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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选译_蛮族入侵

作者:德尔布吕克 字数:12311 更新:2025-01-09 16:22:38

1 日耳曼人政治-社会结构[53]

我对日耳曼人政治-社会结构的观念与主流观点有很大区别。我首次提出自己的看法是在《普鲁士年鉴》(Preussische Jahrbücher)Alexander)称,公元388年,罗马军队攻入法兰克时发现了“庞大的村庄”(in?entes vicos)。

(2)村庄与宗族无疑是一回事,而有正面证据表明宗族的规模相当大。

(3)基克布施(Kiekebusch)通过史前史资料确认了这一点。据他估计,公元一二世纪时期的日耳曼聚落至少有800名居民。达扎乌(Darzau)墓地使用了200年时间,约有4000个骨灰罐,相当于每年去世20人,可得村民至少有800人。

(4)轮居轮耕的记载哪怕肯定有一定的夸大,但不可能全无真实成分。整体迁移耕作区乃至居所的做法只对占据广大土地的大村才有意义。耕地面积有限的小村只需轮流休耕即可,不需要大费周章。大村周边的耕地不够用,不得不转移到远处,为方便起见采取了全村迁居的办法。黑特纳(Hettner)在《俄国的欧洲部分》(Das europ?lische Rusnd,发表于《地理学杂志》,Geo?raphische Zeitschrift 10.11:671)一文中写道,俄国草原的村社土地极其广大,因此村民会在农忙期离开村子,住在田间地头的简易小屋中。

(5)一村必有长。由于村社土地公有制、公有牲畜牧养、来自敌人野兽的频繁威胁,村中必然要有一名公认的领导在场。抵御和追打狼群、抵挡来袭敌人直至将家属和牲畜转移到安全地带、筑坝截洪、扑灭火灾、调解日常纠纷、开始耕种或收获——尤其是最后一项,在村社土地公有制下必须统一进行——都不可能临时从外地调来领导。如果以上都属实的话,那么村庄必然会有一位领导,而既然村庄就是宗族,村长也就是族长。但如前所述,这个人必然与百户长是同一个人。因此,村庄就是百户,有几百名战士乃至更多,因此规模不可能太小。

(6)小村的好处是好养活。但尽管大村不得不忍受频繁迁村的不便,日耳曼人还是偏爱大村,因为他们的生活环境一直存在危险。不管威胁来自野兽还是更凶悍的人,村子里至少总要有相当一批随时可以应敌的人。如果在其他蛮族——比如后来的斯拉夫人——的居住区域依然能看到小村,那也不能削弱前面提到的证据和论证。因为斯拉夫人不是日耳曼人,两者有许多相似之处不代表他们处处都要相同。此外,我们掌握的斯拉夫人相关证据来自很晚以后,或许发展阶段已经有了变化。当然,随着人口滋生,耕作愈发集约化,人们不再迁居,日耳曼大村也会分出小村。

长老

来自法兰克时期的证据确认了我对百户长官职的看法。等到考察民族大迁徙之后原始日耳曼组织形式瓦解的时候,我们会回到这个话题,但这里还是要说明几点关于后世百户长官职的,通过前后时代的连续性来佐证我们的看法。否则的话,假如我们之后发现法兰克人官职的特征与划分中间存在某个前文未曾提到的矛盾,那么我们对早期状况的重构的可靠性必然要受到负面影响。

如果我对百户长(hunno)的看法正确,那么一个直接的推论就是:民俗法中经常出现的“百夫长”(centenarius)就是百户长,这从名称中就能看出来,而且长老或百夫长(tun?inus aut centenarius)这句套话指的是一个东西:并列只是为了明确意思。伯爵是国王的官员;百夫长或长老是有职位的平民,不享受3倍偿命金(wer?eld)的特权,也不由伯爵任免。直到加洛林王朝时期,百户长才成为伯爵的下属。伯爵掌握过去酋长的重要职能,但依据不是古老的法律观念,而是凭借新建立的王权的名义,是为国王效劳。国王掌握了过去酋长的权威;众多古老酋长中只剩下了国王一人,而且越来越多的部落渐渐纳入或顺服于王权,接受了国王派来的伯爵的管辖。但与当年在酋长手下一样,传统的共同体首领——百户长——作为伯爵之下的民官存续了许多代。在本无紧密的日耳曼宗族共同体的罗马化地区,被称为“村长”的百夫长一直是伯爵的下属;日耳曼化地区的百夫长则是后来才变成这样的。

