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公地委员会
提比略·格拉古死了,但是他的两个工作——分地和革命——还在持续。在面对饥饿的农业无产阶级时,元老院可能采取谋杀,但他们无法还使用谋杀的方式去废除塞穆普罗尼乌斯土地法。在激烈的党派之争中,这项法律不仅没有动摇,反而更加根深蒂固。以昆图斯·梅特路斯(当时的审查官)和普布利乌斯·斯卡埃沃拉为首的、对改革持友好态度的贵族党派,与并不反对改革的埃米利亚努斯一派一起,逐渐在元老院占有优势。元老院明确命令三委员开始工作。根据塞穆普罗尼乌斯法,三委员应每年由公民推举,这条命令可能得到实行,不过由于他们工作的性质,每年当选的都是同样几个人,只有一个地方的委员死后,职位空缺,才会进行新的选举。因此提比略·格拉古的弟弟盖乌斯的岳父普布利乌斯·克拉苏斯·穆奇安努斯被任命代替他的职位,罗马纪元624年即前130年穆奇安努斯阵亡[1],阿皮乌斯·克劳狄乌斯也死了,分配土地的任务就交由年轻的盖乌斯·格拉古以及行动党最活跃的两个成员马库斯·福尔维乌斯和盖乌斯·派皮里乌斯·卡波掌管。这两人的姓名就保证了公地的征收及分配工作进行得非常热烈,事实上,这方面的证据确实很多。
早在罗马纪元622年即前132年,当时的执政官也就是主持追查提比略·格拉古同党的普布利乌斯·波皮里乌斯就让人在一个公共纪念碑上刻下了如下句子,他“是 亚细亚行省的税收
根据罗马的财物管理制度,间接税和公地收入都由中间商来征收,这样就给了罗马资本家最广泛的特权,当然那些需要缴纳赋税的民众就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直接税收在很多行省就是由民社缴纳固定数额的金钱,这样就防止了罗马资本家的介入,或者像西西里和撒丁那样,直接税就是指田地什一税。什一税的征收一般出租给省内人士,这样富裕的省份或属国就自己征收什一税,从而把危险的罗马中间商挡在门外。六年前,当亚细亚行省落入罗马之手时,元老院就按照第一种制度来管理这个地方[10],盖乌斯·格拉古[11]利用一项人民法令废除了这种做法,向当地人征收大量的间接税和直接税,尤其是田地什一税,不仅加重了当地人民的负担(迄今为止当地人几乎不用缴纳赋税),而且还规定全省的赋税必须在罗马进行公开拍卖。这样就排除了省内人员参与拍卖,并且他还把管理亚细亚省什一税、放牧税和关税的中间商组织成一个巨大的资本家团体。除此之外,格拉古为让资本家脱离元老院所做努力的重要标志就是颁布法令,规定元老院不能如以前一样随意免除规定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而是应该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审判法庭
格拉古就这样为商人阶级开发了一座金矿,而资本家团体的成员财力逐渐壮大,形成了一个“商人元老院”,对政府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此时,他们又在审判法庭获得了参与公共活动的具体场所。进行刑事诉讼的权利依法应归公民所有,在罗马人中,它的范围从开始就非常狭窄,正如以前所说,盖乌斯·格拉古的改革让它更窄[12]。大部分诉讼过程,不管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都由单个的陪审员或者委员会进行(委员会一部分由永久委员,一部分由特殊委员组成)。无论前者还是后者全部都从元老里面挑选人员。格拉古把陪审的任务转移到骑士阶层身上——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在永久或临时委员里——他命人按照骑士百人大会的方式,从有资格的骑士里每年制定出一个新的陪审团名单。