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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这一代人有一个古怪的嗜好:至少是自称喜欢某个东西,不是因为它有着内在的卓越品质,而仅仅因为它是新的。在某些地方,这个嗜好被解释为“进步”。的确,如果有人向谚语中所说的火星人介绍我们这个时代的情绪,并告诉他民族主义如今在地球上的流行,他可能会合理地推测:民族主义之所以受到我们的颂扬,是因为它是现代的。在猜测它是一种现代现象上,他是对的,正如我将试图证明的那样;他可能忠实地说它非常现代。但他得出结论:民族主义的现代性是它流行的惟一理由或主要理由,在这一点上,他是错的。
当代民族主义被归因于18世纪、19世纪和20世纪的历史事件。有人解释,政治民主、工业革命和哲学浪漫主义接触到萌芽已久的大众民族意识,产生了民族主义的过程和民族主义的学说——可以说是民族主义的躯体和灵魂。还有人解释,民族主义学说之所以得以向平民大众宣讲,民族主义过程得以被他们所接受,正是借助教育和宣传的工具——全民学校教育、民族军国主义和民族新闻媒体——法国大革命认为这些是可欲的,而工业革命使之变得切实可行。然而,这些解释并不完全令人满意。就其本身而言,它们可能是有效的,但它们并没有解释清楚,民族主义的传道者们为什么带着传教士般的火热激情,它为数众多的信徒们为什么拥有一种强烈的热爱。为什么数百万人心甘情愿为了民族主义慷慨捐躯?
在过去,有过很多历史进程和哲学说教,都不像民族主义在当今这个时代激发出民众的这样一种回应。古代的禁欲主义,中世纪的唯名论或唯实论,现代的享乐主义,同样导致了“知识分子”的有趣思考,被上层社会有影响力的成员所接受,并至少对平民大众有一定的间接影响,但从未有过大批的人为了那些哲学而战斗和死去。关于现代民族主义,必定有某种不同于哲学、学说和历史进程的东西。
这个东西显然是一种情感,对民族国家的观念或事实的情感忠诚——这样一种忠诚带有如此强烈的情感色彩,以至于激励了各种各样的人,并导致他们把其他一切人类忠诚都置于民族忠诚之下的位置。当然,在现代民族国家,个体公民依然保留了很多——即便不是大多数的——情感忠诚,奉献给特定的人、特定的地方和特定的观念;自有史以来,这些东西标明了人类的种族。美国人对一位政治领袖、一间隐秘小屋、一座教堂、一个工会、一所大学</a>、一座新英格兰城镇、一个南方种植园或一个西部大牧场的忠诚,尽管在程度上与古代罗马人、犹太人和埃及人的忠诚有所不同,但在性质上并没有什么两样。现在也像过去一样,它可能透露了这样一个事实:个人必须在两种忠诚之间做出选择,他可以为了忠诚于隐秘小屋而抛弃政治领袖,也可以遵照牧师的命令离开小木屋,还可以为了追随一位政治领袖的命运而违抗自己的牧师。但现如今,我们与古代、中世纪和现代早期的祖先之间的根本不同就在这里:在出现冲突的情况下,个人通常乐意一个接一个牺牲他对人、地方和观念的忠诚,甚至包括对家庭的忠诚,而响应民族群体和民族国家至高无上的召唤。这就是民族主义;毫无疑问,它必定有着丰富的情感内容,使之凌驾于当今这一代人其他所有情感忠诚之上。
