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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 名利与信仰_欲望与幸福

作者:叔本华 字数:19243 更新:2025-01-09 16:07:04

一、信仰的对白

二、名誉与荣誉

三、宗教的源流

四、作家与写作

五、哲学杂谈

一、信仰的对白

德莫菲里斯:亲爱的朋友,我不太喜欢你那种用讽刺语句挖苦宗教甚至对宗教公开嘲笑的方式,在我们之间表现你的哲学才能。每个人的信仰对他自己而言,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因此,对你而言,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菲勒里息斯:我不同意你的结论!我不知道为什么因为别人头脑简单而自己应该尊重一堆谎话。我们尊重的是真理,所以,我无法尊重与真理相反的东西。我的座右铭是“即使世界毁灭也得维护真理”,正如法官的座右铭是“即使世界毁灭也得维护正义”一样。每一种行业都应有类似的座右铭。

德莫菲里斯:那么,我想医生的座右铭将是“即使世界毁灭,也得配销药品”。这将是最可能需要实现的一句座右铭。

菲勒里息斯:天诛地灭!你应该以稍有保留的态度看一切事物。

德莫菲里斯:很好。但是这也适用于你,你也应该以稍有保留的态度看宗教,你应该了解,一般人的需要应该以他们所能了解的方式来满足他们。对那些深陷于追求无价值的物质生活而未受教育的人来说,宗教是向他灌输崇高人生意义某种观念的唯一工具,也是使他们明白这种观念的唯一工具。人在本性上,除了追求物质需要和欲望的满足以外,不会注意其他东西,此外,当这些需求欲望满足以后,才注意到娱乐和消遣。哲学家和宗教家来到这个世界唤醒他们并指出人生的崇高意义,哲学家的对象是少数高超的人,宗教家的对象是多数人,是整个人类。哲学不是每个人都能了解的,柏拉图曾经这样说过,你应该记住这句话。宗教是普通一般人的形而上学,应该让一般人保有这种形而上学,你应该对它表示明白的敬意,如果你不相信它,就等于把它从他们那里拿走。正如世上有民歌一样,也必须有民间形而上学,人们绝对需要一种对生命的解释,同时,这种对生命的解释还必须是他们所能够了解的。这就是为什么它往往包含在寓言中的缘故,同时就其作为人类行为的实际指南以及痛苦和死亡的慰藉而言,就像我们握有真理时一样。你不必为宗教所取的奇奇怪怪显然不合理的形态而感到困扰,尽管以你的学问和文化修养,也不知道如何采取一种迂回曲折路线,向一般大众宣示深奥的真理,因为他们根本不了解这种真理。一般大众并不直接接触真理,他们只借种种宗教的图式来把握和描述真理,可是真理与这种宗教的图式,是无法分开的。所以,亲爱的伙伴,我希望你能原谅我这样说,嘲笑宗教是心地狭窄和不公正的表现。

菲勒里息斯:如果说,除了这种形而上学以外就没有任何其他形而上学适合一般人们的需要和能力,这种说法难道不是心地狭窄和不公正的表现吗?如果说,这种形而上学的看法和观点应是构成探讨的极限,是一切思想的指南和典型,而使你所谓少数高超者的形而上学只是普通一般人的形而上学的证实、堡垒和启发,这种说法难道不是心地狭窄和不公正的表现吗?如果说,假使人类心灵的种种最高能力和你所谓的民间形而上学相冲突,便不应加以运用和展开,便应在萌芽时即加以摘取,这种说法难道不是心地狭窄和不公正的表现吗?宗教的种种要求借口,根本上不是这么回事吗?本身缺乏容忍精神和同情心的,可以宣扬容忍精神和同情心吗?我可以拿异教徒法庭和审讯,宗教战争,苏格拉底的被毒死和布鲁诺及梵尼尼被烧死作证!即使我承认这种事情现在不会再发生,可是,除了国家赋予独占地位的传统形而上学以外,还有什么东西更能阻碍真正哲学的发展呢?还有什么东西更能阻碍最高尚人们、最高尚事业的真正真理的追求呢?这种传统形而上学的主张,被人们如此热心地、如此深刻而牢固地塞进每个小孩子的脑海里,以致除非头脑具有特别伸缩性,否则是永远保留它们的印象,因而自己思想以及做出公正判断的能力。在任何情形下,这种能力总是不太强的,便被一下子麻痹和消灭了。

德莫菲里斯:所有这些话的真正意思是表示,人们已经获得一种自己打算放弃以交换你的信念。

菲勒里息斯:只要它是一种信念,只要它是一种建立在理性上的信念,那么,便可以与种种理性能力相抗,我们也应用同样的理由相抗。但是,大家都知道,宗教不需要信念,不需要理性作为基础,宗教所需要的只是信仰,只是以启示作为基础。信仰能力在孩提时代最强,这就是宗教千方百计地设法掌握这种幼小年纪者的缘故。宗教就是在这种方式之下,使信仰的教义扎根,这种方法的运用,甚至比威胁法和奇迹故事还用得多。如果在一个人的最早孩提时代,不断以非常严肃的态度以及从未见过的最大热情向他讲述某些原则和看法,同时,根本没有怀疑的可能,或者如果只是为了把它描述为走向永远沉沦</a>的 德莫菲里斯:啊,如果你不怀着掩不住的愉快心情来预言基督教的末日的话,只要你想一想基督教对欧洲人的贡献有多大就好了!欧洲人从基督教那里得到一种前所未知的景况,这个景况是从关于根本真理方面的知识而来,而这种知识告诉我们,生命本身不是目的,我们存在的真正目的在生命之外。由于希腊人和罗马人把人生存在的真正目的完全放在生命以内,所以,在这方面说,他们可以称为盲目的教徒。因此,他们所有的德行都可以溯归于对社会有帮助的品质,亚里士多德明确地说:“那些对别人有用的德行,必然是伟大的德行。”基督教使欧洲人跳出这种短暂而不稳定的存在。过去希腊人和罗马人忘记了人生严肃和真正而深刻的意义,他们像长大的孩子一样,不在意地活着,直到基督教到来,才使他们恢复生活的热情。

