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史梯芬,1135—1154;亨利二世,1154—1189。
史梯芬朝的无政府状态
诺曼诸王虽恢复了邑制以为施政的工具,设立了国库以当征税的总汇,限制了诸男的权力以杜不靖的乱萌;然而国家的治安仍全仗国王个人的活动;如遇庸君当国之时,则国政尚乏照常进行的机械。所以在亨利一世及二世之间,在诺曼及安吉芬[1]两代之间,发生了史梯芬朝的无政府状态。在那20年间,与其说是一朝,毋宁谓为长期的承继之争。争夺之两造为布瓦(Blois)的史梯芬及玛的尔达:前者为征服者之外孙,而后者则为征服者之女孙,神圣罗马帝之寡妇,安如(Anjou)伯不兰他基奈·赫弗理(Geoffrey)之妻。[2]
这时期中人民所受的灾难实在重得万分,所以日后亨利二世时种种行政和司法之改良,王家法院的权限之增加,以及通常法的树立,全体人民倒能欣然接受。这种新政虽和真正的封建主义背道而驰,然英国在史梯芬时早已受够真正的封建主义了。
封建的无政府状态起于一男一女之争夺王位,而男女都是不宜为王者。为征集队伍起见,史梯芬及玛的尔达竞以骄纵各人的封建从者为能事;凡诺曼诸王所兢兢业业获来的主权,他们俱不惜以赐诸部下。邑官之为真正的王室官吏已历五六十年,国王原可自由把他撤职,中央谘议院亦得自由查办;但今又不然。赭弗理·德·孟 因此亨利二世及后数朝时之武士虽也受过了马上作战的训练,然而可终世不见战阵,不经围攻。他的兴趣日趋于和平而愈近于农业;他息息不断的想念就是如何而可增加他土地的收获。他监督佃奴的耕作,他又偕同他的管事人巡视各处。管事人为他的忠仆而又是他的挚友,他可以指挥这条顶田(heand)种麦,那条顶田种菽。质言之,他已在变成英国式的乡绅了。
堡寨及采地府
因为诸男及武士弃兵就农之故,史梯芬朝盛极一时的石筑堡寨到了不兰他基奈朝时已远不如石筑采地府(manor house)的流行。亨利二世的勒令拆卸未得允准的堡寨,及他的不肯轻易允准新堡寨的建筑亦为促进采地府代兴的一因。堡寨内有坚强的石筑碉楼;采地府内则有如牛津及剑桥大学各院食堂式的石筑高顶大厅。此项大厅,就建筑而言,实为盎格鲁·丹麦豪贵的木材高厅的直接后裔。大厅之前为有墙的院落,四围间有房屋。欲入采地府者须经引入院落的大门,大门前往往有护河以资保护。采地府的建筑构造可以御乱民及骑队,而不能如堡寨之能当围攻。建筑不兰他基奈时诸采地府之人常和性情粗暴,极易闯祸的武装人为邻居,但他们究不常为正式战阵的思想所缠绕;他们的主要愿望乃是坐享收成之福,而尽力于非战的技能的发展。
然采地府及大厅的种类等极亦繁多不可胜数,惟较富裕的绅士始有上述的府宅。中古时的采地府定有十分鄙陋者。在推铎尔时的大厅今有用为厩栏者,而用为农屋者更多;推铎尔时尚如此,则中古时更可知。
男族及武士之作战者
英吉利武士,一直到巧塞及更后之时,常有受本国或外国国王之雇而于役于苏格兰,法兰西,甚或亚历山大里亚之远者。但他们仅从军时为军人,事毕则立可归田而享乡村的闲福。有的武士则除了为郡中公务乘骑至邑法院外,终世足迹不离采地。较趋时及好事的武士则有深受法兰西派武士之影响而习为风流文采之事,真的戎事则置于脑后;最多亦不过比比武以自炫而已。
上述的情状至少在南部及中部诸郡是确的,但愈近威尔士及苏格兰边境则社会的情景愈贫苦。在边地一带异族相攻之事仍层见迭出,故封建主仍高踞于坚堡之中,而军士则守望烽火而毋敢或怠。供给不兰他基奈时宪法之争及半封建式的玫瑰之战(Wars of the Roses)的主要武力者盖即这班威尔士及苏格兰边郡的尚武贵族。
冢子承继地权制
乡绅之起源于封建主义及战争状态生出了一种极重要的结果。如封建臣死后,所领地可由诸子分领则必势力薄弱,而对封建主有不能尽应尽的义务之虞。为防止这种事态起见,自诺曼征服而后,冢子承继地权之制渐成定律。在盎格鲁·萨克森时,产业常例必由诸子平分;在不兰他基奈时则常例必由长子承继。余子虽生育长成于采地府,但既长之后则必须外出自食其力。这有提高新民族的冒险及好胜精神的效果,而使各阶级亦易于混合。英国的上等阶级始终没有闭门自足,它们和大陆的贵族绝不相同;后者每鄙视商人及商业,即通婚亦不出同类,但在前者则此种门户之见并不太深。冢子承继地权之制虽其起源为封建的,但自成英国土地法的一部分后转为导引英吉利社会以脱离封建的一大动力。英国史之所以和大陆各国不同,一部分盖亦由于此特有的地权制。