现在,当你回顾人类历史卷帙浩繁的篇章,你就会吃惊于人类运动的频繁与力量——这些运动的主要动力就在宗教情感中。这里面有一个对于我们来说很有价值的线索。我们难道没有在这里给现代民族主义的力量、其传道者的热情和信徒们的奉献找到一个最令人信服的解释吗?民族主义对数量庞大的个人来说成了一种名副其实的宗教,能够唤起那种深厚的、无法抵抗的、本质上是宗教的情感,这难道不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吗?我们不妨把注意力转向本书主题的这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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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史以来,人的区别性特征一直是我们可以称之为“宗教感”的那种东西,亦即对自身之外的某种力量的神秘信仰——这种信仰始终伴随着敬畏感,通常伴随着外在的行为和仪式。在每一个地方,在五花八门的形式之下,你都可以找到它的表达,在原始人的洞穴里,在埃及的金字塔里,在摩西的律法和亚伦的仪式中,在德尔斐神谕的词句中,在维斯塔尔贞女悉心守护的祭坛圣火中,在印加人和阿兹特克人的神庙中,在爱斯基摩人和霍屯督人的禁忌中。你发现它被供奉在一些大的宗教体系中,比如印度教、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千百年来总共有数以十亿计的信徒。像从前一样,今天的人们也感觉到了它的魔力。
很显然,“宗教感”在人的心里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通常情况下他必定要以这样那样的方式把它表达出来。他可能失去对特定宗教的信仰,但即便如此,他也通常会有意无意地把自己奉献给另外的崇拜对象。可能崇拜基督或佛陀,可能崇拜图腾或神物,同样可能崇拜科学或人文——假如这些概念是用大写字母写在他脑海里的话。无论如何,这涉及一种体验,一种敬畏的情感——它们根本上是宗教性的。
即使是在对某种流行宗教的疑惑和怀疑最猖獗的时代,正是怀疑论者和疑惑者,乐于寻求自身之外的某个对象,来奉献他们的崇敬。例如,在基督教早期的几个世纪,当希腊-罗马异教失去了对罗马帝国知识阶层的掌控的时候,依然有一个显著的趋势,试图为宗教感寻找出口,一方面到斯多葛主义及其他哲学中去找——这些哲学宣布,更真、更高的神性在于责任和合理的享乐,另一方面从他们与一些陌生的、有点怪诞的神祇的神秘交流中去找:伊希斯和奥西里斯,密特拉,或者新柏拉图主义的“精神”。在那样的实例中,随之而出现的混乱和宗教多样化只是过渡性的,根本不是反宗教的;它激发了一些稀奇古怪的努力,试图把这些五花八门的崇拜对象混合起来,并使之和谐共存;它不久之后产生了一次宗教融合,并因此为基督教最终的广泛传播和接受铺平了道路。就一些基本方面而言,基督教是新奇的和革命性的,但它并不代表与过去的一次彻底的决裂;它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犹太教的古老教义和实践,同时从异教和非犹太教中为它的礼拜和神学借用了很多成分。基督教是一种融合性的宗教,正如它之前的希腊-罗马异教一样。异教和基督教,还有从前者到后者的过渡性宗教,全都诉诸人的宗教感。
再一次,在中世纪晚期,关于天主教会涉及基督教上帝的性质及其适当崇拜的教义,在西欧和中欧产生了大量的怀疑。紧接着便是新教的兴起。但是,当你研究历史上的新教时,你印象更深的,不是宗教改革家们给基督教内容引入的新鲜东西,而是他们的保守:他们坚持保留旧基督教会的某些核心教义和仪式[1]。他们从天主教借来大量的东西;与此同时,他们从那个时代的知识分子运动中也借用了很多东西,尤其是让他们自己对古代犹太教担负起一些新的义务。16世纪从天主教到新教的转变无疑预示了对某个特定宗教不断弱化的信仰,但是,历史学者知道,16世纪并不是反宗教的。在新教中,就像在天主教或犹太教中一样,同样是在从一者向另一者的过渡中,一个人让自己的宗教感得到了表达。
