不仅在普通百姓中,而且也在世宗那样严厉的统治者那里激起了怨恨。世宗对他们一再训斥,其中一段话的内容就是说,这些皇室的亲戚都居住在城市中,仿效汉族的生活方式,丢掉了他们的民族特点,也丧失了他们原有的作战能力。

皇帝和皇族成员肯定很早就开始受到汉族文明的影响了。再没有比将阿骨打和他那一群人当成是野蛮人更荒谬的了。金朝及其他少数民族王朝统治之下被汉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个人的姓名。凡是女真家庭,当孩子出生时都要为他取一个女真名字,至少当他们旧有的语言和文化习俗尚未消失时一直是如此。不过取汉族名字的现象也很早就出现了。孩子除了取女真名之外还要再取一个汉名,早在阿骨打那一代就已经如此。更过分的是,取名时女真人还往往遵从汉族的所谓“排行”制度,就是凡属同一代的所有男性成员,名字中都要有同一个汉字,或者都要从事先预定好的一个序列中抽取一字(有时这个序列是特殊的一句诗)。举例说,阿骨打的下一代,汉名中的 《泰和律义》全书并未能留存下来,但是《金史》对它有着详细的介绍。[44]该律共有563条(唐律只有502条),并附有辑录了713条法令的集子和一部包括有皇帝诏令和为六部所定法规的《六部格式》。从这部在章宗朝编纂的大部头的汉文法律文书中,可以看出学者们(他们都是汉人)所能够发挥的能量。非常遗憾的是《泰和律义》全书已经散佚,但是,在全部563条中,有130条我们已经通过后来法律著作的引用而知其内容,最重要的是收入元朝政书《元典章》中的那些,以至于我们可以将《泰和律义》中大约1/4的内容与唐、宋的法律进行比较。

在编纂成书的唐律和金律之间,有些差别是可以用经济发展来解释的。在唐律中,估算被禁货物或非法获利的价值时用绸缎,而在金朝则用货币,表明货币经济已很普遍。从另外的一些差异中,我们还可以看出,金律特别注重强化国家和家长的权威。譬如,对于一个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尽到职责的官员的惩罚,在金律中更为严厉。我们还发现,凡对一家之长和丈夫的权威造成威胁的罪行,在金律中所定的惩罚也更重。但如果一个丈夫“因故”殴打其妻,而她曾犯过罪并被打致死的话,像这种情况丈夫便可以不受惩罚。金律扩大了奴隶所有者对于奴隶所享有的权力。如果一个奴隶咒骂他的主子,按唐律的判决是放逐,在金律中却是死罪。此外,对于一些类型的性犯罪,金律也比唐宋时期判得更重。

在金律中最令人感兴趣的条例,是反映这个朝代多民族特征的部分。民族的原则被公开优先考虑。同一民族的人(同类)相互间的犯罪,被试图按照其民族的习惯处理。女真婚姻中的一些特别的习俗也受到金律的允准。不同民族的继承法各异,如果在父母或者祖父母健在之时分家,唐律中规定是要受罚的,但对于女真人,只要儿子能够自立,就可以建立自己的家庭,这一习惯也在蒙古人中流行。金律明确地允许女真人当父亲或者祖父还在时,儿孙单独成家另过。这种习俗导致所继承的家庭财产被过早分割,这可能源于女真军事移民的贫困,早在大定时期(1161—1189年)一位女真大臣就已注意到了这一事实。

当金朝被蒙古帝国吞并时,《泰和律义》在新占领区的汉族人口中仍然有效。直到1271年它才被正式废止,这正是蒙古大汗忽必烈建国号为元的同一年。总而言之,金朝法律的发展,从无限制的血亲复仇到1202年以后汉族的制度占据压倒优势,可以肯定地说,是与女真社会的进化并行的,这一进化指的是从无阶级的氏族社会向一个按照汉族传统建立的多民族国家模式的转变。我们也许还能够说,尚有控制的女真人法律审判的严酷性,在那几年中被固有的不受控制的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严酷性取代了。《泰和律义》被正式废止因而就标志着在中国北部法律史上一个重要的转化时期的结束。[45]

经济状况

农业和畜牧业

在金朝,土地原则上是一种商品,能够被继承、买卖或者抵押,但除了必须种桑以外,官府对于农民和佃农在土地上必须种植何物,还没有统一的规定。比较特殊的是屯田军,我们所掌握的史料无论是谈到一般的土地所有权还是谈到属于猛安谋克的土地,往往并不是很清楚的。除了私有土地以外,可垦土地中有相当大的部分属于官府,它们或者被作为公有地,或者被分配给品官,作为给予他们的实物俸禄。至于私有土地、猛安谋克地以及官有土地等在全部土地中各自所占的比例,我们并无准确的数字,而仅有一些孤立的例子。举例说,1221年在河南的可垦土地中,有大约1/4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归属官府。此外,长城及其他军事要塞附近的全部土地,还有黄河两岸的冲积平原也都被视为国有。政府掌握着如此大量的土地,最主要是用于分配给屯田军户,但在土地尚未开垦或者尚未租佃的情况下,普通农民也可以向国家申请一块土地去耕种。在1214—1216年间的灾荒之后,有50多万屯田军户逃到河南和山东避难,并在那里向政府索要土地。看起来,官府或者女真贵族是经常将土地从它法定的所有者手中强行夺走的,因为国家总在不断颁布法规来反对这种滥用特权的行为。

