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处的社会致力于攫取财富以及获取利润,因而我们很少看到存在型生存模式的证据,并把占有型模式当作最自然的生存方式,甚至是唯一可取的生活方式。所有这些都让人格外难以理解存在型模式的本质,让人觉得占有型模式是唯一可能的方向。然而,这两种模式的概念都根植于人类的生存经验中,不应也不能以完全抽象、理智的方式来考察它们。两者都反映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必须具体对待。下文列举了一些生活中可以看到的占有和存在的例子,或许可以帮助读者理解这两种生存模式的区别。
学习
以占有型模式进行学习的学生会去听讲座。他们听到一些词语并理解其逻辑结构,尽可能地将它们一字一句地记在活页笔记本上,以便日后记忆从而通过考试。但讲座内容并不会内化为学生个人思想体系的一部分,使其更加丰富和宽广。相反,他们把词语转化为僵死的思想或理论群组储存起来。学生和讲座内容之间没有实质联系,学生只不过成了一系列言论的拥有者。这些言论由他人发表,既可能由他人原创,也可能取自另一来源。
以这种方式学习的学生只有一个目的——紧紧抓住“学到的”内容,不管是完全依赖自己的记忆还是认真复习课堂笔记。他们不必创造新的东西。事实上,占有型学习者会因为一门课程的新思想和新观念而感到不安,因为新的东西会质疑他们已经占有的固定的信息整体。的确,对于那些主要以占有的方式与世界发生联系的人来说,不能固定下来(或者记录下来)的想法都是令人恐惧的,它们就像所有发展、变化的事物一样难以控制。
对于以存在的方式与世界发生联结的学生来说,学习过程的性质完全不同。首先,他们不会像一张白纸那样去听课程讲座,哪怕是 这种信念建立在事实基础上,因此是理性的。但这些事实又不是能用通常的实证主义心理学的方法来确认和“证明”的。我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只是“记录”这些事实的途径。
爱
在占有和存在两种模式下,爱也有两种意义。
人可以占有爱情吗?如果可以,要想拥有、占有和保有它,爱应该是一样东西、一种物质。而事实是,世上并没有一种叫“爱”的东西。“爱”是一种抽象,或许是一位女神或天外来客,不过谁也没有见过她。事实上,只存在爱的行为。爱是一种积极产出的行动。爱是关心、懂得、回应、确信和欢喜,不论爱的是一个人、一棵树、一幅画还是一个想法。它意味着赋予生命以及增加活力。它是一个自我更新、自我加强的过程。
占有型模式下的爱意味着约束、限制和控制爱的对象。它使人窒息,让人死气沉沉、喘不过气,是一种杀戮,而非给人活力。被人们称为“爱”的东西大都是对这个词的误用,以掩盖人们不爱的事实。到底有多少父母真正爱孩子,这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劳埃德·德莫斯(Lloyd de Mause)指出,两千多年的西方历史充斥着父母虐待孩子的记录,涉及范围从身体到心理虐待,到疏于照料,到纯粹受占有欲支配,有的父母甚至是虐待狂。事实如此触目惊心,以至于让人认为慈爱的父母是异类而非常态。
婚姻也是一样。不论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还是旧时建立在社会便利和习俗上的传统婚姻,真正互相爱着的夫妻似乎是例外。社会便利、习俗、双方的经济利益、共同抚养子女、互相依赖以及对彼此的憎恨和恐惧,都被人们有意识地当作“爱”来体验,直到有一天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意识到他们并不爱对方,甚至从来没有爱过。今天在这方面可以观察到一些进步,人们变得更加现实和清醒,很多人不再认为相互间的性吸引是爱,或把友好而疏远的团队合作关系当作爱的表现。这种新观念使人们更坦诚,也更加频繁地更换伴侣。这并不一定会导致爱情发生得更频繁,因为新的伴侣可能跟老的伴侣一样,并不爱对方。
从“陷入爱情”演变为“拥有爱情”的幻觉,这一过程可以在情侣爱情发展史的具体细节中观察到。(我在《爱的艺术》中指出,“陷入爱情”的“陷入”一词自相矛盾。因为爱是一种积极的行为,人只能“站立”或“行走”在爱情里,而不能“陷入”爱情里,因为这个词带有消极被动的意味。)
在求爱过程中,双方都对彼此不太确定,都努力讨对方欢心。双方都活泼、迷人、有趣甚至美丽,因为富有生气会美化一个人的面孔。他们都还没有占有对方,因此双方都集中精力于存在,即给与和激发对方。婚姻行为往往将这一情形完全改变。婚姻契约具有排他性,使得夫妻双方独占对方的身体、情感和关怀。他们不再需要讨对方欢心,爱情变</a>成他们占有的财产。双方都不再努力变得可爱,不再激发彼此的爱,开始变得无趣,人也渐渐失去了美丽的光彩。他们感到失望和困惑。他们难道不再是之前的那两个人了吗?难道他们从一开始就错了吗?双方通常都在对方身上寻找变化的原因并感到受了欺骗。他们不明白他们都已不是当初互相爱着彼此的那两个人了,人可以占有爱情这种错误的观念使他们停止了爱。现在,他们不再爱对方,只是安于共同所有人的关系——共同占有金钱、社会地位、房子和子女。因此在一些案例里,婚姻始于爱情基础,而后转化为友好的共同占有关系,成为两个唯我的人汇聚而成的公司——我们称之为“家庭”。
如果一对夫妇无法克服对爱情的渴望,想要重燃当初的爱恋,其中一方就有可能幻想着寻找一个(或几个)新的伴侣来满足这种渴望。他们感到自己只想拥有爱情。对他们而言,爱情不是存在的表达,而是一位女神,他们愿意屈从于她。这样的爱情必然会失败,因为就像一首法语老歌所唱的,“爱是自由之子”。爱情女神的膜拜者终会变得消极无趣,从而失去之前的吸引力。
这样的描述并非暗示婚姻不是两个相爱的人的最佳归宿。问题不在于婚姻本身,而在于夫妻双方那种占有型的生存结构——当然说到底,还在于他们所处的社会。当下社会里有些人提倡群婚、交换伴侣、群体性交等同居生活方式,在我看来不过是以寻求新刺激的方式来抵抗枯燥。这些人想要更多“爱人”,却无法好好去爱哪怕一个人。这些行为都是在逃避爱情关系里的真正困难。[参阅《人类的破坏性剖析》(The Anatomy of Human Destructiveness,1973)一书 * * *
(1)这一信息由摩西·布德莫尔博士(Dr. Moshe Budmor)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