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狄更斯是那些很值得偷窃的作家之一。你只要想一想,就是把他埋葬在威斯敏斯特教堂也属一种偷窃。
当切斯特顿为人人丛书版狄更斯作品集写序言时,他似乎十分自然地把他自己的那种极具个人特色的中世纪主义加在狄更斯身上,最近一位马克思主义作家托·阿·杰克森先生竭力要把狄更斯说成是个嗜血的革命家。马克思主义者说他“几乎”是个马克思主义者,天主教徒说他“几乎”是个天主教徒,而他们又都说他是个无产阶级(或者像切斯特顿会说的那样,“穷人”)的卫士。在另一方面,娜捷施达·克鲁普斯卡娅在她写的一本关于列宁的小书中说</a>到,列宁在生命快结束的时候去看了《炉边蟋蟀》改编的剧本演出,他发现狄更斯的“中产阶级温情”是那么的难以忍受,一场戏演出到一半他就中途退场了。
把“中产阶级”理解为克鲁普斯卡娅可能要表示的意思,这可能比切斯特顿和杰克森的评断更为正确。但是值得指出的是,这句话中包含的对狄更斯的厌恶是有些不寻常的。有不少人觉得他是不堪卒读的,但是似乎很少人对他作品的总体精神感到有什么敌意。几年以前,贝契霍弗·罗伯茨以小说的形式出版了一本对狄更斯进行长篇累牍的攻击的书(《盲目崇拜的这一面》),不过这只是人身攻击,大部分是关于狄更斯如何对待他妻子的。它写的一些事情,狄更斯的读者一千个中也不会有一个听到过的,这些事情也不能否定他的作品的价值。那本书所表明的实际上是,一个作家文学上的个性同他的个人性格没有什么关系。很可能,狄更斯在私人生活中的确是罗伯茨把他说成的那样一个麻木不仁的以自我为中心者。但是在他已出版的作品中,却隐含着一种与这完全不同的个性,这一个性为他赢到的朋友远比他的敌人为多。情况也很可能不是这样的,因为即使狄更斯是个布尔乔亚,他肯定也是个颠覆性作家,一个激进派,你甚至可以确实地说是个叛逆。凡是广泛读过他的作品的人都感到了这一点。例如吉辛[1],他是评论狄更斯的作家中最优秀的一个,本人也是激进派,但是他不赞同狄更斯的这一气质,希望它不存在。然而他从来没有想否认这一气质。在《奥立佛·退斯特》、《艰难时世》、《荒凉山庄》、《小杜丽》中,狄更斯攻击了英国的制度,其激烈程度是后人从未达到过的。但是他做到了在攻击的时候没有引起别人对他的憎恨,而且更有甚者,受到他攻击的人把他照单全收,使他自己成了一个民族象征。英国公众对狄更斯的态度总是有点像一头挨了一棍的象,反而把这当作是愉快的搔痒。我在十岁以前被教师把狄更斯硬灌进我喉咙,甚至在那年纪我就可以察觉到那些教师极像克里克尔先生。你不用人告诉就清楚,律师们欣赏法庭庭吏布兹夫兹,《小杜丽》是内政部里受欢迎的一本书。狄更斯似乎做到了对谁都攻击而又不得罪谁。自然,这使你怀疑,他对社会的抨击是不是有些不真实。在社会上,道德上,政治上,他究竟站在哪里?像往常一样,如果你从判定他不是哪一类人着手,就更加容易弄清楚他的立场。
首先,他不是切斯特顿和杰克森先生所说的一个无产阶级作家。一是,因为他并不写无产阶级,在这方面,他只是像过去和现在的压倒多数的小说家。如果你在小说中,特别是在英国小说中寻找无产阶级,你找到的将只是一个洞。也许这话需要加以限定一下。根据很容易明白的理由,农业劳工(在英国,是无产阶级)在小说中得到了相当不错的反映,关于罪犯、流浪汉已经写了很多,而且最近对工人阶级知识分子也写了很多。但是普通的城市无产阶级,那些推动轮子转动的人,却总是被小说家忽略过去了。他们有机会进入一本书的封面和封底之间,几乎总是作为怜悯的对象,或者滑稽的消遣。狄更斯小说中的中心情节几乎毫无例外地是在中产阶级环境中发生的。如果你详细考察一下他的小说,你就会发现,他的真正题材是伦敦商业资产阶级和他们的附庸——律师、文官、买卖人、酒店主、小手艺匠和佣仆。他没有描绘过一个农业工人,只有一次描绘过一个产业工人(《艰难时世》中的斯蒂芬·布莱克浦尔)。《小杜丽》中普洛尼希一家也许是他对一个工人阶级家庭最好的描绘——例如,匹果提一家很难算是工人阶级的——但是总的来说,他对这种类型的人物的处理不是成功的。如果你随便问一个一般读者,他能记得狄更斯笔下的哪个无产阶级人物,他几乎肯定能记得的三个人物是比尔·赛克斯、山姆·韦勒和盖普太太。一个撬门溜锁的窃贼,一个男仆,一个酗酒的产婆——很难算是英国工人阶级各阶层的代表。
其次,按照一般接受的“革命的”这一词的含义,狄更斯不是一个“革命的”作家。但是他在这里的地位需要作一些说明。
不论狄更斯可能是哪一类人,他肯定不是一个偷偷活动的灵魂拯救者,以为如果你能修改一些法规细则和废除一些反常现象,世界就会完美无缺的那种好心的白痴。值得把他同——比如——查尔斯·里德[2]作一比较。里德比狄更斯要见多识广得多,而且在某些方面更有公益精神。他真正痛恨那些他能理解的弊端,他在一系列的小说中揭露了这些弊端,这些小说尽管荒谬可笑,但极有可读性,而且他也许的确起了作用,改变了舆论对一些虽然小但是重要的问题的看法。但是要他理解在现有社会的形式下有些弊端是不可能改正的,就超过他的智力了。抓住这个或那个小弊端,揭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把它送到英国的一个陪审团之前,一切就万事大吉了——这就是他的观点。狄更斯至少从来没有想过,要医治小脓疱,你可以把小脓疱割去。在他的书中,你可以在每一页上都看到,他意识到这个社会从根本上来说是有毛病的。只有当你问“哪一条根”时,你才开始理解他的地位。
事实是,狄更斯对社会的批评几乎完全是限于道德上的。因此在他的作品里任何地方都完全没有什么建设性的建议。他攻击法律,攻击议会制政府,攻击教育制度等等,但从来没有明确表示他要用什么来代替。当然,提出建设性建议不一定是小说家的事,或者是讽刺家的事,但是问题是,狄更斯的态度从根本上来说甚至不是破坏性的。没有清楚的迹象表明,他希望现有秩序被推翻,或者他相信如果被推翻的话就会有很大的不同。因为在实际上,他的目标不是社会而是“人性”。很难在他书中找出哪一段是表明经济制度作为一种制度是错误的。例如,他从来没有对私人企业或私人财产作过什么攻击。甚至在像《我们的共同朋友》这样的一本用白痴般的意志把尸体的力量发动起来扰乱活人的书中,他也没有想到要表示个人不应该握有这种不负责任的力量。当然,你可以为你自己得出这个结论,你也可以从《艰难时世》末尾关于旁德贝的遗嘱的话中再得出这个结论,而且,的确,你可以从狄更斯的全部作品中得出自由放任资本主义的邪恶的结论;但是狄更斯自己并没有作此结论。有人说,麦考莱拒绝评论《艰难时世》,因为他不赞成它的“愤懑的社会主义”。显然,麦考莱这里使用“社会主义”一词的意思就像二十年前把一餐素食或者立体主义绘画称为“布尔什维主义”一样。该书中没有一行文字是可以恰当地称为社会主义的;的确,如果说它有倾向的话,这倾向则是拥护资本主义的,因为它的整个教诲是,资本家应该是仁慈的,而不是说工人应该是反叛的。旁德贝是个恃强欺弱的说大话的人,而格雷格仑德则在道德上是盲目的,但是如果他们两个都是好一些的人,制度就可以运行良好,从头到尾,这就是隐含的意思。就社会批评而言,你能从狄更斯那里找到的,就不超出这一点了,除非你有意把自己的意思加在他的作品里。他的全部“信息”初看之下完全像是陈词滥调:只要大家行为规矩正派,这世道就会公平合理了。