这个名单直接把元老们排除在外,同时,由于名单有一定的年龄限制,来自元老家庭的年轻人也被排除在外。陪审人员条件的制定,使得当选的只能是那些在商人团体里具有领导地位的人士,尤其是在亚细亚和其他地区征收年赋的人,这未必不可能,因为是否出席法庭与这些人有切实的利害关系。如果陪审员名单与商人团体的名单在领导人员方面完全一致,我们就能更好理解建立这个反元老院团体的意义所在了。其影响显而易见,迄今为止在罗马只有两个权威机构:政府是行政和统治机构,公民大会是立法机构,法庭由二者共同掌握,现在这个商人贵族阶层不仅在坚实的物质利益基础上团结起来,成为了一个联系紧密的特权阶层,而且作为一支审判和统治力量参与国政,差不多与统治贵族并驾齐驱。商人阶级对于上层贵族的憎恶在陪审团对于案件的宣判中找到了实际的宣泄方式。尤为重要的是,当各行省长官接受审判时,有关其公民权利的决定,元老们必须听命于这些大商人和银行家,而不似往常听从自己同僚的命令。这些富裕贵族之间不仅产生分化,而且格拉古还刻意让这些分化不断加强,并且经常爆发冲突。
专制政府代替元老院
无产阶级和商人阶级作为格拉古进行斗争的武器已准备齐全,接下来他就开始其主要工作——颠覆整个贵族统治阶级了。不过,颠覆元老院一方面意味着要改变法律,剥夺其主要职能,另一方面要通过个人性质的短暂措施彻底摧毁贵族阶级。格拉古采取了两种措施尤其是行政职能,到目前为止都专属于元老院,格拉古把他们这项权利剥夺了,因为一方面他通过公民大会法律来解决最重要的行政问题,换句话说,就是通过保民官的命令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他尽可能限制元老院参与目前事务,最后,他用一种复杂的方法把政务都集中在自己手里。第一类措施我们已经讲过,比如:国家新领导通过分配粮食,给国家财政增加了永恒的负担,没有申请元老院就动用国库资源;私自处理公地,没有通过元老院和公民大会的共同法令,而是仅通过公民大会法令就划分了殖民地;干预行省政务,利用公民大会法令废除了元老院在亚细亚行省实施的财政制度,并以另一个不同的制度来取代它。元老院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按照自己的意思选出两位执政官——还没有被剥夺,但是现在元老院被要求在选出执政官之前就先规定他们的权限,这样最高长官因此产生的间接压力就变小了。最后,盖乌斯以无与伦比的精力把政府最为复杂的政务都拢到自己身上。他亲自监督粮食分配、挑选陪审人员、建立殖民地,尽管法律规定他的职位就在罗马都城,他还是亲自视察修路工程、签订建筑合约、主持元老院的讨论、解决执政官选举问题,简而言之,他让人民相信,一个人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他一个人有力而多样的管理使得元老院同僚们松懈无能的统治相形见绌。
格拉古对于元老院司法权的干涉比对行政权的干涉更加猛烈。我们已经讲过,他剥夺了元老们陪审员的资格。此外,元老们作为最高行政委员,在特殊情况下具有裁判权,但这种裁判权也被剥夺了。格拉古在他恢复使用的上诉法中,还用严刑禁止元老院任命特殊委员会来惩治叛国罪,比如他哥哥被谋杀后,元老院任命来裁判其随从的委员会。这些措施的综合效果就是元老院彻底失去了其控制权,只保留了一些国家行政首脑应当持有的权利。仅有这些基本法令还远远不够,这时期的上层贵族也受到了直接的攻击。纳西卡就在这个时期死去,他死之后,普布利乌斯·波皮里乌斯成了平民党人最讨厌的贵族。格拉古完全是出于报复,命令上述法律具有追诉权,因此迫使普布利乌斯流浪海外。值得注意的是,该提议在部落大会中仅以十八比十七的票数通过,这表明,至少在有关个人利益时,贵族仍对大多数人具有影响。格拉古还提出了一条与此类似但有欠公允的命令,规定“任何一个由人民法令剥夺官职的人,都不能重新担任公职”,这条法令是专门针对马库斯·屋大维的。在母亲的要求下,盖乌斯撤回了这条法令。盖乌斯也因此避免了恶意违反宪法、玩弄正义、大肆报复正人君子的坏名声,因为马库斯·屋大维从未说过提比略一句坏话,只是按照宪法以及自己的职责行事。盖乌斯还有另外一个计划与这些措施完全不同,他打算向元老院再吸纳三百位元老(大概和现有元老同样的数量),并且新元老应由公民大会从骑士阶层进行选举。这种方式极端复杂,而且此举一定会使元老院完全依赖国家的首领。不过这个计划几乎没有得到执行,这倒是真的。
