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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中世纪盛期_中世纪战争

作者:德尔布吕克 字数:13221 更新:2025-01-09 16:23:33

1 种姓骑士

民族大迁徙既不意味着一个强健、自然质朴、拥有正直传统的民族更新了一个堕落衰朽的民族,也不意味着日耳曼自耕农取代了罗马依附农,而意味着以市政官职、财富和教育为基础的罗马贵族被目不识丁,以彻头彻尾的战士体制为依托的日耳曼贵族取代。这种贵族与塔西佗笔下原始日耳曼部落的大人(nobility)[45]没有多少关联;纵观法兰克帝国,只有墨洛温王朝还保留了早期的酋长阶层。新贵族最重要的根基是这样一些家族:他们通过国王赏赐和战争财获得了大片田产,而最重要的是,他们作为伯爵或伯爵副手掌握了政府大权。但在法兰克帝国中,这批新贵起初并不是一个完全独立的种姓。在当时的法兰克文献中,“nobilis”和“ingenuus”都是指自由民,本质上就是法兰克人,或者说战士。一小撮新贵就是从众多社会经济地位底下的酋长当中产生的。

在萨克森人中,古老的日耳曼“大人”以不同于法兰克人的方式继续存在。当查理曼击败他们时,他们形成了一个悬隔于下层群体的种姓,以至于“nobility”一词在萨克森的含义完全不同于在狭义的法兰克王国境内。但这只是过渡阶段,随着萨克森“大人”也承担起法兰克伯爵的职责,他们也具备了治民者的特征。1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巴伐利亚,一部分原有的“大人”家族保住了自己的地位。

因此,归根结底,贵族意义上的“nobility”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也没有得到法律认可的权能。从加洛林帝国整体来看,他们是由掌握宫廷高位和伯爵领地的大地主组成的。下层大人则与自由民合流。于是,“nobility”的概念逐渐失去价值和含义,不再是战士的同义词:一方面是因为越来越多非自由民具有了战士的地位;另一方面是自由民放弃战士地位,变成了农民。直到11世纪为止,不管身份是自由民或非自由民,战士在日耳曼-罗马国家都是社会地位低下、经济困窘的一群人,换句话说,他们与广大普通市民农民阶层没有两样。一部分战士生活在国王、公爵、伯爵、主教和修道院长宫廷和府邸中,直接归领主调遣,或者戍守要塞;另一部分生活在乡下,靠封建制度下的小农庄生活。

当时的文学作品中反映了这些关系,其中不仅笼统地提及战士阶层(militaris ordo)或骑兵阶层(equestris ordo)2,还区分普通战士(gregarii milites)和上级战士(primi milites)3,甚至会将战士分为一、二、三等。4尽管如此,这些词汇并不是专业术语,也不是法律概念。5我们甚至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最底层都是非自由民:最底层肯定也有自由民,而非自由民中也有升至高位,荫及子孙,同时没有摆脱非自由民身份的人。

所有从下级战士阶层向上攀登的人都在靠近贵族身份——甚至可以说是掌权贵族。征服了英格兰、南意大利和西西里的诺曼人并不都是北欧血统,而是由来自于不同族源和依附于诺曼人组成核心的战士们。德意志国王在意大利权势的扩张为</a>许多德意志骑士带来争取更高地位和更大产业的机会。在持续的东方殖民活动中,德意志人中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统治者家族。法国人为十字军东征提供了最多的兵力,而这场行动同样包含殖民成分。西班牙人则在伊比利亚半岛上向摩尔人所在地区推进。

当年拥有大片田产的骑士非常少,现在依然如此。这里有一个证据:甚至在今天,旧德意志地区的骑士庄园数目也很少,绝大部分在殖民地区,或者按今天的叫法,是东易北河(Ostelbien)地区。

西方骑士的持续扩张也提升了这个群体的社会地位。我们发现,过去只存在于事实层面的社会分化现在开始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了。过去变动的边界区域如今被界定为清晰的边界线。首先是上层“大人”形成了明确的分层,之后下层“大人”也经历了同样的过程,这个过程从12世纪几乎一直持续到中世纪结束。

除了寄居领主门下者,骑士阶层的经济基础都是封地。封地是不可世袭的,仅限附庸终身占有,领主去世时亦可收回(Ernst)的连续反叛有关。因为施瓦本的附庸不听从公爵号令,皇帝在冲突期间一直占据上风。