自然,这就需要少数处于权威地位的人物的确是行为讲规矩的。因此就不断出现“有钱的好人”这样狄更斯式的人物。这种人物特别属于狄更斯的早期乐观主义阶段。他往往是个“巨商”(我们不一定知道他做的是什么商品买卖),他总是个超人式的心肠仁慈的老先生,他来去匆忙,提高职员薪水,拍拍孩子脑袋,把欠债的保出监狱,总而言之,像个童话里的教母。当然,他纯粹是个梦中人物,比斯奎尔斯和密考伯更远离现实。甚至狄更斯有时也一定想到过,任何哪个那么心急地要把钱送掉的人,首先是绝不可能得到钱的。例如,匹克威克先生“曾在金融界”工作,但是很难想象他能在那里发财。尽管如此,这样的人物像一根连接的线一样在他大多数的作品里贯穿始终。匹克威克、契里布尔斯一家、老朱兹尔威特、斯克鲁奇——一个又一个都是这样的人物,有钱的好人,把金币施舍给别人。但是狄更斯在这里的确显出了有所发展的迹象。在他中期的作品中,有钱的好人在某种程度上淡出了。在《双城记》或《远大前程》中,没有人再扮演这一角色了,《远大前程》事实上肯定是对“乐善好施”的一种攻击,在《艰难时世》中,只是由改过后的格雷格仑德来扮演,而效果则十分可疑。这个角色在《小杜丽》中和《荒凉山庄》中分别由米格尔斯和约翰·加达斯以一种相当不同的方式重新出现,你也许还可以加上《大卫·科波菲尔》中的贝茜·特罗特伍德。但是在这些作品中,有钱的好人已从一个“巨商”缩为一个靠利息收入的人。这是意味深长的。靠利息收入为生的是有产阶级一分子,虽说自己几乎都不知道他能够,而且的确是使别人为他工作的,但他很少有直接权力。不像斯克鲁奇或者契里布尔斯一家,他不能用提高大家工资来纠正不公正现象。狄更斯在五十年代写的那些相当消沉的书中似乎可以引出的结论是,这时候他已了解到用心良好的个人在一个腐化的社会里是束手无策的。尽管如此,在最后一部写完的小说《我们的共同朋友》(一八六四至一八六五年出版)中,有钱的好人在波芬的身上又极为光彩地回来了。波芬是无产阶级出身,只是靠遗赠才致富的,但是他成了照例的救星,到处撒钱解决大家的问题。他甚至像契里布尔斯那样到处奔走。在好几个方面,《我们的共同朋友》回到了原先的方式,而且不是不成功的。狄更斯的思想似乎足足地绕了一个圈子。再一次,个人的好心成了万能的药方。
狄更斯对他那时代的一个突出的弊端说得很少,那就是童工。他的作品中有不少儿童受苦的描述,但一般他们都是在学校里而不是在工厂里受苦。他所作的惟一关于童工的详细记述是在《大卫·科波菲尔》中关于小大卫在摩德斯通和格林贝公司仓库里洗涮酒瓶的描写。这当然是自传性的。狄更斯本人在十岁的时候曾在河滨道的瓦伦里鞋油厂做过工,情况同这里所讲的很相像。对他来说,这是一种非常痛苦的记忆,一半是因为他觉得这件事丢他父母的脸,甚至他连妻子也不告诉,一直到婚后很久。他在《大卫·科波菲尔》中回顾这一时期时说:
甚至到现在,我还觉得有些奇怪,我居然会在这样的年纪被这么轻易地抛弃掉。一个能力出众并且有敏锐观察力的孩子,聪明、热心、纤弱,很快就受到了身心的伤害。我觉得十分奇怪,怎能够没有人对我作什么表示。但是没有什么表示;因此,我在十岁头上就成了一个小童工,在摩德斯通和格林贝工厂做工。
在描述了和他一起做工的那些粗野孩子以后,他又说:
我落到同这些人为伍心里暗暗感到的痛苦是任何言语都不能表达的……我感到我那想长大后成为一个有学问的杰出的人的希望在我心中给压得粉碎了。
显然,这不是大卫·科波菲尔在说话,这是狄更斯自己。他在几个月以前开始写,后来又放下不写的自传中几乎用了同样的话。当然,狄更斯这么说是对的:一个有天赋的孩子不应该一天工作十小时贴瓶子标签,但是他没有说任何孩子都不应该遭到这样的命运,并且没有理由可以推定他会这么想。大卫从仓库里脱身出来,可是米克·瓦克和米莱·波推托斯等孩子还在那里,没有迹象表示狄更斯对此是感到怎么不安的。像平常一样,他没有表示这样的意识:社会的结构是可以改变的。他瞧不起政治,并不相信议会会做什么好事——他曾经在议会当过速记员,没有疑问,这是一次令人幻想破灭的经历——而且他对那时候人们最寄希望的工会运动是抱有一点敌意的态度的。在《艰难时世》中,工会运动是作为比骗局好不了多少的事情来写的,它之所以发生是因为雇主不够有家长的气度。斯蒂芬·布莱克浦尔拒绝参加工会在狄更斯眼中倒是一种优点。而且,如杰克林先生所指出的,《巴纳比·鲁奇》中,徒工联合会大概是对狄更斯自己时代的非法的或刚够合法的工会的攻击,这些工会有他们自己的秘密集会、暗号等等。显然,他希望工人能得到合理的对待,但是没有迹象表明他希望他们把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更不用说采取公开的暴力行动了。
实际上,狄更斯在两部小说《巴纳比·鲁奇》和《双城记》中描写了狭义的革命。在《巴纳比·鲁奇》中,这实际上是一场暴乱,不是革命。一七八〇年戈登暴乱[3]虽然有宗教偏见作为借口,却似乎不过是爆发一场没有意义的杀人放火抢劫。狄更斯对这种事情的态度充分地表现在这一点上:他的 要是把疯人院的大门统统打开,也不会涌出那天晚上那么疯狂的疯子。有人在花圃上跳啊踩啊,好像是践踏敌人似的,而且还随意攀摘,像野人拧脖子。还有人把点燃的火炬掷向空中,结果落在他们自己的脑袋上和脸上,烧伤了皮肤,留下不忍卒睹的伤口。也有人奔向火焰,双手划着,好像是在水上划船;另外有人只是由于别人阻拦才没有投身进去满足自己的渴望。有一个喝醉酒的青年,看上去还不满二十岁,躺在地上,嘴边还衔着酒瓶,屋顶上的铅皮给烧成火红一片,阵雨似的倾注下来,像白热的蜡一般融在他的头上……但是在这一群吵吵嚷嚷的乱民之中,没有一个人从这种景象中看到有什么可怜的地方,或者感到看不下去;也没有人对这种暴烈的、愚蠢的、没有理智的发泄感到作呕。
你几乎会以为你是在读佛朗哥[4]将军的一个拥护者对“赤化”的西班牙的描述。当然,你必须记住,狄更斯写这一段文字时,伦敦的“暴民”仍然存在。(如今已没有暴民,只有少数乌合之众。)低工资和人口的增长与流动带来了一支庞大的、危险的贫民窟无产者,而在十九世纪中期之初,还没有像警察那样的组织。在碎砖开始飞扔的时候,你除了关上窗户或者请军队前来开火以外,没有别的办法。在《双城记》中,狄更斯写的是一场真的关系重大的革命,他的态度就不同了,不过也不是完全不同。事实上,《双城记》是一部很容易留下一个错误印象的书,特别是经过了一段时间以后。
读过《双城记》的人无不记得的一件事就是“恐怖统治”。全部书是由断头台——送尸车辚辚而过,血淋淋的铡刀,掉在篮子里的脑袋,一边看着杀人一边编织毛衣的满脸阴险的老太婆——所笼罩着的。实际上,这些场面只占几章篇幅,但是写得十分紧张,而全书的其余部分发展甚慢。不过《双城记》并不是《紫蘩蒌》[5]的配套作品。狄更斯看得很清楚,法国革命一定会发生,被处决的人中有许多是罪该一死的。他说,如果你的行为像法国贵族那样,必然会有报应。他一次又一次地这么重复说。我们一再被提醒,当“老爷”躺在床上,有四名身穿号衣的男仆侍候他喝巧克力,而农民却在外面挨饿,这时候,森林里就有一棵树在成长,到时候就会锯成木板,供搭断头台之用,等等,等等。他用最清晰的语言说明,有了这样的原因,恐怖统治是必然的:
这样谈论这场可怕的革命是太过分了……好像它是天底下惟一的一场没有经过播种的收获——好像从来没有做过造成它的原因的事——好像看到法国千百万可怜的民众受苦受难,看到应该用来造福于他们的资源被滥用浪费的这些观察家,竟然在多年之前没有预见到它必然会来临,没有用明白的话把他们所看到的记录下来。
他又说:
凡是想象力可以把自己的想象记录下来以来所能想象到的这一切贪得无厌的恶魔,都在一次想象力的实现中即断头台上融化了。法国有种类多样的土壤和气候,但是在法国,却没有一根草、一片叶、一条根、一根枝、一粒胡椒,会在产生这场恐怖的条件更加有把握的条件下生长成熟。用同样的锤子再一次打烂人性,人性仍会以同样扭曲的形态出现。
换句话说,法国的贵族早已自掘坟墓。但是,在这里,并没有现在称为历史必然性的认识。狄更斯看到,有着那样的原因,结果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他认为,原因却可能避免。革命是因为几百年的压迫使得法国农民过着人不像人的生活才发生的事情。如果邪恶的贵族能够像斯克鲁奇那样弃邪归正,就不会有革命,不会有农民起义,不会有断头台——那一切就好多了。这是与“革命的”态度正</a>好相反的态度。从“革命的”观点来看,阶级斗争是进步的主要动力,因此,剥夺农民和驱使他们走上反叛道路的贵族扮演了必要的角色,正如把贵族送上断头台的雅各宾党人一样。狄更斯在任何地方都没有写过可以作此解释的一句半行的话。在他看来,革命只不过是由暴政所生产的一个恶魔,最后以吞噬它自己的生产者收场。在西德尼·卡尔顿在断头台脚下看到的未来景象中,他预见到了德法奇和恐怖统治的其他领导人都丧身在同一铡刀之下——事实上,这大致就是后来发生的情况。
而且狄更斯十分确信革命是个恶魔。正因为如此,人人都记得《双城记》中的革命场面;这些场面有噩梦</a>的性质,而这是狄更斯自己的噩梦。他一再坚持认为革命的恐怖行为是没有意义的——大批屠杀,无法无天,到处是令人提心吊胆的间谍密探,暴民的嗜血成性。关于巴黎暴民的描写超过了《巴纳比·鲁奇》中的任何描写,例如,成群的杀人犯在九月大屠杀中屠杀监狱犯人之前争着挤在磨刀石前要磨刀的描写。在他看来,革命家不过是丧失人性的野人,事实上,不过是疯子而已。他对他们的狂热是用一种出奇的高度想象来描写的。例如,他写他们跳“卡马涅拉舞”[6]:
人数当不少于五百,但他们跳得像是五千个恶魔……他们跟着这支流行的革命歌曲跳舞,速度很快,好像大家一致在咬牙齿……他们前进,后退,互相拍手,互相抓头,单独旋转,抓住对方,再成对旋转,一直到有不少人累得倒在地上……突然,他们又停止了,休息了一下,又重新打拍子开始,排列成行,占了整个街道的宽度,低着头,举着手,大声尖叫,猛扑过去。没有别的殴斗有这种舞蹈一半可怕的。这完全是一种堕落的运动——一种曾经是纯洁无邪而如今已完全受魔法控制的东西了。
他甚至说这些坏蛋之中的一些人还有把儿童送上断头台的嗜好。应该读一读我在上面节引的段落的全文。这一段和其他类似段落都表明狄更斯对革命的歇斯底里所感到的恐惧有多深。例如,请看他写的“低着头,举着手”等的笔法,以及这笔法所传达的凶险景象。德法奇夫人的确是个可怕人物,她肯定是狄更斯写坏人的最成功之作。德法奇等人不过是“在旧秩序的废墟上兴起的新压迫者”,革命法庭是由“最下层、最残忍、最糟糕的人”主持的,如此等等。狄更斯从头到尾都不放过一个革命时期的噩梦般的不安全感,在这点上,他表现了很大程度的预见。“有罪推定的法律剥夺了自由和生命的一切保障,把无辜的好人交给有罪的坏人;监狱里尽是没有犯过任何罪的人,他们的申诉没人理睬”——这在今天可以相当准确地用在好些国家身上。
任何革命的辩护士一般总企图尽量轻描淡写革命的恐怖;狄更斯却想夸大这些恐怖——从一种历史的观点来看,他确是夸大了。甚至法国革命时期的“恐怖统治”也远远不如他所描写的那么严重。尽管他没有举出数字,他给人的印象是,一场疯狂的屠杀持续了好几年,而在实际上,就死亡人数而论,与拿破仑各场战役中任何一场相比,恐怖统治整个事件不过是场儿戏而已。但是血淋淋的铡刀和辚辚来去的运尸车在他的心中造成了一种特别的、阴森森的景象,他把它传给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由于狄更斯,“运尸车”一词有了一种使人不寒而栗的声音;使你忘记了一辆运尸车只是一种农村的大车而已。直到今天,在一般的英国人看来,法国革命就只是意味着斩下的首级堆积如山。奇怪的是,狄更斯比他的时代的大多数英国人更加同情革命的思想,却在造成这种印象方面起了这么大的作用。
如果你痛恨暴力而又不相信政治,剩下的惟一办法是教育。也许社会已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但是对个别人总是有希望的,如果你能在他还年轻的时候抓住他的话。这个信念是狄更斯关心儿童的部分原因。
没有别的人,至少没有别的英国作家,在写儿童时期时比狄更斯写得更好。尽管自那以后我们已积累了许多知识,尽管现在儿童已受到比较合理的对待,但是,没有别的小说家表现出与狄更斯同样深入了解儿童的观点的能力。我 我父亲墓碑上的字体形状,使我有一种奇怪的想法,认为他是一个方方正正,结结实实的肤色很深的人,一头黑色鬈发。从“其妻乔治安娜合葬于此”的铭刻的字体和笔锋,我得出一个孩子气的结论,我母亲是面有雀斑、身体多病的。在他们的墓边整齐地排列着五块小小的菱形石块,每块约有一尺半长,这是对我的五个小兄弟的纪念……我由此坚定地相信,他们是躺着生下来的,双手插在裤兜里,在这样的生存状态下从来没有伸出来过。
《大卫·科波菲尔》中也有一段类似的段落。大卫咬了摩德斯通的手以后,给送到一所学校里去,背上被迫挂着一块牌子:“留意此人。他要咬人。”他看着操场大门上孩子们刻的自己的名字,从每个名字的样子看来,他似乎知道这个孩子会用什么口气读出他背上牌子上的话:
有个叫斯铁福思的孩子刻的名字非常深、非常多,我想他一定会大声朗读出来,读完扯我的头发。另一个孩子叫托美·屈拉得尔斯的,我担心他会借此戏弄,假装很怕我。 狄更斯有一点非常突出,特别是考虑到他所处的时代,那就是他没有庸俗的民族主义。所有达到民族国家阶段的人民都有瞧不起外国人的倾向,而且没有太多疑问,英语民族是其中最甚者。你可以从他们一旦对某个外国人种有了充分意识,就给他们起个侮辱性的外号这一点看出。Wop,Dago,Froggy,Squarehead,Kike,Sheeny,Nigger,Wog,Chink,Greaser,Yellowbelly[13]——这不过是一部分例子。在一八七〇年之前,这一名单短一些,因为当时世界地图与现在不同,只有三四个外国人种充分进入英国人的意识。但对这些外国人种,特别是对最接近而又最痛恨的国家法国,英国人的自大态度极其令人不能容忍,英国人的“自大”和“排外”的名声至今仍流传着。当然,即使在现在,这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的。直到最近,英国儿童还都受到瞧不起南欧人种的教育,在学校教的历史主要是英国打赢的战役的清单。但是你得一读三十年代的《季度评论》才能体会到什么叫做吹牛。在那个时候英国人把他们自己鼓吹为“坚定的岛民”,“坚如橡木”,而且把一个英国人抵得上三个外国人当作有科学根据的事实。在十九世纪的小说和连环画报刊上都有传统的“Froggy”(法国佬)这个人物——一个矮小可笑的人,留一撮小胡须,戴高礼帽,总是在指手画脚,好做手势,虚荣轻浮,喜欢吹嘘自己的军功,但是一旦真正危险出现就溜之大吉。而其对立面则是约翰牛,“坚定的英国自耕农”,或者在公学中比较流行的版本,像查尔斯·金斯莱、托姆·休斯等人那样的“坚强沉默的英国人”。