布伦纳(Brunner)和理查德·施罗德(Richard Schroder)认为存在一个过渡时期,伯爵只负责行政事务,百户的司法事务仍然由长老负责。那么,按照这种看法,作为法官的长老就是过去由人民选举产生、掌管大片区域的酋长。伯爵直到后来才吸收了长老的这项权力。

布伦纳试图用萨利克法典的几则条文来佐证自己的看法;阿米拉(Amira)在《哥廷根学术通讯》(G?ttin?ische Gelehrte Anzei?en 1896:200)中反驳了他的解释;但理查德·施罗德在《历史杂志》(Historische Zeitschrift 78:196-198)中采纳了布伦纳的观点。

我无意深入法律细节,但在我看来,施罗德的论证显然并没有驳倒阿米拉的观点。施罗德只是提出了一种可能性:“由长老主持,被认为和国王法庭(Curia Re?is)是一回事的公共法庭(mallus publicus le?itimus)并不等同于……由‘长老或百夫长’(tun?inus aut centenarius)行使司法权的法庭。”因此,他并没有真正提出反驳阿米拉的证据。

布伦纳还有一个论证。他认为,假如没有长老担任大片辖区的法官,那么除了国王本人以外就只剩下百户一级的法官了。但如果我们更仔细地考察编年史,这个论证就会显得薄弱。

施罗德本人在《历史杂志》(78:200)中写道:“甚至die Lippe im Mittlter ein Schiffahrtsweg von erheblicher Bedeutung?),作者是杜塞尔多夫档案馆馆长伊尔根(Archives Director Ilgen)。在我的请求下,作者同意在发表文章前给我看一看。这是一篇很有文化历史意义的文章,伊尔根证实了利珀河从中世纪直到18世纪都很少用于航运,有诸多自然因素妨碍通行。不过,就连这篇文章也为我的看法留出了充分的空间,因为“相当”这个词的弹性很大:对我们来说,不用太高的通航能力就足够了。最后,我想修正伊尔根文中的几处细节和语气——当然,主体内容是无可指摘的——这些地方让利珀河的相对通航能力显得太小了。

据伊尔根称,一次1735年至1738年的科学考察活动发现从韦瑟尔至哈姆的河段中有51处沙洲和3处暗礁。不过,像暗礁这样的障碍物不是特别重要,因为就算是在枯水期,从水面到这些障碍物的距离也有1.5英尺(约0.46米)以上。更麻烦的是豪斯达尔(Haus Dahl)至哈姆之间的6座磨坊水坝。自从中世纪末期开始,这些水坝就对整条河的航运造成了不利影响,磨坊与航运的冲突一直延续到今日。水务办公室编写的《奥得河》(Der Oderstrom)一书中写道(1:233):“在西里西亚的政治衰落期,当地领主批准修建了磨坊水坝,对水运造成了严重干扰。”奥得河航运量的增长始于拆除水坝。利珀河大概也是如此。伊尔根告诉我们,1597年明斯特(Münster)的耶稣会教堂所需砖块只能通过水运到达哈尔滕,然后转陆运。但从这段话中完全不能得出关于哈尔滕以上河段的情况,因为从韦尔讷(Werne)到明斯特的陆运路程不比从哈尔滕到明斯特短多少。

赫特福德、科尔维(Corvey)和利斯博恩(Leisborn)三家修道院是将自产的莱茵葡萄酒从杜伊斯堡陆运出去的,我们从这个事实中也得不出更多结论。利珀河口水位最低的月份是9月,10月也好不到哪里去。但空酒桶必须在9月份运到莱茵河,装满酒后于10月份被运回来,但这正是利珀河不可通行或至少不能确定通行的时段。我之后会甚少强调伊尔根文中的消极观点,多强调他对利珀河通航能力的正面描述。