“我们不否认,”据说他们这样对公爵说,“我们明确发过效忠于你的誓言,除了那一个将我们赐予你的人以外,要为你对抗所有人。如果我们是国王也就是皇帝陛下的仆从,而他将我们赐予你,那我们就不能离弃你。但我们是自由人,认国王也就是皇帝陛下为我们的自由在地上的最高守护者,因此如果我们离弃他,我们就会失去自由,古人说,哪怕要赔上性命,勇者也绝不放弃自由。”

这段记载大概不是很可靠,因为勇者宁死也不放弃自由的说法引自撒路斯提乌斯的《喀提林阴谋》,施瓦本的伯爵和骑士们不可能了解这本书。但基本思想是正确的,也就是在封建国家的层级架构下,各个等级为彼此的地位和特权提供支持和担保。皇帝施政要咨询诸侯,诸侯施政要咨询骑士。这样一来,权力与自由就应当平衡。骑士对诸侯的权力发挥有限的影响,诸侯又对皇帝的权力发挥有限的影响。因此,维护骑士地位对皇帝是有利的。

下层贵族是通过授封仪式(dubbing)的形式获得完整社会地位的。如果说授封的做法与古代日耳曼人的“入伍”(Wehrh-aftmachung或Schwertleite)传统有关联的话,那么随着军制的整体变化,授封也具有了另外的特征。入伍仪式的对象是首次获得兵器的青年男子,只要他看起来能用兵器了就举行。由于军事领域的发展,重装备和高大战马逐渐产生了,要将它们分配给刚刚成年的小伙子似乎不太可行。他必须经历长时间的学习、操练和考验,锤炼身体,这样才穿得起重甲,骑得了战马。古老的入伍仪式可能在14岁乃至12岁就举行了,而授封仪式大概要到20岁开外,往往比这还要晚得多。入伍仪式和授封仪式或许曾在一段时期内并存。但前者失去了意义,后者却发展为极受重视的仪式。全体基督徒骑士构成了一个兄弟会式的组织;每一个加入的成员都要发誓遵守骑士义务,甚至教会也常常会专门献上祝福。骑士的标志是肩带、骑士腰带(cingulum militare)和金马刺。我们发现,早在日耳曼人取代罗马军团时期的文献中,肩带和腰带就是战士地位的象征。君士坦丁大帝时期有一位殉教者,名叫阿基劳斯(Archus),他被颂扬的一桩事迹是让许多士兵皈依基督,士兵们接着就把骑士腰带(cingulum militare)放到了地上。6834年,虔诚者路易被迫在兰姆大教堂公开悔罪并成为修道士,记载中特别写到他将骑士腰带解下,放到祭台上(“cingulum militare deposuit et super altare collocavit”)。7每位骑士都有权为一人举行授封仪式,将其提升到与自己相同的地位。只要这项权利不受限制,当上骑士就不难,骑士阶层也就是开放的。但很快就有了限制,只有骑士出身者才可授封。法国国王路易六世据说曾下令(1137年),凡非骑士出身而授封者,应夺其马刺并将马刺扔到牛粪堆上。81187年,红胡子腓特烈禁止牧师和农家子弟领受骑士腰带。9他的舅舅、历史学家弗赖辛主教奥托(Bishop Otto)曾以轻蔑的语气谈到意大利城市(1158年),说那里的工匠之子都会被封为骑士。10从13世纪起,圣殿骑士团规新修规范就不允许让非骑士出身者披上白袍,而且如果有非骑士出身者因失察而被接纳,则应开除团籍。11同时,封建法还确立了一条影响深远的实质性规则,规定凡父亲或祖父非骑士出身者不得领受封地。12