菲勒里息斯:要想评断它如何“成功”,我们只需把古代和中世纪比较一下就可以了,也就是说,只要把培里克里斯时代和14世纪比较一下就可以了,你根本想象不到自己在讨论同一种族。在前一情形下,表现人性最美好的展开,有最好的国家组织、明智的法律、平衡的司法行政、合理化的自由,一切艺术以及诗歌和哲学,都达到巅峰状态,创造的作品数千年之后仍然是这方面无可比拟的典范,几乎是我们永远无法赶上的更高一等动物的作品,同时,像我们在色诺芬的《宴会篇》中一样,最崇高的社会情谊把人生美化了。现在请看看基督教会束缚人心和威迫人类身体的时代,这个时代,骑士和教士可以把生活中所有沉闷辛苦的工作摆在 然而,一旦不公正或者缺乏适当的选择或者大量的颁授(爵位)等级的话,爵位便失去了它的价值,所以国王们在颁发爵位时应该像生意人签汇票一样谨慎才好。我们不必再赘言以杰出功勋荣获爵位,因为爵位本该为杰出成就者颁发。这是讲得通的。

“荣誉”的问题比“官位”来得大,讨论起来也困难得多,让我们首先设法来定义。

如果我说“荣誉感是外在的良心,而良心是内在的荣誉感”,相信很多人会同意我的话,但这只是图有其表的定义,并未真正深入问题的根本。我更喜欢如下的定义:荣誉可分主观及客观的两面。就从客观的一面来说,荣誉是他人对我们的评价和观感;就主观的一面而言,荣誉感是我们对这种评价及观感的重视。从后者来看,做一个有荣誉感的人便要经常去运用有益于人类的影响力,虽然此种影响力决非仅限于纯道德的一面。

除了少数极端腐化的人之外,每个人都有羞耻心,而且荣誉也是一种公认的价值。此种现象的原因如下,若完全凭靠自己,一个人所能成就的必然有限,这就好比在孤岛上的鲁滨孙一样,尽二十年之力也只能求得自身之温饱而已,唯有在社会里,人才能完全发挥其力量,并且获得很大的成就。当人有意识之始他就明白这个道理,于是在心中升起了在社会中做一个有用分子的欲望,他希望自己有能力尽到一己的义务,而且也能享受到社会的利益。要成为社会中有用分子,必须做两件事情:(1)尽到人之为人的根本责任;(2)尽到个人在此世界中所处的特殊地位所应尽的职责。

然而人们发现,决定他是否有用的不是他自己而是别人的意见。于是他尽力讨好他所看重的世俗,以期给他们留下好印象。这样便产生了人性中内在的和原始的特征——荣誉感,或者从另一角度来称呼它为羞耻心。正是此种羞耻心使人在受他人评判时会羞惭脸红,即使他明知自己是无辜的,或者他的所作所为本不必受任何礼法拘束,可以依自由意志而行动,然而他人的评价依然会对他产生影响力。反之,在生命中最能给人勇气的便是得到或重获他人欣赏的信念。因为唯有他人欣赏他,他们才会联合起来帮助他和保护他,凭着这种力量他可以抵御生命中的许多灾患,这是他以自己匹夫之力所无法办到的。

为了获得别人的信任,以博取他们的好感,个人在自己与别人间维持着各色各样的关系,这些繁杂的关系造成了几种不同的荣誉,这些荣誉有的是依赖自身良好的行为,有的是靠着种种担保,也有的是系于和异性间的关系。所以我们把各式各样的荣誉概括为三大类:公民的荣誉、官场的荣誉、性感的荣誉。

“公民的荣誉”是最常见的一种。我们应该无条件地尊重他人的权利,所以不得用任何不正当与不合法的手段取得我们想要的东西。这种荣誉是人与人之间和平交往的条件,任何对这种和平交往的破坏都会毁坏“公民的荣誉”,因此所有包括了法律之责罚的东西,都以为责罚是正当的。因为法律是责罚破坏和平之人,这种人既已破坏了人际的和平关系,又就不得再享有“公民之荣誉”,而须身为一囚了。

荣誉的究极基础是一种认为道德品格永不改变的信念,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视某一行为是恶的,那包含了未来在相似动机、相同情况下的行动也必是恶的。英文中一字便包含了声望、名誉、荣誉等意思。所以,除非是无心的失误,或者是遭受了恶意的诽谤,或者是被误会,否则一旦荣誉丧失,便不会再获得。所以,法律保护人不受谗言、诽谤和侮辱之害,而侮辱,虽然经常只是恶言咒骂,但也相当于隐藏了理由之后的简要诽谤。因为唯有无理却还诉怨时,人才会恶言咒骂他人,否则他会提出他的理由来作为前提,而留待其他的听众去下结论,可是当他咒骂时,他为自己引申了结论,却把前提隐去不谈,以为别的听众会设想他是为了简要起见,所以不说前提。

“公民荣誉”的名称和源起都是来自中产阶级,可是却适用于整个人类,最上层阶级亦不例外。没有人可以无视此种荣誉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任何人都应谨慎小心,切不可等闲视之。信心一旦丧失,将永无再得到信心的希望,不论他做什么事或成为什么人,失去信心的悲惨后果是永远无法避免的。

相对于名声所具有的肯定性质来说,荣誉的性质是否定的。因为荣誉不是人们对于某人独具的一种品格的赞扬,而是对于某人应该表现且不应错的一些品格的期许。所以,荣誉是强调每一个人都不该例外,而名声却是赞美某人的独特成就。名声是我们必须去争取的,荣誉却是我们不能丧失的。没有了名声只是不能出名而已,仅是消极的。但是失去了荣誉是种耻辱,是极其不好的。荣誉的此种否定性质是不同于任何“被动”性质的,因为荣誉将比任何东西更具主动的性质。它直接隶属于表现这种品格的人,并且也仅与此人所为和所不为者有关,与别人的行动和别人加诸此人的障碍都无关系。所以,荣誉是完全在我们能力以内的事。根据这一特征,我们很清楚地区分出什么是真正的荣誉和我们立刻会提到骑士精神的伪装荣誉。

诽谤是唯一能够利用无中生有之事攻击荣誉的武器,反击此种攻击的唯一方法便是用适当的舆论批驳此种诽谤,并且恰到好处地去揭开诽谤者的假面具。

尊敬德高望重的老年人之理,在于老人必然已在其生命的过程中显示出来他有否长期维护无疵美誉的能力,而不像青年一样,纵使有着美好的品格却还未受到岁月的考验。况且年轻人不仅在岁月上,而且在经验上也是不如老年人的。所以,白发令人心仪,老者经常获得他人内心由衷的敬仰。而皱纹——岁月的表征,却不会博得尊崇,人们常说:可敬的白发;但从未说过:可敬的皱纹。

