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厌烦与兴奋
二、妒忌与艳羡
三、怀疑与信任
四、理性与理智
五、舆论与恐惧
六、犯罪心理
七、虐待倾向
八、以善作恶
一、厌烦与兴奋
厌烦所起的作用,远远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我相信,它是在整个历史长河中起推进作用的一个巨大动力,今天更是如此。
厌烦似乎是唯有人类才具有的一种情绪。被捕获的动物确实也会变得烦躁不安、上下踱步、张口打哈欠,但从性质上来说,我认为它们的体验是不可能同人类的厌烦类比的。大部分时间里它们是在警惕敌方、寻找食物,或是两者兼有,有时它们在求偶,有时在设法保持温暖。但是即使在它们不快活的时候,我想它们并没有觉得厌烦。可能类人猿在这方面以及其他不少方面同我们相似,但是我从来没和它们一起生活过,因此没有机会做这一实验。
厌烦的基本要点之一是:把目前的状况同别的状况进行对比。厌烦的另一要点是:人的官能不能处于繁忙紧张状态。从企图危害你性命的敌人身边逃跑,我想这是使人难堪的,但这绝不是厌烦。一个人在被处死时是不会感到厌烦的,除非他有那种近乎超人的勇气。同样,没有人在做首次演说时会打呵欠,唯一的例外是已故的德文郡公爵,他却因此而受到贵族的尊敬。
从根本上说来,厌烦是一种受到挫折的欲望,那些期望发生的事件本身并不一定是令人愉快的,它们只要使厌倦无聊的牺牲者知道这一天和别的一天有所不同就行。厌烦的反面,一言以蔽之,不是愉快,而是兴奋。
追求兴奋的欲望深深扎根于人类的心灵之中,尤其是男性。我想,比起以后的各个时代来,这种欲望在狩猎时代更容易得到满足。狩猎是令人兴奋的,战争是令人兴奋的,求爱是令人兴奋的。一个野蛮人会在一个女人身边还睡着她的丈夫时设法和她通奸,尽管他知道,只要这个丈夫醒来自己只有死路一条。这种情境,我想是不会令人厌烦的。但是随着农业时代的来临,生活开始变得单调枯燥了。当然贵族例外,他们仍然处在而且一直停留在狩猎时代。
我们听到过很多对机械生产劳动沉闷单调的抱怨,不过我想用旧的耕作方法从事农业劳动是最枯燥乏味的。真的,同大多数慈善家的观点相反,机器时代大大减少了整个世界的人们所感受到的厌烦的总量。在雇佣劳动者方面,工作时间里并不孤独,夜晚的时光可以在各种娱乐活动中消磨度过,而这在旧式的乡村里是根本不可能的。
再看看中、下等阶级生活的变化吧。从前,晚饭过后,当妻子和女儿拾掇妥当后,一家人团团围坐,开始“大团圆”的欢乐时光。这就是说,一家之长去睡觉了,妻子忙着编织,女儿们宁愿自己要么死去,要么神游江巴克图。她们不许看书,不许离开屋子,因为当时流行的做法是,这个时候应该由父亲与她们说话,而这对一家人来说都应是一种快乐。要是运气好,她们最终也结了婚,于是便折磨自己的孩子,让孩子们的青年时代同自己所经历的一样沉闷无趣。要是运气不好,她们便做处女,最后当个老奶奶的侍女、仆佣——这种命运正像野蛮人施加于其牺牲者身上的命运一样可怕。
在我们评判100年前的世界时,应该记住这一厌烦的重负,历史越往前移,厌烦的压力也就越重。
试想一下中世纪农村冬天的单调生活吧。人们不会读书写字,天黑以后只有蜡烛给了他们些许光明,那堆柴火的烟雾弥漫了唯一的单间,室内依然寒冷透骨。外面的道路实际上根本不能通行,因此他们几乎见不到来自邻村的人。一定是这类厌烦产生了搜捕行巫者这种习俗。这后来成了冬天晚上唯一有点生气的活动。
比起我们的祖先来,我们经历的厌烦要少得多,但是我们更害怕厌烦。我们开始知道,或者说是开始相信,厌烦不是人的自然命运的一部分,它可以通过对兴奋的积极强烈的追求而予以避免。
