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早期日耳曼民族
为了理解日耳曼人[1]的军制和军事,我们必须首先了解日耳曼人的政治-社会结构。
与高卢人一样,日耳曼人没有实现政治统一,而是各部落(V?lkerschaften; civitates)分治,每个部落平均控制2000平方英里(约5200平方千米)左右的范围。由于有受到敌人突袭的危险,各部边境无人居住,因此只需一天左右的时间便能从一个部落最外侧的定居点来到部落的主要聚落。
由于森林和沼泽覆盖着大片土地,居民实际开垦的范围并不大。他们主要以鲜奶、奶酪、畜肉为生,人口密度不会超过每平方千米4.2人到4.6人。因此,每个部落通常有2.5万人左右,大部落有3.5万到4万人。这样算来,成年男性的人数就在0.6万到1万之间,即使按最大的数目算,减掉1000名到2000名缺席的人,一个人说话也能让全部落的成年男子听到,因此仍然可以组织统一的议事大会。部落的最高主权就由这样的全民大会行使。
部落(tribe)是由氏族(n)组成的,也叫“百户”(Hun-dred)。氏族之所以叫氏族,是因为它们不是随意编成的,而是由自然的繁衍关系结合起来的。完全不存在可以让年轻人流入并在那里组成新社会关系的城市。每个人一直都要生活在他出生的团体中。不过,氏族也会被称作“百户”,因为每个氏族约有100户战士。1当然,实际数目往往会比100大,因为日耳曼人对“百”的用法是宽泛的约数,即大的数目。除了数目,“百户”还有族长的意味,因为氏族成员之间的实际亲属关系毕竟相当稀薄。氏族不可能起源于若干住在附近的夫妇,然后这些夫妇经历数个世纪的开枝散叶,发展成一个大的氏族,而只能起源于这样一个事实:规模太大、一个地方供养不了的氏族会分裂。于是,一定的规模,一定的数目——大约是100——既是群体的基本单元,也是群体的起源。因此,氏族的性质取决于户数的程度不次于氏族的起源。氏族(Geschlecht)和百户(Hundertschaft)是等同的。
接下来,我们可以将一个氏族或者说百户的总人数估计在400到1000人之间,个别多的可能到2000人,其控制的土地叫作“宗域”(district),面积为20平方英里(约52平方千米)左右,也可能有几倍大。全族聚居在一个村庄里。日耳曼人修屋子时不会彼此紧贴在一起,而是视场址、森林、泉水便利自建。不过,我们不能将其理解成今天威斯特伐利亚(Westphalia)地区常见的那种独立农庄,而是一大片松散的聚落。耕种的活计主要由女人和不适合打猎参战的男人承担,他们的收获非常微薄。为避免土地贫瘠,聚落地点经常变更。即便到了比较晚的时候,日耳曼的法律也不将房屋视作不动产,而是视为动产。我们前面说过,每平方千米居住的平均人数为4.2人到4.6人,于是,一个750人的村庄相应就有60平方英里(155平方千米)左右的土地。2除非定期迁移,否则实际利用的可耕种土地不会太大。尽管日耳曼人已经不再是游牧民了,但他们与土地的联系仍然相当松散。
在战时,氏族成员——同时也是同村的村民——共同组成一个单元。因此,直到今天,挪威语里还将一支军队称为“Thorp”;在瑞士,“Dorf”这个词的意思是一群人,“Dorfen”的意思是召开集会。实际上,德语词“Truppe”(军队)也有着同样的渊源,是由法兰克传到拉丁,最后回传到日耳曼的。这个词保存了我们的先祖在尚无任何文字记载时代的记忆。外出作战的是平时聚居的村民,因此,“村庄”(Dorf)和“军队”(Truppe)这两个词都来自同一个词。3
因此,古代日耳曼社区从定居方式来看是村庄,从居住区域来看是宗域,从人数规模来看是百户,从人际关系来看是氏族。土地不是私产,而是公产,属于关联紧密的社区。用后来的说法来看,它形成了一个“公社”munal march)。
罗马人没能完全对应上述现象的词汇,因此只能片面描述。本来最接近的一个词“?ens”,已经几乎完全形骸化,其对说拉丁语的人来说几乎没有实在意义。于是,恺撒将日耳曼氏族称作“居住在一起的部族和父系家族”(?entes co?nationesque hominum, qui una colerunt),以表达这些聚落中的真实血缘关系。塔西佗说,“家族及其亲属”(familiae et propinquitates)一起下地劳作,社区(universi)占有可耕作土地。保罗执事(Paulus Diaconus)也觉得没有一个拉丁语词能真正表达出日耳曼人的状况。在他用拉丁文写成的书里,保罗照搬了日耳曼人的词汇“fara”[家庭,这个词也是pario(我生下)及其过去时形式“peperi”的词源</a>],同时附上3个译词:?enerationes(种族、家庭)、lineas(家系)和prosapias(家庭)。4用来描述村庄的词汇也有同样的困扰。罗马人的村庄(vicus)面积很小,而且像城市一样密集建设。为了表示日耳曼村庄面积更大、建筑更松散的性质,塔西佗用了“村庄与乡野”(vici pa?ique)这个词。
每个社区有一名选举产生的首脑,被称为“长老”(Altermann)或百户长(hunno),就像同一个社区既被称为“氏族”,也被称为“百户”一样。乌尔菲拉(Ulfs)[2]用“百户长”(Hundafaths)来指称《圣经》里的百夫长(centurion)。盎格鲁-撒克逊人有Ealdorman,挪威则有Herredsk?ni?e或Hersen。在整个中世纪,“Hunno”这个词都继续存在于德意志的许多地方,意思是村长,具体形式有Hunne、Hun和Hundt,甚至一直流传到当代锡本布尔根(Siebenburgen)方言中的Hon。
长老(hunni)在平时领导和管理村庄,在战时指挥男丁。但是,他们与村民们生活在一起。在社会中,他们与其他所有人一样都是普通公民。他们的权威不足以在发生重大纠纷或罪行时维持和平,其地位和眼界也不足以发挥政治引领的作用。每个部落都有一个或几个地位远高于普通大众的贵族,他们享有特殊的地位,自称是神的后裔。公民大会从贵族中选出若干“酋长”或“为首者”(principes),他们巡回于各宗域之间(“per pa?os vicosque”:“穿过村庄与乡野”)开庭断案、对外交涉、共议大事,还可能为了推动提案在公民大会通过而与百户长们磋商。开战期间,一名酋长还会出任总指挥,名为“公爵”(duke)。
通过瓜分战利品、贡品、礼品、强迫劳作的战俘和有利可图的联姻,贵族们积攒了日耳曼人眼中的巨大财富。5凭借这些财富,他们能够维持一支由自由人组成的扈从。扈从是最勇猛的战士,对领主宣誓效忠,至死方休,与主人同吃同住,平时显示威仪,战时护卫襄助(“in pace decus, in bello praesidium”:“平时充当依仗,战时作卫士”)。不管酋长走到哪里,扈从都为他的话语增添权威和力度。
明确规定只有贵族才能当选酋长的法律当然是不存在的,但在现实中,贵族已经与大众截然分开,平民想跨入精英圈子是不容易的。大会为什么要选一个不比其他人更有地位的老百姓当酋长?尽管如此,平民家族连续出了几代百户长,赢得超乎寻常的声望乃至财富,并因此被贵族阶层接纳的例子并不罕见。事实上,贵族家庭本身可能就是这样形成的,杰出父亲的儿子在选举官员时具有天然的优势,之后逐渐转变为一种惯例:酋长去世后,人们都觉得老酋长的儿子有资格继任并被选为新酋长。酋长身份带来的种种优势又会提升酋长家族的地位,以致其悬隔于大众,于是其他人竞争的可能性就越来越低了。如果说这种心理-社会过程在当代公共生活中只有微弱的迹象,那是因为望族阶层的自然发展过程受到了其他强大力量的抗衡。在古代日耳曼人中间,世袭制无疑是从起初的选举制中发展而来的。在被罗马征服的不列颠地区,出身旧贵族的酋长成了国王和公爵。在本卷讨论的时代,上述关系依然在发展过程中。贵族阶层无疑已经上升为高出平民的群体,但百户长仍然属于群众,而且欧洲大陆的百户长从来没有取得过特殊的单独阶层地位。
