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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常备军时代_现代战争的黎明

作者:德尔布吕克 字数:19958 更新:2025-01-09 16:24:01

1 总论

理论家和政治家从一开始就并非不知道临时征募佣兵作战的巨大劣势。我们已经看到马基雅维利这样的思想家和弗朗索瓦国王这样的政治家是如何着力于创造更优越的军事组织,又是如何失败的。这一领域实现进步的方式是理论家没有提出过,哲学家没有设想过,任何人不曾预料到的。佣兵团没有被另一种来源的武士取代,而是通过长期服役转化为常备军。这个过程最早发生在西班牙,然后在尼德兰,继而随着三十年战争而遍布于德意志全境,最终于17世纪和18世纪之交传入英格兰。

查理五世退位时[46]留下了6万名野战军和8万名卫戍部队,这种状况最后普及开来。战后解散军队的弊病早就是显而易见的了。人们现在还意识到常备军不仅有政治上的好处,更有提升部队基础战斗力的军事优势。

军事组织总是国家存续的最基本因素。欧洲整体的社会政治格局都随着新的军事组织而转变。常备军成为君主和议会的斗争焦点,由此在整个欧洲大陆将国王提升为绝对统治者,在英格兰则先后让斯特拉福德(Strafford)大臣和查理一世国王上了绞刑架。古代的附庸制度以贵族军官团的形式重新出现。但常备军脱去了国土佣仆凶悍野蛮的外衣,遵守更严格的纪律,募兵以外有征兵为补充,而且随着基本结构的变化,战术阵形也有了更新。

西欧各民族为强大军队建立严整管理制度的过程极为艰难。集武士和企业家于一身的佣兵队长的地位从中世纪一直延续到三十年战争,而且在三十年战争中达到了顶峰,因为国家当时还没有能动的力量来替代这些企业家的能力和活动。

与企业家军人相比,国家制度是软弱无力的。尽管斐迪南二世皇帝治下疆域辽阔,有诸多王国、公国和伯国,但他仍然不能从国土征集一支能与四海为家的冒险家、一再被他任命为统帅的恩斯特·冯·曼斯费尔德伯爵(Count Ernst von Mansfeld)的部下相提并论的军事力量。瓦伦斯坦花费的巨资只有极小部分来自遗产或嫁妆,主要来自贸易和开矿——也就是说,来自合理合宜的国家机关本来可以自行利用的资源。哈布斯堡家族做不到。但巴伐利亚公爵马克斯一流的人物能够自领军队,无须佣兵队长为中介。其他大领主渐渐也做到了这一点。

军队重大变化的一个先决条件,或者说一个副作用,是新型国家治理机关的出现,即官僚机构。官僚的任务是征收税款以充军费,以及凭借对经济状况(最终拓展到全民福祉和农业)的细致掌控而尽可能提高国家的生产力。

国家如今以一种特殊的能动力量的面貌登场了,它不同于管理家族产业的地方领主,也不同于仅仅是国家管理对象的人民。上述区别对战争观念和战争行为也产生了反作用。胡戈·格劳修斯(Hugo Grotius)阐发了战争是军人的事务,与平民无关的原则。

我前面说过, 团的兵员是通过征兵充实的,勒泰利耶为此于1645年划定了专门的征兵区。1666年,士兵的服役年限规定为4年,队长不得逾期强留,违者降职。

国王有时—1674年、1675年、1689年、1703年——仍然会颁布强征令(arrière ban)来征召骑士,甚至七年战争期间的1758年也征召过。但他们基本上刚到军营报到就会被送回去,说是不堪作战,国王由此有了向贵族征税的一项手段,贵族可以不作为骑兵服役,只要交一笔代役金就算是履行义务了。1639年,应征贵族必须提供两名步兵代替自己服役。

晚至1661年路易十四登基时,法国还没有统一军装。尽管勒泰利耶早在17世纪40年代就下令制造了制式武器和军装,但是只有部分团的团长为各连配备了制服。宗教战争期间,双方会通过不同颜色的头巾(casque)和外套(hoqueton)区分敌我,经常因长官和其他状况而变。

1666年,勒泰利耶为火绳枪规定了统一规格,弹丸一磅为20枚。

当时只有几座兵营;士兵寄宿于民家,士兵与房东的关系有细致的条令规范,包括常驻和行军借宿的情况。路易十四时期,越来越多的兵营建了起来。

从1666年开始,训练场中经常会集合大批部队进行操练,不仅有战术科目,也有拉练比赛。

在后勤方面,勒泰利耶建立了常设仓库,此举对战略行动至为重要。勒泰利耶本人不时会到前线视察监督军需发放。我们之后会谈到这套军需仓库制度的实效。

黎塞留之前已经设立了野战医院。勒泰利耶为其提供了资金,兼用于照料士兵和人道救济。在18世纪,法国在这方面被视为典范。监军总管杜韦尔内(du Verney)在七年战争致信克莱蒙(Clermont)司令时称,法国或许是唯一设立野战医院的国家,这既是出于人道,也是因为法国人口太少,必须节约利用。他接下来又说,野战医院当然与驻地医院不同。20

旧式佣兵的一大缺陷是随军者太多。士兵惯于带妻子上战场,以便做饭和照料伤病。由于有了规范的军需仓库和野战医院,军队就用不着女人给士兵帮忙了,于是禁止女性随军就成为可能。勒泰利耶甚至禁止士兵娶妻。

不过,常备军中残留着大量佣兵遗风,从抓俘虏索要赎金做法的延续就可见一斑。1674年,法国与西班牙签订了赎金定额协议:团长400法郎,列兵7.5法郎。21

勒泰利耶也关心退伍老兵的问题。一批老兵被送到修道院,由修道院负责供养,还有一批集中在连队里做事换取报酬。但老兵宁愿开小差去巴黎乞讨为生。平民施舍老兵要受惩罚,乞讨者本人甚至要处以死刑。1674年,路易十四建立了荣军院(H?tel des Invalides)。22

如前所述,米歇尔·勒泰利耶之子弗朗索瓦·米歇尔继承并完善了父亲的事业,后者的爵位是卢瓦侯爵。1662年,21岁的他成为父亲的助手;6年后(1668年),28岁的他继承了父亲的职位,独立担任战争大臣。

1668年,《亚琛和约》结束了遗产继承战争(War of Devo-lution),理应裁军。卢瓦没有照例裁撤单位,而是缩减了每个团的人数,将军官和军士全部留任,方便日后扩军,那时只要把新兵分配到各个团就可以了。这项措施才真正实现了常备军的概念,不仅节约了战时组建全新单位所需的时间,而且与新建单位相比,这些老部队还有很大的质量优势。