在前几个世纪(延续至唐朝的前期与中期)曾在中国实行的那种均田政策到金朝时,除了在屯田军内,已经不复存在。对于屯田军户,实行的是计口授田的政策,其所分配的土地数额是根据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有所增减的。一般来说,一个成年人(译者按:这里疑有误,《金史》原文为“其制:每末牛三头为一具,限民口二十五受田四顷四亩有奇”,也就是说,“一具”并非指一个人,而是指二十五口人。见《金史》卷47, 养蚕肯定也在生产中起到了作用。凡因受田而得到土地的农户都需种植桑树。据我们所知,要求屯田军户所种桑树的数目是每40亩中必须用一亩种桑;另一段史料甚至提到,有些地区必须将10%的土地用来义务种桑。虽然丝绸的重要产地都在南宋,并且丝绸也是由宋向金输出的货物之一,但金显然也已有了自己生产的纺织品,能够满足最基本的需要。

畜群的大规模牧放主要集中在东北地区的中部和西部、山西北部和甘肃,包括现在属于内蒙古的地区。金朝将这些牧场从辽朝手中夺来,辽的畜群也就因而落入到新主人手中。女真官员被指定作为司牧官,牧人则都是契丹人或其他部落的人。司牧官及其下属都从猛安谋克人口中、包括奴隶中选取。这些官吏要对他们所司的牲畜(马、骆驼、牛和羊)头数负责。如果牲畜头数减少或者死亡数超过了规定的比例,他们便会受到惩罚和降黜;而当牲畜的增长率高过了平均数则会受到奖励。最好的成绩是每年在每10头牲畜中蕃息马(或驼、牛)2匹或羊4只,同时马匹的死亡率低于15%。1160—1162年契丹的起义曾使金朝的畜群数下降到几乎为零;在9个牧场中,有5个牧场所放牧的家畜已经完全失散和被叛军转移走,他们所拥有的畜群已经比他们的敌人女真人更多。在剩下的4个牧场中,牲畜已经为数甚少。要想在这些地区恢复原有的牲畜头数,需要很长的时间。很久以后,到1188年,畜群终于再次达到了可观的头数。掌握在政府手中的牲畜头数共计47万匹马,13万头牛,4000峰骆驼和87万只羊。[46]

不仅在金朝北部,而且在以前中国南方的一些省份也都有牧场存在,虽然规模要小得多并为定居的农业所局限。在河南的开封附近,有6. 3万顷土地(在已耕地中只占很小比例)被用来作为牧场,在山西省则有3. 5万顷。鉴于马匹在战争中的极端重要性,在紧急关头国内所有的马匹一律被括充公。屯田军户的畜群按常规都是从北方补给的,因此1215年东北平原的失陷,便使金朝发动战争的可能性明显减少了。

狩猎曾是原始时代女真人主要的生产活动之一,而当作为国家中心的朝廷南迁之后,狩猎便日渐成为少数统治者的一种体育运动了。金代的前几朝皇帝直到海陵王时为止,都仿效契丹辽在一年四季的狩猎习俗:春季钓鱼和打野鹅,秋天打鹿,冬天猎虎。不过这些季节性的狩猎活动在迁都到北京之后已经成为不可能,因为他们已意识到这种大规模的围猎活动会妨碍农业生产。这样,狩猎就被限制于每年冬季举行一个月。而对猛安谋克户来说,则仅限于每年冬季举行两次,每次不超过十天。

制造业与手工业

虽然在常见史料中并没有特别地加以说明,但我们还是能够肯定地说,过去北宋领土上平民百姓所从事的技艺和手工业,在金占领这些地区后仍是城镇居民从事的职业。金朝统治时期,中国社会内部社会结构的变动,在上层确实要比在中下层更剧烈,中国社会中经济活动的变动肯定也同样如此。大量史料还向我们证实了官营手工业和商品生产中国家垄断即榷货的存在。榷货的种类包括盐、酒、曲、醋、香、茶、矾、丹、锡和铁。其中有一些,例如盐和酒,必须在官府的监督之下才能生产,并需通过官方才能经营,而像茶和丹一类,则在输入和出售的环节上需有官府的特许。

从税收的角度来看,盐是最重要的商品。盐的集中产地在山东,在那里盐的主要生产和销售中心早在唐朝时就已经繁荣起来。东北和大漠南北地区也有一些盐池和盐湖,所产之盐仅供当地消费,但即使产量如此之少,辽朝也要征税。女真军队入主中原之后,盐业生产规模扩大,不得不建立起新的垄断机构。金代以七个盐使司来控制盐业生产和经营,其中以山东盐使司获利最丰。盐的销售必须要凭官府的钞(用于大宗销售)和引(用于零售)才得允许。其重量标准(袋或套)因地区而有不同。我们掌握一些盐价的详细数字:每市斤30文至43文之间。我们可以据此来与大约同时期(1180年前后)的米价每1斗300文作一个比较,也就是说,如果按重量来算,盐与米差不多一样昂贵。[47]