同样,我们可以认为,新教随后的迅速瓦解,分裂成数不清的宗派和教派,只不过是一个古老现象的现代等价物,类似于古代希腊-罗马异教的瓦解;后来新教世界进行的宗教融合可能相应地引入一种新的宗教形式——这种宗教不管在名称上有多大程度是基督教的和新教的,都会在相当大程度上背离历史上的新教和历史上的基督教。然而,这样一种新新教,是否出现,以及何时出现,完全就像历史上的新教一样,也像之前的历史上的天主教一样,将是人的宗教感的一种具体体现[2]。
在宗教怀疑论和神学怀疑的所有时期当中,人类历史上最具决定性的时期——至少对于我们的目的来说是这样——是18世纪。正是18世纪,在西欧,尤其是在法国,见证了伏尔泰及其他“启蒙”文学家对“超自然”宗教及教会制度的嘲笑和攻击。基督教传说和基督教《圣经》同样遭到质疑。教会权威遭到攻击。奇迹遭到嘲弄,而像三位一体、道成肉身和救赎这样的神迹遭到排斥。基督教被指责为迷信,它的牧师被指控欺骗。这些意见和判断并不局限于少数几个哲学家。范围广泛的圈子同样抱持这样的观点,因此,18世纪清楚地见证了传统基督教——不管是天主教,还是新教——对欧洲知识阶层的掌控明显放松。自阿里乌斯教派论战以来,破天荒 近代民族国家的成员身份是强制性的。个人只有死亡和移民才能脱离世俗国家;在后一种情况下,他会发现,要想找到一个没有某种既定形式的民族主义宗教的国家,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可以说,他可以改变他所属于的教派,但不能改变他的宗教。传说中“没有国家的人”成了“漂泊的荷兰人”的一个最新版本。不管对自己的民族信仰多么怀疑,个人都知道,任何一个民族国家的强制身份,都涉及为它的维持和传教事业提供强制性的财政支持,因为这样一个国家也一定要征收税赋,就像中世纪教会征收什一税一样。
民族主义期望所有人都对其奉献内心的虔诚,不过这里适当顾及了人性的弱点。只要公共的典礼和仪式得到恰当的遵守,并不会太过仔细地探查个体崇拜者的内心。在宗教感的强度上,人与人之间无疑有所不同,有些人也许如此反常,以至于根本体验不到任何宗教情感。此外,人们很早就认识到,祈祷时嗓门最大、捶胸顿足最夸张的人,可能最缺乏真正的内在虔诚。怀疑论者和不信者都是出了名的狡猾;真心虔诚的民族主义者当中是不是存在伪善之徒,这是值得怀疑的。
然而,外在民族主义崇拜深受欢迎和引人注目的特征是毋庸置疑的。亵渎神明和不敬一直被当作十恶不赦之罪来处理;现代人要是听任自己心里掠过的怀疑在冷嘲热讽中得到表达,从而损害狂热的国家崇拜,他完全够条件被关进疯人院或监狱。
现代民族主义的仪式比历史上另外一些伟大宗教的仪式更简单,这多半是因为尚没有流逝足够长的时间,好让它得到精心的打磨,但是,考虑到它的年轻,它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民族主义的主要信仰符号和核心崇拜对象是国旗,为了向国旗“致敬”,为了“升旗”和“降旗”,专门设计了一些稀奇古怪的礼拜仪式。当国旗从面前经过时,人们脱帽致礼;为了赞美国旗,诗人们写颂歌,孩子们唱赞美诗。在美国,年轻人排成整齐的队列,被要求以圣师的声音和司仪的手势,每日背诵那句神秘的套话:“我宣誓忠诚于我们的国旗和它代表的国家,一个与所有人的自由和正义密不可分的国家。”在每个地方,在民族主义所有庄严肃穆的节日和斋日,国旗都引人注目;与之相伴随的是另一样神圣的东西:国歌。一个敏锐的文学批评家,以他纯世俗的身份,可能会给某些短语挑毛病,比如“统治吧,不列颠尼亚”、“德意志高于一切”,甚或“马赛曲”;他可能基于文学的理由,令人信服地反对诸如“噢,说吧,你能看见吗?”这样蹩脚的开头。但一首国歌可不是一个世俗目标,也不允许进</a>行文本批评。它是神圣的。它是新体制的Te Deum(拉丁语:感恩赞美诗);当国歌唱起的时候,崇拜者肃立,军人“立正”,男性公民脱帽,全都作出崇拜和尊敬的外在反应。
