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看点
负债累累的亨利六世政府——强制收回英格兰王室赠予土地失败——法制崩溃的兰开斯特家族——丧失在法兰西的属地——孱弱的英格兰海军——亨利六世加强君主专制——选举过程中的腐败——选民资格的变化——英格兰王室对选举的干预
虽然玫瑰战争时期,英格兰王国仍然存在完备的社会组织框架,但不是兰开斯特家族的功劳。事实上,英格兰政府的框架依然存在,只是丧失了执行力。
政府稳固有序的一项条件是财政稳定。亨利六世的政府就像法国大革命前的法兰西王国政府一样没有稳定的财政收入。事实上,英格兰王国财政方面的问题由来已久。亨利四世统治时期,英格兰王国财政收入微薄,估计平均每年只有十万六千英镑,[1]大致只够支付政府的正常开支。因此,每年年末,英格兰王国政府的财政盈余微乎其微。任何战争导致的额外支出都极易造成巨额赤字。英格兰王国政府必须指望下一年的财政收入弥补上一年的巨额财政赤字。这样的财政预算导致政府陷入瘫痪。譬如,1411年,英格兰王国的财政收入预计略高于四万八千英镑,但财政支出竟然超过六万四千英镑。[2]亨利五世统治时期,由于与法兰西王国的连年战争,英格兰王国财政连年赤字,平均每年财政净收入十一万五千英镑,只比亨利四世统治时期略高。然而,英军在法兰西作战的军饷如果真的付清,那么仅军费一项,每年就要花费九万英镑。亨利五世驾崩时,英格兰政府还没有完全付清阿让库尔战役的开销。[3]
因此,亨利六世的政府开始运转时已经负债累累,一直没能还清欠下的债务。英格兰王国与法兰西王国的战争断断续续打到1453年,对英格兰王国政府的财政来说,这场战争是无底的鸿沟。英格兰王国在法兰西的各个属地无力为英格兰政府财政收入做出任何贡献。1433年,吉耶纳公国为英格兰王国财政收入的贡献仅略高于七十七英镑。[4]同年,英格兰王国财政总管拉尔夫·克伦威尔男爵拿出一份惨淡的财务报表。英格兰王国政府的财政收入只有三万八千三百六十四英镑,但财政支出达五万六千八百七十八英镑。此外,英格兰王室的债务接近十六万五千英镑,[5]甚至亨利六世的日常开销都无法维持。1450年,有首诗提到亨利六世“挨家挨户乞讨”。[6]这种描述虽然夸张,但还是道出了几分实情。
随着政府治理愈发混乱,英格兰王国的财政收入自然开始减少。1428年到1454年,英格兰王室的收入平均每年约为八万四千英镑。1454年到1461年,英格兰王室平均每年的收入少于五万九千英镑。[7]这一时期,由于英格兰议会没有向英格兰王国政府拨款,造成英格兰王室收入与1428年到1454年时英格兰王室收入的不同。英格兰政府虽然极度缺钱,但不能从英格兰议会得到任何财政支持。相反,英格兰政府的财政还是依靠“英格兰王室收入的家底”,即王室土地和王室在各郡的“农庄”,以及在整个执政期间按固定比率征收的关税维持。由于国王无法“自力更生”,又没有来自英格兰议会的任何补贴,英格兰政府不得不采取不当手段,意欲“收回”已经被封赏出去的英格兰王室土地,即不给予任何补偿拿回以前授予的部分英格兰王室庄园。毫无疑问,赠送英格兰王室庄园并不明智。但通过英格兰议会全面强制的法案收回已经赠送的英格兰王室土地,会导致在社会和经济生活方面,英格兰王国的地主阶级发动革命。此时,英格兰王室已经不能承受大规模革命爆发带来的压力。因此,1450年,由于存在太多例外情况,英格兰议会通过的 但从契约文书中的姓名判断,选民数量不会很大。选民少的时候,只有八人附上印鉴。如果契约文书上有三十个人的名字,那么这是个大数字,只有在人口大郡县的选举中才会遇到这种情况。在个别情况下,契约文书上会出现四十个人的姓名。小部分选民很可能会屈服于外界压力,来自如托马斯·托特纳姆爵士和约翰·海登这类人,以及他们手下四百名打手的压力。尽管如此,1430年以前,这些契约文书表明英格兰王国各阶层的民众,包括“普通的自耕农”都参与了选举。当然,比起在文书上盖章的人,参与选举的人通常更多。虽然法案要求所有人都应该加盖印章,但少部分代表其他所有人签名的当选也被视为有效当选。[28]
1430年,郡县选举权资格发生变革,导致选民人数大大减少。1430年以前,“全县法庭”会开展选举。每个自由人或这个阶层以上的人都有权进入县法庭或郡议会。自由人下面是农奴,他们可以自行前来,由本郡县每个庄园里“四个最优秀的男子和地区长官”代表参加选举。但1430年的法案规定,只有拥有“四十先令不动产”的人才有资格成为选民。因此,这项法案完全将农奴从选民中剔除,并且将所有土地年产值少于四十先令的自耕农排除在选民外。这项法案申明议员选举在过去总有下层乌合之众参与搅局。鉴于此,限制选民参选资格有助于规范选举[29]。这一点确切无疑。然而,选民人数越少,选举结果就越可能受到上层人士和权贵的影响。
基于同样的规范选举的精神,1445年,英格兰王国通过一部法案,规定骑士阶层以下任何人不得当选本郡议员。因此,整个自耕农阶层成为不再产生议员的阶层。这个限制可能并不是造成自耕农不幸的原因,并且可能没有真正改变1445年前后英格兰各社会阶层的结构。但并不是人们常说的亨利六世开创的“宪政主义”精神的变革。