零售贸易有时也掌握在当地大商贾手中,他们在本地的活动是垄断榷场,这对于小商小贩是一种损害。大商人这些活动之所以成为可能,是由于盐钞与盐引就像支票或纸币一样是一种不记名的不限量可转让证券。但是,尽管有这些牟利者的侵入,国家却仍然可以从盐课中获取巨额利润。国家每年规定出一个从盐课所得利润的固定限额,并以此来调节产量、销量,它成为国家岁课中最大的一宗。1198年以前,七盐使司岁课收入一直不少于6226636贯。以后增加到10774512贯,这个数字几乎等于国家岁入的一半。

另一种由官府作坊生产的商品是酒。对酒的禁榷与北宋其他财政制度一起出台于1125年。就像禁止私人生产和经营盐业一样,国家也禁止私人酿酒。从榷酒所获利润也有额度,也就是说也制定指标,但是我们从史料记载的少量数字中可知,酒税的利润要远远低于盐课。酒的主要垄断机构设在中都(今北京),每年所获利润仅为几十万贯。很显然,禁止私人酿酒的法令是经常被违反的,特别是在女真贵族的家族之中。另一方面,也常有些合法的例外,诸如在一些特定场合如婚礼和丧礼时都需酿酒。从税收的角度来看,曲和酒是一样的,它也被列入禁榷之列,主要是因为它是酿酒所必不可缺的原料。有趣的是,国家竟将粬作为实物官俸的一部分,这也透露出当时民间私自酿酒的普遍。

像中国历朝一样,金朝也有许多官营作坊。它们生产武器和诸如纺织品和刺绣一类的消费品,官府也经营印刷业的作坊。官营作坊可以从民间征募能工巧匠,因为原则上每个工匠都被登记在册并有应召去劳作的义务。尽管我们还找不到太多史料来研究私营作坊中劳动力的状况,但是我们对于官营作坊中工人的报酬却的确有详细的材料。举例说,应募到军器监的工匠,每人每日支钱100文和大约1公升米;印刷业的工匠收入更高些,每日支钱180文,另外再赐给绢帛。从一份固定的报酬单来看,都头和作头等工头的收入相对还要高些。

奇怪的是,采矿业却大多留给了私人经营。当时已有金、银、铜、铁冶。金朝的前几位皇帝,曾规定了金银坑冶要征金银税的制度,但到世宗朝又下诏免税。1192年,炼银业被再次置于官府的管理之下。榷铁的时间要相对晚些,是在1219年,当东北失守而今北京地区也丢给了蒙古人以后才开始的。金属冶炼和采煤业在金朝似乎曾有过较高的发展。[48]至于中国北方(主要在河北)的银矿开采,再加上每年通过从宋获取岁币而使白银大量输入,国库的白银积蓄肯定相当可观。不过,金银也像所有商品一样,要服从于1180年的法规征收商品税。对于全国的商品总额,如今还没有能够使我们按所给年份进行估算的数据,但是对于今北京地区,我们却是掌握这样的数据的。金和银的销售按其价值所收税为1%,其他商品为3%,后来这一税率又提高到金为3%,而其他商品为4%。利用这些数字我们可以统计出,1196年今北京地区工业和商业的总值为700余万贯,将其与世宗朝的1180年代相比,比后者提高了1/3。[49]但是,只有我们能够将这些数字与中国其他部分的同样数据以及与全国的商业总额进行比较,它们才是有意义的。

交通与对外贸易

征服了中国北方以后,金朝得以接管了原有的运输系统,包括陆路和水运。交通运输之至关重要,主要是因为像北京这样的大都市,其粮米都必须依赖于从外部输入。开封的环境要好一些,因为这个城市位于精耕细作且粮食自给有余地区的中心。水运远比陆路更为重要,在河南、山东和河北一带已有一个由大运河和其他河流组成的庞大漕运系统。而西北各省就只得更多地依靠陆路运输了。虽然在全国各个州县所在的城镇之间都有道路相连,但陆路还是比水路运输更为昂贵。对于谷物、大米、盐、铜币和其他商品的运输价格,我们都掌握有准确的数据,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到,有些货物的陆路运输费用要比水路高出两到三倍。陆运价格也要根据道路是平原还是山区,以及根据季节而有所不同。在夏秋两季,脚夫的工钱也要比在冬春两季更高些,但总的说还是很低的,每天分别为90文到114文。

