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灶火与炉床_去吧,摩西

作者:福克纳 字数:9646 更新:2025-01-10 14:08:50

1

为了彻底防范乔治·威尔金斯,他[1]头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得把自己的烧锅[2]藏起来。不光是这样,他还得单枪匹马地干——在黑暗中把它卸开,在没有人帮助的情况下运到足够远、足够隐秘的地方去,免得卷进日后会出现的喧闹与骚动,而且还得在那里把东西藏起来。正是这个前景让他气恼,而且又提前让他增添了精疲力竭的感觉,通宵劳累后肯定会有这种结果的。他倒不怕自己的买卖暂时中断;五年前买卖就给打断过一回,当时他快刀斩乱麻应付了那次危机,就像他如今处理当前的这回一样——从那时候起那个对手就一直在帕区曼[3]州立劳改农场里犁地、砍木头和摘棉花,那可不是他自家的棉花,乔治·威尔金斯八成是在步此人的后尘,除非他去把自己的意图向卡洛瑟斯·爱德蒙兹一五一十地说清,清楚得就跟他自称在银行里存了多少钱一样。

使他恼火的还不是这干扰所带来的财务上的损失。他六十七</a>了;眼下存在银行里的钱他已经用不完了,比卡洛瑟斯·爱德蒙兹本人还多呢,要是你相信有人想从卡洛瑟斯·爱德蒙兹小铺[4]里支取额外的现金与实物时爱德蒙兹的那些诉苦的话。问题是他必须独自单枪匹马地完成所有的事;他得在播种大忙季节的当口干一整天活之后从地里回来,把爱德蒙兹那些骡子赶进厩房,喂它们,自己吃晚饭,然后把他那匹母马套上单匹牲口拉的大车赶三英里路去到烧锅那里,在黑暗中凭手感把它卸了,然后再赶一英里到他能想到的最稳妥的地方去,即使出了事闹得满城风雨时也是相当安全的地方,等这一切办完回到家中,夜晚没准已过去一大半,都不值得上床睡了,因为马上又得回地里去干活了,然后一直要等时机成熟了再去向爱德蒙兹说那句话;——所有这一切都得他单独干,得不到任何帮助,因为他原来满有理由、名正言顺可以指望而且命令他们帮一把的那两个人,现在却根本不能考虑:一个是他的老伴,她年老体衰这种事情干不动了,再说他对她的保密能力也不敢信任,倒不是说她不够忠诚;至于他的闺女,与其让她对他要做的事有所知晓,还不如干脆请乔治·威尔金斯本人来帮他藏起烧锅呢。他并非对乔治此人有什么意见,照说有他帮忙自己岂不是可以待在家里睡大觉而不用面临精神折磨与肉体疲累吗。要是乔治光是黏在爱德蒙兹租给他的那块地上整治土坷垃,那他路喀斯倒是愿意痛痛快快把纳特许配给他的,反正会比答应大多数他认得的黑小子都要痛快。可是他不想让乔治·威尔金斯或是别的什么人闯进他生活了快七十个春秋</a>的角落,更不愿让乔治进入他出生的那块土地,在自己一手创立、悄悄地惨淡经营了二十年的行当里参加竞争。自打他在离扎克·爱德蒙兹厨房门口不到一英里处为他头一锅出品点火以来,已经过去二十年了;——确实是够保密的,因为不用谁告诉他扎克·爱德蒙兹或是他的儿子卡洛瑟斯(老卡斯·爱德蒙兹也一样啊,就此事而言)会怎么做,倘若他们发现的话。就凭乔治两个月前开始弄出来的也算是威士忌的喂猪泔水,他是不怕乔治会在他已经根深叶茂的买卖或是他的老主顾里插上一杠子的。可是乔治·威尔金斯是个根本不知谨慎为何物的憨大,迟早会给人抓住,这一来今后十年爱德蒙兹地里每个树丛后都会有个副保安官蹲伏在那里了,每晚从日落一直守到日出[5]。他不想有个呆女婿,更不愿让一个傻瓜和自己住在同一个地方。要是必须让乔治进牢房以缓解目前的局势,那是乔治和洛斯·爱德蒙兹之间的事。

