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克·比岱
《生产关系的再生产》[1]一书终于和读者见面了。阿尔都塞曾从这份手稿中抽出著名的《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一文,发表在1970年的《思想》杂志上。[2]
在这部著作中,阿尔都塞条分缕析地阐述了他的唯物史观,阐述了资本主义社会再生产的种种条件,以及为了终止那种再生产而要进行的革命斗争。把关于意识形态及其“机器”的那些命题重新放回这一方案的整体和作者的政治思想背景之中,我们才能看出它们的目的以及它们的前提。
这部作品似乎属于另一个时代。在某种程度上,它确实见证了从那以后就不再可能有的一些观点。然而,时隔25年,它依然保持着独特的理论激发力。它还使我们面对一个在当前比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觉得过时的问题:在一个声称以自由和平等为理想的社会,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统治,是通过什么样的条件而不断地重新进行着自我再生产的?
这份手稿首先是一份战斗性的教学文本,它同时也是阿尔都塞思想最理想的入门书。但它一步步向我们展示了阿尔都塞独创性概念的加工过程。因此,它要求一种多层次的阅读:既把它作为包含着一个时代见证的政治文本来阅读,又作为以阿尔都塞式范畴来表达的对资本主义的分析来阅读,还把它作为关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和意识形态的“唤问”功能的(新)理论来阅读。
政治文本,理论文本
这个文本充斥着1968年五月运动的气息,那是大学</a>生的五月,也是工人的五月,是法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罢工罢课运动的五月。共产主义记忆就这样似乎被提上议事日程的激进变革的前景唤醒了。阿尔都塞充满激情地度过了那段日子,并把它们铭刻进了社会主义革命的漫长岁月中。当时他心中想到的是“一个工人运动的阶级斗争在全球各个角落兴起的世纪”(是那些“成千上万的无名工人战士”等等,见 然而,这种宣布忠诚或显示忠贞的做法以及不现实的态度所带来的有点慷慨激昂的政治夸张,并不能阻挡这部著作中的前进步伐,也不该妨碍我们注意到,这部著作包含着一项具有巨大重要性的理论研究。这也不是说,在对历史的这种独特看法和他为了理解资本主义的社会结构和存在而提出的概念体系之间不存在密切的关系。而是说,尽管他的参照所依据的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 接下来的各章,即使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一些“经典论</a>点”( 这部著作的出版,将给我们一个重新阅读它们,从而也许是重新思考它们的机会。事实上,把《思想》上发表的那篇《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中所选的片段重新纳入这个论述的整体中,就会看到,在阿尔都塞关于意识形态(及其机器)的论点与他对现代历史进程的看法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事情本身非常顺理成章。关于结构的再生产理论,必然是关于结构改变的理论:其目的是揭露不变的条件——最后终结那种不变性的变化也在这种不变的条件中产生。阿尔都塞关于过程中的变化(比如向社会主义过渡过程中的变化)的思想,影响了他关于资本主义再生产条件的观念,也影响了关于结构的不变性的思想。说到底,它无非是一种理论,只不过有两个入口:再生产和革命。那些未发表的部分在这里所照亮的东西正是由此而来的。
在我看来,我们应当明白,这个理论配置的枢纽是法权[6](这是 法权及其被宣告的消亡
关于法权的思想,虽然先于关于国家的思想被介绍,但它的基础却是把国家当作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的国家理论。阿尔都塞反复说,国家机器很难“被阶级斗争所穿透”,它是彻头彻尾的统治机器。资本主义和它之前的各种生产方式一样,这里的权力也由统治阶级来行使。诚然,被统治阶级的斗争会对社会产生影响,但只有统治阶级才行使“权力”。事实上,权力应被理解为是统治阶级相对于被统治阶级的力量的“剩余”,不久之后,阿尔都塞就是这么说的:“阶级统治被认可是在国家中并通过国家而实现的,因为只有统治阶级的力量才能进入那里并在那里得到承认,不仅如此,统治阶级的力量还是国家唯一的‘发动机’,是在国家中唯一能被转化为权力、权利、法律和准则的能量”(见《局限中的马克思》,1978年,收入《哲学与政治文集》,Stock/IMEC出版社,1994年, 在这一点上,阿尔都塞以其全部的一致性自觉地接受并表达了共产党的理论传统,这种传统也先后是 我们知道,阿尔都塞在这方面的灵感部分来自葛兰西,后者用“市民社会”(它与“政治社会”相对,也就是说与严格意义上的国家机关相对)这个名称来指那些(私人的和公共的)机构的整体,领导阶级的“领导权”(该阶级的意识形态的优势地位)就是通过那些机构得以实现的。