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漫画 首页 名著 中国名著 外国名著 玄幻科幻 都市言情 历史军事 排行 免费
搜索
今日热搜
消息
历史

你暂时还没有看过的小说

「 去追一部小说 」
查看全部历史
收藏

同步收藏的小说,实时追更

你暂时还没有收藏过小说

「 去追一部小说 」
查看全部收藏

金币

0

月票

0

第一章 詹姆斯一世及查理一世时的政治宗教_英国史

作者:特里维廉 字数:8531 更新:2025-01-09 15:59:39

国王:詹姆斯一世,1603—1625(苏格兰詹姆斯六世,1567);查理一世,1625—1649。

尊王主义及专制政治

推铎尔政府的主要音调为尊王而非专制。内无常设军队可供驰驱调度,外无有给吏僚可代统治郡县的人君,决不能为专制之君,因为他绝无可以威迫臣民之力。拱卫王宫的武士之所以能监押载运谋叛贵族或被革大臣的驳船,由槐特和尔[1]的阶沿以至于伦敦塔的叛贼门(Traitors’Gate)者,亦因伦敦工徒从不想中途拦劫之故。但拱卫军如何能威迫好多在农屋的椽桷上常满挂弓,刀,钩镰等等武器的500万人民?

简而言之,推铎尔诸王的权力不是物质的而是玄秘超乎自然的。他们有时得力于臣民的爱,但他们老靠着臣民的忠及“自由敬畏”(“free awe”)。在以摩尔·托玛斯爵士始而以莎士比亚终的一世纪内,“由主所推举出的代表”(指国君)固俨然王者的威严,而当他的面前,无论如何高的品级,无论如何富的天才,无论如何神的宗教,都得低首下心而莫敢自骄;如其逢君之怒而有牺牲的必要时,他们且须俯首就戮,而莫敢有怨怼之态。但在下一世纪则天才及宗教并不这样易与了。

英吉利的尊王主义为一姓的秘密,而尤为时代的精神。他深得亨利父子及依利萨伯的政治天才之力,然尤得力于过渡时期——由中古至近代——领袖的需要。因为全国需要有力的领袖,故尊王主义得应时而生。此所以当推铎尔的最后一君死后,无精无彩的詹姆斯一世想把尊王主义化为君权神圣世袭的政治定理时,在把主义的精华只有蒸发而无存。

推铎尔诸王能充分代表英吉利的精神及政策;但斯图亚特诸王一方既根据于高于英吉利法律习惯的来源以为更大权力的要求,一方复采用在大体上不能获得英吉利社会中最重要部分的同意之对内对外政策。众议院为自卫起见,也只有替他自己为种种在宪法上</a>尚属创闻的要求,一如</a>国王所要求的君权神圣世袭之亦为创闻。

众议院的领袖地位

国会及国王间的冲突,要是没有宗教的问题来混杂其间且激动一切,是否会至短兵相接,诚可发生疑问;我们须知宗教问题在那个宗教意味浓厚的时期是有力的原动力。但要是没有如科克及塞尔登(Coke,Selden)等一班伟大的宪法律师及如厄力奥特,罕普登,及庇姆(Eliot,Hampden,Pym)一班伟大的国会党人(Parliamentarians)——新的一种职业——则替下议院争的种种创闻的权利决不会提出来,更不会成为事实。在詹姆斯及查理一世当朝时,英国尝产生有名的一类人物以出席于国会。他们博通旧日的典型而又笃信法律,习惯,及成例;他们自以为,他们并告国人,他们仅在要求旧有的特权,且执行《大宪章》的精神;他们就连《大宪章》的文字也未超过逾越[2]。历史学本尚在幼稚时期,他们的要求之缺乏历史根据自然难免;在事实上,他们尽是创新者,于无意中他们在摸向一种英吉利所未见,而举世所未闻的政体上去。他们不是投机冒险之徒,他们也不是但求自利者;他们之舍田园大厦而就国会本是害多益少之事;那时的国会只是引人入监的绝路,而非取得权力的大道。他们信抗议教,他们又为集英吉利文艺复兴的大成之绅士;抗议教的诚笃性格和绅士思想及礼貌上的文雅在他们而兼备。这两种性质到了国会党于长国会(Long Parliament)的 众院当时虽尚无指令国王如何对外的权力,但已有阻碍战事进行的力量。它本有的课税的权力,它当然牢守而不肯放松。但军队它是无法管束的,故它不能不多方疑惧。如果国王可有任意征税之权,有如法兰西及西班牙国王之所享,则对外的战事及外交也许可以由旧日的不振一变而有成功的可能;但在这种情况之下,国内的国会岂不将就此完了?