不过事情也快熬到头了。再有一小时光景他就可以回家了,在天亮之前尽可能睡一小会儿觉,然后回到地里去对付一天直到跟爱德蒙兹谈话的恰当时刻来临。也许到那时火头已经过去,他唯一需要对付的就是疲乏了。不过地是他自己的,虽然他既不拥有它也不想甚至也没有必要去拥有它。他耕耘这块土地已有四十五年之久,当时连卡洛瑟斯·爱德蒙兹都还未出生呢,他啥时候干,咋样干,是犁、是种还是锄,都由他自己说了算(说不定还啥都不干呢,兴许就在前廊上坐整个上午,边瞅那块地边琢磨自己是不是真的打算那样干),爱德蒙兹也许一星期三回骑了那匹母马来看看庄稼,没准是整个季节就来一次,停上片刻以便把要对他作的忠告说完,其实他压根儿不听,不光不听劝告而且连对那谆谆嗓音本身也都听之藐藐,仿佛那一位方才啥都没说,这以后爱德蒙兹驱马往前而他就该干啥还是干啥,反正是该装的样子也装了,该耗的时间也耗了,这事就在被原谅、宽恕之后给忘得一干二净了。总之,这一天是会过去的。这以后他就可以去到爱德蒙兹跟前说他要说的话,就跟往“吃角子机”里塞枚硬币扳一下操纵杆一样:接下去他只消等着看结果,别的啥也不用操心了。

他很清楚自己要去什么地方,就算周围是一片漆黑。他是本乡本土出生的,比当今的东家爱德蒙兹早二十五年。他刚到能扶直犁的年龄便在这块地上干活;他在这儿的每一寸土地上打过猎,在童年、青年时期也包括成年时期一直到他洗手不干为止,他所以不干,并非因为成天成夜边走边猎让他受不了,而是觉得再猎食兔子与负鼠未免太丢份儿,他不仅是爱德蒙兹农庄上男人里而且也是所有活着的人里年纪最大的一个,是麦卡斯林后裔里年岁最大的,虽然在世俗的眼光里他不是麦卡斯林的后裔而是麦卡斯林的家奴的后裔,他岁数几乎跟老艾萨克·麦卡斯林一般大,此人目前住在镇上,依靠洛斯·爱德蒙兹想起时愿意给的一些接济为生,如果艾萨克·麦卡斯林的正当权利为人所知,如果人们知道老卡斯·爱德蒙兹——眼下这个爱德蒙兹的爷爷——是如何夺走了他的祖产的,那么这片土地以及上面的一切就都是他的;岁数几乎跟老艾萨克一般大,也几乎跟老艾萨克一样,是老布克和布蒂·麦卡斯林的同时代人,他们俩跟他们的父亲卡洛瑟斯·麦卡斯林一起活在人世时老爷子从印 1

他们来到离小铺大约还有一百码处,路喀斯没有停下脚步,却扭头扔过去一句话。“你等在这儿。”他说。

“不,不,”那推销员说,“我要亲自和他谈。要是我不能卖给他,那就没一个——”他停住了。实际上他是往后退了一步;再走一步他就会与路喀斯撞个正着了。他年轻,还不到三十岁,身上有一股子干他那行的人与一个白人所具有的自信心以及路子稍稍有点儿不正的冲劲与干劲。然而他居然停下不语,并且正眼看着这个穿了一身破工作服的黑人,此人逼视着他,眼光里不仅仅有尊严而且还有命令的色彩。