罗马人似乎将酋长与百户长的集会视为日耳曼部落的元老院。地位最高的家族的子弟自幼便被赋予贵族的威仪,他们还会旁听长老议事。在其他情况下,这些努力追求不平凡、异于平民寻常生活事物的年轻贵族会由扈从负责教导。
只要大权掌握在一名酋长之手,或者其他酋长都被一名酋长消灭或压制,酋长共治就会转变为王制。因此,就其自身而言,这套制度的根基和精神还没有转变,因为最高的、最终的权力仍然掌握在全体战士出席的大会中,一如</a>旧制。酋长统治和国王统治的区别很小,以至于有一次,明明有两名酋长同时在位,但罗马人竟然将其中一人称作国王。6另外,王位与酋长一样不是世袭相承的,而是能者居之,由人民投票和欢呼拥戴产生。在这个过程中,有身体或精神问题的继承人是有可能也确实会被选下去。如果说国王和酋长只有数量上的区别,那么领导和指挥的权力由一人或多人掌握的自然差别就仍然是巨大的。从现实角度看,国王独治完全排除了反对势力、公民大会权衡不同方案、提出各种建议的可能性。公民大会的主权渐渐变成了单纯地拥戴新王。但即便对国王来</a>说,这也是必不可少的。哪怕有国王在场,日耳曼人仍然保留着自由民的高傲和质疑精神。“在日耳曼人究竟能多大程度接受他人统治上,”塔西佗在《日耳曼尼亚志》(13.54)写道,“他们都是国王(in quantum Germani re?nantur)。”
宗域与邦国的关系相当松散。一个宗域迁居到远方,以至于逐渐脱离了原先所属的邦国,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参加公民大会比以前麻烦了,去的人也少了;两群人渐渐不再有共同利益了。至此,宗域与邦国之间就只剩下同盟关系了,而且随着迁居氏族逐渐壮大,也会形成新的邦国,先前的百户长家族则变成酋长家族。另一种可能的情况是,各个宗域被分给若干酋长管辖,这些酋长将手下的宗域联合起来,建立王国,与母国脱离关系。这一点在文献里没有被直接证明,但却反映在流传至今的文献中的常见的含混用语上。在我们看来,车茹喜人(Cherusci)和卡狄人(Chatti)好像是民族(civitates)意义上的部落,但他们的地域极其广大,以至于其实可以被视为邦国联盟。在名目繁多的部落中间,我们也大可以怀疑它们或许不过是宗域而已。反过来看,“宗域”(pa?us)这个名称可能常常指的也不是一个百户,而是一名统辖多个百户的酋长的领地。最稳固的关系在团结的百户(氏族)内,百户的成员以类似公社的方式共同生活,并且不容易由于外部和内部因素而解体。
2 日耳曼战士
本书 罗马人有时会说日耳曼人没有秩序,2日尔曼尼库斯(German-icus)为鼓励军团士兵时也说过“他们撤退起来毫无羞耻之心,也不听长官号令”(“sine pudore fia?itii, sine cura ducum abire”)。可按照罗马人的标准,这些话并不属实。但这从反面证明了日耳曼人强大的凝聚力,在斗志高昂的领导下,他们可以在看起来毫无秩序、暂时后退、没有真正的命令式指挥的情况下维持作战,而不至于阵形瓦解,甚至不会吃大亏。
日耳曼步兵采用的战术被古人称作“cuneus”,近代学者将其译为“楔形战术”(Wedge)。但这个词是有误导性的,就像我们说的“纵队”一样——从技术角度来看,“纵队”大概是cuneus最准确的译法。如果一个人想要比较“纵队”和“横队”两个概念的区别,那么他会指出,“横队”是宽度大于深度的阵形,“纵队”是深度大于宽度的阵形。但是,如果说这些概念运用到现实中已经有模糊的地方了,那么实际用词更是远远超出了“横队”与“纵队”的基本概念划分。例如,我们会将一个深度只有6人、宽度为12人至40人的阵形称作“连纵队”。同理,我们发现罗马人将概念上肯定属于“方阵”和“横队”的阵形称作“楔形阵”(cuneus)。以李维对坎尼会战的记载为例,参战的迦太基中军被称作“很浅的楔形阵”(cuneum nimis teneum),而实际上,它不仅肯定是线形阵,甚至——按照李维的形容——是很浅的线形阵。Cuneus的意思甚至往往不过是“队伍”而已。3
进一步看,如果从“Cuneus”这个词不能得出确切含义,那么这个词除了笼统描述,同样有具体精确的用法,这也是无可置疑的。
“民族大迁徙”(V?lkerwanderun?)时期[3]的几名作者似乎懂得这个词的精确含义。韦格蒂乌斯(Vegetius,3.19)将cuneus定义为“步兵阵形,前窄后宽,向前推进以打破敌军阵线”。据阿米亚努斯(Ammianus,17.13)[4]记载,罗马人——蛮族人组成的罗马军事单元——以“军人般的直接”(soldatische simplicitas)发起攻击,采用“野猪头阵形”,“前端缩成一个点”(desinente in an?ustum fronte)。阿加西亚斯(Agathias)[5]写道,与纳尔西斯(Narses)作战时,法兰克人摆出了三角形的楔形阵(embolon)*。因此,楔形阵通常是这样的:前端是一名最优秀的战士, 至于长矛和短兵器如何在楔形阵中配合,这一点颇多疑问。在前面提到的日尔曼尼库斯讲话中,他宽慰手下士兵说</a>,日耳曼矛在森林中不如罗马人的短剑标枪灵便。我们或许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日耳曼人的矛的长度与萨里沙长枪和16世纪德意志地区雇佣兵“国土佣仆”nsqu)的长枪相当,这似乎也不是不可能的。
长矛是双手武器,因此长矛手不能持盾,于是我们必然得出一个结论:长矛手是穿盔甲的。他们站在最前列——大概与起保护作用的牌手混编——形成楔形阵的突击矛头。当他们凭借强大的冲击力突破敌军正面,让对方陷入混乱时,装备夫拉矛的战士就会从后面冲上去,快速进入战线的缺口。如果没有短兵器的密切配合,长枪在近身肉搏中就毫无用处。因此,长矛手自己也必须装备长剑或匕首作为副武器,以便继续作战,直到战斗结束。
如果我们认为罗马人对日耳曼超长矛的记载是夸大其词,只是因为日耳曼矛比罗马标枪长的话,那么情况就简单多了。如果日耳曼矛只有12英尺到14英尺(约3.66米到4.27米),可以单手使用并配盾,那么它与夫拉矛的区别就不会大到两者无法在方形阵中混编的程度。这似乎是合理的看法。
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希腊人、罗马人和后世的骑士都为肉搏战配备了优质防具,日耳曼人没有防具怎么能打仗呢?我曾长期认为,日耳曼人是裹着兽皮作战的,只是兽皮在坟墓中腐烂了。但无数流传至今的日耳曼战士图画中从来没有这样的形象10,反而佐证了文献的说法,即他们的防具几乎只有盾牌。问题的答案大概在于作战方式的差别。日耳曼楔形阵的意图是凭借深度打垮敌军,与之相比,希腊方阵和罗马军团对单兵格斗的要求就高得多了。如果日耳曼人打垮了敌军,接下来就只是追击了。因此,只有外围士兵需要配备防具,后来的瑞士军队也是如此。另外,在机动战和小股作战中——日耳曼人要考虑这种作战的情况甚至比考虑楔形阵还要多——运动灵便极其重要,以至于盾牌以外的防具都被放弃了。