在依利萨伯朝时众院中尚有一班老练的枢密员做领袖,所以众院常能为政府之助,但今则枢密员不复在众院中领袖群伦,而组成众院的绅士竟渐渐立于反抗政府的地位。他们因接近田土之故,所知本国的利害自较切于朝臣,然他们对于国外之事也一无所知,至于如何而可以援助国外的抗议教势力,则更不知所措而常会岔事。执行的国王及课税的国会既处于两不相能的地位,而两者又都昧于外交之事,军队既没有,而王家海军又大不如前之盛;英吉利当卅年之战时之无足轻重亦固其宜。

国会处于反对地位

当巴京汗尚在布置援救剌罗塞尔的远征军时,他被一个清教狂徒所谋杀,一班民众也不辨曲直而有得色。巴京汗之流血益使查理对于人民无好感;但他也逆知战事之不能有成,因即放弃作战计划,而思以紧缩的政策来治理英国。国会是他所痛恨的,为求无需求助于国会起见,他转愿减省国用。1629年他和众院的互哄,益足以坚他无需国会之心。是年众院议员竟有强制议长坐于议长席中,不许作声,而通过痛斥“教皇教派及阿民尼阿斯派(Arminianism)”及非法的吨税镑税(是时人民的心目中两者盖有相连的关系)的有名决议之举;自是而后,国会不再召集者历11年之久。

厄里奥特

查理复推翻前代的成规,而蔑视国会议员的特权。在依利萨伯时议员在国会中的言论或行为在外向不负任何责任,但查理则因厄里奥特·约翰爵士及其友人发楞泰因及斯屈洛达(Valentine,Strode)在院中的行动,而把他们拘禁于伦敦塔中。厄里奥特始终认拘禁为违法,始终不肯屈服;他前所斥为非法者仍咬定为非法,不肯乞怜以邀释放;他卒殉英吉利法律及自由而死于狱中。他的友人亦历11年而不获自由。查理对于厄里奥特极端刻薄,即他尸身亦不许尸属携归卜葬于康华尔的故乡。查理也许欲为旧友巴京汗出一口恶气,故对于曾攻击他幸臣的厄里奥特特别刻薄。但此仅为最宽原的解释而已。无论如何解释,无论在人性上是否可原,他的对于臣民的残酷实是危险万状的一件事。他在此后的11年中将为独裁的君主,如果这种脾气可以时发,则人民更有何种安全之可言?

科克

查理于解散国会并免去一切敢于执法如山的法官而后,宪法上可以限制他行动的束缚可说完全无存。但英吉利通常法的神灵仍是专制王权的仇敌,而且经科克·爱德华爵士(Sir Edward Coke)的砥砺以后,它已成为国会的有力同盟。如果国会一日得以复活而克服国王的专制,则通常法的精神亦将随而复活,且以之克服星室法院,高等委任法院,请求法院,威尔士及北方事务院诸种特权法院。执行英吉利通常法法院的法律家对于这些执行特种法律且依照另一程序的特权法院所起职业上的妒忌心,自得了激昂倨傲的科克为领袖后,兴奋达于极点;且因他之故,他们和众院中的国会党也联络一致。大部出于他的手笔而且可以表示他的主义之《权利请愿书》本可视为两种势力——通常法的精神及国会的戒心——两者联合起来保</a>护全国的人民防止专断权力的一种运动。