有闲阶级的起源
有闲阶级的兴起为文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步骤,而在此时的英吉利我们正可目击此阶级的产生。当时我岛居民的总数仅如今日的新西兰,而此少数的居民又复十分穷苦;以常理言之,我们似不能希望有有闲阶级。然封建制度在早时已养成了一班寄生于农民的战士,今者因君权确立之故,战士竟无用武之地而变成无职业的人民。因希望战士之能作战,故与之以田地财产,然今则因有田地财产之故,不战之战士遂变成有闲的阶级。在不兰他基奈时的采地府中,困于太平的武士不能不想法以消磨长日,种种不同的消遣办法于以产生;或则嗜饮,或则运动,或则比武,或则改良农事,或则加入地方行政,或则作政治活动,或则习音乐,文学,美术,皆各随其性之所好。从萨克森时代森林遍地时,行猎本为豪族的责任,今则成为武士的游艺</a>。鸟兽及空地既日少,武士亦不得不上和国王,下和农民竞争以留消遣的余地。采地制的农耕,户口的增加,耕地的拓植,诸弟的不能分产:凡此种种皆足增大他的产业。他遂举所有的盈余用以修饰采地府,置备奢侈物,添购美术品,雇用歌人辈,以及其他层出不穷的用钱之道,而向来野蛮的社会亦渐知人生之乐趣所在。富有的僧正及主教亦同样的耗财以增进生活。因为封建阶级有积聚的财富,始有奢侈物的追求;因为需要奢侈品,而英吉利的市镇及从事于制造业,贸易,或海外商业之中等阶级亦随以俱生。[3]是以封建及采地下不平均之分配制度,此种严刻的社会规例的固定化,以及国王之树立和平而停止臣民间之私战皆足以使文明生活的艺术</a>不得不见曙光于中古的英国。
采地主及佃奴
其次,我们当从农民的眼光一论采地制的实际。此制本为维持特殊阶级——无论为世俗的或为僧侣的——的生活而设,于他们是完全有利。但于农民则不尽有利而无害。
12世纪的英国采地中有地的人民居极少数。直要等到旧的采地制及真正的封建经济解体后,英国始有有地的自由农夫(yeoman),然在安吉芬诸王时旧制固尚未破裂。据《土地调查书》所记人民十之九为奴隶他们今已变为佃奴阶级;但自由民的成数则并不见若何增加。采地及采地之所获归采地主及佃奴共有。
农奴或佃奴世世代代随地为生;田产易主时,他及他的全家亦随而易主。他嫁女须得采地主的允许且须完纳巨额的罚金(因为嫁了一人即少了一人的工作)。他死时,则须将最好的牲畜献给地主,作“去世税”(也因为少了一人的工作);有时此牲畜为他仅有的一牛。他不能任意迁徙,或退工。他不能怠工。他每年必须领了牲口工作若干日于地主的自领地上,这是他的义务。地主自己的农地即由佃奴的工作耕熟,初不须雇工。管事人须不闪眼的监视佃奴的工作,不然佃奴就会随时坐下休息,而地主蒙受损失。
佃奴虽半为奴隶,但除了率了牛队替地主工作之日期以外,他有他自己的田地可以耕种。他也可使用农村草地,农村牧地,农村林地,及农村废地。他的豕及鹅也可以跑到农村林地及废地上去。
他的地位如何而有保障呢?“法律平等”于他是无缘的;即在约翰朝时,《大宪章》中所赋予自由人的保护他尚不能援用,何况早时?他不能控诉采地主于王家的法院。但他有双层的保护藉可避免虐待。第一,地主及管事人深知虐待他之不智;优待他则工作可好些,虐待他则工作转坏些。万一因虐待而激成私逃则于地主更为无益有损之事,因他不像旧罗马或19世纪前西印度奴隶之易于填补。且地主亦决不能鞭策佃奴而强之工作。第二,他有所谓村法可资保护。村法在法律上称为“采地习惯”,为采地法院所执行之法律。采地法院有时举行于地主之大厅,有时则举行于村中老橡树之下。
采地法院