为了让全部兵力都能积极投入作战,卢瓦于1688年设立了民兵团来承担卫戍任务。野战军是志愿入伍,民兵团则由地方提供,所以会有来自这样或那样的征召办法。但民兵团很快也零散承担了一些野战任务,而且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War of the Spainish Session)[48]中被直接并入了野战兵团。

随着上述过程的推进,野战军也开始转向征兵制,尽管是间接的、温和的和小规模的。但卢瓦在很久之前(1677年)就曾写到,强征不构成开小差的借口,如果这个理由成立的话,军队中就剩不下人了,因为按照卢瓦的说法,几乎每个人都能提出关于入伍方式的异议。

亨利三世时期[49]曾有一道命令,说用来吃空饷的冒牌士兵都要砍掉鼻子,德意志地区也有同样的规定。他们不敢惩罚真正的罪犯,也就是团长。现在情况有所变化。但这种诈骗行为直到很久以后才根除。到了1676年,卢瓦重申了砍掉鼻子的惩罚。

卢瓦对法国军队的最大贡献或许是在军政领域。他勤勉积极,一以贯之地执行完善父亲创造的制度,执法常有残忍之举。他挫败了一切反抗,根除违法之举,警惕地掌控着一切。每当怀疑有错缪失当之处,他都会亲自到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在这个方面,他在一定程度上堪与腓特烈·威廉一世相提并论。

规制完善的法国军队甚至历经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的一次次失败而不倒,并在后来的七年战争中证明了自己。1760年,斐迪南·冯·不伦瑞克(Ferdinand von Braunschweig)与一支法军交战,后者在组织度和装备水平方面不亚于当年东渡莱茵河的路易十四大军,而且兵力则更胜一筹,不少于14万人。23

3 勃兰登堡-普鲁士[50]

根本上讲,德意志诸侯对高效军事体系的需求甚至比法国国王还要迫切,因为法国国王至少在战时可以招募大批佣兵团,德意志诸侯的资源却不足以如此。德意志各地不乏建立新军的广泛积极尝试,其两大基础是贵族的传统封建义务和从未被完全忘却的全民守土义务。诸侯任命有经验的军士将领,为其提供固定工资“待金”(Wartegeld),以便有需要时随时率领征召的附庸或市民农夫“代表”出征。巴伐利亚、符腾堡、普法尔茨、萨克森、普鲁士等较大的邦国甚至建立了为数不少的民兵单位。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拿骚伯爵约翰(Count Johann of Nassau),他是协助奥兰治领主莫里斯成功建军的威廉·路易的弟弟。他的亲属在荷兰实施的新军思维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于是他想要将其引入德意志。眼见宗教战争正在酝酿,他建议国会建立一支自己的武装,用国民征召兵取代雇佣兵。但他走得还要更远。

奥兰治领主莫里斯的成绩为他赢得了巨大的声誉,全欧洲的新教军人都聚集到他的营中,目的是学习新的军事体系。

但尼德兰战争艺术依赖的不再是单纯的经验,而是学习与知识。于是,1617年,约翰在自己的首府锡根(Siegen)建立了一所面向年轻贵族和上层市民子弟的骑士军校,教授工程、工事、炮术、战术、数学、拉丁语、法语和意大利语,并延揽约翰·雅各布·冯·瓦尔豪森(John Jacob von Wallhausen)为校长。可惜我们对校长的出身和生平了解不多,只知道他当时在尼德兰,自称“在光荣的但泽城任团长、卫队长”,并于1614年至1621年间发表了一系列长篇军事理论著作。这些文字含有真知灼见,同时常有不加批判的虚构。1他竟然建议骑兵防御时组成圆阵或方阵,2还让步兵组成十字阵和八角阵。尽管如此,他的著作还是相当成功,曾被翻译成法文。但我们看他的文字就会怀疑作者是不是缺乏定性,他刚干了几个月校长就被解职了。锡根军校旋即废止。1623年,约翰伯爵去世,没有造成任何持久的影响。3

民兵也没有取得任何成果。这些征召兵在职业军人佣兵面前稳不住阵脚。4西班牙人一来,普法尔茨人就溃退了。在布赖滕费尔德,萨克森人脚底抹了油。巴伐利亚选侯马克西米利安写道,1632年,他手下的巴伐利亚人在瑞典人逼近时“丝毫派不上用场,花在他们身上的钱全白费了”5。符腾堡人参加了讷德林根会战,似乎在那里被歼灭了,可惜除此之外就没有他们战斗情况的明确记载了。

尽管勃兰登堡刚刚通过联姻手段统治了普鲁士、波美拉尼亚以及威斯特伐利亚和莱茵河下游的若干地域,政治前景应当更为广阔,但它参加三十年战争时的战备状况还不如前面提到的邦国。勃兰登堡可征召的附庸共有1073个骑兵而且编成了连队,但这只是纸面上的数字。1610年,柏林市民拒绝进行打靶操练,理由是开枪太危险了,会吓到孕妇。6但用1610年勃兰登堡首相的话说,凭借佣兵打仗意味着“一半敌人在家里,全部敌人在门口”7。

1622年,普鲁士最高委员会向乔治·威廉公爵提交了一份“国防方案”,但被驳回了(1623年2月19日),“因为经验再清楚不过地表明,与所有人的期望相反,在普法尔茨组织的国民自卫队在大小战争中毫无实效”8。

我们可以这样说,从胡斯战争到三十年战争的200多年时间里,德意志军事组织的理论与实践是彼此矛盾的。理论上,人们还在谈论附庸服役、征召市民和民兵团,但在实践中,打仗靠的是雇佣兵。

1557年,萨克森选侯向代利奇镇(Delitzsch)发布了一道命令:“我郑重命令该镇及该镇居民做好准备,有后续命令则可立即启程。”1583年,他命令“我忠诚的伯爵附庸、骑士领主、市民和其他属民及其亲属应随时整装待发”。一个人只有在“重病症状明显”的情况下才可以找同等级人员代役。9

要是我们从查理曼时起就有这种命令该多好!法律史和宪制史学者会从中得出怎样的结论,在其基础上又能建立起怎样的制度啊!但它们只不过是空洞的虚言罢了。

16世纪诸侯掌握的少量卫队被叫作“宫仆”。勃兰登堡选侯的卫队有200人或略多。

随着危险的逼近,议会批准建立一支临时的小规模军队。1626年,瓦伦斯坦和曼斯费尔德进逼勃兰登堡时宣称,如果选侯确实能封锁国境,他们就愿意遵守勃兰登堡的中立地位。但选侯没有兵力去封锁国境,而且尽管议会已经批准建立3000人的军队,那还是太迟了,再说议会也只批准了3个月时间。议会声称没有必要维持军队,因为议会100年来已经为此征收了沉重的赋税,但依然没有得到保护。