盖乌斯·格拉古新法律的特征
这些就是盖乌斯·格拉古所制定的法律,其基本部分都在其担任保民官的两年内实施,而且,我们看到,他的法律没有遇到任何值得一提的抵抗,也不需要动用武力来达到自己的目标。由于流传的资料混乱,这些法律制定的顺序无法得知,而且有关它们的很多问题也都没有答案。可是虽然资料不全,很多重要的因素我们还是能够知道的,因为主要的事实,我们有可靠的资料。盖乌斯又完全不像他的哥哥,由于时事的变化,只好不断敦促法律的执行,他显然有一个全盘的综合计划,他的本意在一系列特别法律中完全体现出来。对于任何一个能够又愿意看见的人来说,塞穆普罗尼乌斯法都清楚表明,盖乌斯·格拉古根本无意将罗马共和国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跟古往今来一些心地忠厚的人士猜想的相反,他希望废除民主,代之以专制。用现代语言来说,他希望建立的不是一种封建专制,也不是神权专制,而是像拿破仑那样的绝对专制——执政长官能定期进行重新选举,从而终身在职,并对最高公民大会具有绝对的控制能力,成为一个权力无限的终身制人民保民官。事实上,如果格拉古志在推翻元老院政府,如同他演讲及作品中所说的那样,那么推翻了贵族政府之后,在这个无法使用公民大会而议会政治又尚未存在的大国,除了专制制度还有其他什么政治组织可能存在呢?其前任的一些梦想家、后世的骗子流氓可能对此不以为然,但是盖乌斯·格拉古是个政治家,虽然这位伟大人物内心有这种想法,但他从未正式表达出来。后人对他的做法也见解各异,不过毫无疑问他肯定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具有篡夺专制权的意图,这点绝不会错,但是看清当时状况的人绝不会因此责备格拉古。
绝对的君主专制是一个国家的不幸,但这未必比绝对的寡头政治更糟糕,而历史也绝不会因为一个人让国家陷于小难、免于大难而责难他,尤其是像盖乌斯·格拉古这样满心爱国热忱、品行高尚的人。历史无法掩盖一个事实:在他的法律中有两个迥异的目标相互矛盾,这一点非常有害——一方面,这些法律是为了公共利益;另一方面,它们有时又是为了个人目标,实际上是领导人为了公报私仇。格拉古努力工作就是为了寻找解决社会弊端的方法,为了抑制贫困的蔓延,但同时,他又利用分粮的方式故意在都城培养了一批街头无产阶级,使粮食成了对这群懒惰而饥饿的乌合之众的奖励。格拉古用最尖刻的语言批评元老们收贿受贿的现象,毫不留情地揭露了曼尼乌斯·阿基利乌斯与小亚细亚行省所做的丑恶交易,然而就是因为这个人的作为,都城人民才不得不通过政府对属国的照顾,来换得属国人民对于他们的给养。格拉古强烈反对对各行省强取豪夺的行为,不仅在具体情况下严厉禁止这种做法,而且还废除了无能的元老院法庭。在那个法庭,即便西庇阿·埃米利亚努斯依靠其全部影响都无法对那些罪行确凿的人进行审判。与此同时,格拉古建立了由商人组成的法庭,把行省的物质利益拱手送给这些商人,使得这些商人比贵族阶级还要肆无忌惮。他在亚细亚行省实行了一种税制,与之相比,即使按照迦太基模式在西西里实行的税制也算得上温和、有人性。这是因为,一方面他需要商人阶级的支持;另一方面,他又需要广泛的新资源来填补由于分粮及其他措施给财政带来的负担。