所有的这些数据,都是官府的实物税、地方贡品以及官方贸易利润的价格,但我们还是可以从中看出当时水运与陆运相关价格的情况。私商和他们的商队,在陆路只能凭人力和牛车进行运输,因为官府不准他们用马。官府还常将自己的船只和整个船队长期地租出去,租期有时长达数年。虽然租价与所运货物的价值相等,但租金的支付也可以拖延五年以上甚至更久。 税课和国家预算

一个国家的生存,不能不靠某些形式的税收,在中国历史上也如同其他地方一样,问题是纳税的多少及怎样量入为出。元朝时(14世纪40年代)编纂《金史》的学者们对于金朝的财政政策并未给予很高的评价,如同他们为自己所见的金代经济发展而撰写的简明扼要的概述中指出的[53],金朝经济政策的弊病在于急一时之利,造成了对百姓的长期损害;它还指出该政策是宋的宽柔与辽的操切相结合的产物,摈弃了两国之所长而并用了导致两国灭亡的短处。元朝的统治者当然应该多少汲取金的教训才是。他们的这一判断如果从今天客观的角度来看,显得过于苛刻了。金朝真正意义上的衰退是很晚才开始的,约在1200年以后,这一衰退更多地应该归咎于它的对外政策,而不应归咎于它法律的不健全和对内的病民政策。金朝挡开了来自各方面的或跃跃欲试或一心复仇的邻居,的确,国家岁入的一大部分,也许可以说是最大部分,是用来维持它的战争机器了。

金朝建国之初,毫无疑问,国家的经济环境是非常好的。金从辽朝和宋朝都城继承了巨额的财富和库藏。攻取开封以后,金所获的宋朝库藏甚巨,共计有:绢5400万匹,大物缎子1500万匹,金300万锭,银800万锭。[54]而当作为缓冲的齐国于1137年被废黜的时候,它的库藏包括有钱9870万贯,绢270万匹,金120万两,银1060万两,还有谷90万石。[55]这些巨额库藏的一部分,特别是纺织品和贵金属,可能是宋朝时贮入库中后来又转移到齐国手中的;但无论是怎样来的,总之它构成了难以估量的财富。然后历经多年,通过从宋获取的岁币以及从国内百姓中收取的租税,这笔财富还在持续地增长。由此我们有理由提出疑问,如此巨大的财富在什么情况下,又是怎样被消耗掉的呢?因为到1191年,金朝的库藏竟然仅剩下6万两金(1200锭)和55. 2万锭银了。

在政府开支中,似乎有一项是因赏赐而消耗掉的额外支出。在每一个可能的场合,朝廷都要按照地位的不同而无节制地加以赏赐。在葬礼上要颁赏,对于上至将军下至谋克之副,凡官兵立功都要颁奖,还有给皇室和朝臣的结婚礼品,我们可以在《金史》上三番五次地看到这些记载。1142年一个作战有功的皇亲得到的赏赐有1000个奴隶、1000匹马、100万头羊、2000两银和2000匹缎。而在这个等级阶梯的另一端,我们所见的赏赐则只有很少的几贯钱。1167年,当皇帝得知大兴府狱空时,竟下诏赐钱300贯,作为宴乐之用,以此来犒劳官员们。

这些出自皇家库藏中的巨额赏赐意味着在非消费性的物品(钱和贵金属)中,有一大部分是处在流通之中而并非被贮藏起来,因此实际上朝廷的赏赐甚至影响到了小店铺老板和饮宴上演奏的乐手。同样地,朝廷也用钱来支付官员的俸禄。总之,我们可以看到,这部分钱无论作为赏赐还是俸禄,它最终还能以纳税的方式回到国库中。但真正的问题却在于,国家的经济并不仅是建立在金钱上,而且更是建立在以实物特别是以谷物和稻米所纳之税和开支上的。这些最基本的物产并非轻易就能够增加,而是要服从于反复无常的自然条件(旱或涝)。然而致命的却是,大量的粮食贮藏,在平常的年份尚且要用于实际消费,而当危机年头,需要供养庞大的军队时,消费量就更大了。

通过有关平常年份的可资利用的很少几个数据,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开支得以在其中运转的一个界限。1171年谷物的总储藏量为2070万石。而国家每年可以收入的谷物为900万石,其中有700万石被用于日常开支,主要是官俸支出。所余的部分,有100万石用于赈济受到自然灾害袭击地方的百姓。这意味着政府所掌握的仓储总量足够两年之用。1180年租税收入2000万贯钱,其中被花费掉了1000万贯,可见在钱这一方面,剩余是相当可观的。短短几年之后,在1192年,谷物和大米的储藏量分别是3786. 3万石和810万石,其库藏总数足够提供官俸和军费五年之用。而这时掌握在国家手中的钱已达3034. 3万贯,这一笔钱足够支付两年略多一点的一切日常开支。但是如果发生一连串粮食歉收或战事,或者二者加在一起的话,很快就能将这些储藏用掉,而偏偏几年之后,这种情况就发生了。

