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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个军官的成长_史迪威与美国在中国的经验

作者:塔奇曼 字数:2826 更新:2025-01-09 16:29:27

1911年11月,28岁的史迪威中尉 在1904年看,世界会经历长时间的和平,因此史迪威所在的军官阶层可以指望的生活是有保障的、相当舒适的,但是也不会出大的风头,更不会有什么实现雄心大志的机会了。薪俸不算很高,从新任命少尉的每年1400美元到上校的每年4000美元。生活中最重要的事便是官阶,但是在1904年升迁是很慢的。从指挥官往下是指挥官的老婆manding office’s wife,简称COW(母牛)],一直往下,无论是正式场合还是社交场合,包括住房方面,官阶都是决定一切的。如果官阶相同就要看资历了,也就是任职的日期。如此一来,一个6月份得到任职的军官可能发现要搬进一幢中意的房子的希望落空了,因为刚刚调来的一个新人的任命时间是5月。在下午的招待会上,职位最高的军官的太太会倒咖啡而不是茶,因为人们觉得咖啡比茶高级,在美国咖啡比茶更受欢迎,所以会有更多人聚拢在桌子供应咖啡的那一头。

由于工作和住处都在一起,由于学校就在驻地,由于换防频繁使军官无法与当地社区建立联系,这样,军官们只能彼此结交,他们的生活交叉再交叉,而军内刊物的社交消息让大家都知道谁要结婚了,哪里有牌局以及谁在哪个驻地接待了谁——跟平民生活的紧张关系和政治对抗相比,军旅生活变成了一种封闭的生活,简直是一种单纯的生活。尽管官阶会引发嫉妒和阴谋,但是他们之间也有一种很强的团队精神,其表现便是相互问候,按照条例的说法这是“军界同胞间相互致意和问候的信号”。军校所灌输的价值观认为军官是绅士,把他们结合在一起的是共同的荣誉观和行为准则,以及对兄弟军官的个人忠诚。对指挥官的忠诚,不管这指挥官是团级上校还是总司令,这既是公事公办,但同时也是一种个人之间的关系。

由于总司令是“行政当局的得力助手”,因此陆军承认自己相对于行政权力来说处于从属地位。它很清楚自己是服务于国家的。西点军校的校训是“职责、荣誉、国家”(Duty, Honor, Country),因此军官阶层的主导概念就是职责。为了能够无论何时、无论通过何种手段都能响应职责的召唤并有效地完成职责,军队应当培养一种超越党派之别的心态,这样才能够不假思索地按命令行事。从理论上说,它认为自己有义务摈弃常人的那种政治激情,这正像一个宗教派别摈弃肉体一样。西点军校校友联合会的一项规章是“莫谈国事”。按照《军务报》(Military Services Journal)的说法,军人“很少意识到”他们的选举权,也很少使用这种权利。

史迪威少尉在菲律宾,1905年

因为天性好动,史迪威选择了菲律宾作为他这个初出茅庐的军官首次服役的地方。那是唯一有美国军队参战的地方。作为西点军校的毕业生,而且成绩排在前三分之一中,他可以表达他希望做什么事。他被分到了Peach),这让她很难为情,不过在1910年春,在她参加了那年西点军校的舞会后,他们订婚并于同年10月结婚。他在结婚前给她的一封信里写道:“我对你作为妻子的爱要胜过你作为未婚妻时,胜过很多……我会尽最大努力照顾你,让你快乐。但是我离完美还差得很多。我还经常需要得到你的帮助——比如我不耐烦了,发脾气了,不高兴了……如果我有时候变得难以忍受,亲爱的,请记住,我会摆脱这种情绪的,而且我唯一的希望便是使你幸福。因为我用所有的爱爱你。”

史迪威,西点军校学员时期

史迪威的未婚妻温妮,1908年

甚至在恋爱时史迪威也不甘心待在家里,他一如既往每年还是有到“海外”走走的冲动。1909年的夏天他去了中美洲,1910年他申请利用他订婚到结婚之间的几个月时间再次去执行地貌勘察的任务。在给陆军部的信里他强调了自己的西班牙语水平和上次的经验,而且有些咄咄逼人又有些含糊地指出,他对工作的性质并不在乎,“只要带我去那些国家的工作符合美国利益而不符合它们的利益”。尽管信写得情绪高昂,但是国务院和总参谋长都拒绝了,前者是因为跟尼加拉瓜“近来的摩擦”而想避免进一步的麻烦,后者则有些神秘地反对让年轻军官去完成这种任务,这是“考虑到对过去曾经到过那里的人所产生的影响”。

结婚前夕,史迪威恰好碰上派遣性任务与团队服务轮换制的新规定开始实行。根据这个规定,在和平时期,上校军衔以下的战斗部队军官每六年中要有两年待在部队里。这些规定旨在将到华盛顿执行派遣性任务的时间限制在四年以下,它们由国会在1912年批准为法令,称为《满族法案》(Manchu Act),这是将把陆军官僚从华盛顿调出去跟把满族从北京赶出去相比拟。由于史迪威在第十二步兵团所待的时间未能满足规定,他再次被派往自己的团里。1911年1月他跟妻子一起乘“谢尔曼”(Sherman)号运输船前往菲律宾。

他第二次来到这个岛国,是在距离马尼拉不远的威廉·麦金莱堡(Fort William McKinley)执行常规驻防任务。这期间唯一的大事是他在3月份升为中尉,其他时候无非是闭着眼睛都可以完成的连队每天的队列训练,到卫戍学校学习打发时间一直到下午1点结束,或者为了消耗能量组织“班卡”[5]划船比赛和教士兵在河上用竹子搭桥。他关注着墨西哥正在发生的革命,并提出参加在边境所发生的“事件”,但是并没有成功。到9月份他已经积累了三个月的假期,便打算跟妻子更多地了解一些东方,然后再回家等待他们第一个孩子的到来。

他们于9月14日乘船去日本,先抵达长崎,然后他们游览了整个内海海岸,一直游览到广岛。史迪威逢山必登。在他用一个半小时登上宫岛(Miyajima)山顶之后,据他的记录,“向导对我的腿脚羡慕不已”。在之后的六个星期里,凭着无穷的好奇心和精力,他跟温妮细致地游览了日本。他立即开始学习日语。有一次在火车站买牛奶时引起了窃笑。后来查了字典才知道他是在要“妈妈的奶”。他的记录极为详尽,但是限于他此时对日本的了解程度,这些看法主要是描述性的,还算不上是判断和意见。

报纸上充斥了有关中国发生革命的惊人事件,但是史迪威显然太专注于其他事情了,根本没有留意到这件事,因为他的日记里没有提及。11月中旬他将妻子送回美国,然后自己继续旅行,前往中国。

[1] 巴罗达(baroda),印度巴罗达人使用的一种小船。——译者注

[2] 桃子(peach),这个词在俚语中是“好东西”的意思;下文的“peachy”则意为“极好的”。——译者注

[3] 蒙提祖马二世(Montezuma Ⅱ,1466—1520),墨西哥阿兹特克人第九代皇帝,1502—1520年在位,因与西班牙占领者科尔特斯(H. Cortes)之间的戏剧性对抗而闻名。——译者注

[4] Win,威尼弗雷德的昵称。——译者注

[5] 班卡(bancas),菲律宾等国使用的有舷外护木和竹蓬的一种独木舟。——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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