“Heerschild”(封建阶梯制)这个词既表达了领地持有资格的概念13,也用于表达领地持有资格的等级。任何人都不得从同阶者处领受封地,因为那样一来,前者宣誓后就低于后者了(“Hulde”:受惠于他;“Mannschaft”:与其同列)。 但到了有史以来的古典时期,骑士阶层——单兵作战能力极强,决定战争胜负的战士种姓——就不复存在了。罗马贵族(起初是patricians,后来是optimates)是凭借政治力量和政治组织来统治的。与日耳曼公爵和伯爵不同,罗马执政官的首要身份不是战场上最优秀的战士,而是市长。哪怕到了职业军人观念和常备军完全取代古代罗马公民兵的时代,军队统帅也不以军人自居,而依然主要是政府官员。作为行省总督,卸任执政官和卸任裁判官也会统领军队。与此相反,日耳曼国王和王室官员原先是战士,保持了战士的本色,甚至是在他们凭借军事地位,完全掌控和治理民务时也是如此。中世纪的皇帝和国王都是骑士,他们的朝廷整个是由骑士组成的。占有土地的诸侯和伯爵是骑士,就连主教和修道院长也有骑士相随,而且经常亲自披挂上阵。按照艾因哈德(778年)的说法,查理曼让廷臣(aulici)担任军队首长。在这个社会中,一个人非骑士即教士,不存在两者以外的人。于是,摘下骑士腰带的国王或其他贵族就完全放弃了世俗生活,准备到修道院出家了。28就连《尼伯龙根之歌》中的厨房总管鲁莫尔德(Rumold)都是一位“精挑细选的骑士”。一切不归教士行使的高级职能都由战士负责。凭借优越的职位、财富和收入,在国王、诸侯、伯爵、主教和修道院长的宫廷和府邸中当差的人构成了骑士阶层的最上层。

罗马显贵只需要做官员就可以了,因为凭借纪律严明的军队,他们能够掌控驾驭民众。到了罗马-日耳曼化的中世纪,领袖们可以没有训练有素的支队和大队,他们之所以成为人民的领袖,只不过因为他们同时也是胆子最大的斗士和力量最强的军人。

在这些圈子里,塔西佗描绘的古老日耳曼英雄观念延续了下来,并在故事和歌谣中维护和发扬:一方面,原本悲壮的英雄观念在这个时期变得更轻松了;另一方面,在资历较浅的家族中兴起了美的意识,而且最终激发出了理想化的骑士美学。通过自我施加的自律,骑士们变得高雅了。宫廷规矩和理想化的宫廷爱情就是骑士们的导师。29他们用自己的勇气为教会代表的永恒观念服务。

身居社会地位顶层的骑士阶层是中世纪盛期特有的战士阶层,但并非当时唯一的社会阶层。尽管出身地位是骑士的一个重要而合理的基础,但普通士兵中自然也一直存在着许多能够履行同样职能的人——尤其是那些不担任官职的小块封地持有者往往并没有进入骑士阶层,但这些家族毕竟属于世袭战士阶层。30不管他们是不是只有小块封地,是不是已经获得了自由,一位军事首领本人如果知道某些普通士兵可以胜任职务,就没有什么能阻止他为他们提供骑士级别的装备。31

从现实角度看,一支军队除了真正的骑士,肯定还有许多——往往是极多——其他装备类同骑士的战士。32既然有未经历授封仪式的战士像骑士一样作战,也可能有出身骑士阶层的人充任低级兵种,或者穿的盔甲不是自己的,而是从领主那里借来的。另外,尚未授封骑士的年轻骑士阶层子弟,也就是侍从,表面上似乎也会融入轻骑兵队伍,与出身普通的轻骑兵并肩作战。社会地位和兵种地位的转换都是非常频繁的,而从现实角度来看,各兵种和阶层之间不像理论上那么容易区分。33

起初,骑士阶层是从转化为田产贵族的上层市民中逐渐分离出来的。战士群体中有相当一部分一直生活在城市里。认为罗马化地区的日耳曼部族居于乡村的看法是完全错误的。作为伯爵的随从,他们本来就大多住在城里。行商不仅要会做买卖,也要有武艺,他们是兼职的战士。在城中伯爵和主教手下的战士里,似乎又有不少直接进入商界。在750年伦巴de Preully)。团战的主要目标是用钝头长枪将对手戳下马,这是一项极其危险的活动。不仅重伤是家常便饭,致死也并不罕见。以至于教会不仅三令五申禁止团战,还颁布了严厉的主教会议决议,规定违犯者将被开除教籍。 出于虔诚、对无助者的同情、对穷困者的怜悯,主教从原本平和安宁的生活中挺身而出,扶危救难,坚信最神圣、最让神喜悦的事莫过于阻止强盗压迫无辜民众的暴行。大群强盗在沼泽或悬崖修建了牢固的贼窝,以其为基础劫掠周边,奴役民众至不可忍受的境地,为祸甚广,令乡里沦为废墟。贼窝一向肆虐,今日尤甚,主拣选的器皿决心一举荡平,解救乡间于久苦之匪患。我们的英雄充盈着撒母耳击败亚玛力王亚甲、以利亚打倒巴力先知的精神,只带着少数骑士随从,便开始逐个攻打贼窝。起初,强盗们信任墙壁和沼泽的力量,不相信有任何危险,辱骂我军,说他们想要攻克天险是痴心妄想。但我军在杰出领袖的激励下,一个比一个努力地堆砌土墙,制造束棒,打开前进的通道。凭着辛苦和努力,他们征服了自然,将一向只有鱼蛙的沼泽改造成坚实的地面,建造消灭盗匪所用的器械。接着,他们没日没夜地向贼窝投掷石块,主教也在现场颂歌祈祷,鼓舞士气。很快,因为没有援军能进来,强盗们在自身不受伤害的条件下投降了,贼窝也被夷为平地。就这样,贼窝一座接一座被打下来了。但我也要提到一点,围城军队的人数通常有1000人——往往会多于此数,很少会少于此数,而主教一直按照古罗马的传统向骑士发放军饷(“cottidianos sumptus praebebat”:“他为其供应日常所需”),允许普通士兵(gregario militi)屠宰不是耕地必需的牛并全价赔偿牛的主人,即便在这样紧急的状况下,他也没有做任何不义的事。