我们已经讨论了垄断对于国家财政的重要性。我们现在就简短地将几项较重要的租税列举一下:地税是一项实物税,一年需交纳两次,一次在夏季,一次在秋季。税率是按照纳税者所占有的土地来决定的。上田每年每亩收粟5. 3升,其中夏税0. 3升,秋税5升,另加重量为15斤的一捆稻草,至于这些稻草(或者干草)是用来作为牲畜的饲料还是用于建筑或者修缮,我们还搞不清楚。官地需要交租来代替一般私地的税,但这仅仅是名称上的区别。此外,凡城镇中租住官府的建筑物也要交租。

在土地税以外,还征收一种叫做物力钱的财产税。它是建立在对财产包括土地,以及田园、果园、树木、房屋、牲畜进行总估算的基础之上的。对于猛安谋克户所征的财产税则以牛的数量为准(即牛头税)。不同于通常品官免税的特权,这种财产税是从品级最高的大臣往下每个人都必须交纳的,对于女真人也不存在特权。

财产税在社会上引起很大怨恨,原因是每户的财产都须由官方进行评估,对财产的普查最主要的是由政府官员进行,但由于百姓对官吏无情征掠的普遍不满,一度也改由乡贤主持。这种根据评估征收财产税的制度则为这一事实所困,即财产状况在两次评估之间常常发生变化。我们经常看到有些沦为贫困的户却仍然需按他们原来的财产征税,而一些新富起来的户却可以按照他们以前财产而交纳少得多的税。在经济地位上的变化之普遍,表明了社会中存在着等级之间的变迁性。我们并没有哪类财产应该交纳多少税的具体数字,但我们知道在一年中(1198年)从这项财产税征收的总额是250万贯,这远远少于原定计划的300万贯以上。原定计划中有大约1/5因为贫穷和无法纳税等原因而被勾销。

1180年制定的商品税率规定,金银的税率为1分,而所有其他商品为3分。后来又提高到金为3分,所有其他商品为4分。在战争的危急关头,还征收过额外的财产税, 学术界的因循守旧,满足于对唐和北宋思想的重复,似乎成为金统治下中国哲学的一个特征。虽然宋金两国间并没有相互隔绝,但是交流上的自由往来和学术上的接触却急剧减少了。在金朝的知识界中,对于南宋的许多书籍的确是一无所知。事实上,就是朱熹的那些主要著作,也是当1235年金朝覆亡之后,才由一个被蒙古人俘虏的名叫赵复的南宋学者介绍到北边来的。[57]因而,北方学者的乡土气,在某种程度上正是因这种缺乏交流的状况而引起的结果。但是,这并不是用来解释北方文化相对荒芜的惟一原因。

金朝最初几十年间绵延不绝的战争固然造成了有害的影响,除此之外,随着宋朝从开封迁都到杭州所造成的人才枯竭也确实应该被考虑在内。开封作为两个世纪以来的国都,现在降到了地方城镇的地位,多少年来,凡是从宋路经开封的目睹者无不为当年光辉的凋谢而叹息。在这种萧条的学术气氛占据优势的情况下,改变只能是逐渐的。

在熙宗朝,皇帝亲自参加尊孔活动,提倡崇儒。1140年孔子</a>的 章宗皇帝十分醉心于艺术,他对1127年从覆亡的宋室接手的收藏品兴致勃勃。现存的许多唐和北宋的绘画上都可见到章宗的印玺,如在今天保存于大不列颠博物馆的著名卷轴《女史箴》上就是如此。章宗还命一个在当时的艺术上和文学上都颇有造诣的著名画家兼诗人王庭筠</a>(1151—1202年)为自己的收藏作指导。[70]章宗本人对书法有积极的爱好,他曾一心想与既是艺术家又是艺术保护人的宋徽宗在这两方面展开竞争,他甚至仿效徽宗的手迹,这一点我们可以从现存的他写的书籍末尾的题笺上看出来。在对金代绘画尚无定论的今天,我们不妨这样说,金朝模仿的是北宋那些大师的风格,说到底也就是画院画家的风格,这些画家的作品曾流传到北方,并且被金朝宫廷收藏。无论如何可以肯定的是:贵族画家,也就是受过教育的非职业的艺术家所崇尚的,是将文学修养融入自己的绘画之中,这种风气在金朝似乎就像在南宋一样已成为一种时髦。

这一类绘画——在纸或绢的卷轴上的画——从哪方面讲都只是一种精英的艺术。没有哪个有身价的贵族画家肯于屈尊去用壁画装饰一个寺庙的墙壁,那是职业画匠做的事。画匠的作品也有些一直保存至今,但是正因为这是他们的职业,所以这些作品的创作者大多没有留下姓名。有时候,甚至想搞清创作这些壁画和其他装饰性艺术品——诸如雕刻等等的准确日期也是不可能的。