姑娘们现在大多自己谋生,多半缘于此,她们能够在晚上去寻找兴奋刺激,去躲避她们的祖母那一辈当年不得不忍受的“大团圆”时光。现在人人都可住到城里去。在美国,那些买不起汽车的人,至少有了一辆摩托车,可以骑着去看电影。而且他们家里都有了收音机。年轻的男女们相见约会比起以前来方便多了,每一个家庭女佣可以期望一星期至少有一次兴奋的社交聚会,而这足以使18世纪英国小说家简·奥斯汀的小说《家玛》中的主人公期待不已了。
随着社会地位的提高,对兴奋的追求也越来越强烈。那些有条件的人不停地从一处转向另一处,走到哪里,便把欢乐带到哪里,狂舞乱跳,饮酒作乐,但是出于某种原因,他们总希望到了新的地方会有更多的乐趣。
那些不得不靠挣钱谋生的人,在劳动时间里只好忍受厌烦的折磨,而那些有足够的钱财以免受劳动之苦的人,便把完全摆脱厌烦的生活作为自己的理想。这是一种崇高的理想,像其他理想一样,比起那些理想主义者的假设来,那是更难获得的。与欢乐的前一天晚上比较起来,早晨总是令人厌烦的。人会有中年,甚至晚年。人至20岁时想到,到了30岁生命即将完结。我已经58岁了,不可能再持这种观点。
或许把人的生命资本当作货币资本来花是不明智的。或许一定量的厌烦是生命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希望摆脱厌烦的愿望是很自然的。的确,各个民族只要有机会,都会显示这一愿望。当野蛮人 现代的出版商是会这么说的,因为他知道当代的读者对厌烦的恐惧。还有孔子</a>的《论语</a>》、伊斯兰教的《古兰经》、马克思的《资本论》,以及所有那些被证明是畅销书的圣贤之书,他都会持这么一种看法。不只圣贤之书是这样,所有那些精彩的小说也都有令人乏味的章节。要是一本小说从头至尾每一页都是扣人心弦的话,那它肯定不是一部伟大的作品。那些伟人们的生平,除了某些辉煌的时刻以外,也并不总是那么绚丽夺目的。
苏格拉底可以时而出席一场宴会,在喝下去的毒酒开始发作前,他也一定会从自己的高谈阔论中得到相当的满足,但是他一生中,大半时间还是静悄悄地和凶悍泼辣的妻子黏西比一起生活,下午出去散散步,或许在路上遇见几个朋友。据说康德在其一生中,从未离开柯尼斯堡10英里远。达尔文呢,在周游世界以后,余生就是在他自己家里度过的。马克思则掀动了几次革命,尔后在不列颠博物馆度过了他的一生。
总之,可以发现,伟人们的特征之一就是平静安逸地生活,他们追求的快乐,并不是那种在外人看来兴奋激动的快乐。不通过坚持不懈的劳动不可能取得伟大成就,这种劳动如此艰苦,如此使人全神贯注,使人不再有精力去参加那些更劳心劳力的娱乐活动,唯一的例外是加入假日里恢复体力消除疲劳的活动。
对或多或少有些单调的生活的忍受能力,应该从儿童期就开始培养。现代的父母在这方面是有相当责任的,他们给孩子提供了过多消极的娱乐活动,诸如电影、戏剧、味美的食物等。他们没有意识到,对孩子来说,除了某些很少的例外,过着日复一日相同生活的重要性。孩子们需要的快乐,主要应该由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创造,从自己生活的环境中去获得。
那种一方面令人兴奋,一方面又不需付出体力代价的快乐活动,诸如看戏等,应该尽量减少为好。这种兴奋究其本质而言犹如毒品,兴奋越多,追求兴奋的欲望也就越强烈,但在兴奋期间身体的消极被动状态则是违反人的本能的。
一个小孩就像一株植物一样,让他不受干扰、在同一块土地上生长时才发育得最好。太多的旅行,太多的形形色色的感觉印象对青少年并没有好处,会使得他们长大以后缺乏忍受寂寞生活的能力,而唯有寂寞才能使人有所创造。
我不是说寂寞生活本身有什么长处,我只是说,某些美好的事物只有在伴以一定程度的单调时才有可能获得。