于是,两支敌对的军队在勃兰登堡畅通无阻。1628年,瓦伦斯坦据估计在勃兰登堡搜刮到了200吨黄金。勃兰登堡只用2吨黄金就能组建起一支相当可观的军队了。10

通过与古斯塔夫·阿道夫结盟,几个勃兰登堡团成立了,但选侯首先要掏钱。

6年后,选侯跳到了皇帝一方,他计划利用皇帝的援助资金组建一支强大的勃兰登堡军队,“效忠于神圣罗马皇帝及其代理人勃兰登堡选侯殿下”。大军的任务是将瑞典人赶出波美拉尼亚,但到了 新兵入伍14天内不得承担站岗或其他任务。在此期间,新兵至少要自己形成操练的意识,以便正常执勤,而且应当有人向新兵和善地说明各项规定,不得呵斥和辱骂,以免新兵初到军中便消沉畏惧,而使其乐意从军、喜爱从军。操练过程中不得突然重击新兵,更不能殴打或实施其他虐待,尤其是对待愚笨者和非德意志人。

腓特烈大帝曾明确规定:28“操练期间不得殴打、推搡或斥责任何人。操术是凭借耐心和方法学会的,而不是靠殴打。”但他又说:“当一名新兵抗议或拒绝执行指令,或者态度恶劣时……则必须加以控制,但仍然要用合理的手段。”在现实中,所有报告都表明操练过程中的殴打现象太多了。但操练绝不是没用的把戏。一名连长能在操练中让部下听到口令就立即做出相应的动作,到了战场上就能指望通过下口令让士兵顶着敌军火力前进,而且为腓特烈的军队赢得胜利的战术进步正是以精确的连队动作为基础的。

哪怕士兵心不甘情不愿,他们也能通过纪律和操练结合成坚强的战术单元。他们必须服从长官的命令,与其他人共进退。纪律越好越可靠,士兵的意愿和其他品格就越不重要。于是,常备军的各个特征称得上是相辅相成:人数多,军中就有不情愿、不好战的成员;通过纪律将这些成员锻炼成可用之兵,也让更多这种人融入军队成为可能。底子越差,阵形就必须越紧密。军纪让个人几乎完全消融在了战术单元中。另一方面,操练带来了纪律,纪律又让操练得以精确化和细密化,如此不断推进,个人几乎成为机器上可以替换的齿轮。哪怕是最初赤裸裸地骗来或者野蛮地拉来,入伍时完全违背自身意愿的人也会习惯这种生活,或多或少具有所属单位的精神和自豪感。

在普鲁士军队中,不仅普通士兵要遵守严格的纪律,军官也一样。莫尔维茨会战(battle of Mollwitz)之后,年轻的国王进行了多项军事改革,尤其是针对骑兵。他的手段极其严厉,以至于据说有400多名军官请辞。29

腓特烈本人说过,尽管他的军中有不可靠的恶劣分子,但就连普通士兵身上也具有强烈的军人荣誉感。事实发展也证实了他的说法。他在《战争原理》(General-Prinzipien von Kriege)一书中这样描述自己的军队:

我军素质卓越,敏捷非凡,瞬间即可结成战斗阵形,而且行动迅速灵活,几乎不可能遭到突袭。论起火枪手,哪一支部队的火力能有我军强大?我的对手们说,站在我军步兵面前就像面对来自地狱的怒火。如果只用刺刀作战,哪一支步兵能如我军这样稳健向前,毫不动摇?你到哪里能找到更临危不乱的队伍?若要转向冲击敌军侧翼,我军则立时可成,运转自如。

在一个军人地位最高、贵族中最优秀的人效力于军队、军官都是有出身的人、就连平民百姓和市民农夫的儿子都来当兵的国家,军人必然会有荣誉感。我军的荣誉感确实很强,因为我亲眼见到军官宁愿死守岗位,也不逃跑活命,更不用说就连普通士兵都容不下身边有表现怯懦之人了,而放在其他军队里,这种人肯定不会被开除。我见过身受重伤却不离开岗位,甚至不愿意下去包扎伤口的军官和士兵。

今天的我们很难放下当兵是年轻人的事的观念。而旧普鲁士军队约有半数在30岁以上,50岁以上者不在少数,个别人甚至年逾花甲。据估计,士官的平均年龄约为44岁。30

随着平时常备军扩大而来的一种看法是通过给部分士兵放假来减少开支。这种做法早在腓特烈·威廉一世时期就得到了系统的发展,后来更是逐步加强。军队不仅会放本国人回家,甚至会给外国士兵以“暂离人员”的名义放假。被放假的士兵会找平民的行当,于是腓特烈·威廉一世在条令中表示希望他们“不要遗忘本职,保持军人本色,而不会变回农夫或市民”。军队只在4月至6月的训练期才会集合。一直服役的人主要负责站岗放哨。31

与之前的法国军队一样,普鲁士军队在17世纪下半叶也产生了官兵悬殊的现象,这是常备军的自然之理。普鲁士的官兵差距比法国还要大,因为市民出身的军官更少,而且没有介于官兵之间的“高级士官”一级。普鲁士军中逐渐形成巨大官兵差异的具体过程有待进一步研究。32“军官”一词最初的意义比较宽泛,包括士官乃至军乐队成员。后来士官和军官有了区分,依据是士官与士兵来自同样的社会阶层。于是,现代意义上的军官团独立出来,几乎清一色是贵族。《痴儿故事集》(Simplizissimus)[54]中有一段抱怨,鲜明地体现了上述演变过程。文中将军阶描绘成一棵树,士兵坐在最下面的树枝上,上面是“砸背人”(Wamsklopfer),接着写道:

他们顶上有一段光溜溜的、没有枝丫的树干,树干表面有一层神奇的涂料,还有用妒忌心做成的特殊肥皂,无论上帝赋予他多么强的爬树能耐,一个人只要不是贵族就爬不上去,再有男子汉气魄,再有本领,再有知识都不行。那段树干上面坐着连队里的官(F?hnlein),有的年纪尚轻,有的老大不小。年纪轻的是被表亲推上去的,不过岁数大的有一些是自己爬上去的,有的是踩着名为“贿赂”(Schmieralia)的银梯子上去的,有的是运气好,恰好没有其他人选,于是一步登天。