日耳曼人经常使用标枪。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弃用了弓箭。在青铜时代,日耳曼人有过弓箭,而再次使用弓箭要到公元3世纪了。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的观点是一致的。11
3 古罗马降服日耳曼
随着罗马人打败高卢人,以莱茵河为国界,他们就承担起了保护新臣民不受日耳曼人侵扰的职责。为免被蛮族奴役,高卢人归顺了恺撒,而罗马称霸高卢后的 如果有人觉得设置堡垒,不管规模大小,是征服和统治周边部落的一种手段,那真是大错特错。对于某些人群和某些情况来说,也许就是估计不会真正爆发战争的情况,或者征服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只有小规模叛乱需要镇压的情况,派军戍守或建立据点有可能起到控御作用。那么,这就不是战略问题,而是警备问题。但是,举个例子,日耳曼人与今天的黑种人不一样,只要一小支驻扎于固定据点的机动部队就能控制后者一大片区域。要是日耳曼人也能这样,罗马人肯定会松一口气。首先,只有通过大规模战争才能征服日耳曼人,而且只要日耳曼人没有降服,堡寨守军的使命就只能局限在确保自身及周边狭小区域的安全而已。恺撒在高卢也是如此,除了为守卫莱茵河大桥所建的一座堡寨,他从来不修建堡寨,因为建了堡寨就要派人去守。他总是集结兵力,从不分兵,以便在野战中凭借绝对优势击败高卢人,使其溃逃。
图1 日耳曼地图:莱茵河到易北河之间
有人还认为,德鲁苏斯在利珀河旁修建堡寨是为了确保一处持续可用、安全的渡口,于是他才到利珀河下游寻找堡寨的位置。利珀河是一条中等规模的河流,两侧都有不少路,就算这些路不是直接通到岸边,但这也算不上决定性的因素。即便利珀河岸多沼泽,人沿着路走往往走不远,但罗马人有许多辅助器材,还有绕路这个更简单的办法,日耳曼人根本无法阻止其渡河。因此,利珀河堡寨甚至连桥头堡都谈不上。
要是把依赖水路的补给状况考虑进来,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水运需要一个目的地,一个补给点,以便船只卸货,辎重队支取,供大军深入内陆之用。如果大军不必从莱茵河开始就随身携带粮食和肉类,而是径直沿着利珀河上游行进,只带行军150千米所需的辎重,视形势需要在补给点补充给养,那么日耳曼内陆的战事就是另一番局面了。在高卢,恺撒不必营建补给点并从军团中拨派士兵把守。补给事务交给了降服部族和盟友负责,罗马补给官从旁协助。在日耳曼地区,罗马人被迫改变了这种基础的组织形式。德鲁苏斯建造阿里索堡不是为了控制周边区域——那样的话,成效会很差——而是为罗马军在日耳曼内陆的行动建立一个巩固的基地。(参见下文中对阿里索的专门研究。)
堡寨建成后,自然会服务于其他用途,如接治病患、观察地方及当地居民,从而在罗马势力所及的范围内行使一定的警备功能,既对周边部落起到威慑作用,也是一处庇护所。然而,堡寨的首要意义还是凭借其水路转陆路的便利,发挥水路补给站的作用,堡寨的整体特点和选址原因都在于此。
除了阿里索堡,德鲁苏斯据说还在莱茵河上修了50座堡寨。1乍看起来,这似乎违背了征服日耳曼地区的方略,因为驻守50座堡寨会分散一大部分可用兵力,而且如果日耳曼人成功被征服,堡寨就会被废弃。可能性最大的解释是:正规军开拔的时候,堡寨会由民兵接防,为平民提供避难所,以防日耳曼人在罗马军队面前守不住土地时,就打进罗马人的地盘,用这样迂回的策略来减轻所受压力。另外,野战部队大概也会驻扎在大规模的永备军营中,以备救援。
除了从莱茵河出发、沿利珀河行进,进军日耳曼内陆的路线还有一条:先走海路,再顺着通海的河流前进。德鲁苏斯成为日耳曼地区统帅后的 我们对条顿堡森林会战的了解全都来自溃兵的报告,就连战场的名称——尽管它位于日耳曼地区中部——大概也起源于罗马人,而非日耳曼人。没有一部中世纪编年史和历史书提到过条顿堡森林的名字。它的唯一来源就是塔西佗的一段话(“saltus Teutoburgienesis”,《编年史》1.60),之所以能进入现代地理,是因为17世纪的学者。但是,我们今天应该来理解它、澄清它的源头了。
德伦山谷东南方约4英里(约6.4千米)处有一大一小两道圆墙,大的在山顶,小的在山顶以下几百步的坡上,感觉像是早期日耳曼工事。4小的可能是酋长驻地,大的则是给群众避难用的,也就是避难要塞。这种避难所平时无人居住,但在紧急情况下能收容整个区域的人口。许多地方都有此类遗址,最大的一处大概是孚日山脉圣奥蒂勒山(Mount Saint Odile)庇护所。
“条顿堡”(Teutoburg)一词最有可能的含义是“人民堡”(Volksbur?),它的词干(Teuto)与附近的提特马勒斯(Tietmallus,今代特莫尔德市)的名字的 另一方面,在西威利斯领导下起事的巴达维亚人尽管表面上是大队,却显然纯粹是按照部族编成的。但此事之后,罗马人更谨慎了,不再将同乡的日耳曼人编为一队,而是将其打散,派到远离家乡的地方。他们还任命罗马人当军官,不再由本部酋长一族统兵。现在的驻印英军就类似于这些罗马辅助部队。
上级部队编制对罗马军队的性质而言极为重要。每个军团都配属了数量不等的辅助大队,但后者的规模通常不会大于军团本身,而且通常要小得多。即便这套制度在实际应用中做不到整齐划一——比如,前面讲过的雷蒂亚就没有军团,只有辅助部队——但上述编制确实可以视为基本情况。我们来想一想:假如蛮族大队被集中部署或全部作为独立单位的话,一切将会有多么大的不同。那样一来,罗马人的成分与非罗马人的成分就是并立关系,有着同等的权利;罗马人的成分会被占据数量优势的蛮族压倒。通过将军团布置在罗马化蛮族辅助部队之间,而非与其打成一片,以及围绕军团布置尚未开化或开化不久的蛮族辅助部队,这样就使得罗马人的成分在整体编制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大队的编制分散独立,民族又不统一,共同的纽带只有军团而已。从最核心的罗马人开始,军团的罗马化过程必然会逐步向外层推进。
军团规模沿袭旧制,满员6000人左右,加上配属的骑兵和辅助部队,总兵力平均估计在0.9万到1万人。
从法律和原则上讲,普遍兵役制依然在实行,但现实中主要是志愿兵和募兵。入伍后,服役年限为20年(禁卫军为16年),但通常会大大延期。我们知道有一些人尽管力竭体衰,却依然留在军中,有些人甚至已经可以正式退伍了。他们有不用干杂务的特权,而且很可能会划出军团编制,组成独立的小单位“别营”(vexitioni)。这样做的原因大概不是招募和训练新兵困难,而是要尽量利用老兵的好处。
有时大概也会有募兵不满员额、要靠征兵补足的情况。被选中者可以找一人代役,这当然就意味着确实有人愿意当兵。唯一的区别在于,绕了个弯子以“代役”身份入伍的人能拿到国家酌情发放给这位或那位富家青年的奖金。
奴隶不得参军,违者处死。
上述状况在小普林尼(Pliny)与图拉真皇帝的通信中表现得非常清楚。时任比提尼亚(Bithynia)总督的小普林尼在新兵中发现了两名已经宣誓但尚未被分配的奴隶,就问皇帝要不要处罚他们。皇帝的答复是,那要看他们是志愿兵、征兵还是代替别人服役。如果是应征入伍,那就是官员的失误;如果是代替别人服役,那应该惩罚的是正丁;如果是志愿参军,那他们自己就要受到处罚。如果两人并非被分配,这一点则不在考虑范围内。