例如,萨克雷的这种观点就十分强烈,虽然他有时也看透了这一点,并且加以嘲笑。在他的心中,有一个历史事实牢牢地植了根,那就是英国人打赢了滑铁卢战役。你读他的书,翻开不久就会遇到提到这件事的话。在他的心目中,英国人是不可战胜的,因为他们有强健的体格,而这主要是他们吃牛肉所致。像他的时代的大多数英国人那样,他有一种奇怪的错觉,以为英国人比别的人高大(萨克雷正巧比大多数人都高大),因此,他会写出这样的一段话:
我对你说,你比法国人强。我甚至敢用钱打赌。凡是读此文的人,身高都在五英尺七英寸以上,体重十一石[14];而法国人身高只有五英尺四英寸,体重不超过九石。法国人喝完汤后吃的是一盘蔬菜,而你是一盘肉。你是一种不同的优秀的动物——打败法国人的动物(几百年的历史证明你是这样),如此等等。
萨克雷的作品中到处都散见类似的段落。狄更斯绝不会犯同样的这种错误。说他从来不取笑外国人不免过甚其词,当然他几乎如所有十九世纪的英国人一样,没有受到欧洲文化的影响。但是他在任何地方都没有作这种典型的英国式吹嘘,作这种自称“岛国人种”、“纯种斗牛狗”、“地小志大的小岛”这样的谈话。在《双城记》的全书中,你找不出一行文字可以说有这样的意思。“瞧,这些坏心眼的法国人怎么这样行为!”他似乎表现了一种对外国人的正常憎恶的惟一地方是在《马丁·朱兹尔维特》的有关美国的章节中。但是,这完全是对唱老调作出的宽容的反应而已。如果狄更斯活到现在,他会到苏俄一游,回来写一本像纪德的《苏联归来》一样的书。但是他没有把民族看成是个人的那种愚蠢之见。他甚至很少在国籍上开玩笑。他并没有利用滑稽的爱尔兰人形象或威尔士人形象,这不是因为他反对公式化的人物和现成的笑话,显然他并不反对。也许更有意思的是,他对犹太人没有表现出有什么偏见。不错,他视为当然地(在《奥立佛·退斯特》和《远大前程》中)把收赃的写成是个犹太人,这在当时可能是有根据的。但是直到希特勒崛起以前英国文学中泛滥成灾的“犹太笑话”并没有在他的作品中出现,而且在《我们的共同朋友》中,他作了虔诚的但是并不十分令人信服的努力,为犹太人辩护。
狄更斯没有庸俗的民族主义情绪,一部分是他的思想真正宽容的标志,一部分也是由于他的否定的、可以说是不问政治的态度所致。他是个地地道道的英国人,但他自己并没觉察到这一点,可以肯定地说,身为英国人的念头并不令他兴奋。他没有帝国主义者的情绪,对于对外政治并没有明确的看法,并且不受军事传统的感染。从气质上说,他非常接近非国教派的小生意人,他们瞧不起穿红呢军服的人,并且认为战争是坏事——这是一种用一只眼睛看事物的观点,但是,毕竟,战争的确是坏事。值得注意的是,狄更斯很少写到战争,甚至连谴责都没有。他尽管有着杰出的描写能力,描写他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东西的能力,但是他从来没有描写过一场战役,除非你把《双城记》中攻打巴士底监狱也算在内。大概这个题材使他不感兴趣,反正,他不会把战场看作是一个可以解决任何值得解决的问题的地方。这比下层中产阶级的清教徒心理状态就略胜了一筹。
三
狄更斯生长于与贫困相当接近的环境,足以使他对贫困产生恐惧,尽管他思想宽容大度,但仍不免有破落户才有的特殊偏见。一般都称他是个“受人欢迎”的作家,“被压迫大众的卫士”。他确实如此,只要他认为他们是受压迫的;但是,有两件事决定了他的态度。首先是,他是英格兰南部的人,而且还是伦敦佬,因此同大多数真正受压迫的大众工农业劳工没有接触。有趣的是,另一个伦敦佬切斯特顿总把狄更斯说成是“穷人”的代言人,却没有表示出他自己对谁是“穷人”有什么认识。在切斯特顿看来,“穷人”是指小店主和佣仆。他说,山姆·韦勒“是英国文学中关于英国特有的那种人民的伟大象征”;而山姆·韦勒是一个贴身男仆!另外一件事是,狄更斯的早年经历使他对无产阶级的粗野心怀恐惧。他凡是写到穷人中的最穷的人即贫民窟里的住户时,都毫无疑问地表现出这种恐惧来。他关于伦敦贫民窟的描写总是充满了这种毫不掩饰的憎恶:
道路狭隘肮脏;店铺住屋败破;人们面貌丑陋,衣不蔽体,潦倒邋遢,酒气熏天。穷街陋巷像许多臭水潭一样发出恶臭,排出垃圾和生命;整个地方都是犯罪、污物、苦难充斥……
在狄更斯的作品中类似的段落不少。从这些段落中,你得到的印象是,整个下层人民他都认为是处于社会之外的。现代教条派社会主义者可以说以同样方式,一笔勾销了一大批人口,把他们轻蔑地称为“流氓无产阶级”。对于罪犯,狄更斯所表现出来的了解也不像你所期望的那样。他虽然很清楚犯罪的社会和经济原因,但他似乎常常觉得一个人一旦犯了法就把自己置于人类社会之外。在《大卫·科波菲尔》末尾有一章,大卫到利蒂默和希普服刑的监牢中去探视。狄更斯似乎确实认为“模范”监狱太讲人道了,而查尔斯·里德在《悔改不迟》中却对此作了令人难忘的攻击。狄更斯抱怨犯人吃得太好了!他一接触到犯罪或者贫穷的最最低层的时候,他就表现出了“我总是保持体面身份”的思想心态。在《远大前程》中匹普对马格维治的态度(显然也是狄更斯本人的态度)是令人极感兴趣的。匹普一直意识到自己对乔伊忘恩负义,但是对马格维治这种意识则要轻得多了。当他发现多年来对他恩惠有加的人事实上是一个放逐的罪犯,他大为失望,十分厌恶。“我对这个人的憎恶,我对他的恐惧,我对他的反感,哪怕如果他是一头可怕的野兽,也不会超过”,如此等等。我们从文中可以发现,这不是因为匹普在教堂墓地看到马格维治而受到惊吓时还是一个孩子,而是因为马格维治是个罪犯,是个囚徒。匹普觉得他理所当然不能接受马格维治的钱,在这一点上,更有“自己保持体面身份”的味道。这钱并不是犯罪所得,这钱是正当赚来的,但这是一个前囚徒的钱,因此是“受污”的。这一点在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也并无虚假不实之处。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远大前程》后半部是狄更斯写得最好的部分,你读这后半部时始终觉得“是啊,这正是匹普会做的事”。但问题是,在马格维治这件事上,狄更斯认同于匹普,他的态度从根本上来说是势利的。结果是,马格维治属于像福斯塔夫[15]那一类怪诞的人物,而且,也许,像堂吉诃德那一类人物——这种人物比作者原来打算的还要差劲。
如果是并未作奸犯科的穷人,普通的、规矩的、劳动的穷人,狄更斯的态度里当然没有蔑视的成分。他对匹果提和普洛尼希那样的人物怀着最真诚的钦佩。但他是否真正把他们看成是与他平等的,则颇可怀疑。把《大卫·科波菲尔》 没有言词能够表达我在沉沦</a>到与这种人为伍时内心中感到的秘密痛苦;把这些每日来往的人同我快活童年来往的人相比……但是我在黑鞋油厂也有一定的地位……我的双手很快变得至少同其他孩子一样灵巧和熟练。我虽然同他们很熟,但是我的行为和举止同他们有足够的区别使我们之间有一个距离。他们,还有成年的人,说起我时总是说“那个年轻的先生”。有一个人……有时同我说话时常常叫我“查尔斯”;但是我认为这主要是因为我们非常接近……保尔·格林有一次起来反对“那个年轻的先生”的称呼,但是鲍伯·法勤很快就收拾了他。