再说一遍:上述过程在所有欧洲国家都发生了,但没有一个国家像普鲁士这么极端。腓特烈·威廉一世即位后马上下令,“非贵族者不得任命为枪队兵长(准尉)”。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结束后,他将市民出身的军官一概解职。33腓特烈大帝考察枪队兵长时只要发现里面有平民,就会亲自用手杖把他赶出队列。只有才干非凡的平民才能得到他的青睐,例如,他器重的沃伊什将军(General Wunsch)就是一名符腾堡牧师的儿子。

炮兵和骠骑兵不如步兵和重骑兵严格。炮兵其实仍然被视为介于技师和军人之间,而骠骑兵作为轻骑兵是一群无畏的冒险者,基本不被允许结婚。腓特烈说,骠骑兵应该用马刀寻求幸福,而不是用刀鞘(指阴道)。对于其他军官,除非新娘家里很有钱而且也是贵族出身,否则他也不会被准许结婚。

年轻贵族(容克)通常十二三岁就参军了。

1806年,普鲁士线列步兵中共有131名平民军官,其中83人任职于卫戍营,只有48人在野战团。但与法国一样,普鲁士也有伪造贵族头衔参军的人。有记载表明,枢密院官员会想办法将三封关键的证明书加到朋友的人事档案里。

起初,军官与全国总司令的关系与国土佣仆中一样是双边契约——当时叫作“协议书”(capittion)。德夫林格(Derfflinger)[55]甚至曾以协议书被破坏为由拒绝随大选侯参战。下级军官由上校任命,但后来逐渐改由总司令本人任命。

从少尉(ensign,本意为掌旗官)和中尉(lieutenant)直到元帅,或者说从列兵直到元帅的整套军阶制度几乎在所有欧洲国家都是一样的。这套制度中能看到西班牙、意大利、法国和德意志的影响,诸国又有彼此借鉴。34“司马”(marshal)一词经历的变迁最令人注目。它的本意只是管马厩的人,但后来有了许多文官的执掌。在法国,它一直有铁匠和骑兵军士的含义,但也有跃升为最高统帅的头衔。“军司马”(field marshal)的头衔出现于16世纪,意思是骑兵团长,与“步兵团长”对应(在锡沃斯豪森会战中,阿尔布雷希特·阿尔喀比亚德手下有3名军司马)。但因为一开始战斗人员都是骑兵,所以军司马也会担任军政主管或军营主管。蒙泰库科利(2:210)给出的军阶排序是:主帅、副帅、军司马、骑兵司令、炮兵司令、副司马。

普鲁士是一个通过联姻继承而偶然形成的国家,领土东至波兰(后来的俄国[56]),西临尼德兰,将各处领地统合起来的不是内部利益,而完全是王室。普鲁士王室创造了军队和官僚系统,两者又造就了国家的统一。军官团对最高统帅的效忠就像骑士附庸效忠于领主一样。因此,军官团的形成是旧武士贵族传统的延续,这种传统在勃兰登堡、普鲁士、波美拉尼亚、西里西亚这些边境和殖民地区当然要比易北河以西的德意志故地强大得多。腓特烈的著作中一再表示平民不适合当军官,因为他们天性慕利益而轻荣誉。但他并没有简单地说贵族适合当兵,他要求贵族必须服役,而且腓特烈·威廉一世曾派骑马钦差从贵族庄园里把男孩抓走,然后带到军官预备学校,令父母神伤。为了留住孩子,一批父母徒劳地出示证据表明自己不属于普鲁士贵族。但国王坚决执行命令,还告诉家长自己会好好照看他们的孩子。35腓特烈用同样的方式强征西里西亚的年轻贵族。

但军官预备学校基本不超过国民学校(Volksschule)[57]的水平,普鲁士军官团中真正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凤毛麟角。贵族中间仍然流传着古代哥特人酋长的观念,即害怕校长教鞭的人不会成为勇猛的战士。据说德绍领主利奥波德(Leopold von Dessau)不给儿子莫里斯提供任何教育,就是要看看孩子靠纯粹的天性能达到什么程度。腓特烈本人喜欢与法国人做伴。难怪贝伦霍斯特(Berenhorst)[58]在1741年就能写下按列(column)排序,当时的贵族老爷们会问另一个人:“到底什么是列啊?列的意思不是我跟着前面的人走,他走我也走的意思吗?”36甚至到了19世纪下半叶,我国军中以低地德语(ttdeutsch)为母语的参谋和将军中还有分不清与格和宾格。我对这一点有亲身体会。1879年,我打算送我的学生,一名年轻的王子去军官预备学校,于是找军事训练和教育系统的首长,一名骑兵将军谈这件事,他向我保证:“我特别重视语法。”[59]

在国土佣仆时期,军官和士兵要遵守同样的军事条书。贵族军官团的形成带来了特殊的规定。腓特烈·威廉一世登基后不久便为士兵和士官制定了新条令(1713年7月12日),1726年又专门为军官颁布了服役要求,规定军官在服役期间要毫无疑问地服从,“除非荣誉受到侵犯”。腓特烈大帝后来明确了这条规定,说受辱的军官在服役期间不得闹事,“但服役期满后可寻求适当的补救”。

国王凭借贵族军官团确保了军队的忠诚和战斗力。由于军纪的作用,军官团牢牢地掌控着部下,士兵面临险境也会服从命令,因为他们惧怕长官甚于敌军。国王对几个单位在曹恩道夫会战(battle of Zorndorf)中的表现不满意,于是建议军官实行杖责。罗马百夫长当然也是用葡萄藤制成的手杖控制部下,罗马军团就是被这件器具练出了军纪,击败了希腊人和蛮族,打垮了汉尼拔和高卢人,征服了全世界。

我在这里要重申,国土佣仆当年有权选择一位“兵头”或者“使节”,作为士兵的“喉舌、父亲和受托人”,代表他们与军官交涉。他上任时会向众人承诺:“永远把他们当作自己的儿子,为他们说话,让统帅注意到每名士兵的需求和病痛。”他在军饷问题上也会代表士兵的利益,哪怕他“一意为士兵讲话”,让统帅不悦。士兵们则承诺会一体支持他:“兵头代表士兵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士兵的事。”瓦尔豪森早在三十年战争之前就反对过兵头,要求废除这个职位:“‘兵头’在部队中弊大于利,不过是煽动士兵,鼓动哗变。”37这种状况与18世纪的差别是多么大啊!人们越是意识到纪律好的军队优于纪律差的军队,愉悦感和个人权利便越是被迫让位于这条战争的法则。要求服从长官意志不仅击败了旧式国土佣仆的反对,更创造出一套与同一个世纪产生的人性观念背道而驰的严厉机制。普鲁士军官对下属有无限的权力,甚至不受投诉权利的约束。只有一种考量会让哪怕性情粗暴的长官也会关怀下属,跟下属讲道理,那就是士兵可能会不堪虐待而失去服役能力或逃亡,因为如果出了这种事,长官就必须自己出钱招人顶替。这个因素在禁卫军中不存在,因为征兵费用由国王而非长官承担。但正因如此,腓特烈认为在禁卫军条令中应该加入前文引述过的那一条,即军官实施的惩罚必须合理,而且教训士兵时不能说:“他就让魔鬼带走吧,反正国王会再派一个过来。”如果军官“把手下打坏了”,他不仅要赔偿手下,还要在斯潘道(Spandau)军人监狱服刑6个月。长官应该善待手下,但“他们又不花长官的钱,所以长官也对他们不闻不问”。