荣誉只有一种间接的价值,因为在这一节开始的时候我就解释过,别人对我们的想法如何,即使对我们有影响,也只能左右他们对我们行为的态度。而且荣誉是一种社会的产物,有了荣誉感,我们才能生活在文明的状态中,在我们许多的作为中,我们需要他人的帮助,同时在别人能为我们做任何事之前,对我们需要有种信赖感。这样他们对我们的看法虽是间接的,看不出有直接的或间接的价值,却是极为重要的。和我一样,西塞罗也有这方面的意见,他说:“我完全同意克利斯普斯和戴奥尼斯所说的,好的荣誉如果不能对我产生什么作用的话,那是丝毫不值得去获得的。”哈维休斯在他的主要著作中也大大地坚持这一真理,他的结论是,我们之所以喜欢别人尊敬自己,并不是因为尊敬自身有什么了不起,而是要看别人对我的尊敬能带来什么好处。因为种种手段不会超过所要达到的目的,把荣誉的价值看得超过生命自身,这根本就是一种夸张的说法,这样说来,街头巷尾所说的荣誉就更加不值一提了。

谈到官方的荣誉,一些人的普遍意见是,一个人担任某种官职,在实际上就必须具有执行其任务的必要条件。比较大和比较重要的职务是肩负国家的责任,如果官职越高影响力越大,一般人就更认为他必须在道德和理智上更具有适合该职务的条件。因此官位越高,他所得到的荣誉也就越大。如头衔、等级,和他人对他的卑躬屈膝行为,都是在表明这一点的。一般说来,一个人的官位,包含着他应该有的某种程度的荣誉。事实上,具有特别任务的人比起一般人是更具有大的荣誉的,一般人的荣誉主要是使自己免于羞辱。

进一步说来,官方的荣誉要求接受某种官职的人必须尊敬自己的官职,好为他的同僚及其后来者做个好的榜样。尽责就是一位官员尊敬他的官职,拒绝对自己或对其官职的任何攻击,必须注意批评他没有尽到的责任以及未促进社会的福利,必须以法律来处罚那些不当的攻击。

从属于达官显要荣誉下的是那些从事医生、律师和教员的人士,简单地说就是那些精于某种事业的人,应该有一种荣誉感,也就是誓言为公众服务的荣誉。除这些荣誉之外,就是军人的荣誉了。就军人荣誉的真实意义来说,一个人既为捍卫国家的军人,就应该有足以捍卫国家的军人的气质,其中诸如勇敢和视死如归的决心,还有在任何情况下誓死为他的国家战斗。我在此所说的官方荣誉,是从其广泛意义来说的,而不只是一般人民对官员的一种尊敬。

有关性爱的荣誉和其所赖以建立的原理,多少给以注意和加以分析,那是必要的。其中我所要说的足以支持我的论点,此即一切荣誉都是建立在功利的基础上的。关于这一题旨有两种自然的划分:女人性爱的荣誉,男人性爱的荣誉。女人一生的主要内容大部分是她和男人的关系,因此性爱对女人来说就比对男人更为重要了。

一般的意见是,女人的性爱相对于她还是少女时,她是纯洁的;她是太太时,她是真诚的。这种意见的重要性是建立在下列的基础上。在女人一生的生活关系上,她全是依靠男人的,而男人只依靠女人一部分。这样安排以后,就使得女人和男人要互相依靠了。男人要负担太太和他们儿女的一切需要,这种安排是建立在整个女性族类的利益上的。为了要实现这种安排,女人们就紧密地连接在一起表现她们的团结精神,表现一种统一的阵线好对付她们的共同敌人——男人。男人占有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诸如良好的体形和理智的能力。为了围攻男人和控制男人,以及分占男人所具有的美好事物,女人们就不得不扯在一起搞统一阵线。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女人的荣誉就需有下面的一种规则,那就是为了强迫男人向女人投降,使男人拜倒在她的迷你裙下,除非是结婚,没有别的是女人可以给男人的。由于这种安排,这种规则就是整个女性群体所要遵守的了,而且只有严</a>格遵守这种规则才能达成这种结果。事实上,各地的女人倒真的在小心翼翼地维系着团结精神。任何女人若违反了这个规则,就是背叛了整个女性群体,因为如果每个女人都像她一样的话,整个女性群体的利益就要瓦解了。因此,如果一个女人没有羞耻心的话,就是失掉了荣誉,任何其他女人就会把她看成瘟疫一样,而不敢和她接触了。离婚</a>的女人也是会遭受这种命运的,因为离婚就是表示那个女人没有能力,不能使丈夫向自己投降,这就意味着她妨害了所有其他女人的利益。而且这种危害婚约的行为,不仅是因为女性个人要受到处罚,且涉及大家的荣誉。这一点说明我们不太重视少女的羞辱,而重视一位妻子的羞辱。因为前者还可以婚姻来补救,但后者是无法弥补她婚姻的破裂的。

一旦认识了这种团结精神是女性荣誉的基础,且为女性利益和谨慎的一种必要安排后,就可认识到荣誉对女性福祉的极端重要性。不过其所具有的价值仍是相对的。因为荣誉并没有绝对的目的,并不能超过生命自身的存在和价值。如果把女性的荣誉过分扩大,这就好像在用手段时忘记了目的,而这又是许多人所常犯的。因为夸大女性的荣誉就意味着荣誉的价值是绝对的,而事实上是女性的性的荣誉,和其他事比起来,只不过是一种相对的事而已。从汤姆森时代一直到宗教改革,在各个国家中,法律不承认不法的男女关系,而这并无损于妇女的荣誉,有人也许会进一步说,妇女的荣誉只不过是约定俗成的事罢了。

当然在某种环境中,人们常使结婚的某种外表形式变得不可能,特别是在信奉天主教的国家亦是如此,在这些国家根本没有离婚这样的事。我认为在一个国家内,除了可怜的王子外,每个男人都要有选择妻子的自由。男人的双手是属于国家的,结婚也只是为了国家。此外,男人就是男人,做一个男子汉,就要有男子汉的威风。在这件事上,不顾王子自己的意向,那根本是古板的、不正当的事。当然,不论怎么样,女人对国家政府是没有影响的。从女人自己的观点来看,女人具有特殊的地位,而这种地位不受性的荣誉规则支配,因为她只是把自己奉献给爱她的男人,即使不能结婚,她也是爱他的。一般说来,女性的荣誉在自然中并没有它的起源,这可从许多肉体牺牲的事例中看出来,诸如屠杀婴儿和母亲自杀等。说真的,一个女人违反婚约,这就是对整个女性群体的一种背叛。不过一位女人对整个女性群体的忠诚,只是秘密似的被承认,并不是一种誓言。因此,在许许多多的情况中,女人的命运是极为悲惨的,而其愚蠢又往往胜过她的罪过。

