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一九三二年)
这本书是三年之前写的。对我来说,那是出于一个庸俗的念头,因为创作的动机纯粹是为了赚钱。当时我写书大约已经写了五年,书是出版了却没什么人买。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关系,我当时年纪轻,肚子也饿得起。我从来未曾生活在写长、短篇小说的人中间,也不认识这些人,我寻思我并不知道,人是可以靠写东西挣钱的。出版社时不时把稿子退还给我,我也不太在乎。因为当时我神经比较坚强。我可以为我需要的很少几个钱干一大堆活儿,因为我父亲总是心太软,无法停止向我供应我闹饥荒时缺不得的面包,尽管这样做是与他救急不救败家子的原则相抵触的。
从此时起,我开始变得有点软弱了。我还能油漆房屋,能做木匠活,可是我变得软弱了。我开始琢磨是不是可以通过写作弄到钱了。当杂志编辑退还短篇小说稿子时我心里开始担忧了,担忧得还挺厉害,以至于告诉他们,反正日后他们还是要买下这些小说的,何不此刻就买呢。也就在此时,我有一部小说写成了却连续两年不断遭到退稿,我刚刚把全部的心血都写进了《喧哗与骚动》,虽然我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直到该书出版我才有所察觉,因为我写的时候是为了愉悦自我的。当时我相信自己再也不会有作品得到出版了。我都不再往出版这条路上考虑自己的前途了。
可是当 为写成此书作者曾付出相当巨大的精神劳动,之所以这样做无非是为了振奋人心,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想:能想得出说这样的话是多么奇妙的一件事啊。可是也就到此为止。我甚至都没有想,也许有一天我也会写出一本书来的,可是我竟没能先想到并且把这层意思写在我自己的书的前面,这真让人感到惭愧。因为我当时还未曾想到要写书呢。未来还没有发展到这一步呢。那时候是一九一五年与一九一六年;我曾见到过一架飞机,我当时满脑子全是与飞行有关的名字:鲍尔啦,伊梅尔曼啦,博尔克啦,以及盖纳默和毕晓普啦,我一直在期待与希望自己快快长大成人,再不受到管束,反正是可以到法国去,也建功立业,全身挂满绶带与勋章。
接下去,那个阶段也过去了。到一九二三年,我写了一本书,发现我的命运、前途,已经与写书连在了一起;不是为了任何外在或隐秘的目的:完全是为了写书而写书;显然,既然出版家认为这些书值得冒经济上的风险去印,那么总有人要读的吧。但是与要把书写出来的欲望相比,这一点也是不重要的,虽然写书的人自然希望读书的人会发现它们真实、坦率以及也许还很扣人心弦。因为在受到了妖魔的青睐,认为他还够条件、配得上下功夫去驱使他写作时,这个人总是太忙,这当儿,他的血液、腺体和肉体仍然保持有旺盛的精力,他的心灵与想象仍然对男男女女的愚蠢、情欲与英雄主义保持着敏感;他仍然写个不停,因为书还是必须要写,即使他的血液和腺体开始活动得不那么快不那么旺盛了,他的心也开始告诉他,你也不知道答案,再说你永远也不会找到答案的,但是他仍然写他的书,因为妖魔仍然对他不错,只不过已经稍稍严厉一些也不那么宽容了:直到突然有一天,他发现那个早已给忘得差不多的老波兰人原来一直是知道答案的。
那就是去振奋人心;这适合于我们全体:对于想在艺术上有所创新的,想写纯粹消愁解闷作品的,想写惊悚作品的,以及仅仅为了自己能从个人痛苦中逃避出来的,全都适合。
我们当中的一些人并不知道这就是我们写作的目的。有些人知道,却不承认,免得被指责、被自己视作与判定为滥情主义者,出于某种原因,当前大家对这顶帽子都是避之唯恐不及的;我们当中有些人似乎对于心脏的位置有些古怪的看法,把它与别的更原始卑下的腺体、器官和行为混为一谈。不过我们全都是为了这一目的而写作的呀。
这并不是说我们有意要改变人与改造人,虽然这是我们当中某些人的希望——也许甚至是意图。相反,归根到底,这样的振奋人心的希望与意愿是全然自私、全然个人的。作家可以为自己的利益而去振奋人心,因为这样做他可以对死亡说不。他是在为了自己而对死亡说不,通过他指望去振奋的人心,甚至是通过他加以扰乱的卑下的腺体,扰乱到读者们能出于自己意志去对死亡说不,他们已经明白、了解、被告知与相信:至少我们不是植物,因为能够参与进这种激动的心脏与腺体,绝不是植物的心脏与腺体,它们是务必、定然会存活下去的。
就这样,从这样的冷冰冰、不具个人色彩的印刷物的寂寞状态之中,作家能够激励出热情,而自己亦分享到了由他缔造出来的不朽。有一天,他会消失,但到此时这已经无关紧要了,因为孤立在冷冰冰的印刷物里的、本身不会受到损害的东西仍然存在,它仍然能在心脏与腺体里引起古老、不死的激动,虽说心脏与腺体的主人与所有者,跟曾经呼吸、曾在那样的空气中感到痛苦的他,已相隔了好几个世代;如果这样的事情曾经成功过一次,他知道,在他本人只剩下一个已经死去、变得越来越暗淡的名字很久之后,这样的事情仍然是可以出现并且有效地引起激动的。
纽约 一九五三年十一月
* * *
[1] 这里指的应当是波兰作家亨利克·显克维支所作的《伏约窦沃夫斯基先生》(1887—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