萨克森元帅的著作中也表达了长官的利益必须与部下的利益相关,如此他们才能爱兵。他在《遐思录》(Mes Rêveries)一书中反对由议会募兵,因为长官会任由士兵荒废。

但夹道鞭笞把人打死的情况并不罕见。

读者们肯定已经注意到,勃兰登堡-普鲁士军队的编制在很大程度上基于法国模式。事实上,法国文化在当时就是世界文化,德意志地区的教育更是完全处于法国人的影响之下。被逐出法国,来到德国定居的胡格诺教徒为勃兰登堡军队提供了一批特殊的补充力量。1688年,勃兰登堡的1030名军官中至少有300名是法国人,比例远大于四分之一。1689年,腓特烈三世选侯亲自率军在莱茵河畔征战时手下有12名将军,其中4人是胡格诺教徒。军事用语中也有许多来自法语。

我们通过比较18世纪的法国和普鲁士军队会发现,尽管两者在基本要素方面有相似之处,但也有相当的差别。

法军操练只要掌握必要的步法就可以了。普军则是每天都要操练,而且军官和士兵在服役期间会不断接到任务。军官必须住在部下附近,以便收到通知后立即整队。38

普鲁士军官团是一体的,法国则有贵族军官和市民军官的区别,贵族中又分为宫廷贵族和地方贵族。法国有一些未经严格军官训练的优秀青年团长和将军。这可能是一项优势,因为真正的帅才有可能年纪轻轻便被提拔上来。但归根结底,这正是鸢尾花旗帜下的法国王军的一大病灶。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和七年战争中的廷臣将军们与曼特农夫人(Madame de Maintenon)和蓬帕杜尔夫人(Madame de Pompadour)通信交流作战计划,彼此内斗不休,欠缺杀伐决断的气质,而从长远来看,行事果决正是领兵打仗的最关键因素。他们欠缺的不是个人的勇气与斗志,而是一个人整体上的真正的军人气魄。若要问法军为什么在七年战争中虽然占据极大的数量优势,但与汉诺威、不伦瑞克、黑森这三个只得到普鲁士和英格兰些许援助的德意志小邦交战时却一无所得,答案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回到这一点。39

普鲁士和法国军队的士兵都有很大比例是外国人。但法国是将外国士兵单独编成团;普鲁士当然也会临时组建小规模的外国人——胡格诺教徒、波斯尼亚人、匈牙利骠骑兵和波兰枪骑兵——单位,但大多数情况下,外国人会与军区征召的士兵编到同样的团里。1768年,普鲁士军队据说有9万名外国人,本国人则只有7万名左右。40法军以本国人为主,这似乎是一项巨大的优势,但放在18世纪并无军事意义,因为恰恰是本国的渣滓才参军。尽管如此,这一区别对世界史的意义很大。法军的国民军性质虽然对战斗力没有特殊的好处,却足以避免实行普鲁士那样近于野蛮的严厉军纪。法军的惩罚手段里没有打人这一条,军官和士官的无限制殴打权利就更不用说了。41而在各种坏分子聚集的普鲁士军队中,打人是不可避免的。

法军在七年战争中屡战屡败、军纪动摇,于是战争大臣圣热尔曼(Saint Germain)试图采用普鲁士的治军手段,将打人加入惩处措施,以此改善军纪。法国人的自尊心接受不了,此议遂寝,但军纪就此彻底败坏。在法国整体君权衰落、人民主权观念得到接受的时代,军纪更是一败到底。开辟世界史新纪元</a>的法国大革命之所以能成功,正在于军队抛弃了国王,加入了群众运动。由外国人组成的瑞士团依然忠于国王,法国团却背弃了他。甚至在全面战争爆发后,先后由拉斐特和杜穆里埃推动的遏制军纪败坏、恢复军队秩序的尝试全都因为军队的抵制而失败。在军队中,国民自豪感比忠于国民军总司令更重要,国民军总司令这个职位与国民概念是对立的。普鲁士不是一个民族国家,普鲁士军队也不是国民军队,从而避免了这种内部冲突的出现。普鲁士军队的弊病在另一个完全不同的方面,并在1806年以骇人的方式呈献了出来。

我们还必须认识到普军和法军的最后一个区别:与其人口和经济实力相比,普鲁士征召军人的强度要比法国大得多。

法兰西王国兵力最多的时候似乎是1761年,也就是七年战争的最后一年,当时有14万人在德意志,15万人在本土和殖民地,总计29万人,42占总人口的1.2%左右。大革命爆发前夕,法军只有17.3万人(79个法国人步兵团加23个外国人步兵团,仅约相当于总人口的0.7%。

1740年12月,普鲁士有近10万兵力,占224万人口的4.4%。43腓特烈大帝去世时为20万人,占人口的3.3%左右,不过当年服役时间超过10个月的士兵连一半都不到(82700人),但即便按后一个数字算,普鲁士军队占人口的比例依然是法国的两倍。44

4 操练与18世纪的战术变化

三十年战争中的步兵是长矛手与火枪手混编。火绳枪射速太慢,精度太差,火枪手在开阔地带无法抵御骑兵进攻,而要靠长矛手保护。但即便是认为长矛相对于其他所有武器都有一定优势的门多萨也曾说过,长矛兵很少在野战中交手,发挥主要作用的是火器。那是16世纪末的情况。到了三十年战争期间的1630年,兵学家钮迈尔·冯·拉姆斯拉写道:“长矛更像是削弱敌人的工具,而不是战争的脊梁。火器赋予长矛以力量。”