安塞尔姆就说了这么多。60在甚至不存在一个强大王国的法兰西地区,教会试图改善现状,于是发布了“上帝休战”(Treuga Dei)运动,规定至少在圣史中的神日,也就是周四傍晚至周一上午期间,一切私斗都要中止,让平安统治大地。“上帝休战”运动接着传播到了勃艮 我们先前基本上把划分点定在12世纪,但一个时期的特征有时也会出现在另一个时期,而且发展是连续进行的。于是,一个世纪与另一个世纪无疑是可以区分开的,但这种方式仍然做不到明确的断代。最广义的整个中世纪(从民族大迁徙一直到15世纪末)都有着同样的基本特征。最后一场有详尽记载的真正的骑士战斗是1465年的蒙莱里会战(battle of Montl’héry),交战双方是大胆查理和路易十一,类似形式的战斗完全可能发生在亨利四世皇帝与各位反王,乃至克洛维与狄奥多里克之间。我一度曾考虑要不要把时间顺序放在一边,将极其生动的蒙莱里战记——作者是亲身参战的科米讷(Comines)——与亨利四世皇帝的征战史合起来讲,以此表明15世纪与11世纪的事件是何其相似。最后,我没有这样做,因为细节上毕竟有差别,而且这些差别只能在研究的过程中才会变得清楚。尽管如此,我还是建议读者从这里跳到蒙莱里会战的一章,从而对相似之处有一个完整的印象,并通过一个更好的视角来看待中世纪初期的事件,那些事件留下的记载不如科米讷写实和生动。

在整个中世纪军制中,除了相似的基本特征,自然也有不少差别、变动和呈现出面貌迥异的特殊情况,以至于相似点在全面考察事件后几乎消失不见。但我们必须努力把握相似性。为此,我们要考察十二三世纪的情况,但也要牢记一点:许多类似的事情之前就发生过,而且一直延续到15世纪,尽管那时雇佣兵盛行,武器也有了进步。至于界线要划在哪里,如果有可能划出界线,那就要到具体战例和本章之前和之后的研究中寻找。当考察具体战例时,我们必须不断记住一点:要将十字军东征的特殊情形及其在西方引起的反响纳入考量。

现在换一个视角来看,我们认识到查理曼和奥托大帝的战士主要由骑兵组成,他们有着良好但并不很沉重的装甲保护,在特定情况下也会下马步战。步兵或射手基本是没有的。11世纪以来,武士阶层分化出更明确的不同兵种,于是各种兵器在战斗中如何配合的问题就出现了。有两种可能的编组方式:一种是各兵种分别组成的单位,比如重装骑兵、轻骑兵、下马射手、下马近战武士;另一种是将辅助兵种围绕在主力兵种骑士的身边。

两种情况都发生过,但 西方本身没有发展出弓骑兵,首次遇到该兵种是在匈牙利人身上,但在之后的十字军东征中更加见识到了它的厉害。我们后面会讨论弓骑兵特殊的优势和劣势。这里只提一点:总体来说,他们竞争不过装备枪矛和刀剑的骑士。

