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8年的危机
汉灵帝的统治(公元168—189年)一开始就遇着危机。宦官们感到因前面一位皇帝的薨逝而丧失了权力,他们拼命地想要夺回它。世家大族和官吏们骄狂自信,反应过于缓慢。
灵帝的选择
公元168年1月25日,桓帝(公元146—168年在位)驾崩,无指定的继承人。次日,他的妻子窦后(死于公元172年)被尊为皇太后,这就表明她有宣布敕令的权力,这时她不过20岁左右。
这也不是 为了确保候选人获得支持,窦武竟敢冒忤既成定例的大不韪,召集了一个至少有八人的会议:这些人代表了各派系和各利害集团的利益。窦家的代表有窦武本人,有他的儿子和两个侄儿。世家大族的代表是袁逢(大约死于公元180年),即尊贵的袁家的最资深的代表;官僚阶层的代表是周景(死于公元168年),此人为太尉,官居百僚之长。宫廷方面的代表为刘儵(死于公元168年),其官位有不同的记载,或为郎中,或为侍中。最后一人为宦者曹节(死于公元181年),在此以前此人不过是一个小人物,但无疑他是代表皇太后,也因此代表大行皇帝。
据记载,是刘鯈曾提议以解渎亭 刘鯈的提议被窦武所接受,后者便据之以上奏皇太后。窦太后同意之后就发布了一道诏旨,其文曰:
追览前代法,王后无适,即择贤。近亲考德叙才,莫若解渎亭侯年十有二,疑然有周成之质……其以宏为大行皇帝嗣。[1]
刘宏即历史上的汉灵帝。曹节——再次代表皇太后——和刘鯈随带千余宦者和先皇禁军被派往解渎奉迎当选嗣君来京师。路上往返约需时半月有余,其间,即在1月30日,窦武已被他的女儿晋封为大将军。这个职位通常授予太后家中的长者,但并无军事实权。
也正是在这个君位出缺期间,发生了一些有关已故皇帝的后宫的事件。[2]皇太后原来并不得桓帝之宠,她是高级官员们强迫桓帝立为皇后的。桓帝有九个宠幸贵人,现在当然要听太后的摆布了。她杀了其中的一人,其余八人因两个太监的强烈说情而免其一死。这八名贵人和后宫其余诸人的命运不得而知,但她们很可能都被遣送回家。有几名妃子或许是到了窦武的家中,不过无论如何,那一年晚些时候的一些流言就是这样说的。
2月16日,当选皇帝的扈从到达洛阳城门,在这里遇上了窦武。[3]窦武和曹节把这个男童新皇帝介绍给了朝臣, 何图天未悔祸,后帝窘辱。自社稷沦丧,宗庙之不血食,四十年于兹矣。今天诱其衷,悔祸皇汉……[113]
这是一篇出色的亲汉代的宣传鼓动文字,它写于公元304年又一次复兴汉室的时候(见下面《汉人不断坚持的理想》小节),它所包含的要旨被研究汉代衰亡原因的中国历史学家一再予以强调。我们看到它提及某些皇帝个人的作用,儿童皇帝所起的有害的影响(“国统频绝”),黄巾和宦官的为患(“群阉毒流”)。它对魏王朝显示了明确的偏见(即“曹操父子”),因此预示了后世关于“合法性继承”的争论的问题(见下面 如上所见,围绕着后汉诸帝所产生的历史成见是在后汉最后几十年中开始形成的,所以不用奇怪,这种成见给汉代衰亡的传统理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历史学家司马光</a>(公元1019—1086年)把后汉的历史分为四大段。 这几名皇帝不仅坚持其先辈皇帝的愚蠢,而且他们更进一步残害忠良,以致朝廷污浊,仇恨滋生。以致在最后阶段,汉献帝成了“乘舆播越”的游荡者,虽然从前的伟大在他身上仍残留着最后的痕迹。仅仅是他的存在,就足以阻止曹操这个“暴戾强伉”之徒夺走他的帝位。[118]