相将以建立国会抵抗国王之基础的两人在人品上却极不相类。厄力奥特为乡间富裕绅士中最上等的代表,不招摇,不求自利,只为公众利益时才奋发雄辩而不知畏缩。科克则为富有野心而向前挺进的法家,他好矜夸自得,在初时更好谀上骄下。当他1603年居詹姆斯一世的总检察官的地位时他尝极力攻击被囚的剌里,他的媚君诬敌的精神盖可与泽夫立兹(Jeffreys)[13]相抗衡。剌里本为西班牙的大敌,然而科克反责之曰“你的心是西班牙的,你本身是地狱中的一条毒蛇!”幸而在科克心目中比升官及权势还重要者尚有一物存在,而此物即是通常法。为了通常法之故,他能不惜牺牲地位及天眷,由法院的长凳上退至下院的议场中,以和清教乡绅联合起来共卫英国的自由。

通常法

他和国王的争论简单说起来是这样一回事:詹姆斯及查理和罗马法的学者同样说法,他们以为君主的意志即是法律的根源,而法官不过是培根所谓“王座下的狮子”,有以国王之意为言的责任。科克的见解则站在对方,他根据了英吉利通常法的精神,他以为法律有它自己独立的存在,在人民之上,也在国王之上,而法官则有平允判断不偏袒任何一方的义务。法律只有国会可以更改。援用罗马法及武断的程序的特权法院,他以为属于外国的文明,而不是英吉利国法所能容的。

这两种不同的法律系统间势必有个此死彼活的恶战,因为英国再不能如在推铎尔时之同时受治于两者。先挑衅者为查理,他把异已的法官革职而易以服从他的法家。经此一来,连通常法的法院亦似乎在接收特权的观念。但最后的胜负则须长国会来决定。

英吉利通常法是中古留存下来的,而特权法院及对于罗马法新增的尊敬则为推铎尔时文艺复兴的产物。[14]通常法家的以过去——英吉利的过去,非罗马帝国的过去——为号召,所以他们属于考古及历史性质的理由,虽往往与史迹不符,而和历来英吉利的传习则尚大致相合。《科克论力特尔吞》(Coke on Littleton)及科克其他的律例,虽比佩因(Paine)及卢梭等的人权论为狭隘且缺少前进的意味,但两半球的进步及自由的大厦,有了它们的支撑始得盖造起来。

罕普登

国王及反对党间法律上的争端,其重要初不亚于财政或宗教上的争端;而且在那个多讼的时期,它的意义为英吉利人民所通晓。因罕普登·约翰拒付船税而发生的案件在国库法院曾经充分的辩论,故人民亦得仔细的注意。人民对于法律案件的知识有非国王及他的顾问所能及料,判断之得当与否不能逃人民的洞鉴。不利于罕普登的,且维持未得国会同意之船税为合法税的判決,虽得多数法官的赞同,而不能获舆论的同情。但在短时期中,国王得利用这判决以征收船税,而重建作战的海军。船税的目的固然可以钦佩,但英吉利海上的霸权决不能由已失民心的国王用这种办法来恢复维持。所以在他的新政策中,查理不能不采绝不干涉外事的政策;卅年之战可以历经一切危机,而英国只有袖手旁观,即遇有稍用海军示威便可发生重大变化的机会,英国还是坐视。罕普登之拒纳非法船税为深具爱国性之举动,亦可于航海人民及王家海军日后之加入国会方面,得一明证。

和查理专断政治时代有关的劳德及温特渥司(Laud,Wentworth)两人,无论在性格上抑在智识上,和巴京汗截然不同。

劳德

大主教劳德是一位伟大教士,但不习于政治,而性情尤不宜于政治;他之兼及政治之事实受当日教国间关系的强迫。他以建立盎格力干教社中的所谓高教社派而得后人的记忆,但历史家的最关心处则在他的宗教政策的政治结果。当时的教社尚和全国民同一疆界,教社中这样一个倒车的政策当然对于全国民有极端的重要及危险;实则它就是内战的主要原因,因为激起武装清教徒的反抗者就是它而非别的。它的著者劳德终亦死难于它所引起的反抗中。

