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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何为民族主义?_世界历史的教训

作者:卡尔顿·海斯 字数:7044 更新:2025-01-09 17:32:16

1

在今天的公共生活中,最重要的情感因素乃是民族主义。它是当下这个时代强烈而普遍的标志。

看看法国民众对德国的感情,或德国民众对法国的感情;看看意大利人对于建立一个更新、更大的意大利的满腔热忱;看看波兰人对一个收复后的统一波兰的强烈热情;看看土耳其人对建立一个自治自享的土耳其的坚定决心。不妨观察一下人类历史上最近这场规模最大的战争的结果:一方面,沙皇、哈布斯堡皇室和苏丹们的非民族帝国土崩瓦解,另一方面,捷克斯洛伐克、爱沙尼亚、芬兰、希腊、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和南斯拉夫纷纷建立主权独立、民族统一的国家。不妨注意一下英国人对大英帝国的爱国热情,以及爱尔兰人、东印度人和埃及人同样强烈的对这种爱国热情的民族主义反应。不妨感受一下美国的情势:对国家孤立主义政策的追求,提高关税,增加外国移民的限制,那些很有画面感的戴面罩、穿睡衣的公民(译者注:这里指的是美国一度十分活跃的三K党。)的积极活跃,以及美国主义和美国化的风行一时。

不妨研究一下外交阴谋、军备竞赛和经济对抗的情感背景,不仅在一般意义上作为假想战争的抽象原因,而且特别是作为最近这场世界大战的确切诱因,以及作为当代国际关系紧张的明确原动力,其最贴切的例证,大概是美日关系的紧张。所有这些事情,以及很多其他事情,其背景都是民族主义。现如今,出现在国内政治、社会行动和国际事务的地平线上的每一片乌云,莫不带有民族主义的衬底。尽管可能需要经过一番颇费脑筋的思考,才能确定这个衬底究竟是银还是铜,但这个事实是一目了然的。

2

试图研究民族主义这一令人印象深刻的重要现象的学者,面临着一些特殊的困难。尤其是在最近,有大量所谓“通俗”作品论述这一现象的方方面面;最近有几部学术专著,论述民族主义在几个特定民族当中的历史,但在任何语言中,没有一部作品深刻而系统地论述整个主题——爱国主义、民族群体和民族主义的性质和历史。当然,承担这样一项研究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你得通晓卷帙浩繁的历史,既有行动的历史,也有观念的历史;再者,由于爱国主义更多地是一个感情的问题,而非思想的问题,你必须不仅精通哲学和历史,而且还要在社会心理学上接受过训练;最后,你得首先穿越人类学的宽阔田野和曲折小径,然后才能抵达当代民族主义的真正核心。无怪乎政论</a>家们错误百出,教授们裹足不前。缺乏科学的研究和学术性的分析,这一现象看上去模糊不清、捉摸不定、神秘莫测。民族主义究竟是什么,它是好是坏,是昙花一现,还是亘古长存,人们的意见莫衷一是。

学者之所以不愿意充分研究民族主义,不仅仅是由于原始材料的复杂和科学论述的匮乏,而且还因为整个主题承载着深厚而强大的情感。民族主义触及当前五花八门的流行偏见——个人的、民族的、宗教的和种族的偏见;要想揭示民族主义思想和行动的主要动力,你必须特别小心地提防自己的情感偏袒,同时勇敢地面对众多同胞的怀疑和反对——他们自己名目繁多的偏见都被珍藏在集体的族群偏见中。几乎不可避免的是,那些没有思想的人——他们占人类的绝大多数——将会指控有思想的民族主义批评者是“国际主义者”或“激进主义者”,是“无政府主义者”或“布尔什维克主义者”;至少,他们会说他“不爱国”。一个心智健全的人,谁愿意被人称作不爱国呢?一些人对当代爱国主义所遭受的非难义愤填膺、面红耳赤,而那些被指控对爱国主义妄加责难的人则背脊透凉、悚然而栗——说到民族主义感情的力量和威力,最雄辩的颂扬莫过于此。在对民族主义现象进行学术研究的过程中,最难以克服的障碍,亦在于此。

还有一个程度较轻、却很棘手的困难,必须在我们的研究之初加以处理。我指的是“民族(nation)”、“民族群体(nationality)”、“民族主义(nationalism)”和“爱国主义(patriotism)”这些单词在用法和含义上的差异,有时甚至是冲突的。然而,要想理解并最终判断这些单词所表达的现象,我们就必须对它们的意义及它们互相之间的关联寻求某种程度上的共同理解。我们必须努力赋予它们颇为恰当的定义,不管这样的定义可能多么具有试探性,或者多么主观。我们必须说相同的语言,在相同的意义上使用相同的术语。