一个孩子或青年,在他具有某一严肃的创造性目标时,他就会甘于忍受巨大的厌烦,他发现这是走向成功所必需的。但是如果一个孩子过的是放荡享乐的生活,那他的头脑就不会自然产生这类创造性目标,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头脑里想的总是下一个快活享乐,而不是距离尚为遥远的成功。
基于以上理由,一代不能忍受厌烦的人将是不成气候的人。这样的一代人适当地与缓慢的自然发展过程分离开来,在他们身上任何一种生命的冲动都渐渐消亡,犹如花瓶中被折断的花儿一样凋谢枯萎。
我并不喜欢用玄乎隐秘的语言,但是这里如果我不用听上去有些诗意的而不是科学的语言,我就不知道怎么来表达我要说的意思。不管我们怎么认为,我们总是大地的生物,我们的生命就是大地生命的一部分,就像动植物一样,我们也从它身上汲取营养。大地生命的节奏是缓慢的,对它来说,秋天和冬天同春天和夏天一样重要,休憩和运动一样重要。对儿童来说,比成人更为重要的是,同地球生命的潮涨潮落保持某种联系。通过无数世代,人的躯体已经适应了这种节奏,基督教在复活节里也体现了这一点。
我见过一个两岁的孩子,他一直生活在伦敦。有一回,他 边沁的确实践了自己关于好人的定义:他做了很多好事。19世纪当中的40年代是英国迅速发展的时期,无论在物质上还是精神上和道德上都是如此。这个时期出现了改革运动,它使英国国会成为中产阶级的代表,而不像以前那样是贵族的代表。这个运动是英国走向民主政治最艰难的一步,紧跟着其他重要的改革,例如在牙买加废除奴隶制等也都迅速地得到发展。这个时期对小偷小摸的惩罚是绞死,然而不久,死罪只限于那些犯谋杀和严重叛逆罪的人了。曾使食物昂贵,以致使人民严重贫困的有关英国国内外谷类贸易法,在1846年被废除了。1870年实行了强迫教育制。现在人们普遍诋毁维多利亚的时代,然而,我倒希望今天能有那时记录下来的一半好处也就行了。这几十年中英国取得的进步很大一部分应归功于边沁的影响。我们可以毫无疑问地说,在20世纪后半期,生活在英国的人如果不是生活在英国,那会更幸福。边沁关于好人的定义是十分浅薄的,然后他就以此作为自己进行活动的准则。今天,在开明的时代里,我们都能看出这种观点多么荒谬,但它却可以促使我们重新检查一下否定像边沁这样低贱的功利主义的理由。
我们全都明白,平时我们所说的“好人”是什么含义。理想的好人是不喝酒、不吸烟、不说秽话,在同男人见面谈话时如同和妇女谈话一样,定期去教堂做礼拜,对一切问题持公正态度的。好人对犯罪具有正常的厌恶,并且知道申斥罪恶是我们的艰难义务。好人对错误的思想更为厌恶,并且认为当权者的本分是保护民众,好人对本身的职业是勤勉的,在职业本分之外,他还花费很多时间做好事:他可能去鼓励爱国热情和军事训练;他可能去促进无产阶级劳动者和他们子女的勤劳、节俭和德行,并告诉他们说,在这些方面疏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他可能去做一个大学的评议员,阻止聘任有危险思想的教授这种决断失当的事情。当然除了这些之外,最要紧的是,他的“道德”必须是无可非议的。
人们可能会提出疑问,上述所说的“好人”,一般说来,是否比“坏人”会做出更多的好事。所谓“坏人”,我指的是恰好同我们上面描述的好人相对的人。因此,所谓坏人就是指爱喝酒、爱吸烟的人;是指当有人踩了他的脚趾他就破口大骂的人,他所说的话我们并不都能说出口;他常常把晴朗的星期天花费在郊游上,而不去做礼拜;他的意见有些也是有危险性的;例如他也许会这样想,如果你希望和平,你就应该去从事和平的准备,而不是战争的准备;对于错误的行为,他采取一种科学的态度,他认为说教和监禁不能治疗犯罪,就如同不能修补一条坏轮胎一样;对于错误的思想,他更是任性,他认为所谓“错误的思想”就是思想本身,而所谓“正确的思想”就像鹦鹉学舌;他在工作时间之外所从事的活动可能只是享乐,甚至更坏,是对可以防止的作恶激起不满,这种作恶本来是不妨碍有权人的安乐的,所以他们不加阻止;还有一点也是可能的,那就是在“道德”问题上,他不能像一个真正有道德的人那样细心地掩饰他的过失,他为自己辩护靠的是固执的争论,即诚实的人比假装好人的样子要更好。凡具有上述各方面中任何一种或几种情况的人,就会被平常有身份的公民看作是不好的,而且不允许这样的人去担任任何有权力的职位,像法官、行政长官或学校里的教师。因为这样的职位只能由“好人”担任。
