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生于1903年的深秋。我对自己出生的房子几乎没有什么印象。房子在一条叫做希尔费尔德街的死巷里,在芬赤利路旁的汉普斯特德板球场附近。在我还是婴儿的时候我们就离开了那里。我的洗礼名是亚瑟·伊夫林·圣约翰,亚瑟是随我父亲的名字,伊夫林则是我母亲奇想出来的。我从没喜欢过这个名字。在美国只有女孩子才用这个名字,在英国也会时不时地让人对我的性别产生困惑。在我上的私立学校里,我经常引用先前的陆军总指挥伊夫林·伍德爵士来压制嘲弄。(在意大利—阿比西尼亚战争期间我去了一个兵站,那里没有一个白种女人,不过在我去那里之前他们就已经接到了“英国作家伊夫琳·沃”要来的通知。这一小队的所有军官都手捧花束面容整洁地出来迎接我。我对此感到颇有些仓皇失措,而他们也感到很吃惊。)圣约翰这个名字则更加荒唐,我的高教会教父坚持我应该取一个圣人的名字。他们原本可以取一个普通的约翰作为我的名字,但还是在前面加上了圣字,这样看上去似乎是在宣称一种伪造的家庭关系。
在对上一代人心理探索的回流中,有一种对早期童年生活的天真好奇心在挣扎。在开始写作本书的一两年前我接受了一个电视采访。相比起我后来的一些异乎寻常的经历来说,采访我的人对我在育儿室里的那段生活更感兴趣。可能他的任务是为观众呈现影响和经历对一个作家和他的作品的形成有什么作用。比如,旅行和我在军队的服役这些经历就激发了我的想象力,可这个采访者却对这些一点都不关心,相反他似乎更渴望挖掘一些我童年里的一些内心的悲伤和挫折。选择我是非常让他失望的。除去一些不确定的闪烁的记忆,在我的大脑里那段文盲的岁月是一片黑暗的;或者除去一些苍白的阴影外,颇有一些纯幸福的洋溢。
我父亲的童年里充满了恐怖,充满了我祖父对他的强制,无意中听到的仆人们关于罪犯和鬼魂的流言蜚语更加剧了他心中的那种恐怖;每夜都会惧怕保姆合上她的《圣经》,关了灯下去吃饭;甚至会惧怕祖父钟表的走动,钟表就在父亲的门厅里,我对它感觉很熟悉也很好,在敲响之前会发出一声隆隆的声音。我祖母则是充满了对世界末日到来的期待以及对地狱的恐惧。她会小心地防止我父亲受到钟声的惊吓,但她却无法让父亲摆脱咖啡杯摔碎声的惊吓,这种声音我从没听过,但据说在前任的考斯利教区长突然去世一周年纪念的时候总在不断地回响。
我完全没有受过这种折磨,但是我也没有什么小时候快乐的记忆,比如说 我觉得露西补偿了我所缺失的爱。她从不生气,从不忽视我。我只记得我们吵过一次架。我们经常去一个离家不远的封闭式花园,不久前为了扩建汉普斯特希思公园,它被遗赠了。我的哥哥还有他的几个朋友经常在这里搞恶作剧,把我藏起来,告诉露西我掉进了花园池塘里了。露西立即就变得特别焦虑起来,后来她把我找到的时候我也会跟着小朋友们一起大笑。她直接把我带回家,但是令我大为吃惊的是她哭得泪流满面。当她向我母亲汇报这件事的时候,她强调的不仅仅是她自己的羞辱,更有我也参与撒谎的这个事实。
露西和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她与一个年轻人订了婚,这个人既是个严肃却世俗的传教士,又是个木匠。他从索美塞过来看过露西一两次。他总是从伦敦的住所步行过来,而不是在周日乘巴士或地铁来。我八岁的时候露西离开了我们,去和那个人结了婚。他们定居在奇康普顿,在那里他发展成了一名富裕的建筑商和木材商。