“你等在这儿。”路喀斯说。于是那推销员在这晴朗的八月早晨斜倚在围栏上,让路喀斯独自进入小铺。路喀斯登上台阶,台阶旁站立着一匹毛色漂亮的年轻母马,额上有块白斑,三只蹄子上都有圈白毛,身上压着副宽阔的农场马鞍。路喀斯走进一个长房间,那里有一排排货架,上面放着食品罐头、烟草和成药,墙上的钩子上挂着挽链、颈圈和颈轭。爱德蒙兹坐在前窗旁一张有</a>活动拉盖的办公桌前,正往一个账本上写什么。路喀斯静静地站着,谛视着爱德蒙兹的脖颈,直到他转过身来。“他来了。”路喀斯说。

爱德蒙兹把椅子一转,椅背还是朝后倾斜着。椅子还没有停下,他的眼睛里就已是充满怒气了;他的口气粗暴得让人吃惊:“不行!”

“他是来了。”路喀斯说。

“不行!”

“他把东西带来了,”路喀斯说,“我亲眼看见——”

“你是在对我说你竟写信让他来,在这之前我已经告诉你我不会给你预支三百元的,连三百分甚至三分钱也不——”

“我见到东西了,我告诉你,”路喀斯说,“我亲眼看见它灵得很呢。今儿早上我在后院里埋下一块钱硬币,那机器硬是径直来到它埋的地方找到了它。我们今晚就能找到那笔钱,明儿一早我就把钱给你全部还清。”

“好呀!”爱德蒙兹说,“好得很呀!你在银行里存了三千多块钱。自己去提前取出来嘛。这样你连还都不用还了。”路喀斯看着他,连眼皮都不眨一下。“哈,”爱德蒙兹说,“那么又是为了什么呢?因为你他娘的知道得跟我他娘的一样清楚这地方根本就没有埋下过什么钱。你在这里住了六十七年了。你听说过这一带有谁钱多得要埋到地下去的吗?你能想象这地方有人埋下光是值五毛钱的东西而他的亲人、朋友或是乡邻会不立刻起出来花掉吗?会快得连他都没来得及回到家里放好铁锨呢。”

“这你可错了,”路喀斯说,“有人挖到过的。我没告诉过你吗?三四年前有天晚上,两个陌生白人天黑后来到这里,起出来一只旧搅乳桶,里面装了两万两千块钱,还不等人见到他们就跑掉了。我看到过他们重新填好的那个坑。还有那个搅乳桶。”

“是的,”爱德蒙兹说,“你跟我说过的。可是连你自己当时都不相信是真的。可是现在你又改变看法了。是不是这样?”

“他们是找到了,”路喀斯说,“人不知鬼不觉他们就一溜烟走了,人家连知都不知道他们来过。”

“那你又怎么知道起出的是两万两千块钱呢?”可是路喀斯光是看着他。那神态绝非顽固不化,而是一种无穷无尽的、耶和华般的耐心,仿佛他谛视着的是一个小疯子的古怪行为。

“要是你父亲在世,他准会借给我三百块钱的。”他说。

“可是我不借,”爱德蒙兹说,“倘若能够阻止你拿自己的几个小钱去买一架寻找窖藏的什么破机器,我也会那样做的。哦对了,你又不想花自己的钱,是吗?所以才来找我。你倒是够精的啊。你把希望寄托在我的傻里傻气上。是不是?”

“看来我是得动用自己的钱了,”路喀斯说,“我想再问你一遍——”

“不行!”爱德蒙兹说。这一回路喀斯谛视着他足足有一分钟。他也没有叹气。

“那好吧。”他说。

等他从小铺里出来,他也瞧见乔治了,从乔治那顶破草帽脏兮兮的反光里,他可以看见乔治和那个推销员这会儿正蹲在一处树荫下,两人都用脚后跟蹲着,没支傍什么。哈,他想,他也许说话能跟城里人一样,甚至自己认为自己是城里人。可是我现在知道他是生在哪儿的了。路喀斯走近时,他抬起眼。他对路喀斯迅速、严厉地看了一眼,同时站起身,已在朝小铺走去了。“嗨,”他说,“我不是早跟你说过让我来跟他谈吗!”

