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政府的执政形式多种多样,不同历史阶段的英属殖民地实行不同的政治制度。1891年,英国甚至有三四十种执政形式同时运作,譬如完全意义上的帝国专政和屈于从属地位的殖民政府。殖民政府并没有话语权,形同虚设。一系列复杂的历史变化就像自然生长的有机体一样,为适应不同需求而形式各异。虽然社会机制墨守成规,但社会生活越来越丰富多彩。无论是保留延用的旧体制,还是增减有度的社会变革,都遵循着重要原则。英国人虽然规行矩步,但在执政方面却是最懂得灵活变通的欧洲人。
“一国多政”使英国中央政府与新殖民政府之间的分权问题变得尤为突出,殖民地在某种程度上隶属于中央政府,受专政统治。然而,法属殖民地是一个例外,不仅在中央立法机构拥有代表席位,还兼具国家机关的特点。法属殖民地的居民是完全意义上的法兰西公民,殖民政府只是徒有其表。历史被忽视,差距被漠视,但这是社会变革的必然结果。英国的社会机制运转如常,暂时没有产生不好的影响。中央立法机构并不是殖民统治的工具,对殖民事务的管理保障了殖民地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福祉。
殖民地对宗主国的依附关系依然颇具争议。直辖殖民地居民很少有机会参政,其议政形式多流于表面。英国的专制统治并非乾纲独断,由于各殖民地的评判标准不一,实施成效因地而异。
通晓管理学的人可能认为,“保护式专政”远比“暴君独裁”更具实践意义。相比不负责任的政府,独裁统治者更令人惶恐不安。历代喜怒无常、乖张怪戾的统治者更容易给人民造成灾难,殖民地宪政史对此做出了最好的诠释。欧洲殖民地政府的一项调查显示,各国宪政大相径庭,有的政府行为合情合理,有的政府行为却令人费解。因为各国所处的历史环境不同,所以不能一概而论。
一、西属殖民地
西属殖民地实行的是君主专制,西班牙国王直接任命墨西哥、利马、波哥大和布宜诺斯艾利斯等殖民地的总督及主要官员,参与殖民地管理的多是西班牙人,而不是选举产生的殖民者。三百年来,先后统治西属美洲殖民地的一百七十名总督和六百一十名海军上校及政府官员中,本地殖民者分别为四人和十四人。西班牙人身居要职,甚至包括殖民政府的书记员,这对国内政务是莫大的嘲讽。少数特权阶级与贵族执掌政权,贵族势力得到迅猛发展。但也有一些富户贵族无法享有特权。西属殖民地被阴谋诡计和尔虞我诈笼罩,白人与有色人种之间的差距日趋扩大,神职人员监控着平民,仇富心理逐渐蔓延,阶级斗争也愈演愈烈。长期生活在亚热带地区的人们由于受到殖民统治影响,心理变得越来越阴郁。殖民者无意掌管当地政府,终因鼠目寸光自食其果。西班牙殖民统治中心被拿破仑军队摧毁,亟待重组,但最后还是没有逃脱土崩瓦解的结局。
19世纪初的布宜诺斯艾利斯
如果西班牙任命各殖民地的达官贵人担任总督,很可能会拥有更多附属国。当西班牙身处险境时,各属国一定会挺身而出,在英格兰的协助下将法军驱逐出境。当时,如果墨西哥和委内瑞拉的达官显宦伸出援手,西班牙可能会履险如夷。然而,富民阶级疏离冷漠,伺机摆脱当局统治。无敌舰队终究没能未家卫国、抵御外侮。经过一番无用的斗争,西班牙帝国走向衰败。后来,新政府虽然严于整饬,但仍然处在动荡的局势中。
二、葡属殖民地
葡萄牙殖民体系并没有值得关注的地方。1890年,其最大的殖民地巴西宣布独立。这可能是葡萄牙效仿西属殖民地的结果。
其他西班牙和葡萄牙属地都由宗主国辖治,但古巴岛存在白人与有色人种混居的现象,不属于纯粹的移民殖民地。其治理模式与英属直辖殖民地相似。
三、荷属殖民地
荷兰只有爪哇岛和开普敦两大移民殖民地。在开普敦殖民地,只有长期居住的移民才能参与政府管理,商人和种植园主无权参政。英国接管荷属殖民地后,战争一触即发。荷兰在新阿姆斯特丹成立了临时共和政府,并赋予爪哇岛部落首领治理权。这种模式值得英国借鉴。
四、法属殖民地
法属殖民地的制度比较完善,而且久负盛名。实践出真知,法兰西殖民者结合国内政客的智慧和经验,学以致用。其治理模式如下:(一)由政府官员、城市商业代表各十二名组成国内理事会。各殖民地总督和地方行政长官均由宗主国委任,并且设有由种植园主组建的皇家理事会;(二)公职人员的报酬采用薪资制;(三)政府开销完全由宗主国支付。
这一制度虽然详尽灵活,但依然无法顺利实施。绝望的法兰西政府将殖民地的财产损耗殆尽后,法院不得不暂时履行政府职能,为想要在殖民地有所作为的人留出职位。毫无疑问,这对早期殖民地的发展毫无益处。法兰西殖民者满怀爱国热情谋求自治,却劳而无功。独立战争之前,海地的经济蒸蒸日上,但其政治前途并不明朗。白人成为自由、平等、友爱的共和国公民,黑人却被迫为奴。最终,黑人奋起反抗,历经战火的洗礼,在民族英雄杜桑·卢维杜尔的带领下走向独立,建立了海地共和国。
