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为应对攻陷武汉后的新事态而于11月3日发布的帝国声明明确规定,此次征战的最终目的“在于确保东亚永久的安定而实施新秩序的建设”。之后,以“东亚新秩序”为内容的“东亚协同体”论和“东亚联盟”论一时呈现出热闹的景象。
虽然有意见认为以上声明中的“新秩序”其内涵、形态并不明确,但是如果以为“新秩序”只是限定于随着战争的进行而发生的日中间新的事态、新的客观事实,这将是一种有意无视“新秩序”之发生的态度。实际上,我们在以阐明同一天的政府声明为目的而发表的近卫首相的广播讲话中,也是可以获得其概要的。即:
“问题不在于征服中国,而在于获得来自中国的合作。”
“我们要率领新生的中国以推进东亚共通的使命。”
“中国民族应该分担新东亚的大业。”
“我们要确立东亚新的和平体制。”
“东亚各国联手合作,努力建设基于道义的自主连带的新组织。”
通过以上言论,“新秩序”所应该具有的特性和轮廓已在最高政治宣言中得到了明示。它的确展示了“东亚协同体”的形态。
在此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所谓“东亚协同体”的理念是在解释日本根本方针时提出的。就是说,“东亚协同体”已然成为解决事变之大政方针所不可或缺的重点。从这个意义上讲,期待中的12月12日近卫首相的大阪演说被推迟,人们无法获知对日本政府此一方针的进一步说明,实在遗憾。
那么,“东亚协同体”的理念将如何发展,又怎样赋予其实践的形态呢?还有,在事变处理方针的总体框架下,“东亚协同体”的地位乃至比重又如何呢?这也是值得注意的一点。
“东亚协同体”的理念早已不是新的东西。建立“满洲国”之际的王道主义及“八纮一宇”的精神,在根本上也是与“东亚协同体”观念相通的。还有,与“东亚联盟”一样,“东亚协同体”也曾吸收“大亚洲主义”论的思想潮流。但是,作为目前形势下实现“新秩序”的手段而出现的“东亚协同体”,正所谓日中事变行进过程中的一个历史性产物。(在这个意义上,最近的“东亚联盟”论的体系化也是依据同样的主题思想。参见宫崎正义近著《东亚联盟论》,改造社,1938年。)
不要说事变当初了,就是南京沦陷或者徐州战役之前,这个概念也还没有成为现实的问题。而如今在迎来战争 从这样的深层角度出发,我们深切期待国民能够对这个“重组”问题再加思考。
在此意义上,政党方面的联合问题乃至如今出现的国民重组方案,都未能呼应这个大的目标。
这个重组在政治上采取全国国民统一的政治形态,同时还有必要统合经济界以取代既有的经济组织。如前所述,从大陆经营的新形态来说,这一点也是必然的。不仅如此,这个重组要与政治性组织相结合而赋予其对全部国家机构的推进力。
事变以来在国民之间发起了各种运动,例如国民精神总动员运动、产业报国运动、农业报国运动等,如今有必要对这一切运动的形式加以组织、统合。这样,就需要在新的政治机构中将此类运动作为推动力而适当地加以结合。
“东亚协同体”的核心力量,即站在指导立场上的日本,首先要面对自我重组的必要,但由于其复杂的内部关系,恐怕难以达到预期目标。
我想,比起其他同类的理论,“东亚协同体”论的不同之处在于,随着日中事变的具体推进日本意识到中国民族问题的意义,反而开始认真考虑本国的重组。它有着与以东亚称霸为雄图而展开的其他各类东亚民族大团结方案不同的谦虚态度。
然而,东亚危机现状下诞生的这个“东亚协同体”,其前方荆棘丛生而布满无数的困难。
“东亚协同体”论能否成为东亚苦难的解放者,最终要取决于中国所谓“先忧后乐”之志士仁人的合作,并获得民族问题的解决方案,以及日本国内能否实行改革从而获得国民对“东亚协同体”论的理解与支持。
(193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