近年来影响很大的“军人身高标准”在古罗马就有了。在帝国时期,它被称作“ima”。学者们对具体标准的观点有很大差异。一名学者相信,从一则俏皮话</a>中能得出“5罗马尺(1.48米)就被认为是相当高了,甚至对军人也是如此”6——于是,罗马人就成了小矮子,因为这比最矮的法国或德国士兵还要低6厘米。另一名学者认为平均身高是5英尺10英寸(1.725米),比普鲁士禁卫军的标准还高。7其实,他引用的原文(韦格蒂乌斯,1.5)里只说, 百夫长的军饷在共和国时期只有普通士兵的两倍,在帝国时期则增加到了5倍,与普通人的差距比以前拉得更大了。
一整套外在的嘉奖表彰体系被用来提升军人自豪感,共和国时期就是这样,帝国时期亦然,有赏矛,有锦旗,有赐盾,有佩戴在胸前或马具上的勋章,有手环,有颈环,有头冠,有花环。16整支部队也会获得同样的嘉奖或其他的荣誉称号。
军团和大队肯定为医生和医院(valetudinaria)配备管理员和护士(qui ae?ris praesto sunt,指“为病患服务的人”)。17
文献中还提到了马医。
每个大队都有一笔储蓄金,还有多笔小额应急基金,特别是安葬基金,均由掌旗官负责。士兵必须把一部分军饷,特别是赏赐存到储蓄金上,至少要存满一定金额才能不存。佩森尼尔斯·奈哲尔(Pescennius Niger)曾下令禁止士兵上阵时携带金币或银币,而是要统一存起来,战后再取出。
若无非常精确的记账制度,是管不了拿钱打仗的部队的。在古埃及的纸莎草文献中,除了大量其他资料,还有几份涉及军务的资料。一份公元81年至公元87年的拉丁文档案详细记录了每名士兵的军饷、执掌、告假等信息,记录者是一名百人队的文书。18
每天傍晚,全体号手会到营中的帅帐集合吹号,直译过来的话,就是归营号(tattoo)。然后,巡夜兵就上岗了。19
军纪保持了罗马早期的性质与严厉程度:偶有松弛,但很快总会出现一名统帅来整肃。据塔西佗记载(《编年史》11.18),科尔布罗(Corbulo)曾整顿纪律松弛的军团,重申克劳狄乌斯皇帝时代的传统,当时有一名士兵在边墙工作时没有按规定佩剑,所以被处死了,另一名士兵只带了匕首,所以也被处死了。
与18世纪的我国军官一样,百夫长手里总是拿着戒条,也就是一根藤条,打起来毫不留情。在奥古斯都去世后爆发的大规模军团哗变中,一名百夫长和许多其他军官一起被士兵活活打死。士兵们以前给他起了个绰号,“再来一根”(cedo alteram),因为他每次打士兵脊背把藤条打断时,都会要别人再给他一根。在腓特烈大帝的军中,由于连长出身贵族,与手下有某种主仆关系,既有责任照顾手下,也有部分责任找人替换老兵,于是上级任意体罚下级的权利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限制。这些缓和因素在罗马百夫长那里全都没有。他只有长官的身份,他要亲自监督日常执勤,而且他本人就出身行伍,因此尤其严苛。
但罗马军队和罗马国家并不是单纯依靠严刑峻法和抽象的军事荣誉概念而团结起来的。凭借主体民族的政治智慧,罗马不仅成了世界帝国的政治中枢,更是宗教中心。毫无疑问,罗马人允许被征服的民族保留本族神祇,但除了地方神,到处都建起了为罗马诸神与皇帝威严献祭的神庙祭坛。罗马军营的情形与此类似,但有些许差异,没有供奉罗马诸神的祭坛。军团崇拜传统的卡皮托利欧山诸神,朱庇特、朱诺和密涅瓦;辅助部队崇拜本族神祇,但所有部队都有专门歌颂皇帝天纵英才的祭祀活动。随着辅助部队逐渐丢掉原有的部族特性,老兵被来自各个地方的新兵替换,随着罗马化程度的提高,他们也接受了罗马诸神。战神马尔斯的崇拜者尤其多。人们也为无数其他神祇或人格化的抽象事物,比如胜利神、命运神、荣耀神、美德神、忠诚神、纪律神、土地神、校场神、军营神等,建起了祭坛。20专门为罗马城而设的祭坛很少,而且直到3世纪才有。民间宗教与军营宗教的区别体现了军队在国家中的政治地位:军队主要是皇帝之军队,非国家之军队,而且事实上,皇帝的位子是由军队赋予的。
从来没有神学上的表述去讲清楚皇帝的神性或灵魂,一个有血有肉的凡人怎么会如同神祇。有些皇帝将自己封为神祇,更优秀、更明智的皇帝——奥古斯都、提比略和二世纪诸帝——则会让人性的一面隐入背景当中,而让御像出现在神圣的军旗旁边,出现在军人供奉的神祇当中。军队统帅享有通常献给神祇的荣誉,军人的宗教、纪律、荣誉构成了一个三角,而宗教将其余两者联系在了一起。21
在几个世纪的时间里,罗马帝国军队保障了文明世界的和平,少有纷扰之时,而与古希腊和罗马共和国时期的征召军队相比,与近现代的常备军相比,这支军队的规模是相当小的。据估计,奥古斯都的25个军团,再加上平时也要长期服役的辅助部队,总人数不会超过22.5万,而帝国人口是6000万到6500万。22因此,军队占人口的比例仅略高于三百分之一;而在 9 军事理论1
与其他所有地域和研究领域一样,古希腊哲学在战争方面的思考也是有思想传承的。 我们实际看到的希腊战术学著作实在配不上这样的主张——或者反过来说,这就是它们的实际思想层次。这些文献的低劣令人吃惊,尤其是考虑到两位 最多不过是在技术性阐述和研发方面还有一些空间,比如器械师维特鲁弗斯(Vitruvus)的投射武器制造指南。最后,我们或许也可以提一提托名叙吉努斯(Hyginus)的《罗马军营建造指南》,这本书流传到了今天。
加图著作与御制典范已经散失,但其中的不少材料却通过弗拉维乌斯·韦格蒂乌斯·雷纳图斯的著作间接流传了下来。韦格蒂乌斯的著作创作于民族大迁徙的混乱时代,大概是狄奥多西大帝(Theodosius the Great)年间,也有可能直到5世纪时,大帝之孙瓦伦提尼安三世(Valentinian III)年间才写成。韦格蒂乌斯没有实际的军旅经历,对所写题材亦无洞见。事实上,他根本不可能掌握这些知识,因为我们前面了解到的那种形式的罗马军队早已不复存在。韦格蒂乌斯在缅怀已日暮西山的罗马帝国与罗马军威。他之所以要写这本摘录前文著作的书,既是为了表现先辈时代的状况,也是为了向同时代的人展示如何恢复过去的荣光。他不知道过去是分成彼此差异巨大的各个时期的,摘抄时不顾时间顺序,尽力保持同一套确定的视角。4这个缺点大大损害了其著作的历史价值,却不妨碍其对后世的影响和后人的使用,因为我们直到当代才真正认识书中的谬误。整个中世纪这本书都有读者。查理曼时期对该书做了编订,以适应法兰克军队的需要。虔诚者路易(Louis the Pious)年间(837年),埃弗拉多·德·弗雷瑞斯伯爵(Count Everard de Fréjus)在一份证词中提到了韦格蒂乌斯的名字。加亚尔堡(Chateau Gaird)围城战期间,金雀花家族的格特弗里德(Gottfried ntag)为了找到最好的攻城办法,透彻地研究了韦格蒂乌斯的著作。留存至今的10世纪至15世纪手抄本不少于150册。文艺复兴期间,该书被多次重印。奥地利元帅利日亲王(Prince von Ligne)将其誉为金宝书。他写道:“韦格蒂乌斯说,军团是神启;而对我来说,韦格蒂乌斯就是神启。”
这本书中有价值的部分大概主要源自引用的加图著作,以及奥古斯都和哈德良的典范。它并没有更高的哲学性价值,对战争艺术及其发展也没有实际影响。因此,这本书现在纯粹是从古代史的角度来阅读的。但是,它曾长期受到推崇和持续研究的原因也是可以理解的。实战军人很需要对自己的职业形成某种基本的认知,而即便韦格蒂乌斯的著述并不深入,书中还是能找到一系列表达清晰的基本信条,对于反思或探讨军事很有益处。至于为敌人修金桥的做法妥不妥当,或者与其承担会战的种种风险,运用计谋小动作来伤害敌人会不会更好,这些可能都是值得怀疑的。无论如何,许多军人都施用过这些信条。有些真理是用不着经典权威就能明白的:士兵上阵前应该接受适当的训练;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攻其不备能让敌人心生恐惧;不注重后勤补给者必会不攻自破。但是,俗套话也要有人在某个时间写出来,而且将俗套话用宏大理论精心包裹起来,再卖弄一点学问,这样做很适合让一本书走红。