毋庸赘言,格拉古希望行政管理有力,司法严格有序,这一点从其法律条款中可以看得出来,然而他的行政制度建立在一连串仅在法律上得到许可的篡权行为之上。每一个井然有序的国家,即使不能把司法系统凌驾于政党之上,也会尽力使之脱离政党,而格拉古却故意把司法系统拉入改革的洪流之中。当然,盖乌斯·格拉古这种矛盾的做法大部分是因为他所处的环境所致,而不是因为他本人的观念使然。专制制度尚未开始之时,他就在道德上和政治上面临着一种危险的窘境——他必须同时既是一个强盗首领,又是国家第一公民——伯里克利、凯撒和拿破仑都必须为这种窘境做出重大牺牲。这种情形还不能完全解释盖乌斯·格拉古的做法,除此之外,支配他的还有一种强烈的情感、一种复仇的欲望。他自料必死,就预先把复仇之火投到仇人家里去。他自己曾经说过,有关陪审员及类似法令的目的就是分裂贵族,他把这些法令称作匕首。他把这些匕首投进敌人的广场,这样那些上流人士可以用它们相互残杀。他是一个政治纵火犯,不仅长达百年的革命始于他,只要是一个人的作为,肯定就是他的作为,而且那些可怕的城市无产阶级,受到上流社会的奉承和养育,格拉古也是这种做法的创始人。这些人聚集在都城(这当然是分粮的功劳),一方面道德沦丧,另一方面统治阶级又深知其强大的力量,他们的要求时而愚蠢,时而无赖,又时常谈</a>论人民至尊这样的话题,这都使他们成为罗马共和国的负担长达五百年,直至最后与它一起灭亡。这个罪大恶极的政治罪人同时又是他祖国的拯救者。罗马的专制制度并没有一个结构性观念,这并不是起源于盖乌斯·格拉古。源于盖乌斯·格拉古的有一个原则:属国的一切土地都属于罗马的私人财产。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原则无疑来自于古代战争的传统精髓,但是这个原则在现代不断扩展并得到实际应用,这是古代所没有的。该原则的本意是为了表明,国家有权随意在属国征税或者征收土地(如在亚细亚),或者建立殖民地(如在非洲)。后来,这条原则成了帝国的一条基本原则。源自盖乌斯·格拉古的还有一些战略战术,经常被政治煽动家伙同暴君利用来获取物质利益,打败统治贵族,以一种严格而有效的行政来代替先前的无能政府,并最终将法制的改变合法化。君主专制一旦建立,罗马和各行省的关系必将得到和解,这最初的步骤尤其要归功于格拉古。此外,格拉古还打算重建被意大利毁灭的迦太基,并为意大利移民通往各行省打开一条道路,在一连串重要而有利的活动中,这是第一步。无论是对还是错,幸运抑或不幸,这些事都错综复杂地交织在这位非凡人物和政治奇才身上,所以历史在这种情况下,不对他做出任何评价,这也是适合的,不过在历史上这种情况出现得非常少。
盟国问题
盖乌斯·格拉古基本上结束了对国家法律的调整之后,接着投身于第二个更加困难的工作。关于意大利同盟的问题仍然悬而未决。平民党领导人对于此事的观点,上文已经讲得非常清楚。他们当然希望罗马特权能够扩大,这样,他们就能够将拉丁人占有的土地进行分配,而且那里大量的新公民还可以壮大他们的支持者队伍。此外,他们还可以通过扩大特权选举人的数量,将公民大会完全置于自己的统治之下,从而彻底消除由于共和制度的衰落而失去其重要性的那种区别。他们遭到了本党派内部的反对,尤其是那群街头无产阶级,他们不管了不了解,以往通常都会对重要提议表示同意。原因很简单,罗马公民身份对他们来说,就像是一种股东身份,可以给他们带来各种直接和非直接的利益,他们绝不愿意扩大股东的数量。罗马纪元629年即前125年福尔维乌斯法被否决,弗雷格莱人爆发叛乱,都是重要的证据,表明统治公民大会的那伙人有多么固执,而盟国人民又是多么迫不及待。在第二任护民官后期,格拉古可能觉得对盟国负有义务,受此督促,他进行了第二次尝试。