雕刻艺术的情况也一样。与日本的境遇不同的是,中国的雕刻主要是由那些默默无闻的艺术家创作的。考虑到当时中国北方修建的大量佛寺和道观,其中必不可缺的装饰和必需供奉的塑像,使这一时期的雕刻作品,为数颇为可观。在此之前的辽朝曾经赞助佛教,并使佛教艺术繁荣起来,金朝建立后这一势头仍在继续发展。金朝雕刻有个令人感兴趣的特征,就是经常运用大理石等石料,而在南宋却完全见不到相似的石雕。在风格上,宋朝的传统在中国北方一直被保持着。这里可以看出两个基本的倾向,一种倾向是对唐朝艺术那种质朴和拟古风格的竭力模仿,这种模仿之成功竟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至我们这个世纪的艺术商人常常将金、元乃至明朝时的中国雕刻艺术品充作唐代的作品。另一种则更趋向于生动、无拘无束和流畅,有位艺术史家将其誉为“富于想像的巴洛克式艺术”。[71] 1949年以后,一些金朝祖先墓葬中的石雕以及建筑被陆续发掘、发现并且在中国考古学的杂志上发表,因此,出版由艺术史家以学术性的方式来撰写的、能够准确划分日期或年代的更有代表性的雕刻艺术品全集的条件,可以说已经具备了。

我们还要指出的是,今天北京有些颇为壮观的建筑,是在金朝时修建的。就我们所知,带有美丽景色的花园和湖泊的皇宫遗址建于1179年,原是金朝的夏宫,每当一年中最炎热的几个月,世宗和章宗总是在这里度过。忽必烈统治时期将金朝这个避暑胜地改建成元朝皇帝冬季居住的宫殿,而且从此便成为紫禁城的一部分。[72]总之,金朝并不存在艺术发展的历史。不过,如果我们将金朝时中国的艺术作如下描述的话,也许并不为过:它是保守的、传统的,但也因此而使唐和北宋初期的艺术风貌得以长久地保持了下来。

宗教生活

早在立国之前的渤海国时期,女真人与佛教就已有过接触了。10世纪时女真的酋长阿古乃就是一个佛教徒,他是被金世祖称为“始祖”的函普之兄。女真人进占辽朝故地后,便与从辽宫廷得到大笔赞助的繁荣的佛教不期而遇。这深刻地影响到女真皇族对佛教的态度以及金朝政府的政策。在皇族中,几乎没有哪个皇后和妃子不好佛事,世宗的母亲在晚年甚至出家当了尼姑。世宗本人年轻时也一度受到佛教的吸引,只是后来又多少有些疏远,但他却仍然对佛寺和僧侣予以资助。章宗也是如此。

金朝皇帝对于控制在自己手中的官方佛教的尊崇程度,可以用他们的捐赐来衡量。无论世俗的和佛教的文献都经常记载寺庙和僧侣所受的捐赠,这些赠品的数量往往颇为可观。海陵王曾</a>一次赐予诸寺僧侣绢500匹,其他纺织品50匹,银500两,但这如果与世宗的捐赠相比,就算少的了。世宗在1185年曾一次赐给寺庙田2000亩,栗树7000株,钱2万贯。除了赐钱以外,寺庙也常常得到农田,致使一些宗教社团成了大土地所有者。同样,寺庙还拥有为数大量的奴隶(前面已提到他们要加倍付税)。

世俗百姓获取宗教功德的另一个方式是供养僧侣,这也被金朝宫廷所实行。将度牒赐给僧侣也属捐赠的一种,因为想要得到僧职的人数是有限制的。有时候,皇帝可以凭其特权在一个典礼上一下子赐予几千名僧侣度牒。朝廷的这些赞助方式,也被其他女真贵族和有钱的汉人纷纷效法。

但是另一方面,皇室对佛教(还有道教)的赞助也是与严格的国家控制联系在一起的。在这点上金朝效法的不仅仅是辽朝,更是以往大多数汉族朝代的做法。辽朝早在991年就下令禁止私度僧尼,金朝在1130年重申了这一禁令。像宋朝一样,金朝的立法中也包括了关于为僧尼授予僧职的详尽的规定。[73]初学者必须通过考试才能得到度牒。考试内容是从佛经中选出的五部,以能阅读百字为限,这些佛经都选自大乘佛教的经典,包括一直很普及的莲华经。每次放度的人数仅限于80名,1190年以后,考试又被规定为每隔三年才举行一次。

就这样,金朝存在着一个与官僚机构相类似的由国家控制的僧侣阶层。在其每个行政管理单位官方选择一个道行高的僧侣来做僧官,他任期仅为三年。凡在他所管辖的地段,如僧尼犯有较轻的过失,这些僧官有审理的全权,但如罪在杖责以上,就必须送交僧录都纲司审理了。国家控制的另一个内容是不得到官方许可,任何人不准私建庙宇。国家之所以要施行这些限制和控制,都是基于这个事实,即僧侣享有免税免役的特权。而另一方面,当面临危机国库急需钱财的时候,国家也握有将度牒广为抛售之权。据载,这种情况首次出现于1160年海陵王准备大举伐宋之时。当时一张度牒的卖价在100贯到300贯钱之间,这是一项相当可观的收入。