最有可能正面抵挡骑士的是近战步兵,他们沉稳而灵活,可以躲过对手的冲锋,然后从侧面攻击骑士或战马。但这只适用于一对一作战的情形。大批步兵可以结成密集长矛阵挡住骑士。但如果阵形不是很紧密,或者在任何一处出现了骑士可以通过的口子,步兵就输了。如果步兵阵形确实紧密,那么问题就在于骑士有没有射手。在这种情况下,罗马大队会主动出击,唯此方可活命。但中世纪步兵做不到(步兵发起进攻的记载非常少,只是特例),因为他们缺乏密集行进所需的训练与团结性。在胡斯派和瑞士人之前的整个中世纪,我只找到了一两个步兵(非下马骑士)向骑士发起进攻的确凿战例:1302年,弗兰德斯城市联盟在科特赖克会战(battle of Courtrai)击败了法军;1314年,苏格兰人战胜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二世的班诺克本会战(battle of Bannockburn)有可能也是。在所有其他情况下,步兵都属于辅助兵种,不管是作为射手,是混编作战,还是以紧密阵形消极防御。

骑士是中世纪战争真正的决定性因素,我们已经多次证实了这一点,而且必须一再指出其重要性。在古罗马,骑兵被认为不及军团步兵(“nequaquam par habetur”:“绝不能视为平等”)。1中世纪的说法则是:“百骑可当千步卒。”2与轻骑兵或射手一样,步兵在中世纪只是辅助兵种。

正常情况下,辅助兵种的最佳运用方式是尽可能支持主战兵种,而决定胜负当然是主战兵种的事。步兵从侧面能发挥一定作用,但效果最好的办法还是步骑混编,我们从古代就知道了这一点。因此,自从多兵种形成以来,混编作战就是中世纪实际常用的作战形式。

在进一步考察混编作战的各种可能性之前,我们首先要注意战术发展与军制发展之间的关系,换言之,辅助兵种的起源和社会性质。

辅助兵种有三个来源:一是没有上升为骑士,而是沿着另一个方向发展的古代武士阶层;二是独立意识觉醒,新加入战士阶层的市民,他们使用远射武器和枪矛作战;三是随从,他们是未成年的武士、学徒期的骑士、骑马的仆人,直到12世纪才成为战斗员。即便在那时,他们也不是手无寸铁,偶尔也会执行次要的作战任务,就像古希腊和古罗马的轻步兵(psiloi)那样,但他们在野战中是不计入实际兵力的,也不会随主人一起上阵。随着骑士阶层内部的分化,情况发生了改变。尽管重装骑兵是强大的战士,但依然有相当大的局限,有轻装部队参战是很受用的。如果这些人是特殊单位,那么骑士随从中的仆人同样是特殊单位,尤其是盾士。我们发现“盾士”一词(“scutarius”“escuyer”和“esquire”的词源)常常指的是下层武士,因此大概可以得出结论:该兵种是从两个来源发展来的:一是本来不打仗的骑士随从;二是没有上升为骑士的传统武士阶层。前者是从非战斗员变成了战斗员,后者或者保持了原有的地位,或者地位下降了,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更高。因为他们拿着武器上阵只能换来别人分剩下的战利品。如果我们明白骑士从来不是独立的个体,而是某位领主的陪臣,是一个团体的成员,那么上述两类人的差别就更小了。平民士卒是要集中起来为己所用的,还是分给骑士做盾士和辅助兵,这都是封建领主说了算。

古典时代常有人提到步骑混编作战。维奥蒂亚人用过这种战法,恺撒在法萨卢斯会战之前专门临时编成一支混编单位。3韦格蒂乌斯(3.16)声称,就连最优秀的骑兵也打不过混编单位。恺撒在《高卢战记》(1.48)中这样描述古代日耳曼人的混编战法:“他们有6000名骑兵”——他说的是阿里奥维斯塔的军队——“还有同等数量的步卒,是从全军精选出来的敏捷勇敢之士,一名步兵掩护一名骑兵,两人如同一体。遇到危急情势,骑兵会退回来,后方步兵急速上前支援。骑兵落马重伤,步兵会围起来保</a>护他。如果需要快速前进或后退,受过专门训练的步兵会抓住马鬃,以此赶上马的速度。”