历史学家赵翼</a>(1727—1814年)却持论不同。他说,光武帝不出自前汉皇室的大宗,而是它的小宗。因此,他的创建后汉“譬如数百年老干之上特发一枝,虽极畅茂,而生气已薄”。因而不足为怪的是,不用说几个儿童皇帝,其中和帝、安帝、顺帝、桓帝和灵帝都青年夭折,无一人活过了34岁的。只有光武帝、明帝,而且令人不解的是还有献帝,却都活过了那个年岁。在他看来,整个帝国的繁荣昌盛是同皇帝个人的长寿相联系的,而某王朝的衰落也可从它的诸帝的早死看得出来。[119]
赵翼认为重要性在于汉代诸帝早死者多,这可能不是太牵强附会的。当人们问到传统的历史学家,为什么从和帝和安帝直到灵帝都是坏皇帝时,千篇一律的回答都会说:“因为他们允许妇女和宦寺当政。”正是在这里,诸帝的早死才引起人们的注意。儿童皇帝和早死的皇帝都会没有子嗣,以致帝位常在空缺之中。从根本大法上</a>说,没有太子,就会由皇太后及其外戚家实行摄政,因此,他们要从旁支挑选一个新皇帝,从而使“新枝发自新枝”。
自然,他们会挑选一个年轻的皇帝,以便他们能延长自己的权力。同样自然地,如果皇帝长大成人,他不会满意摄政的影响,而会开始寻找同盟者。官僚们对他没有用处。他们要么被收买,要么屈从于外戚家的威势,而且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皇权的扩大是不符合官僚们的利益的。结果就是皇帝投向宦官的怀抱:他们往往成为他的唯一的宠信者。当摄政被搬掉的时候,作为皇帝旨意的唯一解释者和执行者的宦官,便来填补了权力的真空。这样,宦官的统治被说成是妇人之治的不可避免的结果,而妇人之治又反过来被说成是男人系统虚弱的无可避免的结果。
从根本上说,人们把妇人之治和宦寺之治跟皇帝的早死联系起来(像赵翼那样),或者把它们跟道德沦丧联系起来(像司马光那样),这都是无关紧要的。事实仍然是,妇人之治和宦寺之治确实是从和帝开始的、直到公元189年9月宦官被屠杀时为止的后汉历史的特点。为什么妇人之治与宦官之治要被看做是汉王朝衰落的象征呢?奇怪的是,传统历史学家几乎都不愿劳神地去解说这件事情;论据是不足为奇的。有时我们会从书本上知道,权力必须产生于阳,即自然界的积极的、朝气蓬勃的阳性本原。[120]女人自然代表阴,是其反面的、被动的本原。宦官也被看做是阴,因为他们的阳性已被去掉了。由此观之,妇人和宦官之治被说成是由阴所产生的权力,而这是传统思想家所憎厌的概念。
天、地和自然也都厌恶这种统治,因此用彗星、地震和生畸形人来示警。认为自然本身也讨厌妇人和宦者之治的这种概念也很古老。当历史学家司马彪</a>(约公元300年)把这种奇异的现象列举出来时,他解释说,它们大多数都是由妇人和宦官之治引起的。[121]曹操死后仅一个月,他的儿子、世子曹丕当时仅为魏王而尚非皇帝便立下一个规矩,即只许宦官当奴仆,余职一概不许染指;公元222年已身为皇帝的曹丕,在他册封 [3]《后汉书》卷八, [22]《后汉书》卷八, [26]关于这些宦官,可看《后汉书》卷三四, [29]《后汉书》卷八, [44]《后汉书》卷七五, [50]见下面 [51]《后汉书》卷八, [55]《后汉书》卷七四上, [58]见本章《王朝与形而上学》。
[59]《后汉书》卷七一, [60]《后汉书》卷八, [81]《后汉书》卷九, [89]关于这一隐喻的应用,见班彪的文章《王命论》,载《汉书》卷一○○上, [99]《三国志·魏书一》, [100]《三国志·蜀书二》(卷三二), [109]见上面 [110]见莱班:《天命的操纵》。
