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漫画 首页 名著 中国名著 外国名著 玄幻科幻 都市言情 历史军事 排行 免费
搜索
今日热搜
消息
历史

你暂时还没有看过的小说

「 去追一部小说 」
查看全部历史
收藏

同步收藏的小说,实时追更

你暂时还没有收藏过小说

「 去追一部小说 」
查看全部收藏

金币

0

月票

0

第二篇 鼎盛时期的封建国家_中世纪战争

作者:德尔布吕克 字数:9772 更新:2025-01-09 16:23:28

1 加洛林帝国覆灭后国家的形成

古典时代盛行的狭义国家概念被民族大迁徙摧毁了。尽管蛮族军事首领或者国王能够用强力攫取最高权力,但他们不能一下子就创建建立在集体观念上的政治体系。一而再再而三的分裂表明,这些新政体中最强大的法兰克君主国也没有超过一家一系的思想,最终,新崛起的加洛林家族从原有的掌权者手中夺取了政权。

加洛林家族连出丕平宫相、“铁锤”查理、丕平国王、查理曼,四代明君重建国家,带来了一定的国家观念,并将其拓展到了整个西部帝国。但查理曼死后,加洛林帝国崩溃的速度甚至比墨洛温王朝更快。

817年查理曼之子通过继承法维护国家统一的努力失败了。政治体系构成的不一致带来的离心力过于强大。直到目前为止,尚无人真正问一问:为什么查理曼的继承者坚持的时间要远远短于克洛维的继承者,因为查理曼留下的国家毕竟要比克洛维留下的国家强大得多,精神水平也要高得多。这个问题还没有人给出答案,但我认为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从全民皆兵向附庸军队的转变过程在墨洛温王朝只是刚刚开始,而在查理曼时期就彻底完成了。但是,只要国王权威有所动摇,附庸们——他们有自己的封建领主,受其供养并直接受其管辖——就会把权柄交到田产广阔和把持伯爵职位的大家族手中。帝国刚刚被虔诚者路易的儿子和孙子</a>瓜分并被拖入内战,这些大家族就让帝国变成了碎片。

新的王国从帝国的遗体上形成了。它不再是统一的国家,而是好几个不同和类型各异的王国:德意志、法兰西、勃艮 法兰克王国西部的发展过程有很大不同。首先,加洛林家族的统治在这里多延续了两代。当掌握大片疆土的豪族们最终脱离加洛林王朝,将法兰西公爵于格·卡佩(Hugh Capet)选为国王时,卡佩王朝无力像奥托大帝在德意志那样,在整个西法兰克地区建立真正的王权。在几个世纪的时间里,法兰西岛公爵头上的王冠一直不过是个头衔和政治虚构之物。尽管如此,法兰西的军事组织与德意志并无重大差别。意大利也是同样的。

封建制度下的征兵

我们发现,在查理曼时期,国王不会从某个伯爵领地征召指定数目的士兵,而是要求全体或部分战士阶层的成员都上战场。兵额没有定数,伯爵领地的大小和贫富有显著差异,甚至领地与集结地点的距离也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生病、开小差、与盗匪交战、与当地人发生冲突总会让来自远方的部队沿途遭到或多或少的损失。国王甚至不能掌握各个伯爵领地能出多少人的必要统计数字,因此也无法规定明确数字。此外,士兵数量甚至都不是最重要的考量因素,也不是真正的负担。找人,哪怕是找可用的人,大概也没那么困难。6决定性因素是昂贵的装备和相应的给养。

在10世纪之后的完全封建制国家,采取了一种不同于加洛林帝国的更简便的形式征兵。由于公爵和伯爵——不久之后,主教和修道院长也加入了——的职能逐渐由官员转向领主,军务成了他们直接关切的事务,用不着别人监督。在参加会议的领主的建言下,国王决定并公开宣布战役安排,而且逐渐形成了所有领主都要庄严宣誓参会的惯例。宣誓程序似乎在亨利一世时就有过一次,7后来一直延续到腓特烈二世时期。8当时,每名领主带来多少骑士和仆从都是他自己的事,而且领主在御前会议上建言的分量与手下部队的多少强弱直接挂钩,这是比任何点兵检阅都有效的保障。