法兰西军队在陆战中全军覆没,法属美洲和法属印度都被英国占领,从此无法再进行大规模的拓殖活动。法属马提尼克岛、瓜德罗普岛和留尼汪岛移民众多,社会繁荣,但其他殖民地的原住民都多于殖民者,政府难以管辖。1891年,法兰西殖民地理事会改制,保留了各理事的代表权。战略要塞阿尔及利亚无法负荷大量法兰西移民,五万名法兰西占领军令其财政捉襟见肘。
海地黑人奋起反抗法国人的殖民统治
杜桑·卢维杜尔(1743—1803)
五、英属殖民地
亚当·斯密列举了殖民地民康物阜的主要因素,即土地肥沃和管理自由。就“土地肥沃”而言,英格兰起初并不像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兰西那样幸运,但在土地改良与耕作方面,英格兰的政治体制更具优势。当时,没有哪个殖民地能与英属美洲殖民地媲美。
17世纪,英格兰移民在殖民地传播“小家凝聚成大国”的国家理念。正如亚当·斯密说的那样,除了外贸事务,在代表大会的支持下,英属殖民地的其他事务都可以实行自治。早期的宪章内容受君主制的影响,主要为社会上层服务。宗主国、公司与个人侵占了大量土地,殖民政府直接或间接持股,并没有违背自由主义原则。为了开拓新的殖民地,政府必须选拔一些管理经验丰富、财力雄厚、具有声望的人物。在宾夕法尼亚和马里兰等殖民地,起初,定居者借助他人资本生存,毫无话语权。后来,他们用积累的个人财富扩大了经营,成为产业的主人。马萨诸塞殖民地的定居者利用个人资本,享有一定政治地位,其总督也由民众选举产生。
弗吉尼亚殖民地建立十二年后,于1619年成立了议会。作为英国议会的首个分支,它是美国和其他英属殖民地立法机构的奠基者。该议会由理事会和二十二位代表组成,代表由公民选举产生,分别来自十一个移民区。议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征收税款和审核法律等事宜。
英属各殖民地掀起反对宪章特权的斗争浪潮,导致商贸活动逐渐失控,商业利润骤减。许多商人纷纷撤离了殖民地,王室代表逐渐失势。1649年后,国家权力由议会与王室共同主导。1688年的光荣革命加剧了事态的恶化。殖民地议会明文规定,所有贸易活动必须符合宗主国的利益。《航海条例》在美洲生效,英国依据殖民地的规章制度筹建殖民体系,实施贸易垄断。
六、危机
英国殖民史上曾先后出现两次危机:
(一)北美十三个殖民地的立法机构不顾大局,独享征税权。这些殖民地宁愿脱离与英国的一切政治联系,也不愿放弃税权。
(二)与大西洋各殖民地明显不同的是,英国议会对加拿大的统治渗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实际上,加拿大只是英国的附属领地,并非宜居之所。英国曾企图征服加拿大,却以失败告终,最终形成了“英国移民自治”的模式,并为后来的许多殖民地提供了借鉴。
七、 1775年,在“论与美洲的和解”演讲中,埃德蒙·伯克提议美洲殖民地通过国会和法院,实行纳税、贴补、援助和捐赠等政策,英国议会不予干涉。他并不否认议会的权威,但质疑政府为达到目的所使用的手段。他的发言振聋发聩:“我之所以支持殖民地,主要是源于一种‘本自同根生’的情怀。英国与各殖民地同根同源、平等互利。这些联系虽然像空气一样轻薄,但也如铁链一般坚固……不要想当然地认为海关条例、债券、货主保函、海关放行、海关印章和出入港手续是最可靠的商业保障,也不要妄想商务信函、指示和中止条令就能打造商务体系。这些都不是政府的组成要素。英国宪法精神赋予上述商业手段生命力和效力。难道是土地税充实了国库?难道是供应委员会的选举增添了兵力?不!都不是!是人民对政府的信赖和</a>对伟大祖国的热爱培养了陆军与海军。没有人民,陆军就是一群乌合之众,海军也只是风中残烛。”
1887年1月12日,约翰·布赖特曾质疑帝国联邦存在的必要性,说道:“我既不参加联邦会议,也不赞同其宗旨。殖民地应该继续依靠宗主国,与宗主国同呼吸共命运。但我认为,通过联邦政治纽带建立的联系不仅难以维持,还会适得其反,导致同室操戈。在法律与关税方面,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开普敦与英国互不干涉。英国盲目的外交政策极易使其卷入欧洲列强之间的战争中,殖民地似乎可以坐收渔翁之利,但战争难免会移祸枯桑,最终导致联邦关系剑拔弩张、割席分坐。殖民地宁愿脱离联邦,也不愿意兵戈扰攘,使人民流离失所。如果加拿大和美国出现渔业争端,帝国联邦应该如何应对?无论加拿大是否实行自治,都会满足华盛顿政府提出的要求,从而解决冲突。然而,即使澳大利亚、南非、加拿大和印度组成联邦,结局也依然如此。在我看来,聪明的人都会姑置勿论,而不是漠视历史、一意孤行。英国只有公正对待殖民地,调整外交政策,才能与殖民地建立起长久的友好关系。联邦即使分裂,也有希望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维护英国的美誉。”