1486年,苏斯特(Soest)镇想要利用苏斯特河与阿瑟河(Ahse)打开通往利珀河的水道,而且募集了所需资金,这无疑可以证明利珀河并非完全不可用于通航。德尔斯滕(Dorsten)、哈尔滕、奥斯滕多夫(Ostendorf)设有收费站的事实便是佐证,而且1526年有225艘船通过德尔斯滕收费站,这个数目是可观的。

因此,韦尔讷·罗勒文科(Werner Rolevink)(1475年前后)的威斯特伐利亚地区没有可通航河流之说应该理解为当地没有常年通航的水道——比如莱茵河与施普雷河(Spree)——而不是没有部分时段可通航的河流。

舒尔哈特(Schuchhardt)表示反对,他说利珀河河床以泥沙为主,船只不可拖曳。关于这一点,我向曾在利珀河畔上的哈姆,现于迪茨工作的建筑工程师勒德尔做了求证。凭借多年管控利珀河的经验,他对该河的水文条件了如指掌。他的回复如下:

利珀河沿岸没有沼泽泥塘,自韦瑟尔上溯至诺伊豪斯河道的两岸都有沙地。另外,两岸有多处容易积水的潮湿洼地。这些洼地在罗马时期可能还要更多,但并不会妨碍精通修路的罗马军团从岸边拖船。跨过支流肯定要困难一些,因为如果他们不想频繁用渡船将驮马运到对岸的话,那就必须先修桥。

对于组织严整,惯于修建模范公路和精妙桥梁的罗马军团来说,这不是什么大麻烦。

岸边湿地可以修栈道,遗迹至今尚存。

因此,舒尔哈特的“泥沙河床”不可通行说是不正确的。事实上,如果船只是由人而非马匹拖曳的话,那么要解决松软河床带来的问题比勒德尔信中所说还要轻松。人可以在直到今天都没有纤道的地方,在靠近岸边的水中拖船。如果遇到不可通行的地段,给人修栈道比给马修栈道更容易。人渡过支流也比较容易,常常连桥都不用修。

如果以上诸点表明,利珀河的水运起点直到诺伊豪斯为止都是可通航且足够有价值的,那么利珀河流域肯定就有一座罗马补给站。我们需要解释一下为什么研究罗马战史的军事学者那么多,可直到今天都没有人提出这个观点。不过,这个解释并不难找。直到不久前,学界研究还没有推进到质疑日耳曼人军势浩大的地步。于是乎常有几十万日耳曼大军来来往往的记载。根据塔西佗和苏埃托尼乌斯的记载,提比略皇帝曾将苏刚布里人(Sugambri)的一个部落迁到莱茵河左岸,人数达4万。冯·波伊克将军(General von Peucker)写了一本广为使用的书,题为《古日耳曼人战争研究》(Das detsche Krie?swesen der Urzeiten)(柏林,1860)。他在书中(2:34)解释了庞大的日耳曼军队给其统帅造成了麻烦。他轻率地写道:

根据奥罗修斯和李维的说法,条顿大军有30万人;李维、维勒提乌斯(Velletius)、帕特库鲁斯(Paterculus)、欧特罗普斯(Eutropus)和奥罗修斯说辛布里大军有20万人。据恺撒记载,阿里奥维斯塔麾下有10万人以上;据特雷贝里乌斯·波利欧记载,3世纪从黑海两岸席卷而来并于269年被克劳狄乌斯皇帝击败的哥特大军有32万人。5世纪初,由拉达盖苏斯率领、进入意大利的兵力估计不一:奥罗修斯说有20万以上,因为里面光是哥特人就有20万;约达尼斯(Jornandes)说有20万;佐西姆斯给出了40万的数字。据约达尼斯记载,卡塔隆平原会战中以日耳曼部落为主的阿提拉大军有50万人,执事保罗甚至说有70万。

在生活和行动中,这么多人好像都没有补给困难,于是根本没有人提出补给问题。直到有人研究人口问题时,补给问题才显现出来,从中又引出了利珀河要塞的相关结论。

距离帕德博恩不远处,阿尔默河与利珀河交汇处的右岸坐落着埃尔森村(Elsen)。埃尔森与阿里索名称相似,埃尔森周边又有许多指向阿里索的迹象,早期研究自然而然地将两者等同了起来。我甚至在本书inter castellum Alisonem ac Rhenum novis limitibus aggeribusque permunita.”)