因此,红胡子腓特烈[18]在朗卡利亚平原(Roncaglian Fields)颁布且之后多次重申的军队条令中规定,不参加战役者要受到剥夺封地的惩罚,但并未提及带来的兵力太少的情况。文献中只有少数几处表明兵力被纳入考量。例如,《科隆王室编年史》(K?lner K?nigschronik)在亨利八世国王侵入巴伐利亚公爵领地(1233年)一条下记载,集结于奥格斯堡(Augsburger)附近的莱希菲尔德的王室军队约有6000人。9

于是,每名领主在决定带多少人参加一场战役时会权衡具体情况和自身利益,而非规定一个明确的数目。10

为了设立某种标准,以便明确每名伯爵应该派出的部队人数,规定伯爵征召手下和发放粮饷的义务,加洛林诸国王下了多大的功夫!这些努力全都没有成功,新建王国的统治者更是省去了这个麻烦。

19世纪的历史学家们再次试图通过加洛林王朝敕令中的证据来重构当时的军事体系,此事注定与查理曼当年的努力一样徒劳无功。学者们同样尝试为萨克森王朝、萨利安王朝和霍亨斯陶芬王朝找到某种客观的衡量标准,以此来分配和规定各个时期的兵役负担。在没有充分理解中世纪国家特殊性的情况下,他们将现代国家的需求挪到了古代。没有明确的法律、机构和条例来分配赋税和劳役的现代国家是不可想象的。但除非我们意识到中世纪国家不仅不需要这种条例,而且不能实施这种条例,否则就不算真正理解中世纪国家。封建制度意味着将至高无上的主权划分为多个层次,每个层次都有一定的独立性,参与全国性事务的行事依据是自身的判断,而不是上级规定。封建时代的真正特点就在于此,无论怎样强调都不过分。

但正如现代国家不是单纯依靠法律、法令和条例,其在很多方面要仰赖公民的善意和自愿配合一样,中世纪也会在某些情形和条件下会采取定额征兵。从文献来确定到底在哪些情况下会提及数目,这既是有价值的,也是有启发意义的。

在德意志国王的各大附庸中,只有一位在文献中留下了应派出兵力的明确常规数目(骑士300名),就是后来称王的波希米亚公爵。这是很自然的,因为他不属于德意志王国和德意志国会,而只是从属于德意志王国的异族人,也就是捷克人。尽管兵力有规定——如果当时已经有这样一支部队的话——但在在与波希米亚公爵利益攸关的情形下(莱希菲尔德会战),规定自然不会阻碍他带着1000人去找领主。作为亨利四世最忠心的附庸之一,他可能还会经常拿出超过300人的部队去支援自己的领主。

与此类似,腓特烈一世后来也对意大利城市做了具体规定。例如,他在颁布给卢卡城的章程中规定,该城应为征讨罗马和南意大利的战役提供20名骑士,并为朝廷和军队提供价值400里拉(lira)的现金和粮草(Fodrum)。11