“民族”这个单词颇多歧义,令人着急。它是一个老词,随着千百年的时间流逝而积满了苔藓。它源于拉丁文“natio”,意思是出身或种族,指的是一个部落或社群,建立在真实的或幻想的血脉共同体的基础之上,大概还拥有语言的统一性。后来,在中世纪的某些大学</a>里,它被用来指称学生的选区,目的是为了按出生地投票[1]。埃德蒙·斯宾塞在《仙后》(Faery Queen)中谈到了一个“鸟的民族”;本·琼森把医生称作“一个微妙的民族”;塞缪尔·巴特勒把律师称为“一个太聪明的民族,不可能让他们这个行当容易招致争论”。自17世纪以降,“民族”这个词被法学家和政论家用来描述一个主权政治国家的全体居民,而不考虑任何种族的或语言的统一性,这种用法至今依然得到普遍的认可。因此,不仅相对同种的丹麦人和葡萄牙人被称作民族,而且,哈布斯堡帝国使用多种语言的人民在最近这场战争结束之前也一直集体地被称作奥地利民族或奥地利-匈牙利民族,说双语的比利时人和说三种语言的瑞士人依然被称作民族。在美国,它获得了一种特殊的用法,因为在这里,这个单词经常被应用于受联邦政府管辖的全体人民。

由于“民族”这个单词的滥用,部分程度上作为补偿,19世纪初杜撰出了“民族群体”这个单词,并迅速被吸收进了大多数欧洲语言中。从此之后,在“民族”这个单词继续指称一个主权政治国家的公民的同时,“民族群体”这个词更准确地被用来指称一群说同样语言、遵守同样习俗的人。法学家们竭尽全力糟蹋“民族群体”这个新词,就像他们曾经败坏老词“民族”一样;他们利用“民族群体”这个词来表示公民身份。例如,他们谈到不列颠民族群体的一个人,尽管他们指的可能是乔治五世国王的任何臣民,而在非法律的意义上,一个这样的臣民可能属于南非的布尔民族群体,或者属于北美的法裔加拿大民族群体。

然而,大抵说来,“民族群体”的歧义性远少于“民族”,它最普遍地、也可能最恰当地被用来指称这样一个人类群体:他们说着相同的语言或关系接近的方言,他们珍视共同的历史传统,他们组成了或认为他们组成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文化社会。在这个意义上,一个民族群体可以没有政治统一而存在,也就是说,没有它自己的一个组织化的主权国家;反之亦然,一个政治国家可以包含几个民族群体,尽管在现代有一个明显的趋势:每一个有自我意识的民族群体都渴望政治上的统一和独立。一个在政治上不独立和统一的民族群体被隐喻性地称作“受压迫的”、“臣服的”,甚或是“受奴役的”民族群体。通过获得政治统一和主权独立,一个民族群体也就成了一个“民族”;或者,为了避免“民族”这个棘手的单词,可以说它建立了一个“民族国家(national state)”。一个民族国家始终是建立在民族群体的基础之上,但一个民族群体可以没有民族国家而存在。一个国家本质上是政治性的;一个民族群体则主要是文化性的,只是附带是政治性的。

“民族主义”这个词出现在欧洲的词汇表中,与“民族群体”的出现大约同时或稍晚,并获得了几个略有差异的意义。首先,它代表一个实际的历史进程,亦即把民族群体建立为政治单位,从部落和帝国中构建民族国家的现代制度。其次,这个术语表示这一实际历史进程中所蕴含的理论、原则或理想。在这个意义上,它既表示一种民族群体意识的强化,也表示一种民族国家的政治哲学。 关于民族性格,人们说过和写过太多的废话。可资征引的例证数不胜数,我们不妨从查尔斯·罗登·巴克斯顿先生的一篇随笔中引用一段,这篇文章在别的方面倒是颇有见地:“正如英国贡献了政治自由的意识,法国贡献了知识的诚实和清晰,德国贡献了勤奋和纪律,意大利贡献了审美天资,而芬兰则贡献了先进的民主,波兰贡献了音乐和艺术,波希米亚贡献了宗教独立,塞尔维亚人贡献了温暖的诗歌性情,希腊人贡献了精细微妙和对过去的激情,保加利亚人贡献了刻苦坚忍和沉默寡言的能量,亚美尼亚人贡献了他们对教育和进步的热情。”[2]这里面的谬论为数众多,令人瞠目。它暗示了——荒谬地暗示了——所有英国人都有政治自由的意识,而且只有英国人才被赋予了这样的天资,所有法国人在知识上都很诚实,且头脑清晰,所有德国人都勤劳刻苦,所有意大利人都是艺术家或艺术批评家,所有芬兰人都是极端民主主义者,所有波兰人都是音乐家,所有捷克人都是宗教独立自主者,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在某些实例中,比如捷克人,上面提到的特征是不是可以归于民族群体中任何数量可观的部分,这是值得怀疑的。可以肯定,在每一个实例中,被赋予一个民族群体的特征也可以同样恰当地归于其他民族群体,无论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就知识上的诚实和清晰而言,现代法国并不比古代意大利更显著。意大利拥有的审美天资并不比西班牙、法国、南部德国或日本更伟大;在民主的康庄大道上,芬兰并不比新西兰、瑞士或俄勒冈前进得更远;诗歌感觉的温度计上所记录的塞尔维亚的温度并不高于英格兰、爱尔兰、德国和阿拉伯;希腊人的精细微妙比亚美尼亚人还要稍逊一筹,至于对过去的激情,犹太人和中国人肯定可以和希腊人平起平坐;传统上,“刻苦坚忍和沉默寡言的能量”更多地被归于苏格兰人,而不是保加利亚人;在任何一个思考过美国人、日本人、德国人或澳大利亚人的民族特性的人看来,暗示“对教育和进步的热情”是亚美尼亚人的特性似乎十分荒唐。