你看,最好还是“在我们之间有一个距离”。不论狄更斯对工人阶级是多么钦佩,他并不希望自己像他们那样。由于他的出身,以及他所生活的时代,不可能是其他的情况。在十九世纪初期,阶级敌对可能不如今天尖锐,但是阶级与阶级之间的表面差异却要大得多。“先生”和“普通人”看来一定像不同种类的动物那样不同。狄更斯是相当真心实意地站在穷人一边反对富人的,但是要他不把工人阶级分子的外表看成一种耻辱的污点,那简直不可能。在托尔斯泰的一则寓言里,某个乡村的农民从每一个外来的陌生人的手来判断他是何等样的人。如果他的手掌长满老茧,他们就让他进村,如果手掌柔软,则请他出去。这对狄更斯来说是很难理解的;他的所有主人公的手掌都是柔软的。他的年轻主人公——尼古拉斯·尼克尔贝、马丁·朱兹尔维特、爱德华·却斯特、大卫·科波菲尔、约翰·哈蒙——都是属于一般称为“活绅士”的类型。他喜欢资产阶级的外表和资产阶级(不是贵族阶级)的口音。这一方面的一个奇怪征状是,他绝不会让一个扮演英雄角色的人物说起话来像个工人。像山姆·韦勒那样的一个滑稽英雄,或者像斯蒂芬·布莱克浦尔那样的可怜兮兮的人物,可以说话侉声侉气,但是年轻的主人公却总是用当时相当于现在的英国广播公司的口音说话。甚至在会造成荒谬可笑的效果的场合中也是如此。例如小匹普是由说埃塞克斯土腔的人抚养大的,可是他从小就说一口上层阶级的英语。实际上,他应该说乔伊或者至少加吉莱太太说的那样的方言。比 也许,你可以在这里瞥见一眼狄更斯秘密的想象的背景。他认为最好的生活方式是什么?当马丁·朱兹尔维特和他的叔叔和好,当尼古拉斯·尼克尔贝娶了金钱,当约翰·哈蒙由于波劳而致富了以后,他们干什么?
回答显然是,他们什么也不干。尼古拉斯·尼克尔贝把他妻子的钱投资在契里布尔斯家,“成了一个有钱的发达的商人”,但是,由于他马上退休到德文郡去,我们可以假定他并没有做什么花力气的工作。斯诺德格拉斯先生和太太“买了一块田耕种,主要是为了有事情做而不是为了利润”。这就是狄更斯大部分作品在结尾时的精神——一种乐在其中的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生活。他有时显出并不赞成年轻人游手好闲(哈特豪斯、哈里·戈万、理查德·卡尔斯通、改过自新前的雷朋),那是因为他们玩世不恭和不讲道德,或者因为他们成了别人的负担;如果你是“好人”,而且不愁衣食,就没有理由使你不应当单纯靠收利息度过五十年光阴。光有家庭生活就足够了。而且,毕竟,这是他的时代的普遍看法。“小康生活”、“足够温饱”、“不愁衣食”(或者“生活优裕”)——这些常见的话足以告诉你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中等资产阶级怀的是什么样的奇怪和空虚的梦想。这是一个完全游手好闲的梦想。查尔斯·里德在《现款》结尾中充分表达了这种精神。《现款》的主人公阿尔弗雷德·哈代是十九世纪小说中的典型主人公(公学子弟),他的才能里德说成是迹近“天才”。他是伊顿公学毕业生,牛津大学学生,能背诵大多数希腊和拉丁经典著作,同拳击手比赛,曾在亨莱赢得奖杯。他有过想象不到的冒险经历,在这些冒险中,他的英勇表现无懈可击,然后在二十五岁上继承了一笔财产,娶了他心爱的朱丽亚·杜德,在利物浦郊外安顿下来,住在他的岳父母住的房子里:
全靠阿尔弗雷德,他们都一起住在阿尔比昂别墅里……啊你这所快活的小别墅!你是人世的天堂。但是,有一天,你的四道墙无法再全部容纳快活地住在里面的人了,因为朱丽亚为阿尔弗雷德生了一个可爱的男孩;请来了两个保姆,别墅显得要胀破了。两个月以后,阿尔弗雷德和他的妻子搬到隔邻一所别墅去住了。两所别墅相距不过二十码。还有一个原因要迁居。像往常久别重逢会发生的那样,上天赐给了杜德上尉和太太又一个婴孩承欢膝下,等等,等等。
这是维多利亚女王时代式的大团圆结局——一个三代或四代同堂的幸福大家庭都挤在一所房子里,不断繁殖,就像一池牡蛎一样。它的特点是它所隐含的完全舒服的、隐蔽的、不花劳力的生活。这甚至不是威斯顿乡绅那样的有暴力的游手好闲。这就是狄更斯的城市背景和他对有流氓气的运动和军事方面的生活不感兴趣的意义。他的主人公们一旦有了钱,“安顿下来”,不仅不做事,而且甚至不骑马,不打猎,不射击,不决斗,不与女演员私奔,不在赛马场输钱。他们就只是在家里呆着,过着舒适的体面生活,最好是与一个过着同样生活的血缘亲属隔邻而居:
尼古拉斯成了一个有钱的事业兴旺发达的商人以后,他的 如果是的话,他是一种你没有办法摆脱的习俗。你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常常想起一个作家,甚至一个你喜欢的作家,是很难断定的事。但是我怀疑,真正读过狄更斯的人是否做得到有一个星期之久没有在某个场合记起狄更斯。不管你是不是赞成他,他总是在那里,就像纳尔逊纪念柱[23]。说不定在什么时候,某一个场面或者某一个人物,可能是你甚至记不起书名的书中的某一个场面或某一个人物会在你的心头冒出来。密考伯的信!证人席上的温克尔!盖普太太!维蒂特莱太太和顿姆莱·斯纳芬爵士!托吉尔酒店!(乔治·吉辛说,他走过纪念碑时,他想到的从来不是伦敦大火,而总是托吉尔酒店。)里奥·亨特太太!斯奎尔斯!西拉斯·韦格和俄罗斯帝国的衰亡!米尔斯小姐和撒哈拉沙漠!伍普斯尔演哈姆雷特!杰莱贝太太!曼泰里尼!杰里·克伦契尔!巴基斯!本布尔朱克!特拉西·杜普曼!斯金波尔!乔伊·加吉里!匹克斯尼夫!——等等,等等,没有一个完。这倒不是一系列的小说,而是更像一个世界。而且也不是一个纯粹喜剧化的世界,因为你在狄更斯作品中记得的一部分东西是他的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病态,恋尸狂,流血和打雷的场面——赛克斯之死,克鲁克的自动燃烧,法勤打入死牢,女人围在断头台旁织毛线。这一切甚至令人惊异地印在并不爱读狄更斯的人们的脑海里。歌舞厅里的滑稽演员能够相当有把握地(至少直到最近不久)到台上去模仿密考伯或盖普太太并让观众知道他扮演的是谁,尽管二十个观众之中从头至尾读过狄更斯的一本书的恐怕还没有一个。甚至那些自称瞧不起他的人也会不自觉地引用他。
狄更斯是一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模仿的作家。在真正地道的通俗文学中,他遭到了相当无耻的剽窃。但是,所模仿的不过是狄更斯本人从以前的小说家那里学来的和发展的一种传统:“性格”,即怪僻的崇拜。无法模仿的东西是他的创造力的丰富,这不完全是创造人物,更不是创造“情景”,而是创造词语的变化和具体的细节。狄更斯写作的突出的、没有疑问的标志就是不必要的详尽。这里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我的意思。下面的故事并不特别可笑,但是其中有一句话,充满了个性,就像指纹一样。杰克·霍普金斯先生在鲍伯·莎耶的宴会上说那个孩子吞下了姐姐的项链的故事:
有一个色雷斯人以固执著称,他的医生警告他,不能再喝酒了,否则一壶就可以送命。那个色雷斯人听了就喝了一壶,立刻从屋顶上跳下去摔死。“因为,”他说,“这样我可以证明不是酒让我送命的。”
当初希腊人说这个故事时,全部故事就在这里——大约六行。而山姆·韦勒说这个故事时,用了大约一千个字。在归入正题之前,他讲了那个病人的衣着、餐饮、举止,甚至他读的报纸,还有医生的马车的特殊构造,使得车夫的裤子与他的号衣不相配这一点给掩遮起来。接着是医生和病人的对话。“吃烤面饼是健康有益的,先生,”病人说。“烤面饼不是健康有益的,”医生说,火气太大,等等。最后,原来的故事已被埋在细枝末节下了。狄更斯所有的最典型的段落都是这样。他的想象力压倒了一切,就像一种莠草一样。斯奎尔斯刚站起来要对他的学生们训话,我们就马上听到了关于波尔德的父亲还差两镑十先令,莫勃的继母听说莫勃不吃肥肉气得病了要卧床,希望斯奎尔斯先生狠狠揍他一顿,让他脑子清醒一些。里奥·亨特太太写了一首诗“奄奄一息的青蛙”;书中引了足足两节。波芬喜欢假装是个吝啬鬼,我们就马上读到了十八世纪一些吝啬鬼的丑事连篇的传记。甚至并没有实际存在的哈里斯太太,对她的细枝末节的描写也超过了一部普通小说中三个人物的总和。比如,有一句子我们只读到了一半就获悉有人看到她的还在襁褓中的侄子被放在格林尼治赛会的一只瓶子里,在一起的还有一个粉红色眼睛的女人,普鲁士侏儒和活的骨骼。乔伊·加吉里描述了强盗怎么闯进做玉米和种子生意的商人本布尔朱克的家——“他们抢走了他的银箱、现款,喝了他的酒,吃了他的食品,他们还打他耳光,揪他的鼻子,把他绑在床柱上,他们狠狠地揍了他一顿,把开花的一年生植物塞在他嘴里不让他叫出声来”。所谓开花的一年生植物,毫无疑问又是狄更斯的笔法。任何别的小说家大概只会提到上述暴行的一半。什么都堆积起来,细节加上细节,绣花加上绣花。你要是反对说这种作风是洛可可式的,这样反对是徒劳的,你还不如去用同样理由反对结婚蛋糕。要么你喜欢,要么你不喜欢。其他十九世纪作家也有一些狄更斯的这种长篇累牍、滔滔不绝的作风,但是他们之中没有一个人在任何事情上达到像狄更斯那种繁琐程度的。所有这些作家的魅力如今一部分依靠他们的时代风味,而且,虽然马里亚特[24]仍旧还算是一个正式的“少年读物”作家,而瑟蒂斯在狩猎者中间享有盛名,但很可能他们的读者如今大多数都是一些书呆子了。
有意思的是,狄更斯最成功的作品(不是他的最优秀的作品)是《匹克威克外传》,这并不是一部小说;还有《艰难时世》和《双城记》,这两部并不好笑。作为一个作家,他天生的丰富想象力却大大地妨碍了他,因为他从来无法抗拒的谐谑天性经常闯进原本是严肃的场景。《远大前程》开头 他抓住我的胳膊,把我按在一块石头上直立着,然后说了这些吓人的话:
“明天一早,你把钢锉和吃的给我送来。你把这些东西带到那边老炮台来见我。你要乖乖的这么做,不许说一句话,也不许向人表示,你曾经看到过像我这样的一个人,或者看到过什么人,我就饶你一命。要是你不这样做,或者对我的话有一丝一毫的违背,不论多么细微,你的心、肝就要给掏出来,烤着吃掉。现在,我并不是单身一个人,你很可能以为我是单身一个人。还有个小伙子跟我藏在一起,同那小伙子比起来,我算得上是个天使。那个小伙子听见我说的话。那个小伙子有他自己的办法,喜欢抓个小孩子,吃他的心、肝。小孩子要想从那小伙子手中溜走是办不到的。小孩子以为可以把门锁上,钻到被窝里,缩起身子,把衣服蒙上头,自己就可以太平无事了,但是那个小伙子会偷偷地进来,把他撕开。现在我暂时不让那小伙子伤害你,但很困难。我很难不让那小伙子近你的身。现在,你说怎么样?”
狄更斯在这里就是经不起诱惑。首先,没有一个被人追捕的又饥又渴的逃犯会这么说话的。何况,虽然这一番话表明了对一个孩子的心理活动很了解,但是这实际的用词与后来发生的事是很不合调的。这把马格维治变成了一种童话剧里的坏叔叔,或者,如果你从孩子的眼光来看,成了一个可怕的恶魔。后来他在书中所表现的不是那两种人。而且,后来他那过分感激的态度是情节所系的关键,仅仅因为这一番话,就成为不可信的了。像平常一样,狄更斯的想象力压倒了他。这些惟妙惟肖的细节略去不用是太可惜了。甚至在那些与马格维治相比更一致的人物身上,他也很容易禁不住诱惑而犯了这种错误。例如,摩得斯通先生每天早上总有用令人讨厌的算数难题结束大卫·科波菲尔的功课的习惯。这总是这样开始的:“如果我到乳酪铺里去,买五千块双份格罗斯特乳酪,每块四便士半,一共要付多少钱?”这里又有一个典型的狄更斯式细节:双份格罗斯特乳酪。但对摩得斯通来说,这一点过于有人情味了;他应说是买五千只钱盒。每次弹了这个调子,小说的统一性就受损。这并不非常重要,因为狄更斯显然是个局部大于整体的作家。他尽是零碎细节——腐朽的建筑,但是滴水嘴却十分精彩——而且当他刻画某个人物而这个人物后来会被迫做出与性格不一致的行为来时,他总是最拿手的。
当然,批评狄更斯让他的人物行为不合性格,并不是常见的。一般来说,批评他的是他做的正好相反。他的人物都“类型化”了,每个人物都简单地代表一个单一的特点,配有某种标签,使你可以一望而知。狄更斯“只是一个漫画家而已”——这是经常听到的批评,这对他多少有些不公。首先,他并没有把自己看成是一个漫画家,而且经常让原本是纯粹静态的人物活动起来。斯奎尔斯、密考伯、莫契尔小姐[25]、韦格、斯金波尔、匹克斯尼夫等许多人最后都卷入与他们性格格格不入,以至他们的行为令人不可信的“情节”之中。他们以幻灯片开始,最后成了一部三流电影。有时你可以随便指出一句话来就可证明原来的幻觉已遭到破坏。《大卫·科波菲尔》中就有这么一句话。在那有名的晚宴(也就是羊腿没有烧熟的那一顿)以后,大卫陪客人出去。他在扶梯顶上止住了特拉德尔斯:
“特拉德尔斯,”我说,“密考伯先生并没有恶意,不过,如果我是你,我不会借任何东西给他的。”
“亲爱的科波菲尔,”特拉德尔斯微笑地回答,“我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出借。”
“你有你的名声,你知道。”我说。
你在这个地方读到这句话,它有点不协调,尽管类似这种事情迟早会不可避免地发生。这个故事是一个相当写实的故事,而且大卫正在长大成人;最后他一定会看出密考伯先生的真面目:一个蹭饭吃的骗子。后来,当然,狄更斯的温情占了上风,他让密考伯改过自新。但是从这以后开始,尽管狄更斯拼命作了努力,原来的密考伯就不再跃然纸上了。总的来说,把狄更斯的人物卷进去的“情节”并不是特别可信的,但是至少这种情节是作出要显得接近现实的样子的,而这些人物所属的世界却是个虚无缥缈之乡,一种永恒的状态。但是就在这里,你看到了“只是一个漫画家而已”并不完全是贬词。狄更斯尽管不断努力不想做漫画家而大家总是把他当作漫画家,这个事实也许是他的天才的最肯定的标志。他所创造的丑陋形象仍被当作丑陋形象而留在人们的记忆之中,尽管这种丑陋形象与可能发生的戏剧性故事混杂在一起了。它们造成的初步印象极其栩栩如生,任何后来发生的事都无法把它们磨灭掉。就像你幼时认识的人一样,你似乎总是记得他们的某一个具体的态度,做的一件具体的事。斯奎尔斯太太总是在舀糖饴,根密治太太总是在哭,加吉里太太总是在按她丈夫的头撞墙,杰莱贝太太总是在写小册子——她们全都在那里,就像鼻烟壶盖上画的晶晶发亮的小画像一样,永远固定在那里,完全想入非非,令人难以置信,然而却又比严肃作家的努力更加实在一些,更加难忘得多。即使以他那时代的标准来衡量,狄更斯也是一个特别矫揉造作的作家。正如罗斯金[26]所说,他“选择在一圈舞台灯光中工作”。他的人物甚至比斯莫莱特的人物更加扭曲,更加简单化。但是小说写作是没有规则的,对任何艺术作品来说,只有一个考验值得操心——流传后世。以此为考验,狄更斯的人物是成功的,即使记得这些人物的人很少把他们看做是人。他们是怪物,不过无论如何,他们是存在的。