奥托二世时期的文献中讲了一次规定数目的大范围征兵。981年,大概身在意大利的皇帝颁布了针对阿拉伯人的动员令,要求美因茨、科隆、斯特拉斯堡和奥古斯堡主教各出100人,特里尔、萨尔茨堡(Salzburg)、拉蒂斯邦主教各出70人。其余官员及各地应派兵员如下:凡尔登、列日(Liège)、维尔茨堡(Würzburg)三地及富尔达、赖谢瑙(Reichenau)修道院长,各60人;洛尔施(Lorsch)、魏森堡,各50人;康斯坦斯(Constance)、库尔(Chur)、沃姆斯、弗赖辛(Freising)、普吕姆(Prüm)、黑斯菲尔德(Hersfeld)、埃尔旺根(Ellwangen),各40人;肯彭(Kempen),30人;施派尔(Speyer)、图勒(Toul)、塞本(Seben)、圣加仑(Saint Gall)、米尔巴克(Murbach),各20人;康布雷(Cambrai),12人;阿尔萨斯公爵领,70人;下洛林公爵,20人;戈特弗里德(Gottfried)藩侯、阿努尔夫(Arnulf)藩侯、奥托公爵、科诺(Cono)公爵、黑策尔(Hetzel)伯爵,各40人;其他伯爵为30人、20人、12人不等,另有一名伯爵是10人。另外,黑策尔伯爵应派40人,如伯爵本人亲往,则只需带30人。征召总数为2080人或2090人。有人根据这份文献得出结论说,征兵总是采取这样规定数目的方式,只有这一份文献流传至今是偶然情况,或者说德意志王国有一份确切的各地应出兵数额登记表。12然而,我们可以确定奥托二世的征兵令是例外。假如真有一份固定的出兵数额登记表,那就用不着规定数目,而只要规定比例就够了。列出数目本身就表明是例外情况。一大批领主——上洛林公爵、全体萨克森诸侯、乌特勒支主教——都不在名单上,而且在征兵总数里面,教会诸侯要出1482人,世俗诸侯只要出598人或608人,比例仅略多于四分之一。兵役负担分配不可能长期像这样不平均,尤其是当时的教会诸侯的影响力还没有在之后的几百年里那样广泛。因此,这次征兵是根据具体情况和特定观点执行的,主要不是为了战役本身,无疑只是为了增援驻扎在意大利的军队。这一点也能让我们明白为什么要具体规定数字。国王有必要说明自己期望受召诸侯在当前状况下拿出多少资源。在这种情况下,也就是阿普利亚(Apulia)[19]战役和兵力增援,通常的征兵基准——根据当地兵力前来——是不适用的,比如下洛林公爵必须知道他只需要派出20人,不需要更多。出于特殊原因,教会诸侯的负担要远远重于世俗诸侯,许多世俗诸侯根本没有被征召。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具体规定数目的征兵行动不止这一次,而是经常发生。然而,如果这是常例的话,那么最后肯定会形成一套明确的制度,也就是名册。但我们已经看到当时根本连名册的一点点影子都没有,这是有充分理由的。13

当选皇帝后,红胡子腓特烈立即与策林</a>根公爵贝特霍尔德四世(Duke Berthold IV of Z?hringen)签订了一份条约,内含一份关于数目的有趣协议(1152年6月1日)。14腓特烈许诺将公爵立为勃艮 诺曼底王朝英格兰国王一直将郡督官职与男爵身份分开,从而避免了将欧洲大陆的附庸制度引入英格兰,消除了地方独立性,并缔造了一个严格实施中央集权的庞大王国——尽管如此,英格兰国王还是维持了当时盛行的、以精锐个体武士为基础的军事制度,手段是引入一个全新的要素:货币、军饷和税金。

一开始,威廉确实要求附庸以封建征兵的形式支援国王,还要求势力最大的附庸提供规定数目的次级附庸,但他很快就发现这种方法不切实际,也不可能落实。在一次丹麦人的入侵(1084年)中,就连威廉本人也没有征召附庸,而是对每海得土地征收6先令税金,然后用这笔钱募兵上阵。据记载,他的儿子亨利一世也曾募兵作战。5编年史中写道,亨利二世之所以率领雇佣兵上阵,是因为他不想为骑士、市民和农民增加负担:“他不愿意劳烦有产骑士、城市居民或乡里百姓,于是率领雇佣兵出战,事实上是率领无数骑士。”(nolens vexare agrarios milites nec burgensem nec rusticorum multitudinem……duxit solidarios vero milites innumeros)6亨利二世的财务总管理查德·菲茨-尼尔(Richard Fitz-Neal)也证实了这一点,他在财政报告中写道:“遇有战事,国王更喜欢动用雇佣兵,而非附庸。”(mavult enim princeps stipendiarios quam domesticos bellicis apponere casibus.)7