问题是,这一章开头提到的利珀河堡寨和末尾提到的利珀河上游堡寨是不是一回事。按照塔西佗通常的做法,他应该在 ※※※

当前,轰轰烈烈的考古发掘活动为研究罗马人在日耳曼地区的征战史提供了重大支持,已经发现了极有价值的遗迹和大量信息。不过,就直接与战争相关的知识而言,发掘活动造成的困惑远比澄清来得多。过去,我们不清楚要如何分辨罗马遗迹、史前遗迹、加洛林遗迹乃至自然形成的地貌。霍尔茨曼上尉(Captain Holzermann)和冯·法伊特将军(General von Veith)认为他们已经在莱茵河下游和利珀河上游发现了完整的罗马工事体系,后来发现其不过是沙丘。专家学者正在鉴定真正的大型罗马工事,但他们错判了工事的历史地位。在罗马人统治莱茵河与易北河之间地区的20年里,他们肯定修建了上百处行军营地,几十处基地堡寨。这些工事都可能留下遗迹,其中许多还会有遗址。只有少数据点大营和堡寨还有待被发现。但每有一次发现,探险者们都会欢呼道:阿里索!自称发现阿里索不仅是他们和古物爱好者中间的舆论,就连最优秀的领域内学者也被发现带来的喜悦的热情冲昏了头脑,怀着或多或少的犹豫表示了赞同。因此,不仅罗马征讨日耳曼的整体战略的研究工作受到干扰,止步不前,而且直到今天我们还要具体辨析那么多自称发现阿里索的成果,参照文献,然后再次宣布那里不是真正的阿里索。

丁策尔曼(Dünzelmann)自以为在亨特河(Hunte)找到了阿里索,还有人说阿里索位于韦瑟尔附近,我认为这两种说法都可以忽略。值得研究的是哈尔滕和奥伯拉登(Oberaden)这两处成功的大型发掘遗址。

人们早就知道在利珀河畔上的小镇哈尔滕有一处罗马堡寨。小镇距离利珀河从莱茵河流出的地方约有28英里(约45千米),罗马堡寨坐落于利帕河左岸的圣安娜山上。最近,堡寨的总体轮廓得到了精心发掘。1900年、1901年以来,在堡寨上游1千米至1.5千米处略微偏离利珀河的一座台地上发掘出了一座大型罗马军营,在这之前其地表从未发现任何遗址。 3 古罗马的人口、贵金属供给和军事体系[55]

人口变化

罗马帝国时期社会经济状况的主流理论有一定程度上的两面性:一方面,当时的文明无疑极为昌盛,当年宏伟工程的遗迹就是有力的见证;另一方面,古代文献中有无数对衰败的感慨,使得人们不得不相信,并把帝国时代说成是不断衰落的过程,尤其是人口持续减少。最早为澄清这个问题做出贡献的是J.容格(J.Jung)发表于《维也纳学刊》(Weiner Studien 1879,1:185)的文章,还有马克斯·韦伯1891年出版的《罗马农业史》(R?mische Agrar-geschichte)。但不管是这两位学者,还是在其他方面写出了极有价值的《古典时代经济发展史》(“Wirtschaftliche Entwicklung des Altertums”)(发表于《康拉德国民经济学年鉴》,Conrads Jahrbücher für National?konomie 1895)一文的爱德华·迈尔(Eduard Meyer),他们在订正文献资料方面的进展似乎都不大。

