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内的尸体
各位先生,我承认我理性的脑袋有好几次无法有条理地展开运作,我只想整理归纳眼前所见的每个细节,但在那当下我的思考能力却使不上来。如果这样的说辞听起来过于抽象,或太像是胡言乱语(就一个警察而言),那我可以告诉各位,换成是你们在过了午夜25分待在韦德博物馆那里碰上了假胡须这等怪事,你们也不会当场弃之不理的。
我检视每个细节,并留意当下的时间。虽然受害者打扮得像是一位年纪颇大的老人,甚至连假胡须还刻意涂上一丝灰白的色调,但他的实际年龄似乎应该介于35至40岁之间。尽管相貌有些卤莽,但他仍不失为一位英俊男子;即便人都已经死了,不过他脸上仍看得出爱挖苦人的率真。压在他深色头发上的大礼帽虽老旧不堪,但仍小心地经过梳理。棕色的眼睛瞪得老大,鼻梁是又高又挺,肌肤有一点黝黑。他留着一撮黑色的髭须(这部分倒是真的)。在下颚和腮帮子下方,仍可看出胶水痕迹的反光,而整片黑色络腮胡只有6便士硬币大的面积粘在左颚上。他的嘴巴洞开。依照我的判断,他死亡的时间至少有一个小时,但顶多不会超过两小时。
他的长大衣像帽子一样旧,衣袖有破损,不过已周密</a>地修补过。我戴上手套,再次拉开死者大衣。一条系着一对镜片的黑缎带绕过大衣衣领,然后垂放在大衣里面。他穿的是晚礼服,款式一样老旧,背心上面有颗纽扣不见了;他的亚麻布衬衣也很旧,意外的是衣领很新,不过对死者来说却太大了些。虽然从外观上来看,他一定是当场毙命——在他胸口比心脏位置稍高一点的血渍中,一支笨重的象牙握柄突出有5吋高。我仔细检查他掉出东西的右手,并且打量那本从他指间滑落的书。书的封面质料是磨损的小牛皮,有几页扭成一团地在地上平摊着,这意味着书中藏有可解开谜团的不可告人秘密。
我把它捡起来,然后翻阅它。这是一本食谱。
各位,怪事就到此为止了。那本书的书名是《艾德瑞琪夫人的家庭烹饪手册》,而我注意到的 我小心翼翼地放下食谱,然后为了一睹车内的景象,我攀上车厢的高台阶。在手电筒的照耀下,显示出车内是清扫干净而无尘灰。黑皮革的装饰,一尘不染的木制地板,但就是没有最近一位乘客所留下的痕迹。他一定是脸颊靠在门板上,脑袋俯身朝下,整个人以跪姿支撑着,以至于从外头无法看见他。地板上有些血迹,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了。
针对眼前这个混乱的局面,我必须先确定 但她似乎对此不感兴趣。
“警察,”这时她说道,“你们警察看见有一名男子,戴着白色——‘络腮胡’这字眼怎么听起来这么好笑?——戴着白色络腮胡的男子,指控他是杀人凶手?”她的声调渐微;不知为何,她的态度比先前冷静了些,而思绪也回到我之前的问题上。“昏倒过去?哦,那个小子!你不了解的。小葛会昏倒,是因为他——只要你认识他,你就会知道他这个人有多好笑!小葛曾在西班牙宪警队(Spanish Civil Guard)任职,他隶属于外国军团,每当他们在哪儿碰上麻烦的时候,他就像个密探混在那些阿拉伯人之中,因此他是有过一段辉煌灿烂的时光……只不过,你知道的,问题就出在他的心脏;他必须服用洋地黄素药片。这就是为什么他得放弃那份差事的原因。如果他能发挥所长,或是可以积极努力的话——你是说,他和警察发生口角,对吧?——一定是哪儿弄错了。才上个礼拜吧,他用背脊扛着一只大皮箱上楼,就因为罗纳德·何姆斯跟他打赌,说是没有人可以强壮到能独力搬动它,于是他就采取行动了。他非常地强壮;在失足而让皮箱滑落之前,他可是背着它足足爬了两段楼梯。皮箱里头只装了一些古旧的瓷器,但父亲可是生气得要命。小葛会昏倒,是因为有人向他说了几句话!这太荒谬了。你明白的,对不对?”
“但今晚的事情,他怎么会搞错呢?你知道的,他在这里撞门,还坚持说博物馆里有个聚会要举行……”
她直视着我。
“他可能没收到我的口信,就这样而已吧。今晚稍早我打电话到他的住处;他外出不在,他们说他几分钟后就会进来,而且打包票会把我的口信转述给他。我说聚会已经取消,改成去罗纳德位于帕尔摩街的公寓。”
“在这个聚会中,本来有谁会出席?”
“就我父亲——你知道,我想要在一个合适的情况下,介绍他和小葛见面;他们俩从未正式碰过面;小葛甚至不认识我大哥……”她拼命说出一连串顾左右而言他的话,而我却随她便,因为我希望能从她气喘吁吁的长篇大论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我在说什么啊?喔,对了。只有我父亲、小葛、罗纳德,以及伊林渥斯博士——此人是一位苏格兰牧师,你知道的,他是个道德极为高尚的正人君子,却对《一千零一夜》非常感兴趣。”
“《一千零一夜》?”
“是的。你知道的。就是阿里巴巴、阿拉丁,还有那些人啊。不料我父亲的一番话惹恼了我,他说伊林渥斯博士要是明白《一千零一夜》只是故事的话,就不会有兴趣了。伊林渥斯博士甚至不知道它们是故事传说;他还想考究出它们的历史缘由之类的。《亚洲杂志》登过一篇他的文章,我记得自己曾试着去读那篇文章,内容提及天方夜谭的故事中,有男人变成了鱼——白色、蓝色、黄色,或是红色的鱼,你记得吧,这是根据他们是回教徒、基督徒、犹太教徒,或者是袄教僧侣的身份来转变的。伊林渥斯博士还写道,这个故事象征的是1301那年,埃及伟人穆罕默德下令回教徒、基督徒、犹太教徒所戴上的头巾颜色。我不是很懂那是什么意思,不过感觉上是非常博学,但又乏味令人生厌。”
她的手指头交缠在一起,试图装出一副轻松悠闲的姿态,但又非常渴望让我从某个话题上面分心。那会是什么话题呢?
“在你父亲必须离城之前,”我说道,“他们今晚本来要打算检视什么东西?”
“检视?”
“是的。据我所知,这可不是一个社交联谊的聚会。事实上,曼勒宁先生告诉我说:‘我们打算去盗墓’,而且他还问我是否相信有鬼。”
此刻,青铜大门上响起急遽的捶击声,轰隆隆的回声使她吓了一跳。当空洞的敲门回声响遍整间博物馆时,在那一瞬间我看到了她眼中的恐惧。而这就是我在那地方所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
译注:一种强心剂?
译注:原文版的《一千零一夜》有许多露骨的情色描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