中世纪不可能有这种作战样式。骑士装甲太重,过于笨拙。步兵缺乏训练,与骑士没有战友情谊,只有从属乃至陌生人的关系。尽管如此,协作方式也是类似的。

萨巴·马拉斯皮纳(Saba Mspina)[51]记载了安茹的查理(Charles of Anjou)[52]于1266年贝内文托会战之前对战士的讲话。这是一段常被引用的经典发言,点明了骑士混编作战的性质和意义。国王的建议是打马不打人,身披重甲的骑士落马后行动不便,步兵就能料理了他们。因此,每名骑士都应该配一两名步卒,人手不够可以找雇佣兵,因为久经考验的雇佣兵知道如何攻打马匹和落马的骑手。4

步兵首次以这种方式参与骑战的实例是1126年的莫尔迪-塞菲尔会战(battle of Merdy-Sefer),记载者是研究十字军东征的历史学家提尔的威廉(William of Tyre)。之后经常有这样的战例,比如1191年的阿苏夫会战(battle of Arsuf)[53]、1214年的布汶会战(battle of Bouvines)[54]和1237年盾士(armigeri militum)将落马的敌人俘虏和捆绑的科尔泰诺瓦会战(battle of Cortenuova)[55]。

射手或者跑到骑士前面,或者留在骑士两旁,作为散兵尽可能在骑士冲撞前杀伤敌人。史籍中有一次(1264年)步兵和骑兵相互支援的例子。5这次战斗发生于普鲁士战争中,纳坦根部落(Natangi)首领亨利·蒙特(Henry Monte)在哥尼斯堡城下与骑士交战,他用矛刺伤了正要给弩(balistam)上弦的骑士亨利·乌伦布施(Henry Ulenbusch)。乌伦布施手下的一名步卒(famulus)用短矛(“cum modicancea”)刺伤了蒙特,于是蒙特不得不撤退。当然,这个例子并不典型,因为骑士亲自当了射手。但是,英格兰编年史家吉拉尔德斯·坎布伦西斯(Giraldus Cambrensis)在亨利二世征服爱尔兰(1188年前后)的战记中对各个兵种的价值及其配合有过一番理论思考。6

他说,高卢人的战法——在他的概念里也包括诺曼人带到英格兰的战法,尽管它在英格兰颇受青睐——与爱尔兰人和威尔士人截然不同。英格兰人喜欢找开阔地,爱尔兰人和威尔士人则喜欢破碎的地形;一边是平原,一边是森林。一方以盔甲护体,另一方面则不想要沉重的负担。一方靠稳固取胜,一方以敏捷制胜。在平原,武装紧身衣外再穿铁甲的全装重甲能提供防护,但在狭窄的区域,不管是森林还是沼泽,步兵的适应性要强于骑兵,轻装士兵占有极大的优势。因为无甲部队总是打不赢就跑,对付他们只用轻兵器就够了。但若要到狭窄崎岖的地形中追击敌人,重甲必然会妨害行动。骑兵穿着繁复的盔甲,坐在高高拱</a>起的马鞍上,上马和下马都很麻烦,步行更是困难极了。

因此,在所有爱尔兰人和威尔士人的战役中,这些经历过地方械斗锤炼的战士都是最优秀的。与爱尔兰人作战时,骑士一定要有弓箭手配合。因为如果爱尔兰人先朝重装骑士扔石头,然后敏捷地后撤,接着再回来时,我们就必须射箭予以还击。

文献中对重装骑士与轻装骑士如何在实战中配合语焉不详。在只有少数骑士参加的小型遭遇战中,轻重装骑士的配合不难,但人数越多,辅助兵种占用骑士的空间就越大,能起到的作用也就越小。当然,圣殿骑士团团规( 这种战法的 布汶会战(1214年)有一段类似的记载,但只是插曲,并非决定性因素,而且显然诗人夸大其词了。13

诺萨勒顿会战(battle of Northallerton,1138年)是一次特殊但类别相似的事件。当时,一支英格兰民兵将一批下马骑士放在 当我们读到亨利一世国王在与匈牙利人交战15前对萨克森将士下令,不许任何人试图跑到包抄部队的前面,于是全军在同一刻与敌军接战时,这段记载内容和拜占庭皇帝的说法是一回事。它不应该被视为非凡成就或创新之举,而是代表军纪重新得到了重视。尽管军纪是符合逻辑的,但还是容易被忽略,也经常被忽略。