如果我们更细致地逐篇考察文献就会发现,那些被认为证明了人口减少的记载指的都是局部或暂时的现象,并未证明几百年间整个帝国的情况。

普林尼写道(《自然史》7.45),奥古斯都一度由于缺少青壮年而被迫征召奴隶参军;《马可·奥勒留传》exhaustis)的现象,我们从中不能得出任何结论。这些都是偶然的暂时困难,例如,马可·奥勒留时期,西班牙受到了瘟疫的严重影响。

公元92年,图密善禁止将粮田改为葡萄园,甚至下令铲除各行省一半的葡萄园(苏埃托尼乌斯,7),但此举针对的绝不是陷入困境的社会农业发展,反而是发展得过于奢侈了。此举的背景是粮价的暂时上涨。关于推行禁令的原因,一贯的看法是人民日渐放纵,偏爱葡萄种植园主,惯于依赖进口粮食。于是,图密善颁布了反奢侈法令,目的是让人们回到简朴的农耕风俗和祖先的社会传统。

早在斯特拉波(6.1)的时代,西西里就被描绘成一个人口减少、居民不足的地方。关于希腊(尤其是优卑亚岛)、古代时富庶的拉丁姆(Latium)和如今的罗马近郊的情况类似。但这里只是偌大的罗马帝国中很小的一部分,而且人口减少是有特殊原因的。大城市近郊农业衰落并被畜牧业取代的现象在其他地方也能看到,爱德华·迈尔在前述著作中就以今天的都柏林为例。西西里岛在奴隶起义期间损失惨重,但仍然向罗马出口了大量货物。在共和国的最后一个世纪,意大利由于大规模发展畜牧业和依靠奴隶耕种土地而人口减少,但到了公元1世纪人口有所回升,小农家庭再次遍布意大利。如果我们考察凯尔特地区、上意大利、法兰西、不列颠、莱茵河与多瑙河流域、西班牙与北非,最后还有通过从意大利中部移民而实现拉丁化的达西亚,考察这些广大区域在三四百年间的状况,那就不难想见,人口减少不过是因为大规模移民造成的。军团在边境推行拉丁化,但内地很少或根本没有驻军。从罗马城派遣到外省的少数官员可以忽略不计,只在寥寥几处实行农垦殖民。拉丁化的主力军必然是定居城中的商人工匠。从长期来看,建立地方语言标准的不是农村,而是城市。城市很容易、很快就会实现语言的变迁。语言变迁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一批移民来到某地,哪怕人数并不多,但在掌握资金和技术优势,又有政权支持的情况下,也足以洗掉当地的原住民属性。整个西欧之所以在极短时间内就被纳入拉丁种族,原因就在这里。尽管有一条从意大利和整个罗马世界的无产者不断涌向罗马城的潜流,但也有一条从罗马城流向外省的主流。罗马城汇聚了五湖四海的人群,许多能干又勤奋的人不断积累财富地位,以首都代表的身份去往外省,在那里兴旺发达,创造了一种新的社会经济生活,同时推动了当地的罗马化。我们偶然得知,加的斯(Cadiz)和帕多瓦(Padua)在公元1世纪生活着不少于500名骑士等级的罗马公民(实为富商)。拉丁文化在高卢、西班牙、阿非利加的代表者和传播者的直系祖先当初可能就是从行省出来的,他们去了罗马,在罗马接受了拉丁化。这种人口的双向流动是无可置疑的:一方面,必然存在从罗马向行省迁出的大规模移民,否则就不能解释拉丁化为何会迅速完成;另一方面,迁出人口在不断得到补充,因为罗马城仍然是一座大城市,而且规模很可能比以前更大。