我母亲个子不高,衣着整洁,少言寡语,但直到她生命的最后十年她都非常地活跃。她对文学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但是两周就会读一本书,而且总是读好书。她更愿意住在乡下,从她那里我了解到城镇是流放者的地方,不幸的人在那里集合,以一种不健康不自然的方式谋生。她很喜欢在汉普斯特德荒地遛狗,在花园里工作,经常在那里待几个小时,完全被那里吸引,不仅仅是把枯枝烂叶剪掉,而且还给花草移盆,浇水,除草。(有个人每周有一两天来这里翻土、割草、将草坪推平。)和家里许多人一样,我父亲在中年的时候为他和母亲选好了墓志铭,他指示道在墓碑上他那边应该刻上:“另一本名叫生命的书打开了”,在我母亲那边刻上“我亲爱的去花园里摘百合花去了”。但是相比花来讲,母亲更喜欢蔬菜水果。母亲没有一点前拉斐尔派的特点。提到她我想到更多的是沾满泥土的洗革手套,还有一篮球形洋蓟,黑、红醋栗,而不会想到太多的百合花。
她那种乡土的品味是小时候就在希尔汉普顿形成的。她和妹妹在还记不住出生地的时候就被从印度送到了那里,由两个未婚的姑奶和一个原来做水手的单身叔爷照顾。在这座小隐修院的房子里,正是这两个姑奶发现了祖父的念珠。希尔汉普顿现在是布里斯托尔的郊区。那座小隐修院已经变成了一个教区牧师的住宅了,其草坪的修建已经远远超出了实际的所需。在我母亲小的时候那里是农村,她在那里特别开心。她一辈子回想起那里的老家都觉得那里是最理想的家了。后来她继父又建立的几个家庭都比不上老家。他从他在印度那边部队里的牧师职位上退休了,在我母亲的青少年时期家庭一直不稳定。随着收入的减少以及家庭人数的增加,他们分别搬迁到过克利夫顿、保顿、滨海威斯顿。我的继外祖父在教堂“任职”,因为那里没有定期的牧师。几年以后我外祖母感觉每座房子都不利于健康。家具被收了起来,订购了新的窗帘和地毯,全家人继续搬迁。直到我母亲结婚,她的继父才定居在了陶顿的毕晓普山上,也就是在那里我的后叔叔继承了他的遗产。
我的外祖母在印度长大,那时印度还是英国的殖民地,人们在那里过着慵懒的生活。外祖母也不例外,她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坐在沙发上,对家务一窍不通,过着一种回想起来在我母亲看来持续不断、可以避免的不舒适的生活。我母亲很早就对家务有了自己的原则,那就是“想想妈妈会怎么做”,然后做和她相反的事情。她自学了家务这门艺术。我记得她的手总是闲不住,缝纫、做果酱、沐浴,给她的卷毛狗剪毛,那些狗当时的个头要比现在大得多,用锤子、起子把一些包装箱做成兔子窝。
正是我母亲给我上了 “哦,我无私地告诉了他这些!因为我知道他渴望做巴尔布斯的工作,或许他会将自己像柳树一样种在草地上,就像今天我书房的房门一样有春天的气息。不管怎样,人都不能抱怨。我这方面的工作已经做完了。巴尔布斯已经建好了他家的围墙。虽然墙修得很简单,但是沃赛先生和巴利·斯科特先生能用笔尖作画将墙装饰得好看一些,至少墙上已经有了一个炉床,能让人感觉到家的舒适,在绿色的树荫下留有绿色的思想。”
