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尔斯泰的短论文章是他的作品中最不为人所知的,他攻击莎士比亚的那篇文章[1]甚至不易觅到,反正英译本是如此。因此,在我讨论这篇文章之前,先扼要介绍它一下,也许是有益的。
托尔斯泰一开始就说,在他一生之中,莎士比亚始终在他心中激起了“一种无法抗拒的反感和厌倦”。他意识到文明世界的舆论是与他背道而驰的,因此一而再、再而三地对莎士比亚的作品作了尝试,把它们的俄文本、英文本、德文本读了又读;但是,“我都毫无例外地有着同样的感觉:憎恶、厌烦和困惑”。如今,到了七十五岁高龄,他又重读了一遍莎士比亚的全部作品,包括历史剧,然而,
我甚至更加强烈地有着同样的感觉——但是,这一次,不是感到困惑,而是坚定不移地深信,莎士比亚所享有的不容置疑的伟大天才的荣耀,也就是说我们时代的作家竞相模仿他,使读者和观众在他身上去发现并不存在的优点——从而扭曲了他们的审美和伦理观念的那种荣耀,是一件极坏的事,同样也是极为虚妄的事。
托尔斯泰接着说,莎士比亚不仅不是天才,而且甚至够不上是“一个普通作家”,为了说明这一点,他要拿《李尔王》来分析一下,因为他能够引用赫兹里特[2]、勃兰兑斯[3]等人的话,证明这部作品受到了过分的赞誉,可以把它当作莎士比亚最优秀作品的一个例子。
托尔斯泰接着对《李尔王》的情节作了一种类似评述的分析,发现它每一步都是愚蠢、啰嗦、不自然、不明白、浮夸、庸俗、乏味,充斥着不可信的事情、“狂言乱语”、“不好笑的笑话”、时代的错误、无关的枝节、下流的脏话、舞台的俗套以及道德上和审美上的其他毛病。不管怎么样,反正《李尔王》是剽窃以前早先一位默默无闻的作家的一部好得多的剧本《雷尔王》,莎士比亚把它偷了过来又毁了它。为了说明托尔斯泰是怎么进行工作的,有一段话值得在这里引用作为例子。 这便是托尔斯泰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你读了之后的 至此,你就不得不开始揣测了。但是,有一个可能的线索,或者至少说有一个问题可以指引通向那个线索的道路。那就是:托尔斯泰有三十多个剧本可选,为什么选了《李尔王》当作他的特定目标呢?不错,《李尔王》这么有名而且受到这么多的赞扬,完全有理由可以用来代表莎士比亚的最佳作品,但是,为了作敌意分析,托尔斯泰大概选了这个他最不喜欢的剧本。他对这个剧本怀有特殊的敌意,有没有可能因为他有意无意觉得李尔王的故事与他自己的故事有相似之处?但是,最好还是从相反的一个方向来看这一线索——那就是,考察《李尔王》本身,以及托尔斯泰没有提到的它所包含的品质。
英国读者在托尔斯泰的文章中首先会注意到的几件事情之一,是它很少把莎士比亚当作一个诗人来看待。莎士比亚被当作一个戏剧家,他的受人欢迎虽然不是假造出来的,但只是由于舞台技巧所玩的花样,使得聪明的演员有了很好的机会。现在必须指出,就英语国家而言,这一点是不确实的。莎士比亚的爱好者所最重视的好几个剧本(例如《雅典的泰门》)很少或者从来没有上演过,而最适宜于上演的一些剧本,像《仲夏夜之梦》,却最不受重视。最钦慕莎士比亚的人首先重视他对语言的使用,也就是所谓“语言的音乐”,甚至另一个敌意的批评家萧伯纳也承认是“不可抗拒的”。托尔斯泰无视这一点,他似乎没有认识到,一首诗在有些人读来有着特殊的价值,因为那首诗是用他们本国语</a>言写的。但是,即使你自己处身于托尔斯泰的地位,把莎士比亚看作一个外国诗人,事情仍旧很清楚,托尔斯泰忽略了某种东西。