相对于男人有关性的道德来说,这也是从我讨论的女人的性的荣誉中引出来的,那就是女性的团体精神,这种精神使男人和女人结婚,而使征服者(女人)占了很大的便宜,这时男人和女人维持婚约关系时就需特别小心。男人不可放弃婚约的任何拘束力,男人放弃一切后,最低限度也不可轻易放弃他的占有品——老婆。男人如果宽恕女人冒犯自己,其他男人就会认为他是可耻的,不过这种羞耻并不像女人失掉荣誉一样。女人失掉荣誉所遭受的污辱是很深的,而因为男人和女人的关系,相对于男人一生的其他重要事项来说并不是最重要的,因此,女人对某个男人的冒犯所形成的羞辱就不如女人失掉荣誉所形成的羞辱那么大了。

我上面所讨论的荣誉是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和原则存在于各个时代和国家中的,不过在历史上女性荣誉的原则曾在各个时代遭受地方性的修正。另外还有一种与此完全不同的荣誉,这种荣誉是希腊人和罗马人所没有的,到现在为止,中国人、印度人或阿拉伯人也全然不知道,这是中世纪时所出现的一种荣誉,且是基督教的欧洲所产生的,只存在于少部分的欧洲人之间——社会的上层阶级和适合于做上层阶级的人。这种荣誉是一种武士式的荣誉,它的原则是与我先前所讨论的荣誉是完全不同的,且在某些方面甚至与之相反,但它能产生一种侠义精神,为了与武士的礼仪一致,且让我来解释这种荣誉的原则。

作者能否在有生之年见到自己的盛名,这是有赖于环境和机缘,通常愈是重要和价值高的作品,它的作者愈不易在生前博得名声。圣尼卡说得很好,名声与价值的关系就好似身体与影子,影子有时在前,有时在后。他又说,虽然同时代的人因为妒忌而表示一致的沉默,但是终有一天,会有人无私地评判它的价值。

从这段话里我们发现,早在圣尼卡的时代(公元前4世纪),已有坏蛋懂得如何以恶毒的方式来漠视和压制一部作品的真正的价值,他们也晓得如何在大众面前隐藏好的作品,好使低级作品能畅销于世。在现代,我们依然可以发现这种手法,它通常表现在一种嫉妒的沉默中。

一般说来,有所谓“大器晚成”之说,所以越是长存不朽的名声,获迹也就越迟,因为伟大的作品需要长时间的发展。能够遗传后世的名声就好像橡树,长得既慢,活得也久。延续不长的名声好比一年生的植物,时间到了便会凋零,而错误的名声却似菌类,一夜里长满了四野,很快便又枯萎。

人们不免要问这究竟是为什么?其实原因也很简单:所谓属于后世的人,其实是属于人性全体,他的作品不带有特殊的地方色彩或时代风味,而是为了大众所写,所以他的作品不能取悦他的同时代人,他们不了解他,他也像陌生人一样生活在他们之中。人们比较欣赏能够窥见他们所处之时代的特色,或者能够捕捉此一刻的特殊气质的人,然则如此得来的名声却是与时俱亡的。

一般艺术和文学更显示了人类心智的最高成就,通常在最初提出时多不获好评,而一直在阴暗处生存,直到它获得高度智慧之士的赏识,并借助它的影响,才能得到永垂不朽的地位。

如果你还要问造成此种现象的原因何在,那说来就话长了,要知道人们真正能够了解和欣赏的,到头来还是那些与他气味相投的东西。枯燥的人喜欢无味的作品,普通人也爱看普通的文章,观念混乱的人只欣赏思路不清的著作,没有头脑的人所看的也必是空无一物的书籍。

人们常自我陶醉并且还理直气壮的事原是一件无足惊异的事,因为在一只狗的心目中,世上最好的东西还是一只狗;牛,还是牛;其他可以此类推,这就证明了物以类聚的道理。

即使最强壮的手臂也不能给轻如羽毛者一点冲击力,因为后者自身没有启发动力的机关,所以不能奋力前进击中目标。伟大的、高贵的思想也是这种情况,而且天才的作品也是如此,常常没有能真正欣赏高贵思想和天才作品的人,有的也只是些脆弱而刚愎自用的人来欣赏而已,这种事实原是各个时代的聪明人不得不叹息的。约瑟之子耶稣曾经说过:“对一个笨人说故事,就好比说给睡梦中的人听一样,因为当故事说完了,他还会反问你,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哈姆雷特也说:“在愚人的耳中,不正当的言辞可以使你入睡。”歌德同样也认为,在愚笨的耳前,即使最智慧的言辞也会受到嘲笑。不过我们不该因为听众愚蠢便感到气馁,要知道朽木原是不可雕的,投石入沼泽是无法激起涟漪的。李登堡也有类似的见解,他曾说过:“当一个人的脑筋和一本书起了冲突时,那显得空洞无物的一方该不会老是书本吧?”此外他又说:“这类的著作就好比一面镜子,当一头笨驴来看时,你怎能期望反照出一个圣人呢?”吉勒在美好又动人的挽歌中提到,最好的礼物往往很少人赞美,人们老是犯黑白颠倒的过错,这种过失就像不能治愈的痼疾一样日复一日地扰人。我们该做的事只有一件,却是一件最困难甚至不能办到的事,那就是要求愚笨的人变成聪明人,而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肤浅愚蠢的人从来就不晓得生命的意义,他们只知用肉眼而不知用心眼,因为善对他们而言是陌生的东西,所以他们就只有赞美那些老生常谈</a>的事物。

不能认识和欣赏世上所存在的美善原因,除了智力不足外,便是人性卑劣的一面在从中作梗,这便是一种卑劣的人性。即使一个人如果有了名望,他便在同乡中出人头地了,其他人相比之下自然变得渺小。所以,俗语说“一将功成万骨枯”,任何显赫的功勋都要牺牲其他人的功名才能成就的。因此,歌德也说:“赞美他人便是贬低自己。”每逢有杰出的事件出现,不论是哪一方面的杰出,伪君子和一般大众都会联合起来排斥甚至压制它。连那些本身已有薄名的人也不喜欢新的声誉人物产生,因为别人成功的光辉会将他掷入黑暗。所以,歌德宣称,假使我们需要依赖他人的赞赏而活的话,就不如不要了,别人为了想表明自己的重要性,也不得不忽视你的存在!

