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
斯图亚特时的日常生活,以和我们今日的生活比较起来固充满了艰难困苦及残忍闭塞,但也有它的好处。它既不丑陋难看也不失了自然。那时的为乡居的生活,凡人们之所增加于自然界者绝不减损它固有之美。当时的匠工能役使工具以服从他们的心裁,不若今日的工人则为机械所役使而失了自主;然而美观及精巧的仇敌本不是工人自己而是那役使他的机械。在机械时代以前普通的匠工本可算是艺术家,他的工作比近代从事于大规模生产的雇工所做者要高贵,要自动得多。因此他颇能安于所遇,虽则他生活的好多方面,从近代人道主义的眼光看起来是无可容忍的。
工艺在当时并不集中于巨大的,自然界之美已无存的都市区域。在17世纪末人口已有50万的伦敦为当时堪称为城市区域的惟一地方。即在伦敦,居民仍可游散于泰晤士河之上;泰晤士在当时不啻为全城最壮丽的交通要道。如果他力不足以置游艇,则他可以走出市肆栉比的奇普赛 [5] 见上第304页及317页。
[6] 在1640年留居新英格兰的英人总数约25000;此中据统计家及世系家的研究,约50%来自色福克,厄塞克斯及赫特福德三郡;20%来自诺福克,林肯邑,诺定昂,约克邑,弥德尔塞克斯,肯特,色来及色塞克斯。接近苏格兰及威尔士边界的诸邑只供给少数零星的移民。这初去的25000人我们可统称为“始迁祖”(“Pilgrim Fathers”),他们都善于生育,他们的子孙于合众国在1870年以前向阿拍拉契安山脉(Appchians)以西的发展中功力最大,而合众国政治社会的气派亦大部受他们的影响。
[7] 译者按,乡区(township)以一小市为中心,而附近数十哩以内之地属之。
[8] 见上第105页。
[9] 自克伦威尔时起,至塞治穆耳(Sedgemoor)之战及战后的数年止,因数十年中的内战而产生的政治犯及战俘常被流至西印度为“有约佣工”;在合同期内他们不啻即奴隶。藉了这残酷的办法,英人在西印度的族类也增加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