如果存在一场持续而强大的运动,一条持续的奔流,那么它自然会造成许多摩擦,而且会有许多地方出于或多或少的偶然因素而衰落,但人口整体仍然是在增长的。

我们尤其不能看到经常有人抱怨缺少农业工人、农田被抛荒,于是就得出总人口减少的结论。就连富足的当代英国也有人抱怨大片土地因为缺少劳动力而无法耕种。在德国的东易北河地区,要不是每年从东边招来几十万名外国农场工人,否则某些地方有一半农田要荒废。与此同时,1914年之前,德意志帝国每年的人口增长不少于90万人。那么,就算普林尼已经在抱怨种地的人手不够,就算政府从哈德良时期就开始采取措施将移民束缚在土地上,就算佩蒂纳克斯(193年在位)允许并鼓励开荒占地,就算从奥勒良(270-275年在位)时期就制定了针对荒地的法令,也都不能证明人口减少。

我们没有任何数据表明帝国时期的人口变化状况。我们是通过下面的论证和证据得出帝国时期人口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有很大增长的结论。

阿庇安(约生活于2世纪中叶)给出了经济高度繁荣的证据(《导言》 生活水平改善与人口持续减少是绝不能相容的。诚然,今天的法国是一个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近乎停滞的例子。但在奥古斯都至亚历山大·塞维鲁的265年间,哪怕罗马帝国的人口增长像19世纪的法国那样缓慢,人口数目仍然增长近3倍,因为当法国的人口年均增长率为0.04%,在174年里就会翻一番。古典时代和中世纪的人口变动与现代的主要区别大概是缺乏常性。即便是和平时期的罗马帝国也常有瘟疫和饥荒的记载,而这些因素对现代文明世界的人口几乎没有任何影响。因此,哪怕是经济繁荣时期,古代世界的总体人口增长也不会特别大,但人口总数在两个半世纪里翻一番只需要微不足道的最低限度的增长率就可以了。我们可以不夸张地估算,罗马帝国的人口从6000万增长到了9000万。

我认为更大幅度的增长也不是不可能的,但即便人口翻了一番,其与提高人的自然生育能力相比还是差得远了。这就解释了奥古斯都和后世皇帝为什么会颁布鼓励结婚生子的法律。我们或许可以完全不考虑这些法律,因为它们毕竟只是被用于一小部分人口,特别是罗马市民。把法令放在一边,在当时人的眼中,我们估算出的人口增长实在是太微小了,简直完全看不到增长。帝国的婚姻法令不能让我们得出人口停滞乃至下降的结论,而只是预设了罗马公民,或者只是一部分公民中间的人口增长率远远低于正常水平。人口下降可能确实时有发生,但文人的抱怨和前面引用的法律都不能打消人口总体上在缓慢增长的认识。

希罗狄安(Herodian,3.4)为我们提供了阿非利加人口充盈的正面证据。除了公元237年以外,阿非利加有一批大城市,尤其是迦太基,这是绝对确定的。希罗狄安还明确说当地有许多农夫。海斯特尔贝克(Heisterbergk)在《佃农制的起源》(Die Entstehun? des Kolonats)(1876,mili-tum diligenter inspexit.)

与罗马军人婚姻史的许多其他问题一样,“与妻子同住”(?ynaixi synoikein)的含义在学界仍有争议。我采用了一种我认为最合理的解释。在我看来特别奇怪的一点是,直到哈德良时期,外省异族士兵按照罗马法赋予的权利可以正常结婚,因此待遇比公民士兵还好。在埃及,军团享有特权。参见G.维尔曼斯(G.Wilmanns),“阿非利加的罗马军营城市”(Die r?mische Lagerstadt Afrikas),收录于《特奥多尔·蒙森纪念文集》(Comm.In.hon.Theodor Mommesens,1877,第200页及之后);P.迈尔(P.Meyer),《罗马姬妾研究》(Das r?mische Konkubinat),1895;P.迈尔,《萨维尼期刊》(Zeitschrift der Savi?ny-Stiftun?,18:44页及之后)。

4世纪的军队兵力和招募方式

据记载,戴克里先将罗马军队的规模增加了几倍,甚至有4倍的说法。拉克坦提乌斯(Lactantius)激烈批评这位皇帝增加了军事负担。蒙森自信地得出了一个结论:根据《百官志》和其他所有证据,罗马军队在4世纪的总兵力约为50万至60万人。他又认为当3世纪初塞维鲁将军团数量增加到33个时,罗马总</a>兵力约为30万人。