韦格蒂乌斯有时会陷入刻板而又不切实际的细枝末节中,例如他列出了7种阵形,其中之一是叉形阵,就连这些内容也不曾招来反驳。他的理论听起来就有点学究气,甚至还有一些学究兴致勃勃地钻研这不可思议的7种阵法,并从理论上加以阐发。至于真正打仗的军人,他们对叉形阵的关注当然与“空心楔形阵”或“钳形阵”同样少。
关于最优质的兵员来自哪些地域和民族,韦格蒂乌斯认为当属温带地区的居民,还给出了理由(1.2)。据他所述,他得到了最博学的权威学者支持。他相信,与太阳离得太近的人会被酷热晒干,尽管他们更聪明,但血量不足,所以害怕受伤,于是在肉搏战中不够坚定可靠;而北方民族尽管头脑不发达,但血量更充裕,因而更好战。因此,新兵应该从气候最温和的地方招募,那里的人血量充足,不会畏惧受伤和死亡,同时又有足够的头脑,不管在营地中还是战场上,头脑对保证士兵水准都是很有用的。
尽管有这些荒诞之语,但罗马军事著作还是表现出了罗马民族心理中的实用和清醒。不论是色诺芬在《居鲁士的教育》中富有诗歌色彩的教诲,还是后世作家笔下的种种体系,希腊人的著作都表现出了希腊民族心理中的思辨性。我们不能过誉希腊哲学为军事带来的成果,也不愿忽视古希腊人将技术学问与宏大观念联系起来的能力。托勒密王朝时期,亚历山大城人希罗(Hero)写了一本关于制造投射武器的书,开篇这样写道:
哲学学问中最重要也最必要的一部分就是研究灵魂的平和。大多数研究现实事物的哲学家从过去到现在都关心这个主题,而且我相信对它的研究永远不会结束。但是,研究机械要比玄谈灵魂平和价值更高,因为它教授所有人如何运用它的一个有限的部分,从而达到平和的生活。我指的是研究投射武器制造的那一部分。通过这门学问,我们不必在和平时期还担心自己会在敌人和对手的进攻面前颤抖,甚至不必为战争爆发而战栗,因为这些武器中蕴含着宇宙的智慧。因此,我们必须时时刻刻确保这一部分(机械)是有序的,并给予它最密切的关注。因为正是在静谧无事之际,我们才能有这样的指望:只要我们恰当地关注武器制造,和平就会维持下去,我们的灵魂也会因为这种知识而平和下去。那些想做坏事的人若是知道我们用心于兵器,便不会冒险攻打我们。但如果我们松懈了,城中没有前面说的这些兵器,那么任何对我们的攻击都会取胜,哪怕是微不足道的攻击。5
现代炮兵,以及战争部长和每一个支持备战的人,都应该好好衡量一下古人的智慧。
10 古罗马军事体系的衰落与解体
通常认为,马可·奥勒留(Marcus Aurelius)在位期间发生的马克曼尼战争是日耳曼人推翻罗马的前兆。马克曼尼人生活在波希米亚,得到其他日耳曼乃至非日耳曼部族的支援后横渡莱茵河,突破罗马边防,攻城略地,最远打到阿奎利亚(Aquileia)[25],而且威胁到了意大利。为了筹款,马可·奥勒留皇帝将皇冠上的珠宝都卖掉了。有一次,他本人和军队落入险境,多亏了一场在传说中大书特书的雷雨才得救。罗马人总共用了16年时间才最终打败入侵者。
不管这场战争如何搅乱了罗马世界,它并非未来之事的先兆,而是可以直接放到边境战争的序列中,这种战争在奥古斯都时代就有了。日耳曼人之所以在初期取胜,是因为罗马把全部兵力都集中到了东部的帕提亚战事中。即使我们不能说这场战争直接导致多瑙河部队被调走,但它依然是罗马不能立即派出充足援军的原因。
一场肆虐多年的瘟疫加剧了形势的严峻程度,也让罗马人更加不好过。得知这一有利时机后,日耳曼各部于多处同时越过边境。在罗马人看来,这次行动似乎是蛮族大规模结盟的结果,而在后代史家看来,它就成了民族大迁徙的前奏。1但事实上,这场战争属于前一个时代,而非下一个时代。如果说日耳曼人一度让罗马军队落入险境的话,同样的事情在德鲁苏斯和日尔曼尼库斯那里就发生过。马克曼尼战争之所以旷日持久,并非因为罗马人难以将入侵者赶回多瑙河以外,而是因为日耳曼人抢走了大量战利品,特别是俘虏,罗马人则想要把人口和财物夺回来。这场战争只在一点预示了未来,那就是东方同时出现了一位并立的皇帝,让马克·奥勒留的多瑙河沿线部队不知所措。尽管如此,马克·奥勒留最后还是打败了胆敢入侵的敌人,而且如果我们相信史料记载的话,他几乎将罗马帝国的边界扩展到了波希米亚。但马克·奥勒留随后就去世了(公元180年),而他的幼子兼继承人康茂德不是一个能将他的事业贯彻到底的人。于是,边界线依然是多瑙河。
即便是康茂德死后震动整个罗马帝国的混乱内战时期也没有打破罗马的军国传统。塞维鲁王朝诸帝——塞提米乌斯、卡拉卡拉(Caraca)、亚历山大——仍然能够制定宏大的战争方案,甚至有意在东方打胜仗。美索不达米亚再次落入了他们手中。但是,235年塞维鲁王朝的灭亡引发了危机。
直到此时为止,哪怕是在形势扑朔迷离的情况下,最终建立稳定政权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的,而且政权往往能够延续很长一段时间。从此不再是这样了。塞维鲁家族无疑重新建立了一个富有凝聚力的王朝,但他们被强力推翻了。我们进入了一个帝位和平交接不再可能的时代。在这个时代,皇帝往往刚刚登基就被杀害,然后一个接一个省份有人称帝,自相攻伐。大片帝国疆土自立君主,常年保持独立。
这里不适合详细阐明罗马帝国衰弱的根本原因。简单来说,这绝不是一个逐渐腐朽的过程。恰恰相反,一个重要因素无疑是随着民族一体化程度的提高,罗马城过去享有的优越地位渐渐消失,而当年将罗马帝国维系在一起的正是罗马的主导地位。只要各个行省仍然属于蛮族,它们就不可能取得独立的形态:脱离了帝国,它们又是什么呢?尼禄死后,高卢就发生过这种变乱,最后因为缺乏目标而再次被平息。因此,罗马城为世界帝国打上了自己的印记,世世代代掌握权柄。如今,不仅是意大利,阿非利加、西班牙、高卢和不列颠都拉丁化了,充斥着罗马文化;同理,帝国东部浸润着希腊文化。越来越多的拉丁化行省人士进入了军官队伍、文官行列、骑士阶层以至于元老院。2但恰恰是由于这一发展,才让从喀里多尼亚山脉到底格里斯河,从喀尔巴阡山到阿特拉斯山[26]的众多地区更难通过武力结合在一起。现在,从属罗马的城乡都觉得自己与罗马、与意大利是相似且平等的。通过将罗马公民权同等地赋予所有属民,卡拉卡拉从法律上承认了上述状况。
直到此时,罗马帝国并没有像有些人仍然相信的那样处于经济衰退之中。地中海周边各地构成了一个统一的经济区,人民勤劳有干劲。在两百年里,内部的和平状态只有很少的时候被打破。船只不仅畅行于整个地中海,甚至可远达黑海与大洋,没有贸易的邪恶敌人——海盗——侵扰。
奴隶制度衰退了,因为对外战争很少能带来新的战俘。大地主们不得不将庞大的地产分成小块租给佃户,或者开辟殖民地。与没有家人的大批奴隶不同,越来越多家庭在乡间定居,抚养子女,从而增加了人口。贵族也开始从城市迁往乡间,并在那里建立了新的小型经济文化中心。过去,地位重要的城市几乎都是海运城市,而现在有许多地区出现了沿河的内陆城市。一代代添砖加瓦的公路网络越来越稠密。统合全国的庞大行政系统有序运转。军事负担不仅不重,反而是很轻的,这一点前面已经讲过。
若要问罗马人民的精神与道德的状况,当然称不上堕落。在最后一批狭义的古典时代杰出代表——塞涅卡(Seneca)、普林尼(Pliny)、塔西佗和诸位法学大家——之后,马上就有基督教教父[27]继之而起。现在,我们来到了基督教会蓬勃发展的时代。单单是“基督教会”这个词就能在我们面前展现出多么丰满的精神和道德力量!