英格兰王权对选举结果的干预昭然若揭。1404年,亨利四世遵循爱德华三世设下的先例,下达传诏文书,规定1404年所有律师不能成为英格兰议会议员。因此,在历史上,1404年的英格兰议会被称为“傻瓜议会”。1459年,约克派在拉德福德桥狼狈溃逃后,亨利六世在考文垂召集了一次英格兰议会,亨利六世的反对者被正式剥夺公权。[30]在这次事件中,各郡郡长收到国玺信函,信函中亨利六世点名应被“当选”的议员名单。于是,各郡郡长重新选举下议院议员。这种肆意违背所有议会议员选举自主权的行为一旦发生,再拿下议院决定给国王拨款作为“重要证据,证明下议院已经获得议会重要地位”就显得十分勉强了。[31]另一个违背英格兰议会选举权的事件是,1451年,由于在英格兰议会中建议确立约克公爵理查德为英格兰王位继承人,来自布里斯托尔的议员托马斯·扬遭到监禁。托马斯·扬的提议既没有叛国,也没有违法。亨利六世和安茹的玛格丽特王后结婚五年,一直没有子嗣,约克公爵理查德无疑是英格兰王位 [2] 约翰·福斯蒂丘:《英格兰政体》(查尔斯·普拉默编), [4] 威廉·斯塔布斯:《英格兰宪法史》,牛津,牛津大学</a>出版社, [8] 威廉·斯塔布斯,《英格兰宪法史》,第3卷,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第272页。——原注
[9] 威廉·斯塔布斯,《英格兰宪法史》,第3卷,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第47页。——原注
[10] 詹姆斯·盖尔德纳:《帕斯顿信札》,第1卷,第113页到第114页。关于德比郡的一帮匪徒情况,参看约翰·福斯蒂丘:《英格兰政体》(查尔斯·普拉默编),第24页,注释4。——原注
[11] 约翰·福斯蒂丘:《英格兰政体》(查尔斯·普拉默编),第22页,注释3,选自约翰·福蒂斯丘:《英格兰法律颂》。——原注
[12] 詹姆斯·盖尔德纳:《帕斯顿信札》,第189篇,1451年5月2日。约翰·帕斯顿称这样的英格兰王室来函可以以六先令八便士的价格购买。詹姆斯·盖尔德纳,《帕斯顿信札》引言,第1卷,第92页。——原注
[13] 威廉·斯塔布斯:《英格兰宪法史》,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第3卷,第279页。——原注
[14] 约翰·帕斯顿:《帕斯顿信札》,第192篇。——原注
[15] 试比较,威廉·斯塔布斯:《英格兰宪法史》,第3卷,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第279页,注释6。——原注
[16] 《政治诗》,第2卷,第158页到第159页。——原注
[17] 詹姆斯·拉姆齐:《兰开斯特家族与约克家族》,第2卷,第201页。——原注
[18] 威廉·伍斯特:《布里斯托尔史》,第771页。——原注
[19] 试比较威廉·斯塔布斯:《英格兰宪法史》,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第3卷,第45页。——原注
[20] 试比较威廉·斯塔布斯:《英格兰宪法史》,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第3卷,第256页。——原注
[21] 从法律层面来说,直到1442年,亨利六世才能亲政。——原注
[22] 威廉·斯塔布斯:《英格兰宪法史》,第3卷,第147页。——原注
[23] 威廉·斯塔布斯:《英格兰宪法史》,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第3卷,第153页。——原注
[24] 参阅《政治诗》,第2卷,第232页,萨福克公爵威廉·德·拉·波尔之死。——原注
[25] 威廉·斯塔布斯:《英格兰宪法史》,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第3卷,第161页。试比较,《政治诗》,第2卷,第221页到第223页,法兰西灾难的普遍不满。——原注
[26] 1450年9月11日,萨默塞特公爵埃德蒙·博福特被任命为英格兰王国治安总管。——原注
[27] 参阅威廉·斯塔布斯,《英格兰宪法史》,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第3卷,第58页。——原注
[28] 试比较威廉·斯塔布斯:《英格兰宪法史》,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第3卷,第422页到第423页。——原注
[29] 试比较威廉·斯塔布斯:《英格兰宪法史》,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第3卷,第421页。——原注
[30] 参阅威廉·斯塔布斯:《英格兰宪法史》,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第3卷,第184页,以及注释3。——原注
[31] 参阅威廉·斯塔布斯:《英格兰宪法史》,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第3卷,第63页,1407年条目下。——原注
[32] 试比较约翰·福斯蒂丘:《英格兰政体》(查尔斯·普拉默编),第35页。——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