劳德之诛除清教

如果我们可说詹姆斯一世因生为苏格兰人而不能善尽英王之责,我们也可说,劳德因曾为大学</a>学员而不能善尽大主教之责。他之视广袤的英吉利犹之他之对付牛津,但他不知治国难于治校,而趋全国长成之人于一端,初无强全校从同之简易。牧区教堂中礼拜的仪式须常受主教的命令及视察,故视前益见繁重;而传布福音之习及宣教讲演则在教社中为绝对禁止之事。同时,教外有违国教的礼拜亦受进一步严厉的诛除。那几年中清教徒之移往美洲可视为劳德弄得他们无法留居英国之一种测量,在英国愈不可住,则移往美洲者亦愈多。[15]当英吉利的清教派正在产生如克伦威尔,密尔吞,罕普登及庇姆等一班奇才异能之士的时候,清教徒竟因劳德的活动而不能安居,更不能自由信仰上帝。高教社派的盎格力干主义固已有它的学者及诗人,但它尚不能取得任何大部乡绅的依附,至于平民则更不用说起。即如味内·爱德曼爵士,福克兰及亥德(Sir Edmund Verney,Falnd,Hyde)辈,于必要时固能誓死以卫《祈祷书》者,但他们对于劳德及附他的一班过分忙碌之主教亦取反对的态度。

温特沃斯爵士

查理一世的两个主要顾问为温特沃斯爵士(Sir Thomas Wentworth)——后来又做了第一代的斯塔福德公爵(Earl of Strafford)——和坎特伯雷(Canterbury)大主教威廉·劳德(William Laud,1573-1645)。前者在查理的时代中,要算是最有才能的政治家之一。后者作为反改革的教会政治家他是正统的,作为牛津大学的校长他又是一位改革家。

大教长(即劳德)的热心不特引起当代最强烈的宗教感情来反抗他及国王,并激发向在英国有根的一种情感,一种反对僧侣干预邻人生活的情感。从不疲乏且从不知审慎为何事,劳德既恢复了宗教法院旧日的活动,复常传唤有势的世俗人出席法院,而向僧侣答辩所犯之罪。宗教法院常带公教主义的马虎态度,故它们既不为谨严的清教徒所喜,又为生活浪漫的人所深恶;一般的世俗人方以为宗教改革已废除僧侣的管束,故尤不愿见宗教法院之重又活跃。同时主教们亦开始代贵族及平民而为国王的幸臣及邀宠的枢密员。在牧区中则乡绅们深恨劳德派的僧侣之以对敌势力自居。出版物的检查是时尚在主教的手中,劳德则利用之以取缔反对的言论。不论在何方面,英吉利人皆须敬谨站在劳德派僧侣所指定的轮廓内,不然祸变及干涉即随之而来。简言之中古僧侣操纵世俗人的恶现象诚有不日恢复之概:此固日后的圆头及骑士两党皆所深恶而痛惜者。反僧侣的感情在1661年时固尝视恢复的盎格力干教社为优于“圣徒政治”的教社,故前者大得民心;然在1640年时则此种感情实为清教徒反抗劳德包揽的一种助力。

当大主教正以繁琐的严厉诛除清教徒之时,罗马公教徒之诛除反因查理王法后之势力日盛而中止。结果公教徒处处复起:人民亦有改依公教者,而在上等阶级中为尤多。盎立厄达马立亚的宗教流行朝中,靡然成风。同时,和罗马教社誓不两立的人民则相率逃往美洲者每年何止数千。如果这种情形长此继续下去,依一般人民的推测起来,英吉利势必将重隶罗马的旗帜之下。劳德固不要这种样的结果,但他没有想出什么补教的法子来,而在时人心目中他的地位遂亦日低一日。