就连内战也丝毫没有表现出罗马国家有衰老的迹象。一批能力卓绝、意义重大的人物先后登上皇位:德西乌斯(Decius)、克劳狄乌斯(udius)、奥勒良(Aurelian)、普罗布斯(Probus)、戴克里先(Diocletian)。罗马仍然不缺少伟大的人物、伟大的政治家和伟大的将军。上述几位皇帝毫不逊色于先前诸君。
帝国灭亡的原因不能从上面的几个方面去找。按照其本质,一个繁荣进步的经济体系不会突然间、决定性地转向相反的境地。罗马人的品性也不会大变到国破家亡的地步。帝国的灭亡是一场巨大的政治变动,而这一变动表现得最强烈的地方正在于政治最强力的工具——军队。
罗马人的世界帝国固然荣耀,却从来不能缔造稳固的、自立的上层权威。罗马帝国不具有现代世袭王朝的性质,从一开始,它就包含着继承制与自立制的内在矛盾,后者指的是军队统帅对皇位的主张,也是当年恺撒权威的基础。事实上,恺撒的继承人到底应该是他手下的将军安东尼,还是他的亲属屋大维?这个问题曾长期悬而未决,这条内在的裂隙也从未得到解决,也不可能解决。继承权会让权杖被交到无能之辈和不堪忍受之人的手中;而推举君主——或由于首都民众暴动,或由元老院、禁卫军、军团拥戴上位——总有跋扈篡位的性质。两种德不配位之间存在着冲突。足以令人惊讶的是,在尤里乌斯王朝绝嗣之后,罗马依然能在一个半世纪多的时间里通过(主要是军队和元老院之间的)谅解与妥协而确立公认的皇帝,建立稳固的秩序,这一点强有力地证明了罗马人民的政治智慧。随着上述情形不再延续,产生的危机终于导致了帝国的陨落。
突出表现就是军队的变化。
前面讲过,罗马军队的统一性最初是由这样一个事实保证的:军队的核心即军团由罗马公民组成,而各行省的部队单位被配属给军团。后来,军团的兵源逐渐转向各行省,意大利人则只在禁卫军服役。但是,当他们在禁卫军的实习时期结束后,他们会成为军团百夫长的最主要来源。军团接受了这一点,正如行省整体上接受了罗马的统治,因为帝国的根基就是罗马的权威。早在提比略时期的一次高卢起义中就有人指出,罗马平民基本上缺少尚武精神,罗马军队的力量在于非公民。3起初,帝国的概念仍然以罗马为基础,政治观念也强于纯粹的军事观念。可到了现在,连续几代人的统治已经让行省自身变得罗马化了;罗马霸权的内在根基已经不复存在,自行消失了。塞提米乌斯·塞维鲁登上帝位标志着行省起来反对意大利人的统治了。这位皇帝处死了意大利人百夫长,消灭了意大利人组成的禁卫军,然后换上他从军团中挑选出来的人。
假如行省的罗马化能贯彻到底,这一转变就不会意味着军队的弱化,反而会让军队更强大。但在行省罗马化这一主体要素的边边角角依然活跃着蛮族气质和部落个体性的要素,从而损害了军队的统一性。随着时局的变动,伊利里亚人也好,阿非利加人也好,东方人也好,西方人也好[28],在民族自豪感的感召下,他们个个都想执牛耳,长期稳定的条件就此不复存在。
对军队来说,皇位频繁迅速更迭总是意味着一种类似人体发烧生病的状态,即便整体还是健康的,却会在短时间内造成力量的丧失。军团意识到自己有选择皇帝的权力,而且选择皇帝能够奠定自身的地位。尽管有扰乱发生,但每次扰乱结束后,罗马国家元首的头等大事就是维持和恢复军纪。做到这一点有一个起码的条件:哗变事件之间有相当长的间隔期,以便权位坚固的铁腕皇帝能够让臣民感受到自己的权威。在帝国的前两个世纪,皇帝们都做到了。然而到了现在,打击接踵而至,士兵们不再感觉自己依赖皇帝,反而是皇帝感到自己要倚仗士兵。不断有人称帝,也不断有皇帝被杀,内战成了常态,君主更替频繁,这些情况摧毁了之前一直维系着罗马军队这道坚固长城的水泥,也就是罗马军队实力的根基——纪律。试图维持和恢复军纪的皇帝——佩蒂纳克斯(Pertinax)、波斯托慕斯(Posthumus)、奥勒良、普罗布斯——都因此被害。
同期偶然发生的自然过程和内战同又引发了一场经济灾难,让罗马军事体系卷入旋涡并最终被其吞噬。所有高级文明共有的一个要素是:铸成货币的贵金属会为社会机体注入经济动能。如果没有大量金银储备,古代文明和罗马国家都是不可想象的,正如缺少铁一样。尤其是,一支大规模的常备军只有在货币经济的基础上才能维持。抵御帝国周边蛮族的边防军团是靠内地行省缴纳的税金维持的。而到了3世纪,贵金属变得匮乏起来。我们从文献中不能直接获知其何以发生。贵金属因长期手持、抛光、遗失、隐匿、火灾、海难导致的自然磨损数量一向不在少数。不过,据普林尼记载——这一观点得到了流传至今的古硬币的验证——极大量的金银流入印度和中国,罗马与两地之间存在着规模虽大但几乎是一边倒的贸易。我们发现提比略曾抱怨当时的罗马人用货币来换取异族人的珠宝,而到了韦斯巴芗年间,每年来自东方的商品金额不少于1亿塞斯特斯[29](合2200万马克)。4因此,从奥古斯都到塞提米乌斯·塞维鲁的两个世纪中,从罗马帝国流入印度和东亚的贵金属价值约为40亿马克。5据中国史书记载,一名大秦王安敦的使者曾来到天朝,或为安东尼·比乌斯年间的一名罗马商人。
大量贵金属也流入了蛮族地区,特别是日耳曼人地区,贵金属起初是作为军饷,后来则是贡金。这些贵金属是回不来的。无数迹象表明,上述损失都没有得到补充,因为从当时的技术水平来看,地中海沿岸已知且已开采的矿藏都已经枯竭。当然,即便在当代,我们也不能完全依靠可用的贵金属供给来进行贸易。我们已经懂得了如何通过各种形式的信贷、纸币、银行券、外汇和支票来补充贵金属供给。尽管如此,要不是南非意外发现了新的大型金矿,现在的贵金属供给(我指的是1914年之前)可能还是会有困难。