诗,看来不仅是声音和联想,在它自己的语言群体之外毫无价值。否则,为什么有些诗,包括一些用已死去的语言写的诗仍能跨越国界呢?显然,像“明天是情人节”之类的一首抒情诗是无法令人满意地翻译的,但是在莎士比亚的重要作品中确有一些可以称为诗的东西可以与语词分开。托尔斯泰说《李尔王》作为一个剧本来看并不是一个好剧本,这话说得并不错。它拉得太长,人物和枝节太多。有一个坏女儿已经足够了,埃德加是个多余的角色,的确,如果把格罗斯特和他的两个儿子都删掉,也许这个剧本就会好一些。不过,有一种什么东西,有一种可以说是格局的东西,或者仅仅是一种气氛,却不受情节的复杂和拖拉而保存了下来。可以把《李尔王》想象成为一场傀儡戏,一场哑剧,一场芭蕾舞,一系列画片。它的诗意,也许就是它最重要的成分,是它的故事所必然带来的,既不依赖任何哪一组词语,也不依赖有血有肉的表现。
闭上你的眼睛,想象一下《李尔王》,如果可能的话,不去想什么对白。你看到的是什么?至少我看到的是: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神态庄严的老人,白发苍髯,随风飘拂,仿若布莱克画中的人物(不过也奇怪,很像托尔斯泰本人),带着一个弄臣和疯子,在暴风雨中游荡,咒骂上苍。接着场景转换。那个老人嘴上仍在咒骂,仍旧神志不清,手上却抱着一个死去的姑娘,而那个弄臣却吊在背景处的一座绞架上。这就是这个剧本的基本梗概,甚至在这里,托尔斯泰也要删去大部分基本的成分。他反对暴风雨,认为这无必要,他反对弄臣这个角色,在他的眼里这干脆是乏味的累赘,说些不可笑的笑话的借口,而且他反对科迪莉亚之死,他认为这失去了剧本的道德寓意。照托尔斯泰看来,莎士比亚用来改编的原先那个剧本《雷尔王》比莎士比亚的剧本结尾更加自然,更加符合观众的道德要求:那就是高卢人的国王征服了两个姐姐的丈夫,而科迪莉亚不但没有死,反而帮助雷尔王恢复原来的王位。换句话说,这部悲剧应该是一部喜剧,或者,也许是一部情节剧。悲剧意识是否与信奉上帝相容,这是可以怀疑的,不过反正,这是与不信人类尊严不相容的,与那种美德不能获胜而感到受骗的“道德要求”不相容的。正是美德不能获胜而仍感到人类比那摧毁他的势力更加高贵的时候,悲剧的情况才会出现。也许更加有意思的是,托尔斯泰认为弄臣的出现并无必要。其实,弄臣是剧本的组成部分。他的作用不仅是充当合唱队,他对主要情节发表比其他角色能做到的更加明白的评论,而使得这主要情节更加清楚,而且也用来衬托李尔王的疯狂。他的笑话、谜语和顺口溜,以及他没完没了地对李尔王高尚愚行的讽刺,从简单的嘲笑到一种忧郁的诗句(“你抛弃了所有其他的头衔;你与生俱来的东西”),好像一股头脑清醒的涓涓细流,贯彻全剧始终,提醒人们,尽管这里有不公正、残暴、阴谋、欺骗和误解的事发生,在世界上什么地方,生活还是在照常进行。从托尔斯泰对弄臣的不耐烦态度,你可以窥见他与莎士比亚的更深刻的不合。他不无理由,反对莎士比亚剧本的参差不齐、无关枝节、情节不可信、语言夸张,但是归根结底,他最不喜欢的大概是那种生气勃勃,一种对实际生活过程感到谈不上愉快而只是兴趣的倾向。如果把托尔斯泰仅仅看作是一个道学家在攻击一个艺术家,而不屑一顾,那就大错特错了。他从来没有说过艺术本身是不好的或者没有意义的,他甚至也没有说技巧上的多才多艺是不重要的。但是在他的晚年他的主要目的是收缩人类意识的范围。一个人的兴趣,一个人对物质世界和日常斗争的关心点,应该越少越好,而不是越多越好。文学必须以说教寓言来组成,去掉细枝旁节,几乎独立于语言。