但正如蒙森本人所指出的,这些数字的依据非常不确切。我们不清楚《百官志》中提到的部队有哪些是实际存在的,每支部队的兵力又有多少。同样不确定的是边防军有多大比例可以算作真正的军人。我到处都找不到一个绝对可靠的数字作为研究的起点和参照点。记述君士坦丁征战史的作者们给出的兵力数字毫无价值。但有一点是必须从一开始就考虑到的,那就是以物易物的经济基础不可能供养大规模的军队——本书之后会经常提到这一点。我们手中可以视为相对可靠的战事经过和个别兵力数据都指向了一个事实:当时军队的规模不仅不比奥古斯都和提比略时大,反而要小得多。

一份瓦勒良皇帝任命后来成为皇帝的奥勒良统率一支大军的文书列出了每一支部队的兵力。大军包括1个军团、4名日耳曼酋长、300名伊图里亚弓箭手、600名亚美尼亚士兵、150名阿拉伯士兵、200名撒拉森士兵、400名美索不达米亚士兵和800名重骑兵。不过,这支部队的规模肯定相当小,连小分队的兵力都具体列了出来。

最重要的一个事实来自357年的斯特拉斯堡会战。据记载,兵力不超过1.3万人的尤利安击败了据说有3.5万之众的阿勒曼尼人。这些数字很可能源于尤利安本人。此处只做兵力估算。1.3万名罗马人在正面对决中击败3.5万名日耳曼人是从未有过的事,在4世纪更是绝无可能。问题是:罗马兵力为1.3万人的说法能否接受?说到底,为了彰显胜利的辉煌而将己方兵力往小了说的倾向太常见了。另外,尤利安不仅能调动整个高卢的兵力,据说还掌握着不列颠和西班牙的部队,而且他打的不是一场遭遇战,而是早有预见、早有准备的决战,没有什么能妨碍他集结全部可用兵力——在这种情况下,1.3万人似乎是太少了。

但就算假定尤利安把兵力说小了,我们从这个数字仍然可以得出结论:当时参加大决战的部队已经不再是6万、8万人的大军了。哪怕是夸大或低估也要考虑当时人的观念,尤利安不可能给出同时代的人一眼就能看离谱的数字。如果他想炫耀的话,他当然可以进一步夸大阿勒曼尼人的兵力。我不认为他给出的1.3万人是完全可靠的数字,但我相信我们仍然可以从中得出一个肯定的结论:参加这场战斗的兵力要比恺撒和日耳曼尼库斯的时候来得少,而且当时都是如此。

有人仍然会提出反对意见,说斯特拉斯堡会战属于例外,因为尤利安激烈批判堂兄君士坦提乌斯二世的嫉妒和猜疑,有意给他使绊子,提供的支援很少。他批判的依据受到了有力的质疑,而且即便他是对的,尤利安仍然直接掌握着最富庶、最精华的省份。另外,据阿米尼乌斯(16.11)记载,他在雷蒂亚的对手巴尔巴提奥(Barbatio)手下有2.5万人以上的兵力。

当时军队规模不大的一个佐证是:若非如此,日耳曼人在罗马军队中的重要性不可能如此突出。诚然,我们无法估算当时日耳曼部落的总人口有多少,但要说有几十万日耳曼人在罗马服役,那也是不可能的。因此,如果罗马军队日益染上了日耳曼人的色彩,那么兵力规模就不会很大。

我不敢给出具体数字,但在我看来,戴克里先绝无可能将兵力提升到赛维鲁斯时期以上。就连3世纪初有30万人的估算值也太高了。塞提米乌斯·塞维鲁增加军团数目的做法是否意味着兵力的增加,这是很可疑的。不管怎么说,我们都不能假定辅助部队的兵力也增加了。在我看来,塞维鲁的33个军团总兵力仍然不超过25万人也是可能的。