“不,”路喀斯说,“你给我站住。”

“那你打算怎么办呢?”推销员说,“我大老远的从孟菲斯赶来——我仍然弄不明白,你当初究竟是怎么说服圣路易[1]那些仁兄同意不预收部分款子就把机器发出来的。我现在正正经经跟你说,要是我不得不把机器运回去,但要为这次出差去报销开支又没有任何单据证明,事情就没那么——”

“咱们在这儿干站着有啥用,这多傻啊。”路喀斯说。他往前走,那人跟着他,回到院门口推销员汽车停着的路旁。那架探测器放在后座上,路喀斯站在开着的车门旁,打量着它——那是个长方形的金属箱子,每一头有一个把手,是用来抬它的,模样挺紧凑结实,按键、表盘什么的一应俱全,还蛮灵巧,蛮像个样。他没有伸手去摸触它。光是斜靠在车门上弯身对着它,一边眨眼,一边在盘算。他没在跟谁说话。“我是看见它转得蛮灵的,”他说,“我亲眼看见的。”

“你以为会是怎么样?”那推销员说,“它就是用来做这种事的。所以我们才要三百块钱嘛。懂吗?”他说,“你打算怎么办?我得知道,这样我才能决定自己该做什么。你有没有三百块钱?你家里人有没有?你老婆会不会在床垫底下什么地方藏着三百块钱?”路喀斯却在对着机器沉思。他眼光都还没有抬起来。

“咱们今天晚上会找到那笔钱的,”他说,“你出机器,我指给你看该在哪儿找,咱们对半分。”

“哈,哈,哈。”那推销员干冷地说,除了嘴皮子不得不张开点儿之外,脸上的肌肉纹丝不动。“还是听听大爷我的吧。”路喀斯在对着那个箱子沉思。

“咱们找到它是十拿九稳的,长官,”乔治突然说,“三年前有天晚上,两个白人偷偷溜进来起走了藏在只旧桶里的两万两千块钱,天不亮就一溜烟颠儿了。”

“没错,”推销员说,“而且你知道得清清楚楚那是两万两千块钱,因为你捡到了他们瞧不上没拿走的小零钱。”

“不,先生,”乔治说,“没准还不止是两万两千块呢。那是口大桶。”

“乔治·威尔金斯。”路喀斯说。他仍然是半截身子探在车子里。他连头都没有扭过来。

“嗳,您哪。”乔治说。

“给我住嘴。”路喀斯说。他把脑袋与上身退出来,转过头来看着推销员。那年轻的白人再次见到了一张绝对看不透甚至有点儿冷酷的脸。“我拿一头骡子来跟你换。”路喀斯说。

“一头骡子?”

“等咱们今天晚上找到了那笔钱,我就拿三百块钱从你手里赎回那头骡子。”乔治倒抽了一口气,发出了轻轻的咝咝声。推销员飞快瞥了他一眼,看看那顶斜歪的帽子和迅速眨动的眼睛。接着推销员又把眼光投向路喀斯。他们互相对看——年轻白人那张精明、突然变得清醒、突然注意力高度集中的脸以及黑人那张绝对没有表情的脸。

“骡子是你的吗?”

“不是我还能拿来跟你换?”路喀斯说。

“我们去看看。”推销员说。

“乔治·威尔金斯。”路喀斯说。

“嗳,您哪。”乔治说。

“上我厩房去把我那牲口绳取来。”