尽管这样,写怪物还是有个不利的方面。那就是,狄更斯只有某几种情绪能够触及。人的心里有很大的范围他从来不碰。他的作品中没有任何地方有诗意的感情,没有真正的悲剧,甚至性爱也几乎是在他的范围之外的。实际上,他的作品并不是好像有时有人说的那样没有性,考虑到他写作的时代,他是相当坦率露骨的。但是他身上丝毫没有你在《曼侬·莱斯戈》、《萨朗波》、《卡门》、《呼啸山庄》里找到的那种感情。据阿尔都斯·赫胥黎[27]说,戴·赫·劳伦斯有一次曾说,巴尔扎克是个“巨人般的侏儒”,在一定意义上,狄更斯也可以说是这样。有很多整个整个的天地,他不是一无所知,就是不想一提。除非是相当拐弯抹角地,你从狄更斯那里了解不到什么。这么说,使你马上想起十九世纪伟大的俄国小说家。为什么托尔斯泰的掌握似乎比狄更斯大得多呢——为什么他似乎能够告诉你多得多的关于你自己的事情?这不是因为他更有天分,或者甚至,归根结底来说,更加聪慧。这是因为他是在写发展成长中的人。他的人物都是在努力完善他们的灵魂,而狄更斯的人物都是已经完结了的,完美的。在我自己看来,狄更斯的人物比托尔斯泰的人物出现得更频繁更生动,但是总是一个不变的单一姿态,就像一幅画或一件家具。你无法同狄更斯的人物进行想象的对话,像你可以同——比如——皮埃尔·别祖霍夫[28]进行想象中的对话那样。这不仅是因为托尔斯泰更加严肃,因为也有一些滑稽的人物你可以想象同他们对话的,比如布卢姆[29],或者甚至威尔斯的波莱先生。这是因为狄更斯的人物没有内心生活。他们恰当地说了他们该说的话,但是无法想象他们说任何别的事情。他们从来不学,从来不想。也许他的人物中想得最多的是保尔·董贝,而他的思想是一锅粥。这是不是说托尔斯泰的小说比狄更斯的“更好”呢?事实是,用“更好”或“更糟”来作这样的比较是荒谬的。如果一定要我比较托尔斯泰和狄更斯,我要说,托尔斯泰的吸引力从长远来说大概会更广泛一些,因为狄更斯在英语文化以外是很少能懂的;而另一方面,狄更斯能够达到简单的人,而托尔斯泰则不能。托尔斯泰的人物能够跨越边界,狄更斯的人物可以画在香烟画片上[30]。但是你不必在他们两人中间作一选择,正如你不必在香肠和玫瑰之间作一选择一样。他们的宗旨并不交错。
六
如果说狄更斯只是个滑稽作家,很可能现在就不会有人记得他的名字了。或者他的作品至多只有少数几部会流传下来,作为一种对维多利亚女王时代气氛的残余依恋。谁没有偶尔感到“可惜”,狄更斯竟然为了像《小杜丽》和《艰难时世》那样的东西而抛弃了《匹克威克外传》的风格!大家总是要求流行作家一而再再而三地写同样的作品,却忘记了,会把一本书写两遍的人,连一遍也写不出。任何作家凡是不完全没有生气的,都是按一种抛物线行动的,上升的曲线已经预示了下降的曲线。乔伊斯以《都柏林人》的不错表现开始,以《芬尼根守灵夜》的梦幻语言结束,但《尤利西斯》和《艺术家肖像》是这抛物线的一部分。那驱使狄更斯形成他并不真正适合,同时又使我们记得他的艺术形式的力量,只不过是这个事实:他是个道学家,也就是“有话要说”的意识。他总是在讲道,而这就是他的创造力量的最终秘密。因为你只有有所关心,你才能创作。像斯奎尔斯和密考伯那样的人物类型是不可能由一个只是为了寻找什么可乐的东西才写作的雇佣文人创造出来的。值得一笑的笑话总是有个想法在背后,往往是一种离经叛道的想法。狄更斯能够连续逗人一笑是因为他抗拒权威,而权威总是在那里让人取笑的。总归有什么地方能给滑稽演员再扔上一块奶油蛋糕而引人发笑。
他的激进思想是最模糊的一种,但是你总知道它存在那里。这就是道学家和政治家的不同之处。他没有建设性的建议,甚至对他所攻击的社会的性质也没有清楚的理解,他只是有一种感情上的知觉,感到有什么事情不对头。他最后能够说的只是“行为要放规矩些”。我在上面已经说过,这不一定像听起来那么肤浅。大多数革命家都是潜在的保守派,因为他们想象,只要改变社会形状,一切都会走上正轨;一旦实行了这种改变——有时就如此——他们就认为没有必要进行任何其他改变了。狄更斯没有这种粗枝大叶的心态,他的不满的含糊性是它永久性的标志。他所反对的,不是这种或那种制度,而是像切斯特顿所说,“人类脸上的一个表情”。大致可以说,他的道德观是基督教的道德观,但是,尽管他受到英国国教的教养长大,他基本上是个圣经基督教徒,他写遗嘱时有意表明了这一点。无论如何,不能完全把他说成是个虔诚的人。没有疑问,他“信教”,但是虔诚意义上的宗教似乎并没有怎么进入到他的思想中去。[31]他表现出是个基督教徒的地方是他近乎本能地同被压迫者站在一起反对压迫者的时候。在任何地方他总是站在受压的人的一边,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把这推演到合乎逻辑的结果,一旦受压者成了压人者时,你就得改变立场了。事实上,狄更斯往往是这样做的。例如他厌憎天主教会,但是一旦天主教徒受到迫害(《巴纳比·鲁奇》),他就在他们一边。甚至他更加憎厌的贵族阶级,一旦真的被推翻(《双城记》中关于革命的几章),他的同情就倒转了过来。凡是他偏离这个感情态度的时候,他就迷失了方向。一个大家都知道的例子是《大卫·科波菲尔》的结束,凡是读到这里的人都感到有些不对头。不对头的是,结束的几章隐约而又明显地弥漫着对成功的崇拜。这是斯迈尔斯心目中的福音,不是狄更斯心目中的福音。原来的动人亲切的人物不见了,密考伯发了财,希普进了牢,这两件事情都显然是不可能的,甚至为了让位于艾格尼斯,而让朵拉死去。你如果愿意,完全可以把朵拉理解为狄更斯的妻子,而艾格尼斯是他的妻妹,但基本事实是,狄更斯“变得体面起来”,不惜伤害自己的本性。也许这是为什么艾格尼斯是他最不讨人喜欢的一个女主人公,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罗曼司中的真正无腿天使,几乎像萨克雷笔下的劳拉一样糟糕。