我们既然从通行的兵力数字减掉了,那么对4世纪招兵方式的观念必然也要改变。按照维格蒂乌斯和法律文献,地主有义务提供新兵。这似乎是一种全新的制度,用蒙森的话说(前引著作的第246页),它的起源仍然是黑暗的,它的施行可能与同样是新生事物的定居制度和农奴制有关联。按财产多少摊派的招兵条款一直被说成是大地主身上的一项实际负担。

如果我对这种新招兵形式的理解正确的话,那么它就是新的社会政治条件在持续发展的旧制度中的直接反映。旧罗马地方政府以城市为基础,农村人口依附于城市。地主生活在城市里,从那里管理地产,只有巡查或度假时才去自己的农庄。但地主们渐渐从城市迁往农村,让自己的产业摆脱了市政当局的管辖,形成了以地主本人为最高权威的独立行政区。以物易物经济加快了这一进程,地主收不到足够的地租了,于是亲自搬到农庄里,直接享用产出的物资。

在旧的招兵制度下,我们设想的情景是招兵官会同市政当局从大量候选者中选出少数精锐。而在新制度下,地方当局就是地主本人。于是,城市完全退出了招兵事务,因为从市议员以下的市民们都已经被国家安排了各种世袭的职责。城市能出的兵员是极少的。我们无法进行实际估算,因为人口和兵力都没有确切的参照点。暂且假设——只是举一个例子,为了说明问题而已——帝国总人口为9000万,不包括蛮族辅助部队在内的常备军为15万。按照服役期20年计算,每年大概需要常备军总数的十五分之一,也就是1万名新兵。但即便我们按2万或3万人计算,然后与今天(1900年)的德意志帝国作比较,后者人口为5400万,每年有25万名左右适役青年应征入伍,我们仍然会发现征兵条令对罗马人口的负担不会很大,哪怕我们把人口估计得低一些,兵力估计得高一些。

从30名或40名适役男子中抽一人从军的兵制自然会偏向志愿兵,而非征召兵。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赞同蒙森的看法:“如果早在戴克里先之前,志愿兵就已经为军队提供了稳定的新鲜血液,那么后来就更是如此了。”收录于《狄奥多西法典》的帝国公告(第7卷,第13款,“征兵”;第20款,“退伍军人”;第22款,“军人随从与退伍军人子弟”)有许多地方不能给出透彻的解读。但我们从中可以肯定一点:就实际而言,地主招兵同样主要是志愿兵性质。退伍军人的儿子被认为有世代从军的义务,而且当局会通过税收优惠来吸引人参军,优惠会惠及参军者的父母和妻子。如果每年新兵需求都一样多,大概就不会有困难,但蒙受惨重损失或遇到危急时刻时,新兵需求自然就很不稳定、断断续续。在这种情况下,尽管男丁总数是充足的,志愿兵也很可能会出现缺口。因此,就像18世纪那样,招兵或多或少演变成了抓壮丁,于是那些被选中又不想入伍的人就会自残。

但总体来说,我们可以坚持志愿兵为主体的观点。从军事角度来看,确认这一事实是有必要的,否则我们就不能理解罗马人组成的部队为什么依然一事无成。征召兵或壮丁只有在军纪严格、骨干有力的单位中才有战斗力。这时的罗马军团显然已经不行了。只有自愿参军、斗志昂扬、具备应对军旅生</a>活的野兽本能的人才能组成堪用之军。因此,为了适应这种情况,入伍者其实就是志愿兵,但以向地主摊派兵额的形式被保留了下来,这既是为了简化流程,也是为了节约国用。这种做法还将提供兵员的义务转化成了纳金代役。代役是经常发生的事,有时是当局允许,有时是直接下令纳金。406年,面对危急的形势,国家直接张榜招兵,一开始开出的奖金是3枚索利达金币,后来涨到了10枚。国家甚至许诺解放愿意参军的奴隶,而且奴隶能多领到2枚索利达金币作为旅费(pulveraticum:尘金)。地主为一名兵额要提供25枚索利达金币作为代役金,有时是30枚,几名地主可以分担一名兵额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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