不妨引用此文后面几句更明智的话,这样对巴克斯顿先生更公平些。他说:“事实上,不同民族互相之间区别开来,不是凭借脱离完全相似背景的单一标志。正是独特品质、历史事件、自然环境的总体结合,造就了它们现在的样子——各种不同的、互相冲突的个人与团体的混合,却依然带有一些统一的特征,甚至使得它们的区分各有特色。”这段话在很大程度上我个人完全同意,但要防止对一个民族群体“统一特征”究竟是什么得出轻率鲁莽的想象和毫不费力的概括,我会提出警告,同时再次强调:常常在相对较短的时间里,民族特性经历着根本性的改变。伏尔泰在18世纪上半叶撰文[3],把英国人和法国人进行了对比:他认为英国人变化无常,喜欢革命,他们砍掉了一位国王的头,流放了另一位国王,经常瞎搞政府和宗教,永远躁动不宁;他把法国人形容为保守的,太过深情地留恋过去,留恋布满苔藓的君权神授的君主制和正统的基督教,无动于衷,死气沉沉。最近去世的博德利先生在19世纪末撰文[4],再次比较了英国人和法国人:在他看来,英国人是一个保守的、反对革命的和坚实可靠的民族,在他们当中,自由缓慢地拓展,着重于“缓慢”;而法国人则变化无常,喜欢革命,他们砍掉了一位国王的头,流放了另外几位国王,间歇性地试验不同的宪法,狂热地否定宗教正统。博德利和伏尔泰都不缺乏敏锐的批评眼光,而他们的评价却大相径庭,其解释必须到英、法两个民族的“群体精神”在两百年内的改变中去找。

关于各民族拥有特殊而恒久的“灵魂”这一概念,我们不妨总结一下反对的意见。伊斯雷尔·赞格威尔先生风趣地评论道:“保加利亚人古时候有一个单词pravit,意思是‘说’。它如今的意思是‘做’。他们还有一个单词dumat,意思是‘想’。如今它的意思是‘说’。类似的改变发生在每个民族的灵魂中,就像哈姆雷特们变成了奥赛罗们一样。蒙古人从农民变为战士,然后又变了回来。马扎尔人曾是东方的牧羊人,后来却作为弓箭骑手跃马向西。日耳曼人曾经温和恭顺,喜爱音乐;席勒剧作《强盗》(The Robbers)的一位本地编辑说,‘就连日耳曼人’也能产生伟大的激情和品格……签署《大宪章》的民族每天大声嚷嚷着要求更多的官僚机构。马志尼的继承人要求军事法庭审判口无遮拦的议员。世界上最古老的君主制国家刚刚转变成一个共和国,而被武士道所束缚的日本则得到了一笔国债。”[5]

我们不能不得出结论:民族群体的基础并不在于人类族群间与生俱来的精神差异或心灵差异;就这个问题而言,也不在于种族遗传或自然环境。民族群体是人类文化和文明的一项属性,动物学和植物学的因素对它不适用。动物和植物的形态与行为可以从环境和遗传的角度来解释,因为动物和植物没有文明。这并不是说遗传和环境根本不适用于人,而是说,它们只是间接而遥远地适用于人类文明。“这个基本事实常常被忽视了,尤其是在现代,因为生物科学已经成功实现了知识和理解的增长,有一个很大的诱惑是毫无保留地借用生物科学的方法,不经重大修改便把它应用于[社会科学的]材料:人。这一程序使情况变得简单,却产生了不尽如人意的虚幻结果。很长一段时间里,人有灵魂而动物没有灵魂的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的思想,以至于人们很少从生物学因果关系的角度,从遗传和环境的角度,来思考人类。接下来,不到两个世纪之前,当反作用开始出现时,人们便更加普遍地承认,人是一种动物,钟摆摆向了另外一个极端,发展出了这样的趋势:在人的身上只看到动物——没有文化的存在,要么无视人的文化,要么认为,只有把文化分解为他们从生物学中所熟悉的因素,才可以对它加以解释。正确和明智的路线就在这两者之间。人的生物学方面必须从生物学因果关系的角度加以解释,他的文化方面则首先要从文化因果关系的角度来解释。”[6]