关于说教性寓言,托尔斯泰有别于普通的庸俗的清教徒,认为本身应该是艺术品,但必须从中排除享乐和好奇。科学也必须与好奇脱离。他认为,科学的任务不是发现发生了什么,而是教导人们应该如何生活。历史和政治也是如此。许多问题(例如,德雷福斯案件)根本不值得为它们伤脑筋去解决,他宁可让它们听之任之。说实话,他的整个“狂热”或“传染性暗示”的理论(他把十字军东征和荷兰人种植郁金香的狂热等等这种事情都归于这一类)说明,他愿意把人类的许多活动看成不过是蚂蚁一般来往忙碌,不可解释,缺乏兴趣。显然,他对于像莎士比亚那么一个结构混乱、细节烦琐、东拉西扯的作家没有耐心。他的反应是一个爱吵闹的孩子打扰的容易生气的老人的反应。“你为什么老是这样跳上跳下?你为什么不能像我这样安静地坐着?”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老人是对的,但问题是,孩子的四肢好动,这种感觉老人早已消失。如果老人知道有这种感觉存在,结果只有使他更加生气,要是办得到,他会让孩子也马上年老体衰。也许,托尔斯泰不知道他在莎士比亚作品里没有看到的是什么,但是他知道他没有看到什么,他下决心要让别人也看不到。他不仅以自我为中心,而且生性专横。他在成人以后,生起气来有时还揍仆人,据他的英文传记作家德里克·莱昂说,后来他还“常常感到有一种欲望,稍有不遂就想打与他意见相左的人的耳光”。虽然经过了宗教上的皈依,你不一定就能够改掉这种脾气,确实很显然,再生的幻觉可能使你的邪恶本性比以前更得到了自由的发展,也许方式微妙一些而已。托尔斯泰是能够摒弃肉体暴力的,而且明白这意味着什么,但是他不能够保持容忍或谦恭,即使你没有读过他的其他著作,仅从这一篇文章你也可以看出他进行精神恫吓的倾向。
但是,托尔斯泰不仅仅是要剥夺别人的他所并不享有的乐趣。没有疑问他是这么做的,但是他同莎士比亚的分歧还要更进一步。这是对待生活的宗教态度和人道态度的分歧。这里,我们又回到了《李尔王》的中心主题,对此,托尔斯泰没有提到,但是他相当详细地介绍了剧情。
《李尔王》是莎士比亚剧本中少数令人毫不怀疑地含有寓意的剧本之一。托尔斯泰抱怨得有理,把莎士比亚说成是个哲学家、心理学家、“伟大的道学家”等等的胡说八道文章已经写得很多了。莎士比亚不是个系统思想家,他的最认真的思想是随便或者间接说出来的,我们不知道他在多大程度上是有“目的”写作的,甚至不知道一般说是他写的作品有多少实际上是他写的。他在他的十四行诗中甚至没有提到他的成就包括剧本,虽然他的确有些难为情地提到他的演员生涯。十分可能,他至少把他的一半剧本看作不过是混饭吃的手段,很少操心什么目的或者可能性,只要他能把什么东西拼凑在一起——一般是偷来的材料——能够在舞台上多少站得住脚。但是,这还不是全部情况。首先,正如托尔斯泰自己所指出的,莎士比亚有一种习惯,喜欢把无关宏旨的一般想法插到他的人物的嘴里。在戏剧家身上,这是一个严重的缺点,但是这并不符合托尔斯泰对莎士比亚的印象,莎士比亚并非托尔斯泰所认为的是一个庸俗的文丐,没有自己的看法,仅仅希望花最小力气产生最大效果。不仅如此,他的大约十多个剧本大部分写于一六〇〇年之后,都毫无疑问有一定的意义,甚至道德寓意。它们都围绕着一个中心主题,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归纳为一个词。例如,《麦克白》是写野心,《奥赛罗》是写妒忌,《雅典的泰门》是写金钱,《李尔王》的主题是写权力的放弃,只有你有意视而不见,你才会不了解莎士比亚在说些什么。