马库斯·福拉库斯是前执政官,但他为了再次提出前次没有成功的提议,再次出任人民保民官。格拉古与他一起提议授予拉丁人完全自治,而对于其他盟国人民则授予拉丁人之前的权利,但是该提议受到了元老院及都城乌合之众的一致反对。执政官盖乌斯·法尼乌斯对民众发表演讲,反对此次提议,偶然有些片段保留了下来,我们从中可以清楚看出他们这种联合的性质和战略方式。那位贵族领导说道:“如果你们把公民权授予拉丁人,你们以为将来还能在公民大会、赛会和娱乐大会里找到位置吗,就像现在站在我面前一样?这些人会占领我们的每一个地方,难道你们不相信我吗?”第5世纪的公民曾经在一天内授予所有萨宾人公民权,如果在当时,这个演讲者肯定会收到嘘声一片;第7世纪的公民却觉得他的道理非常明显,格拉古给他们换回的成果是分配拉丁人的土地,可是这个结果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在进行最后投票的前一天,元老院准许把都城所有的非公民都逐出城去,这就预示着格拉古提议的命运如何。在投票之前,格拉古的同僚李维乌斯·德鲁苏斯否决了这项法律,人们对此次否决的态度让格拉古不敢再次提起此事,也不敢以对待马库斯·屋大维的方式去对待德鲁苏斯。
格拉古党派遭到倾覆
很明显,这次成功使得元老院胆气大增,敢于试图推翻这位冒险家的统治。他们所使用的武器基本上与格拉古之前所使用的武器一样。格拉古的权力建立在商人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基础上,尤其是后者,在这次没有军事对抗的冲突中扮演了军队的角色。很明显,元老院还没有足够力量废除商人阶级或者无产阶级的新特权,任何攻击分粮法或者新陪审员制度的行为,都会导致街头冲突,形式可能粗暴也可能相对文明,但无论哪种方式都会让元老院处于孤立无援的地位。不过同样明显的是,格拉古和这些商人或无产阶级也只是因为相互利益而联结在一起,看重物质利益的商人阶级也很乐意从别人手里接受同样的位置,而无产大众也很乐意从别人手里接受面包,正如从格拉古手里一样。格拉古的制度至少从目前来讲还是坚不可摧,只除了一个方面,就是他的元首资格。这个制度的弱点就在于:在格拉古的新体制下,首领和军队之间没有任何忠诚关系,虽然其拥有别的所有重要元素,但它缺少一样东西,就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道德联系。没有它,任何国家都像建立在泥土之上,不堪一击。从否决授予拉丁人公民权的提议一事上可以清楚看出,民众从来没有为格拉古投过票,他们只是为了自己。由此,贵族阶级计划在这个分粮分地的始作俑者自己的地盘上向他开火。
元老院的敌对宣传李维乌斯法
不用说,元老院向无产阶级提供的特权,不仅和格拉古提供的粮食及其他东西一样多,还远远超过了这一点。在元老院的指派下,人民保民官马库斯·李维乌斯·德鲁苏斯提议,按照格拉古法律得到田地的人一律免除租金,并且宣布他们的田地可以自由支配,随便转让。不仅如此,为了养活这些无产阶级,他们不在海外,而是在意大利设立十二个殖民地,每地三千人。为了实施该计划,民众可以提议合适的人选。只是一点,德鲁苏斯拒绝参加这一光荣使命,这与格拉古的家族委员会完全不同。为该计划承担费用的很可能就是拉丁人,因为在目前的意大利,已经没有其他大片的被占公地可供分配。我们在文献中发现了德鲁苏斯一些零星的规定,比如,拉丁士兵应受鞭刑只能由拉丁军官实施,而不能由罗马军官实施,从各方面看,这好像是为了补偿拉丁人在其他方面所受的损失。这个计划并不十分精细,竞争的痕迹过于明显:他们联合起来压迫拉丁人,以加强贵族与无产阶级之间的纽带,这种努力也显而易见。还有一个问题,现在意大利大部分公地已分配完毕,即使拉丁人占有的土地全部收回,可是十二个新的公民社团,人口稠密、数量众多,又在亚平宁半岛的什么地方容身呢?最后,德鲁苏斯宣布说,他绝不会参与实施自己的法案,这话过于精明,简直就像是愚蠢。这个笨拙的圈套对于他那些愚蠢的猎物来说却非常合适。事情过于依赖格拉古的个人影响,这时又有一件决定性的事情发生:格拉古此时正在非洲建立迦太基殖民地,他在都城的代理人马库斯·福拉库斯做事愚笨而暴躁,给他的对手带来了可乘之机。