在金朝占主要地位的是汉地佛教,在这点上它继承了北宋的传统。在金朝的佛教僧侣中似乎看不到有与吐蕃、中亚以及印度等佛教中心进行接触的迹象,也看不见有哪个金朝的虔诚僧侣曾到佛陀诞生和宣教的圣地去取经或朝奉。同样,似乎也没有外邦的僧侣来金朝统治下的中国北方说法。只是曾有一名印度高僧于1130年到五台山去传教并表演过奇迹[74],这个事件显得很孤立。这个僧侣好像属于密宗的信徒。在金朝,最繁荣的教派是禅宗和净土宗,在中国,这二者曾长期作为正统的和可以接受的教派(不像有些教派)而为官方所承认。

金朝对于佛教思辨哲学的贡献微乎其微,没有从梵文翻译过来任何一部新的经典,没有任何一个生活在金朝的佛教徒的著作被收入明藏(就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那一部)之中。但这并不是说金朝在佛教理论方面是停滞不前的。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就是在佛教僧侣中间,也存在着一种三教融合的倾向。其领袖人物是行秀</a>,以万松老人而闻名于世(1166—1246年)。他对佛教经典、儒家学说和道教思想都同样精通,并且颇得金朝宫廷的赏识。他有一些作品存世但并未被收入明藏之中。耶律楚材曾在佛学方面师从于他,另一位不平常的居士李之纯(1185—1231年)也是他的门生。李不仅是一个博学多才的作家和诗人,也是一个有深度的思想家。在他所著的《鸣道集说</a>》中,收集了儒教和道教作者的文章,用以表示他们的教义与佛教的基本教义之间存在着可以相互兼通的东西。这可能是表现金朝知识精英之中宗教思想概貌的最突出的例子了。[75]

在金朝,俗界的以及未得皇室资助的好佛者也致力于刊印藏经。1148—1173年期间,金版大藏经在解州(今山西)雕印完成,资金是由山西和陕西虔诚信徒发起征集的。该藏经收集了佛典7000余卷,其中的5000卷左右于1933年在解州一个佛寺被发现。[76]

与在官方学派和宫廷中奉行的佛教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民间生机勃勃的宗教教派的运动。有些教派诸如白云宗和白莲宗,属于中国神佛救世活动中的一个教派,一直持续到19世纪。也有人认为它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摩尼教派的影响(白色经常被与摩尼教徒联系起来)。有身份的僧侣和官方都将这些教派视为非正统的邪教。1190年还曾有一个教派被官方所禁,可能是属于密宗,因为它的信徒崇拜毗庐遮那,神秘的五行毗庐中最高的一位。[77]

但是,在所有被禁的教派中,最活跃的因而也是最遭迫害的教派,似乎要算头陀教。头陀是梵文dhūta的音译,意思是“奉行教规”,似乎这一教派有一套自己制定的特殊的仪式和戒律,而要求信徒必须遵守。这个教派在金代被视为异端,到蒙古统治时期更被视为邪教的一种。可惜的是我们对于它的思辨智慧和教义背景一无所知,因为我们对头陀教的所有了解都来自与它敌对的一方。[78]他们谴责头陀教捣毁佛教的偶像,虐待僧侣,败坏道德,甚至还毁灭孝行。但是除了如他们所指出的这一宗派在履行崇拜和信仰的方式上使他们不满以外,这些责难并不能说明什么。头陀教中很多信徒来自工匠和商人阶层,他们之所以遭受迫害(于1188年被驱逐),可能是因运动中的平等主义倾向引起的。他们在僧界和官府的敌人用“糠孽”的称呼来强调对他们的轻蔑,这个词可以被解释成“讨厌的瘟疫”。无论如何,这种带有恶意的宗派主义,是金朝统治下中国北方的宗教尚有活力的证明,同时,这也是各阶级之间社会经济发展不均衡的表现。

金朝也存在着由僧侣领导的起义。这些起义的起因,有一些可能是官府对宗教的过分控制激起了僧徒的怨恨。其他一些则可能出于民族仇恨,打击目标是女真人的统治,但是这些都仅限于推论。以神佛救世为号召的教派起义,崇拜的主要是弥勒佛,宣称弥勒将成为千年佛祖降临,这些教派起义从5世纪以来便在中国断断续续地爆发,在金朝有时也爆发过。虽然1161年发生于河北的一场起义可能是为了反抗国家因准备伐宋战争而在民间进行繁苛的征调,但1171年在河北和山东西部爆发的起义则肯定是宗教性质的,其理论源于对莲华经中一个片断的奇特解释。[79]

至于道教,我们也同样可以从两方面加以区别,一方面是国家对这一宗教的宽容与控制,一方面是民间普遍的宗教运动被视为异端。国家用对待佛教僧尼同样的方式来对待道士与道姑:度牒由官府监督发放,举行考试,将道士按不同等级分别予以审判权等等。所有这些都与宋朝时相应的规定并无不同。甚至考试入门者的五篇文章也与宋朝的一样,采用《道德经》和《道藏》中的另外四篇文章。不过,人们对道教的热情恐怕要普遍高过佛教,在12世纪期间的中国北方,还有几个新的道教宗派出现。北方的道教与南宋的毫无联系和交往,在南方,繁兴的是讲究符水咒法的天师(道教宗派)一派。北方的道教学派始终是相当独立地在发展。