上述种种情形多少带有点现代化。它存在于英国是在克伦威尔时代清教徒当政之时,后来又随着清教徒转到了美国。直到法国大革命时,它在英国重新得势,因为它被人们看作是反对法国大革命时雅各宾主义(即我们现在所说的激进主义)的最好工具。华兹华斯的一生就说明了这种变迁。在年轻时,他同情法国大革命,并到法国去写下了许多好诗,还养了一个私生女儿,此时他是一个“坏人”。后来他变成“好人”,遗弃了他的女儿,采取了正确的原则,写下了坏诗。19世纪初期最有影响的英国诗人和思想家柯勒律治经历了同样的变迁:当他是一个坏诗人时,他写了“忽必烈汗”;当他写神学时,他已变成好诗人了。
很难想到当一个诗人写好诗时,他就是好人的例子。但丁由于颠覆性的宣传而被放逐;莎士比亚由于写了十四行诗,美国移民局官员不允许他在纽约登陆。作为“好人”的根本一条是要拥护政府,所以,英国诗人密尔顿在克伦威尔统治时期是好人,而在这前后则是坏人;但正是在这前后他写诗的。事实上,他的诗大多是在他惊险地逃脱被看作是一个激进派而判处绞刑之后写的。英国玄学派诗人散文作家多恩,也是在成为圣保罗学院院长之后而成为有德行的人,但他的诗都是在这之前写的,而且正由于这些诗,他的任命引起人们的非议。英国诗人、批评家写有许多歌颂自由的诗篇的斯温伯恩,年轻时是坏人,当时他写了“日出之前歌”赞颂那些为自由而斗争的人,在他年老时,他成为一个有德行的人,写下了疯狂攻击有荷兰血统的南非波尔人为反对别人侵略、维护自己自由的诗。上述例子足以说明,现在流行的德行标准同好诗的产生是对立的。
就其他方面来看,这种情况也是如此。我们都知道伽利略和达尔文是上面所说的坏人;斯宾诺莎直到死后100年,一直被看作是可怕的坏人;笛卡尔由于唯恐受迫害而逃往国外。文艺复兴时几乎所有的艺术家都是坏人。至于对较低贱的人来说,可以说凡反对可阻止死亡的人必然是坏人。我住在伦敦的一角,那里有的人很富有,有的人却很穷。那里的婴儿死亡率非常高,而富人靠着贿赂和恐吓控制着地方政权。他们使用权力削减用于婴儿保健和居民健康的经费,并用不足标准的费用聘请一个医生,条件是让他只把一半时间用于工作。在那里谁也得不到这些重要地方长官的尊敬,除非他承认富人的精美午餐比穷人孩子的生命更重要。类似这种情况,就我所知道的,在世界各地都一样。这就说明了我们可以简化关于所谓好人的条件:一个好人就是拥护掌握权力的人,他的意见和活动都是为了取悦于他们的。
一个典型的善人是乔治三世。英国政治家当皮特请他去解放天主教徒时他不答应,理由是这样做将违背加冕礼时许下的誓言。他理所当然地回绝了有关解放天主教徒是做好事这种理由的迷惑。然而对他来说问题不在于是否做了好事,而在理论上这是否“正确”。他对政治的干预主要是对唤起美洲独立要求的旧制度负责任。但他的干预常常是为最高尚的动机所驱使。同样的情况也可以德国皇帝威廉二世为例。他是一个宗教观念很深的人,直到他下台之前,他还真挚地相信上帝站在他一边,而且据我所知他完全摆脱了个人的恶行。然而,就他所加害于人类的灾难来说,在今天也没有人能超过他。
在政治家中,好人有他们的用处,这主要就是制造烟幕,以便使别人能在其背后进行他们的活动,而不致让人怀疑。好人是绝不会怀疑他的朋友搞背后活动的:这正是好人之所以好的一面。好人也绝不会被别人怀疑利用他的好名声去掩护坏人的:这正是好人有用的一面。很清楚,这两种特点结合起来会使好人特别受欢迎。无论在哪里,只要有心胸狭隘的民众反对把公共财产转到有资格的富人手中,就需要好人。我曾听说距今不远有一个美国总统是一个好人,他就被人利用去达到这个目的。在英国,怀特卡·莱特在享有很高名声时,被一些无可指责的贵族包围,他的品德使他们不能了解他的打算,或者他也不知道他们并不了解他的打算。