因此,征服者威廉晚年(1086年)编订的全国地籍册《末日审判书》(Domesday Book)列出了田地、磨坊、森林、鱼塘等所有资产,而且按阶层统计了全体人口,但没有提到兵役。这在一个封建国家似乎是不可思议的事情,甚至有学者认为封建骑士制度在征服者时期还不存在,是由他的继承者创立的。人们很快就发现这种看法是错的。一旦明白封建军制与定额动员是两个不相干的概念,我们就不会对征服者没有在地籍册中列出兵役感到那么惊讶了。

于是,封建制度与附庸制度在英格兰的意义完全不同于欧洲大陆。可以肯定的是,征服者在极大程度上利用了封建土地所有制:他认为自己是整个国家的至高所有者。自此以后,没有一块英格兰土地的所有权不是让渡而来的。但是,这种封建主权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产权法和继承法中的领主权益和土地世袭。至于实质性的兵役,首先是由税金加以补充,后来更被税金替代。

封建征兵与雇佣兵结合的状况一直持续到爱德华时期(爱德华一世,1272-1307年在位,亨利二世的曾外孙)。《大宪章》(of Huntingdon,约1155年)写道,英格兰向德意志出口铅、锡、鱼、肉类、生牛、羊毛、煤等大宗商品,换回白银。18当时,欧洲大陆还没有一个中央政权强大到能够为了自身目的而控制货币流通。各地民众已经没有纳税的习惯了。只有在最极端的势力——可怕的维京人的逼迫下,整片区域或国家有时才会通过集体摊派的方式收集和上交贡赋。

英格兰受蛮人戕害更甚于欧陆,付给入侵的蛮族人,换取其离开的赔款“丹麦金”有时竟然具有了正税的性质。克努特王统治英格兰时曾定期给侍从发饷,还为其提供冬季住所。征服者威廉在征税时将税金与“丹麦金”的传统联系了起来,尽管那种传统在当时已经消失了。威廉的继承者们凭借强大的王权逐步发展出了一整套税收体系。这些国王是古代盎格鲁-撒克逊国王的合法传人。但是,通过将自己带来的封建统治观念嫁接到古代传统上的方式,他们大大扩张了权力。现在,英格兰国王既是国家元首,也是全部国土的所有者。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国王一直受到长老会议(witan)的制约。欧洲大陆的君主要受到上层附庸豁免权和伯爵领地世袭化的制约,英格兰国王则不受两者制约。尽管男爵会议(consensus)取代了长老会议,但我们已经看到,它在英格兰的权力根基既不深厚,又不宽广。领主们带来诺曼-法兰西法并按照其观念生活,这套法律被叠加于本土的盎格鲁-撒克逊法之上,于是当两套法律产生冲突时,判定应采用哪一套的权力属于国王。因此,作为权力中枢的君主通过郡督管辖伯爵领地,颁布法律,编制全国地籍册为征税依据,施加刑罚,并按照自己的判断赐予奖赏。当每位获赐封地者去世后,继承者要想重新获得封地,就必须交一笔继承税,确定金额的方式完全是任意的。国王享有所有未成年领主的封地的监护权,目的则是为自己谋利。国王会出于自己的考量把已故附庸的女儿嫁出去。英格兰发展出了一套极其严厉的治安罚金制度(amerciaments),以至于有人将其不无道理地比作军事占领当局的惩戒行为。由于处罚力度与犯人的财产挂钩,所以哪怕是轻微过错或手续不全也可能面临极高的罚金。在欧洲大陆,没有统治者能这样对待自己的下属,也就是高级附庸,甚至都不可能编订《末日审判书》。郡督按照收取普通租金的方式征收领内税金。如果常规收入、“盾税”、继承税和罚金不够用,那就征收“补助金”(Hülfen)和居民个人财产的九分之一乃至四分之一。19拖欠者应受的处罚不仅限于本人财产。有一个犹太人不愿交钱,约翰国王(亨利二世幼子)就每天拔掉他的一颗牙;被拔掉七颗牙后,他按要求交了一万马克。