道教中最重要也最著名的宗派是全真派。[80]它给当时人留下的印象是如此强烈以至于直到元代,全真道的一些教主还以创造奇迹的圣人形象出现在杂剧中。这本不值得奇怪,因为在这个教派的历史上从来不乏奇特的人物。全真道的创立者王喆(1112—1170年),山西人,考进士科落 固守传统的人的确曾更多地表露出了一种想让北方从统一中分裂出来的感情。一旦女真人打算放弃对南方的征服企图,一种渴望安定的感情确实曾在知识精英中间普遍扩散。奇怪的是这里根本谈不到对于南方,对于汉族建立的宋朝的背叛。在金朝及其他的统治精英中,似乎已培养出强烈的以他们自己为合法政权的情感。他们自认为是“真正的”中国即唐和北宋传统的维护者。金朝在1206年以后对与宋那种以冲突为主的局面的令人惊讶的克制,在一心复仇的宋和不可战胜的蒙古之间的夹缝中求得国家生存的能力,也许多少可以用金朝认为自己的统治是正统的感情的日益增长来解释,这种感情肯定是构成官兵忠诚的基础,他们中的许多人曾宁死不降。

金于1203年颁土龙法,宣称以五行中的火为德运的宋朝从此让位于德运为土的金朝,以这种方式确定自己在汉族王朝更迭中的合法性。[86]从今天人的感情来看,这可能显得像一场愚蠢的投机,但是对每一个生活在中世纪的中国人来说,它的含义却深远得多:最迟到1203年,至少在女真人自己眼中,他们所建立的金朝已经完全汉化,已在最高层面上成为正统王朝那连续不断的链条中的一环。这个最高层面,说得纯粹些,就是天道运行的层面。为了达到这个认识水准,女真人花费了将近一个世纪,但也就是在这个世纪,金朝走过了从一个愚昧的部落社会到国家的全部道路,而且这个国家,即使以汉人的尊卑秩序来看,也还是完全正统的。现代历史学家也许不再将女真人仅仅看成是打乱中国历史进程的野蛮人了。毫无疑问,金朝取得的成就,以及金朝知识阶层对于他们所代表的中国真正价值的自信,都赋予文化以更多的活力。当蒙古人的进攻把一切打得落花流水的时候,他们却能使中国的生活方式永久地保存下来。

* * *

[1]伯希和考证了女真族名的各种写法和读音,见[373]《马可·波罗游记注释》, [19]关于杨安国的红袄军,参见[646]《金史》,卷102, [71][466]奥斯瓦尔德·希瑞:《宋、辽、金朝的中国雕塑》。这一研究,主要靠的是日本考古学家和艺术史家发表的资料。

[72]对北京金宫殿的历史叙述,见[242]乔治·N.凯茨:《紫禁城创建时代新说》。

[73][646]《金史》,卷55,第1234页。有关僧侣的剃度,亦见[597]《大金国志》,卷36,第275页。

[74][633]念常</a>:《佛祖历代通载</a>》,《大正藏》第49部,卷20,685b—c。

[75]《鸣道集说》的原文保存在念常编《佛祖历代通载》中,见卷20,695c—699c。

[76]吴广庆前揭文第456—457页及图4。1949年以后,这些经卷被移交北京的国家图书馆。金藏中的一些佛典已被重新复制,从中可以看到金代印刷艺术已达到很高水准。

[77][646]《金史》,卷9,第216页。亦见[388]罗依果译《西游录》第40页注13所引书目。

[78]有关头陀宗的论著目录,见[388]罗依果译《西游录》,第38—40页。

[79][646]《金史》,卷88,第1961页。

[80]罗依果将“全真”译为integral realization,其他学者则有完全不同的译法,如perfect realization(霍姆斯·韦尔奇)pletely sublimated(阿瑟·韦利)。关于全真派,见[388]罗依果译《西游录》第40页注13。亦见[92]戴密微:《马可·波罗时代中国的宗教形势》,第196—201页。第一个较深入研究全真派的西方学者是阿瑟·韦利,见[534]他翻译的《长春真人西游记</a></a>》,第13—33页。

[81][646]《金史》,卷119,第2602—2603页。

[82][788]陈垣</a>:《南宋初河北新道教考》。

[83]长春真人自1224年起住持于北京的自云观,现存的两部《道藏》刊本之一即藏于此观,并于1933年被重新发现。

[84][388]罗依果译《西游录》,第42页注19。

[85]关于开封犹太人群体的详情,见[284]唐纳德·D.莱斯利:《中国犹太人的遗存:开封的犹太人群体》。但是,金代的文献资料没有相关记载,同时代的史料中也没有提到建立过礼拜堂。

[86][646]《金史》,卷11,第260页。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见[48]陈学霖:《中华帝国的正统观:女真—金朝(1115—1234年)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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