2

那天黄昏,管牲口的丹和奥斯卡刚赶了畜群从牧场回来,爱德蒙兹立刻就发现骡子不见了。那是只三岁口、重一千一百磅的母骡,名儿叫艾丽斯·本·博尔特,春上有人出价三百元他都不卖。他发现后甚至都没有骂娘。他仅仅把母马交给丹,等候在空场围栏的旁边,听母马的嘚嘚蹄声在暮色中消失然后又重新出现,这时丹从马背上跃下,把洛斯的手电筒与手枪递给他。接着,洛斯自己骑母马,那两个黑人坐在没套鞍的骡子背上,他们重新穿过牧场,蹚过小溪,来到骡子被牵领穿过的围栏缺口处。从那里开始,他们跟踪骡子和那个人踩在软泥上的脚印,顺着一片棉花地的边沿来到大路上。上了大路,他们仍然能跟踪骡与人的脚印,丹现在是步行了,他拿着手电,那个人牵着没打蹄铁的骡子曾经走在石子路边的软泥上。“是艾丽斯的蹄子,”丹说,“走到天边我也能认出来。”

事后爱德蒙兹自然明白两个黑人也都认出那些脚印是谁的。可是当时他的怒火与焦虑使他对黑人脾性的正常敏感变得迟钝了。当然,即使他当时问他们,他们也不会说的,不过明白了他们是知晓的就可以使自己做出正确的判断,从而免去他将遭遇的那四五小时精神与肉体上的折磨。

他们找不到足迹了。他原来希望能找到骡子被装上一辆等在那儿的卡车的痕迹;倘若那样,他就回家去打电话给杰弗生的保安官与孟菲斯的警察,让他们密切注意明天的骡马市场。可是没有这样的痕迹。他们用了差不多一小时才发现足迹是从何处隐没到石子路上去的,又怎么穿过石子路,进入对面路边的杂草丛,在三百码外另一块地里重新出现。他晚饭没吃,怒火中烧,母马也是一整天未卸鞍进食,他跟在两团黑影似的骡子后面,一路不断咒骂艾丽斯、黑夜与他们不得不依靠的那星微弱的亮光。

两小时之后,他们来到离宅子四英里的沟底。他现在也下马徒步而行了,否则他的脑袋会撞碎在一根黄枝上,他会在荆棘、灌木、朽木和树顶丛中翻倒乱滚的,他一只手牵着马,另一只胳臂挡住脸,还得留神自己的脚下,因此当他撞到一匹骡子身上,骡子往后狠狠给他尥了一蹶子时,他本能地往正确的方向跳开去,这才发现黑人已停了下来。他大声咒骂着,又赶紧朝另一方向跳去,以便避开那头该在这方位的但是尚看不见的 1

最初,爱德蒙兹从账本上抬起头见到有个老妇人从路上走过来时,他并没有认出是她。他又埋下头去看账本,直到听见她爬上台阶沉重的脚步声、见到她走进小铺时,他才明白是谁。因为他大约已有四五年没见过她走出院门了。他骑了母马去巡视庄稼经过她家时会看到她坐在廊子上,那干瘪的脸凑在陶土烟锅的芦苇秆上,往里一抽一抽的,要不就是在后院的洗衣盆、晾衣绳之间挪动,动作既缓慢又痛苦,她那衰老的动作即使在爱德蒙兹看来也比他所知道她的确切年龄显得老得多;爱德蒙兹有时认真想想便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他按常规总是一个月一次在她家院门口下马,将母马拴在围栏上,自己进去,带上一罐烟草或是一小包便宜的软糖,那是她爱吃的,和她聊上半个小时。他把这称作对自己机遇的一次祭酒,就像古罗马的百人长[1]在饮酒前也总要先洒掉一些一样,其实这是对他祖先与良知的祭祀,他说不定会承认自己在良知上是及不上这个黑人妇女的,无论在礼数还是在人品方面,她是他心目中唯一的母亲,她不仅在大雨滂沱、一片泽国的夜晚亲自给他接生,让自己丈夫在险些送命的情况下去请大夫,可大夫来晚了,而且还带了她自己的孩子住到这幢宅子里来,让白娃娃、黑娃娃和自己睡在同一个房间里,这样就可以给他们两个喂奶,一直喂到他断奶,而且在他十二岁上学前从不长时间离开宅子——这是个小个儿女人,几乎小得出奇,而且在接下去的四十年里仿佛越长越小了,老是包着同样的洁净的白头巾,围着同样的洁净的白围裙,他打记事起就见到她是这样装束的,他知道她其实比路喀斯年轻,但是看上去却更显老,老得令人难以相信,近年来她开始用他父亲的名字叫他,甚至用老一辈的黑人对他祖父的称呼来叫他了。