他所预期的得以实现。种有柳树的草地卖给了建筑商。我们盖完房子不久,周围就盖起了许多新房。在我们家对面是一座很大的名叫常春藤的后维多利亚式别墅,铺有木地板,巴甫洛娃(3)去世前最后几年就是在这里度过的。这些房子建起来之后不久,留给芭蕾舞女演员的私人空间就只剩下花园和池塘了。之后地铁修到了戈尔德斯格林,地铁站附近出现了商店、戏院、电影院,以及一片迅速建成的房子,根本没法和我们的镇子相比。最后大概在一战以后,我们的邮政地址从汉普斯特德变成了戈尔德斯格林。我父亲对这一变化坚决反对,并且尽可能地不理会这些,因为对他来说,汉普斯特德和他有着历史的联系,和济慈、布莱克、康斯特勃尔都有联系,而戈尔德斯格林对他来说只是一个地铁站而已。而我在那个忸怩的年岁里对此比较介意,因为我知道这一地区有一些滑稽的感觉。但是新的命名系统足够恰当,因为那时候我们在戈尔德斯格林购物,乘汽车、火车。但是我们在那里最初的几年,北角还是个与汉普斯特德镇分开的村子,中间隔着汉普斯特希思公园的一角。我们常常找种种借口去汉普斯特德镇玩耍。
它的核心部分包括一个弓形前部的旅馆,布尔及布什老店,伦敦街头小曲中常常提及的名字,就立在路旁的啤酒公园里,那里的桌子设在爬山虎和蔓藤玫瑰的荫凉处;一幢名叫“房间”的建筑是一所幼儿学校也是村办公大楼,在周日的时候这里是朝拜的地方。邮局和村商店是由一个火爆脾气、名叫宝利先生的人经营着。他对顾客总是很粗暴,对孩子也很凶,直到邮局工作人员给他施加压力他才有所改观。不论他卖邮票还是飞镖盘,他都把钱放在一个钱柜里,而且从不记账。关于他被解雇的事情有一些问题,并且我父亲能替他说话来延缓对他的解雇。在那之后他变得至少对我们非常和蔼。我父亲拒绝在家里装电话。在极少数情况下,当我们需要请医生来家里时,就会去宝利先生那儿打电话。这里还有托利一家开的牛奶场,托利夫人卖的牛奶装在一个大的陶瓷箱里面,同时她还卖无脂软面包和姜饼。托利的父亲在附近的一块地上放养奶牛,坐着一辆小轮车转圈巡视。小车和奇康普顿的那辆一样。他留着白胡须,唱歌非常有力,周日时经常在“房间”那里唱一些副歌。在这些机构附近集中着一些农舍,他们的花园里种满了花,人们在里面洗衣服、聊天八卦,就像斯坦利·斯宾塞(4)在库克姆中描述过的情景一样。所有的这些都没有留下什么痕迹,除了布尔及布什这个名字,而这里现在已经被沥青铺设的停车场替代了原有的草坪和花丛,仿佛是为了强调它的荒凉,酿酒商们在外面竖了块木板,将这首老歌的 房子有着古色古香的风格。一间远离吸烟室的房间叫做“黑暗食品室”,房间只有一块红色玻璃窗能够透进去光线,那里以前是用来冲洗照片的。另外几间房子以前是保育室,现在是木料间。这几间房前面有非常陡的楼梯,房门在楼梯上面,里面分成了两层。其中有一间有一个贴近地面的小窗户,窗户通往一个大的雨水池,水池上面漂满了厚厚的绿色浮游生物。
藏书室里面并没有几本书,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些书没有一本吸引我的,但里面有一排玻璃柜,柜子里放着矿工送给我祖父的各式各样的化石。
我对房子里的灯很感兴趣:楼下房间里的油灯,走廊上的煤气灯,卧室里的蜡烛,这些都是我所喜爱的。威妮弗蕾德·派克记录了罗纳德·诺克斯和他的兄弟在 在米德尔威奇诺顿的这栋房子里有非常好闻的味道,因为这里不像我家,窗户总是敞开,这样父亲抽的烟就不会吸入引发哮喘病,甚至在开花的旺季即使母亲的风信子花开无数也不会在屋里留下香气。诺顿这里没有烟草,但屋里面却有一些煤气味儿、油味儿、霉菌味儿和水果味儿;有些时候这栋房子的味道闻起来像是一座废弃了的教堂,也有些时候像是一个拥挤的集市。姑姑的狗要比母亲的狗身上味道重,另外还有一只凶悍的老美冠鹦鹉,它前面的空盘子没有清洗,发出一股恶臭味儿。尽管姑姑们只有一匹小马驹拉马车,但马厩里依然是皮革和马匹的味道。有几年里马车房里停了一辆有盖马车,它的味道非常芳香。