荣誉与名声不同,通常人们肯公平地称颂荣誉,也不会妒忌别人的荣誉,只因荣誉是每个人都可以有的,除非他自己不要。荣誉是可以与他人分享的东西,名声却不能轻易获得,想获得的人既多,又须防他人的侵害。再者,一部作品的读者之多寡正与作者的名声大小成正比,于是撰写学问著作的人想要获得名声,便比通俗小说家来得困难。而最困难的便是哲学作品,因为它们的目标晦涩,内容又没有用处,所以他们只能吸引同一层次的人。

从以上所说的,我们不难看出,凡是为野心所驱使、不显自身的兴趣与快乐、没命苦干的人多半不会留下不朽的遗物。反而是那些追求真理与美善,避开邪想,公然地向公意挑战并且蔑视它的错误之人,往往得以不朽。所以,谚语云:“名声躲避追求它的人,却追求躲避它的人。”这只因前者过分地顺应世俗,而后者能够大胆反抗。

名声虽然很不容易获得,却是极容易保存的。这又是名声与荣誉对立的地方。我们可以设想荣誉是人人具备的,无须苦苦去追求,却要谨慎莫让它失去,这就是困难所在了,因为一失足成千古恨,一件小小的错误便可使荣誉永远沉沦。然而,名声却不会轻易消失,无论是立德还是立言,只是有所立,便不会再失去,即使作者再没有更好的作为,他原有的名声依然会存在。只有虚假的、无功而受的名声才会消失无踪,这是名声完全受到一时的高估所致。至于黑格尔与李登堡所描述的名声,就更肤浅了。

名声实在仅是人与他人相形比较的结果,而且主要是品格方面的对比,所以,评价也就因时、因人而异。当别人变得与他同样有名时,他原有的名望无形中便给“比下去”了。唯有直接且存在于自身的东西才具有绝对的价值,因为此种东西在任何情况中都不会为他人剥夺。所以,伟大的头脑与心灵是值得追求而且可以增进幸福的东西,至于因此而得的名声却只是次要的事。我们应当尊重那些致使成名的因素,不必太沽名钓誉,前者是基本的实体,后者只是偶然的机会下显现前者于外的征象,它的好处足能够证实人对他自身的看法。没有反射体,我们看不到光线;没有喧嚣的名声,我们认不出真正的天才。许多的天才在默默无闻中沉没了,然而名声并不代表价值,勒辛便说过:“有些人得到了名声,另一些人却当获而未得。”

若把价值或缺乏价值的标准放在别人的想法上</a>,活着便很可怜了,但这正是一个依赖名声,也就是依赖世人的喝彩声而活的英雄与才子的时代。每个人生活、生存是为了自己,同时重要地活在自己之中,他成为什么,他如何生活,对自己比对他人要紧得多。所以,假使他在这方面不能得到自己本身的尊重,在别人眼里他也值不了多少。其他人对他的评价是二等和次要的事,并且受到生命里一切机运的支配,并不会直接影响他。别人,是寄存我们真正幸福的最坏之所,也许可能寄存想象的幸福在他人身上,但真正的幸福必须存在于自身中。

让我们再来看看生活在“普遍名声之殿”中的一个人是多么复杂!有将军、官员、庸医、骗子、舞者、歌者、富翁,还有犹太人!在这个殿堂里,可以使人获得严肃认可与纯正声望的就是这些人的伎俩,而不是优越的心智成就。至于后者,即使是极高的杰作,也只能博取大众口头的赞许。

从人类幸福的观点着眼,名声仅仅是少许用以满足骄傲与虚荣之口味的东西,这少许的东西又是极珍贵和稀有的。在每个人心中都有需求这种东西的口味,不管隐藏得多么好,此种口味的需求依然十分强烈,尤其是在不顾一切代价只求出名的人心中。这种人在出名前需要经过一段等待期,此时他极不稳定,直到机会降临,证明了他对自己的看法,也让别人看看他确实是不错的,不过在此之前他总会有过多的愤慨。

在前面,我已经解释了人们很不合理地重视他人意见的现象。霍布思因此而说过:“人们心灵的快慰和各种狂喜,皆起于我们把自己与他人比较后,觉得自己可以以己为荣。”他的这段话的确不错。所以我们可以了解人们何以如此重视名声,只要有一丝获得的希望,牺牲再大也在所不惜。米尔顿云:“我们也会明白世上虚荣心强的人常把荣耀挂在嘴边,心中暗暗地相信它,以此为成就事业的鼓励。不过,名声到底只是二流的,是回响,是反映,是真正价值的阴影与表象。况且,不管怎样说,引来赞美的因素总比赞美的言辞更为可贵。令人幸福的不是名声,而是能为他带来名声的东西。更确切地说,是他的气质及能力,为他带来了学术上的名声,也令他真正幸福。本身的优良本性对自己十分重要,对他人则不太重要,所以自己对自己的看法比他人对自己的评价更为紧要,他人的意见仅处于附属的地位。应得而未得到名声的人拥有幸福的重要因素,这该可以安慰他未获名声的失望吧!我所说的不是被盲目而迷惑大众所捧出来的巨人,而是真正的伟人,伟大得令人羡慕。他的幸福不是由于他将遗名后世,而是因为他能创造伟大且足以留存万世永远研读的思想。

再说,假如一个人有了这种成就,他保有的是别人夺不走的,是完全依赖自身的,不像名声要依靠他人。如果获得赞美是他唯一的目标,他自身必没有可以赞美之处了。“虚名”便是这样,徒有虚名之人,本身没有坚硬的“托儿”作为名声的背景,他终于会对自己不满,因为总有一天,当自恋造成的幻梦消失,他便会在他无意爬上高处的位子晕眩了,或把自己视为假钞,或者害怕着真相大白时的贬谪,他几乎可以在当时的聪明人面前,看到后世对他的辱骂,他就像一个由于假遗嘱而得到财产的人那样惶惶不安。

真正的名声是死后才得的名声,虽然他没有亲自领受,他却是个幸福的人。因为他拥有他赢得名声的伟大品质,又有机会充分发展,也有闲暇做他想做的事,能献身于他喜爱的研究中,唯有发自心灵深处的作品才能获得桂冠。