好人的另一个用处,便是能用诽谤中伤把任何不受欢迎的人赶出政治舞台。99%的人是违背这种道德律的,但一般说来这件事不会公布于众。当99个人中有一个人这样做时,那100个人中唯一真正无罪的人会表现出真正的恐怖,而其他98个人将被迫跟着这样,以免被怀疑。因此,当任何一个令人讨厌的人冒险投身于政治之中,那些仍保留旧信念的人,只需要跟踪此人的私人活动,直到发现一些问题,如果把这种问题公布出来,那就将毁灭此人的政治生涯。这之后他们面前有三条路:第一是公布这些事实,使他在群众的谩骂声中渐渐消失;第二是用揭发出来的事实诽谤他,迫使他退回到私生活中去;第三是用勒诈的手段为他们自身求得一份满意的收入。这三条中前两条是保护社会的,而第三条是保护那些保护社会的人。因此,这三条都是可称赞的,而且只有在有好人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成立。
让我们研究一下像性病这类的问题。大家知道,这种病几乎全都可以靠适当的预防来防止,但是由于好人的活动,有关这方面的知识尽量减少了传播,而且在应用其预防措施时又被设置了种种障碍。因此,罪恶仍受到其“固有的”惩罚,儿童仍由于其父亲的罪恶而被人们嘲笑,这同《圣经》的信条正好一致。如果情况不是这样,那将是多么可怕!因为,如果罪恶不被惩罚,那就可能会有人堕落到胡说世上不再有罪恶的地步;而如果惩罚不会降落在无罪的人身上,那就看不出它是如此可怕的了。所以,我们应该感谢那些好人,他们使得自然所规定的那些因果报应的严厉法则,在今天无知的时代里仍然起作用,尽管同科学家轻率获得的不虔诚的知识不一致。所有思想正确的人都知道,一种坏的行为就是坏的,完全不必考虑这种行为是否会使做出这种行为的人受苦。但是,由于人们并不是全都能够受纯粹的道德律所指引,所以为了获得美德,认为痛苦是由罪恶引起的这种说法就很值得称赞。一定不能让人们知道逃避因犯罪行为而引起的惩罚方式,而这些惩罚方式在前科学时代那是被认为必须拿来惩罚犯罪行为的。当我想起没有一批好人如此仁慈地替我们做这种防止危险知识的灌输的事情,我们大家都能知道多少有关保持身体上和精神上的健康的知识时,我真为之不寒而栗。
好人有用的另一种途径,是使自己被杀害。德国得以侵占中国山东省的利益,就是由于碰到两个传教士在那里被人杀害了这种好运气。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奥国皇储在南斯拉夫的萨拉热窝被杀的情况也是如此,我相信,这位大公是一个好人。我们应该如何感激他啊!如果他不是如此,我们就不可能有第一次世界大战,世界也就不能由于有了民主而感到安全,军国主义也就不能被推翻,我们也就不能像现在这样在西班牙、意大利、匈牙利、保加利亚、俄国享有军事专制制度。
说得严重点,今天被社会上普遍承认的“善”的标准,不是那种使这个世界成为幸福之地的标准。原因很复杂,其中首要的就是因袭传统,其次就是社会上统治阶级不公平的权力。原始道德似乎出自于戒律观念。这就是说,就其起源来看,它完全是迷信的,而且是根据用魔术手段制造出一些灾害作为虚构的理由,禁止人们去做某种完全无害的行为。按照这种方式,后来就产生出种种禁令,直到人们忘却了得出这些禁令的虚构理由,这类禁令也就一直在人们的感情中保持着权威。今天有很大一部分道德仍是属于这一类的:某种行为使人产生恐怖情绪,完全不管这些行为是否产生坏的影响。人们曾经认为,被谋杀者的血力求报仇,而且可能不仅施于犯罪的人,也施于对这个犯罪的人表示仁慈的任何人。关于谋杀禁条的迷信性质可由下列事实看出,即血的罪恶可以用一种仪式祭礼来洗涤,这在最初就是使谋杀者化装起来,使被杀者的鬼魂不认识他。至少英国人类学家、民俗学家弗雷泽爵士的理论就是如此。当我们把今天忏悔说成是洗去旧恶时,我们就是应用一种暗喻。这种暗喻来自很久以前,人们实际上使用冲洗的方法来洗去血的污染。像“犯罪”和“罪恶”这些概念有一种感情上的背景,这就是同远古时这种根源有着紧密联系。