王权神圣

高教社派在国中本居少数,但他们既想以权威来压服国内的主要势力,他们势不能不和国王联合一致,拥护他的独裁,赞成他的不要国会政策。在世人看起来两者亦成为一而二,二而一的东西。一方劳德派的僧侣公然传讲王权神圣及特权高于一切之旨。这是高教社派为国王作伥之处。那方,国王为扶助劳德派起见,亦不惜利用星室法院及高等委任法院的权力来铲除反对劳德的思想意见。在推铎尔时甚得民心的星室法院至是因虐待普麟及利尔本(Prynne,Lilburne)之故为伦敦人所切齿痛恨。清教徒则益变成国会党的中坚,而朝夕候着一种可使查理非召集国会不可的情形来到。他们的希望可以下述的感念表之:

门口那的机器

时时预备着尽力一推,推一次便得了。

两派宗教分别以国王及国会为同盟。它们的联合固为情势所逼成,实在也是很自然的团契。因劳德所发扬的宗教中的崇拜权威性,和君主专制主义本有相互吸收之妙,而国家中的国会权力则和长老教及会众教中教众自治的精神又是异曲同工。在这两种不同的教国派别之间,更有无数种流动的,且在未来的数年常可举足轻重的,缓和意见存在着。

斯屈拉福德

日后被封为斯屈拉福德伯(Earl of Strafford)的温特渥司·托玛司本为众议院中反抗巴京汗最力的议员之一,他痛心疾首于巴京汗的懦弱而又闯祸的政策。但他虽深知国王盲宠一二幸臣的危险,他在本心上亦不信一个500民选议员的议会会能统治一个广大的王国。此外,他又富有个人的野心,他以为他自己治国之能力高出于国会及巴京汗两者。他虽尝为《权利请愿书》之赞助人之一,但他的余年竟尽力于它之破坏。他打算用当时黎塞留治法国之法及日后卑斯麦治德国之法来治英国。如果这位大人物。能和劳德同时为查理的大臣,一主政治而一主宗教,他也许可以养成强而有力的陆军及僚吏来助成专制的局面。但温特渥司之为查理的左右手盖已在苏格兰人谋乱成功,而英吉利人开始觉得全国一致不满之后。因此他不及造成助成专制的基础,因没有基础,故查理的专制局面经不起第一次的认真抵抗,而大不列颠的各种自由亦卒获保全。

斯屈拉福德在爱尔兰的设施

在前此十年内温特渥司尝先后为北方事务院院长及爱尔兰的大代表(Lord Deputy)。在这种副王式的任职他颇能表现他的行政长才;然同时亦极专制,他对于任何意见概置不理,而一切反对则严厉处置。这种方法他自称为“彻底”,但旁人则称之为虐暴。这样一个不畏强御的政策,在爱尔兰本可用作一种开明政策的工具,不幸他的政策只有经济方面尚算开明,除此而外,他无往不开罪于人民,无论是公教徒或是抗议教徒。

当他来爱尔兰从政之初,爱尔兰的土人和英吉利的感情已经十分恶劣,一因他们的宗教受禁止,二因政府的土地政策把他们的土地渐归不列颠的地主所有,而他们的生计日迫。詹姆斯朝伟大的厄耳斯忒垦殖地——此为英吉利驻防制中至今犹存的惟一部分——一方使伦敦人得在德黎(Deny)成一城市殖民地,一方则使数千勤苦耐劳的苏格兰长老教徒得以在爱尔兰人被逐的地上成立无数的农庄。苏格兰人——他们一部分人的远祖在古代盖早已在爱尔兰了[16]——实不列颠殖民中之最稳固者,因他们能自耕其地,而不仅如别种地主之专以剥削佃农为能事。

温特渥司对于表同情于不列颠清教徒之厄耳斯忒抗议教徒固压迫备至,危害有加,但对于爱尔兰的公教徒亦不丝毫宽假。不特不稍宽假,他甚且在康诺德(Connaught)建立了新的垦殖地;土人在前时政府之下尚能有地者今亦须移交于新来的殖民者。他于临走时虽尝招募一爱尔兰公教徒的军队以谋制服大不列颠,然这并不能解决爱尔兰问题,也不比那世纪其他的政治家的办法稍近于真正的解决。1641年爱尔兰公教徒的叛乱实是温特渥斯在爱尔兰失败的明证。那叛乱的本身就已十分惨痛,而其结果及流传的印象则更恶劣。