精神的伟大,或者睿智的富有是使人幸福的东西,睿智一旦印记在作品上,便会受到未来数代的赞赏,曾使他幸福的思潮也会带给遥远之后的喜悦与研究兴趣。身后之名的价值乃在于它是纯正不伪的,它也是对伟大心思的报答。注定要得到赞赏的作品能否在作者生前获得全凭机会,所以名声并不重要。普通人都没有鉴赏力,无法领会巨著的难处。人们大都追随权威人物,在万口同赞声中,99%的人是依凭信心。在生前名声散播得既广又远之人若是聪明,便不要太重视这个,因为它只显示为少数几个人偶然一天对他很赞扬,于是引起其他人的盲从的现象。

如果一个音乐家晓得他的听众几乎都是聋子,而且为了掩饰自身的不确定,他们看到有一两人在鼓掌,便也用力拍手,他还会为了他们热烈的掌声而喜悦吗?假使他又晓得了这领头的一两人原来是受贿专门为差劲的演奏者制造热烈掌声的人,他又有什么话可说呢?

我们不难了解为什么生前的赞誉很少发展成死后的名声。在一篇对文学声誉之殿堂有极好的描写的文章里指出:在这所殿堂的圣厅里住着的高手是伟大的死者,他们在活着的时候从未享过名誉,少数在这圣厅里的活人,一旦死了,几乎全部都会被逐出此地。让我顺便说说,在生时被立有纪念碑的人,后代都不会相信这种评价。即使有人侥幸在生前看到了自己真正的声誉,也多半是年老之时了,只有少数艺术家和音乐家是例外,但哲学家很少有例外,以其作品著称于世之人的肖像也证实了这点。因为肖像多半是在成名以后才画的,而我们所见到的肖像,大半是描绘着灰发的长者,尤其是以一生经</a>历著写成书的哲学家的肖像。从理性幸福的观点着眼,这种平衡的安排的确很恰当,因为让一名凡人同时享有青春和名声实在太多了些,生命好比一门不兴隆的生意,所有的好东西必须非常经济地分配使用。在青年时代,青春的本身已足够享用,所以必须满足了。当风烛残年,生命里一切的快乐和欢娱都像秋天的叶子从树上飘落,名声便适时开始发芽生长,好似风雪里常青的植物。名声就是那需要整个夏季的生长、能在圣诞节享用的水果。倘使老年人能感到他青年时的精力已完全注入了永远年轻的作品里,这将是他莫大的安慰。

最后,让我们仔细地检视各种学艺睿智活动可能获得的名称,与我的论述直接有关的也是这类名声。

我想,概括地说,学术的优秀是在理论的建构上,所谓建构定理就是将现有的事实作为新式组合。事实的种类很多,不过,愈是平常人所熟知的事情,理论化后博得的名声也应广大而普遍。假使所谈的事实是数、线或者某种专门科学,诸如物理学、动物学、植物学、解剖学,或残章断句的考据,或不明文字的研究,或历史上可疑之点的探索,正确地操纵这些材料所享得的名声只能传播到少数对此已有研究的人,他们又大多数已退休了,正羡慕着这些能在他们的专门学科里享有成就的后辈。

假使建构定理所依据的是人们皆耳熟能详的事实,例如,人类心灵的特征是万人皆同有的,或是不断在眼前展现的物理景象,或是自然律的一般规则,那么建成的定理所获得的名声将会随着时间散播于每个文明世界里,因为既然每个人都能把握这些事实,那么定理也就不难了解了。名声的范围与所克服的困难也有关系,愈是普通的事实,愈不容易建构真且新的定理。因为已有多少人士曾思索过这个问题,因此想再说些前人未说过的话实在不太可能。

另一方面,若是根据的事实并非人人可以了解,唯有经过相当的劳苦和努力方能获得,那么新式组合和定理的建构便比较容易。因为有了对此事实的正确的了解和判断,这些并不需要很高的智力,一个人可能很容易幸运地发现一些同样为真的新定理。然而,如此得来的名声所传播的范围也只限于对所谈论的事实已有相当程度之了解的人。解决此类相当高深的问题,无疑需要许多苦读以获得依据的事实。可是在获取极广大而普遍名声的路途上,依据事实获得常不需任何劳力。不过努力愈少,所需的才华和天分便愈多,而这两种品质——努力和天才,无论在内在价值和外来评价上,都无法比较。

所以凡是觉得自己有坚实的智力和正确的判断力,可是却缺乏高度心智能力的人,就不要畏惧苦读,因为凭它的帮助你可以提升自己于大众之上,而获得只有博学的苦役才可接近的隐避所在。在这个领域里,对手永远很少,并且只需中等的智力便有机会宣布既真且新的定理。实际上,这种发现的价值一部分是由于获得依据事实的困难。不过来自少数具备同样知识的同行弟子的掌声,对远处大众而言,实在微弱极了。如果我们遵循着这条路子上去,最终会到达一点,无需建构定理,单单达到此点的困难便可带来名声了。举例说,旅行到边远不知名的国度里,所看到的一切已足以使人成名,而不再需要思想了。这种名声最大的好处便是他与人所见到的事物有关,所以比思想容易传</a>授给他人,人们易于了解描述,却不易懂得观念,而前者较后者现成得多。——每当人远航归来,他总是有故事可说。

假使某人发现自己具有伟大的心智,他便该独自寻求有关自然和人性的问题的答案,这些是所有问题中最困难的,唯有才分很高的人才能涉入,这种人最好把他的看法延伸到每个方向,不要迷失在错综的支路上,也不要探涉偏僻的地区。换句话说,他不该把自己涉入专门科目或细节的探讨上,他不必为了逃避成群的敌手而钻入冷门的科目里。日常生活便能作为他建构严肃而真实的新定理的材料,而他所付出的服务会受到所有了解他依据事实的人士的欣赏,这种人占了人类的大部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学习物理、化学、解剖、矿物、植物、语言、历史,与诗人、哲学家,是多么不同了。

三、宗教的源流

作为一门学问而论,哲学与应该相信的或可能相信的东西没有任何关系,哲学只与可知的东西有关。如果这种情形与我们相信的事实完全不同,那么,对信仰也没有好处,因为,信仰的本质就是宣示不可知的东西。如果这种东西可被认知,那么,信仰便是可笑而无用的,这就像在数学范围内提出一种以信仰加以证明的理论一样的可笑而无用。