但是葛兰西给意识形态这个概念赋予了世界观、知识、文化和伦理上的宽泛意义,他认为市民社会也是正在上升的阶级即无产阶级展开进步斗争的领地,因此革命过程本身就类似于对领导权的夺取。由此看来,阿尔都塞倒转了上述理解,他把所有的机构阐释为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而资产阶级正是通过国家机器来保障自己的统治的。
他显然并没有忽视伴随着资产阶级法权和资产阶级民主而来的解放的可能性:在讨论法权的那章的开头提到康德和黑格尔就是证明( 除此之外,阿尔都塞还补充说,法的各种安排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依靠镇压,而在一般情况下,规范是内在化的:它以道德意识形态的形式,作为一种唤问我们的(内在的)声音而出现。确切地说,作为一种把我们当作主体来唤问的声音而出现。
呼唤“唤问”[13]
通过要求我们重新思考把意识形态与上层建筑的其他组成部分并列在一起的经典讨论方式,通过把意识形态当作国家的意识形态从而把它纳入国家结构当中,阿尔都塞意味深长地颠覆了马克思主义的传统的难题性。他的分析带来的巨大好处在于,它赋予意识形态一种唯物主义的实在论身份,一种社会本体论的身份,同时这种分析还把意识形态假定为是一种“唤问”,每个人都通过这种“唤问”而被传唤(convoqué),并被构成为社会主体。以下就是他的两个论点:(1)意识形态并非“具有一种理想的、观念的或精神的存在,而是具有一种物质的存在”,因为“一种意识形态总是存在于一种机器当中”,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就是意识形态“实现”的场所(Pensée)杂志 [8]参见列宁《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关于对外对内政策的报告》,《列宁选集》 [12]参见第416页。——译注
[13]这里“呼唤”和“唤问”的原文分别为“interpeller”和它的名词形式“interpetion”,关于这个词的译法,详见第364页译注。——译注
[14]见《一般理论》(Théorie générale),法国大学出版社(PUF),1999年(中译本见比岱《总体理论》,陈原译,东方出版社,2010年。——译注);《对〈资本论〉的解释和重构》(Explication et Reconstruction du Capital),法国大学出版社,2007年;《国家—世界》(L''état-monde),法国大学出版社,2011年。[2011年补注]
[15]“人权宣言”的原文为&ldquo dé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即“对人的各种权利的宣布”。——译注
[16]此处“自由—平等的”是用“自由的”和“平等的”连在一起而造的一个词“librégal”。——译注
[17]这里“自由—平等”的原文为“liberté-égalité”。——译注
[18]这里的“呼吁”原文为“appelle”,注意它与上文中的“唤问”(interpetion)与“唤起”(se rappelle)之间的关系。——译注
[19]“呼唤”原文为“interpetion”,即前文的“唤问”,详见第364页译注。——译注
[20]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673页:“……既然每一次交易始终符合商品交换的规律,资本家总是购买劳动力,工人总是出卖劳动力,甚至可以假定这种交易是按劳动力的实际价值进行的;那么很明显,以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为基础的占有规律或私有权规律,通过它本身的、内在的、不可避免的辩证法转变为自己的直接对立物。”——译注
[21]“人们”原文为单数“il”(他),根据其后动词的复数形式,应为“ils”(他们)的误植。——译注
[22]我在正在写的一本书[《阿尔都塞与福柯,革命与反抗,唤问与生命政治》(Althusser et Foucault,Révolution et Résistance,Interpetion et biopolitique)]中提出了对阿尔都塞“唤问”论点的最新解释。[2011年补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