民族主义有它的检阅、游行和朝圣。此外,它还有与众不同的神圣日子,正如基督教会从异教那里接管了一些节日一样,民族国家也毫不客气地从基督教那里借用了一些节日。例如,在美国,7月4日是民族主义的圣诞节,国旗纪念日取代了基督圣体节,阵亡将士纪念日取代了纪念忠诚死者的万灵节,而基督教日历上的圣徒纪念日则被民族圣徒和民族英雄——比如华盛顿和林肯——的生日所取代。民族主义也有它的神庙,你会发现,被绝大多数人视为最珍贵、最神圣的地方和建筑,不是基督教的大教堂,而是费城的独立厅,波士顿的法尼尔厅,列克星敦的李将军纪念堂,纽约的格兰特将军纪念堂,还有华盛顿城,连同其庄严的国会大厦、白宫、林肯和华盛顿纪念碑,以及邻近的阿灵顿公墓和弗农山庄。
现代人,尤其是美国人,往往把中世纪对画像、偶像和遗物的崇拜看作是带有“迷信”的意味,但是,让他们用一尊乔治·华盛顿将军的雕像取代圣乔治的雕像,用一张勇</a>敢的莫莉·皮切尔的印刷肖像取代圣母玛利亚的画像,用一面破破烂烂的战旗取代一块圣十字架残骸,他们就会表现出一种他们认为很美、很高贵的崇敬。你只要回想一下遍布每一座城镇的民族英雄雕像,以及装饰着富人的豪华俱乐部和穷人的简陋村舍的建国之父们的画像,你就能够理解现代民族主义基本的宗教诉求。1915年,当那尊开裂的老自由钟从费城运抵旧金山国际博览会时,成群结队举止优雅、漂亮可爱的女士在沿途的火车站迎接它,对它虔诚地弯下腰来,奉上香吻。通过崇拜一件民族遗物,这些女士表达了她们的宗教感,践行了民族主义的崇拜仪式。
5
每个民族国家都有一套“神学”,一整套多少被系统化了的官方学说——它是从“国父”们的箴言和民族经文的训诫推导出来的,反映了“民族精神”,构成了民族行为的指南。在美国,民族《圣经》的经文无疑包括《独立宣言》、《宪法》、《华盛顿告别演说》、“门罗主义”和林肯的演说;但在这里,就像在别的地方一样,经文尚不是确定无疑的。如今,两个神学学派之间甚至存在激烈的竞争,一派支持以西奥多·罗斯福为依据的福音书的权威性,另一派把启示归于伍德罗·威尔逊的使徒书。当然,这样的竞争可能只是暂时的;长远来看,我们的神学博士们终究会达成妥协,把伍德罗的使徒书和西奥多的福音书整合为美国的《圣经》,然后行使他们准确无误的权威;这既是可行的,也是可欲的。即使《圣经》中有一些小差异和小矛盾,民族主义也很容易存活下来,就像其他宗教存活了下来一样,甚至可以从中获益。对自封的神学家们来说,解释和考证的机会是一个天赐良机。
从民族主义的神学家们那里,产生出了一些多少还算有点学问的作品,比方说关于《宪法》、“门罗主义”或亚伯拉罕·林肯的智慧的作品——时评家和教科书编者对这些作品进行了评论和简化;这些先生们(和女士们)的作品又依次被多愁善感的记者和情绪饱满的演说家虔诚地通俗化了。整个过程的结果是,知识分子的民族主义神学变成了平民大众的民族主义神学。
民族主义神学在每一个细节上都不是十分准确和完全真实——也从未有过这样的神学——但归根到底,它的主要作用是说教,是“为了生活的榜样和规矩的教导”[9],说教大可不必盲目地依赖于历史事实或科学事实。它要求并应当得到范围更广泛的想象和情感的空间。就以美国任何一个地方、在任何一年发表的几乎任何一篇国庆演说为例,或者以记入《国会记录》、并免费分发给选民的任何一篇爱国演说为例,客观真理和科学中立被牺牲给了更情绪化的诉求和更高的真理。并不是说这些爱国演说家和国会议员一开始就打算含糊其辞或公然撒谎;他们通常都是一些正直而可敬的人。实际情况是,他们如此确信传到他们手里的民族主义教义和神话的神圣真理,如此热切地渴望证实多数民众的信仰,以至于毫不怀疑地重复有利于这个事业的任何陈述</a>,甚至编造和传播关于民族过去的十分错误的图景。他们就是这样对一套流行神话的精心设计及其与官方民族主义神学的混淆做出了贡献。