凡是长大了的人,读狄更斯时无法不感到他的局限性,但是他的本性的心胸宽广大度仍不容抹杀,这起了一种船锚的作用,几乎总是把他牢牢地固定在他应有的去处。这大概是他受人欢迎的中心秘密。一种多少有些狄更斯那种类型的好脾气的反摩西律法主义[32],是西方通俗文化的标志之一。你可以在民间故事和滑稽歌曲中看到,可以在像米老鼠和大力水手(两者都是大杀手杰克的翻版)那样的梦幻人物中看到,可以在工人阶级社会主义史中看到,可以在反对帝国主义的群众性抗议(总是没有什么效果但并不总是骗局)中看到,可以从要是一个有钱人的汽车压死了一个穷人,陪审团总是判处过高赔偿的冲动中看到。这是一种你总是站在受压的人一边,站在弱者反抗强者一边的感情。从一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种已经过时了五十年的感情。普通人仍生活在狄更斯的心理世界里,但是几乎每一个现代知识分子都已经投到这种或那种形式的极权主义中去了。从马克思主义或法西斯主义观点来看,狄更斯所代表的东西几乎全是可以当作“资产阶级道德观”而加以一笔勾销的。但是在道德观方面,没有人比英国工人阶级更加“资产阶级化”了。西方国家的普通人在心理上从来没有进入过“现实主义”和权力政治的世界。他们可能不久就会进入,在这种情况下,狄更斯就会像拉马车的马一样过时。但是在他自己的时代和我们的时代里,他之所以流行主要是因为他能够用一种滑稽的、简单化的因此是令人难忘的方式表达普通人的天性的规矩。重要的是,从这个观点出发,十分不同类型的人都可以说是“普通的”。在一个像英国那样的国家里,尽管有它的阶级结构,的确存在着一种文化上的一致。在基督教的年代里,特别是自从法国革命以后,西方世界始终被自由和平等理念所萦绕;这只是一种理念,但是它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阶层之中。到处存在着最令人发指的不公、残暴、谎言、势利和虚荣,但是不是很多的人能够以——比如说——罗马奴隶主的无动于衷的冷漠态度来看待这些事情。甚至百万富翁也会有一种隐约的内疚感,就像一只狗在吃一块偷来的羊腿一样。几乎所有人,不论他们的实际行为怎么样,在感情上都是响应四海之内皆兄弟的理念的。狄更斯表达了一种过去是而且总的来说现在仍然是甚至那些违反的人也相信的准则。除此之外,很难解释为什么他既可以被劳动人民所阅读(这样的事从来没有发生在其他像他那样身价的小说家身上),又可以安葬在威斯敏斯特教堂。
当你读到任何一篇有强烈个性的文章时,你有这样的印象,你仿佛从这书页的背后看到了一张脸。这不一定是作家本人的脸。我在读斯威夫特、笛福、菲尔丁[33]、司汤达、萨克雷、福楼拜时都强烈地感到这一点,虽然在好几个人身上,我并不知道这些人实际长得怎样,而且也不想知道。你看到的是那个作家应该有的那张脸。但是,我在狄更斯的作品里看到的脸不完全是狄更斯的相片中的那张脸,尽管很像。这是一个大约四十岁的人的脸,有一撮小胡须,脸色红润。他正在笑,笑声中有一丝怒意,但是没有得意,没有恶意。这是一个总是在对什么东西进行斗争的人的脸,但他是在公开斗争的,而且并无惧意,这是一个虽有怒意但生性宽容的人的脸——也就是说,一个十九世纪自由派,一个有自由思想的人,一种被所有如今正在争夺我们灵魂的发出臭味的小器的正统思想以同样的憎恨所憎恨的类型的脸。
一九四〇年三月十一日
* * *
[1] George Gissing(1857—1903),英国小说家,作品多反映穷苦文人生活,著有《新格鲁勃街》等。
[2] Charles Reade(1814—1884),英国小说家和剧作家,作品多揭露社会不公,著有《修道院和家庭》等。
[3] 指一七八〇年新教徒在乔治·戈登煽动下反对一七七八年通过的罗马天主教放宽法(即放宽对天主教的限制)的暴乱。
[4] Francisco Franco(1892—1975),西班牙独裁者,一九三六年在德意的法西斯支持下率兵叛乱,与共和国政府军进行内战,获胜后执政几达四十年。
[5] 一九〇五年在伦敦上演的一部剧本,剧中神出鬼没、行动诡秘的主人公用此花名作为化名。
[6] 法国大革命时一支流行的同名歌曲伴奏下的街头舞蹈。
[7] 一八一八至一八四七年间出版的一部儿童读物,共三卷。
[8] William ke(1757—1827),英国诗人和画家,著有长篇史诗《弥尔顿》和《耶路撒冷》。
[9] H.G.Wells(1866—1946),英国小说家,作品有《时间机器》、《星际大战》等。
[10] Arnold Bet(1867—1931),英国小说家,作品有《老妇人的故事》等。
[11] 伦敦当年的一处高级住宅区。
[12] 狄更斯作品中的一个官僚机构。
[13] 分别为“意大利佬”、“西班牙佬”、“法国佬”、“德国佬(荷兰佬)”、“犹太佬”、“犹太鬼”、“黑鬼”、“阿拉伯佬”、“中国佬”、“拉美佬”、“胆小鬼”。
[14] 英制,每石等于十四磅。
[15] 莎士比亚笔下的喜剧人物,见《亨利四世》和《温莎的风流娘们》等剧。
[16] George Meredith(1828—1909),英国小说家和诗人,作品有《利己主义者》等。
[17] T. G. Smollett(1721—1771),苏格兰讽刺小说家,以冒险小说《罗德里克·兰登历险记》等著称。
[18] 伦敦关押欠债人的监狱。
[19] 《艰难时世》在《家庭的话》连载,《远大前程》和《双城记》在《一年到头》连载。福斯特说,周刊连载篇幅有限,“更难使读者对每次连载有足够的兴趣。”狄更斯本人抱怨没有“活动余地”。换句话说,他不得不比较紧贴故事。——原注
[20] John Leech(1817—1864),英国插图画家、漫画家,曾为幽默讽刺杂志《笨拙》作漫画,并为狄更斯的《圣诞颂歌》和瑟蒂斯狩猎小说作插图。
[21] Robert Smith Surtees(1803—1864),英国小说家和编辑,著有狩猎和乡村生活小说多部,以塑造滑稽人物乔罗克斯先生的系列小说成名。
[22] Alfred Tennyson(1809—1892),英国诗人,一八五〇年获桂冠诗人荣誉称号,代表作有《尤利西斯》、《悼念》等。
[23] 纪念一八〇五年在特拉法尔加角海战中大败法西联合舰队的海军统帅纳尔逊的圆柱形纪念碑,在伦敦特拉法尔加广场中央。
[24] Frederick Marryat(1792—1848),英国小说家,以本人在海军经历为根据著有多部航海小说。
[25] 狄更斯把莫契尔小姐改写成一种女主人公式人物,因为他加以丑化的那个真人读到了前几章后,深感刺痛。他原来要让她演个坏蛋角色,但是这样一个人物所采取的任何行动都会是不合性格的。——原注
[26] John Ruskin(1819—1900),英国评论家,著有自传《时至今日》。
[27] Aldous Huxley(1894—1963),英国小说家,著有《美丽新世界》。
[28] 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中的人物。
[29] 乔伊斯《尤利西斯》中的主人公。
[30] 约翰·普莱耶父子公司一九一三年发行了两套香烟画片,名叫“狄更斯小说人物”;一九二三年又合并作一套再次发行。——原注
[31] 他在给他的幼子的信(一八六八)中说:“你当记得,你在家中时从来没有在宗教规矩上或者仅仅仪式上的事来烦你。我总是有意不以这种事情来要求我的孩子,他们长大以后自己会形成尊重这些规矩的看法。因此你当更好地了解,我如今极其严肃地告诉你来自基督本人的基督教的真和美,以及你如果谦恭地然而衷心地尊重它,你就不可能错到哪里去……千万不要放弃自己在早晚独自祷告的健康有益习惯。我自己从来没有放弃过,我对这样做带来的快慰深有体会。”——原注
[32] 基督教认为既然蒙主恩而得拯救就无需遵守摩西律法的主张。
[33] Henry Fielding(1707—1754),英国小说家,作品有《汤姆·琼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