[111]关于这个问题,可看此处注释,以及 [112]见安娜·K.塞德尔:《汉代道教中对老子</a>的神化》(巴黎,1969),特别是 [118]《资治通鉴》卷六八, [127]例如见侯外庐</a>:《中国封建社会前后期的农民战争及其纲领口号的发展》,载《历史研究》,1959. 4,第45—59页;以及漆侠:《秦汉农民战争史》(北京,1962)。关于西方作者对于这个问题的论著,见维尔纳·艾希霍恩:《太平和太平教》,载《东方学研究所通报》,5(1957),第113—140页;罗尔夫·斯坦因:《论公元2世纪道教的政治一宗教运动》,载《通报》,50(1963),第1—78页;詹姆斯·哈里森:《共产党人和中国农民叛乱(关于中国人重写历史的研究)》(伦敦,1970)。
[128]《后汉书》卷七十一,第2299页。
[129]《三国志·魏书一》,第10页注2。
[130]“季汉”之用于蜀汉,其证据见于《三国志·蜀书五》(卷三五),第927页;以及《三国志·蜀书十五》(卷四五),第1079页。以“中汉”指后汉,见《三国志·魏书二十一》,第601页注1;《三国志集解·魏书二十一》,第11叶;以及《三国志·蜀书十五》(卷四五),第1080页。
[131]《晋书》卷一○一,第2649页。
[132]《晋书》卷一○一,第2652页;《晋书》卷一○二,第2679页。
[133]《晋书》卷一○二,第2661页。“应乾受历”之说在600年以后又用过一次,那是另一个国号“汉”的王朝用的,其“汉”帝可能是阿拉伯人。
[134]《晋书》卷一○二,第2673—2674页。
[135]《晋书》卷一○三,第2684—2685页。
[136]《晋书》卷七,第181页;《资治通鉴》卷九六,第3017页。
[137]《宋书</a>》卷一,第1页以下;《宋书》卷三,第60—61页。
[138]《梁书</a>》卷五六,第859页;又见小威廉·T.格雷厄姆:《庾信</a>的〈哀江南赋</a>〉》(剑桥,1980),第11页。
[139]《旧五代史</a>》卷九九,第100、136页;《新五代史</a>》卷十,第63、65、70页。
[140]《明史</a>》卷一二三。
[141]《晋书》卷八二,第2145页。关于正统论的整个问题,见 B. J.曼斯维尔特·贝克:《中国的真正皇帝》,载《莱顿汉学研究》,W. L.艾德玛编(莱顿,1981),第23—33页。关于近年来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见饶宗颐:《中国史学上之正统论》(香港,1977)。关于晋王朝认为必须保持它是合乎正统的这种信念,其情况可见迈克尔·C.罗杰斯:《苻坚编年史:标本历史的个案研究》(伯克利和洛杉矶,1968),第51页以下。
[142]《正统论下》,载《欧阳文忠全集》卷十六,第3—4叶。
[143]《资治通鉴》卷六九,第2185—2188页(方志彤:《英译〈三国志〉》〔麻省,坎布里奇,1952—1965〕,第45—48页)。
[144]用于公元264—280年和420—589年的小号字,可见于《通鉴纲目》的任何版本中。朱熹为此所举的理由见于他的书中引言部分的凡例中和序中。
[145]关于曹魏王朝是否正统的问题,在明代1520年代所谓礼仪之争中也起过作用。在这次辩论中,皇帝的反对者引用了公元229年魏明帝的一道诏令作为权威典范来支持他们的论点,但是他们的论敌却否认这一点,认为魏王朝的正统性实在可疑。1060年代也有一次这样的辩论,把桓、灵二帝视为权威的典范,但这一主张被司马光愤怒地予以驳斥,因为他认为这是两个“昏庸之君”。换句话说,前一王朝的合法性和个别从前皇帝的形象会在后来的政治斗争中被用来作为权威的模式而给人以影响。见卡尼·托马斯·费希尔:《明代大礼的争论》(密歇根大学学位论文,1971),第42—43、72、223、241页,以及第281页注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