步兵用长矛和刀剑作战会被当作稀罕事记录下来,1例如文献中写道,在1642年的莱比锡会战中,“帝国步兵直接向瑞典长矛兵冲了上去”。格里美尔斯豪森(Grimmelshausen)在《斯普林菲尔德异闻录》(Der seltsame Springinsfeld)(1670年)打趣道:“不必要地杀死一名长矛手就是谋害一名无辜者。长矛手只会伤害往矛上撞的人。”尽管如此,长矛手还是保留了下来。到了1653年,大选侯还下令卫戍部队中必须有三分之一装备长矛(从野战部队转过来的)且要勤加操练。2

在昂泽姆会战(battle of Enzheim)(1674年)中,长矛仍然发挥了一定作用,因为蒂雷纳为了抵挡德意志军的一次大规模骑兵进攻而结成了一个长矛兵大方阵,将火枪手围在中间。敌军骑兵不敢上前硬冲。3

但到了17世纪、18世纪之交,长矛逐渐退出了欧洲军队。在这段过渡期用来帮助步兵抵御骑兵的猎野猪矛或拒马并无多大实效。4

火绳枪与长矛混编被单一的带刺刀燧发枪取代。这也赋予了常备军与旧式佣兵团完全不同的面貌。通过将“锥子”插入枪管将火枪转换成矛的想法由来已久。5但决定性的发明在17世纪中期之后才出现,也就是套在枪管外面的筒状插槽,如此便可同时充当火器和近战武器。但这种刺刀上起来还是很麻烦,直到允许士兵在刺刀装牢的同时便捷装填的刀格(cross arm)发明,这种新技术才完全实用化。

燧石大约在同期取代了火绳。6燧石具有明显的优势,尤其在雨天。但因为燧石发火不是次次都能成功,所以勒泰利耶在1665年的法国军事条令中严厉禁止使用这种新武器。检查中发现的燧发枪要立即销毁,然后由该单位的长官自费更换。因此,当时出现了一种既有火绳又有燧石的火枪,但燧发枪很快就胜出了。一系列小改进——药锅、火门、药锅盖、铁通条取代木通条、方便插入通条的环7、枪托,尤其是弹药纸包——不断提升着火枪的效能,到18世纪初就形成了沿用一个多世纪的形制,期间只有少许变化。德意志解放战争中使用的火枪几乎与七年战争一模一样。[60]

从三十年战争后期开始,火器的持续使用和改进就让步兵逐渐抛弃了盔甲,行军能力的提高也反映了这一点。

由于常备军中的士兵训练水平更好,他们能够越来越有效地运用越来越进步的火器。摆成6排的火枪手要通过回旋战法才能用上所有火枪,过程中很容易陷入混乱。现在6排阵被减到了4排,普鲁士军队最后减到了3排,这样只要让 腓特烈从另一位法国人弗基埃(Feuquières)身上学到的东西甚至比福拉尔还要多,他将前者的不少文字直接搬到了自己的训令中。但就我所知,弗基埃没有提到斜线阵。因此,斜线阵思想在腓特烈上台时已经存在了,而且有过实践。但相关理论要么不完善,要么传播不广。至于实践,尽管有过几次尝试,但尚未取得重要成果。尽管如此,我们必须假定斜线阵在有文化的军人圈子中肯定是老生常谈</a>了。这是一个流传中的概念。恰在此时,老元帅皮伊塞居(Puységur)(1743年去世)为完成自己的大作《战争艺术》(Art de Guerre)做了最后一次尝试。他早在近半个世纪前就动笔了,直到1748年才被他的儿子出版。这部著作中清晰而详尽地讨论了斜线阵(ordre oblique)(1748年版,1:161及之后;2:45及之后;索引,2:234)。腓特烈曾写自己基本上读过每一本军事史著作,他首次上阵时头脑中无疑是有斜线阵观念的。国王在莫尔维茨会战中的布置是右翼强于左翼,特别是重炮放在了右翼,而且用他自己的话说,他“削弱”了左翼。23但这并不是一场真正的侧翼交战,因为决定胜负的不是强大的右翼,而是损失轻微的左翼的前进。因此,通常的看法是普鲁士军在莫尔维茨的斜线攻势根本就不是斜线阵的实例,而只是巧合。我也曾长期认可这一理解,但根据赫尔曼(Herrmann)和凯贝尔(Keibel)的研究,我得出了此说不正确的结论。无论如何,从莫尔维茨会战起,斜线阵就成为主导观念,腓特烈奋战决胜的会战中主要也是采用斜线阵。

斜线阵思想的应用表现出了国王实战战术的鲜明个人特色与创造性。这种观念的理论与实践早在他之前就有了,但并未结出任何果实。想法本身很简单也很古老,但用起来很难。

强化一翼,弱化另一翼当然简单。但如果敌人料到了,他们要么会如法炮制,要么会冲击我军较弱的一翼。直到采取攻势的一翼顺利包抄敌军,斜线阵才算大功告成。但敌军不会轻易暴露侧面,而会尽可能在对方可能来攻的方向摆出一个直角。于是,进攻方不得不绕一个大圈子,或者在敌人眼皮底下调转方向。再加上线列战术的基本要求是正面尽可能连续完整,难度就更上了一层。24皮伊塞居说过,过去各营是棋盘式排列,留有间隙,但许多大战正是输在这一点上,因为敌军可以顺着间隙包抄各营。25

他接下来说,于是人们把间隙缩小了,但步兵营和骑兵队完全不留间隙的那一种阵形无疑是最强的。腓特烈时代普遍采用的正是这一种阵形。所以,他要做的是在连续正面推进的同时,由倾斜布置的骑兵和炮兵找机会包抄敌军。26

当然,斜线阵本身不会带来任何优势。只有当进攻的一翼实力强于对面,而削弱的一翼能够牵制住数量更多的敌军时,优势才会显现。因此,优势兵力下的斜线阵不仅必须全线推进,而且行动必须要快到对方来不及反制,进攻的威力源于突然性。斜线阵的最高境界是包抄敌军正面。

在德军总参谋部资料中,斜线阵概念仅限于步兵和完整连续的步兵正面。据说,腓特烈国王是在 凡是战略, 会战决定国运;战争当然总会迎来决定性的时刻,要么从战争的窘境中退出,要么让敌人处于类似的窘境,要么解决不打一仗就永远不会结束的争吵。

理性的人行事必有好的理由。一军之将更不能轻易发动会战,而没有要通过会战达成的重要目标。

因此,会战的理由可以是迫使敌军从你的城池下撤围,或者将敌军赶出占领的省份;也可以是进入敌境,或围攻敌城,最终目的是粉碎不愿求和敌人的顽强抵抗,或者惩罚敌人犯下的一个过错。