简而言之,英格兰国王征收货币税,又用这笔钱建立了一套特殊的军事制度,因为征服让他们具有了从人民中榨取用以维持佣兵军队的海量资源的必要条件,即独裁大权和令人恐惧的压迫。

早在亨利一世征服者的幼子统治期间,我们就听到了对压迫、压榨的大声抱怨和改善待遇的郑重承诺。亨利二世采取了某些措施,尤其是在行政官以外设置了法官,诚然其目的不是减轻负担,而是为了限制最大的弊政,也就是财产估值的随意性。有一次,他甚至罢免了全体郡督。当理查德一世于1198年要求300名英格兰骑士要么到海峡对岸服役一整年,要么支付足够维持同等兵力的税金——标准为每人每天3先令时,这项要求被称为勒索。20尽管300名骑士看起来很少,但他们的维持费却高达328500先令,合16425镑,这是很大的一笔钱。在理查德的弟弟和继任者约翰在位期间,这些索取终于引发大名鼎鼎的宪政冲突和签署了《大宪章》。尽管男爵们一度取得了战争的胜利,但有一件事仍然成立:中央集权的强力政府牢牢掌握行政权,征收赋税——或者专断强征,或者通过等级会议——并利用税金建立由佣兵骑士和普通士兵组成的野战军。

英格兰军事组织中的佣兵和骑士是混杂在一起的,于是封建观念很快就完全被遮盖了。要是没有由英格兰王位与法国大封地(诺曼底、布列塔尼、普瓦图和加斯科涅)的关联而爆发的连年战争,定居于不列颠列岛的诺曼骑士阶层肯定会迅速转变为喜爱和平的大地主阶层。但是,战争的诱人暴利让他们保持了尚武传统,尽管英格兰并没有守住初心,严格实施军事封地只能授予实际作战人员的规矩。

真正意义上的军事封地观念很快就消亡了,以至于征服者的曾外孙、他的孙女的儿子亨利二世时期的一部法律中就几乎找不到附庸制度的痕迹,而纯粹将军事组织建立在地主和民兵的观念之上。

1181年国防法即《军备法令》(Assisa de armis habendis in Anglia)规定,凡领有骑士封地者应有铠甲、头盔、盾牌和枪矛。牲畜或其他动产价值达16马克者也应有同样的装备;财产达10马克者应有护喉甲、铁盔和枪矛;其余自由人应有棉甲、铁盔和枪矛。上述装备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继承者若未成年,则由监护人保管,直到其达到服役年龄。巡回法官应在陪审团面前把人划分成各个等级,在郡民大会上宣布法令,并带领郡民宣誓。未出席郡民大会的人都要去威斯敏斯特宫,也就是王宫,在那里被告知自己的地位等级并宣誓。法官要四处宣布法令,而且如果一个人没有按规定保有武器,光是罚金可不能让国王满意,而要论生死。

1205年,约翰国王颁布法令规定,在外敌入侵的情况下,任何人都必须在得知消息后 首先,一个值得重视的点是两个国家几乎同时建立,因为这是一个新的证据,表明这么少的军队就能在当时攻城略地。当威廉公爵渡海远征英格兰时,他甚至没有集合本土的全部军力,有一部分人先前就去意大利了。我们很快会看到,前往意大利的诺曼人数量并不多,但与威廉有限的地盘相比仍是一支可观的力量。另一方面,如果这么点战士就足以在意大利建立王国,那么放在英格兰,结论也是一样的。