李尔王放弃了王位,但是希望大家继续把他当作国王看待。他没有看到,如果他放弃了权力,别人就会利用他的弱点,而且谁最阿谀奉承他,即雷根和戈奈莉尔,谁正好就是会反对他的人。他一旦发现不能使别人像以前一样服从他,他就大发脾气,托尔斯泰把这种脾气说成是“奇怪和不自然的”,但事实上却完全符合性格。李尔王在疯狂和绝望中,有过两种情绪变化,这在他的具体情况下也是自然不过的,虽然其中一个情绪,大概是被莎士比亚用来发表他自己的看法的。这两种情绪中,一个是厌恶,李尔深悔做了国王, 当然,你不能假定托尔斯泰是意识到这相似之处的,或者如果向他指出,他会承认的。但是他对这个剧本的态度一定受到了它的主题的影响。放弃权力、送掉土地是一个他有理由深有体会的事。因此,他对于莎士比亚由此引出的道德寓言一定比他在其他剧本上更加感到愤怒和不安,例如《麦克白》,这一剧本没有这么贴近他自己的生活。但是《李尔王》的道德寓意究竟是什么?显然寓意有两个,一个是明言的,另一个是故事所暗示的。
莎士比亚一开始就假定,放弃你的权力就是招致攻击。这并不是说人人都会同你作对(肯特和弄臣始终站在李尔王一边),但极可能有人会这样。如果你抛弃你的武器,不怎么讲规矩的人就会拣起来。如果你凑上另一面颊,你会比 但是,说到最后,最有意思的事情是,这一切实在一点也不起什么作用。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你无法反驳托尔斯泰的文章,至少它的主要论点。你不可能有什么论据来为一首诗辩护。它的流传就为自己作了辩护,否则,它就是无法辩护的。如果这个考验成立,我想在莎士比亚这起案件上,判决应该是“无罪”。像所有其他作家一样,莎士比亚迟早会被遗忘,但很少可能会对他提出更加严厉的起诉。托尔斯泰也许是他的时代最受人钦佩的文人,而且,他肯定不是最差的论文作家。他倾全力攻击莎士比亚,像一艘战舰万炮齐鸣一样。结果是什么?四十年后,莎士比亚仍岿然不动,一无损伤,而想要把他肆意贬低得一钱不值的努力却荡然无存,只留下一本很少有人阅读的发黄小册子,如果不是因为托尔斯泰也是《战争与和平》和《安娜·卡列尼娜》的作者,恐怕这小册子早已被人忘得一干二净了。
一九四七年三月《论战》 [2] William Hazlitt(1778—1830),英国散文家,代表作有《时代的精神》等。
[3] Georg Brandes(1842—1927),丹麦文学批评家,著有《十九世纪文学主流》。
[4] Georg Gervinus(1805—1871),德国文学史和政治史家。
[5] 一八九四年,法国犹太裔军官德雷福斯被诬告通敌,判处终身监禁,此事轰动法国各界,左拉写《我控诉》为他鸣不平。在社会压力下,他终于一九〇六年经重审宣布无罪释放。
[6] George Warwick Deeping(1877—1950),英国通俗小说家。
[7] 引文采用朱生豪</a>译《莎士比亚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七八年版),第九卷,页二四九。
[8] 引文采用朱生豪译《莎士比亚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七八年版),第九卷,页二六一。
[9] 毕斯托尔是《亨利五世》中的一个角色,伦敦小店主,靠巴结福斯塔夫为生。见上引《莎士比亚全集》第五卷,页二六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