当你强行军至敌军身后,切断其与后方兵力的联系时,或者威胁一座敌方极为看重的城市时,这便会迫使敌军会战。但进行此类机动时务必要特别小心,还要小心不要陷入类似的不利境地,也不要占据可以被敌方切断与仓库联系的阵地。

在上述准则以外,我还要加上一条:我国不适合打持久战,战争一定要短促主动,因为长期战争会不经意间损害我军引以为傲的纪律,会减少我国的人口,消耗我国的资源……一句话,兵事上一定要遵循犹太公会的原则,一人身死好过全员覆灭。

写于1750年前后的《战争艺术》(Art de guerre)有言(10:268):“若无强有力的理由,绝不要参加死者数量骇人的会战。”

腓特烈于1755年写《兵论总纲》(Pensées et règles générales pour guerre)时无疑意识到了酝酿中的风暴,书中没有直接建议寻求决战,反而在关于战役方案的一篇中说,好的战役方案能够凭借“军队战斗力、时机或最初占据的位置所确保的”优势而决定战争的结果。文章接下来说:“战争计划的价值在于让自己承担很少的风险,却将敌人置于失去一切的危险之下。”

1753年,腓特烈为帐下军官制作了福拉尔长篇著作的节录本并亲自撰写导言。他在导言中说,当时可资战争艺术研究的古典著作只有寥寥几本。“《恺撒战记》给出的教导与我们从当代潘都尔战争中看到的差不多;恺撒出征大不列颠的行动无甚新鲜;只有恺撒在法萨卢斯会战中对骑兵的运用是当今将领用得上的内容。”这句话似为无稽之谈,乍看不知所云。但我们试着去理解它就会发现,它是一个清醒务实、不囿于旧说的人做出的反应,是对一种错误教条的反对。如前所见,那个时代的理论家想要将恺撒塞进消耗战略的套子里。腓特烈发现这是不正确的,他通过比较恺撒的教导与潘都尔战争意识到了问题,但他当然不能发现问题的根源,于是便做出了这样的反应。

写于1759年秋的《论查理十二的军事才能》(Betrachtungen über das milit?rische Talent und den Charakter Karls XII)中说道,国王有很多次本来是可以少流血的:

非战不可的情况当然是有的,但只有当我方战胜得益大,战败代价小,当营中或行军中的敌军疏忽大意,或者当一场决定性胜利便可迫使敌方求和时,我方才应该做出开战的决定。此外,大部分轻易被引入会战的将军肯定是因为不知道还有别的办法。这是才能平庸的迹象,而绝不值得褒奖。

国王在《七年战争史》(Geschichte des Siebenj?hrigen Krieges)导言中说道恩的战法“无疑是好的”,接着又说:

……为将者坚持攻打山中或不规则地形中的敌人是错误的。在情势的逼迫下,我有时不得不采取这样极端的行动,但在敌我兵力相当的情况下,为将者可凭借机诈智谋为自己创造一定的优势,而不必以身犯险。优势可以积少成多。再说了,攻打守备严密的阵地是一项困难的任务,很容易被打退击败。如果取胜付出的代价是1.5万人到2万人,军队就危急了。就算你有充足的新兵,但新兵能弥补损失的兵力数目,却替代不了老兵的素质。补充兵员会减少国内人口。军队素质会变差,而且如果战事连绵不绝,你迟早会发现手下是一帮训练差、纪律差的农民,你甚至不敢领着他们与敌人照面。逆境中或可打破规矩,放手一搏,万不得已才能铤而走险,正如医生无药可用时才会给病人催吐药。但除了这种情况,我认为将领都应该注意保存实力,行动必有合理依据,因为少依赖偶然才是战争中的智者。

5年后(1768年),国王在一篇军事论文中阐发了同样的观点,而且更加强调机动战略的优势。他写道:

认为野战与阵地战同样危险的看法大错特错。火炮在开阔的平原威力骇人。如果你进攻时敌人就把炮位都布置好了,你刚开始布置炮位,敌人的炮弹已经打过来了,这可就糟了,此间的差别大极了。

他说,在下一场与奥地利的战争中,他准备这样打:

我会首先夺取一大片足供军需的土地,既养活了自己,又损害了敌人,接下来选择对我最有利的作战区域;我会赶在敌军来到附近之前尽快修筑防线。我会将哨骑派到尽可能远的地方,侦察四周地形;我会尽快制作所有适合敌军扎营的区域,以及所有通往这些区域的路线地图。这样一来,我便了解了当地的地理,地图能让我明白奥地利人可能扎营的地点中哪些打得下来,哪些打不下来。我不会挑起大战,因为夺取一处阵地必定要付出相当代价,也因为当地多山,追击不可能取得决定性战果,但我会重点加固自己的营地;我会精心修建工事,我的所有作战计划都要以全歼敌方偏师为目标,因为消灭一路偏师可扰乱敌方全军。歼灭1.5万人远比击败8万人容易,而且尽管风险小了,成果却几乎一样大。

他说,攻打完备阵地中的敌人就像领着一帮手持木棍的农民去打全副武装的军人。

国王在1775年战役方案(Projets de campagne)中写道:“永远不要只为了击败敌人而发动会战,而应该执行不发动会战就会受阻的作战方案。”

国王的言论不曾脱离两端摇摆的消耗战略框架。法国大臣舒瓦瑟尔、法国驻奥地利大本营全权代表蒙特泽(Montazet)、奥地利大臣考尼茨(Kaunitz)、弗朗茨一世皇帝以不同的方式表达了同一条原则,即主要问题是消灭腓特烈的军队。我们可以将其解读为歼灭战略的体现。1757年7月31日,弗朗茨皇帝在写给弟弟洛林公子查尔斯(Charles of Lorraine)的信中说:“我们绝不能想着征服土地,要一心一意消灭他的军队,因为如果消灭了他的军队,各地自然会变成我们的。”腓特烈从没有说过这种话。恰恰相反,劳埃德将军和其他人当时确立了一种观点,认为军事行动可以像几何学一样严格,发动战争可以从头到尾不打一场会战。腓特烈的著作中也找不到这种观念。他有时偏向会战一端,提出普鲁士的战争一定要短促主动,战争成败由会战胜负决定;有时又偏向机动战一端,将自己打的会战描述为孤注一掷,说发起会战是欠缺才智的表现,还建议截击敌方偏师,不建议打会战。但如果有人认为这是自相矛盾,那就完全搞错了。马基雅维利同时点出了歼灭战略和消耗战略的原则,这里确实有无法解决的矛盾。腓特烈则是消耗战略心态的明白无疑的代表。消耗战略的本质里包含着这样一种可能性:依据具体形势,甚至单纯因为心情,一个人这时强调或运用一种方法,那时又强调另一种方法。腓特烈本人常说,他遵循与蒂雷纳、孔代、卡蒂纳、卢森堡、欧根亲王、德绍公子利奥波德这些法国伟大统帅一样的原则。29后面还可以加上韦格蒂乌斯以来的所有将军和军事理论家,只有观点自相矛盾的马基雅维利除外。