一位阿拉伯军事史学家的著作中也表示了同样的警告( 上述阵形的独特之处是正面窄(最多14列)和有尖端。我们先来看窄正面,对应的就是大纵深。设想对面敌军兵力相同,摆出2排、3排乃至4排的横队。那么,两军接触时,我们会受到敌军的两侧夹击。纵队中的骑兵不可能突然转向应敌,侧面被敌军刺击却无法自卫。纵深优势能抵消这一损失吗?就大队步兵来说,大纵深能造成向前的压力,可以击退或打穿兵力较弱的敌人。但放在骑兵单位身上是不行的。古代兵学家就知道这一点了。埃里安(Aelian)在《战术》( 出于以上原因,现代骑兵条令规定的阵形与皮伦劳伊塔的骑士们恰恰相反:26“骑兵唯一的紧密战斗阵形是横队。因此,骑兵不得以纵队发起进攻(除非是时间、空间不允许展开的情况下的权宜办法),因为同等兵力且摆出横队的敌方骑兵会占据优势。”“进攻成效主要取决于冲击力度和冷兵器。横队可以同时发挥全部武器的威力,纵队却只有一小部分可用。横队相对于同等兵力的纵队还有一个重要优势,即正面更宽大,伸长的两翼可以包抄敌军,攻击其最薄弱的侧面。骑兵侧面受攻击与坐守待敌同样是取败之道。”

因此,即便皮伦劳伊塔那样的纵队凭借尖端突破了敌军正面——甚至未必能突破——那也占不到便宜,因为全团的大部分人无力抵御两侧攻击,同时也被消灭了。

但骑士战斗与现代骑兵交战完全不同。

与现代骑兵战一样,侧翼制胜在骑士战斗中也具有特殊意义,但真要做到并不容易,因为骑士的行动要慢得多。骑士队伍直到距离敌人非常近时才会加速,而且加速后也没有快到哪里去,骑士仍然可以侧转应敌。因此,皮伦劳伊塔中的纵队本就不指望在战斗中维持住阵形,那会让大部分人用不上自己的兵器。但我们必须假定纵队向敌军前进的过程中,后排会向左右散开,所以也算是在前进和接触的过程中展开了。与现代不同,这种安排在当时不仅是有可能实现的,因为战马速度相当慢,而且是有优势的,因为它能保证进攻时的阵形紧密。理论上看,完全展开后再进军当然是更好的,但这就要求骑士们以宽大正面前进,那太难了,必须有一定程度的培训和操练,而这正是松散的骑士单位所不具备的。尤其是以宽大正面前进会让空隙拉大,让军队陷入危险。

前文引用过的《战术指导概要》(Themes for Instruction in Tac-tics)一书中提出( 一支部队要扎营时会用绳子圈出一块做礼拜的地方,然后会定好大团长、食堂、地方指挥官和军需官的地面。直到有人高呼:“尊敬的弟兄们,以上帝之名,扎营吧!”其他人才可以开始选择自己的位置( 坦什布赖会战

(1106年9月28日)

英格兰国王亨利一世与其兄长诺曼底公爵罗伯特之间的坦什布赖会战之所以值得一提,是因为人们误读了文献,于是认为双方的骑士都曾下马作战。果真如此的话,那可是当时的一大奇观,值得予以最高的关注。但是,德拉蒙德(Drummond)[113]的详尽专著表明,坦什布赖会战无疑只是“一场完全正常的12世纪战斗”。1因为亨利国王正在围攻一座罗伯特赶来救援的城堡,所以亨利军中肯定有步兵。但他并没有让步兵直接参战,而是让他们作为预备队守在骑士后方,显然是为了以防万一。一旦骑兵逃跑,步兵可以发挥主心骨和骑士集合点的作用。为了巩固步兵,国王及其亲随下马并与步兵站在一起。尽管如此,他的骑士由于有数量优势,直接就打赢了,步兵没派上用场。

按照上文解释( 奥托四世皇帝及其盟友集结于布鲁塞尔以南的尼韦耶(Nivelles),法王腓力则集中于佩罗讷(Péronne)。两军起初擦肩而过,竟然绕着对方走了一大圈,最后腓力反而到北边的图尔奈(Tournai)附近,奥托则在南边的瓦伦谢讷(Valenciennes)附近。上述行军路线无疑可以用两边都对敌方动向一无所知来解释。(巴尔豪森的观点完全相反,我不能苟同;他为腓力前往图尔奈给出的理由不够充分。)得知对方位置后,两人便各自掉头。腓力沿着先前北上的道路从图尔奈南下,经布汶去往里尔(Lille)方向,所以他是要离开敌军。而奥托则是向敌人追去。