可是,我们也可以说,信仰给予我们的,可比哲学给予我们的为多,可以多得多。然而,信仰教给我们的,不能与哲学的结论连在一起,因为知识比信仰较为实际,所以当两者碰在一起时,后者会被碰得粉碎。

总而言之,信仰与知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为了两者相互的便利起见,两者必须被严格地分开。因此,两者各行其是,彼此不相注意。

生命短促的人类,一代一代地相继来到这世界,又相继离开这世界。每人都肩负着恐惧、匮乏和忧虑,跃进死亡的怀抱。当人类如此的生死相继时,他们从来不厌其烦地问是什么东西使自己烦恼,这个悲喜剧的意义是什么。他们向天祈求,但天道无言。天没有给我们回答,却来了一批带着启示的教士。

但是,如果一个人还认为那些超人类的存在者曾经替人类带来信息,告诉我们有关自己或世界存在的目的,那么,这个人便仍然停留在童稚时代。即使各种启示一定有错误,就像所有属于人类性事物一样,往往包含在奇怪的寓言和神话中,并因而称为宗教。然而,除了智者的思想以外,根本没有其他的启示。因此,在这个范围以内,不论你相信自己的思想,还是相信他人的思想,都是一样的。因为你所相信的永远是人类的思想和意见,而不是别的东西。然而,人类往往有一种缺点,总喜欢相信那些自称其知识来自超自然力量的人,却不愿相信那些自己头脑中有思想的人,如果你记得人与人之间智力上的巨大不平等,那么,便可以知道,某一个人的思想,在另一个人看来,实在可以作为启示。

无论什么地方,无论什么时候,婆罗门教也好,伊斯兰教也好,佛教也好,基督教也好,所有教士僧侣的基本秘密和狡猾的地方,都像下面所说的。他们认识并抓住了人类形而上需要的巨大力量和牢不可破性,于是,便自称具有满足这种需要的方法,他们说,用这种方法,可以把解决人生大疑问的答案直接带给人类。一旦他们使人们相信了这种说法,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引导和支配他们。比较慎重的统治者便与他们联合起来,其他统治者本身就为他们所统治。可是,如果能绝无仅有地让哲学家做国王,那么,整个喜剧便在最不适宜的方式下结束。

要对基督教做出一个公正的判断,必须考虑到基督教之前是什么,基督教所取代的又是什么。最初是希腊罗马的泛神论,这种泛神论被视为大众的形而上学,没有任何真正明显的教条,没有任何规范行为的法则,没有任何道德的倾向,也没有经典。因此,根本不应称为宗教,毋宁说是一种幻想,是诗人们从民间传说中拼凑而成的产品,大部分是自然势力的显明人格化。我们很难想象成人们会重视这种幼稚的宗教。然而,古代作家中却有许多记载表示他们确实重视这种宗教,尤其是马克斯穆斯的 实际上,我们可以说,人是大地的魔鬼,而动物则是受苦的灵魂,这是伊甸园那一幕的结果。因为,一般大众只能借强力或宗教来加以控制,而这里基督教使我们羞居困境之中。我曾经从可靠方面听说,当保护动物协会要求某位新教牧师讲道以反对虐待动物时,这位牧师回答说,尽管这是世界上最好的事,可是他不能这样做,因为在他的宗教中找不到根据。这个人确是诚实的,也是对的。

当我还在哥廷根读书时,德国人类学家布鲁门巴哈非常严肃地对我们描述活体解剖的恐怖情形,并且告诉我们那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不过,依靠活体解剖的机会不多,即使有,也是为了那些可以带来直接好处的重要实验。即便如此,也必须尽可能公开实行,以便使这科学祭坛上的残忍牺牲尽可能得到最大的效用。可是,今天却不同,每个小小的医学人员都以为自己有权在刑房(实验室)以最残忍的方式折磨动物以便决定某些问题的答案,其实这些答案早已写在书中了,只是他们无知懒得去翻阅罢了。我们要特别提到巴布拉所做的令人憎恶的事:故意把两只老鼠饿死!后来又在“人类和脊椎动物大脑比较实验”中对大家描写这件事,好像他做得很对似的。他这样做,只是为了从事一项根本无益的实验,即看看饥饿会不会在大脑的化学成分中产生相应的变化!这是为了科学的目的吗?难道这些拿着手术刀的人根本没有想到自己主要是人,然后才是化学家吗?当你知道自己把无害动物锁起来让它慢慢饿死,你会睡得安稳吗?你不会在半夜爬起来大叫吗?

显然地,犹太人对自然的看法,尤其是对动物的看法,现在应该在欧洲寿终正寝了,我们应该承认,那永恒者不但存在于人类身上,也存在于所有动物身上,因此,我们也要照顾和考虑动物。我们一定是眼睛瞎了、耳朵聋了,否则为什么不知道动物在本质上和我们是完全一样的呢?人与动物不同的地方只在偶然因素方面,即智力方面,而不在实体方面,即意志方面。

火车发明以后,为人类带来的最大益处,是免得千千万万可怜的人骑马而使马受苦。

正如多神教乃许多自然势力的人格化一样,一神教也是整个自然势力的人格化。

但是,当我试图想象自己站在某人面前对他说:“我的创造主!我曾为无物,但你把我创造出来,因此我成为有物了,而这东西便是我自己。”然后又说:“感谢你给我这个恩惠。”最后甚至说:“如果我对一切东西都没有好处,那是我的罪过。”我不得不承认,由于我自己的哲学以及对印度思想研究的结果,我脑子里无法容纳这种思想。并且,这种思想也与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在讨论宇宙论的证明之不可能性那一部分)告诉我们的相反。《纯粹理性批判》中说</a>:“尽管没有人能够维持下述思想,可是我们也不能排斥下述思想,即我们所认为一切存在者中最高的存在者似乎对自己说:我是从永恒到永恒,在我身边的,除了完全由于我的意志而存在者外,没有别的东西。可是,我何以存在呢?”