我的外祖母拉本住在赫尔主教住宅里,我也曾经常去那拜访她。她那里非常惬意,因为那里有着和米德尔威奇诺顿一样的马厩的味道,墙边上有即将成熟的杏树、无花果树,还有印度的手工艺品。我的继姥爷有着长长的白胡子,他的声音低沉,给人印象很深;他的女儿们对我也非常友好、和蔼,他的儿子看起来有些古怪,花了八年时间拿到剑桥的学士学位,经过多次失败后他终于成为了一名教区牧师,并且继承了这一生计。但是这个家庭从没有让我喜欢过。
我的几个姑姑对待自己的财产都各有方式。就像麦考利不屑地提及草莓山时说的那样,“有一个关于信号铃拉绳的故事”。埃尔希姑姑晚年开始鬼鬼祟祟地将那些并不是她的合法财产分发给她的朋友、亲戚,并且对那些不在乎这些财产的人,她分给的少之又少。
这里面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我凭直觉知道那些都是属于我上一代人的。家里的大部分家具都很旧了,但是和米德尔威奇诺顿那里同时期买的家具比起来,这些旧家具在新环境中并不显得破旧。其中有一件,在我小时候一直被它欺骗,认为它是真的,那是一件铜碗的银器复制品,是在格拉斯顿伯里湖边村落里发现的。大人告诉我这个碗很特别,是当时负责发掘这一区域的考古学家布利德博士专门为我祖父制作的。它的设计很精美,但后来我才得知,陶顿的银匠生产了大量的复制品。我想我的几个姑姑可能一直还认为这是真品,有很高的价值。她们出去的时候总要把它锁在吸烟室里一个小保险箱里面,里面除了这个碗什么都没有放。
这里不是雷尼绍或者康奈,而仅仅是富裕的维多利亚时代一个乡村医生的简陋住所。但孩子是不会考虑门市部的价钱的,当然也不需要特别大的空间。橱柜里摆着的古董、谢菲尔德的盘子、无名艺术家的画像,这些对我这一个孩子的审美来说,已经足已达到世界著名展览的效果。那条窄窄的走廊就像一条古老的画廊一样在我眼前展开。可以肯定我很喜爱姑姑家的房子,因为我被那种气氛所吸引,现在我知道那是一种维多利亚中期的气派,而并不像心理学家所说的我喜爱那一时代的东西是因为它们让我回忆起我的姑姑们。
我经常和姑姑们在一起,她们也都非常宠我。未婚的姑妈如今已经很少了,就我这一代人来说我能说出的也不超过六个。(我知道许多未婚女子都已经有了侄子侄女,但是侄子侄女都已经抛弃了自己的处男处女时代,建立起了自己独立的社交圈。“未婚姑妈”真正的意义应该是没有从家庭中脱离出来的人。)也许她们是被门罗(笔名“萨基”(8))所影响。被遗弃的母亲现在成了孤独无依的女性的一种新的流行趋势。上一代人几乎家家都有未嫁出去的未婚姑妈,虽然很荒谬,但她们在最大程度上发挥着自己仁慈的力量。北角的霍尔女士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
尽管听起来会比较异常,但是我可以肯定地说我的姑妈们都是未婚。两个年龄稍大些的,康妮和特蕾西都有着成为贤妻良母的潜质。康妮姑妈年轻时是远近闻名的漂亮女孩,而且人到中年依然很漂亮。特蕾西姑妈虽然相貌一般,但却有着和蔼的面庞。有不少人向康妮求婚,但都被她拒绝了。女孩在这里很难遇到中意的男子。如果她们住在有军队驻防的城镇里或者是海军基地附近,或者如果她们像我的祖先那样被送往印度,她们肯定会找到合适的丈夫的。但是在北萨默塞特这样一个分层的社会里,像姑妈这样的人只占有非常少的一部分,比农民和商人的地位要高,但又比久居郡里的望族地位低。她们很少去我祖父打猎的房子那儿,也很少有人把她们介绍给外面更多的人,于是她们就一直待在自己出生的房子里面,过着忙碌而快乐的生活,一直到她们离开人世。