采地法院对于佃奴究有多少的保护呢?在形式上,它不是国王的法院,而仅是地主的法院。然它至少是一个公开的法院,且依理我们可想到佃奴有和自由人同样充任裁判员或陪审者的权利。它至少要比地主及管事人的擅断或私意好些。固然,如地主及管事人而为贫黩之人,则佃奴可得的保护极微小;固然,地主有时的压迫极为凶猛,尤其在史梯芬时;然在不兰他基奈朝时,英国的农民从不下沉到法国札克里(Jacquerie)[4]农民那样的哀苦。
我们从抽象或以近代的标准来判断任何旧时的制度是不对的。采地制在当日也有它的好处。为头脑简单,情感富足,性气暴躁的中古人民树立安定的社会之功,及养成他们的守法观念之功实不能不归于采地制。自13世纪以降在英国常态的农村生活中便有了一个能集中舆论,遵守积习,保存记录的法院。这采地法院运用得法的时候,佃奴至少可知何种为他应尽,而管事人亦必责他以必尽的义务,此外则他并无其他义务。固然,他既不能怠工,也不能不得地主的同意而合法的向外迁徙;但地主在事实上也不得把他退租,把他驱逐——我们不管在理论上地主是否有此权利。且所纳租金及所服义务在已经采地法院的习惯所承认以后,地主也不能任意抬高租金或增加义务。
在采地制盛行于英国的诸世纪中,财富逐渐积聚起来;耕地逐渐开拓起来;虽有畜瘟而牲群仍在倍增;虽时有饥荒疫疠而人口亦在激增。在《土地调查书》时英之人口约在125万至150万间,至1349年的黑死[5]时则已增至350万及400万间。黑死暂时又把人口减少。
佃奴的苦况
从又一方面说起来,采地上的生活,即在丰年盛世,仍是十分穷苦的。自盎格鲁·萨克森式的野蛮乡村生活以进于日后英吉利自由农夫式的快活境遇须经过不少的努力,而佃奴进步的滞缓亦可想而知。佃奴因穷困及被迫之故竟完全成了一个蚩蚩愚氓而不能自拔。他无主意而多害怕,无知识而多迷信;无论耶教或邪教的迷信如符咒及鬼话之类他都一一深致依赖。他常欺骗并杀害地主及地主的僚属仆役。一遇村中有荒年,疫疠,或畜瘟则又不知所为而任凭运命的驱使。水泽常浸没田地而不知汲去;丛树及乱草常滋生于耕地中而不知刈去;以此管事人常啧有烦言。当时的农业为公耕制,而又不知科学的方法,土壤经数世纪的耕种后遂致贫瘠不堪,而每亩的收获亦大减。
当时英吉利气候的恶劣固不亚于今日;夏间雨水一多,秋收便难有望,而乡村的饥馑便无可幸免。牲口的粮食是时比萨克森时要难觅,因为是时诺曼诸王的大林及其臣贰的牧场尚占了英国土地的一大部分,且为严酷的法律所保护,私人不得擅入。野禽,禁捕的鸽兔,及英国盛产的其他兽类则常侵入农民的禾麦,而加以重大的损害;农民只能不顾禁律而偷偷的把它们捕获煮食。在操法语的采地府主人的食谱中牛肉及羊肉固有位置,而农民则不得食牛羊。猪肉在农屋中较为常见。在低湿地一带渔夫及捕鸟者有鳝鱼及水鸟出售,物既多而价亦廉。
农村生活
12世纪的标明宗教节日的英国年历。以下各图描绘了一年中不同月份的各种传统活动。(1)在1月,人们举行宴会庆祝新年,图中的欢饮者是古罗马传说中双头神雅奴斯,他长着方向相反的两个头,分别用于回顾旧岁及展望新年。(2)在4月,人们修剪树木,栽种树苗。(3)在6月或7月,人们开始剪羊毛。(4)在11月,人们宰猪,准备过冬的腊肉。
农村的自给
佃奴既世代追随土地而不能跑出采地的境外,则充满了这种佃奴的中古英吉利农村在物质上及知识上自亦不能不和外界隔绝。隔绝的一种结果即为农村的自给。农村自己制造各种需要的物品。佃奴中有些人实为艺工;他们可兼营农事,亦可不兼。木匠能营造农屋,制作家具及农具之木质部分。他所不能做的一部分,则葺茅匠及铁匠能完成之。妇女及孺子则皆能纺织;农村中的纺织粗布前于英国细布的纺织盖有好多世纪之久,在有史前盖即已有纺织。农民一大部分的衣服则由未经精制的皮革为之。他如间有不能得的必需物品则类可于邻近农村的市肆中获之。只有采地府中的住户会得跑到远处购办物品,而为城市商人的主顾,及海外贸易的促成者。
农民的居屋
在亨利二世之时,封建主的住屋,无论为僧寺,或堡寨,或采地府,常以石料造成。但佃奴的居屋则仅是一个茅棚,既无烟突,又无玻璃,有时除了一门之外,更无别的孔穴。这类小屋或以劈开的木段,一一直列而成,其法一如</a>萨克森时之造屋;及木材的供给减少而后,则多以橡树造成房架,而壁间则填以泥土。制砖之法已随罗马人而俱亡,此时尚未恢复。屋顶不用草泥,便用茅草。屋之四围总有果园,花园,或院落之类,即屋向街道时亦然。