民众毫不犹豫地支持李维乌斯法,就像以前支持塞穆普罗尼乌斯法一样。同时为了报答新恩人,就给了旧恩人一次温和的打击,在他第三次竞选保民官时拒绝了他,不过,也有人声称主持选举的保民官操作不公,因为他之前与格拉古不和。由此,格拉古的专制土崩瓦解。进行执政官选举时,又给了他第二次打击,选举的结果不仅不利于平民党,而且使卢修斯·奥比米乌斯成为国家元首。他于罗马纪元629年即前125年任将军时曾征服过弗雷格莱,是贵族党派中一个最坚决、最不顾一切的领导。他决心一有机会就趁早除掉这个最危险的反对派。
对于海外殖民地的攻击 格拉古的死亡
这样的机会很快来临。罗马纪元632年即前122年12月10日,格拉古卸去平民保民官一职,罗马纪元633年即前121年1月1日,奥比米乌斯入驻他的办公室。对格拉古的第一次攻击当然就是他那个最有用然而也最不得人心的措施——重建迦太基。由于意大利人还有其他更大的诱惑,所以海外殖民地到目前为止只受到了间接的攻击,可是现在传说,当时的非洲鬣狗挖出了迦太基刚立下的界石,于是罗马祭祀就应人要求,宣称这样的征兆应是一种警示,不该在受神诅咒的土地上进行重建。元老院于是觉得受良心驱使,必须出台一条法律,禁止建立朱诺尼亚殖民地。格拉古与其他被指定建立殖民地的人正在挑选移民,在表决这条法律的当天来到召开公民大会的卡庇托尔神庙,意欲通过其追随者达到废除该法的目的。他不愿给敌人留下他们求之不得的借口,所以不愿动用武力,但他无法阻止自己的忠实信徒全副武装出现。他们还记得提比略的惨死,并且对贵族们的阴谋非常明了,因此在双方激愤之时,冲突就不可避免。执政官卢修斯·奥皮米乌斯照例在卡庇托尔神庙门口祭献,其中一个侍从昆图斯·安图里乌斯在一旁手持圣物,他傲慢地命令“坏公民”离开门厅,而且似乎要向盖乌斯动手。这时一个狂热的格拉古分子拔出剑,把他砍倒,由此引发了一场骚乱。格拉古试图向民众解释,自己与这位亵渎神灵的杀手无关,可是这只是徒劳,他只是给对手留下了正式起诉他的理由,因为在混乱中,他打断了保民官对人民的讲话自己却不知道。这种罪行,按照已经作废的古老法律(起源于阶级斗争之时),应受到严厉的惩罚。贵族故意宣称今天的事情是为了颠覆共和国,所以执政官卢修斯·奥皮米乌斯采取措施进行了武力镇压。他本人晚上就在广场的卡斯特神庙过夜,第二天一大早卡庇托尔神庙前就挤满了克里特弓箭手,同时政府党派人士也把元老院和论坛广场挤得严严实实,这包括元老和一部分支持他们的骑士阶层,在执政官的命令下他们都全副武装,而且每人都由两位全副武装的奴隶陪从。贵族们无一缺席,即便年老可敬的昆图斯·梅特路斯,虽然他一直倾向于改革,此时也带着刀剑到场。德西姆斯·布鲁图斯,一位能力超强、参加过西班牙战争、经验丰富的将领负责指挥这支武装力量。
元老们在元老院门前集合,装有安图里乌斯尸体的棺材通过这里时,元老们好像吃了一惊,不约而同地挤过去瞻仰尸体,然后商量该如何处理此事。平民党的领袖们都从卡庇托尔神庙回到了家里。马库斯·福拉库斯一晚上都在为这次街头战争做准备,而格拉古则好像不屑于与命运抗争。第二天早上,当他们听说敌人在卡庇托尔和论坛广场严阵以待时,两人一同逃往阿文廷山,也就是昔日贵族与平民斗争时,平民党的堡垒。格拉古一言不发,并且没带武器。福拉库斯命令奴隶们全副武装,并在戴安娜神庙筑了一道壕沟以保护自己,并派遣幼子昆图斯到敌军阵营,可能的话,找出一个折中办法。昆图斯回来,宣布贵族们要求无条件投降,并要求格拉古和福拉库斯本人到达元老院,对自己挑衅人民保民官尊严的行为负责。格拉古打算遵守命令,但是福拉库斯阻止了他,再一次重复了这种软弱而错误的求和行为。于是昆图斯·福拉库斯再次单独来到元老院,执政官就认为两人拒绝到来是反抗政府的开端。他命令逮捕使者,开始进攻阿文廷山,并且下令,无论谁能提来格拉古或者福拉库斯的脑袋,都会得到和脑袋同样重量的黄金;同时那些在冲突爆发之前就离开阿文廷的人,将会得到重重补偿。