埃尔希姑妈年龄最小,也是我最喜欢的,她年轻时经常生病,年龄大了以后也越具高雅气质。她自私、任性、说话尖刻,而且特别娇生惯养。二战结束之后,仆人都走了,她们的收入也减少了许多,康妮姑妈依然细心照顾她。我记得当时在藤蔓覆盖的走廊下埃尔希姑妈躺在一张躺椅上,白色的头发上扎着蓝色丝带,身穿带花边的短上衣,一只手炫耀着自己的戒指和胸针,另一只摆弄着康妮姑妈放到她边上的茶具。她说:“见到康妮时我总是努力不去想痛苦的事情,比我年龄大那么多,却什么地方都能去什么事都可以做。”
这三个女人都很聪明。当然,她们都没有接受“高等教育”。在1914年以前她们还去旅行过,但是游览的地方十分有限。直到晚年她们才得以舒适地休息,收入主要是来自摩根在泰勒克的煤矿收入。当妇女也有资格担当地方治安官的时候,康妮姑妈就开始为她所见到的不公而苦恼。她们三个都有着未婚姑妈所独有的拘谨,但埃尔希姑妈在晚年也开始慢慢接受一些轻微低俗的小说。
教区教堂就是她们生活的中心。康妮姑妈是个非常有热情的人,她在早期的圣餐式的祭祀时会特别激动。三个姑妈每周日下午都有圣经课,康妮在餐厅教岁数较大的女孩,埃尔希在客厅教年轻女孩,特蕾西在藏书室教几个男青年。每次课都以圣歌开始又以圣歌结束,有意思的是客厅里圣歌总是开始得最晚,结束得最早。几年之后埃尔希教的女孩们和康妮教的女孩们合并到了一起,由埃尔希姑妈下午给她们朗读。
我的两个在奇康普顿的表姐经常在米德尔威奇诺顿陪我玩儿,她们的父母并没有在一起居住。周日下午的圣经课,因为不让我们上,所以很吸引人,我们经常暗中窥探她们。本来我们应该是在吸烟室里玩儿,但那里的一个游廊通向男厕所,还有一条通往温室的路,小时候那里面只有一些蕨类植物还有一个摇椅,温室有一扇彩色玻璃门可以通往餐厅。我们可以留一条门缝,偷偷听康妮姑妈讲述,而她如果是在讲坛上讲那些东西,我们绝对不会有兴趣去听的。更有意思的是特蕾西姑妈和那些年轻矿工们的集会。我们经常从侧门那里观察他们,在周日这天他们穿着自己最好的衣服,聚集在那里。我们都知道他们是“健美男”,因为一次一个来访的教区牧师把他们称作“健壮的小伙子”,这样说其实并不准确。姑妈对这些小伙子们的影响甚至要高过教区的牧师和副牧师。他们组成了一个社会体育性质的俱乐部,许多人在成年结婚后依然非常虔诚地来参加这里的活动。姑妈去世时他们一个接一个整夜地在她灵柩前为她守灵。
除了那两个表姐,我还有其他的玩伴。最要好的是考古学家布利德博士的孩子。他是一个跟我同岁的男孩,在我看来他有着不同寻常而且非常令人羡慕的童年经历,在我保证不向他提起的前提下,他把那些经历讲给了我听。那是他父亲在印度服兵役时候的事情,一次一个印度兵进入到了育儿室里面,残忍地将他的奶妈杀害了。后来人们告诉他说那只是一场噩梦</a>,这么说现代心理学家会认同吗?我从没就此问题问过他,但是却想象着自己如果遇上这样的事,那该是件多么自豪的事啊。