腓特烈与同时期人的理论差异在于,腓特烈在个人军事生涯的顶峰(1757—1759)比当时的大多数人都更靠近会战一端。我们不能说“所有人”,因为前面已经看到,有的言论甚至比他还极端。

但从纯理论上看,还是更倾向于机动战略。萨克森选侯于1752年颁布的条令中写道:“会战是战争中最重大也最危险的活动。在没有堡垒的旷野中输掉一场会战可能就会决定战争的结局,所以少有人冒此风险,更没有人推崇会战。良将的本领是通过机警、稳妥的机动达到战役的最终目的,同时不涉险境。”

1759年5月,亨利王子(Prince Henry)在国王的催促下侵入法兰克尼亚,摧毁了皇帝军的仓库。雷措(Retzow)评论道,此次得手“对国王的价值肯定比打赢一场会战还要大。因为如果将军精干的话,即使会战失败,他依然能在战后短时间内集结兵力一雪前耻了;而如果粮草尽丧,那便不可能发起重大行动了”。

从文艺复兴到腓特烈大帝的这段时间里,所有兵种的战术都在变化,一个时期有一个时期的全新面貌。大纵深密集方阵变成了窄长线列;像比武赛场上一样骑着高头大马交战的重装骑士变成了以袭步进攻的密集骑兵方队;炮兵的数目和威力提高了上百倍。但在这三个世纪里,战略基本原则一直没变。圭恰迪尼讲了1512年拉文纳会战之前,西班牙总督为了掩护罗马涅诸城免受法军围攻、堵截法军去往罗马的道路是如何机动的,讲了后勤供给在机动过程中的作用,讲了会战是如何引发的,还讲了法军的大捷没有留下任何长期影响。这些内容都完全可以放到17世纪或18世纪的某次战役中。

世界政治格局必须经历一次深刻而彻底的变化,另一种战略才会出现。

6 战略概述及战例介绍

赫希施泰特会战1

(1704年8月13日)

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爆发时,路易十四具有极大的数量优势,由此萌生了类似于拿破仑的彻底降服对手的念头也无可厚非。他与巴伐利亚选侯马克斯·埃马努埃尔(Elector Max Emanuel of Bavaria)结为盟友,计划从意大利和德意志集结兵力攻打维也纳。

然而,当马尔伯勒违逆本国政府意愿,率领英国与尼德兰联军向多瑙河迈进时,路易十四的对手们最终占据了兵力优势。

双方周旋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尽管联军强攻拿下施伦贝格(Schellenberg),借此重创巴伐利亚,得以在多瑙沃特渡过多瑙河,但发动大决战就要难得多了,因为双方的统帅权都是割裂的。一方由马尔伯勒和巴登藩侯路易(Louis of Baden)共掌帅印,之后欧根亲王又带来了 以亲弟弟亨利王子为首,当时有一批人对国王大加批判,因为他造成了不必要的流血;他们说他的战争艺术总是以搏杀为要。吉贝尔认为(1772年)他取胜靠的不是会战,而是行军。10后人则宣称他的天才之处正在于他是同时代唯一一个认清了会战的本质并借此为自己赢得优势的人。其实,国王后来承认同时代批评他的人是对的。他宣称自己的弟弟亨利王子是唯一一名不曾犯错的指挥官;他在最后几场战役中放弃了会战原则;他在记述七年战争时说道恩的战法是正确的。我们也已经看到,七年战争的胜负不是由会战结果决定的。假如腓特烈没有先后打布拉格、科林、曹恩道夫、库诺斯道夫这四场会战,他本来更容易在战争中挺下来。但这是一种非常肤浅的见解。这几场仗确实可以不打,它们的缘起确实不是内在的客观必然性,而是个人判断,是统帅的主观心理。但罗斯巴赫会战和洛伊滕会战是绝对必要的,而且对决定打这两场仗的统帅看来,布拉格、科林、曹恩道夫、库诺斯道夫会战也是必须要打的——这是主观的必然性没错,但也是内在的必然性。科林战败后,亨利王子用“法厄同陨落了”这句话来讥讽他。假如普鲁士真的一蹶不振,假如国王没有找到振作的力量,那么亨利的比拟就是正确的。但因为他自身是有力量的,所以他不仅可以冒险驾车环绕太阳,他也必须这样做。假如他不与命运交手,他就不是他了。尽管从客观角度看,他在1759年之后采取的稳健防御战略更有利,但从内在来看,他不可能在发动七年战争时就采取这种战略。其实他在1757年本来考虑过采取守势,但当温特费尔德让他看到攻势有可能取得辉煌胜利时,这般灿烂前景便让他按捺不住了——事实上,他不可能按捺得住。我们必须从这个视角去理解他,也必须从这个视角去解读对他的种种矛盾评价。同时代的流俗之见只看到他英雄的一面,于是将他封神;同时代的专业人士对他大加鞭挞;后世军事史家无疑感觉时人的鞭挞是荒谬的,却被自己的认知引进错误的范畴,于是得出了无法可解的内在矛盾。

腓特烈在七年战争史著的导言中写道,他有时是在必然性的逼迫下寻求决战的。特奥多尔·冯·伯恩哈迪的观点恰恰相反,说必然性迫使国王回避会战。腓特烈百年之后,普鲁士总参谋部推出了一套全面详尽的腓特烈战史,可他们不再能理解他的战略,等到出版工作已经进行了很久,已经有多卷付梓时才发现整套书的根本出发点是错误的,难道还有比这更惊人的事吗?惊人固然是惊人,这却是事实,甚至并不违反常理。一门艺术的历史观察与实践状况常常会有这样的歧异。

对实践者来说,历史研究尽管有价值,但也是危险的,因为历史研究会让许多实践者眼中的绝对律令看起来只有相对的合理性,而为了在行动中有完全笃定的信念,实践者必须有这些绝对律令。只有精神极为强健之人才能综合两者。因此,我想要用布卢门塔尔元帅(Field Marshal Blumenthal)的观点来结束本章。他当然是歼灭战略最坚定的拥趸(1870年时,他从一开始就要求在围攻巴黎的同时大举进攻法国内地),而他有一次表示赞同我对腓特烈战略的看法,还说腓特烈的战略有复兴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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