现在,我面前就有一份我们的议员1916年8月15日在国会发表的演说。他好心好意地让政府把它寄给了我,连同很多包农业种子,作为我的民族主义的营养和教诲。这篇演说最后以一首令人振奋的民族主义赞歌结尾:
人类军事史所揭示出的最好的纪律和最辉煌的英雄主义,莫过于独立革命和南北战争的战场上所表现出来的。华盛顿的士兵不是胆小怯懦之徒,不是唯利是图的雇佣兵——专制国王从欧洲废墟雇来,为了不义之财而战斗。他们是自由人,是人类自由的捍卫者,是面对死亡的洪水挺胸而上的英勇战士。他们不是粗鲁无文的造反者。革命队伍里有很多成就斐然的学者,他们阅读埃斯库罗斯的希腊文悲剧就像阅读莎士比亚的英文悲剧一样容易。政府、哲学和宗教是殖民地营火周围平日谈话的熟悉主题。革命士兵知道他们的血是浓的。他们的血统可以追踪到克雷西、普瓦捷、马尔普拉凯和拉米伊的高贵世系。他们阅读本民族的战绩:圣墓的收复,霍亨林登战役,魁北克的占领。他们觉得自己有能力让这些辉煌业绩发扬光大;当战号吹响,军鼓齐鸣,萨拉托加和约克敦的英雄们,布兰迪维因和福吉谷的英雄们,便发出胜利者的兴奋呐喊</a>,冲锋陷阵。正是那个时候,他们就像“新郎走向结婚的庆宴一样”,慷慨赴死;他们的军人精神与古往今来——从温泉关山隘,到古巴和奉天的战斗平原——的武士灵魂在永恒中汇合,他们为了同胞的自由而死。这就是华盛顿的士兵们的品格和行为。
五十多年前,内战在这个国家爆发。这场历史上最重大的战斗召唤着世界上最优良的军队走上战场。来自北方的人和来自南方的人奔向分界线,排着紧密的队列,踏着军人的步伐,他们的心像军鼓一样搏动。不管身上的军服是蓝是灰,在葛底斯堡和安提塔姆,在冷港和荒原,他们向尚未出生的一代代人传递着完美纪律和不朽英勇的信息……
议长先生,我有一个持久而无限的信念,相信我们国家伟大的天命和永恒的光荣。我相信,不远的将来,我们将会完成陆军和海军、经济和工业、知识和精神的准备工作;美国的精神和美国的影响将会凌驾于各国之上,并让全世界黯然失色;我们的《宪法》和我们的《独立宣言》将会在一切人类族群当中成为自由制度的楷模和榜样;在美国革命之火上点燃的自由火把将会成为照亮一切受压迫人类的灯塔;我们的士兵和水兵将会在每一片土地和每一片海洋上被人们害怕和尊敬;我们国家的战鼓声将会在世界各地被人们听见,自由的旗帜将在所有的天空闪亮飘扬;伟大的独立革命的命令,不管是出自一位大使之口,还是出自联邦大炮滚烫的喉咙,都将在世界各地被听到,并被服从。[鼓掌]
这样一段结束语充满激情,但它也传播了一些神话。受过专业训练的历史学家知道,独立革命战争和南北战争中的某些战斗——比如, 最近,一些具有不可知论倾向的先生说过很多话,写过很多文章,谈到新教在美国的衰落;有人指出,只有百分之三十的美国人上教堂。在我看来,这是对当前形势最肤浅的评估。16世纪路德教派和加尔文教派的那种新教可能正在衰落——我并不知道,而且我也不愿意去猜测——但是,作为对历史上的天主教的强烈反对者,作为当代民族主义融合宗教中的重要成分,新教毫无疑问依然活着,而且很兴盛。在这个意义上,远远不止百分之三十的美国人是新教徒——和民族主义者。有一点无疑是真的:很多信奉天主教的美国人对任何这样的诋毁都深感愤怒:他们对民族主义的崇拜不如新教徒同胞那么虔诚。