这些就是我的朋友圈,与我在汉普斯特德的朋友有很大的不同。每周我们都会吵吵闹闹地聚在一起玩儿,但在我们的一生中,特别是我这一生,姑妈们各式各样的活动对我们影响十分深刻。在米德尔威奇诺顿,每次姑妈都会为我们准备一些活动,而她们自己则充当着指挥者的角色。现如今教堂的义卖主要是靠一些好心人来维持,他们购买一些普通的商品然后再在教堂义卖,为的就是能让组织者高兴。还会有一些艺术品、缝纫、浮雕细工、枝编花瓶和特蕾西姑妈擅长的木雕等手工艺品在这里出售。当时还流行过一段一种已经消失了的艺术“钢笔画”。先从平纹细布上面裁出几块碗碟垫和小布巾大小的部分,然后再用粗的金质钢笔沾上速干油漆在上面画出花的形状。埃尔希姑妈特别擅长这种钢笔画,但她很快就感觉厌倦了。姑妈们经常会在喝茶时做这些。“女友社”演出的服装、道具、舞台背景以及彩排都是在我们家这里准备的。现在女子学院里做的事当时都是在家里面做的。
康妮姑妈手头经常会有一些大型的基督教刺绣作品,她默默地推动着教区的人民从事各种仪式。有一次讲坛的前部是她用金线钩边又用丝绸填充出的复杂图案设计。我曾想效仿她,但还未能够熟练掌握,就又为这是女孩子家的追求而感到气馁。
这些长而且频繁的游访中我还记着些什么呢?一系列我在家从没见过的古董物件的静物画:有电池;带桃木底座的接线筒,上面有两个铜把手,通过拽一个棒电流可以从这里通过,直到能够握紧把手,这东西在我祖父那时曾经是医疗器械的一部分,当时特别流行,对于治疗痉挛特别有效;有一个幻灯机;一个立体镜,通过它人们可以看到以令人吃惊的浮雕效果呈现的《圣经》所述历史中的场景;一份处死查理一世的死刑执行令复制品,我在模仿弑君者签名的时候把一瓶印度墨水洒上去了。我还发现了一个圆桌,上面有一块打磨得很光滑的化石。所有这一切都反映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所有这些对我童年的影响,经过历史和记忆的检验,都要比人的影响更大。
我们经常去教堂,对此我并不感到无聊,因为周日的晚祷绝对是一种乐事。
祖母去世后父亲就不常来了。他在米德尔威奇诺顿这里总是受哮喘病的困扰。他天生就是主人,在别人的家里总感到烦躁。在我快到十一岁的时候有一次我们都在那里,我记得当时他在哀叹这里比起我祖父那时候要差了很多,而他这样说也是有着充分的原因的。外屋看上去快要塌了一样;家禽饲养场的门铰链已松;马厩的顶楼,每一次我来了都会在梁上面划一些字以表示自己的到来,那里已经不安全了;暖房的窗玻璃都已破碎(里面也不再加热),无人修理;葡萄藤上也不再产果实了。
但是这些衰败对我并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相反,我非常享受其中的乐趣。后来当我姑妈年龄大了以后,房子的内部变得更年轻了,我也不再从中发掘乐趣了。随着时光的推移,二十世纪渐渐到来。擦光印花布取代了长毛绒;电灯取代了煤气灯;原来老的热水锅炉也不再用了;水泵生锈了,我们用上了自来水;货架和临时茶几还有瓷器都被分散安置在了不同的地方;墙纸被剥掉,换成了涂料;老式的金属大理石钟表也被换成了亮闪闪的挂钟。埃尔希姑妈觉得那些鸟类标本和蝴蝶标本已经不再具有审美价值,将它们都搬到“黑暗食品室”里面了。相反,她爱上了瓷器动物,因为她的朋友给了她好多这样的东西,有前迪士尼的小狗、小猫,还有猴子。邮局的官员要求这栋房子应该被命名为“米德尔威奇诺顿,巴斯”,而她却不管康妮姑妈的强烈反对,将其命名为“路边小屋”,并且在信件分拣室也都被称作是这个名字。
家里的小马跑进了花园里面,因为吃了太多未熟的杏子死了,于是家里原有的马车也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辆“女士伴侣”的双座轿车。