尽管我们在估计数目时,大多数情况下不得不依赖偶然记载和后设结论,而非可靠的一手资料,但就意大利的诺曼人而言,我们倒是有几份直接可用的资料。

1016年,40名诺曼骑士从耶路撒冷朝圣归来,恰好在萨莱诺(Salerno)即将被撒拉逊人攻陷时来到这座城市。这支勇猛小队的出动解救了城市,而此事也为越来越多的诺曼人来南意大利当兵提供了理由。当时的南意大利依然有一大批伦巴 战斗人员主要是骑兵和各自为战的士兵。将领和军纪的功能绝不是组成战术单元。当我们读到先知说,“真主的确喜爱那等人;他们为他而列阵作战,好像坚实的墙壁一样”(《古兰经》61.4)13,或者哈立德在雅莫科河(Hieromyces)会战(636年)前对将士们下令——“面对严整有序、向你们走来的人群(希腊人),不要单打独斗”14时,我们会想到德意志国王亨利一世发布的要求军队前进时结成紧密阵形的条令。

利奥皇帝在《战术》 防具包括一身坚固耐用既不太重也不太轻的盔甲、一顶带护鼻的头盔、两只臂甲、两只胫甲、两只手套。战马必须有牢固的马掌,胸部、前身、颈部、后身强健。武器包括两张硬弓,配30支箭头尖直、箭杆硬实的铁翎箭,箭囊要大小适中,太大则笨重,令人分神,太小则装箭少,不合用,要选硬皮,缝制结实,挂带要用真皮,囊袋要扎紧;一支坚矛,杆务必要结实笔直,太长或太短都不好用,矛头要用最好的铁,多面开刃,坚硬非常,尖端锐利;一杆直标枪;一把锋利弯刀,可以是通体钢铁的利刃,也可以是短小灵便的短刃;一把两面开刃的尖锐小刀;一把坚固的钉头锤,不可太重,以免体力耗竭,也不可能太轻以至于无用,以能够大力击穿盔甲为准;亦可携带一把两面开刃的斧头,要能牢牢抓住,一击便可击破坚兵;30个石块,放在鞍桥左右各一的袋子里。这就是骑兵上阵所需的装备,缺了任何一样,便不算完整。

最后一句话——没有上述全部武器的人就是装备不全——大概应该理解为作者不知变通,夸大其词。这一点不仅能从常理推断出来,从作者的其他论述中也能得出。他在引用段落的前面说,装备完整的战士要部署在 奥托·黑尔曼(Otto Heermann)写于马尔堡大学的博士论文《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时期西方军队在东方的战争活动》(“Die Gefechtsführung abendl?ndischer Heere im Orient in der Epoche des ersten Kreuzzuges”)(1887年)中就指出(第102页),一场在巴勒斯坦的会战投入的骑兵数目最多为1200人,步兵数目最多为9000人[1099年8月12日的阿什凯伦(Ascalon)会战]。战事结束后,基督徒的总兵力缩水到了260名骑兵和900名下马骑士,而且集结难度非常大。有三次会战提到有700名骑兵,一次1100名;相应的步兵数目分别为2000名和3000名。有一次文献记载的总兵力是8000人[1123年的阿什杜德(Ashdod)会战],我怀疑这个数字可能是极大的夸张。

正如凭借恺撒本人对厄波隆尼人的评论,他笔下的几十万高卢大军就可以丢掉了一样(第1卷),凭借这些数字,我们先前读到的几十万大军就都可以丢掉了。如果几百个骑士就能守住圣地,那么征服圣地的骑士肯定也只有几千人。但是,按照我们先前的认识,几千人这个数字与民族大迁徙时期的军队,与查理曼的军队,与蹂躏欧洲大地最终占据塞纳河下游、英格兰和那不勒斯的诺曼军队是完全相符的。基督徒军队规模小,对手的兵力也不大。拜占庭已经失去了尚武精神。在哈里发国,阿拉伯人早就放弃了最初的蛮勇,哈里发沦落为象征性的宗教领袖,实权都在塞尔柱或库尔德酋长手中,而酋长手下的军事单位代表着一个高居于不好战的大众之上的阶层,其规模与西方的骑士阶层一样小。基督徒作者笔下的异教徒大军源于追求名望的幻想,正如他们笔下庞大的基督徒朝圣者队伍源于宗教热情的幻想。