民族主义与基督教的融合在美国发展迅速。在一个极端,普罗维登斯(罗德岛州)的一个爱尔兰裔主教如此坚决地要“美国化”其教徒,以至于他禁止在他的教区一个教堂里举行法裔加拿大血统教徒的庆典;而这些教区居民则起而反抗他们的主教,很不得体地直呼其名,拒绝服从他的权威,并从魁北克一个神父那里得到了支持他们的民族主义事业的口信。在另一个极端,纽约一座一位论派教堂的现代主义牧师——一位英国血统的牧师——宣称:让美国孩子学习外族希伯来人的民间故事是一件荒唐、不合时宜的事情。他还宣布:他的教堂所管辖的主日学校今后将讲授“美国的《圣经》”——《宪法》、《独立宣言》,以及我们民族英雄的传记[12]。“原教旨主义者”似乎理解支持他们字面上的《圣经》信仰的某种相似性——在早先被选择的希伯来人与后来被选择的美国人之间。“现代主义者”似乎是按照他们稀释基督教的比例来增厚美国的民族主义。
我们从报纸上得知,1924年2月,在圣马可的新教圣公会教堂,现代教士联盟副主席斯图亚特·L.泰森博士举行了一次布道;他在布道中否定了基督的神性,并举行了一场崇拜美国国旗的宗教仪式,“上午和下午吸引了大批人群的关注”:[13]
这次表达国旗教的礼拜仪式取自圣马可教区的教区长威廉·诺曼·格思里博士出版的一本以此为标题的书。他说,1918年感恩节之后的那个礼拜日,我们得到授权,在圣马可教区使用这一仪式,由戴维·H.格里尔——当时是新教圣公会纽约教区的教区长——主持。
崇拜国旗的仪式在教堂高坛前面的一个平台上举行,由专业演员扮演主祭、儿子、 * * *
[1] 读者应该还记得,很久之前,吉本以引人注目的雄辩修辞和尖酸刻薄的机智幽默表达过这个观点。参见《罗马帝国衰亡史》(The History of 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第六卷(J.B.巴里编辑),第125~126页。
[2] 我并不希望被人理解为是在暗示异教与基督教之间或者天主教与新教或“新新教”之间不存在本质差别。我明确否认与当今时代那个庞大而懒惰的教派之间有任何联系,他们声称自己是“一种宗教,像其他宗教一样善,一样真(或假)”。然而,在这里,我并不试图确立、哪怕是宣称任何特定宗教的优越性;我眼下的目的要温和得多,只不过想指出,所有这些宗教,就像“自然宗教”一样,对人类与生俱来的“宗教感”有吸引力。
[3] A.巴耶和F.阿尔伯特:《十八世纪的政治作家》(Les écrivains politiques du xviiième siècle,1904),第383~390页。
[4] 这个说法是巴纳夫的。参见A.马迪厄:《革命崇拜的形成》(Les Origines des Cultes Révolutionnaires,1904),第22页。
[5] A.马迪厄:同前引书,第27页。
[6] A.马迪厄:同前引书,第31页。
[7] A.奥拉:《理性崇拜与最高存在崇拜》(Le Culte de Raison et le Culte de l''être Suprème,1892),第35页。
[8] 同上,第45页。
[9] “三十九条信纲”的第六条,《英国国教祈祷书》(Book of Common Prayer)。
[10] 《历史展望》(The Historical Outlook),第八卷,第250~255页(1922年10月)。
[11] 《民族群体的原则》(1917),第87页。
[12] C.F.波特牧师,《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1924年2月28日。
[13] 《纽约时报》,1924年2月25日。
[14] 伊斯雷尔·赞格威尔:《民族群体的原则》,第85~86页。还可参看伯特兰·罗素:《人类为何而战》,第56~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