今天流行的伦理学是一种迷信和理性主义的奇怪混合。谋杀是一种古代罪名,因为我们是通过时代久远的一种恐怖的迷雾来看待它的。伪造签字是一种现代罪名,因此我们是合乎理性地看待它的。我们惩罚伪造签字的人,但我们并不把他看作是谋杀者之外的奇怪的人。不管我们在理论上可能持何种观点,但在社会实践上,我们仍然认为,德行在于不去做什么,而不是去做什么。凡是不去做标上“罪恶”记号的行动的人就是好人,即使他永远也不去做任何有益于增进别人幸福的事。当然,这还不是新约福音书中教诲的态度:“爱你的邻人就像爱你自己一样”这样一条积极的训诫。但是,在一切信奉基督教的社会中,遵从这条训诫的人受着虐待,他们至少在受穷,常常受监禁,有时不免一死。这个世界充满着不公正,而那些靠不公正而得到好处的人却处在掌管赏罚的地位。对那些为社会不平等发明出巧妙论证的人,他们给以奖赏;对那些试图纠正这种不平等的人,他们给以惩罚。我不知道在世界上哪个国家中,纯真地爱他邻人的人能始终不受污辱。
那些为传统道德辩护的人,有时也承认它并不完善,但他们认为对传统道德的任何批评都会使它全部崩溃。其实如果这种批评是建立在某种积极的、建设性的基础上,这种情况是不会发生的;但如果这种批评是以一时的高兴为目的,那就不一样了。让我们回过头来再说说边沁,他主张道德的基础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一个按照这条原则行动的人,要比那种仅仅服从因袭训诫的人生活得更艰苦。他必然会使自己成为为被压迫者而奋斗的人并因此而招致大人物的敌视。他将会把有权力的人想要掩盖的事实揭发出来,他将会抗拒把同情和需要它的人们分隔开来的种种骗人的计谋。这样一种生活方式不会导致纯真道德的瓦解。官方的道德常常是压制的和否定的:它只会说“你不行”,而不去研究一下不为法律禁止的活动的效果。所有伟大的神秘主义者和宗教大师对这种道德都进行过抗议,但都没有结果。他们的信徒不愿听他们最明白的声明。因此,从他们的方法中不能产生改良。
我认为希望更多的还是来自理性和科学的进步。现在人们已逐渐认识到,在仇恨和不公平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世界,绝不会是一个最适合产生幸福的世界。上次世界大战已经把这个教训告诉了少数人,如果结果不分胜负,那它就会把这个教训告诉更多的人。我们需要的是建立在热爱生活、为成长而高兴和为肯定的成就而高兴的基础上的道德,而不需建立在压制和禁止基础上的道德。一个人,如果当别人幸福时,他是幸福的、胸襟宽阔的、慷慨的和高兴的,那么他就是“好人”,而且别人一些小过失就会被他看作无足轻重的。但是,对于那种靠残酷和剥削手段而发财的人,我们将以看待一个“不道德的”人的眼光去看待他,即使他经常去做礼拜或把财产用于公众事业。为了做到这一点,只需要对群众灌输一种对伦理问题的合理态度。在今天,理性的力量已被认为是很小的,但我依然自认为是一个死不改悔的理性主义者。理性也许是一种微小的力量,但它是永恒的,而且总是朝着一个方向。而非理性的力量则毁灭于相互无益的争斗之中。因此,非理性的每一次喧闹其结果都是增强理性的朋友的力量,并重新表明只有他们才是人类真正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