从纯技术角度看,罗马人有没有能力发现替代货币的现代交换手段,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不深入探讨了。迦太基人据说一度使用过皮革制成的货币。哈德良时期,出现了银行体系的雏形,即公办汇兑所。6但是,大规模运用这些手段和组织形式,确保信用纸币的兑换能力和防止假币所要求的技术前提都是古人没有的,就连我们也是用了几个世纪的时间才实现的。无论如何,完全不考虑技术前提条件的话,当时还有一个重要得多的、事实上是不可或缺的发行、堪用信用货币的条件,那就是有利于信心形成的稳定政治局势。恰恰在罗马人最需要稳定政局的时候,他们失去了它。争取主导地位——同时也是生或死的问题——消耗了皇帝的全部实力,也占据了他们的全部注意力。除了不断贬值货币,他们找不到解决之道。奥古斯都时期的第纳里是纯银币,尼禄掺入了5%至10%的合金,图拉真15%,马可·奥勒留25%,到了公元200年前后的塞维鲁时期更是到了50%。60年后的加里恩努斯(Gallienus)统治时期,取代第纳里币的安东尼安努斯(antonianus)币通常只有5%的含银量。7奥古斯都时期的1个第纳里合德国的87芬尼,戴克里先时期就只值0.8芬尼到1芬尼了。[30]金币铸造早在马可·奥勒留时期就大大放缓了;卡拉卡拉时期改铸小币,而且产量很不规律,以至于黄金完全失去了通货的性质,只能称重计值。8以货币为基础的财产和法律关系受到冲击并解体。随着衰退卷土重来,货币短缺的问题对更迭频繁的皇帝们来说愈发紧迫。9基于传统关系和制度的税金再也收不上来了。埃拉伽巴路斯(Heliogabalus)一度要求用黄金纳税,但可用的黄金同样不足。10他的继承人亚历山大·塞维鲁为了能征到税,将税额降低到了过去的三分之一。11马克西米努斯·特拉克斯(Maximinus Thrax)对一切收入和公共娱乐活动的献礼征税,没收广场装饰和神庙供品——不仅是金银,连铜也不放过——用于铸币。12奥勒良曾试图强力整顿财政体系,结果在罗马引发了大暴乱,无论是他还是他的继任者们都没有能力解决财政问题。
甚至在今天,每当偶然有当时埋藏起来的财宝出土时,我们都能对3世纪的罗马财政状况有所认识。这些“财宝”常常是成千上万枚几乎毫无价值的小合金币。被藏起来的金银有可能已经不在罗马公民的钱箱里了。但在日耳曼地区,我们发现了全是优质旧币的财宝。蛮族懂得区分真钱和假币,军饷或贡品必须给真货。
财政危机令罗马世界帝国欣欣向荣的经济活动放缓乃至停滞;这条庞大机体的动脉失去了血液,干涸了。在3世纪,货币经济几乎灭绝,文明世界又退回了以物易物。如果我们将货币经济和以物易物视为绝对的对立面,那就会得出错误的认识。两者并非截然对立,即便在最发达的货币经济中,以物易物的某些残余和元素依然存在。文明世界的经济生活于3世纪后退到以物易物,按照通行说法,这种状态持续了11个或12个世纪。但是,以物易物时人们从来不曾完全放弃使用货币,而只是一方大兴,另一方后退而已,使用“货币经济”和“以物易物”的字眼是为了简便。
如果我们认识到罗马帝国的经济要素需要巨量贵金属才能正常运行的话,那么文明世界在3世纪从货币经济退回以物易物就更容易理解了。几乎全部的军队都驻扎在边界上。行省缴纳的税金只有很小一部分用于本地;一部分会运到罗马,通常会常年存于国库;税金的大头会送去军营支付军饷。这些货币通过购买商品和服务回流到行省的过程很缓慢,而贸易是通过金币和银币进行的。士兵要求金银作为军饷。身居罗马城的皇帝或者将钱币存入国库,或者为了安抚平民而散发出去。奥古斯都年间,一年的军饷可能会高达5000万第纳里,军粮等补给品另算。他在安齐拉铭文(Monumentum Ancyranum)中自诩共将9.198亿枚塞斯特斯币(合2.5495亿第纳里或2500万马克)发给了公民。钱币必然会持续从阿奎塔尼亚、西西里、希腊等无驻军行省运往莱茵河、多瑙河和罗马,再由为士兵、宫廷、罗马公民供给所需的商人带回来。在运过去慢、卖出去也慢的条件下,需要连(有纳税义务的)最小的镇子和最偏远的村子都必须持有可观的钱币,如此整个体系才不会崩溃。
3世纪的货币供给过少,以至于这套体系崩塌了。正是降低成色,表面上增加钱币数量的权宜之计最终导致了必然降临的危机,因为币值的不确定性既摧毁了行政法度,也让贸易陷入瘫痪。甚至早在蛮族入侵真正发生前的2世纪下半叶,罗马人就开始将钱币埋在地下,以免被税吏发现,近几个世纪以来出土的财宝就是证明。
戴克里先(284-305年在位)凭借卓越政治才能重建稳定政权之后,也一度试图用强力手段恢复经济和财政秩序。他实施了全面的价格管制措施,在帝国境内的每一座城市刻石公告——因此,大部分公告以众多铭文的形式流传了下来——试图立法重新建立早已完全丧失的货币与货物之间的平衡。有人因此被判处死刑,但仍然拗不过自然经济规律的力量。尽管此事还有许多方面有待学者澄清,却足以表现出逐渐向以物易物演变的过程。
国家征收不到货币税,便愈发增加一直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劳役和实物税的比重。行会被合并为泾渭分明的世袭团体,以利公务。面包师烤面包,海员运谷物,矿工开矿,渔民捕鱼,乡民提供补给和操纵车辆,市议员安排公共娱乐活动和热水浴池。官员从公库中支取规定的实物报酬,包括谷物、牲畜、盐、油、衣物,只有少量津贴是货币形式。
这种经济变动对军队有何影响?