公田制度
在西部及北部各地以及仍充满林地的各区,农屋辄聚为小村,农家之数亦不过一二至五六而已。每个农地辄集中在一处,有时且围了起来。在英国的东部中部,在最肥饶的农业区域中,则常见的恒为自200以至500人口的大村,靠近采地府及牧区教堂而聚居,常在公田的中心。所谓“公开田地”(“open-field”)或“公共田地”(&ldquomon-field”)绝不像现代英国乡下田地之分成棋盘式的块块而中各亘以篱笆,公田分裂为数百狭长的条,以小径或草陇为界,每条大约一英亩或半英亩。
条为田产的单位,亦为耕种的单位。每个佃奴或自由民的田产自一条起不等,皆散布于各处而不相连续;30条为最普通的产业。地主的自领地的一部分可为连续的一大块而处于村田之外,但其余部分则常散处于农民的田地之间。
关于公田的耕种,地主,自由民,及佃奴,都得受农村共同计划的支配,因为所谓公田实不过是许多私有田条的总合起来罢了。公田共分三个的田,在每田中人人皆有些地,不过各家多少不同而已。这三田中年有一田不种任何谷物,而留以饲牲畜,其二则种小麦或黑麦,其三种雀麦或大麦。每逢种植之年则田之四围必有篱笆,以御牲畜等之搀入。这种农耕制度实足以大大阻滞农业的改良及私人的创造,然而自诺曼征服以前直至18世纪的农业大改革时,在最肥沃的英吉利农业区域内此制竟通行了好几百年!在此时期内主要的进步每在连续的地主自领地内发生,因为这种田地是可以围起来的,且可以租给农夫耕种,故耕者可以努力改良,而不受别人的牵制。
诸田而外又有草地,能依溪流者则依溪流。草地满长干草,为公有的牧地,但享用者须遵守采地法院所执行的复杂规例及“啬规”(“stints”)。在溪流之旁或紧靠磨溪则为水磨,通常为地主所有。地主可以令佃奴磨五谷于此间,但磨价有时贵不可言,故佃奴往往力争在家用手磨自磨的特权。风磨据说在理查一世首次十字军后始由东方介绍到英国,在中古的英国固尚为稀有之物。
从上述我们可知中古的农村制度并不是共产社会,且严格的说起来也还不是农村社会。但个人主义也的确不易发展。采地乃为许多业主的集团,连采地主在内,他们间有互相维系的权利,且须依成例互相援助;但贫富相差极远,而关系亦不平等。现钱的往来,契约的自由,以及劳工的流动在是时为例外而非惯例。
诸田的范围以外有所谓“荒地”(“waste”),凡水草地,野草地,及林地俱属之。此种地在最早时曾覆罩全岛,在此时亦尚占全面积的大半。萨克森的垦植者曾冒险深入,而建立他们之所谓“村”(“hams”)“舍”(“dens”)于其间。历年愈久,愈至后世,则新的村庄愈多,农村的耕地愈广,好猎的国王亦愈不得不将林地逐一放弃而畀诸人民,而野草地,低湿地,及林地的面积亦愈缩。末了到了汉诺威朝时,分隔各乡区而处于各乡区间的“荒地”已缩成数亩的农村公共场地。到了18、19两世纪中,圈围法(enclosure acts)通行之时,即所有的公共场地亦转瞬不见,而农村与农村间的空地亦尽成棋盘式的有篱笆的田亩。乡区的圆场居然仍把所有的“荒地”并吞了。这真是天空中的飞鸟在千年前俯视英吉利的树梢时所万万料想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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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译者按,安吉芬(Angevin)即安如(Anjou)的形容词;安吉芬代与不兰他基奈代同意。
[2] 表格如下:
[3] 中古的商业几专为供给富人的奢侈品而起。贫民所需要的食物,家具,及衣服等等类皆由本村供给,不需各地间的通商。平民日常用物的大规模生产及分配为工业革命以后的现象。
[4] 译者按,1358年法国农民因受贵族之压迫太甚,于是由Jacques领导,起而反抗贵族。贵族的报复手段亦十分恶辣。
[5] 见后268页。