民族群体肯定是文化的一个方面,民族群体和民族特性的因果关系,必须到社会科学、本质上也是人的科学的因素中去找,而不是到植物学和动物学的因素中去找。俄罗斯人、希腊人、德国人、日本人或其他任何民族群体与众不同的特征和品质并不纯粹是种族的封地或地理上的事件;它们是社会环境和文化传统的创造物。

4

在民族群体的文化特征当中,语言是——而且一直是——最显著的特征。人类学家告诉我们,在原始人那里,部落区分与语言差异是一致的,出现两个部落所说的语言恰好一样的情况十分罕见,以至于可以仅仅把它看作是一种暂时的情况[7]。正如历史学家可以检验的那样,在文明程度更高的民族那里,趋势是一样的。古代希伯来民族有一种截然不同的语言,埃及人、迦太基人、希腊人、拉丁人、美国人、日本人等等,莫不如此。一些最现代的民族群体的形成在历史上依赖于特定语言的发展。在盎格鲁-撒克逊语与诺曼底法语融合起来产生英语之前,根本不存在我们所知道的英国民族这么回事。在日耳曼法兰克语与已经拉丁化的高卢语相混合,极大地修改了拉丁语,以至于产生出了一种新的被称作法语的不同语言之前,根本不存在法兰西民族这么回事。民族和部落的兴衰沉浮,始终与它们各自语言的兴衰沉浮密切平行,这两个过程至今依然在齐头并进。

把语言作为民族群体的一个决定性标志,一直遭到某些作者的批评。他们通常引用下面这样的事实来支持他们的主张:瑞士有三种官方语言,比利时有两种,魁北克省的加拿大人说法语,而法国的巴斯克人和布列塔尼人不说法语,美国人说英语,而英国的部分地区说威尔士语和盖尔语[8]。这些引用还可以增加,但它们同样文不对题;因为,批评者的困难源自他们把民族群体与政治实体混为一谈,源自他们没能认识到民族群体的流动性和动态性。

没有哪个民族群体是固定的和静态的。正如在中世纪,诺曼底法语长期存在于英格兰国王的宫廷,有助于把英国王室的命运与法国的命运结合在一起,并妨碍了一个截然不同的英格兰民族群体的发展;在现代,美国使用英语往往也会把美国人的思想和行动与英国联系在一起,同时妨碍了一个截然不同的美利坚民族群体的发展。语言并不是民族群体的惟一标志,如果我们暂时忘掉这个世界被分为主权政治国家的话,我们就能更清楚地看出,那些说英语的人,不管他们可能在哪里,都构成了一个民族群体,截然不同于法国人、德国人或中国人的民族群体。在一个特定的民族群体之内,方言的差异最终变得如此显著,以至于结合其他的分离因素,它们可能会把所谓纯粹的“亚族群”提升为真正的、截然不同的民族群体。只有时间会告诉我们,美利坚民族是不是真正地不同于英格兰民族,说法语的加拿大人是不是不同于法兰西民族。古老的说斯拉夫语的普鲁士民族群体很久之前就失去了它的语言,被同化到了德国民族群体中;迄今为止,威尔士人、盖尔人、巴斯克人和布列塔尼人的语言依然幸存,它们各自代表的民族群体并没有完全被英国人或法国人所同化。

另一方面,尽管有一些人为的努力,试图在所有瑞士人和所有比利时人当中促进一种类似于民族群体的社会团结,但现实情况依然是:瑞士公民在社会意识上,以及在某些文化成分上,依据他们说的是法语、意大利语还是德语,而有所不同;类似地,比利时的佛兰芒人不同于比利时的瓦龙人。在 [8] 例如,J.H.罗斯:《现代史中的民族主义》(Nationality in Modern History,1916),Men Fight,1917), [13] “什么是民族精神”,载《世纪杂志》(The Century Magazine),第九十三卷(1916年11月),第59页。

[14] 格雷厄姆·沃拉斯:《我们的社会遗产》(Our Social Heritage,1921),第77~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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