我发现,下滑趋势的最早迹象发生在塞提米乌斯·塞维鲁(193-211年在位)时期,他是作为反对意大利人统治的行省领袖上台的。据说他增加了士兵的口粮份额,还允许士兵与妻子同住。诚然,他的举动一贯被简单地视为尝试争取士兵青睐以及纪律松懈的例证,但这位皇帝是一位经验丰富、精明强干的军人和政治家,若非有强大以至于迫切的理由,他不会做出这样贻害后世的让步。如果我们不是孤立地看待两条让步,而是考察其内在联系的话,理由就很明白了。塞维鲁登基时确实提高了军饷——在他的治下,第纳里的合金比例达到了50%——但他很难按期向士兵发放货币军饷。因此,他提高了实物军饷,并允许他们通过与家人分享的方式利用分给他们的更多补给品。
这与新近发现的一份他统治时期的铭文相符:一名士兵在文中自称为军团的佃户。13我们知道亚历山大·塞维鲁曾下令,边防军人将份地传给继承人的条件是后者同样从军。14于是,15原先集体驻扎于军营堡寨之中、常年受军纪约束甚至被法律禁止娶妻的士兵们现在散居驻地之外,与妻子儿女生活在小屋中,以耕种为业,只是偶尔有事才集合起来(埃及军团早就是这样了)。不论这一情形在塞维鲁王朝时期的发展何其有限,它之后确实成了普遍状况。
随之而来的变化是罗马军团不复本色。
在3世纪末的铭文中,曾被我们视为罗马军人典范的百夫长不见了;在后世的法典中,百夫长成了文官。与此同时,税吏也消失了。如前所述,两种变化之间有着至为紧密的联系。16
“军团”的名号延续了很久。塞提米乌斯·塞维鲁有33个军团,5世纪初的官阶表《百官志》(Notitia di?nitatum)则列出了大约175个军团,但从数目就能看出来,这些军团是一类完全不同的小型单位。早期诸帝统治期间,征兵尚有一个形式,但其实已经是募兵了,另外也有抓丁从军的情况。帝国幅员辽阔,不缺身体强健的青壮年。帝国可用的人口数比奥古斯都时期多得多了,但将新兵锻炼成军人,保证旧军团素质的军事组织却已经消失了。
古罗马军队曾由两个大相径庭的部分组成:一是或多或少罗马化的军团和同样逐渐罗马化的行省辅助部队17,其素质的基础是军纪;二是纯粹的蛮族,其军事价值在于未驯的野性。后者既不受最高统帅权威影响,也不受新经济条件的影响。
本书在第1卷提出过一个问题:一个罗马军团的军事素质与数量相等的勇猛蛮族战士的军事素质相比如何?我们的结论是,罗马一方不会因为军纪而大大超过对方。罗马军队的优越性更多在于战略层面,而非战术层面,因为罗马统帅能够在决战地点造成数量优势。如果最优秀的纪律严明的罗马军团是这样的话,那么,军纪不严的军团显然比不上蛮族战士。我们从恺撒战记——他本人多次提到这一点——就能知道新部队和老部队的区别有多大。自塞维鲁以降,靠种地生活、有事才集合的罗马军团士兵肯定还是会打仗,但已经不再是日尔曼尼库斯和图拉真的军团了。恺撒之前的罗马军团同样是打仗时才集合,但他们经常完不成任务,而且要在战争本身中才能坚强起来。他们与辛布里人和条顿人初遇时的情况就够糟糕了,我们也知道他们是怀着怎样的恐惧去征讨阿里奥维斯塔的。直到他们成长为羽翼丰满的职业军人时,他们才发挥出自己的全力。现在,他们抛弃了职业军人的身份,又捡起民兵的那一套,于是实力对比不仅朝着有利于敌人的一方转化,在帝国军队内部也朝着蛮族辅助部队转化——后者天然就是当兵的材料,罗马军队服役的经历和罗马人的防具刀剑更使其如虎添翼。如今,罗马军队中最优秀的部分不再是军团,而是蛮族,于是日耳曼人成了中流砥柱。这个潮流迅速席卷了整个罗马军事体系。在称帝者彼此攻伐的内战中,谁能将最多蛮族士兵带上战场,谁就最有希望打胜仗、取得皇位、挽救自己的性命。称帝者们争相招揽蛮族,不光是个体的雇佣兵,更有整个的部落。他们为其提供装备,率领他们杀入罗马帝国的心脏,想要靠蛮族的帮助夺取或夺回皇位。
在4世纪,罗马军队呈现出了完全不同于我们先前描述的面貌。戴克里先似乎建立了一套顺应形势变化的体系,后来君士坦丁完善了新秩序。此时,军队由4个特殊的部分组成:宫禁军(ptini)、随扈军itatenses)、假扈军(pseuditatenses)、边防军(limitanei)。从意大利人中间招募的旧禁卫军早已被塞提米乌斯·塞维鲁废除,代之以一支成员来自各军团的新卫队,于是调入卫队就成了对外省军团有功战士的奖赏。这项改革没有真正的军事意义,而只有政治意义,它代表着过去罗马和意大利对行省的主导地位消失了。18如果我们看到名为“宫禁军”的部队,他们其实和以前的禁卫军相差不大。但现在除卫队以外,又新设了“随扈军”,因为这支部队的职责是护卫皇帝。这是一项新举措,因为我们知道罗马军队之前几乎全部驻扎在边境。即便这样做削弱了边防,让蛮族有机可乘,正如有人批评的那样,但如今的皇帝不能没有一支庞大的直辖部队。
当然,边境依然有军队驻守,号为“边防军”,拉丁文是“limitanei”或“riparienses”。但是,他们能提供的保护作用很小,因为他们不是纪律严明的部队单位,在今天应该叫“边境民团”,也就是通过保卫边境的方式服兵役的农民。前面已经讲到,基本指望不上民兵与日耳曼战士交手——事实上,对设置第四类部队“假扈军”的解释正在于此。由于边防军本身大概只能对付土匪,所以边境上也驻扎了少量正规军部队。他们当然不负责护卫皇帝,但组织形式又类似于随扈军,于是有了这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名字。
将军队分成不同类别解释了军团数目的巨幅增加。旧军团被解散,一部分原地定居,成为边防军,一部分仍然集中驻扎,成为假扈军,其余部分调入随扈军或宫禁军。这些分出来的新单位沿用“军团”旧名;不过,现在对一支部队有了一个更常见的简单称呼,numerus,意思是“数目”。
如果我们能够设想过去的罗马军纪在宫禁军、随扈军和假扈军,或者甚至只有前两类的各单位中得以维持,如果罗马军队的总数也有大的提升,那么我们所了解的这种新形态就绝不会表现出恶化的样子。我们就可以说:以前的禁卫军在宫禁军中,以前的军团在随扈军中延续了下来,这些职业野战军又得到了边境民团,即边防军的补充和加强。
但事实不是这样。罗马军队各单位的总兵力是减少而非增多了,尤其是考虑到边防军平庸的战斗力。我们不能再将这些顶着“军团”名号的单位与古典时代训练有素、纪律严明的军团战士等量齐观,而应该将其视为训练水平和堪用程度不一的雇佣兵。蛮族成分越多,状况就越好。据说普罗布斯皇帝将1.6万名日耳曼新兵分配到了各个军团中,这样既能利用蛮族的战斗力,又不至于让打胜仗人的身份太过明显。蛮族品格中固有的勇悍被用来完成不再能凭借纪律做到的事情。
随着罗马军纪一同消散的是罗马人特殊的战法,即标枪和剑的娴熟结合运用。只有训练有素的单位才可能掌握这种战法。19
罗马人现在也使用了日耳曼人的战阵,即野猪头阵。
蛮族辅助部队当年是罗马军队建制中的支援力量,现在却成了骨干与肌肉。
上述基本情况从部队等级中也能看出来:蛮族人越多,战斗力越强;罗马人越多,战斗力越弱。祭祀铭文表明,从3世纪中期开始,马尔斯(Mars)与赫拉克勒斯(Hercules)在祭典中的地位变得突出,卡皮托利欧山(Capitoline)诸神则退居幕后。赫拉克勒斯相当于日耳曼人信仰的多纳尔神(Donar,即雷神索尔,Thor)。20
罗马军主帅过去由元老担任,甚至于我们在整个帝国初期都能看到一个奇特的现象:尽管军队是由最严格意义上的职业军人组成的,但主帅本人却保持着政府文官的身份。贵为元老的司令不见了,军团长由一名全职军人担任,而且有时不是罗马人,是日耳曼人。现在,文官和军官必然要做一个明确的、一直通到顶层的划分,这是之前没有的。直到今天,人们通常认为这一变化是加里恩努斯针对元老院有意下的一步棋,但我们必须扭转这种看法。文武分途主要不是为了削夺元老职权,而是为了将文官政府攥在罗马人手里,因为军队的领导权已经开始落入蛮族手中了。
罗马民族的军队正在日耳曼化。罗马军团最后没有被蛮族击败和推翻,而是被北方人的子孙取而代之。承认这一事实就是打开了一扇通往世界史中被称作“民族大迁徙”时期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