定居在巴勒斯坦的基督徒战士数量很少,以至于在没有新的十字军东征从西方带来生力军时,叙利亚和埃及的穆斯林肯定要强大得多。因此,要不是基督徒能从专门的骑士团组织——先有圣殿骑士团和圣约翰骑士团,后有条顿骑士团——持续获得有分量的支援,基督徒无疑是坚持不了那么长时间的。圣殿骑士会规的前言中写道,世俗的骑士们以烧杀掳掠为能事,雨果·冯·帕扬(Hugo von Payens)创办的骑士团(1118年)则发愿服务教会与正义,传播真正的信仰,愿将自己的灵魂奉献给上帝。1125年,亲历骑士团创建过程的明谷修道院长贝尔纳(Bernard de irvaux)这样描述圣殿骑士:

不论在故乡还是战场,他们都不缺少良好的纪律,以其服从性而饱受赞誉。他们东来西往,俱从大团长号令;身穿大团长发给他们的衣物,从不羡慕别人的衣物或饮食。他们衣食从不过分,只以满足基本需求为限。他们过着喜乐平和的集体生活,不蓄妻子,也没有私产,奉行教规圆满无缺,一室一心,用心维护团体的和谐,同一颗心、同一个灵魂仿佛同等地寄寓在所有人身上。他们从不呆坐,从无旁骛。在与异教徒交战的少数间隙,他们总是在修补损坏或磨损的衣物和武器,以免白吃面包。他们不下棋,反对打猎和驯鹰这两种别处流行的消遣方式。他们痛恨骗子、打油诗人、各种情歌,痛恨世间一切行虚荣和愚蠢之事的人。他们开战时从不鲁莽,而是谨慎镇定,正如真正的以色列子</a>孙。但是,只要战斗开始,他们就会坚决地杀入敌军中,敌人在他们眼里就是绵羊。哪怕人数很少,他们也不知畏惧为何物,相信万军之主会伸出援手。因此,他们常常能一人驱逐千人,两人驱逐万人。他们比绵羊还要柔顺,又比雄狮还要勇猛,如此罕见的结合让人不确定该如何称呼他们——修道士还是骑士。但是,这两个称呼他们都配得上,因为他们既有修道士的柔顺,又有骑士的勇猛。2

不管我们在考察现实情形时要在多大程度上拒绝这样理想化的描绘,但修会形式的骑士团和他们的誓言仍然是一个了不起的现象。尽管在具体军事领域,他们并没有带来进步,但之后我们还会有许多机会关注他们和他们的作为。3

打赏
回详情
上一章
下一章
目录
目录( 7
APP
手机阅读
扫码在手机端阅读
下载APP随时随地看
夜间
日间
设置
设置
阅读背景
正文字体
雅黑
宋体
楷书
字体大小
16
月票
打赏
已收藏
收藏
顶部
该章节是收费章节,需购买后方可阅读
我的账户:0金币
购买本章
免费
0金币
立即开通VIP免费看>
立即购买>
用礼物支持大大
  • 爱心猫粮
    1金币
  • 南瓜喵
    10金币
  • 喵喵玩具
    50金币
  • 喵喵毛线
    88金币
  • 喵喵项圈
    100金币
  • 喵喵手纸
    200金币
  • 喵喵跑车
    520金币
  • 喵喵别墅
    1314金币
投月票
  • 月票x1
  • 月票x2
  • 月票x3
  • 月票x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