不管你用木头、石块、金属做偶像,或者从抽象概念中把它合在一起,都是一样的。一旦你面对一个人格性的东西,为他奉献,向他求助,向他拜谢,这就是偶像崇拜。从根本上看,不管你是牺牲自己的羊或自己的爱好,都没有多大区别。一切仪式、一切祈祷都是偶像崇拜的明确证明。这就是为什么所有宗教中神秘主义派别都同意废除一切仪式的缘故。

犹太教的基本特性是实在主义和乐观主义,这是密切相关的,也是真正一神论的先决条件,因为它们把物质世界看作绝对真实的,而把生命看作显然的赐予。相反地,婆罗门教和佛教的基本特性则是唯心主义和悲观主义,因为它们认为世界只是梦幻般的存在,而生命则是自己罪恶的结果。大家都知道犹太教源于波斯祆教,可是祆教中的悲观主义成分至今犹在,恶之神就是代表了这种悲观主义成分。不过,在犹太教中,恶之神也像撒旦一样,只具有附属的地位,然而撒旦和恶之神一样,是一切虫、蛇、蝎子的创造者。犹太教利用恶之神直接补救它的乐观主义的根本错误,即产生“堕落”的说法,然后“堕落”把悲观主义因素带入这个宗教里面来,因为悲观主义成分是忠于真理所必需的。虽然这个因素把原本应该看作基础和背景的东西变为存在过程,但是,仍然是这个宗教中最正确的基本观念。

《新约》必定源于印度,因为《新约》中的伦理观念完全是印度式的,在这种伦理观念中,道德导致禁欲主义、悲观主义及其具体化。但是,正因为这个理由,《新约》和《旧约》完全立于内在对立的立场,因此,《旧约》中唯一可与《新约》相连的是关于“堕落”的故事。因为当这个印度学说进入巴勒斯坦时,产生了一项工作,就是把有关这个世界的腐化和不幸,及其需要救助通过神之化身而拯救的知识和自我牺牲、赎罪的道德连在一起,和犹太一神教连在一起。这个连接工作,勉强地完成了。就是说,虽然这两个东西完全不同,甚至于彼此对立,然而还是连在了一起。

从无中造物的,外在于这个世界的创造主和救世主是合一的,并且由于救世主的关系,也是与人类合一的,他是人类的代表,自从亚当陷入罪恶之中,即堕落痛苦和死亡落到亚当身上以后,人类是因他而得救的。这是基督教表现世界的情形,正如佛教表现世界的情形一样,不再通过那发现万物都“很好”的犹太乐观主义,现在魔鬼被称为“这世界的王”(《约翰福音》 因此,我们看到《新约》改正了《旧约》,也赋予《旧约》以新的意义,所以,使它在内在和本质上都与印度古代宗教一致。基督教里所有真实的东西,在婆罗门教和佛教中也应发现。但是,犹太教所谓从无中产生生命的观念,所谓为充满不幸、恐惧和匮乏的短暂人生而永远不觉得太过谦卑地感激造物主赐予的世俗产物,这些你在婆罗门教和佛教中是找不到的。

如果一个人想要推测怎么会产生这种与印度学说一致的情形,他可以认为,“逃亡到埃及”这一事实可能有某种历史的根据,也可以认为,耶稣是由埃及僧侣养大的,而这些僧侣的宗教源于印度,接受印度的伦理观念,以及这些伦理观念具体化的概念,后来设法把这些学说用在犹太教义中并嫁接到那棵古树上。耶稣觉得自己在道德上和智慧上的优越性可能使他自认为神之化身,因而自称为神予以表示自己不只是人而已。我们甚至可以认为,由于他的意念的力量和纯洁以及那普通当作物自体之意志的全能,他也能表现所谓的奇迹,即通过意志的形而上影响力而从事活动,关于这点,他从埃及僧侣那里接受的教育可能对他有好处,后来传说扩大了这些奇迹的次数和神奇。只有这种假设,在某种程度内,才可以解释保罗为何能够把一个刚死去不久而其同时代许多人还活着的人,郑重其事地表示为神之化身以及与世界创造主合一者。因为要引起这种神圣化和伟大,往往需要数百年才能慢慢实现。在另一方面,这个想法可以当作一种论证来否定保罗一般书信的真实性。

我们现有的《福音书》是用耶稣在世以及他周围的人的原件或部分原件而成的,这是我用所谓世界末日以及想象中主耶稣 风格是心灵的状态,比身体的状态更不会隐瞒我们。模仿另一个人的风格,好像戴上面具,不管这面具如何好看,可是,它的缺乏生命很快就被看出来而令人感到乏味和不可忍受。因此,最丑陋的面孔也比面具好。

风格上的装腔作势,可以和扮脸孔相比。要想对某一作家加以初步的评价,不必知道他所思考的内容和形式,因为这要阅读他所写的全部作品,只要知道他如何思考就够了。现在,关于他如何思考,关于他思想的主要本质和重要特质方面,他的风格供给我们一个明确的印象。因为这表示一个人整个思想的形式性质,不管他思想的内容和形式如何,这种形式性质总是一样的。这好像面糊一样,他可以把它捏成种种不同的样子。正如有人问尤伦斯皮吉尔走到下个城镇需要多长的时间时,他给这位问话者一个表面上毫无意义的回答:“走!”其实,他的意思是想从步伐中知道一定时间内他能走多远,同样,只要我阅读某一作家的几页作品,就多少可以知道我能从他那里得到多少益处。 两个游历欧洲的中国人第一次进戏院,其中一个人一心想了解舞台装置,结果他达到目的了。另一个人,尽管对当地语言一窍不通,却想了解剧情的意义。前者像天文学家,后者则像哲学家。

没有无刺的玫瑰,但有很多没有玫瑰的刺。

狗的确是忠实的象征。在植物界中,则是枞树。只有枞树永远跟我们在一起,无论好的时光或坏的时光,像其他树木、植物、飞鸟、昆虫一样。太阳会离开我们,只有当天空重现蔚蓝色时,才会重照大地。当太阳离开我们时,枞树不离开我们。

有一个母亲</a>,为了孩子们的教育和改良,便给他们一部《伊索寓言》。可是,他们却很快地把它交回母亲,非常聪明早熟的大孩子说:“这不是适合我们读的书!它的内容太幼稚可笑。我们不相信狐狸、狼和乌鸦会说话,我们的年龄太大了,不能相信这种胡说八道!”在这个有希望的少年身上,谁能看不出他将来会是一个开明的理性主义者呢?

有一次,当我在一株橡树下采集标本时,在许多同样大小的其他树木间,发现一棵树叶萎缩而树身笔直稳固的黑色小树。当我想要触摸它的时候,它以一种坚定的声调说:“不要碰我!我不是适合于你制作标本的东西,我不像那些短命的草木。我的生命要以世纪为单位来计算,我是棵‘小橡树’。”凡是要经过几百年之久才发现其影响力的人,都是这样地立身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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