如此一来,阿文廷山上的人员很快减少很多。胆大的贵族与克里特人和奴隶一起攻向那几乎无人防御的阿文廷山,见者无一活命,约死亡二百五十人,且全是下人。马库斯·福拉库斯与大儿子一起逃去了藏身之地,可是很快就被发现并杀死。格拉古在冲突开始之时就退入密涅瓦神庙,正欲提剑自杀,被朋友普布利乌斯·莱托里乌斯抓住胳膊,恳求他活下去以待日后。他们劝说格拉古逃到台伯河对岸,可是下山时过于匆忙,他跌倒扭伤了脚。为了让他有时间逃跑,他的两个属下转身与追捕者搏斗,拖延时间。马库斯·波姆普尼乌斯死在阿文廷山下的推介明门口,普布利乌斯·莱托里乌斯死在台伯河桥上,据说就是贺雷修斯·柯克雷斯单身匹马抵挡伊特鲁里亚军队的地方。这时的格拉古只有奴隶尤波鲁斯陪伴,来到了台伯河右岸的郊区。在弗利那的小树林里发现了他们的尸体,看样子这个奴隶先杀死了他的主人,随后自杀了。
两位平民党领导人的首级按照规定交给了贵族政府。贵族卢修斯·赛普图穆雷乌斯送去了格拉古的首级,得到了规定的奖赏甚至更多,可是杀死福拉库斯的人,由于地位低下,空手而回。死者的尸体都被扔进河里,领导人的府邸也任由群众洗劫一空。接下来,就大规模追究格拉古余党,至少三千人被杀死在监狱。十八岁的昆图斯·福拉库斯也惨死其中,他从未参加过这种政治冲突,很多人都为他年轻的生命和平易近人的性格感到惋惜。之前在恢复国内和平之后,卡米卢斯在卡庇托尔山麓的空旷处建立一座神坛,此后在类似的场合,人们又在这里为和谐之神建立了几座庙宇。现在这些庙宇都被拆毁,那些死亡或判罪的平民党领导们财产全被没收,即使妻室的嫁妆也难免于难。以这些财产为基础,执政官卢修斯·奥皮米乌斯在元老院的命令下建立了一个宏伟的新和谐神庙以及周围的一些附属建筑。现在,扎马征服者的三个子孙先后葬身于革命——先是提比略·格拉古,接着是西庇阿·埃米利亚努斯,最后是最年轻也最能干的盖乌斯·格拉古,在他们的遗骸上铲除旧的遗迹,建立新的和谐神庙,这当然是符合时代精神的。对格拉古氏的纪念遭到官方明令禁止,柯妮丽娅甚至不能穿上丧服为儿子哀悼。高贵的格拉古兄弟,尤其是盖乌斯生前,很多人对他非常崇拜,现在他们死后,这种崇敬以一种近乎宗教的热情动人地表达出来。尽管警察处处防范,那些热情的追随者对于他们死亡的地点还是寄予深切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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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抵抗亚利斯托尼库斯的战斗中死亡。
[2]其实这也正是土地改革的初衷之一。
[3]这个限制条款即只有在缺乏其他合格的候选人时,执政官才能继任。这条法律之前没有,是由格拉古首先提出的。
[4]以下就是他宣布新法改革时的话:“我虽出身贵族,但为了国民大众的缘故失去了亲爱的哥哥,从此之后普布利乌斯·阿福里加努斯和提比略·格拉古的后人就只有我和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我希望大家能允许我担当接下来的重任,使我们的家族能够苟延残喘下去。我想如果我请求大家的话,你们一定会同意的。”
[5]其实这也是海外谷物在市场上竞争的结果。
[6]这里指意大利的谷物价格。
[7]这里指他们具有上诉权,不可以随便被判处死刑。
[8]这里指有钱的新兴贵族。
[9]这至少把元老们从骑士百人团里驱逐出去了。
[10]这里指西亚细亚。
[11]这项法律是由他而不是提比略·格拉古颁布的,这在弗朗脱给维苏斯的信中可以证朋。
[12]格拉古对刑事法进行了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