像所有靠股息生活的人一样,姑妈们虽然没有到贫穷的地步,但她们的生活已不如以前了。菜园被卖掉了,上面盖上了房子。最后,二战以后藏书室和仆人的屋子也都被当做住房一间间租出去了。我依然经常过去,但从不在那里过夜,只是开车路过时在那里待上一两个小时。我对这里最后一段的记忆有些模糊,而在我十五岁之前在这里的那些记忆却非常地牢固。三个姑妈中残疾的埃尔希活得最长,在她去世后,这里就被卖了出去,变成当地政府的办公室了。
从此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三
特殊的款待非常稀少。我父亲安排的那些总要比母亲的挥霍。我并不喜欢那样,但我把这看作是男性生活中更奢侈的一面。父亲带我去戏院的时候,我们坐在唱诗班和牧师的座位上,先在伦敦的索霍区(9)吃午饭,许多美味的菜肴我们都吃过。而和母亲一起出去时,我们在莱康茶室吃饭,要排队候座。但这些都是圣诞节时的事情,一年才有一次。
和母亲一起时我们去博物馆总是坐公交车。小时候我对画廊不感兴趣,却很喜欢埃及木乃伊、泥金写本、中世纪兵器。父亲带我去过伦敦塔、圣奥尔本修道院之类的地方。他会生动地给我讲解我们看到的所有东西,他会让自己显得和皇家卫队卫士以及教堂的司事关系很好,大方地给小费,从而给我们营造一些重要人物的气氛,这一点在我和母亲单独出去的时候是没有的。罗兰先生带着我和他的孩子们一起去看了位于奥林匹亚的军事比赛。他在陆军部的职位使得我们能够坐上最奢华的座位。霍尔女士在周日时不时会开车带我们去动物园,她自己也会带一篮子食物给动物吃。她知道什么样的动物喜欢吃什么样的东西。她认识所有的管理员,因此她可以带我们去笼子后面去亲手抚摸那些温驯的动物。
我记得在我小时候只有一次我们四个曾想全家一起去海边拉姆斯盖特那里度假。我们租了一小间带家具的房子,这也是我 1912年的秋天是我和罗兰兄妹们关系最近的时候了。那时我刚做完阑尾炎手术,在家快快乐乐地度过一个学期,在女家庭教师的指导下和他们一起做功课。
我们的王国的防御远远不是我们唯一关心的问题。我们还排出了一些短剧,自己写剧本,自己穿自己做的服装在家表演。我也不是所有的娱乐事情都离不开朋友。小时候大人就教育我不要去问“我该怎么做?”我一分钟的厌倦都没有。要是将我干过的各种工作都列出来的话,那将是一个小男孩所喜欢的所有兴趣爱好的总和。我在绘画方面不是很有天赋,但我画了很多画,从没尝试过画个物体画个风景,但是能照着书和杂志上的画制作生动的装饰和猛烈的战争场景。肖氏的《字母表》,展示了字母如何从中世纪的手稿演变生成的。还有一卷傅华萨《闻见录》中的蚀版插图,这两本书很吸引我的眼球。我对《密友》杂志格外着迷,通过阅读我学会如何识别出各式各样的插图画家的风格。我将有用的东西都整理起来:硬币、邮票、化石、蝴蝶、甲虫、海藻、野花,还有“古玩”。我还玩过化学,一次我用酒精灯、试管和试剂瓶在花园的小屋里做了一个既不规范而且相当危险的“实验”。我将几个铅质的玩具士兵熔化,然后又用家里的模具重新给这些亮闪闪的金属定型。断断续续有大约一年的时间,我对魔术特别着迷,经常出没于莱斯特广场附近的一家商店,那里有硬币,有横着切开上面装有橡胶铰链的柜子,是用来表演大变活人用的。这就意味着店里面总会有一位专业的魔术师,并且在商店后面有一个装备齐全的戏院,在那里可以让顾客“不花钱买东西”便可以观赏魔术。