“老天,”他说,“你大老远的上这儿来干吗?你干吗不差路喀斯来?他应当清楚,让你来是不——”

“他这会儿正躺在床上睡觉呢,”她说。走路使她稍稍有点气喘,“所以我才有机会来。我什么东西也不需要。我是来和你谈事儿的。”她朝窗口稍稍转过去一些。于是他见到了那张布满皱纹的脸。

“为什么?是什么事儿?”他说。他从转椅里站起身来,从办公桌后面拉出另一把椅子,那是一把椅腿用铁丝加固过的直背椅子。“坐吧。”他说。可是她仅仅用同样视而不见的眼光看看他又看看椅子,他只好去搀她的胳膊,那胳膊在两三层很旧但是一尘不染的衣服底下捏上去简直不比她抽的烟斗的芦苇秆粗多少。他扶她来到椅子边,让她就座,她那一层又一层的裙子与衬裙摊了开来。她立即低下头去转向一边,把一只扭曲粗糙像是团干枯发黑树根似的手举起来,放在眼睛上。

“太亮了,眼睛不好受。”她说。于是他又扶她起来,把椅子转成椅背朝窗。这一回她自己找到椅子了,并且坐了下去。爱德蒙兹坐回到转椅里去。

“好吧,”他说,“是什么事儿?”

“我要离开路喀斯,”她说,“我要办那个……那个……”爱德蒙兹坐着,一动不动,盯看着他现在看不大清楚的那张脸。

“你要办什么?”他说,“离婚</a>?四十五年之后,在你这样的年纪?你打算干什么?你日子怎么过呢,没有人——”

“我可以干活。我要——”

“行了,”爱德蒙兹说,“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即使父亲没在他遗嘱里写明要照顾好你的下半辈子。我是说你打算怎么办?离开属于你和路喀斯的房子去跟纳特、乔治一块儿过?”

“那只会跟原先一样糟,”她说,“我得彻底走开。因为他疯了。自打他有了那台机器后他就变疯了。他还有——还有……”虽然他刚刚提到过,他知道她连乔治的名字都想不起来了。她又开口了,一动不动,在对着他说不上来的什么东西瞪视,两手在洁白的围裙上像是两团难以辨认的墨迹:“——每天晚上都整宿不沾家,寻找那笔埋在地下的钱。他连自己的牲口都再也不管不顾。得由我来喂母马、喂猪、挤牛奶,我只好尽量对付。不过这还不要紧,我干得了。碰到他身体有病我也是乐意做的。可是他现在是头脑有病。病得很厉害。他连星期天也不再起床上教堂。他病得很重呢,老爷。他在做上帝不愿人去做的事。我害怕呀。”

“怕什么?”爱德蒙兹说,“路喀斯壮得像匹马。他现在比我还棒。他这阵子农闲没活儿干,要等庄稼熟了才有事。有几天通宵不睡和乔治一起在沟头沟尾走走对他没什么害处。下个月一摘棉花他自然会停下的。”

“我怕的还不是这个呢。”

“那又是什么?”他说,“怕的是什么?”