上述观点与埃德蒙·伯克的想法不谋而合。联邦政治纽带并不是和平共处的必要条件,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远胜精心编织的政治纽带,利益冲突和敌对情绪反而会使其失去价值。
需要强调的是,约翰·布赖特描述的并不是帝国的“应然”,而是“实然”。他指出,英国与殖民地互不干涉,不需要强化联邦理念。他还谴责了新南威尔士驻军苏丹的行为,指出这不仅违背了和平原则,也对殖民地毫无益处。这种“不依赖联邦政治纽带”的主张虽然具有局限性,但与亚当·斯密和埃德蒙·伯克的观点一脉相承。
政治对经济的影响不容忽视。殖民地的商贸活动并不取决于总督的个人行为,而是受到政治方向的指引。详见 曾担任牙买加、维多利亚、开普敦总督的亨利·巴克利指出:“大英帝国保护殖民地免受欧洲列强的侵扰。英国承认殖民地学生的大学</a>文凭,为年轻人提供公务员岗位和军队服役的机会。殖民地学生经</a>过双重考核后,才能被桑德赫斯特皇家军事学院录取,并享受军队补贴。”对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殖民地的青年来说,能与英国青年共享就业机会是一种荣耀。这些青年要么在英国军队服役,流芳百世;要么为社会服务,名垂青史。
桑德赫斯特皇家军事学院
目前的时局并不稳定。殖民地人口激增,与英国的血脉关系日趋紧密。在具有本土情怀的殖民者心中,英国仅是“异国他邦”,而不是“心灵之乡”。早期殖民者的家国情怀已经淡化,因此,英国政府应该基于自愿原则重建联邦。
沃尔特·白芝浩(1826—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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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诺斯勋爵弗雷德里克·诺斯(Frederick North,1732—1792),1770年至1782年间担任英国首相。——译者注
[2]詹姆斯·米尔(James Mill,1773—1836),苏格兰历史学家、经济学家、政治理论家和哲学家。——译者注
[3]约翰·奥斯汀(John Austin,1790—1859),英国著名法学家,边沁主义代表人物。他去世后,其妻萨拉出版了他的著作。——译者注
[4]1874年,达弗林伯爵在多伦多对美国、加拿大的政治关系做出分析:加拿大行政权和立法权紧密结合,能够适应英国的制度;加拿大总督有权调解各立法机构、中央与地方的僵化关系,而与美国不同的是,加拿大和其他国家的司法机构均由政府任命,并不依赖形同虚设的普选。加拿大公务员制度随不同党派的更迭而发生变化,实际上,加拿大的选举制更加纯净透明。——原注
[5]《殖民地规定》是按照殖民大臣的指示编写的殖民地规章制度,每年出版一次。——原注
[6]1890年5月,查尔斯·迪尔克爵士在皇家殖民研究所指出,英国年均国防总开支为六千万英镑:其中,英国本土三千八百万英镑;印度二千万英镑;其他殖民地二百万英镑。——原注
[7]该组织的建立不能归功于政治上的远见卓识。因为直辖殖民地多为战利品,其早期的政府形态多具军事色彩,而且也没有足够的能人志士供殖民地政府选拔。社会进步引起了各种错综复杂的变化,若对殖民地因势利导,则颇具先见之明。例如,开普敦虽是割让的土地,却设有责任制政府;而英国早期的殖民地巴巴多斯未设责任制政府。可见,殖民地要么追求自由独立,要么被迫接受保护式的管理。——原注
[8]唐宁街(Downing Street)位于英国伦敦,建于17世纪80年代,由乔治·唐宁爵士负责建造。唐宁街十号代表英国首相办公室,而唐宁街十一号是财政大臣及其办公室的代名词。——译者注
[9]路易·莱热《奥匈帝国史》,1889年。——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