我从没钻进那个戏院里面去,并且我发现店里的魔术师很快就厌倦了在柜台前为我表演,但是我自己造出了一些魔术道具:一个用纸筒和四分之一英寸长的蜡油和灯芯做成的蜡烛;一副扑克牌是由两张牌沿对角线剪开然后放在一起,这样如果把牌像扇形那样展开的话,就可以通过收起再展开时将它们倒转,从而转移到另一个手上。我对观众来说一定特别单一无趣,特别是在自己模仿着儿童聚会上的专业魔术师那样开玩笑的时候,总是尝试着将自己要做得神秘化。我记得有一次在米德尔威奇诺顿的一个聚会上表演时,当地的医生也在观看,我吓得差点要哭出来了。我借用他的大礼帽,本打算从中变出手绢、饰带和纸花的,我问他:“先生,您的帽子上有洞吗?”“有啊,”他回答道,“有一个洞我可以把头放进去。”
我的这些兴趣爱好,除了绘画和表演,在我快到十二岁的时候都渐渐没有了。
我有一台显微镜和一把气枪。我被大英博物馆里面的铭文深深吸引,尝试把它们临摹下来,还想临摹哈钦森《各国历史》中的插图。当时的《少儿百科全书》我很喜欢读,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像现在或像中维多利亚时期常见的那些介绍流行文化的书了。或者说,也许的确有这样的书,只是我没有遇见而已。1912年父亲给了我一本沃利斯·巴奇的埃及象形文字语法书,这本书远远超过了我的阅读能力。
我写了很多东西,断断续续地记些日记,写一些带插图的故事。这些都是我阅读中最差部分的模仿,我从未想过去模仿一些父亲早期介绍给我的经典作品。《密友》和《男孩之友》是我模仿的对象。我早期的作品里只有最早的一篇有一些想象的成分。那篇故事的名字叫做《赛马的诅咒》,上面没有注明写作的日期,我觉得从字迹来判断,应该是写于1910年,当时我还不到七岁。文章开头写道:
赌注
我跟你赌五百磅,我会赢的。说话的人是鲁珀特,他是一个大约二十五岁的人,有着深而浓密的胡子,闪亮的眼睛。
我不会太信赖你的马的,汤姆说道,因为他的钱数不够。
故事有十页那么长,最后结尾处是:
绞刑
汤姆穿好衣服,把鲁珀特带到治安法庭,鲁珀特因为杀害警察而被处以绞刑。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赌博。
毫无疑问这里面的道德观念是从露西那里获得的,但是这个故事完全是虚构的,两个人都装备着刀剑,其中并无可辨识的受到阅历或是阅读影响的痕迹。
在“环境”这一章里我记述了童年时期所有的记忆,以及少年时代在家里居住时的事情。1910年9月我被送到了学校,在这之后的八年里,学校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有时令人感觉惬意;更多时候是感觉别扭。因为身居其中的孩子仿佛完全变了一个人,甚至颇有些令人厌恶,他的生活完全与现实脱节,丝毫不像他三年级在家度过的那一年那样安逸了。
* * *
(1)指与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威基·科林斯的名著《白衣女人》的主人公类似的女性。
(2)狄更斯《雾都孤儿》中的情节。
(3)俄罗斯最负盛名的女芭蕾舞蹈家。
(4)英国早期现代主义画家。
(5)英国著名社会改革家、教育家和作家。
(6)狄更斯小说《小杜丽》中的人物。
(7)英国著名漫画家。
(8)英国著名短篇小说家。
(9)伦敦一区,以法籍、意籍等外国人经营餐厅多而闻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