“我是怕他会找到那笔钱呀。”

爱德蒙兹重新跌落到他的椅子里,直直地看着她。“怕他会找到?”她仍然在对着他说不上来的什么东西瞪视,一动不动,那么小,就像是个玩具娃娃,是件小摆设。

“因为主说了:‘入我土者必归于我直至我允其复生。勿论男女凡触及者务须注意。’[2]所以我害怕。我必须走。我必须要摆脱开他。”

“这地方根本就没有钱埋在土里,”爱德蒙兹说,“他从春天起不就在洼地那儿探来探去想找到钱吗?那台机器也是不会找到的。我已经想尽办法让他别买了。除去控告那个商贩私自闯进别人产业把他逮捕,我什么都做了。我直后悔当时没那样做。倘若我预先料到——不过这也不会有用的。路喀斯反正是会在哪段大路上和他碰头把机器买下的。不过有了它路喀斯也不会找到一个钱的,跟他背着手在沟头沟尾走来走去,认为哪儿有就让乔治·威尔金斯挖下去没什么区别。他再傻,过不了多久也会死心的。他会停下来的。到那时他就正常了。”

“不,”她说,“路喀斯老了。他看上去不显老,可他已经六十七了。一个人那么一把年纪迷上了挖宝,就跟迷上了赌钱、喝酒和追娘们儿一样。他根本没有停下来的空儿。然后他还会跟着迷下去,迷下去……”她停下了话语。她坐在硬椅上一动不动,就连放在褪色围裙上两摊墨渍似的多节瘤的手也是一动不动。他娘的,他娘的,他娘的,爱德蒙兹想道。

“我可以告诉你怎样在两天内把他的毛病治好,”他说,“要是你年轻二十岁的话。可是你现在做不到了。”

“告诉我。我做得到的。”

“不,”他说,“你现在太老了。”

“告诉我。我做得到的。”

“明天早上等他带了那东西回家,你自己带上它到沟底去寻找埋藏的钱。后天早上也这样干,大后天也是。让他发现你是在干什么事儿——在他睡觉的时候用他的机器,在他睡觉不能盯着看它、不能自己找钱的全部时间里。让他回到家里发现没给他准备好早饭,睡觉醒来发现晚饭没做,因为你仍然在沟底,在用他的机器寻找埋藏的钱。这个办法能治好他的。可是你太老了。你顶不住的。你回家去等路喀斯醒了,你跟他——不,路太远了,不能让你一天跑两回。告诉他我说的,让他在家里等我。我晚饭后去你们家跟他谈谈。”

“谈谈是不会让他改变主意的。我谈没用。你谈也没有用。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干脆离开他。”

“谈话也许没用,”爱德蒙兹说,“可是要说的话我是一定要说的。他也一定得听着。我晚饭后来。你叫他等着。”

这时候她站起身来。他看着她怪费劲地一路走回去,那么小,简直像只玩具娃娃。他现在的感情不仅是对她关怀,如果他足够坦率的话,那根本不是关怀,他是在勃然大怒——一种不仅是他活着这几十年而且是他父亲一生所积累的轻蔑与气愤的突然迸发,甚至还可追溯到他的祖父麦卡斯林·爱德蒙兹的时日。路喀斯不单是这地方活着的年纪最大的人,比爱德蒙兹的父亲年纪还大,倘若老人家还活着的话,他身上有四分之一的血液,那不仅是白人的血液,甚至还不是爱德蒙兹家的血液,而是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本人的,路喀斯是他的男性后裔,而且与他只隔一辈,而爱德蒙兹却是女性的后裔,算起来是 [3] 前者为平等的称呼,后者则是南方家奴或仆佣对主人的叫法。

[4] 应为曾舅公。

[5] 《圣经·路加福音》 [6] 指十九世纪的五十年代。

[7] 1865年12月,美国国会通过宪法 [14] 指扎克生活在密西西比这个蓄奴州,而这并非出于他的选择。

[15] 《圣经·创世记》 [16] 指前面所写到的路喀斯前去索取遗产的那一天。

[17] 指黑白混血儿的那种黄褐色。

[18] 《圣经·诗篇》第4篇第8节:“我必安然躺下睡觉,因为独有你耶和华使我安然居住。”

[19] 一般是在10月与11月。

[20] 见《圣经·诗篇》第90篇第10节。此处采用天主教“思高圣经学会”本的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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