劳德和温特渥司是知交,也是盟友,且同心协力的谋树立特权及特权法院于国会及通常法之上。劳德于擢升到坎忒布里的大位时尝写信给温特渥司,说教社“太受通常法的形式之拘束”;他的朋友即回信道:

在我没有看见我主翁的权力及伟大能超脱科克·爱德华爵士的律论及他的年报的网罗以外,而站在它们的上面以前,我决不能让苟全地位的一类微末考虑来牵制我的行动。我希望阁下也有同样的决心。我们应凭上帝的庇佑,勇往直前,而无所畏惧……阁下尽可以我的彻底为准则。

* * *

[1] 译者按,槐特和尔(Whitehall)为推铎尔及斯图亚特两朝所居之宫。

[2] 见上第199页,200页。

[3] 译者按,此为英苏互争之地,介于Sark及Esk两河之间。

[4] 译者按,在苏格兰的长老教中评议会亦为最高团体之一,但普通总在教侣会议(Assembly)之下。译名恐不甚妥。

[5] 译者按,High Church及Low Church本指盎格力干教社中极端及和平的两种倾向;因意译流弊滋多,故直译为高教社及低教社。

[6] 原文为Jack,Tom,Will and Dick,即张三,李四,赵大,王二一班庶民可以藉民主的组织侵占王权之意。

[7] 译者以违教译Non-Conformity,表示虽不遵国教,而犹未离异之意;以异教译Dissent,表示已和国教离异之意。

[8] 见上第375页。

[9] 译者按,ban为熏烤鱼肉之架,乃美洲土人食肉取皮之一法。但所谓“熏烤海贼”者乃指十七八世纪专劫西班牙人的海盗,已失熏烤的原意。

[10] 1618年剌里在韦斯敏斯忒宫内的广场上受刑,该处距30年后查理受刑之处(槐特和尔前面)仅四分之一英哩。关于詹姆斯朝的海军问题,及和西班牙的媾和可将Gardiner,History of Ennd(1603—1642),Vol. I,pp.209—214和Corbett,Sessors of Drake,Ch. VII,及Ennd in the Mediterranean,Vol. I,及Callender,Naval Side of British History,Ch. VI,三书比较一读。

[11] 詹姆斯一世的后裔如下:

[12] 詹姆斯对他长子亨利(死于1612年)亦尝有为娶一法兰西公主的提议,但亨利告诉父亲说,“他决不让两种宗教共睡一床。”如果他能长命,在卅年之战中他或可在大陆上为一抗议教的亨利五世,而一变战争的形势;在本国他或可采取得国会欢迎的政策,而使国会自愿地处于国王势力之下而不思反抗。

[13] 译者按,为詹姆斯二世时英之法官,以苛酷俯顺王意得名。

[14] 见上第313页,314页。

[15] 见下第492页。

[16] 见上第67页,68页。

打赏
回详情
上一章
下一章
目录
目录( 48
APP
手机阅读
扫码在手机端阅读
下载APP随时随地看
夜间
日间
设置
设置
阅读背景
正文字体
雅黑
宋体
楷书
字体大小
16
月票
打赏
已收藏
收藏
顶部
该章节是收费章节,需购买后方可阅读
我的账户:0金币
购买本章
免费
0金币
立即开通VIP免费看>
立即购买>
用礼物支持大大
  • 爱心猫粮
    1金币
  • 南瓜喵
    10金币
  • 喵喵玩具
    50金币
  • 喵喵毛线
    88金币
  • 喵喵项圈
    100金币
  • 喵喵手纸
    200金币
  • 喵喵跑车
    520金币
  • 喵喵别墅
    1314金币
投月票
  • 月票x1
  • 月票x2
  • 月票x3
  • 月票x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