腓力自东向西行进,正要在布汶附近的小河马赫河(Marque)过桥时得到消息,说德意志人正在向他赶来,并与腓力朝那个方向派出的分队展开遭遇战。腓力立即命令已经过桥的部队掉头,因为他想要应战。我们不能假定腓力若要送主力过桥,便可能会与敌人激战,因为尽管他很可能有大批部队尚未过桥,但皇帝的军队也需要相当长的部署时间。巴尔豪森认为奥托计划切断腓力的退路,这在我看来并不明确。就战略角度而言,腓力的决策极其凶险,因为他几乎完全背对着敌人,而且身后的退路只有那座桥,史料中明确记载马赫河没有其他渡口。然而腓力依然决定在此应战,唯一的解释只能是他有十成胜算了,因为他有排兵布阵的时间,而且史料中专门提到,他至少在决定性兵种——骑士——上有相当的数量优势。

国王在上午明明要撤军,而不是应战皇帝,现在又改变心意,这当然是值得玩味的。尽管如此,此处并无绝对的矛盾。因为腓力上午的决定只是既不留在图尔奈,也不向皇帝出击。但现在形势变了,皇帝正在向他赶来,而腓力在上午并不知道这一点。

反观奥托方面,他之所以尽管兵力占劣势,但还是决定出击,大概是因为他希望趁法军过桥过到一半时发起攻击,他也相信自己能做到。文献中明确写道,皇帝看到敌军已经列好阵时发出了惊呼。

皇帝接下来没有撤出战斗并非完全不可理喻,因为他可以假定一旦德军掉头,法国人就会扑上来,这样他就必败无疑了。因此,这种情况下更好的办法是最起码保住进攻方固有的士气优势,打一仗看看,没准会有好运气呢。

如果基本战略形势就是如此的话,那么会战结果也可以依样解释。皇帝战败的原因是他半渡而击的设想失算了。国王取胜的原因是他的兵力大大强于对手,且迎敌时阵形严整——事实上比进攻方还要严整,文献中专门说明皇帝行军队伍散乱。

双方兵力没有可靠的估计值。过去的学者(例如席尔马赫尔)认同桑斯的里夏尔(Richard of Sens)给出的数字,即奥托有2.5万骑士和8万名其他战士。霍尔臣斯基(Hortzschansky)[124]相信腓力的兵力为5.9万(骑士2000名,骑士随从7000名,步兵5万名);奥托为10.5万(骑士5500名,骑马的骑士随从19500名,步兵8万名)。他还纳闷(Geschichte im 13.und 14.Jahrhundert)第2卷;奥斯瓦尔德·雷德利希(Oswald Redlich)《哈布斯堡伯爵鲁道夫》(Ruf-olf von Habsburg)(1903)。或许未来会有新的专著能把这次重大事件讲得更清楚。

康韦战斗

(1295年1月)

牛津郡多明我会修士尼古拉斯·特里维特(“Nics Trevet or Trivet”,死于1328年)记述了1295年1月英格兰人在康韦(Conway)战胜威尔士人的经过。原文如下:14

沃里克伯爵得知大批威尔士人集结于两座森林之间的某处平地,于是带着精锐武士和弓弩手趁夜发起攻击,将威尔士人团团围住。威尔士人将矛尾插在地上,矛尖对准来攻的骑兵,以图挡住突击。但伯爵在每两名骑兵之间布置一名弩手,当大部分威尔士矛手被弩箭射倒后,伯爵率领骑兵对残敌发起进攻,并让对方蒙受了重大伤亡,据说,这个伤亡比先前交战都要大。

格尔海姆会战

(1298年7月2日)

从记载来看,这场德意志国王拿骚的阿道夫(Adolf of Nassau)和反王阿尔布雷希特·冯·哈布斯堡-奥地利(Albrecht von Habsburg-Austria)的决战好像纯粹是一场骑士间的战斗。我们对步兵或射手的情况一无所知。双方兵力未知。

据说阿尔布雷希特曾下令杀死马匹。于是,马匹尸体就多得堆成了一堵堵墙,巴伐利亚骑士在墙后由领主带头继续步行作战。这大概与阿尔布雷希特命令手下将剑刃磨利,以增强刺击威力的记载同样是虚构。15另一段描述也不可能是真实的反映:巴伐利亚战士虽然不能行动,但至少可以歇息片刻,因为他们的马被杀死了。16坐骑被杀的骑士不会静观事态发展,即使他们躲在死马后面,敌人也不会给他们歇息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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